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籃球持球進攻方進攻時間是幾秒
國際籃聯(NBA也一樣)規定進攻方必須在24秒內出手投籃(要是出手後24秒到時,進攻方投出了三不沾在搶到球會算違例)。
另外還有5秒發界外球,8秒過半場等規定。
『貳』 籃球比賽中24秒是什麼意思
籃球24秒規則:籃球比賽中,當某隊在比賽中獲得新的球權時,或在擲球入界中當球在場上被隊員合法觸及時,24秒鍾計時器將開動,擁有球權的隊必須在獲得球後的24秒鍾內投籃。 (2)球離開隊員的手後,球必須與籃板接觸。 如果在24秒鍾哨響前球出手後未接觸籃圈,為24秒鍾違例。 (1)技術犯規:技術犯規是指所有不包括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 隊員不得漠視裁判員的勸告或運用不正當的行為。 (2)兩次運球:又稱「非法運球」,球員第一次運球結束後不得再次運球,失去了對球的控制以後只可以投籃、傳球、除非球被另一球員接觸。
『叄』 籃球一次進攻多少秒
現在一般來說是24秒。
24秒是指在24秒內籃球要沾框,否則24秒違例,球權歸對方,沾了框又搶到前場籃板的話,進攻時間回到14秒。
54-55賽季之前,各支球隊的老闆開會決定修改重要的球賽規則。當時雪球隊的老闆丹尼拜爾松首先引進了控球時間的限制,拜爾松假設平均每個球隊在一場比賽中必須出手投籃60次。因此,在一場48分鍾(2880秒)的比賽里,兩隊必須出手120次,就這樣計算出每次的控球時間不得超過24秒。這項建議立即為聯盟所採納,此後,球場上進攻的一方若不能在24秒鍾之內出手投籃,則防守球隊即可重獲控球權。這是24秒的由來
原先國際籃聯規定一次進攻時間是30秒,直到00年才改為24秒,並將原先只分上下半場改為分四節,每節10分鍾。
而ncaa一次進攻時間很另類,是35秒。該規則的目的是為了讓隊員有充足的時間落實教練制定的戰術,為NBA或其他職業聯賽打下基礎。但從2015-16賽季開始,NCAA比賽的進攻時限將由35秒縮減為30秒,以增加比賽強度。
『肆』 籃球比賽的詳細時間規則是怎樣的啊
比賽時間國際籃球賽事,每場比賽分兩個半時共4節,每節10分鍾。加時賽為5分鍾。
在第一節和第二節、第三節和第四節之間休息兩分鍾。兩半時之間休息15分鍾.
NBA每場比賽分兩個半時共4節,每節12分鍾。加時賽為5分鍾。
在第一節和第二節、第三節和第四節之間休息130秒。兩半時之間休息15分鍾。在第4節和加時賽之間和任何加時賽之間休息100秒。
在第一節、第二節和第三節的最後一分鍾期間,投籃成功後應停止比賽計時鍾。在第四節和加時賽的最後兩分鍾期間,投籃成功後應停止比賽計時鍾。籃球規則
(一)比賽場地
標準的籃球比賽場地, 尺寸應是二十八米長乘以十五米闊平滑的木板地或石地.
(二)籃球板
籃球場的底線處各有一塊籃球板尺寸是一點八米乘以一點零五米, 球板上有籃框和籃網.
籃框是用金屬製造,橙色,直徑是四十五米.
籃網是勾在球框上,它可以使人們清楚地看見進球與否.
籃框是釘在籃板處防止籃球飛出場外.
(三)比賽服飾
基本的比賽衣著是一件運動背心和一條短運動褲.
各球員的隊衫一定要編有號數,數字通常由四號至十五號,背心前面的號碼要有十米高而背後則要有二十米高.
(四)球鞋
球鞋對運動員非常重要的, 所以選購球鞋要注意以下幾點:
1. 球鞋要輕便和合大小
2. 可以高筒或短筒鞋
3. 由帆布或軟皮製造
4. 鞋底可以避震和柔韌的
5. 防滑的
(五)籃球
由皮革, 軟膠或人造纖維包著膠制氣囊的圓球體, 圓周要有74.9cm和78cm之間, 重量要有567g和650g之間
(一)24秒規則
1. 當一球員在場內獲得活球控球權後該球隊必須在24秒內設法投籃。
2. 24秒計時器的信號表示該控球隊未能在24秒內投籃。
違反本條規則即為違例。
3.若球被對手觸及,而原控球隊仍持有控球權時,不得重新計算24秒。
4.24秒計時器必須停止,但不得重新設定,當
(1)球出界由原控球隊的球員發界外球。
(2)職員終止比賽以保護控球隊受傷的球員。
(3)比賽因控球隊的某些動作而停止。
注釋
1.當投籃時球正在空中,此時若24秒計時器誤嗚:球未被任何一隊球員觸及而中籃,則應算得分。
2.若任何一隊球員合法觸球或球顯然無法中籃時,則應成死球,並判跳球。
(二)8秒違例
攻方必定要在8秒之內把球帶到前場, 否則就算違例. 一旦把球控到前方, 就不能帶回後場, 否則也算違例.
(三)5秒違例
攻方要在5秒鍾之內投出界外球, 過之則�\違例.
(四)3秒違例
攻方任何一位球員不能在守方禁區內逗留超過3秒, 否則違例.
(一)比賽時間應包括:
1. 四節每半時二十分鍾,,每節十分鍾。在第一節與第二節及第三節與第四節之間,其休息時間為二分鍾。
2.中場的休息時間為十分鍾,或十五分鍾。
(二)球員五次犯規
1.在4*1O分鍾賽制,球員犯滿五次犯規,包括侵人與技術犯規的總次數時,應告知該球員已犯滿,並應自動退出比賽。
4X10分鍾賽制為1-5次。
(三)籃球的打法
1·籃球是用雙手的比賽。帶球跑、腳踢或用拳擊球均屬違例。
2.踢球意指用膝蓋或膝蓋以下的腿部、或腳踢球或擋球。只有故意的踢球才算違例。
3·腳或腿部無意中碰到球不應視作違例。
(四)得分相等與決勝期
1·下半時時間終了得分相等時,應繼續舉行一次或多次五分鍾
的決勝期,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2·在第一次決勝期前,應重新選籃。
3·每一次再增加的決勝期,均應互換球籃。
4·每一次決勝期,應給予二分鍾的休息時間。
5·每一次決勝期,應在中圈跳球開始比賽。
(五)請求暫停
A.說明
球隊謂求暫停時,依據下列規定每次應給予一分鍾時間:
2. 在4x10分鍾賽制中,每隊在(二節)內允許請求2次暫停,決勝期可請求2次暫停。
3. 若講求暫停球隊在暫停時間結束之前,已做好比賽的准備,裁判
員應立即開始比賽。
4. 在暫停期間允許球員離開比賽場所坐在球員席上
B.程序:
1.教練或助理教練有權請求暫停,但必須親自到記錄員處以專用手號,明確地提出暫停之講求。
2.記錄員必須在死球並停止比賽計時鍾時,盡速發出信號,通知職員某隊請求暫停。
3.記錄員必須在繼續比賽前發出信號,以通知職員某隊請求暫停,及若職員宣判犯規,則記錄員必須在職
員已經與記錄台完成犯規登記手續的連系後,發出信號。
4.下列情況允許教練或助理教練請求暫停:若對隊投籃得分是在該隊請求暫停之後,且在投籃球員球離手
之前,該隊已登記講求暫停。
C.限制:
一、當第一次罰球或僅只一次的罰球,繼續比賽時,不得允許球隊請求暫停,直到經一段開表時間之後
再成死球時,才允許暫停。
二、不必登記暫停,若
a. 受傷球員未曾接受觀察治療,且能立即(大約十五秒)准備參加比
賽。
b. 受傷球員已盡快地被替補。
c. 球員第五次犯規或被判奪權犯規的球員,在三十秒鍾內已完成
替補。
d.職員所允許的延誤。
三、未使用的暫停不得移到下半時或決勝期使用。
注釋 下列有關請求暫停的各點,應提示教練及記錄員注意:
1.暫停應登記在較先請求的教練名下,除非該暫停是在未發生犯規的情況下,對隊投球中籃。
2.球隊請求暫停後,只能在記錄員發出暫停信號通知職員之前請求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