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打球受傷了責任怎麼分
一、打球受傷算意外險嗎
1、打籃球受傷也需要分情況來確定,如果你投保了相關意外保險的話,就可以算意外傷害,要求進行賠償。事故發生後,需要到保險公司指定的醫院就診,一般是二級以上。同時請保存好病歷、檢查報告、費用清單、住院總結/診斷證明,治療後交保險公司報銷。
二、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劃分原則是什麼
(一)過錯責任原則
人身損害賠償的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在確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時,以行為人是否有過錯為依據來判斷行為人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
(二)過錯推定原則
過錯推定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場合,從損害事實的本身推定加害人主觀上具有過錯,並據此確定行為人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
(三)無過錯責任原則
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只要有損害事實的發生,損害事實與行為人的行為具有因果關系就要承擔責任的原則。
(四)公平責任原則
公平責任原則是指行為人和受害人雙方都沒有過錯,但由於損害事實已經發生,以社會公平觀念作為損害賠償的標准,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當事人公平地分擔損失的歸責原則。
三、因打球受傷怎麼處理
1.首先報警,然後向警方申請傷情鑒定,根據傷情鑒定結論確定對方的責任。如果經過鑒定構成輕傷或以上,那麼對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2.可以要求對方進行民事賠償,要求賠償醫葯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財產損失等,如果構成傷殘,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傷殘賠償金。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 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B. 孩子在學校打籃球受傷醫療費誰出
自己出。
這簡胡隱不是學校的責任。這是運動傷害,責任在孩子自己,學校沒有責任,攔廳所以醫葯費應該自己承擔。
當然,一般的學校都會給學生投意外傷害保做遲險,可以積極和學校溝通,爭取讓保險給報銷一部分。
望採納。
C. 打籃球受傷責任劃分
法律分析:打籃球受傷,是否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要看行為人是不是故意傷害受害人的身體或者嚴重違反競技規則;如果行為人的行為是體育運動競技比賽中合理的行為,不構成侵權,不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如果行為人的行為故意傷害受害人的身體或者嚴重違反競技規則,則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打籃球受傷根據《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 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