⑴ 籃球犯規怎麼判斷
侵人犯規是隊員和對方隊員的接觸犯規,無論球是活球或是死球。隊員不應通過伸展他的手、臂、肘、肩、髖、腿、膝或腳來拉、阻擋、推、撞、絆、阻止對方隊員行進;以及不應將其身體彎曲成「反常的」姿勢(超出他的圓柱體);也不應放縱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動作。 犯規 一、犯規是違反規則的行為,含有與對方隊員的身體接觸或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 二、對犯規隊員要進行登記,隨後按規則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 接觸 一、從理認上講,籃球運動是一項「沒有接觸」的競賽活動。然而10名隊員在有限的場地上高速度地移動,顯然不可能完全避免身體接觸。 二、如果確實為了去搶球(正常的籃球動作)而發生身體接觸,而此接觸沒有把被接觸的對方置於不利,這樣的接觸則可當作意外情況不必給予處罰。 三、從背後發生接觸是不政黨的籃球動作。通常後面的隊員對此接觸負責任,因為就他與球和對方隊員來說是處於不利的位置。 註解 在身體接觸的問題上作出決斷時必須遵照下列基本原則: 一、用任何可能的方法去避免接觸是每一個隊員的責任。 二、任何隊員在佔位時只要不發生身體接觸,都有權在規則的限定范圍內到達沒有被對方隊員占據的正常地面位置。 三、如果發生了接觸犯規,則由造成接觸的隊員負責。 【侵人犯規的具體要求】 1、阻擋:是阻止對方隊員行進的身體接觸。 2、撞入:是持球或不持球的隊員推動或移動到對方隊員軀幹上的身體接觸。 3、從背後防守:是防守隊員從對方隊員的背後與其發生的身體接觸。即使防守隊員正在試圖去搶球,與對方隊員發生身體接觸也是不正當的。 4、用手攔阻:是防守隊員在防守狀態中用手接觸對方隊員,或是陰礙其行動或是幫助防守隊員來防守對手的動作。 5、接人:是干擾對方隊員移動自由而發生的身體接觸。能用身體的任何部位來造成這個(拉人)接觸。 6、非法用手:發生在隊員試圖用手搶球接觸了對方隊員時,如果僅僅接觸了對方隊員持球的手,則被認為是附帶的接觸。 7、推人:是用身體的任何部位強行移動或試圖移動已經或沒有控制球的對方隊員時發生的身體接觸。 8、非法掩護:是試圖非法拖延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對手到達希望到達的場上位置。 【侵人犯規的處罰】 在所有情況下都要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入犯規。 此外: 一、如果對沒有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 1、由非犯規隊在距發生犯規地點最近的界外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2、如果處以犯規隊罰則,則規則第五十八條將生效。 二、如果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 1、如果投中籃,要計得分並判給一次罰球。 2、如果2分投籃沒有成功,則判給兩次罰球。 3、如果3分投籃沒有成功,則判給3次罰球。 三、如果控制球隊的隊員發生犯規: 由非犯規隊在距發生犯規地點最近的界外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註解 一、垂直原則 1、在籃球場上,每一位隊員都有權擁有他所在的地面位置以及在他上面的空間(圓柱體)。 2、這個原則保護隊員所佔據的地面位置和他上面的空間。 3、一旦隊員離開了他的垂直位置(圓柱體)並與已經確立了垂直位置(圓柱體)的對方隊員發生身體接觸,則離開了垂直位置(圓柱體)的隊員要對此接觸負責。 (1)對於防守隊員垂直地離開地面(不超出他的圓柱體)或在圓柱體內全面伸展他的雙手和雙臂,則不必判罰。 (2)進攻隊員無論是在地面還是騰起在空中,都不得與防守隊員發生接觸,或用他的手臂來擴展他自己的額外空間(清除)。 二、合法防守位置 1、當達到下述狀態時,防守隊員就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 (1)他正面對對手,並且 (2)雙腳以正常的跨立姿勢著地。兩腳之間的距離一般與其身高成正比。 2、合法防守位置垂直伸展到他的上空9圓柱體0。他可以將雙臂舉過頭,但雙臂必須是在這假想的圓柱體內並保持垂直姿勢。 三、防守控制的球隊員 1、在防守控制球的隊員(他正持球或運球)時,時間和距離的因素不適用。 2、每當對手在持球隊員前面占據了(甚至是在一瞬間占據了)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隊員都必須預料到對方的防守,並必須准備停步或改變方向。 3、防守隊員在占據他的位置之前,必須不造成身體接觸來建立合法防守位置。 4、一旦防守隊員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須保持這個姿勢(見下述第5項),即不得伸展他的臂、肩、臀或腿去阻止從他身邊通過的運球隊員。 5、當裁判員對「阻擋或持球隊員撞入」的情況作出裁決時他要運用下列原則: (1)防守隊員必須以面對持球隊員並且雙腳著地來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隊員為了保持這個防守位置,他可以保持靜止或側移或後撤。 只要該側移或後撤被認為是正常的防守移動,在保持這個防守位置的移動中,一腳或雙腳可以在瞬間離開地面。 (3)防守隊員必須是先到位,並且接觸必須發生在軀幹部位。 如果接觸發生在軀幹部位,則應該認為防守隊員已經先到位。 如果答上述三條,則是持球隊員造成犯規。 四、騰空的隊員 1、從場上某處跳起在空中的隊員有權落回原地點。 2、他有權落在場上另外地點,只要: (1)在起跳時該地點尚未被對手占據; (2)起跳點和落地點之間的直線通道尚未被對手占據。 3、如果隊員已跳起並落地,可是其動量使他碰撞在他落地附近已佔據合法防守位置的對方隊員,則該跳起隊員對接觸負責。 4、當對方隊員已跳起在空中後,隊員不得移至該跳起隊員的路徑上。 5、移至一個騰空的隊員身下並發生接觸總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是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 五、防守不控制球的隊員 1、不控制球的隊員有權在場上自由移動並占據任何未被另外隊員已佔據的位置。 2、時間和距離的因素要適用。這意味著防守隊員不能占據一個如下這樣的位置: (1)如此靠近正在移動中的對方隊員,使該對手沒有足夠的距離停步或改變他的方向。 (2)如此快地插入正在移動的對方隊員的路徑,使該對手沒有足夠的時間或距離停步或改變他的方向。 此距離與對方隊員的速度直接成比例,不得小於1步,不得多於2步。 如果隊員在佔位時不顧時間和距離的因素並與對方隊員發生身體接觸,他對接觸負有責任。 3、一旦防守隊員已佔據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伸展臂、肩臀或腿來阻止從他身旁路徑通過的對手前進。然而他可轉身或將手臂置於身前和貼近身體以避免受傷。 4、一旦防守隊員已佔據合法防守位置: (1)他可以轉移或側移或後撤,以使自己保持在對手的路徑上。 (2)他可以迎著對手前移,然而如果發生身體接觸,他對此負責。 (3)他必須注意空間的因素,也就是按上述第2項(2)所示,他和對手間的距離。 六、掩護----合法的和非法的 1、掩護發生在隊員試圖延誤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對手到達希望到達的場上位置時。 2、正在掩護對手的隊員處於下列情況時是合法掩護: (1)當發生接觸時靜立不動(靜立在他的圓柱體內)。 (2)發生接觸時已經兩腳著地。 3、正在掩護對手的隊員處於下列情況時是非法掩護: (1)發生了接觸時正在移動。 (2)發生了接觸時是在靜立對手的視野之外建立掩護,沒有給出適當的距離。 (3)發生了接觸時對移動中的對方隊員沒有考慮時間和距離的因素。 4、如果掩護建立在靜立對手的視野之內(前面或側面),則該隊員可以按自己的願望,只要在不發生接觸的情況下盡量靠近對手。 5、如果掩護建立在靜立對手的視野之外,掩護隊員必須允許對手向他邁出正常的一步而不發生接觸。 6、如果對方隊員在移動,時間和距離的因素就要適用,掩護隊員必須留出足夠的空間,以便被掩護者能停步或改變方向來避開掩護。 要求的距離不得小於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過2步。 7、對與已建立了合法掩護的隊員發生任何的接觸,由被掩護的隊員負責。 七、阻擋 1、如果試圖去做掩護的隊員在移動中與靜立的或後退的對方隊員發生接觸,則構成了阻擋犯規。 2、如果隊員不顧球,面對著對方隊員並隨著對方隊員的移動而移動,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該隊員應對隨後發生的任何接觸負主要責任。 所謂「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是指被掩護的隊員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3、隊員在場上占據位置時伸展臂或肘是合法的,但是當對方隊員試圖從他身邊通過時,它們必須放下(在圓柱體內 )。如果隊員不能將臂或肘放下,發生接觸就是阻擋或拉人。 八、用手觸及對方隊員 1、用單手或雙手觸及對方隊員本身未必是犯規。然而,當對手位於某隊員的視野之內就沒有理由用手去辨別,並且這種動作可被視為非法的身體接觸。不管是否獲得利益,裁判員必須宣判。 2、如果任何一種方式的接觸限制了對方隊員活動的自由,這樣的接觸是犯規。 3、運球隊員不可使用前臂或手來阻止對方隊員獲得球。此類舉動能獲得規則未提及的利益和導致雙方隊員增加身體接觸。 九、居中策應 1、垂直原則也適用於居中策應。位於居中策應的進攻隊員和防守他的隊員都必須尊重彼此的垂直權利(圓柱體)。 2、策應隊員不得用肩或臀將對方隊員擠出他所佔的位置,也不得用伸展肘或臂來干擾對方隊員活動的自由。 3、防守隊員不得非法地使用臂、膝或身體的其它部位干擾策應隊員活動的自由。 雙方犯規 一、雙方犯規是指兩名對抗的隊員大約同時互相犯規的情況。 1、登記每位犯規隊員一次侵人犯規; 2、不判給罰球; 3、由雙方犯規隊員在最近的圓圈內跳球重新開始比賽; 4、如果雙方犯規的同時投球命中得分,要由得分隊的對方隊員在端線使球進入比賽狀態。 二、當一起雙方犯規和另一起犯規大約同時發生時,在登記每一犯規並按罰則處理後比賽重新開始,就好像沒有發生雙方犯規一樣。 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一、裁判員認為隊員蓄意地對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造成侵人犯規為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二、在比賽開始以及在比賽接近終了,也就是貫穿整場的比賽中都必須用相同的尺度去判斷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三、裁判員必須只能判斷動作。 四、判斷一起犯規是否是違反體育道德的,裁判員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1、如果隊員通過合法的努力去搶球(正常的籃球動作)時構成了犯規,這不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2、如果隊員努力去搶球發生過分地接觸(嚴重犯規),該接觸被認為是違反體育道德的。 3、拉、打或推不靠近球的的隊員通常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罰則 一、要登 記犯規隊員一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二、要判給非犯規隊罰球再加一次球權。 三、判給的罰球次數要按下列規定: 1、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未做投籃動作,則判給兩次罰球。 2、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如投中,要判得分並再判給一次罰球。 3、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投籃未得分,則根據投籃的地點判給兩次或三次罰球。 四、罰球過程中,所有其他隊員要位於罰球線延長部分玫3分投籃線的後面,直到罰球過程完畢。 五、罰球後,無論最後一次罰球成功與否,均由罰球隊的任一隊員在記錄台對面邊線的中點處擲界外球。 六、擲界外球隊員兩腳要分別站在中線延長線的兩側。有權將球傳給場上任何地方的隊員。 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 任何十分惡劣的不道德的犯規是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 罰則 一、要登記犯規隊員一次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 二、他要被取消比賽資格,令其去該隊的休息室並在比賽期間留在那裡,他也可以選擇離開體育館。 三、要判給非犯規隊罰球和隨後的球權。 四、判給的罰球次數要按下列規定: 1、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未做投籃動作,則判給兩次罰球; 2、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如投中,要判得分並再判給一次罰球; 3、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投籃不得分,則根據投籃的地點判給兩次或三次罰球。 五罰球過程中,所有其他隊員要位於罰球線的延長部分和3分投籃線的後面,直到罰球過程完畢。 六、罰球後,無論最後一次罰球成功與否,均由罰球隊的任一隊員在記錄台對面邊線的中點處擲界外球。 七、擲界外球隊員兩腳要分別站在中線延長線的兩側,有權將球傳給場上任何地方的隊員。 【侵人犯規的判罰手勢】 1、.若球中,則手勢為:三個手指(拇指、食指、中指)成數字「三」豎直上舉,繼而三個手指,向下點,指尖指地(也可以指尖指向前方),表示三分有效;接著作出犯規的表示(如是打手,則以右手擊左手錶示,如是阻擋,則以雙手叉腰表示,如是其他形式犯規,裁判會模
⑵ 籃球中,哪些動作可以判定為犯規,詳細一點。
打手——對抗或者比賽的時候防守方最容易出現的犯規動作就是打手,1 進攻隊員持球進攻,在出現投藍動作時防守隊員碰到對方的手臂或者手,2進攻隊員運球或者持球過程中防守隊員抄球時先碰到對方的手,這2點視為打手犯規!
阻擋和帶球撞人——進攻隊員運球3步上藍動作中,防守隊員運動過來擋住對方的路線導致動作終止視為阻擋犯規,反之如果防守隊員事先站好位置本身沒有運動,沒有伸手,進攻隊員撞上防守隊員視為帶球撞人
拉人犯規——拉人犯規比較好理解,不管是攻防,只要你有出現明顯的拉扯對方的動作,都是拉人犯規,這個動作一般出現在防守方沒有防住進攻隊員不得已或者潛意識的後面拉扯動作
推人犯規——隊員用手或者身體的任何部分強行移動持球者和非持球者,這種動作一般出現在傳球.站位.搶籃板球的過程中
掩護犯規——進攻方非持球隊員給持球隊員進攻創造進攻的條件和路線,叫掩護,他是需要隊員事先選好路線當人牆擋住防守隊員,但是掩護過後就不能在移動到防守隊員前進的路線去擋住防守隊員,這樣就叫掩護犯規,也叫2次掩護!
技術犯規——隊員在場上辱罵對方和裁判,比如大動作拉扯場上隊員 大吼大叫語言威脅恐嚇,甚至打人這種視為技術犯規要取消比賽資格的,
無球全犯規——就是就離開了雙方的控制,方法都要去搶球的時候,出現和身體非法接觸,比如拉開對方,退對方 ,這視為無求權犯規,其實犯規還有很多,今天我們標題是犯規所以只寫犯規,其他的違例就不多講了!
⑶ 籃球運動中有哪些犯規,都是怎樣判定的
打手:在比賽過程中,擊打對方的手就算犯規 1.持球移動違例(走步)
中樞腳的確定
持球移動
2.球回場後違例
(1)判斷球回場的三個必備條件。
必須是控球隊才能出現。
必須是控球隊使球進從前場進入後場。
必須是控球隊的隊員在後場首先接著球。
(2)球回後場違例的幾種情況:
前場發界外球,直接將球傳給或球碰籃圈或籃板後反彈回來。
隊員騎跨中線運球時停球後。兩名隊員騎跨中線相符傳球時一腳踩在中線上靜止接後場同隊隊員傳來的球時。
(3)不算球回場違例的情況:
運球隊員在中線附近由回場向前場做後轉身運球。
控制球隊在前場進攻投籃出手後,球碰籃圈或籃板彈回後場,該隊隊員又獲得球。
(4)干擾球違例。
在投籃時,當球在飛行中下落,並完全在蘭筐水平面上時,進攻或防守的隊員都不能接著球,但在接著蘭筐後或明顯不會接著蘭筐時除外。
違反以上規定即為違例,進攻隊員違例,球既使投中也無效,防守隊員違列,球既使沒投中也要判給對方2分或3分。
(5)球出界與發界外球違例。
當隊員身體的任何部分與界線或界線外的地面接著時,既為隊員出界,當球接著界外隊員或任何其他人,線上或界線外地面或任何物體,藍板柱或背面,球出界前,最後接著球的隊員是使球出界的隊員。
發界外球,發球隊員應站在裁判員指定的離違例地點最近的界外發球入場。藍板後面除外,在球為出手之前他不能橫向移動超過正常的一步,但他可以向後移動。
(6)踢球與拳擊球違例。
籃球是用手進行的運動項目。踢球或用拳擊球為違例,故意地踢球或用腿的任何部分攔阻球為違例,腳或腿偶然地碰到是正常的。
(7)時間類違例。
3s違例——某球隊控制球時,該隊隊員在對方限制區內停留不得超過3s.
5s違例——罰球隊隊員在裁判員把球交給發球隊員後,在5s沒有投籃出手。發界外球在裁判員把球交給了發球的隊員後或以將球放在他可處理球的地點後,5s沒有將球發如場內。
持球隊員被嚴密防守時,在5s內沒有將球傳.投.滾或運球時,5s違例。
8s違例——在後場控球,8s內沒有進入前場。
24s違例——當一個球隊在場上控制一個活球時,該隊必須在24s內完成一次投籃,投籃時必須籃球要接著蘭筐,否則24s違例。
秒鍾規則
某隊控制球,該隊隊員不得在罰球區停留超過3秒鍾。
某隊在前場控制球,開始計算3秒鍾。
罰則:失去球。將球判給對方在罰球線延長部分的邊線擲界外球。
肘的擺動
不允許隊員過分地或有力地擺動肘部(無接觸)。當一名防守隊員在附近,並且進攻隊員持有球,此即為違例。
罰則:失去球。將球判給對方在靠近違例地點的邊線擲界外球。
非法協助得分
隊員不得使用籃圈或籃板來吊起、支撐或提高自己,以有助於投籃得分。
隊員不得協助同伴在投籃時增加高度。
罰則:失去球。將球判給對方在罰球線延長部分的邊線擲界外球。
孤立
如果進攻隊在圈頂外或無球一側放置3名或3名以上的隊員,應宣判違例。
罰則:失去球。將球判給對方在圈頂延伸部分的邊線擲界外球。
界外的進攻掩護
進攻隊員不得為了建立掩護而離開前場端線處的地面區域。
罰則:失去球。將球判給對方在罰球線延長部分的邊線擲界外球。
粘性物質
隊員不得使用粘性物質或任何類似的物質。
犯規及其罰則
技術犯規
對場上或球隊席上的球隊成員的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或違例的處罰,是技術犯規。在球成活球前,與對方隊員發生非法的接觸,也可判為技術犯規。
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
對任何隊員、教練員或訓練員的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最多可判罰兩次技術犯規。任何違犯者只要有一次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就可被驅逐;有兩次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必須被驅逐。
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如:與裁判員講話無禮貌;以身體接觸裁判員;對宣判公開表示不滿;使用褻讀的言語;未經裁判員允許教練員進人場地;故意伸肘或試圖動手腳但未包含接觸。
還有一些技術犯規不是由不符合體育道德的行為造成的,如:延誤比賽;球隊席區域的違例;球成活力球時場上隊員不足或多於5名;進攻隊員故意地吊在籃圈或籃板上等等。
在死球期間發生非法接觸,如果在性質上被認為是不符合體育道德的,可判為一次技術犯規;如果接觸是不必要的和過分的,可判為惡意犯規。
打架犯規
比賽中或死球期間,隊員、教練員或訓練員打架,要登記技術犯規,不判給罰球,參加打架的人員應立即被驅逐。
隊員、教練員或訓練員出現下列行為則必須被驅逐:拳擊犯規;打架犯規;接觸肩的水平以上部位的肘部犯規;試圖揮拳雖無接觸;不是比賽的延續動作而是故意地進人看台。
侵人犯規
在球成活球後,與對方隊員發生非法的身體接觸,是侵人犯規。
隊員不準拉、推、撞對方隊員;也不準靠伸展臂、腿、膝或彎曲身體成不正常姿勢以阻礙對方隊員行進。違反規定,將判為侵人犯規並按相關的罰則處理。
雙方犯規
雙方犯規是指兩名非同隊的隊員大約同時互相發生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的情況。
罰則:
不管是侵人犯規或是技術犯規都不判給罰球,只給隊員登記犯規,不登記全隊犯規。如果宣判雙方犯規或打架犯規時某隊擁有球權,應保留球權,在靠近比賽中斷地點的邊線擲界外球繼續比賽。如果宣判雙方犯規或打架犯規時雙方球隊都未擁有球權,或投籃未成功球在空中,應由任何兩個非同隊的隊員在中圈跳球繼續比賽。如果投籃成功,得分有效,在底線擲界外球繼續比賽。如果雙方犯規是作為裁判員意見不同的結果,不計得分,應由任何兩個非同隊的隊員在中圈跳球繼續比賽。
進攻犯規
在球成活球後,進攻隊員與對方發生非法的接觸,是進攻犯規。
進攻隊員侵人犯規,如不是肘部犯規、拳擊犯規,也不是惡意犯規,應按如下罰則處理:不判給進攻隊得分;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人犯規;不登記該隊全隊犯規(隊員第六次侵人犯規,並且該隊已無有資格的替補隊員除外
無球權犯規
在球成活力球後,在雙方球隊均未擁有球權時與對方發生非法的接觸,是無球犯規。
隊員侵人犯規.如不是拳擊犯規、惡意犯規、也不是肘部犯規,而且發生犯規時雙方球隊均未擁有球權,應按如下罰則處理: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人犯規;登記犯規隊一次全隊犯規;如果全隊犯規罰則未出現,判給對方隊在靠近犯規地點的邊線擲界外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判給被侵犯的隊員一次罰球加一次罰球。
如果判了防守隊一次無球權犯規,接著投籃(罰球)成功,應判給被侵犯的隊一次罰球,使有可能得3分或4分。這條規定適用於:不管是對哪個進攻隊員犯規;不管全隊犯規罰則是否出現。
如果判了進攻隊一次無球權犯規,接著進攻隊員投籃成功,不計得分。
拳擊犯規
隊員用拳猛擊對方,是拳擊犯規。
因拳擊宣判隊員的非法的接觸,是一次侵人犯規和一次全隊犯規。應判給一次罰球,不論罰球成功與否,將球判給被侵犯的隊在中場擲界外球。
任何隊員揮拳猛擊對方,無論是否擊中,都是不符合體育道德的行為,他應立即被驅逐並至少停止一場比賽。
這條規定既適用於比賽進行中,也適用於死球狀態。
如果接連發生拳擊犯規,這條規定的所有內容都將適用,並由最後被侵犯的隊在中場擲界外球。
非賽犯規
在第四節或加時賽的最後兩分鍾內,防守隊對擁有球權的進攻隊發生非法的接觸,而這種接觸發生在遠離球附近的區域或界外球未離手時,為非賽犯規罰則:登記一次侵人犯規和一次全隊犯規;判給一次罰球(肘部犯規或惡意犯規罰球兩次),任一場上隊員可執行此罰球;並由被侵犯的隊在靠近比賽中斷的地點擲界外球繼續比賽。
全隊犯規
每節比賽每隊的全隊犯規超過4次,加時賽每隊的全隊犯規超過3次,要判一次罰球加一次罰球。
如果每節前10分鍾全隊犯規未滿4次,或加時賽前3分鍾全隊犯規未滿3次,允許該隊在最後兩分鍾內有一次全隊犯規不用加罰。
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發生侵人犯規,判給兩次罰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也不判給增加的罰球;如投籃成功,判給一次罰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也不判給增加的罰球。也就是說,在成功的兩分投籃中最多可得3分,在成功的3分投籃中最多可得4五、隊員第一次運球結束後不得再次運球,除非因為下列情況,他失去了對球的控制以後:
1、投籃;
2、球被對方隊員拍擊;或
3、傳球或漏接,然後球觸及了另一隊員或被另一隊員接觸。
⑷ 籃球比賽中,違體犯規是怎麼判斷的,怎麼罰
一、違體犯規:
違體犯規是籃球比賽的一種規則,全名是違反體育道德犯規。新規則規定裁判員認為隊員蓄意地對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造成侵人犯規為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如果隊員拉、打或推遠離開球的隊員,那就不是在比賽,而是一種施暴行為,當球員犯規嚴重粗野,又或者球員防守時並非針對籃球而是進攻球員,這很容易導致受傷,球證可判斷為違反體育道德犯規。
裁判員必須只能判斷動作.而且在比賽開始以及在比賽接近終了。也就是貫穿整場比賽中都必須用相同的尺度去判斷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二、判罰:
1、要登記犯規隊員一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2、要判給非犯規隊罰球再加一次球權。
3、判給的罰球次數要按下列規定:
4、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未做投籃動作,則判給兩次罰球。
5、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如投中,要判得分並再判給一次罰球。
6、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投籃未得分,則根據投籃的地點判給兩次或三次罰球。
7、罰球過程中,所有其他隊員要位於罰球線延長部分即3分投籃線的後面,直到罰球過程完畢。
8、罰球後,無論最後一次罰球成功與否,均由罰球隊的任一隊員在記錄台對面邊線的中點處擲界外球。
9、擲界外球隊員兩腳要分別站在中線延長線的兩側。有權將球傳給場上任何地方的隊員。
(4)如何分辨籃球犯規擴展閱讀:
違體犯規判定原則:
新規則明確指出:判斷一起犯規是否是違反體育道德的,裁判員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1、如果隊員通過合法的努力去搶球.也就是以正常的籃球動作去搶球、這時發生犯規,就不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2、如果隊員努力去搶球但發生過分的接觸,也就是嚴重的犯規、這種過分的接觸就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3、如果隊員惡意拉拽、惡意搶、抱、抱摔、打或推遠離開球的隊員,那就不是在比賽,而是一種施暴行為.通常這樣的行為就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4、規則還強調指出:裁判員必須只能判斷動作.而且在比賽開始以及在比賽接近終了。也就是貫穿整場比賽中都必須用相同的尺度去判斷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特別是,對屢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的隊員,可取消其比賽資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違反體育道德犯規
⑸ 籃球比賽中技術犯規和違體犯規怎麼判別區別是什麼
首先,技術犯規通俗來講,一般是沒有身體接觸的,接下來我們舉例說明,第一點是墊腳,當防守人伸腿墊腳時,沒有傷害到進攻球員,判定為技術犯規,碰到或傷害到進攻球員則為違體犯規。第二是遮眼,比賽中手臂正常上揚當然沒問題,但是刻意遮擋球員眼睛不可以,判為技術犯規。第三點是在場上做出無禮貌交流,比如言辭惡劣,明顯不服裁判人員判罰,或是出言辱罵對方的球員、教練員、裁判、工作人員、觀眾、球迷等,判為技術犯規。還包括扣籃後,不是為了保護自己,而是長時間的懸吊在籃筐上。再比如投籃成功後拿著球不讓對方發球,故意延誤對方快速反擊等,都會被判為技術犯規。
希望大家在籃球比賽都能遵守籃球規則,更要遵守體育道德,不故意做傷害他人健康的動作,嚴格要求自己,這樣才能體會籃球的樂趣。
⑹ 如何更好的區分籃球違例與犯規呢
犯規是指場上球員在比賽進行過程中,採用不正當的方式來獲取得分或者有利於得分的手段,或者是在防守時侵犯了進攻隊員的有利權益。比如打手、推人、帶球撞人、阻擋等比較惡性的不正當手段。正式比賽中犯規是要計算次數,當達到一定的次數(比賽分上下半場的為40分鍾5次,分為4節的是48分鍾6次),該球員必須被判離場。
違例是指場上球員在比賽進行過程中,不慎侵犯了比賽中的某一些基本規定。比如走步、回場、干擾、三秒等等並不是惡意的手段。由於違例一般無意中所發生的,所以並不存在侵犯對方球員身體,所以違例不需要被計算次數而使得球員離場。
其實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犯規是對球員或者比賽工作人員本身的,而違例是對規則本身的,所以走步翻腕這些規則不允許的是違例,而侵犯,打手,帶球撞人以及沖撞裁判等都是犯規。
⑺ 怎樣判斷籃球的違例與犯規
在球成活球後,與對方隊員發生非法的身體接觸,是侵人犯規。 隊員不準拉、推、撞對方隊員;也不準靠伸展臂、腿、膝或彎曲身體成不正常姿勢以阻礙對方隊員行進。違反規定,將判為侵人犯規並按相關的法則處理。
(1)雙方犯規
雙方犯規是指兩名非同隊的隊員大約同時互相發生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的情況。 罰則: 不管是侵人犯規或是技術犯規都不判給罰球,只給隊員登記犯規,不登記全隊犯規。如果宣判雙方犯規或打架犯規時某隊擁有球權,應保留球權,在靠近比賽中斷地點的邊線擲界外球繼續比賽。如果宣判雙方犯規或打架犯規時雙方球隊都未擁有球權,或投籃未成功球在空中,應由任何兩個非同隊的隊員在中圈跳球繼續比賽。如果投籃成功,得分有效,在底線擲界外球繼續比賽。如果雙方犯規是作為裁判員意見不同的結果,不計得分,應由任何兩個非同隊的隊員在中圈跳球繼續比賽。
(2)進攻犯規
在球成活球後,進攻隊員與對方發生非法的接觸,對方在位置上並沒有太大的移動,是進攻犯規。 進攻隊員侵人犯規,如不是肘部犯規、拳擊犯規,也不是惡意犯規,應按如下罰則處理:不判給進攻隊得分;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人犯規;不登記該隊全隊犯規(隊員第六次侵人犯規,並且該隊已無有資格的替補隊員除外)。
(3)無球權犯規
在球成活球後,在雙方球隊均未擁有球權時與對方發生非法的接觸,是無球犯規。 隊員侵人犯規.如不是拳擊犯規、惡意犯規、也不是肘部犯規,而且發生犯規時雙方球隊均未擁有球權,應按如下罰則處理: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人犯規;登記犯規隊一次全隊犯規;如果全隊犯規罰則未出現,判給對方隊在靠近犯規地點的邊線擲界外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判給被侵犯的隊員一次罰球加一次罰球。 如果判了防守隊一次無球權犯規,接著投籃(罰球)成功,應判給被侵犯的隊一次罰球,使有可能得3分或4分。這條規定適用於:不管是對哪個進攻隊員犯規;不管全隊犯規罰則是否出現。 如果判了進攻隊一次無球權犯規,接著進攻隊員投籃成功,不計得分。
(4)拳擊犯規
隊員用拳猛擊對方,是拳擊犯規。 因拳擊宣判隊員的非法的接觸,是一次侵人犯規和一次全隊犯規。應判給一次罰球,不論罰球成功與否,將球判給被侵犯的隊在中場擲界外球。 任何隊員揮拳猛擊對方,無論是否擊中,都是不符合體育道德的行為,他應立即被驅逐並至少停止一場比賽。 這條規定既適用於比賽進行中,也適用於死球狀態。 如果接連發生拳擊犯規,這條規定的所有內容都將適用,並由最後被侵犯的隊在中場擲界外球。 另外,根據情況判該隊員不超過20000美元的罰款和停賽。
(5)非賽犯規
在第四節或加時賽的最後兩分鍾內,防守隊對擁有球權的進攻隊發生非法的接觸,而這種接觸發生在遠離球附近的區域或界外球未離手時,為非賽犯規罰則:登記一次侵人犯規和一次全隊犯規;判給一次罰球(肘部犯規或惡意犯規罰球兩次),任一場上隊員可執行此罰球;並由被侵犯的隊在靠近比賽中斷的地點擲界外球繼續比賽。
(6)全隊犯規
每節比賽每隊的全隊犯規超過5次,加時賽每隊的全隊犯規超過3次,要判一次罰球加一次發球 如果每節前10分鍾全隊犯規未滿4次,或加時賽前3分鍾全隊犯規未滿3次,允許該隊在最後兩分鍾內有一次全隊犯規不用加罰。 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發生侵人犯規,判給兩次罰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也不判給增加的罰球;如投籃成功,判給一次罰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也不判給增加的罰球。也就是說,在成功的兩分投籃中最多可得3分,在成功的3分投籃中最多可得4分
違例的話點這個網址http://wenku..com/view/3e03624333687e21af45a954.html
這裡面很全。你看看。希望能幫到你,基本全提到了,如果還有問題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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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籃球怎麼區分犯規
籃球犯規規則:
指隊員在比賽中違反規則的行為,含有與對方隊員的身體接觸或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包括侵人犯規和技術犯規兩類。對犯規的隊員要進行登記,隨後按規則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在2×20分鍾的比賽中,一隊員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達五次;在4×12分鍾的比賽中,一隊員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達六次,得到通知後必須自動退出比賽。
違例
比賽中,隊員有違反規則的行為但未造成犯規,叫做「違例」。包括帶球跑、非法運球、拳擊球、腳踢球、球回後場、攻防中的干擾球、三秒鍾、五秒鍾、十秒鍾、三十秒鍾以及使球出界和擲界外球、罰球、跳球時違反規則等。對各種情況的違例均有不同的處理和罰則。
侵入犯規
指球進入比賽狀態,活球或死球時與對方隊員非法接觸的隊員犯規。
依據是:
⑴每個隊員都有責任盡可能避免發生身體接觸;
⑵任一隊員只要在佔位時不發生身體接觸,都有權占據沒有被對方隊員占據的位置;
⑶如果發生了身體接觸的犯規,應由造成身體接觸的隊員負責。比賽中,隊員不準通過伸展臂、肩、髖、膝或過分彎曲身體成不正常的防守姿勢或占據不合法的防守位置,以阻擋、阻撓、推人、撞人、絆人來阻礙對方行進。除了搶球附帶地接觸了對方持球人的手以外,不準用手觸及對方。裁判員根據規則對不同情況下發生的犯規進行相應的判罰。動作粗暴或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予以警告或立即取消其比賽資格。
雙方犯規
指比賽雙方2名隊員同時互相犯規。在登記犯規隊員一次犯規後,由雙方犯規隊員在最近的圓圈內跳球重新開始比賽。如果雙方犯規的同時投球命中得分,由得分隊的對方隊員在端線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當一起雙方犯規和另一起犯規同時發生時,登記每一犯規並按罰則處理後比賽重新開始。
技術犯規
指隊員違反運動道德的行為與對手未發生身體接觸的犯規。漠視裁判員勸告,同裁判員談話、接觸沒有禮貌,或使用不尊敬的語言和舉動戲弄對方及故意延誤比賽等,均判作「技術犯規」。場上隊員技術犯規,由對方罰球兩次。犯規性質嚴重或堅持不改者,則取消比賽資格。場外教練員、替補隊員技術犯規時,由對方罰球兩次。無論罰中與否,都由罰球隊在邊線中點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教練員在一場比賽中有兩次技術犯規或由於其本人、助理教練、替補隊員或任何與球隊有關人員違反運動道德,累計被判三次技術犯規,則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並責令其離開球場,由助理教練員或隊長代理其職務。
全隊七次犯規
在2×20分鍾賽制的每半時(決勝期是下半時的繼續),一個隊的隊員侵人犯規和技術犯規累計達七次後,再發生犯規,均判給對方兩罰球。若是控制球隊的隊員犯規時,則登記該隊員一次犯規後,由對方在就近邊線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此規則由國際籃聯於1984年在慕尼黑會議上修定並開始執行。在此之前執行「全隊七次犯規」執行一加一罰球規則。
五次犯規
在2×20分鍾賽制比賽中,隊員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共達五次者,必須自動退出比賽,由同隊隊員替補繼續比賽。
球回後場
也稱「回場球違例」。當控制球的隊球已進入前場後,不得使球回後場;否則判違例。這一限制適用於前場擲界外球、搶籃板球和搶斷球時。宣判球已回後場,有三種情況:⑴球進入後場前最後觸球;⑵球已觸及後場;⑶該隊隊員首先觸及球,球已觸及後場。由防守隊在中線界外延長線處騎跨站立擲界外球。
三秒鍾規則
比賽中,控制球一方的隊員(徒手、持球或運球)在對方限制區內停留超過三秒鍾,即判違例,由對方在就近端線擲界外球。限制區的各線都屬於限制區的一部分,隊員觸及任何一條線都算位於限制區內。三秒鍾的限制在所有擲界外球的情況下均有效。當投籃的球正在空中、搶籃板球或死球時,不受三秒鍾規則限制。
五秒鍾規則
以下三種情況均判五秒鍾違例:
⑴比賽中,持球隊員在五秒鍾內未傳球、投球、滾球或運球時;
⑵擲界外球時,隊員從他可處理球起,五秒鍾內未將球傳給場內隊員時。以上兩種判給對方在邊線擲界外球;
⑶罰球隊員得球後在五秒鍾內未進行投籃,判取消該次罰球權。
十秒鍾規則
比賽中,進攻隊從後場控制活球開始,必須在十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否則將判違例,由對方在邊線擲界外球繼續比賽。此規則由國際籃聯於1948年在倫敦會議上制定並開始執行。1961年後一度取消。1973年重新恢復。從2000年起,又將十秒鍾改為七秒鍾。
三十秒鍾規則
比賽中,一個隊在場上控制活球時,必須在三十秒鍾內投籃,否則被判違例,由對方在就近邊線擲界外球。如在三十秒鍾內球被對方打出界外,不應重新計算三十秒鍾,該隊擲界外球入場後,必須在三十秒鍾的剩餘時間內完成投籃;裁判員為了保護受傷隊員而中止比賽,並由原控制球隊擲界外球,三十秒鍾要連續計算。此規則由國際籃聯於1956年在墨爾本會議上討論通過,並於1957年開始執行。從2000年起,又將三十秒鍾改為二十四秒鍾。
帶球跑
也稱「持球移動」。比賽中,持球隊員合法停步後,已確定了中樞腳,可在投籃、傳球時提起,但必須在落地前將球出手;開始運球時,在球離手前,中樞腳不準離地。否則兩者均判違例,由對方在邊線擲界外球。
干擾球
比賽中,隊員對球籃上空的球進行干擾,即判違例。
包括:
⑴在投籃時,當球在飛行中下落,並完全在籃圈水平面之上時,進攻或防守隊員不可以觸及球;
⑵當球在球籃中時,防守隊員不得觸及球或球籃;
⑶當投籃的球接觸籃圈時,進攻或防守隊員都不得觸及球籃或籃板。其罰則是:如攻方違例,不得分,並將球判給對方在罰球線的延長邊線外擲界外球。守方違例,判給投籃隊員得2分。如在3分投籃區投籃,則判得3分。由守方在端線後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中樞腳
指獲球隊員與地面保持接觸作軸的腳。規則規定,隊員雙腳著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腳作中樞腳。一腳抬起的一剎那,另一腳就成為中樞腳。在移動或運球中接到球,可以按下列情況停步並確定中樞腳:如果一腳正接觸地面,另一腳一接觸地面時,原先那隻腳就是中樞腳;如果雙腳分先後著地,先著地的腳為中樞腳;如果雙腳離地且雙腳同時著地,則任一腳都可以做中樞腳。一腳抬起的一剎那,另一腳就成為中樞腳;一腳著地,隊員可以跳起那隻腳並雙腳同時著地,則哪只腳都不是中樞腳。在比賽中,如持球突破、運球轉身、原地投籃、急停跳投、轉身投籃以及傳球等技術的應用,都必須確定中樞腳。
進入比賽狀態
比賽中,下列情況表明進入比賽狀態:
⑴裁判員進入圓圈執行跳球或進入罰球區執罰;
⑵在擲界外球的情況下,當隊員站在擲界外球地點可處理球時。
球成活球
比賽中,下列情況表明球成活球:
⑴跳球中,球到達最高點後被一名或雙方跳球隊員合法拍著時;
⑵裁判員將球遞交給罰球隊員,該隊員可處理時;
⑶擲界外球,球接觸場內隊員時。
球成死球
比賽中,場上發生任何違例、犯規、爭球等情況而裁判員鳴哨時,即為「死球」,計時員立即撥停計時鍾。當球中籃時也為死球,但只在比賽最後2分鍾和任一決勝期的最後2分鍾內停止計時鍾。
阻擋
侵人犯規的一種。指在比賽中因阻止對方隊員行進的身體接觸而造成的犯規。如防守隊員雙腳同時著地,也面對對手,但兩腳距離過寬,如持球隊員撞及防守隊員的腿部,應判防守隊員阻擋犯規。持球隊員突破騰空時,防守隊員未占據通道,待持球隊員騰空後才移至通道,如發生沖撞,應判防守隊員阻擋犯規。
垂直性原則
比賽時,隊員有權擁有他在場內的地面位置以及其上空(圓柱體)活動。系保護隊員在其所佔之地面和垂直上空的空間。是判斷是否侵人犯規的依據之一。當隊員違反這一原則而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即有可能被判為犯規。如防守隊員超出他的圓柱體將胳臂放在進攻隊員上方,以阻止其垂直起跳或投籃而發生身體接觸時,判防守隊員侵人犯規;進攻隊員倚在位於背後進行合法防守的隊員身上做投籃動作,從而失去垂直位置並造成身體接觸,判進攻隊員撞人犯規。
罰球
比賽中對隊員犯規的一種判罰。隊員在罰球線後不受阻礙的情況下投籃,是籃球比賽得分的組成部分。罰中得1分。以下情況取消罰球隊員的該次罰球權:⑴罰球時腳踩罰球線;⑵在球未觸及籃圈前過早地進入罰球區;⑶在五秒鍾規定時間內球未出手;⑷投出的球沒有觸及籃圈。比賽中,罰球命中率的高低對比賽勝負影響很大,故已為籃球運動技術訓練內容之一。
爭球
比賽時,當雙方各一名或多名隊員各用手緊握住球(不是採用粗野動作),任何一方無法單獨搶到球時,判為爭球。由雙方爭球隊員在就近的圓圈內跳球,繼續比賽。遇特殊情況的爭球,如雙方隊員同時使球出界,或裁判無法判定是誰使球出界,應由兩個有關隊員在就近圓圈內跳球。當比賽中球停在籃圈的支頸上時,就在罰球線上由雙方任一隊員跳球。
跳球
用於比賽開始或在比賽中發生爭球時。雙方各一名隊員站在圓圈內,由裁判員將球垂直拋起,在球到達最高點後由跳球隊員進行拍擊。每一跳球隊員只能拍球兩次。非跳球隊員在球被跳球隊員拍擊前站在圓圈外,待跳球隊員拍擊到球後方能搶球。如雙方跳球隊員均未拍到球而球已觸及地面,應重新跳球。
決勝期
比賽時間終了雙方相等時,延長5分鍾繼續比賽,稱為「決勝期」。必要時可延長幾個5分鍾,直到分出勝負為止。第一個決勝期前,兩隊應重新選擇球籃。以後每增加一次都應互換一次球籃。每個決勝期前休息2分鍾,開始時在中圈跳球繼續比賽。比賽中每隊可請求暫停一次。決勝期是下半時的繼續,故全隊七次犯規規則繼續適用。
暫停
是教練員在比賽中直接向隊員布置新的作戰計劃,解決臨場關鍵性問題的機會。規則規定,對於2×20分鍾的比賽,每隊上半時允許請求兩次暫停,下半時允許請求三次暫停;對於4×12分鍾的比賽,每隊每半時(兩節)的比賽時間內允許請求三次暫停,上、下半時不得挪用。每一決勝期也允許一次暫停。每次暫停的時間為1分鍾。教練員請求暫停時必須親自到記錄員處,做出規定的手勢,明確提出暫停要求。如比賽場有電動裝置,則不必離開席位,可使用電動裝置請求暫停。記錄員在球成死球並停止比賽計時表時,利用信號立即通知裁判員。
換人
也稱「替換」。指替換場上隊員。替換隊員時,替補隊員應向記錄員報告被替換隊員的號碼,坐在替補隊員席上做好替換的准備;待替換信號發出後,經裁判員允許方能入場參加比賽。無論一次替換幾名隊員都應盡快進行,如無故延誤時間,宣判該隊一次暫停。替換五次犯規隊員,被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隊員和因受傷不能參加比賽的隊員,要在1分鍾內完成。
擲界外球
指比賽中某隊獲得控球權重新開始比賽的方法。有端線、邊線和中場線延長線外擲界外球三種。擲界外球的隊員不得違反下列規定:在可處理球時,不得從裁判員的指定地點橫向移動超過大約1米;在球未接觸另一隊員前在場內與球接觸;在球離手前時間超過5秒鍾;球離手時腳踏場地;球離手後球越過籃板傳給場上另一隊員;球觸及界外或停留在籃圈支頸上,或進進球籃;同隊隊員在對方限制區內停留超過3秒鍾等。違反上述規定,將球判給對方在原擲界外球地點擲界外球。
控制球
指隊員拿著或運著活球、或當擲界外球隊員可處理球時,為隊員控制球;該隊的隊員控制球,或球在同隊隊員之間傳遞為球隊控制球。只有當對方控制球、或球成死球後,該隊才失去對球的控制。籃球比賽對控制球的爭奪很激烈,某一隊員、隊獲得控制球,表明這個隊由防守轉為進攻。每次控制球時間為三十秒鍾,都有投籃得分或獲得兩次和三次罰球的機會。
⑼ 籃球進攻犯規時怎麼判定的
進攻犯規是指,進攻球員在球成活球且其球隊控球後實施的非法接觸。
進攻犯規與罰則(R12S VII)
籃球進攻犯規時怎麼判定:
一、防守球員已先站好位置,並保有垂直圓柱體,而進攻者仍試圖沖撞;這一種的身體接觸,稱「進攻犯規」。
二、進攻者在投籃或上籃時,故意用非持球的手「架開防守者」封阻的手;此時,稱進攻犯規。
三、在禁區籃底下,進攻球員用屁股或肩膀去頂開已佔好位置的防守者,甚至,用非持球手「拐開防守者」,以上皆稱進攻犯規。
四、進攻球員持球切入時,先用手肘、手臂「推開防守球員」,這也算進攻犯規的一種。
五、雖是進攻方,但是在爭搶球時,為了保護球或爭搶到控球,進而「揮肘頂開」對手,也稱進攻犯規。
進攻犯規處罰:
a.判定一個進攻球員的非拳擊犯規和非惡意犯規的個人犯規,應按下述方式處罰:
(1)進攻球隊不計得分。
(2)犯規球員累計一次個人犯規。
(3)犯規球隊不累計全隊犯規。
例外條款:R3SIa。不判給罰球。
(4)球權判給被侵犯球隊,在比賽中斷處最近點邊線處發界外球,但發球點不得比罰球線延長線更靠近底線。
b.判定一個進攻球員的拳擊犯規或惡意犯規的個人犯規,應按下述方式處罰:
(1)進攻球隊不計得分。
(2)犯規球員累計一次個人犯規。
(3)犯規球隊累計一次全隊犯規。
(4)按犯規類型判給罰球。
(5)按犯規類型判定後續比賽球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