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籃球鎖喉咋判罰,應該吹違體犯規嗎
鎖喉動作應該是違體犯規。根據國際籃球協會第36條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可以判斷得出:
36.1
定義
36.1.1
根據裁判員的判斷,隊員不是在規則的精神和意圖的范圍內試圖合法地去直接搶球而發生了接觸犯規,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36.1.2
在整場比賽中,裁判員對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解釋必須始終如一,並且只判定其所作所為。
36.1.3
判定一起犯規是否是違反體育精神的,裁判員應運用下述原則:
如果隊員不是努力地去搶球並(與對方隊員)發生接觸,這是一起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如果隊員在努力地搶球中造成(與對方隊員)過分的接觸(嚴重犯規),這是一起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如果防守隊員正試圖破壞進攻隊員的一次快攻,從後面或側面與該進攻隊員發生接觸,並且此時在該進攻隊員和他進攻的球籃之間沒有防守隊員,這是一起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如果隊員正努力合法地去搶球(正常的爭搶)時發生了犯規,這不是一起違反體育精神的犯規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此外,規則還特別在兩處其他地方加上了兩個補充項
33.6 騰空的隊員
移動到騰空隊員身下並造成接觸,通常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是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
規則解釋:第36條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陳述1:
在第四節的最後兩分鍾和在每一決勝期的最後兩分鍾期間,球出界執行擲球入界,球仍在裁判員手中或擲球入界隊員已經可處理球。如果此刻,一名在賽場上的防守隊員造成與一名在賽場上的進攻隊員發生接觸,並被判以犯規,這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陳述2:
在一場勢均力敵比賽的最一分多鍾中,球已離開擲球入界隊員的(雙)手後防守隊員為了停止比賽計時鍾或不讓其重新開啟,造成與在賽場上正要接到或已經接到球的進攻隊員接觸。這樣的接觸應立即被判一次侵人犯規,除非有應被判為違反體育道德或取消比賽資格犯規的嚴重接觸。有利 / 無利的原則不適用。
⑵ 籃球比賽中技術犯規和違體犯規怎麼判別區別是什麼
首先,技術犯規通俗來講,一般是沒有身體接觸的,接下來我們舉例說明,第一點是墊腳,當防守人伸腿墊腳時,沒有傷害到進攻球員,判定為技術犯規,碰到或傷害到進攻球員則為違體犯規。第二是遮眼,比賽中手臂正常上揚當然沒問題,但是刻意遮擋球員眼睛不可以,判為技術犯規。第三點是在場上做出無禮貌交流,比如言辭惡劣,明顯不服裁判人員判罰,或是出言辱罵對方的球員、教練員、裁判、工作人員、觀眾、球迷等,判為技術犯規。還包括扣籃後,不是為了保護自己,而是長時間的懸吊在籃筐上。再比如投籃成功後拿著球不讓對方發球,故意延誤對方快速反擊等,都會被判為技術犯規。
希望大家在籃球比賽都能遵守籃球規則,更要遵守體育道德,不故意做傷害他人健康的動作,嚴格要求自己,這樣才能體會籃球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