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籃球比賽中被罰的人太多不夠五人上場怎麼辦
在籃球比賽中,因為犯規過多或者打架事件,被罰出場的人數太多,場上一方不夠5人上場比賽,這個時候情況有2種:
第一種
當一方只剩下5人,那麼這個時候犯規就不再罰出場,但是接下來該球隊的每次犯規,對方球隊都會罰球。
第二中
當一方被罰出場,不足5人上場比賽,那麼本場比賽視為該隊自動棄權,比分就定格在被罰出去的時候的比分。
㈡ 籃球賽中一方換上已罰下隊員應如何判罰
裁判會根據比賽時的情況,酌情處理。
一般的判罰就是兩種:
1:判罰被罰球員的比賽隊伍失敗,並向裁判委員會提交處理。
2:裁判可能考慮的意外情況,給予被罰球員一次技術犯規。
當一支球隊犯規次數滿的隊員因沒有替補球員而無法替換時,裁判可以允許他繼續進行比賽,但要處以一次技術犯規,而這名球員此後的每一次個人犯規都將被額外吹罰一次技術犯規。
技術犯規:
一、隊員的技術犯規是指所有不包括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
二、隊員不得漠視裁判員的勸告或運用不正當的行為,如:
1、同裁判員、到場的技術代表、記錄員、助理記錄員、計時員,30秒鍾計時員或對方隊員講話或接觸沒有禮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動觀眾的言語或舉動;
3、戲弄對方或在對方眼睛附近搖手妨礙他的視覺;
4、妨礙迅速地擲界外球以延誤比賽;
5、被判犯規後,在裁判員要求舉手時不正正當當地舉手;
6、沒有報告記錄員和主裁判員擅自更換比賽號碼;
7、沒有報告記錄員以及沒有得到裁判員招呼的替補隊員進入場地;
8、離開場地去獲得不正當的利益;
9、違反第六十條第四款,出現罰則第三款2(注):「干擾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的情況;
10、隊員抓住籃圈並把整個身體的重量懸掛在籃圈上。根據裁判員的判斷,如果某隊員正試圖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隊員受傷而抓住籃圈是可以的。
三、顯然是無意的和對比賽沒有影響的,或屬管理性質的技術性違犯不被看作是技術犯規;除非在裁判員提出警告後又重犯。
四、有意的、不道德的或給違犯者帶來不正當利益的技術性違犯,要立即判罰技術犯規。
罰則
一、要登記違犯者一次技術犯規。
二、判給對方隊員兩次罰球。
三、隊長指定罰球隊員。
註解
一、對行為十分惡劣或屢次違反此條規定的隊員要取消其比賽資格,令其退出比賽並執行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的相同罰則。
二、如果技術犯規在球進入比賽狀態後才被發現,則如同在發現時發生的犯規一樣要執行罰則。從發生犯規到發現犯規的時間內的一切情況均有效。
三、當隊員在一些小問題上即將構成違犯時(如未向記錄員報告的問題),裁判員可提出警告以阻止技術犯規的發生。
裁判員事先阻止和在某些情況下對那些顯然是無意的、不影響比賽的小的技術性違犯不予追究是明智的。
㈢ 籃球比賽中,如果一個隊的球員全部犯規滿6次怎麼辦
不可能,首先國際籃聯的規定是一人最多五次犯規,在NBA里可以有六次犯規。
國際籃聯:一人犯規夠五次則罰下,直到隊里僅剩兩個人在場上,剩下的球員都被罰下,則當即宣判這個隊輸,比分直接判為(嬴隊得分+20):(輸隊得分),例如甲乙兩隊比分40:12,乙隊僅剩兩人,則比賽直接結束,比分為:60:12
NBA:一人犯規六次則罰下,若犯規次數沒到六次的不足5人,就讓犯規次數到六次的上場,上場時判為技術犯規,兩罰一擲,若此球員在接下來的比賽中繼續犯規,則每次犯規都判為技術犯規,每次兩罰一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