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籃球比賽中的策應是什麼意思
小編覺得任何比賽其實都是需要依靠智慧來獲得勝利的,如果大家在比賽的過程之中,什麼方法和策略都不採用的話,那麼就很容易被對方看透,所以這場比賽你肯定取得不了勝利。籃球比賽中的策應是什麼意思呢?
雖然這一次籃球運動過程中,經常會使用的一種戰略方法,但是在配合的時候非常容易出現問題,所以大家在進場之前就應該提前溝通好,要把這個球交給單打能力或者是組織能力比較強的隊友,然後其他四個人在這個過程之中,就可以幫助自己的隊友打掩護,這樣的話就完成了整個策應的過程,主要還是要看雙方的配合。
㈡ 在籃球比賽中什麼什麼和什麼是主要技術
得分,助攻,籃板
㈢ 籃球比賽中的接應是什麼意思
籃球運動其實是很多人都比較喜歡的一個項目,小編身邊就有很多男生朋友非常喜歡打籃球,但是如果想提高自己的籃球技術的話,還是需要下一番功夫的。籃球比賽中的接應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這個問題也是非常值得注意的,而且如果大家想要在這個過程之中得到一個不錯的好成績的話,那麼對於這些問題也必須要了解清楚,並且在這個過程之中,一定要學會跟自己的隊友打好配合。
㈣ 籃球比賽的規則是什麼
抱歉!今天才搜索到您的帖子!
因網路知道只設置了一萬字的回復,我不能全部列完規則。
目前,我國實施的籃球規則是FIBA 2004年規則,網上流傳的版本,用搜索引擎只能找的到2000年與1998—2002年這兩個版本,它們也是FIBA規則,但是裡面很多內容已經不再適用了!有空請發信息給我,我發最新的規則給你。2006年10月1日,最新的規則即將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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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規則
OFFICIAL BASKETBALL RULES(2004年)國際籃球聯合會中央局2004年6月12日於法國巴黎通過 2004年9月1日起生效 中國籃球協會2004年8月9日審定。
前 言
籃球運動在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廣泛的普及和深入的發展。為使該項運動永遠具有吸引力和生命力,並在持續的發展中得到統一和規范,國際籃聯近年來不斷地對規則進行了修改。2004年6月12日,國際籃聯中央局會議又通過了對2004年規則的修改部分,並決定9月1日起在全世界正式執行。
新的規則已經由中國籃球協會翻譯和審定。今後國際比賽和國內比賽及各類籃球裁判員晉級考試均按本規則執行。
中國籃球協會
2004年8月9日
整本《籃球規則》中所有提到的教練員、運動員、裁判員等等都是男性,同樣也適用於女性。必須理解到,這樣寫法只是為了實用的緣故。
第一章 比 賽
第1條 定義
1.1 籃球比賽
籃球比賽由兩個隊參加,每隊出場5名隊員。每隊的目標是在對方球籃得分,並阻止對方隊得分。
籃球比賽由裁判員、記錄台人員和技術代表管理。
1.2 球籃:本方/對方
被某隊進攻的球籃是對方的球籃,由某隊防守的球籃是本方的球籃。
1.3 比賽的勝者
在比賽時間結束時得分較多的隊,將是比賽的勝者。
第二章 球場和器材
第2條 球場
2.1 比賽場地
比賽場地應是一塊平坦、堅實且無障礙物的表面(圖1)。其尺寸是長28米、寬15米,從界線的內沿丈量。
國家聯合會為舉辦、比賽,有權批准最小尺寸為長26米、寬14米的現有比賽場地。
2.2 線
所有的線應用相同的顏色(最好白色)畫出,寬5厘米並清晰可見。
2.2.1 界線
比賽場地是由兩條端線(在短邊)和兩條邊線(在長邊)組成的界線所限定。這些線不是比賽場地的部分。
任何障礙物包括在球隊席就座的人員距比賽場地應至少2米。
2.2.2 中線、中圈和半圓
中線應從兩邊線的中點標出並平行於兩端線。它向每條邊線外延伸15厘米。
中圈應標在比賽場地的中央,半徑為1.80米(從圓周的外沿丈量)。如果中圈裡面著色,它必須與限制區內的顏色相同。
半圓應標在比賽場地上,半徑為1.80米(從圓周的外沿丈量),它的圓心在兩條罰球線的中點上(圖2)。
2.2.3 罰球線和限制區
罰球線應畫成與每條端線平行。從端線內沿到它的最外沿應為5.80米,其長度為3.60米。它的中點應落在連接兩條端線中點的假想線上。
限制區是在比賽場地上標出的地面區域,它由端線、罰球線和兩條起自端線(畫線的外沿距離端線中點3米)終於罰球線外沿的線所限定。除端線外,這些線都是限制區的一部分。限制區裡面可以著色,但必須與中圈內的顏色相同。
罰球時留給隊員們的沿限制區兩側的搶籃板球位置,應按圖2標出。
2.2.4 3分投籃區域
某隊的3分投籃區域(圖1和圖3)是除對方球籃附近被下述條件限制出的區域之外的整個比賽場地的地面區域。這些條件包括:
•從端線引出兩條垂直於端線的平行線,外沿分別距對方球籃的中心垂直線與地面的交點6.25米。該交點距端線內沿中點的距離為1.575米。
•以上述規定的同一點為圓心,畫半徑為6.25米(量到圓弧外沿)的半圓與兩平行線相交。
2.2.5 球隊席區域
球隊席區域(圖1)應標在記錄台和球隊成同側的場外。
每個區域由一條從端線向外延伸至少長2米的線和另一條離中線5米且與邊線成直角並至少長2米的線所限定。
球隊席區域內必須有14個座位供教練員、替補隊員和隨隊人員使所用有。任何其他人員應在球隊席後面至少2米處。
宣告員和(或)統計員(如到場)可坐在記錄台的一側和(或)後面。
2.3 記錄台和替換椅子的位置(圖4)
第三條 器材
需要下列器材:
•擋件,包括:
——籃板;
——含有抗壓籃圈和籃網的球籃;
——籃板支撐構架(包括包紮物)。
•籃球。
•比賽計時鍾。
•記錄板。
•24秒鍾裝置。
•供暫停什時用的計秒錶或適宜的(可見的)裝置(不是比賽計時鍾)。
•兩個獨立的、顯然不同的和非常響亮的信號。
•記錄表。
•隊員犯規標志牌。
•全隊犯規標志牌。
•交替擁有指示器。
•比賽地板。
•比賽球場。
•足夠的照明。
籃球器材更詳細的描述見「籃球器材附錄」(FIBA)。
第三章 球 隊
第4條 球隊
4.1 定義
4.1.1 當一名球隊成員按照競賽組織部門的規程(包括管理年齡限制的規程)已被認可為某隊參賽,是合格參賽的球隊成員。
4.1.2 當一名球隊成員的姓名在比賽開始前已被登記在記錄表上,井且他既沒有被取消比賽資格又沒有發生5次犯規,是有資格參賽的球隊成員。
4.1.3 在比賽時間內,一名球隊成員:
•當他在比賽場地上 並有資格參賽時是一名隊員。
•當他未在比賽場地上,但他有資格參賽時是一名替補隊員。
•當他已發生5次犯規,並且不再有資格參賽時是一名逐出的隊員。
4.1.4 在比賽休息期間,所有有資格參賽的球隊成員被認為是隊員。
4.2 規定
4.2.1 每個隊應按下列要求組成;
•不超過12名有資格參賽的球隊成員,包括一名隊長。
•一名教練員,如果球隊需要可有一名助理教練員。
•最多5名有專門職責的隨隊人員可坐在球隊用上,如領隊、醫生、理療師統計員、譯員。
4.2.2 在比賽時間內,每隊應有5名隊員在場上並可被替換。
4.2.3 一名替補隊員成為隊員和一名隊員成為替補隊員:
•當裁判員招呼替補隊員進入比賽場地時。
•登記的暫停或比賽休息期間,一名替補隊員向記錄台請求替換時。
4.3 服裝
4.3.1 球隊成員的服裝應按下列要求構成:
•背心前後的主要顏色相同。
所有隊員必須把他們的背心塞進他們的比賽短褲內。一體的服裝是允許的。
•圓領衫(不管式樣)不可以穿在背心裏面,除非隊員有醫生書面同意。如果有這樣的許可,圓領衫的顏色必須與背心的主要顏色相同。
•短褲前後的主要顏色相同,但沒必要與背心的顏色相同。
•允許穿長於短褲的緊身內褲,只要與短褲的顏色相同。
4.3.2 每一球隊成員應穿前後有號碼的背心,其清楚的單色號碼與背心的顏色有明顯的區別。
號碼應清晰可見,並且:
•後背的號碼應至少20厘米。
•前胸的號碼應至少高10厘米。
•號碼應至少寬2厘米。
•球隊應使用4至15的號碼。國家聯合會為舉辦競賽,有權批准最多兩位數字的任何其它號碼。
•同隊隊員不應佩戴相同的號碼。
•任何廣告或標識離號碼應至少5厘米。
4.3.3 每隊必須至少有兩套背心,並且:
秩序冊中命名的第一隊(主隊)應穿淺色附心(最好白色)。
秩序冊中命名的第二隊(客隊)應穿深色背心。
•然而,如果涉及比賽的兩隊同意,他們可以互換背心的顏色。
4.4 其它裝備
4.4.1 隊員使用的所有裝備必須合乎比賽要求。任何被設計成增加隊員的高度或能及的范圍,或用任何其它方法得到不正當利益的裝備是不允許的。
4.4.2 隊員不應佩戴可能使其他隊員受傷的裝備(物品)
•下列物品不允許:
——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臀部位的護具、模件或保護套,它們由皮革、塑料、軟塑料、金同或任何其它堅硬的物質製造,即使表面有軟的包紮。
——能割破或引起擦傷的物品(指甲必須剪短)
——頭飾、頭發飾物和珠寶飾物。
•下列物品里允許的:
——肩、上作大腿或小腿部位的保護裝備,如果其材料被充分地包紮。
——被適當包紮的膝部保護架。
——傷鼻保護器,即使用硬質材料製成。
——不會對其他隊員造成危險的眼鏡。
——頭帶最寬為5厘米,由不會發生擦傷的單色棉布、軟塑料或橡膠製成。
4.4.3 本條中沒有明確提到的任何其它裝備.必須被國際籃聯技術委員會批准。
第5條 隊員:受傷
5.1 在隊員受傷的事件中,裁判員可以停止比賽。
5.2 如果發生受傷時球是活球,裁判員不應的哨,直到控制球的隊已經投籃、失去控制球、停止進攻或球已成死球。如果,當有必要去保護受傷隊員時,裁判員可立即中斷比賽。
5.3 如果受傷隊員不能立即(大約15秒鍾)繼續比賽,或如果他接受治療,他必須被替換,該隊必須以少於5名隊員繼續比賽。
5.4 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和隨隊人員經裁判員允許可進人比賽場地,在受傷隊員前照料他。
5.5 如果醫生判斷受傷隊員需要即時地治療,醫生不經裁判員允許可進人比賽場地。
5.6比賽期間,任一正在流血或有傷口的隊怕必須被替換,該隊員只有在流血已經停止並且患部或創面已被全面安全地包紮後才可返回球場。
在同一停表期間,任一隊請求要登記的暫時 如果受傷隊員或任何正在流血或有傷口的隊員恢復了,該隊員可繼續比賽。
5.7 如果已判給受傷隊員罰球,必須由他的替補隊員執行,替補隊員在參加比賽到下一個比賽的鍾表運行片斷之前不能被替換。
5.8 已經被教練員指定為比賽開始時上場的隊員萬一受傷時可以被替換。在這種情況下,對方也有權替換相同數量的隊員,如果他們想這樣做的話。
第6條 隊長:職責和權力
6.1 隊長是一名在場上代表他的球隊的隊員。在比賽期間,他可與裁判員聯系以獲得信息。做此舉要有禮貌,而且只能在球成死球和比賽計時鍾停止時。
6.2 隊長可以擔任教練員。
6.3 如果球隊抗議比賽的結果並在記錄表上標有「球隊抗議隊長簽名 欄內簽名,隊長應在比賽結束時立即通知主裁判員。
第7條 教練員:職責和權力
7.1 至少在預定的比賽開始前20分鍾,每位教練員或他的代表應將該場比賽中合格參賽的球隊成員的姓名和相應的號碼,以及球隊的隊長、教練員和助理教練員的名單交給記錄員。所有在記錄表上填人姓名的球隊成員有權參加比賽,即使他們在比賽開始後才到達。
7.2 至少在比賽前10分鍾,每位教練員應以在記錄表上簽字來確認已填人的他們球隊成員的姓名、相應號碼和教練員們的姓名。同時他們應指明比賽開始上場的5名隊員。「A」 隊教練員應首先提供這個資料。
7.3 只允許教練員和助理教練員(以及替補隊員和隨隊人員)等人在和留在他們的球隊席區域內,除非本規則另有規定。
7.4 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可在比賽期間去記錄台以獲得統計資料 而且只能在球成死球和比賽計時鍾停止時。
7.5 只允許教練員在比賽期間保持站立。在比賽期間,他可與隊員們講話,只要他停留在他們的球隊席區域內。
7.6 如果有助理教練員,他的姓名必須在比賽開始前填入記錄表內(他沒必要簽字)。如果教練員因任何原因不能繼續工作,他應承擔教練員的所有職責和權力。
7.7 當隊長離開比賽場地時 教練員應通知裁判員擔任場上隊長的隊員的號碼。
7.8 如果沒有教練員或如果教練員不能繼續工作,並且記錄表內沒有填入助理教練員(或後者不能繼續工作),隊長應擔任教練員。如果隊長必須離開比賽場地,他可以繼續擔任教練員。然而,如果他在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後必須離開,或如果他因為受傷不能擔任教練員,代他作隊長的替補隊員替代他當教練員。
7.9 規則未確定罰球隊員的所有情況中,教練員應指定罰球隊員。
第四章 比賽通則
第8條 比賽時間、比分相等和決勝期(加時節)
8.l 比賽應由4節組成,每節10分鍾。
8.2 在第1節和第2節(第一半時)之間,第3節和第4節(第二半時)之間以及每一決勝期之前應有2分鍾的比賽休息期間。
8.3 半時間的比賽休息期間應為15分鍾。
8.4 在比賽預定的開始之前,應有20分鍾的比賽休息期間
8.5 一次比賽休息期間開始;
•比賽預定的開始之前20分鍾;
•當結束一節的比賽計時鍾信號響時。
8.6 一次比賽休息期間結束;
•在第1節的開始,當球在跳球中被一名跳球隊員合法拍擊時。
•在所有其它節的開始,當球在擲球入界中觸及一名場上隊員或被場上隊員合法觸及時。
8.7 如果在第4節比賽時間終了時比分相等,為打破平局,需要一個或多個5分鍾的決勝期來繼續比賽。
8.8 如果結束比賽時間的比賽計時鍾信號響時或恰好之前發生了犯規,在比賽時間結束之前應執行最後的罰球。
8.9 如果作為此罰球的結果需要一個決勝期,那麼,在比賽時間結束後發生的所有犯規圍被視為在比賽休息期間發生的,在決勝期開始之前應執行罰球。
第9條 比賽或節的開始或結束。
9.1在跳球中,當球被一名跳球隊員合法拍擊時第1節開始。
9.2 擲球入界後,當球觸及一名場上隊員或被場上隊員合法觸及時所有其它的節開始。
9.3 如果某一球隊在場上准備比賽的隊員不足5名,比賽不能開始
9.4對所有的比賽,在秩序冊的命名的第一隊(主隊)應擁有記錄台左側的球隊席和它的本方球籃,(坐左打右)。如雙方同意可以互換,球隊席和球籃可以分開換。
9.5在第1節和第3節前,球隊有權在對方的球籃所在的半場作賽前准備活動。
9.6 為進行第二半時的比賽,球隊應交換球場。
9.7在所有的決勝湖中,球隊應朝向第4節中相同的球籃繼續比賽。
9.8 當結束比賽時間的比其計時鍾的信號響時,一節、決勝期或比賽應結束。
第10條 球的狀態
10.1 球可以是活球或死球。
10.2 球成活球,當:
•跳球中,球被一名隊球隊員合法拍擊時。
•罰球中,罰球隊員可處理球時。
•擲球入界中,擲球入界隊員可處理球時。
10.3 球成死球,當:
•任何投籃或罰球中盤時。
•球是活球,裁判員鳴哨時。
•在一次罰球中球明顯不會進進球籃,且該次罰球後接著有;
——另一(多次)罰球時。
——進一步的罰則(罰球或擲球入界)時。
•比賽課時鍾信號響以結束每節時。
•某隊控制球24秒鍾裝置信號響時。
•投籃中飛行的球在下述情況後被任一隊的隊員觸及時:
——裁判員鳴哨。
10.4出現下列情況,球不成死球如中籃得分,當:
•投籃的球在飛行,並且:
——裁判員鳴哨。
——比賽計時鍾信號以結束每節。
——24秒鍾裝置信號響。
•罰球的球在飛行,裁判員因除罰球隊員之外的任何規則違犯而鳴哨時。
•對方隊員在做投籃動作並控制著球時,一名隊員對任何對方隊員犯規,並且連續運動完成犯規發生前已開始的投籃。
此規定不適用並且不計得分,如果裁判員鳴哨後:
——比賽計時鍾信號以結束每節。
——24秒鍾裝置信號響。
——做了一個完全新的投籃動作。
第11條 隊員和裁判員的位置
11.1 一名隊員的位置由他正接觸著的地面所確定。
當隊員跳起在空中時,他保持當他最後接觸地面時所擁有的相同位置。這包括界線、中線、3分線、罰球線和標定限制區的各線。
11.2 一名裁判員的位置的確定與一名隊員的位置確定相同。
當球觸及裁判員時,如同觸及裁判員所位於的地面一樣。
第12條 跳球和交替擁有
12.1 定義
12.1.1在第1節開始進,一名裁判員在中圈、在任何兩名互為對方的隊員之間將球拋起,一次跳球發生。
12.1.2 當雙方球隊各有一名或多名隊員有一手或兩手緊握在球上,以至不採用粗野動作任一隊員就不能獲得控制球時,一次爭球發生。
12.2 程序
12.2.1 每一跳球隊員的雙腳應站立在靠近本方球籃的中圈半圓內,一腳靠近中線。
12.2.2 如果一名對方隊員要求占據其中一個位置,同隊隊員不得圍繞圓圈佔據相鄰的位置。
12.2.3 然後裁判員應在兩名互為對方的隊員之間將球向上(垂直地)拋起,其高度超過任一隊員跳起能達到的高度。
12.2.4 在球到達它的最高點後,球必須被一名或兩名跳球隊員用手。
12.2.5 在球被合法地拍擊前,任一跳球隊員都不應離開他的位置。
12.2.6 在球觸及非跳球隊員之一或地面前,任一跳球隊員都不得抓住球或拍擊球超過兩次。
12.2.7 如果球未被至少一名跳球隊員拍擊,則應重新跳球。
12.2.8 在球已被拍擊前,非跳球隊員的身體部分不得在圓圈上或圓圈(圓柱體)上方。
12.2.9 違反第12.2.1、12.2.4、12.2.5、12.2.6、和12.2.8是違例。
12.3 跳球情況
一次跳球情況發生,當:
•宣判了一次爭球;
•球出界,並且裁判員們對誰是最後觸及球的隊員拿不準確無誤或有爭執;
•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不成功的罰球中,雙方隊員罰球違例發生;
•一個活球停在球籃支架上(除去罰球之間);
•當任一隊既沒有控制球又沒有球權時球成死球;
•在抵消了雙方球隊的相等罰則後,沒有留下其它要執行的罰則,以及在第一次犯規或違例之前任一隊既沒有控制球也沒有球權時。
•除第1節外,所有節將開始時。
12.4 交替擁有
12.4.1 交替擁有是以擲球入界而不是以跳球來使球成活球的一種方法。
12.4.2 在所有跳球情況中,雙方球隊將交替擁有在最靠近發生跳球情況的地點擲球入界權。
12.4.3 在第1節開始的跳球後未在場上獲得控制活球的隊應開始交替擁有。
12.4.4 在任一節結束時對下一次交替擁有有權的隊應在記錄台對面的中線的延長部分以擲球入界開始下一節。
12.4.5 交替擁有:
•擲球入界隊員可處理球時開始。
•結束,當:
——球觸及一名場上隊員或被他合法觸及時;
——擲球入界隊發生違例時;
——擲球入界中活球停在球籃支架上。
12.4.6 應由指向對方球籃的交替擁有箭號來指明對交替擁有擲球入界有權的隊。當交替擁有擲球入界結束時,箭號的方向立即反轉。
12.4.7 某隊在它的交替擁有擲球入界中違例,使該隊失掉交替擁有擲球入界。交替擁有箭號應立即反轉,指明違例的對方在下一次跳球情況中對交替擁有擲球入界有權。於是將球判給場合隊的對方像正常的違例(即不是交替擁有擲球入界)後一樣地擲球入界繼續比賽。
12.4.8 任球隊犯規:
•在非第1節的一節開始之前;或
•在交替擁有擲球入界中。
不使擲球入界隊失掉交替擁有擲球入界。
在開始一節的最初的擲球入界中,在球已被置於擲球入界隊員可處理之後,但在球觸及場上隊員之前,如果這樣的犯規發生,那麼,則被認為是發生在比賽時間內的並相應地被處罰。
第13條 如何打球
13.1 定義
在比賽中,球只能用手來打,並且球可向任何方向傳、投、拍、滾或運,但受本規則的限制。
13.2 規定
13.2.1 帶球跑,故意踢或用腿的任何部分阻擋或用拳擊球是違例。然而,球偶然地接觸到腿的任何部分,或腿的任何部分偶然地觸及球,不是違例。
13.2.2 在一次傳球或籃板球中,從下方伸手穿過球籃並觸及球,是違例。
第14條 控制球
14.1 球隊控制球開始:
當該隊一名隊員控制一個活球(因為他正持著或運著或可處理一個活球)時。
14.2 球隊控制繼續,當:
•該隊一名隊員控制一個活球時。
•球在同隊隊員之間傳遞時。
14.3 球隊控制結束,當:
•一名對方隊員獲得控制時。
•球成死球時。
•在投籃或罰球中球已離開隊員的手時。
第15條 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
15.1 投籃或罰球是隊員手中持球,然後通過空中擲向對方球籃。
拍:用手直接把球打向對方球籃。
扣:用一手或雙手迫使球向下進入對方球籃。
拍和扣也被認為是投籃。
15.2 投籃動作:
•開始:當隊員開始連續運動(通常先於球離手),根據裁判員的判斷,並且他把球投、拍或扣向對方的球籃已開始了得分嘗試時。
•結束:當球已離開隊員手時,如是在空中的投籃隊員,並且雙腳落回地面。
嘗試得分的隊員的手比可能被對方隊員抓住,從而阻礙他得分,甚至被認為是他做了得分嘗試。在這種情況下球離開隊員的手不是本質。
在跑動的合法步數和投籃動作之間沒有聯系。
15.3 投籃動作中的連續運動:
•當球在隊員手中停留並已開始投籃動作(通常是向上的)時開始。
•在投籃嘗試中須包括隊員的手臂和/或身體運動。
•如果做了一個全新的投籃動作則結束。
第16條 球中籃和它的得分值
16.1 定義
16.1.1 當活球從上方進進球籃並停留在球籃內或穿過球籃是球中籃。
16.1.2 當有極少部分的球體在籃圈中並在籃圈水平面以下時,就認為球在球籃中。
16.2 規定
16.2.1 球已進進球籃,對投籃的隊按如下計得分:
•一次罰球中籃計1分。
•從2分投籃區域中籃計2分。
•從3分投籃區域中籃計3分。
•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中,在球已觸及籃圈後,在球進進球籃之前被一名進攻隊員或防守隊員合法觸及,中籃計2分。
16.2.2 如果隊員意外地將球投入該隊本方球籃,中籃計2分,如同對方隊的場上隊長得分一樣地記錄。
16.2.3 如果隊員故意地將球投入該隊的本方球籃,這是違例,中籃不計得分。
16.2.4 如果隊員使整個球從下方進進球籃,這是違例。
第17條 擲球入界
17.1 定義
由界外隊員將球傳入場內時,擲球入界發生。
17.2 程序
17.2.1 裁判員必須將球遞交給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或置於他可處理。他也可將球拋或反彈給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只要:
•裁判員距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不超過4米。
•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是在裁判員指定的正確地點。
17.2.2 隊員應在裁判員指定的最靠近違犯或比賽中止的地點執行擲球入界,正好在籃板後面的地點除外。
17.2.3 在非第1節的所有球或由技術犯規、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或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引起的罰球之後,隨後的擲球入界應在記錄台對面的中線的延長部分執行,不管最後的或僅有的罰球是否成功。隊員應將雙腳騎跨在中線的延長部分,並有權將球傳給位於比賽場地任一處的同隊隊員。
17.2.4 控制活球隊的隊員或有擲球入界權隊的隊員發生侵人犯規後,隨後的擲球入界應在最靠近犯規的地點執行。
17.2.5 每當球進進球籃,但該投籃或罰球無效,則隨後的擲球入界應在罰球線的延長部分執行。
17.2.6投籃成功或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成功後:
•非得分隊的任一隊員應在中籃得分的端線任一地點擲球入界。
•這也適用於成功的投籃或罰球後的一次要登記的暫停或在任一比賽的中止之後,在裁判員將球遞交給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或將球置於他可處理後。
•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可橫向移動和/或後移和球可在端線上或端線後的同隊隊員之間傳遞,但是,當界外第一位隊員可處理球時,5秒鍾計算開始。
17.3 規定
17.3.1 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不應:
•球離手超過5秒鍾。
•球在手中時步入場內。
•擲球入界的球離手後,使球觸及界外。
•在球觸及另一隊員前,在場上觸及球。
•直接使球進進球籃。
•球離手前或離手時,從裁判員指定的地點向移動超過1米或向不止一個方向移動。然而,只要情況許可,他從界線後退多遠後可以。
17.3.2 其他隊員不應:
•在球被擲過界線前,將身體的任何部位過界線。
•當界線外側擲球入界地點的無障礙物區少於2米時,靠近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在1米之內。
違犯第17.3款是違例。
17.4 罰則
將球判給對方隊員在原擲球入界的地點執入界。
要登記的暫停
18.1 定義
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請求中斷比賽時要登記的暫停。
18.2 規定
18.2.1 每次要登記的暫停應持續1分鍾。
18.2.2 一次暫停機會開始,當:
•球成死球,比賽計時鍾停止,以及當裁判員結束了與記錄台的聯系時。
•如果投籃得分時,對於非得分隊。
18.2.3 一次暫停機會結束,當:
•第1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隊員可處理球時。
•擲球入界的隊員可處理球時。
18.2.4 在第一半時的任何時間每隊可准予2次要登記的暫停;在第二半時的任何時間可准予3次的要登記的暫停,以及每一決勝期的任何時間
可准予1次的要登記的暫停。
18.2.5 未用過的要登記的暫停不得遺留給下一個半時或決勝期。
18.2.6 除了對方隊員投籃得分並且沒有宣判犯規後准予的暫停外,應給首先提出暫停請求的教練員的隊登記暫停。
18.3 程序
18.3.1 只要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有權請求要登記的暫停。他應與記錄員建立視覺聯系或請自到記錄員處清楚地要求暫停,並用手做出適當的常規手勢。
18.3.2 一次要登記的暫停請求只可在記錄員發出該次暫停請求的信號之前被撤銷。
18.3.3 暫停:
•當裁判員鳴哨並給出暫停手勢時開始。
•當裁判員鳴哨並招呼球隊會到比賽場地上時結束。
18.3.4 暫停機會一開始,記錄員就應發出他的信號,通知裁判員已提出了要登記的暫停請求。
如果某隊已請求了要登記的暫停,在對方投籃得分時,計時員應立即停止比賽計時鍾並發出他的信號。
18.3.5 在暫停期間(以及第2節、第4節或每一決勝期開始之前的比賽休息期間),隊員們可以離開比賽場地並坐在球隊席上,被允許在球隊席區域內的人員可以進入場地,只要這些球隊成員留在他們的球隊席區域附近。
18.4 限制
18.4.1 由一個犯規罰則帶來的罰球或多次罰球之間或之後不允許要登記的暫停,直到一個比賽的鍾表運行片斷之後再次成死球為止。
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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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吹籃球比賽是什麼意思
吹籃球比賽是作為裁判。
籃球(basketball),是以手為中心的身體對抗性體育運動,是奧運會核心比賽項目。
1891年12月21日,由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發明。1896年,籃球運動傳入中國天津。
1904年,聖路易斯奧運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36年,籃球在柏林奧運會中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中國也首次派出籃球隊參加奧運會籃球項目。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開始,職業選手可以參加奧運會籃球比賽。
籃球的最高組織機構為國際籃球聯合會,於1932年成立,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中國最高組織機構為中國籃球協會,於1956年10月成立。
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當時,他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里的兒童又非常喜歡玩將球投入桃子筐的游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採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了籃球游戲。
最初籃球游戲比較簡單,場地大小和參加游戲的人數沒有限制。比賽隊員分成人數相等的兩隊,分別站在球場的兩端,在裁判員向球場中央拋球後,雙方隊員立即沖進場內搶球,並力爭將球投進對方的籃筐。因為桃筐是有底的,球投中以後就留在籃子里,人必須登上專設的梯子才能將球從籃筐里取出。
㈥ 什麼叫籃球比賽(好心人幫幫忙)
一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而增加人數。比賽分四節,每節各10分鍾,NBA為12分鍾,每節之間休息5分鍾,NBA為130秒,中場休息 10 分鍾,NBA為15分鍾,另在NBA中在第4節和任何加時賽之間休息100秒。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 5 分鍾,若 5 分鍾後比分仍相同,則再次進行 5 分鍾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㈦ 去吹籃球比賽是什麼意思
去吹籃球比賽是指去捧籃球比賽。
一籃球
(1)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當時,他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里的兒童又非常喜歡玩將球投入桃子筐的游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採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了籃球游戲。
(2)最初籃球游戲比較簡單,場地大小和參加游戲的人數沒有限制。比賽隊員分成人數相等的兩隊,分別站在球場的兩端,在裁判員向球場中央拋球後,雙方隊員立即沖進場內搶球,並力爭將球投進對方的籃筐。
(3)因為桃筐是有底的,球投中以後就留在籃子里,人必須登上專設的梯子才能將球從籃筐里取出。隨著場地設施的不斷改進,籃筐取消了筐底,並改用鐵圈代替桃籃,用木板製成籃板代替鐵絲擋網,場地增設了中線、中圈和罰球線,比賽改由中場跳球開始。
(4)與此同時,場上比賽隊員也通常改為每隊5人,開始有後衛、守衛、中鋒、前鋒、留守等位置之分。此外,奈史密斯制訂了一個不太完善的競賽規則,共13個條款,其中規定不允許帶球跑、抱人、推人、絆人、打人等。
㈧ 什麼是籃球比賽
人跟人打球PK就是比賽了
㈨ 籃球基本比賽規則是什麼
1.比賽方法
一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而增加人數。比賽分前、後半場,每半場各20分鍾,中場休息10分鍾。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5分鍾,若5分鍾後比數仍相同,則再次進行5分鍾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2.得分種類
球投進籃框經裁判認可後,便算得分。3分線內側投入可得2分;3分線外側投入可得3分,罰球投進得1分。
3.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擲界外球。
4.選手替換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5.罰球
每名球員各有4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誰都不能阻擋、防守的情況下投籃,是做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給予另一隊的機會。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後,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後5秒內要投籃。在投籃後,球觸到籃框前均不能踩越罰球線。
6.違例
(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腳踢球或以拳擊球。
(2)跳球違例。
(3)跳球時的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入木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拓展資料:如何預防打籃球受傷
打球最常見的受傷:手指戳傷,腳踝扭傷,腰部扭傷。
1、怎麼避免手指受傷呢?首先在打籃球之前,你就應該檢查自己的手指甲,這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有點長,那就剪一下然後再去打,這樣的目的在於避免你的手指受傷或者跟你打球的同伴受傷,如果不慎手指受傷了,那麼趕緊找鹽水浸泡一會,浸泡完以後不要運動,恢復幾天就好了。
2、打籃球需要我們不停的跑動,跳躍,這樣才能盡情打球,但是如果沒有做好准備工作,很容易受傷。打球最怕的就是腳踝受傷,所以每次彈跳抓籃板球或者突破內線首先看好落地的地面,免得踩到別人導致自己的腳踝受傷,如不慎腳踝受傷了,那麼趕緊脫掉鞋子和襪子找涼水敷在受傷的腳踝上面,但是不要用冰箱里冷凍的水,你剛剛大量運動血液流動快你突然用冰凍的誰會導致血液流暢不通,所以用涼水或者冰水就行,敷20分鍾半個小時後就可以了,然後就是多吃營養的東西恢復。
3、如果採用不正確的方法打籃球,那麼非常容易使自己的腰部受傷,因此,在打球過程中就要注意了,如果你的滯空不是很好的時候建議不要做高難度的空中動作,那樣最容易腰部受傷,如果腰部受傷了那麼趕緊停止運動休息,消息幾天覺得沒問題了,開始每天做仰卧起坐這樣更好的讓你腰部不留暗疾。否則年紀大了就會復發。
㈩ 籃球比賽的賽制是什麼
籃球比賽的賽制是什麼呢?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接下來就是了解一下選手替換的規則。我們剛剛在前面就有說到有候補隊員,那麼也就意味著在比賽的過程中可以替換選手。當然在這方面也有相關的規定。每次替換選手的過程中是有時間的規定,必須在20秒內完成,替換的次數是不受限制的。但是在交換選手的時候,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的情況下,現場的裁判是有權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以上的這些就是籃球比賽的一些基本賽制,可供大家參考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