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籃球有哪幾種規則
1、超時違例
1.3秒鍾規則:某隊控制球時,同隊隊員在對方禁區內停留不得超過3秒鍾。在比賽過程中或控球後在界外擲界外球的情況下,只要同方隊員在對方禁區內停留超過3秒鍾,裁判員會立即鳴哨,判罰3秒違例。
2.5秒鍾規則:當一個持球隊員被嚴密防守,在5秒鍾內沒有傳球、投球、滾球或運球時,也將宣判違例。過去5秒違例判爭球,現在則由對方隊員就近擲界外球。
3.8秒鍾規則:一個隊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8秒鍾內將球推進到前場,否則判8秒鍾違例,由對方擲界外球。
4.24秒鍾規則:一個隊在場上控制球後,必須在24秒鍾內出手投籃,否則判24秒違例。過去如在24秒鍾內球被對方擊出界外後將重新計算24秒,現在則從邊線擲界外球後不再重新計算24秒,而是在24秒鍾中的剩餘時間內必須出手投籃,否則仍被判為24秒違例,判由對方擲界外球。
2、一般規定
全隊7次犯規規則和一加一罰球規則:比賽每半時,一個隊的隊員侵人犯規和技術犯規次數累計已達7次,此後這個隊的任何一個隊員再發生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均將執行一加一罰球規則,判給被侵犯的對方隊員罰球一次,如罰球成功,由這個隊員再追加罰球一次;
如第一次罰球不中,比賽應繼續進行,不再給予追加罰球的機會。如罰球者罰出的球未觸及籃圈,則判為違例,由對方在邊線擲界外球。
(1)籃球最初有多少個規則擴展閱讀
運動特點
1、對抗性:籃球運動持續時間可長可短,但需要參與者快速奔跑、突然與連續起跳、敏捷反應與力量抗衡 。
2、集體性:籃球運動不僅要求運動員具有技戰術能力,以及在比賽中表現出的智慧、膽略、意志、活力與創造力,運動員也必須具備勇敢頑強的鬥志和團結協作的精神。
3、觀賞性:籃球比賽中,可以欣賞到嫻熟的運球、巧妙的傳球、准確的投籃、機智的搶斷、精彩的扣籃和出奇的封蓋。
4、趣味性:籃球運動簡單易行,趣味性很強,可以因人、因地、因時、因需而異。
5、健身性:人們通過參與籃球運動,既可以強身健體,也可以使個性、自信心、審美情趣、意志力、進取心、自我約束等能力都有很好的發展。
Ⅱ 籃球有多少項規則
奈史密斯先生制定出最原始的籃球競賽規則。最原始的籃球競賽規則一共有13條。這13條的基本內容是: 1.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扔球。 2.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搶、打球,但絕對不能用拳頭擊球。 3.球員不能帶球走。 4.必須用手持球,而不允許用頭頂、腳踢球。 5.不允許球員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腳絆等方法來對付另一方的隊員。任何隊員違反此規則,第一次被認為是犯規,第二次再犯規,就要被強行停止比賽,直到命中一個球後才能重新上 場參加比賽。如果有意傷害對方球員,就要取消他參加整個比賽的資格,且不允許替補。 6.用拳擊球就是違反第3條和第4條規則 7.如果任何一方連續犯規3次,就要算對方命中一球。連續犯規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時間里,對方隊員未發生犯規,而本方隊員接連發生犯規。 8.如果防守者沒有觸到球或干擾球,當球投入籃內並停留在籃里就算中籃。如果球停在籃筐上,而對方隊員觸動了籃筐,也算命中一球。 9.當球出界,球將由第一個接觸球者扔進場內。若有爭論,裁判員將球扔進場內。擲界外球允許5秒鍾,如果超過5秒鍾,球判給對方。 10.主裁判員是球員的裁判,他有權吹犯規。當某隊連續3次犯規,他將通知副裁判員。他有權宣布取消某隊員的比賽資格。 11.副裁判員是球的裁判,他可決定什麼時候球在比賽中,並要計時、決定球的命中、記錄命中的球數以及承擔通常裁判員應該承擔的責任。 12.比賽在兩個 15分鍾內進行,中間休息 5分鍾。 13.球命中最多的一方獲勝,如果平局,經雙方隊長的同意,比賽可延至再命中一球為止。 現在的基本規則是:基本規則一:
Ⅲ 籃球一共有多少條規則
籃球規則一共61條
第一章 比賽
第1條 定義
第二章 尺寸和器材
第2條 球場尺寸
第3條 線條及其尺寸
第4條 器材
第三章 工作人員及其職責
第5條 裁判員及其助理人員
第6條 主裁判員的權力
第7條 裁判員宣判的時間和地點
第8條 發生違犯時裁判員的職責
第9條 記錄員和助理記錄員的職責
第10條 計時員的職責
第11條 30秒鍾計時員的職責
第四章 隊員、替補隊員和教練員
第12條 球隊
第13條 隊員和替補隊員
第14條 隊長的職責和權力
第15條 教練員的職責和權力
第五章 時間通則
第16條 比賽時間
第17條 操縱比賽計時鍾
第18條 30秒鍾規則
第19條 要登記的暫停
第20條 隊員或裁判員受傷
第21條 得分相等和決勝期
第六章 比賽通則
第22條 比賽的勝負
第23條 比賽的開始
第24條 球的狀態
第25條 隊員和裁判員的位置
第26條 跳球
第27條 如何打籃球
第28條 控制球
第29條 隊員在做投籃動作
第30條 球中籃和它的得分值
第31條 擲界外球
第32條 替換
第33條 1節或1場比賽何時結束
第34條 比賽因棄權告負
第35條 比賽因缺少隊員告負
第七章 違例
第36條 違例
第37條 隊員出界和球出界
第38條 運球規則
第39條 帶球走規則
第40條 「3秒鍾」規則
第41條 被嚴密防守的隊員
第42條 10秒鍾規則
第43條 球回後場
第44條 攻、防中的干擾球
第八章 侵人犯規
第45條 犯規
第46條 接觸
第47條 侵入犯規
第48條 雙方犯規
第49條 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第50條 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
第九章 技術犯規
第51條 行為規則:定義
第52條 隊員的技術犯規
第53條 場外人員的技術犯規
第54條 休息時間內的技術犯規
第55條 打架
第十章 一般規則
第56條 基本原則
第57條 隊員5次或6次犯規
第58條 全隊犯規--處罰規則
第59條 特殊情況下的犯規
第60條 罰球
第61條 能糾正的失誤
Ⅳ 籃球的起源,有什麼規則
一、起源: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Springfrield)市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JamesNaismith)博士發明的。奈史密斯從工人和兒童向「桃子筐」投準的游戲中得到啟發,設計將兩只桃籃分別釘在健身房內兩端看台的欄桿上,桃籃口水平向上,距地面10英尺(3.05米),把球向籃內投擲,按投中得分多少來決定勝負。以後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到1893年,才逐漸形成近似現代的籃板、籃圈和籃網。因為這項游戲最初使用是桃籃和球,遂取名為籃球。
二、規則:每場比賽分為4節,每節10分鍾(每節最後兩分鍾停表),1、2節,3、4節之間休息3分鍾,中場休息5分鍾,若40分鍾內戰平,則進入加時賽。加時賽為5分鍾(後2分鍾停表),加時賽如果還沒分出勝負則繼續加時5分鍾,直至分出勝負。比賽中換人次數無限制,隊員在比賽中犯規達到5次則被罰下場。一方在一節比賽中累計犯規達到4次,若再犯規由對方罰球兩次。雙方各有上半場2次、下半場3次加時賽3次暫停,每次時長2分鍾。
因技術原因,比賽不設二十四秒違例,但一方如果進攻時間過長仍不出手,裁判有權判進攻犯規。設五秒違例,具體時間由裁判掌握。比賽第一節由裁判員在中圈執行跳球開碰桐碰輪粗始,其他節次和決勝期按球權的交替擁有進行比賽。對於未提及的,以國際籃聯規則為依據。
每場比賽設一名裁判。
籃球比賽細則:比賽前:
1、參賽隊統一隊服,並印上號碼。
2、每隊至少准備一個籃球/足球,經兩隊協商後確定比賽用球。
3、由體育部人員負責借計分笑談牌。
4、運動員在比賽前十分鍾到工作台簽到(名字和號碼)。
5、若發現有球隊請外援或遲到15分鍾以上,則以0:20/0:3告負。
比賽中:
1、技術台工作人員做好比賽中球員的得分,犯規次數記錄,並由球隊一方出人翻記分牌。
2、裁判員公正地執法比賽,妥善及時的處理場上可能出現的不愉快事件。
3、球員必須尊重裁判,凡是出現不尊重裁判的行為或語言則取消該隊的參賽資格,並取消球隊之前的比賽成績。
4、在比賽期間,球員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緒,做到友誼第一,比賽第二,在和諧的氛圍下進行比賽。
5、飲用水由學生會提供。
比賽後:
各隊負責人簽字確認比賽結果。
籃足球冠軍隊與贊助公司友誼賽規則與上述規則相同,比賽時間在籃足球決賽後視雙方時間而定。
Ⅳ 打籃球基本規則
籃球基本規則
一、比賽方法
一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而增加人數。比賽分四節,每節各10分鍾,NBA為12分鍾,每節之間休息5分鍾,NBA為130秒,中場休息 10 分鍾,NBA為15分鍾,另在NBA中在第4節和任何加時賽之間休息100秒。
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 5 分鍾,若 5 分鍾後比分仍相同,則再次進行 5 分鍾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二、得分種類
球投進籃框經裁判認可後,便算得分。3分線內側投入可得2分;3分線外側投入可得3分,不管是腳跟還是腳尖踩到3分線進的球視為2分球。罰球投進得1分。
三、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四、罰球
每名球員各有 4 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NBA中為6次)。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誰都不能阻擋、防守的情況下投籃,是做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給予另一隊的機會。
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後,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後10秒內要投籃。在投籃後,球觸到籃框前均不能踩越罰球線。
五、違例
大致可分為
(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雙帶)、腳踢球(腳球)或以拳擊球。
(2)跳球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人不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3)24秒鍾規則:進攻球隊在場上控球時必須在24秒鍾內投籃出手。
(4)8秒鍾規則:球隊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8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對方的半場)。
(5)5秒鍾規則:持球後,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擲界外球出手,FIBA規則規定罰球也必須在5秒鍾內出手。
(6)3秒鍾規則:分為進攻3秒和防守3秒。進攻3秒:進攻方球員不得滯留於3秒區3秒以上;防守3秒:當某防守方球員對應的進攻方球員不在3秒區或者3秒區邊緣、且徹底擺脫防守球員時,防守方球員不得滯留禁區3秒以上。(FIBA無防守3秒)
(7)侵人犯規: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行為。
(8)技術犯規:隊員或教練員因表現惡劣而被判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9) 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球員做出的不體現運動員精神的犯規動作,比如打人。發生此類情況後,球員應立即被罰出場外。
(10)隊員5次犯規:無論是侵人犯規,還是技術犯規,一名球員犯規共5次(NBA規定為6次)必須離開球場,不得再進行比賽。
(11)違例:既不屬於侵人犯規,也不屬於技術犯規的違反規則的行為。主要的違例行為是:非法運球、帶球走、3秒違例、使球出界、用腳踢球。
(12)隊員出界:球員帶球或球本身觸及界線或界線以外區域,即屬球出界。在球觸線或線外區域之前,球在空中不算出界。
(13)干擾球:投籃的球向籃下落時,雙方隊員都不得觸球。當球在球籃里的時候,防守隊員不得觸球。球碰板後對方不得碰球,直到球下落。
(14)球回後場:球隊如已將球從後場移至前場,該球隊球員便不能再將球移過中線,運回後場。
(5)籃球最初有多少個規則擴展閱讀:
籃球位置的分工
一、控球後衛
控球後衛,又叫組織後衛(PointGuard),是籃球比賽陣容中的一個固定位置。控球後衛往往是全隊進攻的組織者,並通過對球的控制來決定在恰當的時間傳球給適合的球員
二、得分後衛
得分後衛(ShootingGuard),是籃球比賽陣容中的一個固定位置。一般擔任該位置的球員身高和體格都低於前鋒球員,但在速度上具有優勢。
三、小前鋒
小前鋒(SmallForward),籃球比賽陣容中的一個位置;傳統上以進攻得分為主要任務,強調快速推進上籃的能力。
四、大前鋒
大前鋒(PowerForward,有時稱作強力前鋒),一個典型的大前鋒是球場上體格較壯,而仍具備一定速度的球員。傳統上,大前鋒被要求利用他們壯碩的體型,在籃下積極強攻並爭奪進攻籃板球;而在禁區防守和防守籃板球的保護方面,則被認為是中鋒的主要任務。
五、中鋒
中鋒,籃球比賽陣容中的一個位置;一般都由隊中最高的球員擔任,傳統上強調籃下的防守,以及防守籃板球的保護。由於具有身高的優勢,一些具備進攻天份的中鋒球員也常常成為在禁區附近投籃得分的主要進攻點。
參考資料:網路——籃球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