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籃球加時賽怎麼算
NBA裡面的籃球規則是48分鍾內打4節,每節12分鍾,48分鍾內如果打平,就進入加時賽,加時賽時間為5分鍾,如未能分出勝負,則繼續加時,直到分出升幅為止
『貳』 NBA加時賽是加幾分鍾
所有的加時賽的比賽時間均為5分鍾。
1、NBA的每一節常規比賽時間均為12分鍾。共4節
2、所有的加時賽的比賽時間均為5分鍾。
3、上下半場之間的休息時間為15分鍾。
4、在第1節和第2節之間,第3節和第4節之間以及每一加時賽之間都應有130秒的比賽休息時間。
(2)籃球比賽差多少分加時擴展閱讀
競賽方法:
從總體上看,NBA的賽程安排分為夏季聯賽、季前賽、常規賽、季後賽和總決賽。季前賽無特定主客場,常規賽採用主客場制,季後賽和總決賽採用七場四勝制的淘汰制。
七場四勝制是NBA季後賽統一使用的晉級准則。由於NBA講求主場優勢,球隊在主場的戰績通常會較好。而所謂NBA7-7-7-7制,即是季後賽的四輪比賽(第一輪、第二輪、分岸決賽、NBA總決賽)皆是採用七場四勝制。
歷史上NBA曾採用5-7-7-7制,它於1984年開始使用至2002年停用。5-7-7-7即指首輪打五場三勝制,而其餘三輪進行七場四勝制。
『叄』 一般的籃球賽的加時賽規則是怎麼樣的
一般籃球賽的加時賽規則是這樣的:當兩個球隊打到整場比賽的最後一分鍾時,雙方的比分打平,就會進入第一次的5分鍾的加時賽。在第一次加時賽後。雙方的比分還是打平,那麼他們就得進入第二次加時賽。在第二次加時賽後,雙方的比分仍然是打平的話,就進入第三次加時賽。到最後,雙方在第三次加時賽里還是打平的話,那麼雙方就要以罰球來決定勝負。(就好像是足球比賽一樣,進入殘酷的「點球大戰」)
謝謝!
『肆』 籃球比賽中加時賽的時間是多久
在正規的籃球比賽當中,如果最後第四節的雙方球隊比分是平分,那麼就會自動進入加時賽,加時賽的時間是五分鍾,如果加時賽結束雙方球隊比分還是相同,就需要接著進行加時賽,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伍』 打籃球什麼情況下要打加時賽
籃球比賽在常規時間結束後兩隊打平,就要打加時賽,如果加時賽還是打平,就繼續加時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籃球每個加時的時間為5分鍾。
『陸』 籃球計時規則
比賽時間:
國際籃球賽事,每場比賽分兩個半時共4節,每節10分鍾。加時賽為5分鍾。
在第一節和第二節、第三節和第四節之間休息兩分鍾。兩半時之間休息15分鍾.
NBA每場比賽分兩個半時共4節,每節12分鍾。加時賽為5分鍾。
在第一節和第二節、第三節和第四節之間休息130秒。兩半時之間休息15分鍾。在第4節和加時賽之間和任何加時賽之間休息100秒。
在第一節、第二節和第三節的最後一分鍾期間,投籃成功後應停止比賽計時鍾。在第四節和加時賽的最後兩分鍾期間,投籃成功後應停止比賽計時鍾。
籃球規則:
(一)比賽場地
標準的籃球比賽場地, 尺寸應是二十八米長乘以十五米闊平滑的木板地或石地.
(二)籃球板
籃球場的底線處各有一塊籃球板尺寸是一點八米乘以一點零五米, 球板上有籃框和籃網.
籃框是用金屬製造,橙色,直徑是四十五米.
籃網是勾在球框上,它可以使人們清楚地看見進球與否.
籃框是釘在籃板處防止籃球飛出場外.
(三)比賽服飾
基本的比賽衣著是一件運動背心和一條短運動褲.
各球員的隊衫一定要編有號數,數字通常由四號至十五號,背心前面的號碼要有十米高而背後則要有二十米高.
(四)球鞋
球鞋對運動員非常重要的, 所以選購球鞋要注意以下幾點:
1. 球鞋要輕便和合大小
2. 可以高筒或短筒鞋
3. 由帆布或軟皮製造
4. 鞋底可以避震和柔韌的
5. 防滑的
(五)籃球
由皮革, 軟膠或人造纖維包著膠制氣囊的圓球體, 圓周要有74.9cm和78cm之間, 重量要有567g和650g之間
(一)24秒規則
1. 當一球員在場內獲得活球控球權後該球隊必須在24秒內設法投籃。
2. 24秒計時器的信號表示該控球隊未能在24秒內投籃。
違反本條規則即為違例。
3.若球被對手觸及,而原控球隊仍持有控球權時,不得重新計算24秒。
4.24秒計時器必須停止,但不得重新設定,當
(1)球出界由原控球隊的球員發界外球。
(2)職員終止比賽以保護控球隊受傷的球員。
(3)比賽因控球隊的某些動作而停止。
注釋
1.當投籃時球正在空中,此時若24秒計時器誤嗚:球未被任何一隊球員觸及而中籃,則應算得分。
2.若任何一隊球員合法觸球或球顯然無法中籃時,則應成死球,並判跳球。
(二)8秒違例
攻方必定要在8秒之內把球帶到前場, 否則就算違例. 一旦把球控到前方, 就不能帶回後場, 否則也算違例.
(三)5秒違例
攻方要在5秒鍾之內投出界外球, 過之則�\違例.
(四)3秒違例
攻方任何一位球員不能在守方禁區內逗留超過3秒, 否則違例.
(一)比賽時間應包括:
1. 四節每半時二十分鍾,,每節十分鍾。在第一節與第二節及第三節與第四節之間,其休息時間為二分鍾。
2.中場的休息時間為十分鍾,或十五分鍾。
(二)球員五次犯規
1.在4*1O分鍾賽制,球員犯滿五次犯規,包括侵人與技術犯規的總次數時,應告知該球員已犯滿,並應自動退出比賽。
4X10分鍾賽制為1-5次。
(三)籃球的打法
1·籃球是用雙手的比賽。帶球跑、腳踢或用拳擊球均屬違例。
2.踢球意指用膝蓋或膝蓋以下的腿部、或腳踢球或擋球。只有故意的踢球才算違例。
3·腳或腿部無意中碰到球不應視作違例。
(四)得分相等與決勝期
1·下半時時間終了得分相等時,應繼續舉行一次或多次五分鍾
的決勝期,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2·在第一次決勝期前,應重新選籃。
3·每一次再增加的決勝期,均應互換球籃。
4·每一次決勝期,應給予二分鍾的休息時間。
5·每一次決勝期,應在中圈跳球開始比賽。
(五)請求暫停
A.說明
球隊謂求暫停時,依據下列規定每次應給予一分鍾時間:
2. 在4x10分鍾賽制中,每隊在(二節)內允許請求2次暫停,決勝期可請求2次暫停。
3. 若講求暫停球隊在暫停時間結束之前,已做好比賽的准備,裁判
員應立即開始比賽。
4. 在暫停期間允許球員離開比賽場所坐在球員席上
B.程序:
1.教練或助理教練有權請求暫停,但必須親自到記錄員處以專用手號,明確地提出暫停之講求。
2.記錄員必須在死球並停止比賽計時鍾時,盡速發出信號,通知職員某隊請求暫停。
3.記錄員必須在繼續比賽前發出信號,以通知職員某隊請求暫停,及若職員宣判犯規,則記錄員必須在職
員已經與記錄台完成犯規登記手續的連系後,發出信號。
4.下列情況允許教練或助理教練請求暫停:若對隊投籃得分是在該隊請求暫停之後,且在投籃球員球離手
之前,該隊已登記講求暫停。
C.限制:
一、當第一次罰球或僅只一次的罰球,繼續比賽時,不得允許球隊請求暫停,直到經一段開表時間之後
再成死球時,才允許暫停。
二、不必登記暫停,若
a. 受傷球員未曾接受觀察治療,且能立即(大約十五秒)准備參加比
賽。
b. 受傷球員已盡快地被替補。
c. 球員第五次犯規或被判奪權犯規的球員,在三十秒鍾內已完成
替補。
d.職員所允許的延誤。
三、未使用的暫停不得移到下半時或決勝期使用。
注釋 下列有關請求暫停的各點,應提示教練及記錄員注意:
1.暫停應登記在較先請求的教練名下,除非該暫停是在未發生犯規的情況下,對隊投球中籃。
2.球隊請求暫停後,只能在記錄員發出暫停信號通知職員之前請求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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