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籃球控球技術
如何運球
運球在籃球訓練或比賽中相當重要,它允許球員:
在不能傳球給隊友時可以自己帶球向前進攻;帶球移動至更有利的位置以傳球給隊友;或等待隊友到位接傳球時控制住球;自己向籃框方向運球並完成投籃或上籃。 然而不要過多的運球同樣也很重要。如果你在比賽中過多的運球,會使其他四位隊友只能站在那兒看你,從而失去了籃球運動所提倡的團隊合作精神,而且運球比較慢(傳球可以更快地把球傳向籃框方向)。你應該學會怎樣運球,更應該學會什麼時候運球(什麼時候該傳球)。
應該用手指運球,而不是手掌。運球高度最好不要超過腰部 (這樣比較容易控制球)。運球時手腕要放鬆,用向下擠壓動作拍球,而不是抽打動作。要訓練兩只手都能熟練地運球。開始先學習在原地運球,熟練後可以一邊運球一邊走動。不要過多考慮運球時你的移動速度,先掌握好運球技術。走動中的運球技術掌握好以後,再開始逐漸增加移動速度,直至全速。採取怎樣的速度以你能舒服地運球為標准。
運球是應該抬頭,時刻觀察場上情況。如果運球時只顧低頭看球,很容易被對手盜球,而且也看不到處於有利位置的隊友,甚至之間處於容易投籃的位置也不知道。
控制性運球
運球時當你感到既難以傳球,又不可能快速向前時,或者你在觀察場上形勢准備傳球或投籃時,應該採用控制性運球。在膝蓋到腰部的高度運球。雙膝微屈,身體前傾,這樣使你容易控制好球,也容易快速變速。不參與運球的那隻手臂應該彎屈肘部並向外伸,保持平衡,也阻止對手靠近。
快速運球
在你要帶球快速沖向前場時當然要快速運球。此時身體也要前傾,將球稍微拍向前方,運球高度稍高,在胸部與腰部之間。身體正對移動方向,眼睛觀察全場。
變速運球
運球隊員要突破對手防守可以採用變速運球(當然也可以採用突然變向或其他假動作)。變速運球要求除了改變運球速度,還要改變運球高度。用小的步幅接近對手,然後突然加速(步幅也加大),並把運球高度降至膝部位置,快速突破向前。變速運球需要很多練習才能有效地使用。
B. 籃球規則
這個不違例,請看規則:
第24條第2款
隊員第一次運球結束後不得再次運球,除非在兩次運球之間他在場上已失去了控制活球以後,由於:
•投籃。
•球被對方隊員觸及。
•傳球或漏接,然後球觸及了另一隊員或被另一隊員觸及。
你投籃後,已經失去了對活球的控制,不管籃球是否沾到籃框或籃板或其他物體,你都已經失去了球權,然後你再得到球,視為你重新開始控制球,你可以運球或傳球或投籃。
C. 打籃球的詳細規則
哈哈,詳細如下:
24秒鍾計時員:職責
應給24秒鍾計時員提供一個24秒鍾裝置,並按下列要求操作該裝置:
11.1 一旦隊員在場上獲得控制活球就啟動或再啟動。(規則修改:原"控球活球"現修改為"控制活球")
11.2 一旦出現下列情況就停止和復位到24秒鍾並不顯示影像:
·裁判員因犯規、跳球或違例而鳴哨,但因球出界判給先前控制球的球隊擲球入界時除外。
·投籃球進進球籃。
·投籃球觸及籃圈。
·因為涉及到控球隊的對方隊的行為使比賽停止。
11.3 一旦對方在場上獲得控制活球就復位到24秒鍾並再啟動。
如果對方隊員僅僅觸球,而同一個隊仍然控制球,則不開始一個新的24秒鍾周期。
11.4 當原先已控制球的同一個隊由於如下的結果被判給擲球人界時,停止但不復位到24秒鍾:
·球出界。
·一起雙方犯規。
·由控制球隊引起的任何原因而使比賽停止。
11.5在任一節或決勝期中,當某隊獲得控制球時比賽計時鍾的剩餘時間少於24秒鍾,則停止並不再操作,即不顯示影像。
------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臂部位的護具、模件或保護套,它們由皮革、塑料、軟塑料、金屬或任何堅硬的物質製造,即使表面有軟的包紮。
------能割破或引起擦傷的裝備(指甲應仔細剪好)。
------頭飾、頭發飾物和珠寶飾物。
·下列物品是允許的:
------肩、上臂、大腿或小腿部位的保護裝備,如果其材料被包紮,不會使其他隊員受傷。
------被適當包紮的膝部保護架。
------斷鼻保護器,即使用硬質材料製成。
------不會對其他隊員造成危險的眼鏡。
------頭帶最寬為5厘米,由不會發生擦傷的單色棉布、軟塑料或橡膠製成。
13.2.6 隊員使用的所有裝備必須合乎籃球比賽要求。任何被設計成增加隊員的高度或能及的范圍,或用任何其它方法得到不正當利益的裝備是不允許的。
13.2.7 本條中沒有明確提到的任何其它裝備,必須首先得到國際籃聯世界技術委員會的批准。
13.2.8 球隊必須至少有兩套背心,並且:
·秩序冊中隊名列前的隊(主隊)應穿淺色背心(最好白色)。
·秩序冊中隊名列後的隊(客隊)應穿深色背心。
然而,如果涉及比賽的兩隊同意,他們可以互換背心的顏色。
13.2.9 對於國際籃聯的主要正式比賽,同隊的所有隊員應穿:
·相同顏色或是相同復合顏色的鞋。
·相同顏色或是相同復合顏色的襪子。
第14條 隊員:受傷
14.1 如果隊員受傷,裁判員可以停止比賽。
14.2 如果發生受傷時球是活球,裁判員不應鳴哨,直到比賽告一段落,即:控制球的隊已經投籃、失去控制球、持球停止進攻或球已成死球。
然而,當有必要去保護受傷隊員時,裁判員可立即中斷比賽。
14.3 受傷隊員的替換:
·如果受傷隊員不能立即(大約15秒鍾)繼續比賽,或如果他接受治療,他必須在1分鍾內或盡可能快地被替換。
·然而,已經接受治療或在1分鍾內恢復的受傷隊員可以留在比賽中,但他的隊要被登記一次暫停。
·此外,如果受傷隊員在1分鍾內不能繼續比賽或他的隊沒有任何剩餘的暫停,他不能留在比賽中並必須被替換。例外:該隊上場隊員少於5人。
14.4 如果已判給受傷隊員罰球,必須由他的替補隊員執行。如果受傷隊員涉及跳球,則他的替補隊員應執行跳球。作為受傷隊員的替補隊員在參加比賽到下一個比賽的鍾表運行片斷之前不能被替換。
14.5 已經被教練員指定為比賽開始時上場的一名隊員萬一受傷時可以被替換,只要主裁判員確信受傷是真實的。在這種情況下,對方也有權有一名替換者,如果他們想這樣做的話。
14.6 比賽期間,裁判員應命令任一正在流血或有傷口的隊員離開比賽場地並讓其被替換。該隊員只有在流血已經停止並且患部或創面已被全面安全地包紮後才可返回球場。
第15條 隊長:職責和權力
15.1 隊長是一名在場上代表他的球隊的隊員。在比賽期間,他可與裁判員聯系以獲得信息。做此舉要有禮貌,而且只能在球成死球和比賽計時鍾停止時。
15.2 當隊長因任何正當原因離開比賽場地時,教練員應將他不在場期間替代他在場上當隊長的隊員號碼通知裁判員。
15.3 隊長可以擔任教練員。
15.4 在規則未限定跳球隊員或罰球隊員的所有情況下,隊長應在跳球情況中指定本隊的跳球隊員,在罰球情況中指定本隊的罰球隊員。
15.5 如果球隊以在記錄表上標有"球隊抗議隊長簽名"欄內簽名來抗議比賽的結果,隊長應在比賽結束時立即通知主裁判員。
第16條 教練員:職責和權力
16.1 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是球隊的唯一代表,可在比賽期間與記錄台人員聯系以獲得統計資料。做此舉要有禮貌,而且只能在球成死球和比賽計時鍾停止時,並且他們不得干擾比賽的正常進行。
16.2 至少在預定的比賽開始前20分鍾,每位教練員或他的代表應將該場比賽中合格參賽的球隊成員的姓名和相應的號碼,以及球隊的隊長、教練員和助理教練員的名單交給記錄員。
16.3 至少在比賽前10分鍾,雙方教練員應以在記錄表上簽字來確認已填入的他們球隊成員的姓名、相應號碼和教練員的姓名。同時,他們應指明比賽開始上場的5名隊員。"A"隊教練員應首先提供這個資料。
16.4 遲到的替補隊員可以參加比賽,只要他們是被包括在比賽開始前20分鍾交給記錄員的合格參賽的球隊成員名單之中。
16.5 只允許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請求要登記的暫停。
16.6 允許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但不是同時兩人)在比賽期間保持站立。這也適用於因任何正當原因替代他的隊長。
16.7 當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需要一次替換時,替補隊員必須向記錄員報告替換請求並必須立即做好比賽准備。
16.8 如果有助理教練員,他的姓名必須在比賽開始前填入記錄表內(他沒必要簽字)。如果教練員因任何原因不能繼續工作,他應承擔教練員的所有職責和權力。
16.9 如果沒有教練員,或如果教練員不能繼續工作,並且記錄表內沒有填入助理教練員(或後者不能繼續工作),隊長應擔任教練員。如果隊長因任何正當原因必須離開比賽場地,他可以繼續擔任教練員。然而,如果他在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後必須離開或如果他因為受傷不能擔任教練員,他的替補隊員(作為隊長的)應替代他當教練員。
第五章 比賽通則
第17條 比賽時間、比分相等和決勝期
17.l 比賽應由4節組成,每節10分鍾。
17.2 在第1節和第2節之間,第3節和第4節之間以及每一決勝期之前應有2分鍾的休息時間。
17.3 半時間的休息時間應為15分鍾。
17.4 如果在第4節比賽時間終了時比分相等,為打破平局,需要一個5分鍾的決勝期或多個這樣的5分鍾來繼續比賽。
17.5 在所有的決勝期中,球隊應朝向第3節和第4節中相同的球籃繼續比賽。
第18條 比賽開始
18.1 對所有的比賽,在秩序冊中隊名列前的球隊(主隊)應有球籃和球隊席的選擇權。
這個選擇應在預定的比賽開始前至少20分鍾告訴主裁判。
18.2 在第1節和第3節前,球隊有權在他們對方的球籃所在的半場作賽前准備活動。
18.3 為進行第3節的比賽,球隊應交換球籃。
18.4 如果某一球隊在場上准備比賽的隊員不足5名,比賽不能開始。
18.5 在中圈跳球,當球被一名跳球隊員合法拍擊時比賽正式開始。
第19條 球的狀態
球可能是活球或死球。
19.1 球成活球,當:
·跳球中,球被一名跳球隊員合法拍擊時。
·罰球中,裁判員將球置於罰球隊員可處理時。
·擲球入界中,擲球入界的隊員可處理球時。
19.2 球成死球,當:
·任何投籃或罰球中籃時。
·球呈活球,裁判員鳴哨時。
·在一次罰球中球明顯不會進進球籃,且該次罰球後接著有:
--另一(多次)罰球時。
--進一步的罰則(罰球和/或擲球入界)時。
·比賽計時鍾信號響以結束每節或決勝期的比賽時間時。
·球呈活球,24秒鍾裝置信號響時。
·投籃中飛行的球在下述情況後被任一隊的隊員觸及時:
--裁判員鳴哨。
--每節或決勝期比賽時間結束。
--24秒鍾裝置信號已響。
19.3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球不成死球如中籃算得分,當:
·投籃的球在飛行,裁判員鳴哨或比賽計時鍾或24秒鍾裝置信號響時。
·罰球的球在飛行,裁判員因除罰球隊員之外的任何規則違犯而鳴哨時。
·隊員在做投籃動作並仍控制著球時發生對方隊員犯規,並且他完成犯規發生前已開始的投籃連續運動。 (規則修改:原"對方隊員對他犯規"現修改為"發生對方隊員犯規")
第20條 隊員和教練員的位置
20.1 一名隊員的位置由他正接觸著的地面所確定。
當隊員跳起在空中時,他保持當他最後接觸地面時所擁有的相同位置。這包括界線、中線、3分線、罰球線和標定罰球區的各線。
20.2 一名裁判員的位置的確定與一名隊員的位置的確定相同。當球觸及裁判員時,如同觸及裁判員所位於的地面一樣。
第21條 跳球
21.1 定義
21.1.1 在球場的任一圓圈內,當裁判員在任何兩名互為對方隊的隊員之間將球拋起,跳球發生。
21.1.2 當雙方球隊各一名或多名隊員用一手或兩手牢牢地握在球上,以致如不採用粗野動作,任一隊員就不能獲得控球時是爭球。
21.2 規定
21.2.1 一節或決勝期的開始,應在中圈,在任何兩名互為對方隊的隊員之間舉行跳球。
21.2.2 當宣判一起爭球,或當宣判一起雙方犯規且其結果是跳球時,應在就近的圓圈,在所涉及的兩名互為對方隊的隊員之間舉行跳球。
如果有2名以上隊員涉及爭球,應在由裁判員所指定的高度大致相同的兩名互為對方隊的隊員之間跳球。
21.2.3 在任何(除上述第21.2.l或21.2.2款)情況中(包括一個活球停留在球籃支架上時),比賽由跳球重新開始時,應在就近的圓圈,在任何兩名互為對方隊的隊員之間舉行跳球。
當導致跳球的情況發生時,這兩名互為對方隊的隊員必須是已在球場上。
21.2.4 當跳球的就近圓圈不能被確定時,跳球應在中圈舉行。
21.3 程序
21.3.1 每一位跳球隊員的雙腳應站立在靠近他的球隊本方球籃的半圓內,一腳靠近圓圈的中線。
21.3.2 然後裁判員應在跳球隊員之間將球向上(垂直地)拋起,其高度超過任一跳球隊員跳起能達到的高度。
21.3.3 在球到達它的最高點後,它必須被一名或兩名跳球隊員用手拍擊。
21.3.4 在球被合法拍擊前,任一跳球隊員不得離開他的位置。
21.3.5 在球被一名非跳球隊員觸及、或觸及地面、球籃或籃板前,任一跳球隊員不得抓住球或觸球超過兩次。
21.3.6 在球已被合法拍擊前,非跳球隊員的身體部分不能在圓圈線上或超過圓圈線(圓柱體)。
21.3.7 如果球沒有被一名或兩名跳球隊員拍擊,或如果球沒有被至少一名跳球隊員拍擊而觸及地面,則應重新跳球。
21.3.8 如果一名對方隊員要求站立其中一個位置,同隊隊員不得圍繞圓圈毗連站立。
21.3.9 如果被指定的跳球隊員因受傷、已達他的第5次犯規或被取消比賽資格必須離開比賽,則他的替補隊員應跳球。
如果沒有有效的替補隊員,由隊長指定的任一隊員應跳球。
第21.3.l,21.3.3,21.3.4,21.3.5和21.3.6款的違犯是違例。
第22條 如何打球
22.1 在籃球中,球只能用手來打。
22.2 帶球跑,故意踢或用腿的任何部分阻擋球,或用拳擊球是違例。
22.3 球偶然地接觸到腳或腿,或腳或腿偶然地觸及球,不是違例。
第23條 控制球
23.1 當一名隊員正持著或運著或可處理一個活球時為隊員控制球。
23.2 當某隊的隊員控制一個活球或球在同隊隊員之間傳遞時為球隊控制球。
23.3 在對方隊員獲得控制球或球成死球或在投籃或罰球中球已離開隊員的手之前,是球隊繼續控制球。
第24條 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
24.1 隊員開始運動通常先於球離手,並根據裁判員的判斷,他將球投、扣或拍向對方的球籃已開始了得分嘗試時,為投籃動作開始。投籃動作繼續到球離開投籃隊員的手為止。
嘗試得分的隊員的手臂可能被對方隊員抓住,從而阻礙他得分,只要被裁判員認為他是在做得分嘗試。在這種情況下球離開隊員的手不是本質的。(規則修改:原"縱然"現修改為"只要")
在跑動的合法步數和投籃動作之間沒有聯系。
24.2 就騰在空中的投籃隊員而言,投籃動作繼續到完成該嘗試(球離開隊員的手)並且該隊員的雙腳落回地面。
然而,當球已離開投籃隊員的手時,球隊控制球結束。
24.3 一個被認為是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發生的犯規,根據裁判員的判斷,該犯規必須發生在隊員投籃嘗試中他的手臂和/和身體的連續運動已經開始之後。
連續運動:
·當球在隊員手中停留並已開始投籃動作(通常是向上的)時開始。
·須包括隊員在投籃嘗試中的手臂和/或身體運動。
·如果做了一個全新的運動則結束。
如果關於連續運動的標準是如上所述,則該隊員被認為是在做投籃動作。
第25條 球中籃和它的得分值
25.1 定義
25.1.1 當活球從上方進進球籃並停留在球籃內或穿過球籃是球中籃。
25.1.2 即使有極少部分的球體在籃圈中並在籃圈頂水平面下時.就認為球在球籃中。
25.2 規定
25.2.1 球進進球籃,對投籃的隊按如下計得分:
·一次罰球中籃計1分。
·從2分投籃區中籃計2分。
·從3分投籃區中籃計3分。
25.2.2 如果隊員意外地將球投入該隊的本方球籃,得分應被記錄,如同對方球隊的隊長得分。
25.2.3 如果隊員故意地將球投入該隊的本方球籃,這是違例,中籃不計得分。
25.2.4 如果隊員使球從下方進進球籃,這是違例。
第26條 擲球入界
26.1 一般原則
26.1.1 每當球進進球籃,但該投籃或罰球無效,則隨後的擲球入界應在罰球線的延長部分執行。
26.l.2 由技術犯規、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或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引起的罰球之後,隨後的擲球入界應在記錄台對面的中場執行,不管最後的或僅有的罰球是否成功。
在中場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應將雙腳騎跨在中線的延長部分,並有權將球傳給位於賽場任一處的隊員。
26.1.3 控制活球球隊的隊員或擁有擲球入界權利的球隊隊員發生了侵人犯規後,隨後的擲界外球應由非犯規球隊從違犯的就近地點執行。
26.1.4 裁判員可以將球拋或反彈給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只要:
·裁判員距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不超過3或4米。
·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是在裁判員指定的正確地點。
·將要獲得控制球的球隊不獲得不正當的利益。
26.2 投籃成功或最後一次罰球成功後:
26.2.1 得分球隊的任一名對方隊員應在中籃得分的端線處擲球入界。
這也適用於中籃後的一次暫停或任一比賽的中止之後,在裁判員將球遞交給隊員或將球置於他可處理後。
26.2.2 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可橫向移動和/或後移和/或可將球傳給站在端線上或端線後的同隊隊員,但是,當界外第一位隊員可處理球時,5秒鍾計算開始。
26.2.3 在球穿過球籃後,執行擲球入界隊員的對方隊員不得觸及球,偶然地或本能地觸球是可諒解的,但如果在最初的警告後,擲球入界被對球干擾而延誤,這是技術犯規。
26.3 在違犯或任何其它比賽的中止後:
26.3.1 隊員應在裁判員指定的違犯或比賽中斷的就近地點執行擲界外球,直接位於籃板後面的地點除外。
26.3.2 裁判員必須將球遞交、傳給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或置於該隊員可處理處。
26.4 規定
26.4.1 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不得:
·在球被另一隊員觸及前,在場上觸及球。
·在球離手前或離手時步入場地。
·球離手超過5秒鍾。
·球離手時,在球沒有觸及界內隊員前使球觸及界外。
·直接使球進進球籃。
·球離手前或離手時,從裁判員指定的地點橫向移動超過1米或向不止一個方向移動。然而,只要情況許可,沿垂直界線方向後退多遠都可以。
26.4.2 其他隊員不得:
·在球已擲過界線前,將身體的任何部位超過界線。
·當界線外側擲球入界地點的區域距障礙物少於2米時,靠近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在1米之內。
違犯第26.4條是違例。
26.5 罰則
將球判給對方隊員在原擲球入界的地點擲球入界。
第27條 要登記的暫停
27.1 定義
球隊的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請求中斷比賽即是要登記的暫停。
27.2 規定
27.2.1 每次要登記的暫停應持續1分鍾。
27.2.2 一次暫停機會開始,當:
·球成死球且比賽計時鍾停止,以及當裁判員報告犯規或違例已結束了和記錄台的聯系時。
·某隊在對方投籃之前或後已請求了要登記的暫停,對方隊投籃得分時。
27.2.3 一次暫停機會結束,當:
·裁判員持球進入圓圈執行跳球時。
·裁判員持球或不持球進入罰球區執行第1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時。
·擲球入界的隊員可處理球時。
27.2.4 在頭3節的每節中,每隊可准予1次要登記的暫停,第4節中准予2次要登記的暫停,每一決勝期中准予1次要登記的暫停。
27.2.5 除了對方隊員投籃得分並且沒有宣判犯規後准予的暫停外,應給首先提出暫停的教練員的隊登記暫停。
27.2.6 一次要登記的暫停只可在記錄員發出該次暫停請求的信號之前被撤銷。
27.2.7 在暫停期間,隊員們可以離開比賽場地並坐在球隊席上,被允許在球隊席內的人員可以進進球場,只要他們留在他們球隊席的附近。
27.3 程序
27.3.1 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有權請求要登記的暫停。他應親自到記錄員處清楚地要求暫停,並用手做出適當的常規手勢。
27.3.2 一旦暫停機會開始,記錄員應通過發出他的信號,向裁判員指明提出了要登記的暫停請求。
如果某隊已請求了要登記的暫停,在對方隊投籃得分時,計時員應立即停止比賽計時鍾並發出他的信號。
27.3.3 當裁判員鳴哨並給出暫停信號時,暫停開始。
27.3.4 當在判員鳴哨並招呼球隊回到球場上時,暫停結束。
27.4 限制
27.4.1 由一個犯規罰則帶來的罰球或多次罰球之後或之間不允許要登記的暫停,直到已出現一個比賽的鍾表運行片段之後球再次成死球為止。
例外:
·在多次罰球之間宣判了犯規。這種情況下,多次罰球應完成,在下一個犯規罰則執行前准予暫停。
·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後,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犯規。這種情況下,在執行新的犯規罰則之成准予暫停。
·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後,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違例,其罰則是跳球或擲球入界。
如果一個以上的犯規罰則造成多個罰球單元,每個單元分別處理。
27.4.2 在第4節或任一決勝期的最後2分鍾內,在一次投籃成功後比賽計時鍾停止時,得分的球隊不得獲得一次要登記的暫停。
27.4.3 沒有用過的暫停不可帶入下一節或決勝期內。
第28條 替換
28.1 規定
28.l.l 在替換機會期間球隊可以替換隊員。
28.1.2 一次替換機會開始,當:
·球成死球且比賽計時鍾停止,以及當裁判員報告犯規或違例已結束了和記錄台的聯系時。
·在第4節或任一決勝期的最後2分鍾內某隊已請求了替換,對方隊投籃得分時。
一次替換機會結束,當:
·裁判員持球進入圓圈執行跳球時。
·裁判員持球或不持球進入罰球區執行第1次或僅有的一次的罰球時。
·擲球入界的隊員可處理球時。
28.1.3 已經被替換的隊員和已成為隊員的替補隊員,他們分別不能重新進入比賽或離開比賽,直到已出現一個比賽的鍾表運行片段之後球再次成死球為止。
例外:
·某隊已被減縮到少於5名隊員。
·涉及到糾正失誤的隊員已被合法地替換後坐在球隊席上。
28.2 程序
28.2.1 替補隊員有權請求替換。他應親自到記錄員處清楚地要求替換,並用手做出適當的常規手勢。他應坐在替補席(長凳/椅子)上直到替換機會開始。
28.2.2 一旦替換機會開始,記錄員應通過發出他的信號向裁判員指明已提出了替換請求。
28.2.3 替補隊員應停留在界線外,直到裁判員給出替換手勢。
28.2.4 已被替換的隊員不必向裁判員或記錄員報告。允許他直接去他的球隊席。
28.2.5 替換應盡可能快地完成。已達第5次犯規或已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必須在30秒鍾內被替換。根據裁判員的判斷,如果有不合理的延誤,應給違犯的球隊登記一次暫停。
28.2.6 如果在一次要登記的暫停中請求替換,該替補隊員必須在進入比賽前向記錄員報告。
28.2.7 一次替換只可在記錄員發出該次替換請求的信號之前被撤銷。
28.3 不允許替換:
28.3.1 一次違例後,沒有擲球入界球權的球隊。
例外:
·執行擲球入界的球隊已進行了替換。
·登記了任一球隊犯規。
·准予了任一球隊暫停。
·裁判員已中斷了比賽。
28.3.2 由一個犯規罰則帶來的罰球或多次罰球之後或之間,直到已出現一個比賽的鍾表運行片段之後球再次成死球為止。
例外:
·在多次罰球之間宣判了犯規。這種情況下,多次罰球應完成,在下一個犯規罰則執行前得到替換。
·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後,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犯規。這種情況下,在執行新的犯規罰則之前得到替換。
·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後,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違例,其罰則是跳球或擲球入界。
如果一個以上的犯規罰則造成多個罰球單元,每個單元分別處理。
28.3.3 對於涉及到跳球的隊員或罰球的隊員。
例外:
·他受傷了。
·他已達第5次犯規。
·他已被取消比賽資格。
28.3.4 在第4節或任一決勝期的最後2分鍾內,某隊已請求了替換,當該隊投籃得分後比賽計時鍾停止時。
例外:
·在一次要登記的暫停期間。
·中籃得分的對方隊也已請求了替換。
·裁判員已中斷了比賽。
28.4 罰球隊員的替換
試圖罰球的隊員可以被替換,只要:
·在第1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替換機會結束之前請求了替換。
·如果一個以上的犯規罰則造成多個罰球單元,每個單元分別處理。
·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後球成死球。
如果罰球隊員被替換,對方隊也可以獲得一次替換,只要該請求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球成活球之前提出。
第29條 何時一節或一場比賽結束
29.1 當指示比賽時間結束的比賽計時鍾信號響時,一節、一個決勝期或一場比賽應結束。
29.2 如果當指示任一節或決勝期結束的比賽計時鍾信號響時,或恰在此前發生一起犯規,作為那起犯規結果的任何最後的罰球應執行。
第30條 比賽因棄權告負
30.1 規定
球隊由於棄權應判比賽告負,如果
·在主裁判員通知後拒絕比賽。
·它的行為阻礙比賽繼續進行。
·在預定的比賽開始後15分鍾,球隊不到場或不能使5名隊員入場准備比賽。
30.2 罰則
30.2.1 判給對方隊獲勝,且比分為20:0。此外,棄權的隊應在名次排列中得0分。
30.2.2 對於兩場比賽(主和客)總分定勝負的一組比賽和季後賽(三戰定勝負),在第一、第二、第三場比賽中棄權的球隊應判該組比賽或季後賽因"棄權"告負。這不適用於季後賽(五戰定勝負)。
第31條 比賽因缺少隊員告負
31.1 規定
在比賽中,如果球隊在球場上的隊員人數少於2名,該球隊由於缺少隊員應判比賽告負。
31.2 罰則
31.2.1 如判獲勝的球隊領先,則在比賽停止時的比分應有效。如判獲勝的球隊不領先,則比分應記錄為2:0,該球隊獲勝。此外,缺少隊員的球隊在名次排列中應得1分。
31.2.2 對於兩場比賽(主和客)總分定勝負的一組比賽,在第一或第二場比賽中缺少隊員的球隊應判該組比賽因"缺少隊員"告負。
任我行 2005-12-06 13:49
當隊員身體的任何部分接觸界線上、界線上方或界線外的除隊員以外的地面或任何物體時,即是隊員出界。
33.1.2 當球觸及了下列物體即是球出界:
·在界外的隊員或任何其他人員。
·界線上、界線上方或界線外的地面或任何物體。
·籃板支撐架、籃板背面或籃板上方和/或籃板後面的任何物體。
33.2 規定
33.2.1 在球出界、甚至球觸及了除隊員以外的其它物體而出界之前,最後觸及球或被球觸及的隊員是使球出界的隊員。
33.2.2 如果球出界是由於觸及了界線上或界線外的隊員或被他所觸及,是該隊員使球出界。
第34條 運球
34.1 定義
34.1.1 當在球場上已獲得控制活球的隊員將球擲、拍、滾或運在地面上,並在球觸及另一隊員之前再次觸及球為運球開始。
當隊員雙手同時觸及球或允許球在一手或雙手中停留時即運球結束。
在運球的時候球可被擲向空中,只要隊員用手再次觸及球之前接觸地面。
當球不與隊員的手接觸時,隊員可行進的步數不受限制。
34.1.2 隊員偶然地失掉球,隨後在場上恢復控制活球,被認為是漏接球。
34.1.3 下列情況不是運球:
·連續的投籃。
·一次運球的開始或結束時漏接球。
·從其他隊員的附近用拍擊球來試圖獲得控制球。
·拍擊其他隊員控制的球。
·攔截傳球並得到該球。
·只要不發生帶球走違例,將球在兩手之間拋接並在球觸及地面前允許在手中停留。
34.2 規定
在隊員第一次運球結束後不得再次運球,除非他在球場上已失去了對活球的控制以後,由於:
·投籃。
·被對方隊員觸及。
·傳球或漏接,然後觸及了另一隊員或被另一隊員觸及。
第35條 帶球走
35.1 定義
35.1.1 當隊員在球場上持著一個活球,其一腳或雙腳超出本規則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動是帶球走。
35.1.2 在球場上正持著一個活球的隊員用同一腳向任一方向踏出一次或多次,而其另一腳(稱為中樞腳)保持著它與地面的接觸點時為旋轉。
35.2 規定
35.2.1 確立中樞腳
·雙腳著地接住球的隊員可以用任意一腳作為中樞腳。一腳抬起的瞬間,另一腳成為中樞腳。
·在移動中或運球中接住球的隊員可以按下述要求停步:
------如果一腳正觸及地面:
□一旦另一腳觸及地面時,原先那隻腳成為中樞腳。
□隊員可以跳起那隻腳並雙腳同時落地,則哪只腳都不是中樞腳。
------如果雙腳離地並且隊員:
□雙腳同時落地,則任一腳都可以是中樞腳。一腳抬起的瞬間,則另一腳成為中樞腳。
□兩腳分先後落地,則先觸及地面的腳是中樞腳。
□一腳落地,隊
D. 如何用手正確的控制籃球
要抓住籃球,主要還是看手掌大小和手指力度,手越大越好抓,但是對於手不是很大的籃球愛好者來說,要抓住球,一定要使手和球保持乾燥粗糙,這樣可以增加手指與球皮間的摩擦力,使得你拿球容易點;二是拿球時盡量使得手指放在籃球皮與皮連接處,因為此處有個凹槽,這樣能使手指上的力更好向內部傳遞,即增大了手指對球表面的壓力,一定程度上也增大了手指與皮之間的摩擦力。
E. 籃球怎麼控球
控球技術,或稱運球技術,是籃球其他技術的基礎,是籃球運動員發展提高的基石。下面是我為你整理的籃球怎麼控球,希望對你有用!
籃球控球訓練的注意事項
1.雙腳充分打開腳
2.雙腳始終保持正直
3.膝關節保持彎曲且降低身體重心
4.下吧抬起盡量保持目視前方
1.大幅度體前雙手交叉運球,更強調手指手腕對球的控制,並且提高長時間控球能力
2.雙手交叉低運球,可以有效提高控球速率,手臂力量及耐力
3.連續胯下+背後控球,很綜合的訓練,提高連續控球變換能力
4.連續胯下+體前控球,明顯看出其重心,控球幅度,控球速率比上圖有明顯加強,更為接近實戰的控球訓練
5.胯下後8字控球,最為基礎的控球訓練之一,大家可以再試一下內8字的控球方法,提高控球手感非常有效
6.雙手交叉控球加入了手指的壓低控球,可以很好的鍛煉手指的控球靈敏性和力量
7.後8字手指低運球,手指低運球強調手指對球的控制,連續訓練的同時加快頻率
8“蜘蛛控球”,我們在訓練這個動作的時候也要把雙手變成像蜘蛛一樣的觸角,前後都要有效快速靈敏的控制好球
9.兩人近距離面對面站立,胯下換手運球同時與對方擊掌
10.仍然面對面站立,離開些距離,胯下加背後運球然後單手傳球交換
控球技術好的運動員對一支球隊的進攻來說很關鍵。穩健的控球隊員應具備組織和參與快攻、打亂對方防守的能力。也就是說,一個籃球運動員不論高矮、速度快慢,都必須不斷提高控球,叫上你的好兄弟一起練起來吧!掌控球場!!
籃球控球的要點
個人練習
1.走動中運球練習
初學籃球者可運著球自如地在籃球場上來回走。這一練習的目的是練球感。練習時可選對面牆上的一個標記,右手運著球朝著這個標記,不許低頭看球。返回時用左手運球,方法、要求與右手一樣。
每隻手都要有一定的練習時間。要知道,你要成為一名有攻擊力的籃球運動員必須左右手都能運球。你在以行走的速度直線運球感到輕松自如後,可以嘗試以慢跑的速度來運球,然後逐漸加速。這樣練一段時間後,即使運著球在場上往返跑也不會出現球失控的現象。練習時一定不能低頭,左手的練習時間不能少於右手。
2.熟悉球性練習
距牆1米左右站立,雙手持球於頭上。先用右手向牆上運球10次,再用左手向牆上運球10次,如此交替練習。
這一練習剛開始可能有些難度,但它有助於提高你運球時所必需的手指的球感。
當球從牆上彈回時,腕、指要控制好球通過手臂伸展和屈腕動作將球拍向牆面,手指指端最後離開球
3.後轉身運球練習
在罰球線前放一把椅子,假設椅子是一名防守隊員。可用任一手運球靠近椅子。如果是右手運球,在靠近椅子時,上左腳,然後以左腳為軸後轉身,同時換左手運球上籃。
兩只手都要這樣練習。在被對方嚴密防守時,轉身運球是非常有效的攻擊手段。
上運球手異側的腳作軸
向後轉身時換手運球
換手後運球繞過對手
接著向籃下運球
4.“8”字繞球練習
對任何水平的運動員來說這都是一個很好的練習。上體稍前傾,兩腳相距略寬於肩,微屈膝。右手持球開始,如圖所示,使球成“8”字形運動。兩腳固定不動,剛開始可以慢一點,熟練後逐漸加快速度。
掌握了“8”字繞球之後,你還可以做球繞身體練習。從踝關節開始繞,然後是膝,再到腰。剛開始可以慢一點,熟練後逐漸加快速度。
右手持球通過兩腿之間,使球向腿後走在左腿後把球交左手,在左腿外側使球向前走,繞過左腿。
左手從左側腿前使球通過兩腿之間向後走熟練後逐漸加快速度。
運球接近椅子,准備變向與換手運球。
把球向右側運,使其向另一手反彈。
5.體前變向運球
對有一定基礎的運動員,很多練習方法都可以用來提高體前變向運球。
在場地中間或運球路線上放兩把椅子。運球接近一把椅子,假設它是一名防守隊員,在接近它的一剎那,突然變向換手運球繞過它。在另一把椅子前從右手變向左手再做一次。在快速變向移動時,一定要仔細體會變向控球動作。
記住:換手運球時,球運得一定要低。逐漸提高腕指動作速度。
變向運球時,把球保持在遠離椅子(即對手)的一側球運得要低且控制好球
全隊練習
1.一對一練習
全體隊員分成3~4組,每組成一路縱隊,相距一定距離站在端線後。每組的第一個隊員防守,第二個隊員拿球進攻。
在規定的3米寬的場地內,在球隊員想方設法運球向前場推進。由於有球隊員不能利用整個場地的寬度突破防守隊員,因此他必須運用更多的運球方式才能到達前場。不僅要右手運球,還要左手運球。
到對面端線後,交換攻守位置。運球時必須抬起頭,眼睛不要盯著地板,要保護好球而不被搶走,這是練習的關鍵。
2.緊逼突破者
這一練習是為那些已經掌握了各種基本的運球技術、並能運用自如的水平較高的運動員設計的。3~5名防守隊員分布在場地的不同位置,讓一名有球隊員從籃下運球進攻。防守隊員要盡力把有球隊員逼向邊角或便於進行夾擊的“陷阱”區域。進攻隊員運球時不許低頭看球,不許停球,盡量保持不失球,想盡一切辦法突破防守者,到達對方籃下。
提高你的控球能力的方法
首先是胯下運球,練習胯下運球的最好方式是不看球,然後球在胯下運來運去,同時,要漸漸加快速度,練習時間不定,每天練10分鍾以上即可,重在堅持。
然後是雙手交換運球,其實右手運球對於一般人來講都是熟練的,但是左手對於運球大多數不夠熟練,所以這里要著重練習左手運球,運球速度要快,每天堅持練習5-10分鍾即可。
其次是跑動中運球,這個是最實用的,怎麼練呢?很簡單,帶球跑,每次跑道筋疲力盡為止,這個親測很有效。
最後是突破,突破能力首先得有速度,然後是運球能力和判斷能力,這個需要在實戰中慢慢練習。
F. 打籃球的控球技巧詳細講解
打籃球的控球技巧是基礎。控球的練習需要一個漫長過程,一般堅持練習2星期即可看到效果。那麼,打籃球怎麼才能控好球?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過?以下是我為你整理的打籃球的控球技巧詳細介紹,希望能幫到你。
打籃球的控球技巧
1、多學習一些盤球的技巧
使用五根手指持球,並將手指向內緊縮,在球落下的一刻使用手掌接住。將球放在腰際盤旋,這個動作的關鍵在於臉面朝前,同時眼睛不要看著球,然後做順時鍾、逆時鍾的盤球練習。將球沿著頸部環繞練習,這個練習同樣臉面朝前,頸部切忌不可移動,並且做正、反時針方向的交替練習。
兩腳分開同時重心放低,將球從前方輕拋到後方,兩手迅速由後方接住球,並將球輕拋回前方,如此反復記時練習,試試看30秒內能完成幾次。兩腳稍微靠攏同時身體重心放低,將球沿著兩膝做盤球練習,眼睛不要看球,並按正、反時針方向交替練習。這是單腳盤球練習的應用,將球沿著雙腳在跨下做8字形的盤球,眼睛不要看著球,並按正、反時針方向交替練習。
2、多花時間進行實踐練習
在你右手控球時上一大步,其身體貼在你身體右側,胳臂長伸,插入你身體與球之間,將球拍掉。在你右手換左手過人時上一小步,胳膊正好放在你球線上,等你把球送入他手中。對付第一種斷法,只需在對手沖上來時猛一右側身,用左肩擋在對方前進路線上,對方要麼知趣減速;要麼頭撞在你肩上,有苦說不出,知道你不是好惹的。對付第二種斷法,記住球控低一點就行了。
背對防守時,對方往往又逼又掏,搞得你心裡很虛,其實對付對方逼你掏你的最好辦法就是主動去擠他,一旦擠住他,他就行動不便,自然斷不了你的球了。這一著在打快攻一對一時特別有效,你不用沖得特別快,只要死死抵住對方,一邊控球一邊上籃。同時你一定還要發揮左手的作用,右手控球,左手一定要伸得長長的,最好擋在對方腰上,這樣對方的動向你就一清二楚了,這一招特別適於轉身過人。
3、反復練習籃球的基本功
控球技術好的運動員對一支球隊的進攻來說很關鍵。穩健的控球隊員應具備組織和參與快攻、打亂對方防守的能力。也就是說,一個籃球運動員不論高矮、速度快慢,都必須不斷提高控球技術,雙腳充分打開腳。雙腳始終保持正直。膝關節保持彎曲且降低身體重心。下吧抬起盡量保持目視前方。大幅度體前雙手交叉運球,更強調手指手腕對球的控制,並且提高長時間控球能力。
打籃球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打籃球要合理安排運動量
很多孩子打球不知疲倦,長時間的大運動量不但會造成身體機能下降和抵抗力下降,而且會妨礙學習和休息。一般來說,每次運動量控制在1小時左右為宜。
2、打籃球要掌握合理的技術
青少年朋友應注重基本功訓練。投、突、運、傳、防要有板有眼,掌握了扎實的基本功,將來才會有更大的發展。有的孩子喜歡模仿大牌球星的小動作,比如有人愛模仿喬丹上籃時伸舌頭的動作,覺得這樣很酷。其實這個動作很危險,如果被防守者碰到下巴,很容易咬傷舌頭。另外,張著嘴在籃下跳躍有可能導致門牙被籃網的細繩鉤掉,也非常危險。
3、打籃球注意賽前要將身體預熱
可以做一些輕微的慢跑,然後盡量四肢肌肉放鬆,最後是活動手指,要知道籃球用到手指的時候會非常多,確定身體各個關節不僵硬的時候,就可以開始了。
打籃球有什麼好處
1、有效預防心血管病
籃球運動時,由於肌肉的緊張活動,心臟工作增加,心肌的血液供應和代謝加強,心肌纖維增粗,心壁增厚,心臟體積增大,外形圓滿,搏動有力。這一切也是治心血管病的良方。心血管病是當今世界上危及人類生命的頭號殺手。據報道,在我國,死於心血管病的人亦居首位。大量研究表明,經常進行籃球運動可以顯著地降低心血管病形成和發生的危險性。
2、控制體重與改變體形
過分肥胖會影響人的正常生理功能,尤其容易造成心臟負擔加重,壽命縮短。如果一個人的皮下脂肪超過正常標準的15%-25%,那麼,他的死亡危險率會增加到30%。因為打籃球能夠減少體內脂肪,增強我們的肌肉力量,還能夠保持關節柔韌,因此能夠很好的控制體重,改善我們的外表和體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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