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居委會禁止人們在小區內的籃球場放風箏為什麼
為了小區居民的安全。
籃球場是打籃球,放風箏很容易出事故。
放風箏是民間傳統游戲之一,清明節節日習俗。風箏又稱風琴、紙鷂、鷂子、紙鳶。起源於中國,是一種古代勞動人民發明滑猜備的通信工具,第一個風箏是魯班用竹子做的,後來只有皇宮里才信毀有紙鳶。閩南語稱風吹。風箏是一種比空氣重的,能夠藉助風力在空中漂浮的製品。晚唐,人們在紙鳶上加竹笛,紙鳶飛上天以後被風一兆胡吹,發出「嗚嗚」的聲響,好像箏的彈奏聲,於是人們把『紙鳶』改稱『風箏』現代以風箏,風琴作為統稱,包括沒有哨子的紙鳶。濰坊市被稱為風箏之都。
② 籃球場上要注意的規則
國際籃聯籃球規則FIBA2000第七章
第七章 犯 規
第42條 犯規
42.1 犯規是規則的違犯,含有與對方隊員的身體接觸和/或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
42.2 規定
對違犯者登記犯規並隨後按照規則處罰。
第43條 接觸
43.1 定義
43.1.1 在一場籃球比賽中,10名隊員快速移動在一個有限的空間內。身體接觸不可避免。
43.1.2 確定是否處罰這樣的接觸,裁判員在每一個實例中應注重和考慮下列基本原則:
*規則的精神和意圖以及堅持比賽完整的需要。
*運用「有利/無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員不應企圖靠不必要地打斷比賽的流暢來處罰附帶的身體接觸,況且這樣的接觸沒有給有責任的隊員利益。也未置他的對方隊員於不利。
*在每場比賽中運用常識的一致性;比賽中要記住有關隊員的能力以及他們的態度和行為。
*在比賽控制和比賽流暢之間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對於參與者們正想做什麼以及宣判什麼對比賽是正確的,要有一種「感覺」。
第44條 侵人犯規
44.1定義
44.1.1 侵人犯規是隊員犯規,含有與對方隊員非法的接觸,無論球是活球或是死球。
隊員不得通過伸展他的手、臂、肘、肩、髖、腿、膝或腳,以及不得將其身體彎曲成「反常的」姿勢(超出他的圓柱體)來拉、阻擋、推、拉、絆、阻止對方隊員行進;也不得放縱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動作。
44.1.2 阻擋是阻止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行進的非法的身體接觸。
44.1.3 撞人是推動或移動到對方隊員軀幹上的持球或不持球的身體接觸。
44.1.4 背後非法防守是防守隊員從對方隊員的背後與其發生的身體接觸。僅防守隊員正試圖去搶球的事實,不證明從背後與對方隊員發生接觸是正當的。
44.l.5 拉人是干擾對方隊員移動自由的身體接觸。
這樣的接觸(拉人)能發生在身體的任何部位。
44.l.6 非法掩護是非法地試圖拖延或阻止不控制球的對方隊員在賽場上到達希望到達的位置。
44.1.7 非法用手發生在防守隊員處在防守狀態,並且手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身上並保持接觸,以阻止其行進。
44.1.8 推人是隊員用身體的任何部位強行移動或試圖移動已控制或未控制球的對方隊員時發生的身體接觸。
44.2 罰則
在所有的情況中應對違犯者登記一次侵人犯規。此外:
44.2.1 如果對沒有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發生犯規,
*由非犯規的球隊在最靠近違犯的地點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犯規的球隊處於全隊犯規處罰狀態時,則應運用第55條(全隊犯規:處罰)。
44.2.2 如果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發生犯規,
*投籃成功,應計得分並判給1次罰球。
*從2分投籃區域的投籃不成功,應判給2次罰球。
*從3分投籃區域的投籃不成功,應判給3次罰球。
*在指示任一節或決勝期結束的比賽計時鍾信號響時或恰好響之前,或當24秒鍾裝置信號響時,隊員被犯規了,此時球仍在該隊員的手中,爾後投籃成功,不應計得分。應判給2或3次罰球。
44.3 圓柱體原則
圓柱體原則定義為一名站在地面上的隊員占據一個假想的圓柱體內的空間。它包括該隊員上面的空間,並受下列限定:
*前面由手的雙掌。
*後面由臀部,和
*兩側由雙臂和雙腿的外側。
雙手和雙腳可以在軀干前面伸展,其肘部的雙臂彎曲不超過雙腳的位置,因此兩前留和雙手要舉起。他的雙腳間的距離應與他的高度成比例。
44.4 垂直原則
44.4.1 在籃球場上,每一隊員都有權占據沒有被對方隊員已經占據的任何場上的位置(圓柱體)。
44.4.2 這個原則保護隊員所佔據的地面空間和當他在此空間內垂直跳起時的上方空間。
44.4.3 一旦隊員離開他的垂直位置(圓柱體)並與已經建立了他自己的垂直位置(圓柱體)的對方隊員發生身體接觸,離開他的垂直位置(圓柱體)的隊員對此接觸負責。
44.4.4 防守隊員垂直地離開地面(在他的圓柱體內)或有雙手和雙臂伸展在上方並在他自己的圓柱體內,則不應判罰。
44.4.5 無論是在地面上或在空中的進攻隊員不得用下列方式與處於合法防守位正的防守隊員發生接觸。
*用他的手臂為他自己創造額外的空間(清除障礙)。
*在投籃時或剛投籃之後伸展他的雙腳或雙臂去造成接觸。
44.5 合法防守位置
44.5.1 一名防守隊員已建立了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當:
*他正面對他的對手,並且
*他的雙腳著地。
44.5.2 合法防守位置從地面到天花板垂直地在他(圓柱體)上方伸展。他可將他的雙臂和雙手舉過頭或垂直跳起,但是他必須使手和臂保持垂直的姿勢並在假想的圓柱體內。
44.6 防守控制球的隊員
44.6.1 當防守控制(持著或運著)球的隊員時,時間和距離的因素不適用。
44.6.2 每當對方隊員在持球隊員面前(甚至是一瞬間)占據了一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隊員必須料到被防守並必須准備停步或改變他的方向。
44.6.3 防守隊員必須建立一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而且在占據位置前沒有造成身體接觸。
44.6.4 一旦防守隊員已建立了一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他可以移動以便防守他的對手,但他不得伸展他的雙臂、雙肩、雙髖或雙腿,並通過這樣做來造成接觸以阻止從他身邊通過的運球隊員。
44.6.5 當裁決阻擋/持球隊員撞人情況時,裁判員應運用下列原則:
*防守隊員必須以面對持球隊員並雙腳著地來建立一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防守隊員為保持合法防守位置,可保持靜立、垂直跳起、側移或後移。
*在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的移動中,一腳或雙腳可以瞬間離地,只要該移動是側向或向後的,不朝向持球隊員。
*接觸必須發生在軀幹上,在這樣的情況下,防守隊員應被認為是已經首先在該地點上了。
*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隊員可以在他的圓柱體之內轉身,以緩和任何沖擔或避免受傷。
如發生上述情況,應認為持球隊員已經造成了犯規。
44.7 騰空的隊員
44.7.l 從球場某地點跳起在空中的隊員有權再落回同一地點。
44.7.2 他有權落在球場的另一地點,只要在起跳和落地地點之間的直接通道,以及落地點,在起跳的時侯尚未被對方隊員占據。
44.7.3 如果一名隊員已跳起並落地,可是他的動量使其接觸了在落地地點之外已佔據了一個合法防守位置的對方隊員,則該跳起者對此接觸負責。
44.7.4 在對方隊員已跳起在空中後,隊員不得移動到他的路徑上。
44.7.5 移動到騰空隊員的身下並造成接觸,通常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某些情況下可能是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
44.8 防守不控制球的隊員
44.8.1 不控制球的隊員有權在球場上自由地移動,並占據任何未被另一隊員已經占據的位置。
44.8.2 當防守不控制球的隊員時,時間和距離的因素應適用。防守隊員不能如此靠近和/或如此快地在移動的對方隊員的路徑中占據一個位置,以致於後者沒有足夠的時間或距離停步或改變他的方向。
此距離與對方隊員的速度直接成正比,不得少於正常的1步,不得多於正常的2步。
如果一名隊員在占據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中不考慮時間和距離的因素,並與對方隊員發生接觸,他對該接觸負責。
44.8.3 一旦一名防守隊員已經建立了一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為了阻止對方隊員從他身邊通過,而在他的路徑中伸展臂、肩、臀或腿來與對方隊員發生接觸。他可以在他的圓柱體內轉身或將手臂置於身前並貼近身體以避免受傷。
44.9 掩護:合法的和非法。
44.9.1 當一名隊員試圖延誤或阻止不控制球的對方隊員到達希望到達的場上位置時,發生掩護。
44.9.2 合法的掩護是當正在掩護對手的隊員:
*發生接觸時是靜止的(在他的圓柱體內)。
*發生接觸時雙腳著地。
44.9.3 非法的掩護是當正在掩護對手的隊員:
*發生了接觸時正在移動。
*發生了接觸時,是在靜止對手的視野之外做掩護沒有給出足夠的距離。
*發生了接觸時,對移動中的對手沒有考慮時間和距離的因素。
44.9.4 如果在靜止對手的視野之內做掩護(前方的或側方的),做掩護的隊員可按自己的意願靠近對手以建立掩護,只要沒有接觸。
44.9.5 如果在靜止對手的視野之外做掩護,做掩護的隊員必須允許對手向他邁出正常的一步而不發生接觸。
44.9.6 如果對手在移動中,時間和距離的因素應適用。做掩護的隊員必須留出足夠的空間,以便被掩護的隊員能通過停步或改變方向來避免掩護。
要求的距離是不得少於正常的1步,不得多於正常的2步。
44.9.7 與已經建立掩護的隊員的任何接觸,由被合法掩護的隊員負責。
44.10 阻擋
44.10.1 如果試圖做掩護的隊員在移動中與靜止或後退的對方隊員發生接觸,則他構成了一起阻擋犯規。
44.10.2 如果隊員不顧球,面對著對方隊員並隨著對方隊員的移動而移動他的位置,除非包含其它因素,他對所發生的任何接觸負主要責任。
所謂「除非包含其它因素」是指被掩護的隊員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44.10.3 隊員在場上占據位置時把他的手臂或肘伸在他的圓柱體之外是合法的,但當對方隊員試圖通過時,它們必須移到他圓柱體之內。如果手臂或肘是在他的圓柱體之外並發生接觸,這是阻擋或拉人。
44.11 用手和/或手臂接觸對方隊員
44.11.1 用手觸及對方隊員,本身未必是違犯。
44.11.2 裁判員應判定引起接觸的隊員是否已經獲得了利益。如果隊員引起的接觸在任何方面限制對方隊員的移動自由,這樣的接觸是犯規。
44.11.3 當防守隊員處於防守狀態,並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身上並保持接觸,就發生了非法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44.11.4 反復地觸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是犯規,因為這可導致粗暴的比賽。
44.11.5 這是持球進攻隊員犯規:
*為了獲得利益,用手臂或肘「鉤住」或纏繞防守隊員。
*為了阻止防守隊員的防守或試圖搶球,或為了在他和防守隊員之間創造更大的空間,「推開」防守隊員。
*運球時,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對方隊員獲得控制球。
44.11.6 不持球的進攻隊員為了下列原因「推開」防守隊員是犯規:
*擺脫去接球。
*阻止防守隊員的防守或試圖搶球。
*在他和防守隊員之間創造更大的空間。
44.12 居中策應
44.12.1 垂直原則也適用於居中策應。
位於居中策應位置的進攻隊員和防守他的對方隊員必須尊重彼此的垂直權利(圓柱體)。
44.12.2 位於居中策應位置的進攻隊員或防守隊員用肩或們將他的對方隊員擠出位置,或用伸展的肘、臂、膝或身體的其它部位去干擾對方隊員的活動自由,是犯規。
第45條 雙方犯規
45.1 定義
雙方犯規是兩名互為對方隊的隊員大約同時相互發生接觸犯規的情況。
45.2 罰則
45.2.1 應給每一犯規隊員登記一次侵人犯規。不判給罰球。
45.2.2 比賽應按如下所述重新開始:
*如果在同時投籃有效並得分,應將球判給得分隊的對方隊員從端線擲球入界。
*如果某隊已控制了球或擁有球權,應將球判給該隊在距違犯最近的地點擲界外球。
*如果哪個隊都沒控制球,也不擁有球權,比賽應在距違犯最近的圓圈以跳球重新開始。
第46條 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46.1 定義
46.1.1 根據裁判員的判斷,一名隊員不是在規則的精神和意圖的范圍內合法地試圖去直接搶球,發生的侵人犯規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46.1.2 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在貫穿整場的比賽中必須解釋一致。
46.1.3 裁判員必須只判斷動作。
46.1.4 判斷犯規是否是違反體育道德的,裁判員應運用如下原則:
*如果一名隊員不努力去搶球並發生接觸,這是一起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如果一名隊員在努力搶球中造成過分的接觸(嚴重犯規),則 觸應被判定是違反體育道德的。
*如果一名隊員拉、打、用或故意推對方隊員,是一起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如果一名隊員正做合法的努力去搶球(正常的籃球爭搶)發生了犯規,這不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46.1.5 反復出現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的隊員必須被取消比賽資格。
46.2 罰則
46.2.1 應給犯規隊員登記一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46.2.2 判給對方隊罰球,以及隨後在中場的球權。
判給罰球的次數應按如下規定:
*如果對沒有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發生犯規:2次罰球。
*如果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發生犯規:如果中籃應計得分並加1次罰球。
*如果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發生犯規,並沒有得分:
按照試圖投籃的地點,2或3次罰球。
第47條 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
47.1 定義
47.1.l 隊員、替補隊員、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或隨隊人員惡劣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是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
47.l.2 教練員被取消比賽資格,當:
*由於他自身違反體育道德行為的結果而被登記了2次技術犯規(『C』)時。
*由於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在球隊席上的隨隊人員的違反體育道德行為的結果而被累計登記了3次技術犯規(「B』)或3次技術犯規的組合中,其中有一次是登記教練員自身(『C』)時。
47.1.3 已被取消比賽資格的教練員應由登記在記錄表上的助理教練員接替。如果記錄表上沒有登記助理教練員,應由隊長接替。
47.2 罰則
47.2.1 應給犯規者登記一次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
47.2.2 他應被取消比賽資格,令其去該隊的休息室並在比賽期間留在那裡。他也可以選擇離開體育館。
47.2.3 判給對方隊罰球,以及隨後在中場的球權。
判給罰球的次數應同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一樣,第46.2.2款。
第48條 行為規定
48.1 定義
48.1.1 比賽的正當行為要求雙方球隊的成員(隊員、替補隊員、教練員、助理該練員和隨隊人員)與裁判員、記錄台人員以及技術代表有完美和真誠的合作。
48.1.2 球隊應盡最大的努力去獲得勝利,但勝利的取得必須符合體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競賽的要求。
48.1.3 任何故意的或一再的不合作,或不遵守本規則的精神,應被認為是技術犯規並相應地處罰。
48.1.4 裁判員可以通過警告球隊成員或甚至寬容那些明顯是無意的並不直接影響比賽的、屬管理性質的小的技術違紀來阻止技術犯規,除非在警告後重復出現同樣的違犯。
48.1.5 如果在球成活球後發現了一起技術違犯,比賽應停止並登記一起技術犯規。如同技術犯規已發生在被登記時一樣地執行罰則。在技術犯規與比賽停止之間的時間間隔內無論發生了什麼應有效。
48.2 規定
比賽中可能發生與體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競賽相違背的暴力行為。裁判員應立即制止,如有必要,通過負責維持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員來制止。
48.2.1 無論何時隊員、替補隊員、教練員和隨隊人員之間發生了暴力行為,裁判員應採取必要的行動去制止他們。
48.2.2 任一上述的人員以十分惡劣的行為侵犯對方隊員或教練員時,應立即被取消比賽資格。裁判員必須將此事件報告給競賽的組織者。
48.2.3 保安警察可以進進球場,只要裁判員要求這樣做。然而,如果帶有明顯採用暴力行為意圖的觀眾進入場地,保安警察必須立即於預以保護球隊和裁判員。
48.2.4 所有其它區域、包括人口、出口、過道、休息室等,由競賽組織者和負責維持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員管轄。
48.2.5 裁判員絕不允許隊員、替補隊員、教練員、助理教練員和隨隊人員的能導致比賽器材損壞的行為。當裁判員觀察到這類行為時,應立即給違犯隊的教練員一次警告。
如果重復該行為,應立即宣判有關的違犯者一次技術犯規。如果該違犯者的姓名沒有出現在記錄表上,應給教練員登記技術犯規,並在記錄表上記作「B」。
裁判員所做的決定是最終的,不能被爭辯和漠視。
第49條 隊員的技術犯規
49.1 定義
49.1.1 隊員的技術犯規,是不包含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
49.1.2 當一名隊員不顧裁判員的警告或運用如下伎倆是技術犯規:
*沒有禮貌地與裁判員、技術代表、記錄台人員或對方隊員交涉或觸及他們。
*很可能冒犯或煽動觀眾的語言和舉止。
*戲弄對方隊員或在他的眼睛附近插手妨礙其視覺。
*阻礙迅速地執行擲球入界以延誤比賽。
*宣判犯規後,在裁判員要求他舉手後,不正正當當地舉起他的手。
*改變他的隊員號碼,沒有報告記錄員和裁判員。
*由於任何未經批準的原因離開場地。
*懸吊在籃圈上,致使隊員的重量由籃圈支撐。
在扣籃的情況下,隊員可以:
——瞬間並是偶然地抓住籃圈。
——懸吊在籃圈上,根據裁判員的判斷,如果他正試圖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隊員受傷。
49.2 罰則
49.2.1 應給該隊員登記一次技術犯規。
49.2.2 應判給對方隊一次罰球。以及隨後在中場的球權。
第50條 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隨隊人員的技術犯規
50.1 定義
50.1.1 教練員、助理教練員 替補隊員或隨隊人員不得無禮貌地與裁判員、技術代表、記錄台人員或對方隊員講話或接觸。
50.1.2 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隨隊人員被允許在球隊席區域內的人員,他們必須留在那裡,
下列情況例外:
*在得到裁判員的許可之後,一名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隨隊人員可以進入賽場去照料受傷的隊員。
*如果根據醫生的判斷,受傷隊員處於危險中並立即需要照料,他可以不經裁判員的許可就進人球場。
*在補隊員可以在記錄台處請求替換。
*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可以請求要登記的暫停。
*在要登記的暫停期間,一名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隨隊人員可以進人球場向他的球隊成員講話,只要他因在他的球隊席區域附近。
然而,以比賽用間,教練員可以指揮他的隊員,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隊席區域內。
*在比賽計時鍾停止時,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可以去記錄台獲取統計資料。做此舉應是有禮貌的並不幹擾比賽的正常進行。
50.2 罰則
50.2.1 應給教練員登記一次技術犯規。
50.2.2 應判給對方隊2次罰球.以及隨後在中場的球權。
第51條 在比賽休息期間的技術犯規
51.1 定義
在比賽休息期間(指比賽開始前的時段〈20分鍾)和任意兩節間的間隔,半時間的間隔和任一決勝期前的間隔)可以宣判技術犯規。
在比賽開始前20分鍾或計時員的結束任一節比賽時間的信號響時,比賽休息期間開始。
在中圈跳球,當球被跳球隊員合法的拍擊開始下一節時,比賽休息期間結束。
51.2 罰則
如果對下列人員宣判了技術犯規:
*一名有資格參賽的球隊成員。對該球隊成員作為隊員犯規登記並應判給對方隊2次罰球。
它應作為全隊犯規之一計數。
*一名教練員、助理教練員、隊員——教練員或隨隊人員。對教練員登記並應判給對方隊2次罰球。
它不作為全隊犯規之—計數。
如果宣判技術犯規超過一起,見第56條(特殊情況)。
51.3 程序
在多次罰球已經完成後,該比賽、該節或該決勝期應在中圈以跳球開始。
第52條 打架
52.1 定義
打架是兩名或多名人員(隊員、替補隊員、教練員、助理教練員和隨隊人員)之間的相互斗毆。
本條款僅適用於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導致打架的任何情況中離開球隊席區域界限的替補隊員、教練員、助理教練員和隨隊人員。
52.2 規定
52.2.1 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導致打架的任何情況中離開球隊席區域界限的替補隊員或隨隊人員應被取消比賽資格。
52.2.2 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導致打架的任何情況中,為了協助裁判員維持或恢復秩序,只允許教練員和/或助練員離開球隊席區域的界限。在這種情況中,教練員和風助理教練員不應被取消比奏資格。
52.2.3 如果教練員和/或助理教練員離開球隊席區域的界限,並不協助或試圖協助法判員維持或恢復秩序,被取消比賽資格。
52.3 罰則
52.3.1 不論由於離開球隊席區域的界限而被取消比賽資格的替補隊員或隨隊人員的數量有多少,應給教練員登記一個單一的技術犯規(『B』)。
52.3.2 如果雙方球隊的成員在本條的規定下被取消比賽資格並且沒有其它的犯規罰則(見如下第52.3.4款),比賽應以跳球重新開始。
52.3.3 所有的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應按B.8.3款所描述的並不作為全隊犯規之一計數。
52.3.4 在替補隊員和隨隊人員離開球隊席區域之前發生的所有犯規罰則,應按第56條(特殊情況)處理。
籃球規則
(一)比賽場地
標準的籃球比賽場地, 尺寸應是二十八米長乘以十五米闊平滑的木板地或石地.
(二)籃球板
籃球場的底線處各有一塊籃球板尺寸是一點八米乘以一點零五米, 球板上有籃框和籃網.
籃框是用金屬製造,橙色,直徑是四十五米.
籃網是勾在球框上,它可以使人們清楚地看見進球與否.
籃框是釘在籃板處防止籃球飛出場外.
(三)比賽服飾
基本的比賽衣著是一件運動背心和一條短運動褲.
各球員的隊衫一定要編有號數,數字通常由四號至十五號,背心前面的號碼要有十米高而背後則要有二十米高.
(四)球鞋
球鞋對運動員非常重要的, 所以選購球鞋要注意以下幾點:
1. 球鞋要輕便和合大小
2. 可以高筒或短筒鞋
3. 由帆布或軟皮製造
4. 鞋底可以避震和柔韌的
5. 防滑的
(五)籃球
由皮革, 軟膠或人造纖維包著膠制氣囊的圓球體, 圓周要有74.9cm和78cm之間, 重量要有567g和650g之間
(一)24秒規則
1. 當一球員在場內獲得活球控球權後該球隊必須在24秒內設法投籃.
2. 24秒計時器的信號表示該控球隊未能在24秒內投籃.
違反本條規則即為違例.
3.若球被對手觸及,而原控球隊仍持有控球權時,不得重新計算24秒.
4.24秒計時器必須停止,但不得重新設定,當
(1)球出界由原控球隊的球員發界外球.
(2)職員終止比賽以保護控球隊受傷的球員.
(3)比賽因控球隊的某些動作而停止.
注釋
1.當投籃時球正在空中,此時若24秒計時器誤嗚:球未被任何一隊球員觸及而中籃,則應算得分.
2.若任何一隊球員合法觸球或球顯然無法中籃時,則應成死球,並判跳球.
③ 籃球限制區的定義與作用解讀
對於籃球大家並不陌生,也是當今體育項目中相當火熱的,由於不僅能夠鍛煉身體,還能夠促進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交流。你知道籃球限制區是哪裡嗎?籃球場的限制區又有什麼作用?以下是我為你整理的籃球限制區的定義與作用介紹,希望能幫到你。
籃球限制區的定義與作用
一、限制區定義
在比賽場地上所標出的地面區域,它由端線、罰球線和兩條起自端線(畫線的外沿距離端線中點3米)、終於罰球線外沿的線所限定。除端線外,這些線都是限制區的一部分。限制區裡面可以著色,但必須與中圈內的顏色相同。
二、限定區作用
籃球限制區只是一個人為設定的區域,在這個區域內,進攻方球員更容易獲得將球送入籃筐的成功機會,而對於防守方而言,在這個區域內如果缺少限制進攻球員的規則的話,非常容易將整體籃球的得分全部都拴定在內線球員的強弱身上。
從另一方面分析,正是由於3秒區規則,這一限制內線進攻球員威力的規則與3分線規則這一強化外線球員得分優勢的規則相輔相成才會有現代籃球的內外層次感;
更深層次的分析,就是距離籃筐越近命中率越高的原則導致規則制訂方不得不從籃球發展的技術全面性出發。
註:某隊控制球時,該隊隊員在對方的限制區內停留不得超過持續的3秒鍾。
籃球的規則
op1:比賽方法
一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而增加人數。比賽分前、後半場,每半場各20分鍾,中場休息10分鍾。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5分鍾,若5分鍾後比數仍相同,則再次進行5分鍾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top2:得分種類
球投進籃框經裁判認可後,便算得分。3分線內側投入可得2分;叄分線外側投入可得3分,罰球投進得1分。
top3: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擲界外球。
top4:選手替換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top5:罰球
每名球員各有4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NBA6犯)。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誰都不能阻擋、防守的情況下投籃,是做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給予另一隊的機會。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後,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後5秒內要投籃。在投籃後,球觸到籃框前均不能踩越罰球線。
top6:違例
大致可分為(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腳踢球或以拳擊球。(2)跳球違例:NBA和FIBA的判罰方式是不一樣的,在國際籃聯規則里,當裁判判罰爭球後將根據箭頭方向判定球權,爭球後箭頭轉向另一方。而在NBA中,採用跳球的方式判定球權,即誰跳到就是誰的球權。(3)跳球時的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入木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在球到達它的最高點後,球必須被至少一名跳球隊員,用手拍拍擊,換句話說就是,在球到達最高點之前跳球者是不能夠碰球的,否則就是違例。
top7:30秒鍾規則
進攻球隊在場上控球時必須在30秒鍾內投籃出手(NBA比賽為24秒,全美大學體育聯合會比賽中為35秒)。
top8:10秒鍾規則
球隊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10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對方的半場)。
top9:5秒鍾規則
持球後,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擲界外球出手.FIBA規則規定罰球也必須在5秒鍾內出手(NBA規則中為10秒)。
top10:3秒鍾規則
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打籃球心理上的好處
1、改善瘦弱、肥胖及不良習慣所致的青少年體型,增加自信心;
2、釋放孩子緊張繁重的學業壓力,活躍大腦,提高學習效率;
3、培養孩子團結合作精神,培養溝通能力、交際能力、領導能力;
4、培養頑強拼搏的意志品質和自我心理調節能力;
5、開發籃球運動天分和挖掘潛力,打好籃球基本功;
6、培養健康、開朗、自信的心理,掌握優美技術,更顯英姿;
7、豐富假期生活,學會結交更多好朋友;
8、幫助沉迷網路、少運動、不愛運動、內向、易生病的孩子培養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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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我打算4月1號去南京奧體中心看中超。之前一直沒有去現場看過。請問什麼東西不可以帶進球場
除了管制刀具外,只有瓶裝飲料不讓帶進球場,不過內場有杯裝飲料賣。打火機是可以帶的
⑤ 小區內籃球場請勿擾民溫馨提示的例子有哪些
提示籃球場請勿擾民的例子有三個,分別用不同的方法進行了溫馨提示。
1.傾聽民意,共同協商活動時間
西工區八一北路社區一個設有籃球場的小區曾遇到相同問題,經社區、物業與業主代表前期走訪與共同協商,制定出一張「活動時間表」,張貼在各單元樓和籃球場,居民們自覺按照該表規定的時間活動,社區再未接到過類似投訴。
2.定時巡邏、清場,幫助居民養成好習慣
高新區北方社區中區廣場有一個使用了13年的運動場地,包括籃球場、排球場、健身器材區等,從設立之初,社區工作人員便通過每天巡邏、定時清場的方式協調居民早晚按時活動,堅持3個月後,該社區居民養成了守時的好習慣。
3.專人管理,及時通知
洛熱26號家屬院位於澗西區青島路一社區轄區內,家屬院里的籃球場由該單位派專人負責管理,每日定時開放,其餘時間鎖門。籃球場若有球賽,提前在家屬院里張貼通知,便於居民做好相應准備。
⑥ 打籃球應該注意什麼
最應該注意的保護自己,也就是安全問題,這點很多人都忽略導致受傷呢!所以打球一定要學會自己我保護意思。打球本身是一種樂趣,沒有必要打的跟專業籃球賽那麼拚命,如果自己只是打著玩的話,不要太較真,基礎功是一定要的,最起碼的要學會三威脅吧。運球,傳球,投籃。自己慢慢去體會吧。
下面是些基本功:
投籃姿勢
投籃姿勢是,兩腳自然分開,正對球籃,身體與籃板平行。要把籃球放在手上,掌心留出空,掌的邊緣要貼緊。手指自然分開,貼緊籃球。大臂與地面平行,小臂與地面垂直,手掌基本與地面平行。投球時,手腕用力,用食指和中指波動籃球,腰部,大腿配合用力。
運球姿勢
運球時,要以肘為軸 小臂隨著籃球 ,球最高為到肘關節,即小臂與地面平行
傳球姿勢
自然下蹲,雙手分開,手指向上,兩手對峙,不超過直徑,傳球時,拇指,食指,中指撥動籃球,旋轉出手。接球時,要掌握落點,接到球後,快速收到胸前,可練習快速傳出。
自傳自接
與傳球相似,平行傳出,可以左右,前後滑步,按球的落點,調整人站的位置,滑步要迅速,自然,傳接速度要快。
過人姿勢
兩腳均可做為軸心,在選從左邊
三步上籃
從左邊籃板,左腳先跨步(大一些),再跨右腳(快而有力),右腳用力登地,(左腳用力向上抬起左腳大腿抬起與地平行)彈跳左腳向上抬起,滯空,左手撥球上籃,方向為籃版45度角,手指撥球,上拋,碰籃版,彈入籃筐。動作要自然,流暢。第三步自然落下神冊。
從右邊籃板,右腳先跨步(大一些),再跨左腳(快而有力),右腳用力登地,(右腳用力向上抬起右腳大腿抬起與地平行),彈跳左腳向上抬起,滯空,右手投球上籃,方向為籃版45度角,手指撥球,上拋,碰籃版,彈入籃筐。動作要自然,流暢。第三步自然落下。
蛇行跑
向右跑時,右手拍球,右腳在後,左腳在前。向右前方移動。停的時候左腳在後,右腳在前。這時向右轉,左腳在前,右腳在後球從右手傳到左手,向左跑,與上述動作相反重復做。
轉身投籃
背對籃板,雙手持球兩肘自然在胸前分開手指向上。兩腿微蹲內扣以
行進間轉身
行進間傳球
左右手傳球
螃蟹步
向右移動時兩腳內扣比肩略寬做馬步重心在後兩手抬起跨右腳向右前方一步,左腳跟上保持兩腳內扣比肩略寬做馬步重心在後兩手抬起的姿勢。然後重復動作向右前方。當右腳再次向右前方移動時,在左後方的左腳向左前方移動,重心由右改為左。移動方式與上述相反。
快速行進過人
快速行進要過人,當然追求的是變化速度與方向。而變化速度就是急停再走,變化方向就是前進方向的改變,這兩種動作最重要的關鍵都在於腿部肌力是否充足、雙腳是否彎曲。
第一談的是要如何急停的技術,首先要了解的是,假如腳後跟與前腳掌、小腿、大腿等四部分肌力不足,在某種程度的速度下你是急停不住的。其次談到雙腳放鬆、彎曲,其實在急停前,或者應該說腳後跟與前腳掌、小腿、大腿等四部分要用力前,這四個部位器官應該先放鬆,讓你的前進速度洞好先減慢,如此才能在後續動作中使勁用力,這是人體肌肉收縮的自然拮抗作用。
也就是要急停的步驟、動作要領依序是,減速,然後腳後跟與前腳掌、小腿、大腿等四部分器官先放鬆,接著游顫宏小腿稍微用力、腳後跟再用力頂住地面、前腳掌用力的完全著地貼住地面、小腿最後用力不動、大腿緩沖持續前進之力並稍微用力、此時大腿與小腿成彎曲狀、身體重心順勢降低而讓你動作完全停止,成為急停。
要急停腳後跟先停住,前腳掌再停、小腿用力後大腿再用力。
因此,要快速行進過人,基本上要先學會急停,不論是單腳急停或雙腳急停皆然。必須有個重要的概念是,因為要什麼時候急停,對手絕不清楚,所以當在快速行進間急停後,對手勢必讓你甩脫,當然就可以輕松過人了。
同樣道理再談快速行進間的過人,當要變化方向過人之前,理所當然的是要先做減速的動作,此時你的腳是逐漸放鬆,讓身體快速減速,接著是你准備往東方向前進的同一側腳a之腳跟停住、腳掌貼住地面也停住,然後此同側腳小腿用力、大腿與小腿彎曲而停住,接著是b腳腳掌著地、前腳掌著地瞬間做往西用力,順勢的是b腳的小腿與大腿往西用力,如此改變方向過人。
右腳放鬆停住後 右腳開始用力往左 右腳蹬直用力。
右腳力氣用盡之際 左腳啟動再接續往左用力。
⑦ 誰能給我講一下籃球規則
①籃球運動是用手進行的運動,球是圓的;
②手拿著球走或者跑都是不允許的;
③運動員可以到場上任何地方,只要不影響和妨礙對方運動員;
④運動員與運動員之間不允許發生身體接觸;
⑤籃圈應該是水平的。
根據這5條基本原則,奈史密斯先生制定出最原始的籃球競賽規則。最原始的籃球競賽規則一共有13條。這13條的基本內容是:
1.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扔球。
2.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搶、打球,但絕對不能用拳頭擊球。
3.球員不能帶球走。
4.必須用手持球,而不允許用頭頂、腳踢球。
5.不允許球員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腳絆等方法來對付另一方的隊員。任何隊員違反此規則,第一次被認為是犯規,第二次再犯規,就要被強行停止比賽,直到命中一個球後才能重新上場參加比賽。如果有意傷害對方球員,就要取消他參加整個比賽的資格,且不允許替補。
6.用拳擊球就是違反第3條和第4條規則。
7.如果任何一方連續犯規3次,就要算對方命中一球。連續犯規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時間里,對方隊員未發生犯規,而本方隊員接連發生犯規。
8.如果防守者沒有觸到球或干擾球,當球投入籃內並停留在籃里就算中籃。如果球停在籃筐上,而對方隊員觸動了籃筐,也算命中一球。
9.當球出界,球將由第一個接觸球者扔進場內。若有爭論,裁判員將球扔進場內。擲界外球允許5秒鍾,如果超過5秒鍾,球判給對方。
10.主裁判員是球員的裁判,他有權吹犯規。當某隊連續3次犯規,他將通知副裁判員。他有權宣布取消某隊員的比賽資格。
11.副裁判員是球的裁判,他可決定什麼時候球在比賽中,並要計時、決定球的命中、記錄命中的球數以及承擔通常裁判員應該承擔的責任。
12.比賽在兩個 15分鍾內進行,中間休息5分鍾。
13.球命中最多的一方獲勝,如果平局,經雙方隊長的同意,比賽可延至再命中一球為止。
這原始的13條籃球競賽規則,雖然不系統,不完整,有些條文還不夠明確,但對初期籃球運動的發展起著很大的推動作用。特別是籃球運動發展到今天成為現代籃球運動,技、戰術水平越來越高,規則就顯得更加重要,它要求嚴格、科學、系統地管理籃薯隱沖球競賽。
編輯本段籃球競賽規則的演變
規則的修改,促進了籃球運動的發展,而籃球技、戰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又促進了對規則不完善地方的適當修改或補充,從而使籃球運動向健康與高級的方向發展。
規則與籃球技、戰術就像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一樣,是相輔相成、相互依賴、相互促進的關系。規則通過肯定、否定、允許或不允許,來保證籃球比賽的正常進行,促進籃球運動的健康發展。球場上符合規則的動作,就是正確的動作,反之是錯誤動作。
規則從最初的13條發展到現在的58條,籃球技、戰術從原來的簡單、低級發展到現在的高級水平,都是它們許多年來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結果。如:運球技術從最初的以肘關節為軸發展到現在的以肩關節為軸,正是因為規則對發展中的技術不斷肯定的結果。現在,規則明確指出:運球結束的標志是雙手觸球的一瞬間或運球的手掌心向上,大拇指超過垂直面時即運球結束。如掌心始終
向下,大拇指未超過垂直面,球是不可能在手上有停留的。所以,以肩關節為軸的大臂運球與單手後拉、後轉身運球的現代技術就以法定的形式肯定下來了。再譬如:投籃技術的發展,從最初的原地雙手胸前投籃,發展到現在的高手自上而下的扣籃與單手或雙手的補籃等高超的技術,規則明確規定都算隊員在做投籃動作。因此,扣籃、補籃等現代技術就得到了迅速發展。而近年來,比賽中出現後仰跳投、後撤步跳投、勾手跳投等多種形式的技術,也是因為規則對攻守技術強調了垂直面的原則、騰空隊員原則等幾個處理身體接觸與犯規的基本原則所決定的。在犯規處理上,特別強調了攻守平衡的指導思想,迫使和促進了投籃隊員為擺脫防守、避免撞人犯規而採取的各種形式的跳投技術,以達到得分的目的,推動了防守戰術的不斷發展等。
國際籃聯在一般情況下,每隔4年對規則要進行一次修改與補充,其目的是為了促進籃球技、戰攜宏術進一步的發展,並限制粗暴動作,使比賽向文明、於凈及緊張激烈和富有勉力的方向發展。
規則的變化是不可知的,也不是哪一個人心血來潮隨意更改的,它是按一定的修改目的米進行的。具體的修改規則的指導原則是:
1.公 平。這是修改規則的基礎。規則應該對比賽雙方都是公平的。因為籃球比賽是數殲雙方在等同的時間、空間、地面、人數的條件下進行籃球意識、技戰術及身體素質的較量。
2.均 衡。均衡(或者是平衡)是指進攻和防守這兩個方面必須保持平衡。如一場比賽很容易得分或很難得分,都會使比賽變得呆板而不精彩,那麼籃球比賽使人興奮的魅力將會丟失。
3.定 義。規則定義要言簡意明,文字確切。
4.編 纂。規則要編纂,避免重復,做到前後一致,不得自相矛盾。
5.簡 短。規則要簡短扼要,避免羅唆,使人很難領會。
6.例 外。規則正面作了許多規定,如沒有例外的規定(即註解),規則也很難實行,例外正是為了保證正面規則的實施。
7.安 全。規則要保證人身安全,保證比賽在良好的環境與氣氛中順利進行。
8.權 力。必須給裁判員權力,讓其在比賽中有權威地勝任工作,執行規則。
9.連 續。規則要使比賽盡可能地減少中斷次數,從而保證比賽的連續進行,使比賽更緊湊,更精彩。
10.無 利。規則要使比賽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從違反規則中得好處,從而使比賽公平合理地進行
編輯本段基本規則
基本規則一
1.比賽方法
一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而增加人數。比賽分四節,每節各10分鍾,NBA為12分鍾,每節之間休息5分鍾,NBA為130秒,中場休息 10 分鍾,NBA為15分鍾,另在NBA中在第4節和加時賽之間和任何加時賽之間休息100秒。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 5 分鍾,若 5 分鍾後比數仍相同,則再次進行 5 分鍾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2.得分種類
球投進籃框經裁判認可後,便算得分。3分線內側投入可得2分;3分線外側投入可得3分,罰球投進得1分。
3.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
4.選手替換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5.罰球
每名球員各有 4 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NBA中為6次)。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誰都不能阻擋、防守的情況下投籃,是做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給予另一隊的機會。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後,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後10秒內要投籃。在投籃後,球觸到籃框前均不能踩越罰球線。
6.違例
大致可分為(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雙帶)、腳踢球(腳球)或以拳擊球。(2)跳球違例;(3)跳球時的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人不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基本規則二
24秒鍾規則:進攻球隊在場上控球時必須在24秒鍾內投籃出手(NBA、CBA、CUBA、WNBA等比賽均為24秒,全美大學體育聯合會比賽中為35秒)。
8秒鍾規則:球隊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8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對方的半場)。
5秒鍾規則:持球後,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擲界外球出手,FIBA規則規定罰球也必須在5秒鍾內出手。
3秒鍾規則:分為進攻3秒和防守3秒。進攻3秒:進攻方球員不得滯留於3秒區3秒以上;防守3秒:當某防守方球員對應的進攻方球員不在3秒區或者3秒區邊緣、且徹底擺脫防守球員時,防守方球員不得滯留禁區3秒以上。
侵人犯規: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行為。
技術犯規:隊員或教練員因表現惡劣而被判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球員做出的不體現運動員精神的犯規動作,比如打人。發生此類情況後,球員應立即被罰出場外。
隊員5次犯規:無論是侵人犯規,還是技術犯規,一名球員犯規共5次(NBA規定為6次)必須離開球場,不得再進行比賽。
違例:既不屬於侵人犯規,也不屬於技術犯規的違反規則的行為。主要的違例行為是:非法運球、帶球走、3秒違例、使球出界、用腳踢球。
隊員出界:球員帶球或球本身觸及界線或蚧線以外區域,即屬球出界。在球觸線或線外區域之前,球在空中不算出界。
干擾球:投籃的球向籃下落時,雙方隊員都不得觸球。當球在球籃里的時候,防守隊員不得觸球。
球碰板後對方不得碰球,直到球下落。
被緊密盯防的選手:被防守隊員緊密盯防的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傳球,運球或投籃,否則其隊將失去控球權(NBA規則中無此規定)。
球回後場:球隊如已將球從後場移至前場,該球隊球員便不能再將球移過中線,運回後場。
編輯本段籃球基本技巧
1)控球技巧
1.持球
2.軀干盤球
3.頸部盤球
4.單腳盤球
5.跨下前後拋球
6.膝部盤球
7.跨下8自行盤球
2)進階段技巧
假動作
1.搖擺腰部
2.舉手開足
3.球和足部方向相反
4.假投籃
5.搖擺頸部
6.駐足
比賽中的技巧及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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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i..com/wuxueming36/blog/item/02a074311f1fcbac5fdf0e6e.html )
1.投籃注意事項
2.怎樣才能提高投籃命中率
3.單手原地投籃
4.如何跳投
5.傳球的幾種方法
6.如何運球
7.如何控球
8.如何才能搶斷成功
9.滑步防守
編輯本段籃球術語
(1)扣籃(西el mate):運動員用單手或雙手持球,跳起在空中自上而下直接將球扣進籃圈。
(2)補籃:投籃不中時,運動員跳起在空中將球補進籃內。
(3)卡位:進攻人運用腳步動作把防守者擋住自己身後,這種步法叫卡位(多用於沖搶籃板)。
(4)領接球:順傳球飛行方向移動,順勢接球。
(5)錯位防守:防守人站位在自己所防守的進攻人身側,阻撓他接球叫錯位防守。
(6)要位:進攻人用身體把防守人擋在身後,占據有利的接球位置。
(7)突破:運球超越防守人。
(8)空切:進攻人空手向籃跑動。
(9)一傳:獲球者由守轉攻的第1次傳球。
(10)蓋帽(西el tapón):進攻人投籃出手時,防守人設法在空中將球打掉的動作。
(11)補位:當1個防守人失掉正確防守位置時,另1防守人及時補占其正確防守位 置。
(12)協防:協助同伴防守。
(13)緊逼防守:貼近進攻人,不斷運用攻擊性防守動作,威脅對方持球的安全或不讓對方接球。
(14)斜插:從邊線向球籃或者向球場中間斜線快跑。
(15)時間差:在投籃時,為躲避對方防守的封蓋,利用空中停留改變投籃出手時間。
(16)接應:無球進攻隊員,主動搶位接球。
(17)落位:在攻防轉換時,攻地雙方的布陣。
(18)策應:進攻隊在前場或全場通過中間隊員組織的接應和轉移球的戰術配合,造成空切、繞切以及掩護等進攻機會。
(19)掩護:進攻隊員以合理的技術動作,用身體擋住同伴的對手的去路,給同伴創造擺脫防守的機會的一種進攻配合。
(20)突分:持球進攻隊員突破後傳球配合。
(21)傳切:持球進攻隊員利用傳球後立即空切,准備接球進攻。
(22)補防:當1個防守隊員失去位置,進攻隊員持球突破有直接得分的可能時,鄰 近的另1防守隊員立即放棄自己的對手,去防持球突破的進攻者。
(23)換防:防止隊員交換防守。
(24)關門:鄰近的兩名防持球者的隊員,向進攻者突破的方向迅速選拔,形成「屏障」,堵住持球進攻者的突破路線。
(25)夾擊:兩名防守隊員共同卡住1名進攻隊員,封堵其傳球路線。
(26)擠過:兩名進攻隊員進行掩護配合時,防地被掩護者的隊員向其對後靠近,在進攻者即將完成掩護配合的一剎那,搶佔位置,從兩名進攻隊員之間側身擠過,破壞他們的掩護,並繼續防住自己的對手。
(27)穿過:當一名進攻隊員進行掩護時,防守掩護者的隊員稍離對手,讓同伴從自己的掩護隊員之間穿過去,繼續防住對手。
(28)擋拆:為持球隊友擋住防守隊員。
(29)空中接力:隊友往裡傳球,另一隊友在空中接球,再在空中未落地的過程中將球扣入或投入籃筐的技術。
(30)博腳:外線球員控球時被對手緊貼防守時,中鋒或大前鋒會走出來外線接球,然後再安全傳到其他球員手上。
編輯本段籃球場主要位置介紹
控球後衛(PG)(西base)
控球後衛(Point Guard)是球場上拿球機會最多的人。他要把球從後場安全地帶到前場,再把球傳給其他隊友,這才有讓其他人得分的機會。一個合格的控球後衛必須要能夠在只有一個人防守他的情況下,毫無問題地將球帶過半場。然後,他還要有很好的傳球能力,能夠在大多數的時間里,將球傳到球應該要到的地方:有時候是一個可以投籃的空檔,有時候是一個更好的導球位置。簡單地說,他要讓球流動得順暢,他要能將球傳到最容易得分的地方。再更進一步地說,他還要組織本隊的進攻,讓隊友的進攻更為流暢。
對於一個控球後衛還有一些其它要求。在得分方面,控球隊員往往是隊上最後一個得分者,也就是說除非其他隊友都沒有好機會出手,否則他是不輕易投籃的。或者以另一個角度說,他本身有頗強的得分能力,而以其得分能力破壞對方的防守,來替隊友製造機會。總而言之,控球員有一個不變的原則:當場上有任何隊友的機會比他好時,他一定將球交給機會更好的隊友。
得分後衛(SG)(西escolta)
得分後衛(Shooting Guard)以得分為主要任務。他在場上是僅次於小前鋒的第二得分手,但是他不需要練就像小前鋒一般的單打身手,因為他經常是由隊友幫他找出空檔後投籃的。不過也就因為如此,他的外線准頭與穩定性要非常好。
得分後衛經常要做的有兩件事,第一是有很好的空檔來投外線,因此他的外線准頭和穩定性一定要好,要不然隊友千辛萬苦擋出個好機會,卻又投不進去的話,對全隊的士氣和信心打擊頗大。第二則是要在小小的縫隙中找出空檔來投外線,所以他出手的速度要快。一個好的得分後衛總不能企望每次都有這么好的空檔,應該能在很短的時間內找機會出手,而命中率也要有一定的水準,如此的話,才能讓敵方的防守有所顧忌,必須拉開防守圈,而更利於隊友在禁區內的攻勢。
小前鋒(SF)(西alero)
小前鋒(Small Forward)乃是球隊中最重要的得分者。對小前鋒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能得分,而且是較遠距離的得分。小前鋒一接到球,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要如何把球往籃框里塞。他可能會抓籃板,但並不必要;他可能很會傳球,但也不必要;他可能彈跳很好,但仍不必要;他可能防守極佳,但還是不必要。小前鋒的基本工作,就是得分、得分、再得分。
小前鋒乃是對命中率要求最低的一個位置,一般而言只要四成五就算得上合格,而四成以上都可以接受。當然這有一個前提,就是他要能得分。如果一個小前鋒每場球得個七、八分,命中率還只有四成的話,那還不如叫他去坐板凳算了。話說回來,為什麼小前鋒的命中率可以比較低呢?因為他是隊上主要得分者,他經常要積極找機會投籃,要在某些時刻穩定軍心,甚或以較困難的方式單打對手來提升士氣,乃至於給對手下馬威,給予敵方迎頭痛擊等。因此小前鋒會有較多的機會出手,而且可能是不太好的機會,所以我們可以容許他的命中率稍低,只要他能得分的話。
大前鋒(PF)(西ala-pivot)
大前鋒(Power Forward)在隊上擔任的任務幾乎都是以苦工為主,要搶籃板、防守、卡位都少不了他,但是要投籃、得分,他卻經常是最後一個。所以說,大前鋒可以算是籃球場上最不起眼的角色了。
大前鋒的首要工作便是抓籃板球。大前鋒通常都是隊上籃板搶得最多的人,他在禁區卡位,與中鋒配合,往往要挑起全隊的籃板重任。而在進攻時,他又常常幫隊友擋人,然後在隊友出手後設法擠進去抓籃板,做第二波的進攻。
大前鋒一般較少出手,而其投籃的位置又經常很靠近籃框,對其投籃的命中率要求也較高。以場上五個位置來說,大前鋒應該是命中率最高的一位,不錯的大前鋒應該達到五成五以上。不過由於得分不是他的強項,所以他的得分可以不多,但是籃板就一定要抓得多。此外,防守時的火鍋能力自然也是大前鋒所必備的,因為他要鞏固禁區,防守當然重要。其實說穿了,大前鋒就是要做好兩件事:籃板和防守。
中鋒(C)(西pivot)
中鋒(Center)顧名思義乃是一個球隊的中心人物。他多數的時間是要待在禁區里賣勞力、賣身材的,他在攻在守,都是球隊的樞紐,故名之為中鋒。
中鋒要做哪些工作呢?首先,他既然是在禁區裡面混飯吃,那麼籃板球是絕對不可或缺的。再來,禁區又是各隊的兵家必爭之地,當然不能讓對手輕易攻到這裡面來,所以阻攻、蓋火鍋的能力也少不得。而在進攻時,中鋒經常有機會站在靠近罰球線的禁區內(此乃整個進攻場的中心位置)接球,此時他也應具備不錯的導球能力,將球往較適當的角落送出。以上三項,是中鋒應具備的基礎技能。而在球隊中,中鋒也經常身負得分之責,他是主要的內線得分者,與小前鋒里外對應。因為他要能單打,所以在命中率上的要求可以低些,但他出手的位置又往往較接近籃框,所以命中率又應該高些,大致來說,五成二可以作為一個標准。對中鋒命中率的要求,是僅次於大前鋒的。
一名好的中鋒還得多才多藝。在進攻方面,中鋒在接近籃框的位置要有單打的能力,他要能背對著籃框做單打動作,轉身投籃是最常見的一項,而跳勾、勾射則是更難防守的得分方式。防守上,要稱為一個好的中鋒,那除了守好自己該看的球員之外,適時幫忙隊友的防守是必須的。簡單地說,若敵方的球員晃過了隊友的防守而往籃下進來,中鋒便要有一夫當關之勇,守住己方的禁區。當然,不是說每回都能滴水不漏,但總是要有"能幫忙"的能力,若一個中鋒只能守住自己的人,那是不夠的(除非對方是超強的進攻中鋒)。
中鋒有一種變形,也就是所謂的外線中鋒。他與正常中鋒的差別在於,他的進攻主要是跑到外面去投外線,而少做禁區單打的工作。由於中鋒的個頭高,其他矮個子根本守不住,所以到外線投籃可以把對方的中鋒引出來,故其在前鋒較強時也相當管用,而在防守時,他就與一般中鋒無異,照樣防守對方中鋒,照樣地抓籃板。
賽事介紹
國際上的重大籃球競賽活動除奧林匹克運動會籃球賽和世界籃球錦標賽以外,還有傳統性的歐洲、亞洲、非洲、南美洲、中美洲、歐美運動會等地區性的籃球賽,以及世界大學生、中學生運動會籃球賽,世界軍隊和世界俱樂部籃球錦標賽等。奧運會籃球比賽 歷屆參加的辦法不斷變更,到1980年的第22屆奧運會時,規定為12個國家參加,產生這12個國家的辦法是:上屆奧運會前3名;歐洲預選賽和美洲預選賽的前3名;亞洲、非洲和大洋洲各1名。分兩組進行兩個階段的比賽決定名次。每四年舉辦一次,設男子比賽和女子比賽。世界籃球錦標賽男子從1950年開始,女子從1953年開始,男、女比賽分別舉行。每屆比賽間隔時間不定,一般是4年一屆,歷屆世界男籃錦標賽的參加辦法不完全相同,到1978年第8屆時,參加辦法是:上屆奧運會前3名,上屆錦標賽前3名,歐、美、亞、非、大洋洲錦標賽冠軍隊和主辦國,被邀請國(按規程規定,主辦國可邀請1-2個國家的球隊參加比賽),共14個隊分3組進行預賽,各取前兩名,加上上屆冠軍和本屆主辦國隊,共8個隊採用單循環制決賽。
世界籃球錦標賽共有六個世界錦標賽,都是每兩年舉辦一次:
男子比賽:有16支球隊參加。
女子比賽:有16支球隊參加。
青少年比賽:有16支球隊參加,年齡為18歲以下。
22歲及以下年齡組比賽:這是一個新設的競賽,舉辦目的是為青少年球員在參加成年組比賽之前提供轉變期比賽。
男子輪椅籃球比賽:於1973首次舉辦。
女子輪椅籃球比賽:於1990年首次舉辦。
⑧ 關於籃球場地的各種規則
籃球比賽場地是一個長方形的堅實平面,籃球場地長28米,寬15米,無障礙物。
長:28米
寬:15米
線條寬:0.05米
中圈:半徑1.8米
三分線:6.75米(2010年啟用,之前為6.25米)
W罰球線:從端線內沿到它的最外沿5.80米,長3.60米
三秒區:4.90米×5.80米的矩形
合理沖撞區:從籃圈落地中心點畫一道1.25米半圓
籃筐:內緣直徑最少為0.45米,最多為0.457米
籃筐高:3.05米
籃板下沿離地高:2.90米
⑨ 籃球場知識點
一、籃球場 是一個長方形的堅實平面,無障礙物。
二、對於國際籃聯主要的正式比賽(見「正式比賽程序」第五節),籃球場尺寸為:長28米,寬15米,籃球場的丈量是從界線的內沿量起。
三、對於所有其它比賽,國際籃聯的適當部門,如地區委員會對地區或洲的比賽,或國家聯合會對所有國內的比賽,有權批准符合下列尺寸范圍內的現有籃球場:長度減少4米,寬度減少2米,只要其變動互相成比例。
四、天花板或最低障礙物的高度至少7米。
五、籃球場照明要均勻,光度要充足。燈光設備的安置不得妨礙隊員的視覺。
六、所有新建籃球場的尺寸,要與國際籃聯的主要正式比賽所規定的要求一致:長28米,寬15米。
線條及其尺寸 線條及其尺寸
(一)界線
1、籃球場要用線條按第二條規定畫出,並且界線距觀眾、廣告牌或任何其它障礙物至少2米。
2、籃球場長邊的界線叫邊線,短邊的界線叫端線。
(二)中線 從邊線的中點畫一平行於端線的線叫中線;中線要向兩側邊線外各延長0.15米(15厘米)。
(三)罰球線、限制區和罰球區
1、罰球線要與端線平行,它的外沿距離端線內沿5.80米;邊條線長為3.60米。它的中點必須落在連接兩條端線中點的假想線上。
2、從罰球線兩端畫兩條線至距離端線中點各3米的地方(均從外沿量起)所構成的地面區域叫限制區。
如果在限制區內部著色,它的顏色必須與中圈內部的著色相同。
3、罰球區是限制區加上以罰球線中點為圓心,以1.80米為半徑,向限制區所畫出的半圓區域。在限制區內的半圓要畫成虛線。
4、罰球區兩旁的位置區供隊員在罰球時使用。
畫法如下:
(1)第一條線距離端線內沿1.75米,沿罰球區兩側邊線丈量。
(2)第一位置區的寬度為0.85米(85厘米),並且與中立區域的始端相接。
(3)中立區域的寬度為0.40米(40厘米),並且用和其它線條相同的顏色塗實。
(4)第二位置區與中立區域相鄰,寬度為0.85米(85厘米)。
(5)第三位置區與第二位置區相鄰,寬度為0.95米(85厘米) 。
(6)所有用來畫這些位置區的線條,其長度為0.10米(10厘米 ),並垂直於罰球區邊線的外側。
(四)中圈 中圈要畫在球場的中央,半徑為1.80米,從圓周的外沿丈量。
如果在中圈內部著色,它的顏色必須與限制區內部的著色相同。
(五)3分投籃區
某隊的3分投籃區是指除對方球籃附近被下述條件限制出的區域之外的整個球場地區。這些條件包括:
1、分別距邊線1.25米,從端線引出兩條平行線;
2、半徑為6.25米(量至圓弧外沿)的圓弧(半圓)與兩平行線相交;
3、該圓弧的圓心要在對方球籃的中心垂直線與地面的交點上。圓心距端線內沿中點的距離為1.575米。
註:假如籃球場寬度少於15米,圓弧仍按上述6.25米半徑畫出。
(六)球隊席區域 球隊席區域要按下述條件畫出:
1、在記錄台和球隊席同側的場外;
2、每個區域分別由一條從端線向外延伸至少2米長的線,和另一條離中線5米且垂直於邊線並至少長2米的線所限定。
註解:
一、比賽期間,僅允許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和最多5名有特定職務的隨隊人員(如:領隊、醫生、按摩員、統計員、譯員等)坐在球隊席區域內。其他人員不得坐在球隊席5米的范圍內。
二、隨隊人員享有權利,也負有責任。因此,他的行為在裁判員的管轄之下。
三、如情況需要,主裁判員可以減少在球隊席區域內的隨隊人員數。
器材
一、籃板
1、兩場籃板要用適宜的透明材料製成,它們是整塊的,具有與0.03米(3厘米)厚的硬木籃板相同的堅硬度。它們也可用0.03米(3厘米)厚、漆成白色的硬木板製成。
2、籃板的尺寸是:橫寬1.80米,豎高1.05米,下沿距地面 2.90米。
3、國際籃聯的適當部門,如地區委員會對地區或洲的比賽,或國家聯合會對所有國內的比賽,也有權批准橫寬1.80米,豎高 1.20米,下沿距地面2.75米的籃板尺寸。
4、籃板的前面要平整,並且:
(1)所有的線條畫法如下:
a、如果籃板是透明的,用白色;
b、若不透明,用黑色;
c、寬度為0.05米(5厘米)
(2)籃板邊洞要按上述(1)款用線條勾畫出。
(3)在每塊籃板的籃圈後面要按如下要求畫出長方形:
a、外沿尺寸為:橫寬0.59米(59厘米),豎高0.45米(45厘米 )
b、長方形底邊的上沿要與圈頂水平面齊平。
5、籃板要按如下要求牢固地安置:
(1)安置在籃球場的兩端,與地面垂直,與端線平行;
(2)它們的中心要垂直地落在球場上,距離端線內沿中點1. 20米的地方;
(3)籃板的支柱要距離端線外沿至少2米,為了使比賽隊員看得清楚,其顏色要鮮明,並與端線後面的背景有明顯的區別。
6、兩塊籃板上的包紮物要符合如下要求:
(1)對籃板的底部和邊沿,包紮物要覆蓋其底面和側面,側麵包紮物距籃板底部最低為0.35米(35厘米);
(2)籃板底洞包紮物的最小厚度為0.05米(5厘米);
(3)籃板前、後面距底部最低0.02米(2厘米)處要覆蓋,包紮物的最小厚度為0.02米(2厘米)。
⑩ 籃球場尺寸
標準的籃球場地(FIBA的籃球場)尺寸為:長28米,寬15米,面積薯爛420平方米,而NBA的籃球場地尺寸為:長28.65米,寬15.24米,面積437平方米。
FIBA的籃球場:三分線是以籃筐在地面的投影為中心,6.75米為半徑的一個圓的部分。而NBA的三數鬧漏分線半徑是7.24米,但是NBA的三分線在2個底角是直線,所以NBA三分距離最遠的是弧頂,為7.24米,最近的距離是底角,只有6.7米。中圈的直徑:籃球場的中圈、罰球線圓圈,直徑都是3.6米。劃線的寬度:籃球場上所有劃線的寬度都一樣,都是0.05米,即5厘米。
場地空間
雖然標準的籃球場是長28米、寬15米的一個長方形,但是為了保護球員,在正式比賽過程中,籃球場周邊也不能放置物品、機器,也不能隨意進入。一般的限制范圍為2米,彎扮即:籃球場2條底線往外2米范圍內、籃球場2條邊線往外2米范圍內,都不能放置物品,且除了按照規定可以進入的球員、教練、裁判及其他工作人員外,都不得進入該區域。
而且籃架底部的放置,也必須距離底線2米以上,避免球員落地時踩到籃球架,增加受傷的風險。籃球的位置並不是完全跟底線一致的,籃板距離底線還有大約1.5米的距離,所以在底角投出去的球,確實是負角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