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籃球比賽中遇到裁判員受傷時,如何處理
如果一位裁判員受傷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發生的10分鍾內還不能繼續執行任務,比賽應繼續。除有可能以有資格的替補裁判員更換受傷的裁判員外,另一位裁判員應單獨執裁直到比賽結束。在更換問題上,另一位裁判員在與技術代表商議後決定。
㈡ 籃球裁判基本規則
違例
大致可分為(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雙帶)、腳踢球(腳球)或以拳擊球。(2)跳球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人不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24秒鍾規則:進攻球隊在場上控球時必須在24秒鍾內投籃出手(NBA、CBA、CUBA、WNBA等比賽均為24秒,全美大學體育聯合會比賽中為35秒)。
8秒鍾規則:球隊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8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對方的半場)。
5秒鍾規則:持球後,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擲界外球出手,FIBA規則規定罰球也必須在5秒鍾內出手。
3秒鍾規則:分為進攻3秒和防守3秒。進攻3秒:進攻方球員不得滯留於3秒區3秒以上;防守3秒:當某防守方球員對應的進攻方球員不在3秒區或者3秒區邊緣、且徹底擺脫防守球員時,防守方球員不得滯留禁區3秒以上。(FIBA無防守3秒)
侵人犯規: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行為。
技術犯規:隊員或教練員因表現惡劣而被判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球員做出的不體現運動員精神的犯規動作,比如打人。發生此類情況後,球員應立即被罰出場外。
隊員5次犯規:無論是侵人犯規,還是技術犯規,一名球員犯規共5次(NBA規定為6次)必須離開球場,不得再進行比賽。
違例:既不屬於侵人犯規,也不屬於技術犯規的違反規則的行為。主要的違例行為是:非法運球、帶球走、3秒違例、使球出界、用腳踢球。
隊員出界:球員帶球或球本身觸及界線或界線以外區域,即屬球出界。在球觸線或線外區域之前,球在空中不算出界。
干擾球:投籃的球向籃下落時,雙方隊員都不得觸球。當球在球籃里的時候,防守隊員不得觸球。球碰板後對方不得碰球,直到球下落。
被緊密盯防的選手:被防守隊員緊密盯防的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傳球,運球或投籃,否則其隊將失去控球權(NBA中無此規定)。
球回後場:球隊如已將球從後場移至前場,該球隊球員便不能再將球移過中線,運回後場。
㈢ 籃球比賽中球觸及裁判時如何規定
跟觸及地板一樣,裁判在界內就沒事,在界外就出界。故意打到裁判算犯規
㈣ 籃球得分後發球裁判需要碰一下球嗎
正常枝慧或情況下進球後裁判是不碰球的,而且也不停表。
特殊情況下碧沖裁判有必要碰球,比如進球後,皮球滾的較遠,且應發球方沒有做出去撿球的意向下,猛伍裁判是要主動將球撿回的,而且要停表。這種情況比較特殊,一般發生在室外比賽中。
㈤ 在藍球比賽中斷球一方把球碰到裁判身體上出界了,球權判給那一方方
在籃球比賽中,但求一方把球碰到裁判身上,出界了,球權肯定是判給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