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籃球開始跳球時,兩個裁判如何站位
主裁判站於中圈下方,負責拋球,副裁判站在另一側界內觀看跳球期間場上的情況
拋球期間所有的違例、犯規以及其它情況都由副裁判吹判,主裁判只需負責拋球
拋球結束後主裁判站在原地不動,以防撞到其他隊員,繼續由副裁判負責場上吹判
等雙方球員落位完進行攻防時主裁判與副裁判才恢復正常跑位
❷ 籃球比賽前跳球時怎麼站位
中鋒中圈跳球,後場和前場格站2名隊員,呈菱形站位。
❸ 籃球比賽爭球時隊員的站位
除跳球隊員應站在各自的半場的中圈內,其他隊員有權站在中圈以外的任何位置,如果一名對方隊員要求占據其中一個位置,同隊隊員不得圍繞圓圈佔據相鄰的位置.
以下部分是規則中對跳球做出的規定:
第12條 跳球和交替擁有
12.1 定義
12.1.1在第1節開始jf ,一名裁判員在中圈、在任何兩名互為對方的隊員之間將球拋起,一次跳球發生.
12.1.2 當雙方球隊各有一名或多名隊員有一手或兩手緊握在球上,以至不採用粗野動作任一隊員就不能獲得控制球時,一次爭球發生.
12.2 程序
12.2.1 每一跳球隊員的雙腳應站立在靠近該隊本方球籃的中圈半圓內,一腳靠近中線.
12.2.2 如果一名對方隊員要求占據其中一個位置,同隊隊員不得圍繞圓圈佔據相鄰的位置.
12.2.3 然後裁判員應在兩名互為對方的隊員之間將球向上(垂直地)拋起,其高度超過任一隊員跳起能達到的高度.
12.2.4 在球到達它的最高點後,球必須被一名或兩名跳球隊員用手拍擊.
12.2.5 在球被合法地拍擊前,任一跳球隊員都不應離開他的位置.
12.2.6 在球觸及非跳球隊員之一或地面前,任一跳球隊員都不得抓住球或拍擊球超過兩次.
12.2.7 如果球未被至少一名跳球隊員拍擊,則應重新跳球.
12.2.8 在球已被拍擊前,非跳球隊員的身體部分不得在圓圈上或圓圈(圓柱體)上方.
12.2.9 違反第12.2.1、12.2.4、12.2.5、12.2.6、和12.2.8是違例.
❹ 籃球比賽開始跳球時球員站位怎樣
跳球:裁判員在雙方各一名隊員之間將球拋起,跳球即開始,球只有被一名或雙方跳球隊員用手拍擊,跳球才合法。爭球,也就是雙方球隊各一名或數名隊員用一手或雙手緊緊地握著球,以至如不採用粗野動作,任一隊員就不能獲得球權時執行跳球。如有兩名以上的隊員緊握著球,則跳球要在裁判員指定的兩名身高大致相同的雙方隊員之間進行。如果雙方隊員同時最後觸球,或者裁判員無法判定是誰最後觸球,或者兩位裁判員宣判意見不同,或者活球停留在籃圈支頸上,或者球意外地從球籃下方進進球籃都要執行跳球。
跳球時,兩名跳球隊員的腳要站在靠近本隊球籃一邊的半圓內,一隻腳靠近兩人之間的線的中心。然後裁判員在兩名如態跳球隊員之間將球垂直地向上拋起;球拋起的高度要超過跳球隊員跳起時能達到的高度,並且球在他們之間落下。球達到最高點後必須被一名或雙方跳球隊員合法地拍擊。在球被合法地拍擊前,任一跳球隊員都不得離開他的位置。在球觸及非跳球隊員、地面、球籃或籃板前,任一跳球隊員都不能抓住球或觸及球超過兩次(可以有兩次)。在球被拍擊前,其他褲磨隊員要站在圓圈外。
爭球:當雙方的隊員同時觸球都沒爭搶下來並且無法判斷球權時,裁判也會判罰爭球,這時裁判將選擇中胡橡斗圈和雙方罰球弧圈中最近的一個作為爭球地點。爭球時,雙方各派一名隊員(比賽中爭球時,由雙方當事人)站至中圈准備,裁判在中圈中心點向上拋球,球下落時球員即可觸球,球員必須在空中將球打出而不能持球落地。
❺ 籃球比賽開場跳球的雙方隊員站位是怎麼樣的
站位如下。
❻ 籃球比賽開始跳球時,對隊員的站位有何規定
說簡單一點就是跳球的隊員站在本方半場的中圈半圓內,非跳球隊員可以在中圈外任意站位(具體站位要看戰術安排),如果對方隊員有要求,同隊隊員不得毗鄰站立(規則規定同隊隊員不得站在彼此相鄰的位置上。也就是說兩隊的隊員是一個一個的分開站位的。)
既然說到有什麼規定,那就要看規則里是怎麼說的了,下面是規則里對跳球時站位的有關規定:
12.2.1
每一跳球隊員的雙腳應站立在靠近該隊本方球籃的中圈半圓內,一腳靠近中線。
12.2.2
如果一名對方隊員要求占據其中一個位置,同隊隊員不得圍繞圓圈佔據相鄰的位置。
12.2.5
在球被合法地拍擊前,任一跳球隊員都不應離開他的位置。
12.2.8
在球已被拍擊前,非跳球隊員的身體部分不得在圓圈上或圓圈(圓柱體)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