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打球受傷了對方需要賠償嗎
法律分析: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籃球屬於對抗性體育運動,完全有可能發生身體沖撞,當事人自願參加對抗性的競技運動,視為甘冒風險行為。 如果對方不存在過錯,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對方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到第十三條
2. 打籃球被撞骨折需要賠償嗎
若不存在故意則可以根據公平原則進行補償。作為體育運動,特別是籃球、足球等有人體直接接觸的對抗性體育運動,完全有可能發生人身損害後果,自願參加這種具有風險性的競技運動,應視為甘冒風險行為。因比賽造成受傷,此系比賽中合理的身體沖撞所致,純屬意外,因為比賽中的沖撞,原本就是籃球運動的特點,不許在比賽中有沖撞,是對籃球運動規律的違背。
這里的實際情況應同時包含兩方面的內容:
一、受害人的損害程度;
二、當事人的經濟狀況。以上兩個方面應當同時具備,不可偏廢,通過上述綜合考量以當事人之間利益是否失衡作為價值判斷來決定是否使用公平責任原則。
打籃球受傷如果對方沒有違反體育運動競技比賽中合理的行為就不需要賠償,如果對方是故意傷害受害者的身體或者嚴重違反競技規則,則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民事義務有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法定義務是通過法律的強制性規范、禁止性規范設定的義務。這種義務對於每個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適用性,違反此種義務,即構成侵權行為責任。而約定義務則是特定當事人之間設定的某種義務,違反約定義務,構成違約責任。侵權責任產生的基礎是侵權行為,沒有侵權行為則不存在承擔侵權責任的問題。侵權責任正是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應承擔的法律後果。侵權責任的行為人或責任人除了要承擔賠償損失、返還財產等財產責任外,在很多情況下,還可能同時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非財產形式的責任。籃球運動屬於抵抗性較強的競技運動,當事人對於體育運動本身的風險因素有一定認知。當事人能理解並自願承擔籃球運動中存在的碰撞傷害風險,但這並不包括造成傷殘的重度損害。
拓展資料:在學校打籃球受了傷誰負責?
參加運動前充分了解運動存在的風險,運動過程中要遵守運動規則,避免傷害別人和受傷。如果有證據證明其他參加者嚴重違反運動規則,對損害的發生主觀上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可以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學校在組織體育活動時,要教授學生相應的運動規則和技能,確保運動場地不存在安全隱患,並安排老師對體育活動監督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3. 打球受傷了對方需要賠償嗎
法律分析:
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籃球屬於對抗性體育運動,完全有可能發生身體沖撞,當事人自願參加對抗性的競技運動,視為甘冒風險行為。如果對方不存在過錯,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對方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1、打球時誤傷是否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要看行為人是不是故意傷害受害人的身體或者嚴重違反競技規則;2、如果行為人的行為是體育運動競技比賽中合理。如能認罪、悔罪積極賠償獲得受害人諒解。則可能獲得緩刑或者拘役等較輕判決甚至免予刑罰。如不能則可能獲實刑六個月左右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同學間打球一方受傷如果受傷與另一方無直接或間接關系則另一方不需要承受賠償職責如果有證據表明受傷與另一方有關隸屬直接或間接導致另一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衍生問題:
打球導致對方受傷要賠償醫療費嗎?
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籃球屬於對抗性體育運動,完全有可能發生身體沖撞,當事人自願參加對抗性的競技運動,視為甘冒風險行為。如果對方不存在過錯,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對方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4. 打籃球受傷責任賠償問題!!!
如果對方不是故意傷害受害者的身體或者嚴重違反競技規則,那麼對方的行為是體育運動競技比賽中合理的行為,法律規定不構成侵權,不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
打籃球受傷如果對方沒有違反體育運動競技比賽中合理的行為就不需要賠償,如果對方是故意傷害受害者的身體或者嚴重違反競技規則,則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民事義務有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法定義務是通過法律的強制性規范、禁止性規范設定的義務。這種義務對於每個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適用性,違反此種義務,即構成侵權行為責任。而約定義務則是特定當事人之間設定的某種義務,違反約定義務,構成違約責任。侵權責任產生的基礎是侵權行為,沒有侵權行為則不存在承擔侵權責任的問題。侵權責任正是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應承擔的法律後果。侵權責任的行為人或責任人除了要承擔賠償損失、返還財產等財產責任外,在很多情況下,還可能同時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非財產形式的責任。籃球運動屬於抵抗性較強的競技運動,當事人對於體育運動本身的風險因素有一定認知。當事人能理解並自願承擔籃球運動中存在的碰撞傷害風險,但這並不包括造成傷殘的重度損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