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籃球中違例有哪些呢
1、帶球走:當持活球的隊員用同一腳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多次,其另一腳(稱為中樞腳)不得離開與地面的接觸點,如果中樞腳離開了這個接觸點就構成帶球走違例。
2、非法運球:隊員在運球後,用雙手同時觸及球或允許球在一手或雙手中停留時,運球即完畢。運球結束後,除非失去控球權後又重新控制球,否則不得再次運球,如果再次運球,則為非法運球違例。
3、拳擊球或腳踢球:比賽中隊員不得故意用拳擊球或用腿的任何部分去阻擋球,否則將判違例。如果球偶然地接觸到腿的任何部分,或腿的任何部分無意碰到球,不算違例。
4、球回後場:在比賽中,前場控制球的隊,不得使球再回到後場,否則為球回後場違例。具體判定球回後場有三個條件:
(1)該隊必須控制球;
(2)球進入前場後,在球又回到後場前該隊隊員(或裁判員)最後觸及球;
(3)球回後場後,該隊隊員在後場最先觸及球。這三個條件必須依次連續發生。
5、干涉得分和干擾:投籃(罰球)的球在飛行下落並完全在籃圈水平面之上時,雙方隊員不可觸及球。當投籃的球觸及籃圈時,雙方隊員都不得觸及球籃或籃板,不得從下方伸手穿過球籃並觸及球,不得使籃板和籃圈搖動。如果進攻隊員違犯這一規定,中籃無效,將球判給對方在罰球線延長部分的界外擲球入界;如果防守隊員違犯這一規定,不論是否投中,均判投籃(罰球)隊員得分,得分的判給就好像球已進進球籃。
6、 3秒違例:當某隊在前場控制活球並且比賽計時鍾正在運行時,該隊隊員在對方的限制區內持續停留的時間不得超過3秒鍾。
7、5秒違例:進攻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擲出界外球;或在被嚴密防守時,必須在5秒鍾之內傳、投或運球;當裁判員將球遞給罰球隊員可處罰時,該隊員必須在5秒鍾內出手。
8、8秒違例:個球隊從後場控制活球開始,必須在8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對方的半場)。
9、24秒違例:每當一名隊員在場上獲得控制活球時,該隊必須在24秒鍾內嘗試投籃。
B. 籃球違例有哪些
籃球違例行為如下:
1、跳球違例。
2、擲球入界違例。
3、球出界違例。
4、兩次運球違例。
5、攜帶球違例——俗稱翻腕。
6、帶球走違例——俗稱走步。
7、3秒鍾違例。
8、5秒鍾違例。
9、8秒鍾違例。
10、24秒鍾違例。
加時賽時間為5分鍾。比賽開始由兩隊各一名隊員中圈跳球,比賽開始。所有的犯規,違例,出界、罰球、換人等等都會停止計時。
C. 打籃球基本常見的違例有哪些
一、走步:
1.單腳跳停時(空中接到球時,哪一腳先落地,該腳即為軸心腳)「軸心腳沒有站穩」腳步,即為走步。
2.雙腳跳停時(雙腳同時落地,哪一隻腳先離地,另一腳即為軸心腳)「軸心腳沒站穩」腳步,即為走步。
3.快速上籃時,收球後「多踏一步」。
4.持球過人時,「球未離手」前,軸心腳先離地。
5.在禁區里「收球完成後」或下球前,軸心腳移動(或雙腳移動)。
6.收球後、墊步(應說刺探步)時,軸心腳步法「交代不清楚」;例如腳尖拖拉、腳尖與腳跟交換當軸心等。
7.收球後因故「停不住」而滑步,也算走步的一種。
8.當球員持球時跌倒地板上,還控制著球這時算合法;但是,如果球員試圖再「碧閉站起來」就算走步。9.欲上籃或投籃球員跳起要出手時,防守球員手碰觸球,以致球雖離手失去控制但球卻沒有落地;10.或者進攻球員要出手投籃或上籃瞬間,被防守球員「單手壓住球」,進而使進攻球員沒辦法出手,也接連發生該球員雙腳落地,此皆稱走步違例。
11.假如進攻球員要出手投籃或上籃瞬間,被防守球員「雙手壓住球」,進而使進攻球員沒辦法出手,也接連發生該球員雙腳落地,此稱爭球,依球權輪替決定控球權
12.運球過高,高過肩膀並繼續前進,稱走步。
二、翻球違例
1.在運球時,球「停」在手上(或整個「手掌向上」)又持續運球。
2.在進攻要過人,變化自己的進攻方向,「球卻停在手上」過人。
三、球回後場違例
1.控球的甲方把球帶到前場,不經「對手觸碰」後,球回後場時再被後場的隊友或自己碰到、撿起等都稱「回場」。
2.最後一步從後場離地跳起,並在跨過中線進到前場,人「還沒落地」,或只有「單腳落地」瞬間接到隊友的傳球。
四、籃下3秒違例
1.在禁區里「待超過3秒」的進攻球員;計算方法是,1001、1002、1003、響哨。
2.一腳站立在禁區里(包含「踩在在線」),另一隻腳站立在禁區外,也應該計算(要雙腳都離開禁區)停留時間。
3.在「後場控球」時,前場球員不算籃下3秒;但是,假如他持續待在禁區里超過3秒,並在第4秒於禁區里接到球就是3秒違例。
4.發界外球時,定時器沒啟動也不算3秒;同理,假如他持續待在禁區里超過3秒,並在第4秒於禁區里接到球就是3秒違例。
五、8秒違例
甲隊全場包夾或壓迫防守,乙方在8秒內沒有辦法把球傳、運送過前場稱之。
此8秒以裁判「讀秒為主」,24秒定時器為輔。
六、24秒違例
1.24秒鍾響,還在控球隊甲方的手上,就是違例。甚悔頌裂至,甲方控球雖然出手投籃,卻還沒碰觸到籃框,但是24秒定時器響起;雖然,彼時雙方都沒有獲得控球權,也是甲方違例。
2.24秒響起前一刻,甲球隊出手投籃,但是球沒碰到籃框,且又被原控甲球隊的隊員拿到;記得,球要「碰觸籃框」才算完成攻擊。
七、腳踢球違例
在持(運)球時,防守方故意用腳去踢球、阻撓傳球等。
八、罰球違例
1.罰球時,主罰球員跟站在3分線外的人,要等到球「確定碰籃框」後,才能進去搶球。
2.罰球時,在禁區卡位的5位球員,要等到主罰球員「球出手(離手)」後,才能踏入禁區搶球。
3.罰球進時,不管哪一隊隊員進場過早(除主罰球員),分數都算。
九、兩次運球
1.運球前進,經干擾、威脅或嚇唬等防守情況,運球者「將球收起」。
卻因故,再進行第二次運球,稱之二次運球。
2.運球前進「收起球」准備傳導球,或「收起球」准備攻擊瞬間,或者已經做出「收球動作」,卻因故再繼續運球,皆稱之二次運球。
3.控球員運球後收球,要攻擊或要傳導球瞬間,卻不慎、因故「球掉落」;此時,將球撿起,視為好球非二次運球。但是,此後該球員不能做運球,否則櫻咐就是二次運球。
7.於傳接球過程,在接球瞬間不慎「沒接妥球」以致球掉落;此時,將球撿起,掌控球後可以下球運球,這沒有構成兩次運球的條件。
十、妨礙中籃
1.對手投籃或上籃後,當球體已經從上升階段,變化為「下降階段」、且在降落於籃框附近瞬間,或者,球體經過擦板上籃,球體已經碰觸籃板後,以上二種情況下的防守方故意去碰、撥籃球,這些都是屬於構成影響球體行進舉止,稱妨礙中籃。
2.對手投籃或上籃後,防守方故意去碰、拉「籃框」,或者防守方故意去碰觸「籃板、籃網」等,這構成影響球體行進舉止。
十一、球、球員出界
1.球員自己踩到界外線或底線稱球員出界;假如球員已經出界情況且碰觸到球,視為該球員將球碰觸出界,此則屬於對方球。
2.當球員已經出界,然後,從界外跳進場內接球,假如在雙腳尚未站定情況碰觸到球,此則算是球員出界,該判對方球;假如球員從界外跳進場內,並在雙腳站定情況去碰觸、搶球等等,都屬於合法。
3.雙方爭球時,如果有一方踩到界外線,那就形成對方球。
4.球體跳出界外,但是尚處於空中狀態、未碰觸到「場外物」,包括尚未碰觸到邊線、底線、場外的地面等等,彼時皆稱球尚未出界。
十二、跳球違例
1.執行跳球的雙方球員,在球體尚未上升至「最高點」,立即撥、點球,稱謂違例;或者,跳球球員連續撥、點球超過2次,在第3次撥球即違例,對方球。
2.除了跳球的2位球員之外8位球員,在跳球球員尚未碰觸撥球前,其餘8位球員移動身體或雙腳,要去占據有利位置,亦稱違例。
3.在撥、點球後,尚未將球體撥出「跳球圈」瞬間,其次8人立即「闖入跳球圈」去碰、搶、觸球。
十三、發底線球、發邊線球違例
1.在任一方犯規或違例的發邊線、發底線球,執行發球者「移動雙腳」,以走步條件下去執行發球稱違例;
2.犯規或違例的發邊線、發底線球雖不能移動;但是,在對隊得分情況,執行發球球員,可以左、右或者前、後移動任意步數去發球。
3.得分後的暫停發邊線、發底線球,卻不允許左、右或者前後移動任意步數去發球;
D. 籃球運動的違例行為都有哪些
籃球運動(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雙帶)、腳踢球(腳球)或以拳擊球。(2)跳球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人不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24秒鍾規則,進攻球隊在場上控球時必須在24秒鍾內投籃出手(NBA、CBA、CUBA、WNBA等比賽均為24秒,全美大學體育聯合會比賽中為35秒)。8秒鍾規則,球隊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8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對方的半場)。5秒鍾規則,持球後,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擲界外球出手,FIBA規則規定罰球也必須在5秒鍾內出手。3秒鍾規則,分為進攻3秒和防守3秒。侵人犯規,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行為。技術犯規,隊員或教練員因表現惡劣而被判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球員做出的不體現運動員精神的犯規動作,比如打人。發生此類情況後,球員應立即被罰出場外。違例,既不屬於侵人犯規,也不屬於技術犯規的違反規則的行為。主要的違例行為是:非法運球、帶球走、3秒違例、使球出界、用腳踢球。
隊員出界,球員帶球或球本身觸及界線或界線以外區域,即屬球出界。在球觸線或線外區域之前,球在空中不算出界。干擾球,投籃的球向籃下落時,雙方隊員都不得觸球。當球在球籃里的時候,防守隊員不得觸球。球碰板後對方不得碰球,直到球下落。球回後場,球隊如已將球從後場移至前場,該球隊球員便不能再將球移過中線,運回後場。
E. 籃球場上常見的違例動作
法律分析:1、跳球違例
主裁判在中圈為雙方球隊各一名球員之間將球垂直地向上拋起,達到最高點後必須由一名或雙方跳球隊員合法地拍擊。在球被合法地拍擊前,任一跳球隊員都不得離開他的位置。
在球觸及非跳球隊員、地面、球籃或籃板前,任一跳球隊員都不能抓住球或觸及球超過兩次(可以有兩次)。在球被拍擊前,其他隊員要站在圓圈外。跳球才合法。違反上述規則則為籃球違例中跳球違例。
2、擲球入界違例
籃球裁判員將球遞交給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不可直接使球進進球籃,裁判員要距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不超過4米,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要是在裁判員指定的正確地點。違反上述規則則為擲球入界違例。
3、帶著球走的犯規
當球員手持球離開地面,違反球的旋轉,或將腳非法移動到任何超出規則限制的方向時,即為帶球犯規。
4、後場違反
在比賽中,控球隊員在前場將球向前推,不得將球回後場,否則將球回後場。
5、干球纏繞違反
犯規在比賽中以下降或在籃筐上的投籃進行的非法干擾。如果防守隊員蓋帽太晚,球已經過頂,或者球已經觸到籃板,這是防守干擾犯規,判進攻得分。如果進攻球員干擾(例如,投籃後,籃球在離空中前被投進籃筐),則判定進攻干擾違例,由防守球員控球。
法律依據:《籃球規則》 第三十二條 犯規
定義
犯規是對規則的違犯,含有與對方隊員的非法身體接觸和/或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
一個隊可被宣判任何數量的犯規,不考慮罰則,犯規者的每一犯規應登記,記入記錄表並相應地被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