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打籃球把人撞了怎麼賠償
打籃球把別人撞傷了的,如果屬於合理的身體沖撞導致的傷害的,則不需要給予傷者賠償;因為籃球這種人體直接接觸的對抗性體育運動,完全有可能發生人身損害後果,自願參褲瞎加這種具有風險性的競技運動,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合理的身體沖撞導致的傷害屬於意外,撞人的一方沒有賠償責任。
但是如果是由於個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另一方被撞受傷的,則撞人的這一方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閉橘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轎純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Ⅱ 打籃球把別人撞傷了用賠償嗎
打籃球把別人撞傷了是否用賠償,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1、如果是在符合比賽規定的情況下的合理碰撞導致的,則不需要賠償對方,因為籃球這種運動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風險,完全有可能發生人身損害後果,自願參加這種具有風險性的競技運動,應視為甘冒風險行為,因比賽造成受傷,此系比賽中合理的身體沖撞所致,純屬意外,因為比賽中的沖撞,原本就是籃球運動的特點,不許在比賽中有沖撞,是對籃球運動規律的違背,當事人自願參加這種活動就應當承擔該活動所帶來的風險,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
2、如果超過了合理碰撞范圍,是由於自己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撞到對方致使其受傷的,則此時需要對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 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活動組織者的責任適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條的規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Ⅲ 請問打籃球不小心打到別人,法律怎麼承擔責任
這個要看是否具體造成實質傷害,如果沒有造成實質傷害的話建議私下調節,如果造成傷害的話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若非故意,承擔一半即可。
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第十二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所以你所要做的就是做如下取證,首先要證明學校存在過失,這過失包括學校是否對對抗比賽做過賽前的培訓,是否在場上做了必要的保護措施(比如有無老師監護等),經過老師同意是否有證據。其次對於事故的發生,你要證明是意外事件。如果能對以上情況進行取證,法院的判決會對你比較有利,所承擔責任也會相對比較小(估計在30%左右責任吧)。
Ⅳ 我兒子在學校的體育課上打籃球把另外一個同學給撞到了,經檢查是骨折了,對方家長要求我賠償.這是我應該
這罩基個,不用你家賠償。孩子在學校參加活動,包括體育競技運動,出了意外,應該由學校負舉早責。這里醫療費用,由保物答謹險公司的醫保及校方責任險共同承擔。
Ⅳ 我是在籃球場上打籃球,不小心砸到路人,怎麼辦
在籃球場上打球,砸到路人。你說的砸到路人是砸到籃球場外的人,還是籃球場內的人,先說場內,砸到場內的人道個歉就可以了,場外的人,先道歉,如果需要賠償,就賠償,如果不需要,就沒事,打球砸到人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不必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