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丹東籃球場
青年湖的籃球場拆除了,不用去那裡了。青年湖那個籃球場是1個多月前拆除的,由於群眾反映 早上打球的人去的太早 晚上散場的太晚,居民無法休息,所以 籃球架子都拆除了。
萬隆體育場從六緯路小學那裡進去
東方測控 月亮島附近 最近正在蓋一個籃球場 可能下個月竣工 現在正在澆築水泥地面。
宜江家園 中聯酒店 往開發區廣場走方向2個壩們。裡面有個非常好的 塑膠籃球場 球場周圍還有椅子和探照燈,你要是能進小區,那就是免費的。
㈡ 江蘇女子嫌吵手撕籃球場塑膠,如何將運動和學習氛圍平衡
4月20日,江蘇揚州一籃球場上,兩女子以危害小孩學習歇息為由驅逐打球男人,並將籃球場塑膠地面途手撕碎。22日,該地一群眾告知遠眺電視記者,籃球場距女子家的確僅有多少米間距,現階段毀壞的籃球場早已被女子家人修完。
由此可見,籃球場雜訊擾民,並並不是某些住戶太嬌貴,特別敏感,反而是進一步存有的社會問題。加強居民區體育場地設施的基本建設,原本是為全民健身運動助推,豐富多彩群眾的業余組生活,提高我們的身體素質,可是雜訊擾民實際上對健康是有損傷的,一部分人的開心和身心健康,不可以創建在另一部分人的煩悶和痛楚以上。籃球場之類的健身運動場地,假如開店選址不適當,不論是不斷引起糾紛案件,或是建好啦又拆卸,全是好事兒沒辦完,違反了初心也消耗了資源。
因此,從「手斯籃球場」這一場風波中,我們不能只見到一個母親的忽然奔潰,更要見到有效市政規劃體育場地設施的必要性,建以前多一些公示公告和商議,建以後才可以各得其樂,少一些「手斯」的分歧。
㈢ 我們村是個自然村。村民們自行集資建了一個籃球場。鄉領導說這是違建,要拆除。請問這是違建嗎
正常來講的話 沒有獲得相關的許可 就是違建 但是從村民的日常文化需求角度來看 應該可以保留 然後到鄉政府補辦相關手續 籃球場可以強身健體 是非常好的民生項目
㈣ 社區的籃球場,籃球架的籃板被人惡意拆卸,應該向什麼單位或什麼人舉報投訴
這種只能跟社區的管理中心反映一下了,因為是歸他們管理負責處理的,畢竟這樣的行為如果抓到了是可以報警處罰的,損壞公共設施呀,也是非常討厭這樣的行為的呀。
所以你直接向當地社區的管理中心反映這個問題就是了,他們會跟進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