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打籃球意外傷害 怎樣賠償
1、如果對方不是故意傷害受害者的身體或者嚴重違反競技規則,那麼對方的行為是體育運動競技比賽中合理的行為,不構成侵權,不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2、如果對方是故意傷害受害者的身體或者嚴重違反競技規則,則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❷ 打籃球把別人撞傷了用賠償嗎
打籃球把別人撞傷了是否用賠償,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1、如果是在符合比賽規定的情況下的合理碰撞導致的,則不需要賠償對方,因為籃球這種運動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風險,完全有可能發生人身損害後果,自願參加這種具有風險性的競技運動,應視為甘冒風險行為,因比賽造成受傷,此系比賽中合理的身體沖撞所致,純屬意外,因為比賽中的沖撞,原本就是籃球運動的特點,不許在比賽中有沖撞,是對籃球運動規律的違背,當事人自願參加這種活動就應當承擔該活動所帶來的風險,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
2、如果超過了合理碰撞范圍,是由於自己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撞到對方致使其受傷的,則此時需要對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 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活動組織者的責任適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條的規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❸ 打籃球打架了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第一、要看傷勢情況,如果只是簡單的擦傷,那麼可以陪同他去附近的醫務室進行處理,同時向對方賠禮道歉,這個時候不管你是不是犯規或者是不是故意造成的,畢竟現在對方受到了一定的傷害。如果是大學的同學或者學生,最好是隔三差五地去宿舍看望一下,如果是社會上的成年人,也應該經常去問候一下,不要既傷了別人的身體又傷了別人的心。如果對方的傷情比較嚴重的話,那麼最好是陪同對方到正規醫院做檢查,看是不是需要進一步的治療。我自己在大學的時候,身邊的同學和朋友都曾經因為打籃球受過重傷,一個是鄧姓同學在打籃球的時候被撞骨折,腳上打了石膏,基本後來的幾個月都是班裡同學的攙扶下上課,另外一個是我師兄,是我們四個人在打二對二的時候上籃被對方碰到造成骨裂,幸好是通過醫院及時檢查治療,都沒有留下什麼後遺症。第
二、關於費用問題。如果對方比較大方,你也不要太過小氣,別人不讓你付醫療費用,你自己也要經常看點營養品去看望對方甚至留下一部分錢給別人作為醫療費。但是如果對方因為這個訛詐你的話,那麼你也要做好心理准備,不能因為自己撞在一起就必須是你付全責,所以要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對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❹ 籃球場上發生肢體沖突 人家先動手 把人家打傷 結果會怎麼判
籃球場上發生肢體沖突,將對方打傷,應當根據傷害後果處罰,如果經過法醫鑒定構成輕傷就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❺ 請問打籃球不小心打到別人,法律怎麼承擔責任
這個要看是否具體造成實質傷害,如果沒有造成實質傷害的話建議私下調節,如果造成傷害的話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若非故意,承擔一半即可。
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第十二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所以你所要做的就是做如下取證,首先要證明學校存在過失,這過失包括學校是否對對抗比賽做過賽前的培訓,是否在場上做了必要的保護措施(比如有無老師監護等),經過老師同意是否有證據。其次對於事故的發生,你要證明是意外事件。如果能對以上情況進行取證,法院的判決會對你比較有利,所承擔責任也會相對比較小(估計在30%左右責任吧)。
❻ 打籃球誤傷別人需要賠償嗎
法律分析:要看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把別人打傷了,是需要賠償別人的相關費用的。如果構成故意傷害罪可以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❼ 籃球賽打架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比賽時罰出場外,並且判嚴重技術犯規(兩罰一擲)
賽後可以追加罰款、禁賽等處罰;
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移交到司法機關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