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籃球比賽中記錄台的工作是什麼
籃球比賽記錄台工作
1. 坐在記錄台中間位置的技術代表,他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技術代表在比賽中的職責主要是監督記錄台人員的工作,並協助主裁判員和副裁判員,使比賽順利進行。
2.記錄員的職責是什麼?
記錄員的職責有:(1)記錄兩隊的累積分數;記錄投籃和罰球得分;(2)登記比賽開始上場的隊員和所有替補隊員的姓名和號碼。在發現提交的上場隊員名單中替補隊員或隊員號碼有違反規則的規定後,要盡快通知就近的裁判員;(3)記錄隊員的侵人犯規和技術犯規次數,當宣判了任一隊員第5次犯規(4 X 10分鍾的比賽)時,要立即通知主裁判員;(4)記錄每一位教練員的技術犯規,並且當該教練員本身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而被登記了兩次技術犯規時,或因教練員自身、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坐在球隊席上的隨隊人員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累積在教練員名下登記了三次技術犯規必須離開比賽時,要立即通知主裁判員;(5)記錄每隊請求暫停的次數,當在每節已登記了某隊第
二次暫停時,他要通過裁判員通知該隊教練員。
3.記錄員在比賽開始前的什麼時間准備記錄表?
記錄員應在比賽開始前至少20分鍾准備記錄表。
4.在開始比賽前的20分鍾內,記錄員應按什麼格式准備記錄表?
在開始比賽前的20分鍾內,應該填寫好以下有關記錄表中的內容:(1)在記錄表頂部空格內填寫兩隊的隊名,第一隊總是當地在)隊。至於聯賽或在中立球場進行比賽,則第一隊是秩序冊上列前的隊。第一隊為A隊,第二隊為B隊。(2)如果是聯賽的一部分或是一場特定的比賽,記錄員要填
寫比賽名稱;比賽編號;比賽的日期、時間和地點;主裁判員和副裁判員的姓名。(3)填寫兩隊球員的姓名。「A」隊占據記被上半部;「B」隊占據下半部。第一欄為,記錄員要填寫隊員證件的號碼(最後三位數字)。如果在聯賽中,隊員證件的號碼只需在該隊首場比賽時填寫。第二欄內,記錄員要填寫隊員的姓名,將姓以及名字的首字母用印刷體字母書寫。直接在該隊隊長名字後面標出(CAP)以示之。如果球隊出場少於12名隊員,記錄員要用直線將不參予比賽的隊員的證件號碼、姓名、號碼等空格劃去。(4)在每隊表格的底部,記錄員要填入該隊教練員和助理教練員的姓名。(5)在比賽開始前至少10分鍾,要讓教練員確認他們的名單,包括隊員的姓名和相應的號碼,確認教練員和助理教練員的姓名;指明比賽開始時上場的5名隊員;並在記錄表上簽字。(6)在上場隊員欄隊員的號碼旁邊畫上一個小「X」並套上圓圈。每次在替補隊員首次上場比賽時記錄員要重復這個程序:畫上一個小「X-(不畫圓圈)。
5.在比賽開使前10分鍾,A 隊獲練員已經確認本隊員、教練員的姓名和號碼,並在記錄表上簽字,但當離開始比賽還有1分鍾時,甲隊教練要求更換先上場隊員,記最員如何處理?
應給予拒絕。除非是被提供先上場的隊員突然生病或受傷,即便如此,也應經過主裁判員確認和批准。
6.如何記錄某隊要登記的暫停?
當某隊教練員請求的暫停被批准時,記錄員在該隊暫停的適當的空格內登記一個大「X」。在上半時給予暫停時,要填寫在球隊下方相應的暫停空格內。在下半時和任一個決勝期要按上述相同的方法填寫。在每半時或每個決勝期結束時,將沒有用過的暫停空格用兩條平行線段劃掉。
7.如何記錄犯規?
隊員犯規可能是侵人犯規、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或技術犯規,此犯規要登記在該隊員名下。若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和隨隊人員的犯規是技術犯規或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要登記在該隊教練員名下。
8.隊員侵人犯規的記錄符號是什麼?如何登記某隊員侵人犯現?
隊員侵人犯規的記錄符號用中「P」來表示。如果其隊員比賽中發生侵人犯規時,應在該隊員名字後面的犯規欄內根據相應的犯規次數登記一次「P」.若此次侵人犯規涉及到罰球時,則在「P」
的旁邊加上相應的罰球次數。例如:P。或P2表示此次犯規,要判給對方2次或二次罰球。
9.隊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記錄符號是什麼?如何登記某隊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隊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記錄符號用U來表示。如果某隊員在比賽中發生了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時,應在該隊員名字後面的犯規欄內根據相應的犯規次數登記一次「U」。如此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涉及到罰球時,則在們」的旁邊加上相應的罰球次數。例如U2,表示此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判給對方2次罰球。
10.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的記錄符號是什麼?如何登記某隊員取消比賽資格犯規?
取消比賽資格犯規的記錄符號用D來表示,如果某隊員在比賽中發生了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時,應在該隊員名字後面的犯規欄內,根據相應的犯規次數登記一個「D」,若此次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涉及到罰球時,則在0」的旁邊加上相應的罰球次數。例如D2表示此次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判給對方2次罰球。
11.技術犯規的記錄符號是什麼?如何登記某隊員技術犯規?
革新 技術犯規的記錄符號用T來表示,如果某隊員在比賽中發生了技術犯規時,應在該隊員名字後面的犯規欄內,根據相應的犯規次數,登記一個「T」。若此次犯規涉及到罰球時,則應在叮」的旁邊加上相應的罰球次數,例如T。,則表示此次技術犯規,判給對方2次罰球。
12.教練員自身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構成的技術犯規或因其它原因判該隊出練員技術犯規的記最符號是什麼?如何登記某隊教練員技術犯規?
教練員自身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被判技術犯規時,用「C」來表示,教練因其他原因被判技術犯規,則用「B」來表示。若在比賽中某隊教練員自身發生了技術犯規,或因其他原因被判技術犯規時,在該教練員名字後面的犯規欄內,根據相應的犯規次數登記一次C或B,並在C或把B的旁邊加上相應的罰球次數
12.甲5對乙5侵人犯規並判給乙隊兩次罰球,在罰球進人比賽狀態之前,因乙7對甲7的不良行為被判一次技術犯規,如何記錄?
規則中規定:涉及到罰則相同相互抵消的雙方球隊的所有犯規,要在各種犯規符號的旁邊加上一個小c來表示。上述情況,在甲5的犯規欄內登記一次Pc,在乙7犯規欄內登記一次Tc。
13.如果隊員在比賽中企圖參於打架,離開了球隊席而被取消比賽資格如何記錄?
如果在比賽中球隊席內的替補隊員企圖離開球隊席區域,參予場內的打架而被判為取消比賽資格時,其記錄方法如下:(1)在那個或那些隊員剩餘的每一個犯規空格內記錄一個「F」。(2)如果這是該隊員第5次犯規,則F要登記在最後一個犯規的空格內。(3)如果該隊員已經5次犯規(犯規罰出場),則在最後一個犯規的格中畫上一個大\」覆蓋在最後一次犯規上(P、D或T)。
14.如何記最全隊犯規次數?
無論何時隊員發生侵人犯規、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或技術犯規,除了將犯規登記在有關隊員的名後的犯規欄內外,還要將此次犯規登記在該隊全隊犯規次數內。記錄表中「全隊犯規」的方格有兩排,全隊犯規的方格有4排,每排各有4個寫有1~4數字的方格,每排分別在每節中使用。當某隊的隊員發生犯規時,記錄員要按頎序在方格內用一個大「X」劃掉從1至4的方格。
15.如何記錄比賽隊的得分?
在記錄表上有4個「累積分」欄,每一欄含有4列豎式方格,左側成對的兩列方格給「A」隊記錄,右側成對的兩列方格給「B」隊記錄;在中間兩列方格內是每隊的累積分(160分)。對有效的投籃得分記錄員在相應的累積分上畫一外線;對任一有效的罰球得分則在相應的累積分上畫一塗實的圓圈。在球隊剛得分時,將其累積分按上述方法記錄在總得分上。然後在新的總得分數同側的空格內,記錄員要登記投籃得分或罰球得分的隊員號碼。
16.隊員投籃得3分的記錄方法是什麼?
在適當的欄內畫一圓圈套住該隊員的號碼。
17.隊員比賽中,將球誤投入本方球過得分的記錄方法是什麼?
把該隊員誤投入本方球籃的得分,記錄在對方隊長的名下。
18.在比賽中,當球沒有進進球籃而得分的記最方法是什麼?
在比賽中出現因守方干擾球,球沒有進進球籃而得分時,將此種得分記錄在投籃隊員的名字下。
19.對於4 X 12分鍾的比賽,每節比賽結束時的得分記最方法是什麼?
當4X12分鍾的比賽,每節比賽結束時,記錄員要用粗線畫一圓圈套住每一隊最後的得分數。
20.在每一半時結束時的得分記最方法是什麼?
當每一半時結束時,記錄員要用粗線畫一圓圈套住每一隊最後的得分數外,並在最後的得分數和最後得分的隊員號碼下面畫一粗橫線。
21.比賽給了時雙方得分的記錄方法是什麼?
比賽終了時,記錄員要在每隊的最終得分數和最後得分的隊員號碼下面畫兩條粗橫線,隨後記錄員要用一條斜線將每隊剩餘的累積分劃掉。
22.當比賽中出現記錄員記錄的得分與球場記分板顯示的比分不一致時,如何處理?
若記錄員記錄的得分是正確的話,記錄員要立即設法糾正記分板上的比分;如無把握或其中一隊對改正比分提出異議,則一旦球成死球並停止比賽計時鍾時立即報告主裁判員,由主裁判員查實並處理。
23.比賽結束時,記錄員應做哪些具體工作?
(1)在記錄表下端指定的欄內,填寫下半時的比分和決勝期的得分。(2)在記錄表下端指定的欄內,填寫最後的比分。(3)在記錄表下端指定的欄內,填寫勝隊的隊名。(4)然後記錄員要在記錄表上簽名,接著由計時員、30秒鍾計時員、副裁判員、主裁判員簽名。(5)按規則的規定分發記錄表。
24.正式比賽的記錄表應記錄幾份?完成記最後如何分發?
正式比賽的記錄表應一式四份。根據記錄表紙的四種不同顏色進行分發。正頁是白色的,交給國際籃聯。第一副頁是藍色的,交給競賽的主辦單位。第二副頁是粉紅色的,交給比賽的勝隊。最後一張副頁是黃色的,交給比賽的負隊。
25.記錄員在工作中,如果還到臨場我判員宣判犯規隊員的號碼不清楚,或者被宣判犯現號碼的隊員不在比賽場上時,如何處理?
應及時發出信號,把情況提供給宣判的裁判員,由宣判的裁判員查實解決,按照裁判員最後的決定,進行記錄。
31.某隊員在前導裁判員管轄的3分投籃區投籃時,前導裁判員已做出3分試設的手勢,當球投中時,追蹤我判員既沒有做3分試投的手勢,又沒有做3分投籃成功的手勢,如何處理?
當前導裁判員做出3分試投手勢,追蹤裁判員必須承認,偶然追蹤裁判員沒有重復前導裁判員3分試投手勢,也沒有做3分成功的手勢時,也應按照前導裁判員3分試投的手勢記錄。如果記錄員有懷疑時,發號信號,就此問題提供給主裁判員,最後按照兩個裁判員的決定進行記錄得分。
26.某隊員在前導裁判員管轄的3分投籃區投籃時,前導裁判員已做出3分試設的手勢,投籃成功時,而追蹤裁判員向記錄台做出2分成功的手勢,如何處理?
應及時發出信號,將此情況提供給主裁判員,由兩裁判員商定,最後按照兩裁判員商定的決定,記錄得分。
27.記錄員發出的信號能使比賽停止嗎?
記錄員的信號,不能使比賽停止。
28.記錄員的信號應在什麼時候發出?
記錄員的信號應在死球和停止比賽計時鍾並在球再次進人比賽狀態之前,才能發出。
29.計時員的職責有哪些?
計時員的主要職責是:(1)按規則規定掌握比賽時間的運行和停止。(2)注意每半時開始的時間,並在比賽開始前3分多鍾時通知主裁判員,以便主裁判員可以通知或通過其它途徑通知球隊。(3)每次暫停,計時員應開動計時秒錶,並且在暫停時間已到50秒鍾時,通過記錄員發出信號。(4)計時員應用非常響亮的信號表示每半時或決勝期的時間終了。(5)如果計時員的信號失靈或未被聽到,計時員要採用他可動用的一切可能辦法立即通知主裁判員。
30.計時員在哪些情況下開動計時鍾?
計時員應在以下情況開動計時鍾:(l)跳球時,球在最高點下落後被某跳球隊員拍擊時;(2)如罰球未成功繼續比賽,當球觸及場上隊員時;(3)如擲界外球繼續比賽,當球觸及場上隊員時。
31.計時員在召些情況下停止計時鍾?
(1)在每半時、每節或決勝期結束時;(2)當裁判員鳴哨時.(3)當30秒鍾信號發出時;(4)當投籃得分時;或批准對方教練員已請求的暫停時。
32.計時員的信號能使比自停止嗎?
計時員的信號使球成死球,並停止比賽計時鍾。
33.計時員周到比賽結束的時間已到,但計時鍾的自動鈴本或活本沒有響時,如何處理?
要採取緊急的措施,敲響備用的鑼,或鳴響備用的槍,或者其他信號告訴臨場裁判員。
34.計時員操縱計時鍾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1)要做到手不離開計時鍾的開關扭。(2)每次開或關計時鍾的瞬間,要觀察計時鍾的運行情況。(3)若遇到計時鍾發生故障,如計時鍾不顯示數字,或者不準確的顯示計時數字時,要通知記錄員,由記錄員通知臨場裁判員;並要記住計時鍾發生故障時的確切比賽時間。
35.30秒鍾計時員的職責是什麼?
(1)當一名隊員在場上控制一個活球時,開動30秒計時表,該隊必須在30秒鍾內完成投籃。(2)若該隊在30秒鍾內沒投籃出手,則要發出30秒鍾違例的信號。
36.30秒錶鍾計時員的信號能使比賽停止嗎?
30秒鍾計時員的信號使球成死球,並停止比賽計時鍾。
37.30秒鍾計時員,在什麼情況下開動30秒鍾級冠?
在比賽中,當一名隊員在場上一旦獲得控制活球時,開動30秒鍾裝置。
38.30秒鍾計時員,在什麼借況下停止30秒鍾裝置?
在比賽中,一旦球隊控制活球結束時,30秒鍾計時員應停止30秒鍾裝置。
39.30秒鍾計時員在操縱30秒錶鍾裝置時,要做到明「三慢」?
(1)當出現30秒鍾違例的信號時,要慢回表。其目的是讓隊員、教練員和觀眾都能看得清,聽得見。(2)當臨場裁判員宣判的情況不明確時,要慢回表。(3)當不能確定控制球隊是否失去控制球時,要慢回表。
40.30秒鍾計時員在操縱30種種裝置時,要做到哪「兩快」?
(1)當確定隊員投籃出手時,要快回表。
(2)當確定某隊失去控制球權時,要快回表。
41.30秒鍾計時員在操縱30秒鍾裝置時,要做到四「停」?
(1)當球出界,由原控制球隊的隊員擲界外時,30秒鍾只停不回表。
(2)裁判員中止比賽以保護控制球隊的受傷隊員時,30秒鍾只停不回表。
(3)由於控制球隊的行為而停止比賽時,只停不回表。
上述三種情況,擲界外球後,一旦該隊隊員獲得控制球時。30秒鍾要從中斷處繼續計時。
42.30秒鍾計時設備發出30秒鍾違例信號時臨場裁判員沒有聽到,如何處理?
應採用其他辦法讓臨場裁判員知道30秒鍾違例的信號已響。
43.30秒鍾錯誤地發出了信號,計時員是否應及時關停比賽的計時鍾?
應立即關停比賽的計時鍾。
44.廣播員的主要職責足什麼?
(1)根據比賽的情況,對觀眾進行政治思想、道德、紀律和規則的宣傳和教育。
(2)協助記錄員、計時員和30秒鍾計時員對有關規則的規定進行宣告。
(3)掌握比賽開始的時間和比賽休息時間。
(4)及時給替換的隊員或請求暫停的教練員發出替換或暫停的信號。
(5)在適當的時間用廣播給臨場裁判員提示某隊每半時已達7次犯規或每節已達4次犯規。
45.犯規次激舉牌員的主自職責是什麼?
協助記錄員把比賽中隊員犯規次數記錄准確,並快速把該隊員犯規相應的次數牌舉起來讓隊員、觀眾和教練員都能清楚看到;並准確及時操縱全隊犯規指示器,顯示出犯規隊的犯規次數;當某隊每節犯規已達4次時,在球進入比賽狀態時,應在靠近該犯規隊的記錄台一端,豎起全隊犯規標志。
46.犯規次數舉牌員在舉犯規次數牌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1)要及時、准確。先舉相應的犯規次數牌,後記錄登記。
(2)要高舉犯規次數牌,先向前後顯示,再左右顯示。
(3)當遇到裁判員宣判雙方犯規時,先舉牌顯示裁判員宣判的第一個犯規隊員的犯規次數,然後,換手舉牌顯示裁判員宣判的第二個犯規隊員的犯規次數。
47.記分員的主掛職責是什麼?
記分員的主要職責是把比賽中隊員投中、罰中的得分,准確、及時地反映在記分牌或者顯示在電子記錄板上。並不斷地與記錄員核實兩比賽隊的比分。
Ⅱ 籃球比賽都有哪些工作人員
以下部分是規則中對籃球比賽中應配備的工作人員及他們的職責所做出的規定,你仔細看一看就會明白。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第八章 裁判員、記錄台人員和技術代表:職責和權力
第45條 裁判員、記錄台人員和技術代表
45.1 裁判員應是一名主裁判員和一名或兩名副裁判員。他們由記錄台人員和技術代表協助。
45.2 記錄台人員應是一名記錄員、一名助理記錄員、一名計時員和一名24秒鍾計時員。
45.3 一名技術代表應坐在記錄員和計時員之間。比賽中他的主要職責是監督記錄台人員的工作,並協助主裁判員和副裁判員使比賽順利進行。
45.4 擔任一場比賽的裁判員不應與場上任一隊有任何方式的聯系。
45.5 裁判員、記錄台人員和技術代表應按照這些規則來指導比賽並無權改變這些規則。
45.6 裁判員的服裝應有裁判衫、黑色長褲、黑色襪子和黑色籃球鞋組成。
45.7 裁判員和記錄台人員應著裝一致。
第46條 主裁判員的職責和權力
主裁判員應:
46.1 檢查和批准在比賽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46.2 指定正式的比賽計時鍾、24秒鍾裝置、計秒錶並確認記錄台人員。
46.3 從主隊提供的至少2個用過的球中挑選比賽球。如果2個球中沒有一個適宜作為比賽球,他可挑選最好質量的合用的球。
46.4 不允許任何隊員佩戴可能對其他隊員造成傷害的物品。
46.5 執行跳球開始第1節和管理擲球入界開始所有其它節。
46.6 當情況需要時有權停止比賽。
46.7 有權判定某隊棄權。
46.8 在比賽時間結束時,或在任何他認為有必要的時候,仔細地審查記錄表。
46.9 在比賽時間結束時認可和在記錄表上簽字,終止裁判員對比賽的管理和聯系。裁判員應在預定的比賽開始時間前20分鍾到達比賽場地,此時他們的權力應開始,當裁判員批准比賽時間結束時他們的權力應結束。
46.10 在早於預定的比賽開始前20分鍾或在比賽時間結束和核查及在記錄表上簽字之間發生了任何棄權或隊員、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或隨隊人員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主裁判員必須在簽字之前在記錄表的反面記錄該事件。在這種情況下,主裁判員(技術代表,如果到場)必須向競賽的組織部門送交詳細的報告。
46.11 每當有必要或裁判員的意見不一致時做出最終的決定。為做出最終的決定,他可與副裁判員、技術代表和/或記錄台人員商量。
46.12 在他在記錄表上簽字之前,有權運用技術設備決定每一節或任一決勝期結束時的最後一投是否在比賽時間內。
46.13 有權對本規則中未明確規定的任何事項做出決定。
第47條 裁判員:職責和權力
47.1 裁判員有權對不論發生在界線內或界線外包括記錄台、球隊席以及緊靠線後的區域所發生的對規則的違犯作出宣判。
47.2 當發生一起違犯規則、一節結束或裁判員發現有必要中斷比賽時,裁判員應鳴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籃、一次成功的罰球之後或當球成活球時,裁判員不應鳴哨。
47.3 當判定身體接觸或違例時,裁判員應在每一個實例中注重和考慮下列基本原則:
·規則的精神和意圖以及堅持比賽完整的需要。
·運用「有利/無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員不應企圖靠不必要地打斷比賽的流暢來處罰附帶的身體接觸,況且這樣的接觸沒有給有責任的隊員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對方隊員於不利。
·在每場比賽中運用常識的一致性,要記住有關隊員的能力以及他們在比賽中的態度和行為。
·在比賽控制和比賽流暢之間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對於參與者們正想做什麼以及宣判什麼對比賽時正確的,要有一種「感覺」。
47.4 如果其中一隊提出抗議,主裁判員(技術代表,如果到場)應在比賽時間結束後的1小時內向競賽的組織部門報告該抗議。
47.5 如果一位裁判員受傷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發生的5分鍾內還不能繼續執行職責,比賽應繼續。除有可能以有資格的替補隊員更換受傷的裁判員外,另一位裁判員應單獨執裁直到比賽結束。在與技術代表商議之後,另一裁判員將決定此可能的更換。
47.6 對所有的國際比賽,如果有必要用口語使宣判清楚,則應適用英語處理。
47.7 每一裁判員有權在他的職責范圍內做出宣判,但無權不顧或質問另一裁判員做出的宣判。
第48條 記錄員和助理記錄員:職責
48.1 應給記錄員提供記錄表,他應:
·登記比賽開始時上場的隊員和所有參加比賽的替補隊員的姓名和號碼。當有關比賽開始時上場的5名隊員、替換或隊員的號碼違反規則時,他應盡快通知最靠近的裁判員。
·記錄投籃和罰球得分以及累積得分。
·記錄登記在每個隊員名下的犯規。當登記任一名隊員第5次犯規時記錄員必須立即通知裁判員。他應記錄登記在每一教練員名下的犯規,當教練員被取消比賽資格時,他必須立即通知裁判員。同樣,他必須立即通知裁判員某隊員已發生2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並應被取消比賽資格。
·登記暫停。當某隊已提出暫停請求,在下次暫停機會時通知裁判員。當裁判員在該半時或決勝期中不再有剩餘暫停時,他應通過裁判員通知該教練員。
·操作交替擁有箭號來指明下一次交替擁有。在第1半時結束後由於球隊在第2半時將交換球籃,記錄員應立即調整交替擁有箭號的方向。
48.2 記錄員還應:
·舉牌指明每一名隊員發生犯規的次數,舉到雙方教練員看到的程度。標志牌上有該隊員發生犯規的次數。
·在一節中,某隊第4次全隊犯規後,當球成活球時將全隊犯規標志放置在記錄台上靠近該隊球隊席的一端。
·實現替換。
·僅當球成死球,並在球再次成活球之前發出他的信號。記錄員的信號聲響不停止比賽計時鍾或比賽,也不是球成死球。
48.3 助理記錄員應操縱記錄板和協助記錄員。
至於記錄板和記錄表之間的任何差異不能被解決,記錄表應居先,並且記錄板應相應地被改正。
48.4 如果記錄錯誤被發現:
·在比賽中記錄員必須等到第一次死球時才發出他的信號。
·在比賽時間結束之後,和在主裁判員簽字之前,該錯誤應被改正,即使這個改正影響比賽的最終結果。
·在主裁判員已在記錄員上簽字之後,該錯誤不再可能被改正。主裁判員必須向競賽的組織部門送交詳細的報告。
第49條 計時員的職責
49.1 應給計時員提供一塊比賽計時鍾和一塊計秒錶,並應:
·計量比賽時間、暫停和比賽休息期間。
·保證一節比賽時間結束時自動和非常響亮地發出信號。
·如果他的信號失靈或未被聽到,應立即使用任何可能的辦法通知裁判員。
·第3節開始前至少3分鍾時通知球隊和裁判員。
49.2 計時員應按下列所述計量比賽時間:
·開動比賽計時鍾,當:
——跳球中,球被跳球隊員合法地拍擊時。
——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不成功,並且球繼續是活球,球觸及一名場上隊員或被他觸及時。
——擲球入界中,球觸及一名場上隊員或被他觸及時。
·停止比賽計時鍾,當:
——在一節比賽時間的末尾時間終了時。
——球是活球裁判員鳴哨時。
——某隊已請求暫停,對方隊投籃得分時。
——第4節的最後2分鍾和任一決勝期的最後2分鍾內投籃得分時。
——某隊控制球時24秒鍾裝置響起信號。
49.3 計時員應按下列所述計量要登記的暫停:
·裁判員給出暫停手勢,立即開動計時裝置。
·當暫停已走過50秒鍾時發出他的信號。
·當暫停已結束時發出他的信號。
49.4 計時員應按下列所述計量比賽休息時間:
·先前的一節已結束,立即開動計時裝置。
·在第1節和第3節之前,距該節開始剩餘3分鍾、1分鍾和30秒鍾時發出他的信號。
·在第2節、第4節和每一決勝期之前,該節開始剩餘30秒鍾時發出他的信號。
·當比賽比賽期間結束時,發生他的信號並同時立即停止計時裝置。
第50條 24秒鍾計時員的職責
應給24秒計時員提供一個24秒鍾裝置,並按下列要求操作該裝置:
50.1 每當一隊在場上獲得控制活球時就開動或重新開動。
50.2 下列情況一出現就停止和復位到24秒鍾並不顯示影像:
·裁判員因犯規或違例鳴哨。
·投籃或傳球的球進進球籃。
·投籃球觸及籃圈,除了球夾在球籃支架上以外。
·因為涉及到不控制球隊的行動使比賽停止。
·因為與任一隊無關的行動使比賽停止,除非對方將被處於不利。
50.3 某隊在場上一獲得控制活球就復位到24秒鍾並顯示影像和重新開動。
對方隊員僅僅觸及球,如果同一個隊仍控制球,則不開始一個新的24秒鍾周期。
50.4 當原先已控制球的同一個隊由於如下的結果被判給擲球入界時,停止但不復位到24秒鍾。
·球出界了。
·一名同隊隊員受傷了。
·一次跳球情況。
一次雙方犯規。
·雙方球隊的相等罰則抵消。
50.5 在任一節中,當某隊在場上獲得控制活球時,比賽計時鍾的剩餘時間少於24秒鍾,則停止並關機。
24秒鍾裝置的信號不停止比賽計時鍾或比賽,也不使球成死球,除非某隊控制球。
Ⅲ 籃球中技術代表是干什麼的
技術代表在比賽中的職責主要是監督記錄台人員的工作,並協助主裁判員和副裁判員,使比賽順利進行。
Ⅳ 籃球場技術台可以給t嗎
不可以的,在籃球羨頌比賽中,籃球技術台主要是記錄各種數據,便於查看。
給T只能是當場的裁判跡派顫員才姿敗可以。
Ⅳ 籃球疑問。
個人理解,技術代表區應該指的是技術台,就是計分和做技術統計的那個球場中心部分,所以擾判液『技術沖羨代表區的對面指定的發球區』應該就是對面的指定位置。不知道對不對啊,做個參考緩物吧
Ⅵ 籃球比賽中技術台的組成分別有哪些人員組成,各司何職
答:籃球比賽中技術台的組成分別有:從左到右分別是助理記錄員,記錄員,賽會技術監督代表,計時員,24秒計時員(輔助計時員)
技術監督負責監督記錄和計時,保證比賽的公正公平
Ⅶ 籃球技術代表主要負責什麼呢
負責一些裁判搞不清的球,他們可棚模以看回放啊,作出最公正的判罰,最近不是廣東的6秒事件慎和顫很火嘛寬敗,就是技術代表讓他們重賽6秒的呀,謝謝
Ⅷ 籃球技術台記錄規則
裁判員、記錄台人員和技術代表:職責和權力
第49條:計時員:職責
49.1 應給計時員提供一塊比賽計時鍾和一塊計秒錶,並且應該:
· 計量比賽時間、暫停和比賽休息期間。
· 保證一節比賽時間結束時自動地發出非常響亮的信號。
· 如果信號失靈或未被聽到,應立即使用任何可能的辦法通知裁判員。
· 第3節開始前至少3分鍾時通知雙方球隊和裁判員。
49.2 計時員應按下列所述計量比賽時間:
· 當:
——跳球中,球被跳球隊員合法地拍擊時。
——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不成功,並且球繼續是活球,球觸及一名場上隊員或被他觸及時。
——擲球入界中,球觸及一名場上隊員或被他合法觸及時。
開動比賽計時鍾。
· 當:
——在一節比賽結束的時間終了,但比賽計時鍾沒有自動停止時。
——活球中裁判員鳴哨時。
——某隊已請求暫停,對方隊投籃得分時。
——在第4節和每一決勝期比賽計時鍾顯示2:00分鍾;或少於2:00分鍾;投籃得分時。
——某隊控制球,進攻計時鍾響起信號時。
停止比賽計時鍾。
49.3 計時員應按下列所述計量暫停:
· 裁判員鳴哨並給出暫停手勢,立即開動秒錶。
· 當暫停已走過50秒鍾時發出他的信號。
· 當暫停已結束時發出他的信號。
49.4 計時員應按下列所述計量比賽休息時間:
· 先前的一節已結束,立即開動秒錶。
· 在第1節和第3節之前,距該節開始分別剩餘3分鍾、1分30秒鍾時發出他的信號。
· 在第2節、第4節和每一決勝期之前,距該節開始剩餘30秒鍾時發出他的信號。
· 當比賽休息時間結束時,發出他的信號並同時立即停止秒錶。
Ⅸ 籃球賽技術台人員是負責幹嘛的
籃球賽技術台人員是負責幹活的
Ⅹ 籃球比賽都有哪些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