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籃球常見犯規的類型如帶球撞人等,麻煩說詳細點!
打手犯規就是指防守者侵犯了進攻者的進攻,包括拉人,拉手,打在胳膊或身體上都在打手犯規的范疇之內,裁判做的手勢是一樣的。
而帶球撞人是進攻者犯規,這是指防守者提前預判好進攻者的行進路線,站定在進攻者的進攻路線上,當進攻者來不及躲過防守人,撞上防守人,而且防守人在進攻者整個撞人過程都保持腳下不動,就定義為帶球撞人。
與帶球撞人相對應的是阻擋犯規,阻擋犯規就是防守者在移動過程中與進攻者發生沖撞,這時就會認為是防守者犯規。當然,很多情況是,一個人想造進攻者的帶球撞人但是預判不夠迅速,沒有站定就與進攻者發生沖撞,這時是防守者犯規!
❷ 籃球中什麼算撞人犯規
撞人犯規是指籃球比賽中的一種犯規動作,是持球隊員推動或移動到防守隊員軀幹上的身體接觸,當接觸的瞬間防守隊員已經提前站位,則進攻隊員構成帶球撞人。
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是籃球比賽中臨場裁判員經常碰到的問題,是裁判員臨場判斷和處理犯規問題的一個難點。如果不能准確地掌握判斷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的尺度,把帶球撞人犯規吹判成阻擋犯規,或者把阻擋犯規吹判成帶球撞人犯規,容易引起教練員和運動員的不滿。如果這種反判出現在比賽的關鍵時刻,直接影響球隊的勝負時,還可能因此而導致球場風波。
❸ 籃球 帶球撞人的規則
帶球撞人是持球隊員推動或移動到防守隊員軀幹上的身體接觸,當接觸的瞬間防守隊員已經提前站位,則進攻隊員構成帶球撞人。
判斷處理
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是籃球比賽中臨場裁判員經常碰到的問題,是裁判員臨場判斷和處理犯規問題的一個難點。如果不能准確地掌握判斷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的尺度,把帶球撞人犯規吹判成阻擋犯規,或者把阻擋犯規吹判成帶球撞人犯規,容易引起教練員和運動員的不滿。如果這種反判出現在比賽的關鍵時刻,直接影響球隊的勝負時,還可能因此而導致球場風波。
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是持球隊員與防守持球隊員在進攻和防守時,由於採取了不合理的位置、不正確的身體姿勢、不正當的起動方法和非法的動作而造成錯誤的身體接觸而產生的侵人犯規。要准確的判斷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首先要明確規則對持球隊員進攻時和防守持球隊員在防守時的技術要求。
(3)籃球持球人不合理撞人有哪些擴展閱讀
要准確地判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除了掌握上述的理論根據之外,還必須做到和注意以下幾點:
一、克服「持球有理」和掌握「進攻有理」的吹判方法。
二、不要被防守隊員的假象所迷惑。有時持球隊員運球突破時,輕微地碰了一下防守隊員。有的防守隊員則以倒地、雙手捂胸、抱肚,或大喊大叫的假象,來迷惑裁判員。
三、兩個裁判員要加強分工配合,特別是兩裁判員對持球突破隊員與防守突破隊員發生犯規伺時鳴哨時,要加強視線上的聯系,必要時兩裁判員要商定後再作出正確的宣判,以避免盲判的不一致而造成比賽的混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帶球撞人
❹ 籃球有哪些犯規規則
指隊員在比賽中違反規則的行為,含有與對方隊員的身體接觸或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包括侵人犯規和技術犯規兩類。對犯規的隊員要進行登記,隨後按規則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在2×20分鍾的比賽中,一隊員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達五次;在4×12分鍾的比賽中,一隊員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達六次,得到通知後必須自動退出比賽。 違例 比賽中,隊員有違反規則的行為但未造成犯規,叫做「違例」。包括帶球跑、非法運球、拳擊球、腳踢球、球回後場、攻防中的干擾球、三秒鍾、五秒鍾、十秒鍾、三十秒鍾以及使球出界和擲界外球、罰球、跳球時違反規則等。對各種情況的違例均有不同的處理和罰則。 侵入犯規 指球進入比賽狀態,活球或死球時與對方隊員非法接觸的隊員犯規。 依據是: ⑴每個隊員都有責任盡可能避免發生身體接觸; ⑵任一隊員只要在佔位時不發生身體接觸,都有權占據沒有被對方隊員占據的位置; ⑶如果發生了身體接觸的犯規,應由造成身體接觸的隊員負責。比賽中,隊員不準通過伸展臂、肩、髖、膝或過分彎曲身體成不正常的防守姿勢或占據不合法的防守位置,以阻擋、阻撓、推人、撞人、絆人來阻礙對方行進。除了搶球附帶地接觸了對方持球人的手以外,不準用手觸及對方。裁判員根據規則對不同情況下發生的犯規進行相應的判罰。動作粗暴或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予以警告或立即取消其比賽資格。 雙方犯規 指比賽雙方2名隊員同時互相犯規。在登記犯規隊員一次犯規後,由雙方犯規隊員在最近的圓圈內跳球重新開始比賽。如果雙方犯規的同時投球命中得分,由得分隊的對方隊員在端線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當一起雙方犯規和另一起犯規同時發生時,登記每一犯規並按罰則處理後比賽重新開始。 技術犯規 指隊員違反運動道德的行為與對手未發生身體接觸的犯規。漠視裁判員勸告,同裁判員談話、接觸沒有禮貌,或使用不尊敬的語言和舉動戲弄對方及故意延誤比賽等,均判作「技術犯規」。場上隊員技術犯規,由對方罰球兩次。犯規性質嚴重或堅持不改者,則取消比賽資格。場外教練員、替補隊員技術犯規時,由對方罰球兩次。無論罰中與否,都由罰球隊在邊線中點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教練員在一場比賽中有兩次技術犯規或由於其本人、助理教練、替補隊員或任何與球隊有關人員違反運動道德,累計被判三次技術犯規,則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並責令其離開球場,由助理教練員或隊長代理其職務。 全隊七次犯規 在2×20分鍾賽制的每半時(決勝期是下半時的繼續),一個隊的隊員侵人犯規和技術犯規累計達七次後,再發生犯規,均判給對方兩罰球。若是控制球隊的隊員犯規時,則登記該隊員一次犯規後,由對方在就近邊線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此規則由國際籃聯於1984年在慕尼黑會議上修定並開始執行。在此之前執行「全隊七次犯規」執行一加一罰球規則。 五次犯規 在2×20分鍾賽制比賽中,隊員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共達五次者,必須自動退出比賽,由同隊隊員替補繼續比賽。 球回後場 也稱「回場球違例」。當控制球的隊球已進入前場後,不得使球回後場;否則判違例。這一限制適用於前場擲界外球、搶籃板球和搶斷球時。宣判球已回後場,有三種情況:⑴球進入後場前最後觸球;⑵球已觸及後場;⑶該隊隊員首先觸及球,球已觸及後場。由防守隊在中線界外延長線處騎跨站立擲界外球。 三秒鍾規則 比賽中,控制球一方的隊員(徒手、持球或運球)在對方限制區內停留超過三秒鍾,即判違例,由對方在就近端線擲界外球。限制區的各線都屬於限制區的一部分,隊員觸及任何一條線都算位於限制區內。三秒鍾的限制在所有擲界外球的情況下均有效。當投籃的球正在空中、搶籃板球或死球時,不受三秒鍾規則限制。 五秒鍾規則 以下三種情況均判五秒鍾違例: ⑴比賽中,持球隊員在五秒鍾內未傳球、投球、滾球或運球時; ⑵擲界外球時,隊員從他可處理球起,五秒鍾內未將球傳給場內隊員時。以上兩種判給對方在邊線擲界外球; ⑶罰球隊員得球後在五秒鍾內未進行投籃,判取消該次罰球權。 十秒鍾規則 比賽中,進攻隊從後場控制活球開始,必須在十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否則將判違例,由對方在邊線擲界外球繼續比賽。此規則由國際籃聯於1948年在倫敦會議上制定並開始執行。1961年後一度取消。1973年重新恢復。從2000年起,又將十秒鍾改為七秒鍾。 三十秒鍾規則 比賽中,一個隊在場上控制活球時,必須在三十秒鍾內投籃,否則被判違例,由對方在就近邊線擲界外球。如在三十秒鍾內球被對方打出界外,不應重新計算三十秒鍾,該隊擲界外球入場後,必須在三十秒鍾的剩餘時間內完成投籃;裁判員為了保護受傷隊員而中止比賽,並由原控制球隊擲界外球,三十秒鍾要連續計算。此規則由國際籃聯於1956年在墨爾本會議上討論通過,並於1957年開始執行。從2000年起,又將三十秒鍾改為二十四秒鍾。 帶球跑 也稱「持球移動」。比賽中,持球隊員合法停步後,已確定了中樞腳,可在投籃、傳球時提起,但必須在落地前將球出手;開始運球時,在球離手前,中樞腳不準離地。否則兩者均判違例,由對方在邊線擲界外球。 干擾球 比賽中,隊員對球籃上空的球進行干擾,即判違例。 包括: ⑴在投籃時,當球在飛行中下落,並完全在籃圈水平面之上時,進攻或防守隊員不可以觸及球; ⑵當球在球籃中時,防守隊員不得觸及球或球籃; ⑶當投籃的球接觸籃圈時,進攻或防守隊員都不得觸及球籃或籃板。其罰則是:如攻方違例,不得分,並將球判給對方在罰球線的延長邊線外擲界外球。守方違例,判給投籃隊員得2分。如在3分投籃區投籃,則判得3分。由守方在端線後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中樞腳 指獲球隊員與地面保持接觸作軸的腳。規則規定,隊員雙腳著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腳作中樞腳。一腳抬起的一剎那,另一腳就成為中樞腳。在移動或運球中接到球,可以按下列情況停步並確定中樞腳:如果一腳正接觸地面,另一腳一接觸地面時,原先那隻腳就是中樞腳;如果雙腳分先後著地,先著地的腳為中樞腳;如果雙腳離地且雙腳同時著地,則任一腳都可以做中樞腳。一腳抬起的一剎那,另一腳就成為中樞腳;一腳著地,隊員可以跳起那隻腳並雙腳同時著地,則哪只腳都不是中樞腳。在比賽中,如持球突破、運球轉身、原地投籃、急停跳投、轉身投籃以及傳球等技術的應用,都必須確定中樞腳。 進入比賽狀態 比賽中,下列情況表明進入比賽狀態: ⑴裁判員進入圓圈執行跳球或進入罰球區執罰; ⑵在擲界外球的情況下,當隊員站在擲界外球地點可處理球時。 球成活球 比賽中,下列情況表明球成活球: ⑴跳球中,球到達最高點後被一名或雙方跳球隊員合法拍著時; ⑵裁判員將球遞交給罰球隊員,該隊員可處理時; ⑶擲界外球,球接觸場內隊員時。 球成死球 比賽中,場上發生任何違例、犯規、爭球等情況而裁判員鳴哨時,即為「死球」,計時員立即撥停計時鍾。當球中籃時也為死球,但只在比賽最後2分鍾和任一決勝期的最後2分鍾內停止計時鍾。 阻擋 侵人犯規的一種。指在比賽中因阻止對方隊員行進的身體接觸而造成的犯規。如防守隊員雙腳同時著地,也面對對手,但兩腳距離過寬,如持球隊員撞及防守隊員的腿部,應判防守隊員阻擋犯規。持球隊員突破騰空時,防守隊員未占據通道,待持球隊員騰空後才移至通道,如發生沖撞,應判防守隊員阻擋犯規。 垂直性原則 比賽時,隊員有權擁有他在場內的地面位置以及其上空(圓柱體)活動。系保護隊員在其所佔之地面和垂直上空的空間。是判斷是否侵人犯規的依據之一。當隊員違反這一原則而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即有可能被判為犯規。如防守隊員超出他的圓柱體將胳臂放在進攻隊員上方,以阻止其垂直起跳或投籃而發生身體接觸時,判防守隊員侵人犯規;進攻隊員倚在位於背後進行合法防守的隊員身上做投籃動作,從而失去垂直位置並造成身體接觸,判進攻隊員撞人犯規。 罰球 比賽中對隊員犯規的一種判罰。隊員在罰球線後不受阻礙的情況下投籃,是籃球比賽得分的組成部分。罰中得1分。以下情況取消罰球隊員的該次罰球權:⑴罰球時腳踩罰球線;⑵在球未觸及籃圈前過早地進入罰球區;⑶在五秒鍾規定時間內球未出手;⑷投出的球沒有觸及籃圈。比賽中,罰球命中率的高低對比賽勝負影響很大,故已為籃球運動技術訓練內容之一。 爭球 比賽時,當雙方各一名或多名隊員各用手緊握住球(不是採用粗野動作),任何一方無法單獨搶到球時,判為爭球。由雙方爭球隊員在就近的圓圈內跳球,繼續比賽。遇特殊情況的爭球,如雙方隊員同時使球出界,或裁判無法判定是誰使球出界,應由兩個有關隊員在就近圓圈內跳球。當比賽中球停在籃圈的支頸上時,就在罰球線上由雙方任一隊員跳球。 跳球 用於比賽開始或在比賽中發生爭球時。雙方各一名隊員站在圓圈內,由裁判員將球垂直拋起,在球到達最高點後由跳球隊員進行拍擊。每一跳球隊員只能拍球兩次。非跳球隊員在球被跳球隊員拍擊前站在圓圈外,待跳球隊員拍擊到球後方能搶球。如雙方跳球隊員均未拍到球而球已觸及地面,應重新跳球。 決勝期 比賽時間終了雙方相等時,延長5分鍾繼續比賽,稱為「決勝期」。必要時可延長幾個5分鍾,直到分出勝負為止。第一個決勝期前,兩隊應重新選擇球籃。以後每增加一次都應互換一次球籃。每個決勝期前休息2分鍾,開始時在中圈跳球繼續比賽。比賽中每隊可請求暫停一次。決勝期是下半時的繼續,故全隊七次犯規規則繼續適用。 暫停 是教練員在比賽中直接向隊員布置新的作戰計劃,解決臨場關鍵性問題的機會。規則規定,對於2×20分鍾的比賽,每隊上半時允許請求兩次暫停,下半時允許請求三次暫停;對於4×12分鍾的比賽,每隊每半時(兩節)的比賽時間內允許請求三次暫停,上、下半時不得挪用。每一決勝期也允許一次暫停。每次暫停的時間為1分鍾。教練員請求暫停時必須親自到記錄員處,做出規定的手勢,明確提出暫停要求。如比賽場有電動裝置,則不必離開席位,可使用電動裝置請求暫停。記錄員在球成死球並停止比賽計時表時,利用信號立即通知裁判員。 換人 也稱「替換」。指替換場上隊員。替換隊員時,替補隊員應向記錄員報告被替換隊員的號碼,坐在替補隊員席上做好替換的准備;待替換信號發出後,經裁判員允許方能入場參加比賽。無論一次替換幾名隊員都應盡快進行,如無故延誤時間,宣判該隊一次暫停。替換五次犯規隊員,被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隊員和因受傷不能參加比賽的隊員,要在1分鍾內完成。 擲界外球 指比賽中某隊獲得控球權重新開始比賽的方法。有端線、邊線和中場線延長線外擲界外球三種。擲界外球的隊員不得違反下列規定:在可處理球時,不得從裁判員的指定地點橫向移動超過大約1米;在球未接觸另一隊員前在場內與球接觸;在球離手前時間超過5秒鍾;球離手時腳踏場地;球離手後球越過籃板傳給場上另一隊員;球觸及界外或停留在籃圈支頸上,或進進球籃;同隊隊員在對方限制區內停留超過3秒鍾等。違反上述規定,將球判給對方在原擲界外球地點擲界外球。 控制球 指隊員拿著或運著活球、或當擲界外球隊員可處理球時,為隊員控制球;該隊的隊員控制球,或球在同隊隊員之間傳遞為球隊控制球。只有當對方控制球、或球成死球後,該隊才失去對球的控制。籃球比賽對控制球的爭奪很激烈,某一隊員、隊獲得控制球,表明這個隊由防守轉為進攻。每次控制球時間為三十秒鍾,都有投籃得分或獲得兩次和三次罰球的機會。
❺ 籃球-哪種算合理沖撞哪種算帶球撞人哪種算阻擋犯規
合理沖撞
在3秒區里還有一個長方區域,那裡就是合理沖撞區,在那裡如果有身體接觸,一般算防守一方犯規,在區外,則算撞人,進攻犯規.說直白點,就是在合理沖撞區里,進攻方可以撞人而且不用怕被吹撞人等進攻犯規,因為在那裡進行身體接觸是被允許的.
帶球撞人
籃球比賽中的一種犯規動作,是持球隊員推動或移動到防守隊員軀幹上的身體接觸,當接觸的瞬間防守隊員已經提前站位,則進攻隊員構成帶球撞人。
阻擋犯規
當防守隊員面對對手。雙腳以正常的跨立姿勢著地,兩腳之間的距離一般與自己的肩同寬或者稍寬於肩,不得採用分腳過寬的跨立姿勢著地。此外,合法的防守位置垂直延伸到他的上面空間,他可將手伸於頭上,但兩臂必須垂直。因此,合法的防守位置可視為一個長方形的垂直平面。地面上短邊的寬度由隊員的兩腳所限定,兩個長邊由腳著地點垂直向上伸延,在空中的另一短邊位於隊員跳起所能達到的高度上。根據垂直面這一原則,如果在進攻隊員垂直面上空發生了身體接觸並造成了侵人犯規,由防守隊員負責,反之,如果在防守隊員垂直面上空發生了身體接觸並造成了侵人犯規,則由進攻隊員負責。各自垂直面上空,隨著隊員的移動而移動,各自垂直面上空都不得被對方侵佔,除非是沒有發生身體接觸,或發生了身體接觸而未構成侵人犯規。如果防守隊員防守時採用不正確的防守位置,或不正確的防守姿勢,企國用行、肩、臀和腿,阻止持球隊員從自己身邊運球突破而發生了非法的身體接觸,就是阻擋犯規。當持球隊員持球突破時,防守隊員如果不是向後或向兩側後撤步,如果不是首先站好位置,並且接觸不是發生在軀幹部位而是迎著持球隊員上步,主動與持球隊員造成非法的身體接觸,也是防守隊員阻擋犯規。
❻ 打籃球時,怎樣才是撞人,怎樣才是阻擋犯規那
阻擋犯規
帶球撞人與阻擋之間的差距非常的模糊,特別是在雙方球員高速運動的前提下,裁判往往是憑借一種職業的敏銳吹罰,並非每一次都可以憑借肉眼觀察得毫無瑕疵,這也是球場上一旦出現哨響裁判手勢為帶球撞人或者阻擋的時候,判罰不利的一方球員幾乎都會上前和裁判理論幾句的原因。
通常裁判的吹罰的根本原則是位置決定一切,通俗來說,誰先佔據有利位置,就會產生對於其有利的判罰。當然,所有籃球規則都會判斷產生這種情況下,雙方球員是否有手臂或者腳步的推搡附加動作,一旦出現這類動作,就會導致不利判罰。此外,在NBA的空間規則中,如果防守方球員擋住進攻方球員行進路線的情況下,應該留給進攻方球員選擇改變方向的時間與距離,通常情況下,這個時間與距離的默認為一步的距離。如果防守方球員就位,並且與進攻方球員保持該距離或者該距離以上,依然發生身體碰撞,判斷帶球撞人;如果防守球員就位的時候,並沒有保持合理距離,可以認定阻擋;這兩種情況因為當時的攻防兩方的球員都在移動,有時候會因為每一個人的視角不同而產生弱小差異,而且,當進攻方球員高速運動的時刻,即便是留有一步空間也因為慣性無法轉向或者停止。
而在NBA的三秒區內,有一條半圓弧的線,以上的帶球撞人規則,不適用於該弧線靠近底線一側的身體碰撞行為。為了鼓勵進攻和強化聯賽的觀賞性,聯盟認定在該弧線底線一側的空間發生進攻持球移動的球員與防守球員的身體接觸,不會被吹罰帶球撞人,換而言之,也就是該區域內只會產生防守阻擋的判罰,但是該規則的適用前提是進攻方球員無惡意的以及違背體育道德的行為,假設進攻方持球球員利用該規則使用有傷害性的動作攻擊防守球員,裁判可以用惡意犯規等關於體育道德以及球場安全方面的適用規則吹罰。
此外,該用於判斷帶球撞人與阻擋的界定規則,同樣適用於判斷無球撞人和擋拆犯規,也就是說,距離的條款在攻防雙方無球球員的移動中也是有效的,這類判斷大多使用於擋拆配合中的上前單擋的球員與防守球員之間的身體接觸。只是,與上述的帶球撞人對應的阻擋規則的側重點稍有不同,無球撞人以及對應的阻擋,除了距離問題,更著重與身體接觸的時候雙方球員是否有膝蓋手部的不必要動作。這點規則的來源於很久之前的籃球場地的典故,因為時間長遠無從考證,傳聞最初的籃球比賽沒有專門場地,經常性在舞廳進行,進攻方球員往往利用舞廳內的柱子繞圈擺脫防守球員,這個柱子的作用便是類似於現代籃球的進攻方擋拆球員,而在舞廳的柱子而言,絕對靜止不會使用附加動作算計防守球員,而防守球員當對手繞柱准備擺脫時,也不會無聊到企圖用手推開柱子,這兩種判斷的延伸,就是現代籃球規則中的無球撞人和擋拆阻擋的界定。
帶球撞人
NBA規則媒體指南》上關於阻擋犯規和帶球撞人犯規是這樣解釋的:「如果防守隊員未能進入到一個合法的防守位置(也就是在進攻隊員切入到這個位置前占據了這個位置),這時身體接觸發生了,將是阻擋犯規。如果防守隊員進入到一個合法的位置,進攻隊員沖撞防守隊員,將是進攻犯規。在上面兩種情況中,如果身體接觸很輕微,則雙方都沒有犯規。為了進入到合法的防守位置,防守隊員必須使自己的軀體處於進攻隊員的正前方。當進攻隊員上籃的時候,防守隊員必須在進攻隊員進行投籃移動之前到達防守位置。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防守隊員必須到達位置,留出足夠的機會(空間、時間)讓進攻隊員停止或者轉向。如防守隊員已經到達位置,這時身體接觸發生了,將是進攻犯規。
❼ 有關籃球帶球撞人的規則
帶球撞人是持球隊員推動或移動到防守隊員軀幹上的身體接觸,當接觸的瞬間防守隊員已經提前站位,則進攻隊員構成帶球撞人。
判斷處理
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是籃球比賽中臨場裁判員經常碰到的問題,是裁判員臨場判斷和處理犯規問題的一個難點。如果不能准確地掌握判斷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的尺度,把帶球撞人犯規吹判成阻擋犯規,或者把阻擋犯規吹判成帶球撞人犯規,容易引起教練員和運動員的不滿。如果這種反判出現在比賽的關鍵時刻,直接影響球隊的勝負時,還可能因此而導致球場風波。
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是持球隊員與防守持球隊員在進攻和防守時,由於採取了不合理的位置、不正確的身體姿勢、不正當的起動方法和非法的動作而造成錯誤的身體接觸而產生的侵人犯規。要准確的判斷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首先要明確規則對持球隊員進攻時和防守持球隊員在防守時的技術要求。
(7)籃球持球人不合理撞人有哪些擴展閱讀
要准確地判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除了掌握上述的理論根據之外,還必須做到和注意以下幾點:
一、克服「持球有理」和掌握「進攻有理」的吹判方法。
二、不要被防守隊員的假象所迷惑。有時持球隊員運球突破時,輕微地碰了一下防守隊員。有的防守隊員則以倒地、雙手捂胸、抱肚,或大喊大叫的假象,來迷惑裁判員。
三、兩個裁判員要加強分工配合,特別是兩裁判員對持球突破隊員與防守突破隊員發生犯規伺時鳴哨時,要加強視線上的聯系,必要時兩裁判員要商定後再作出正確的宣判,以避免盲判的不一致而造成比賽的混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帶球撞人
❽ 籃球中關於撞人犯規和阻擋的問題
1 、
這樣的進攻方式不算犯規、除非進攻方有沉肩、揮肘這樣的工作
2、不算
只要防守方沒動就不算
要提前站位
3、這個要看程度了
要是正面直接撞擊、造成了摔倒之類的就算犯規。還是要提前站位
4、不是用手臂去推的就不算,肩膀手臂都不能有和進攻方接觸的動作,我說的動作是推人、拉人之類的就是犯規了
❾ 籃球撞人犯規
帶球撞人是籃球比賽中的一種犯規動作,是持球隊員推動或移動到防守隊員軀幹上的身體接觸,當接觸的瞬間防守隊員已經提前站位,則進攻隊員構成帶球撞人。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是籃球比賽中臨場裁判員經常帶球撞人碰到的問題,是裁判員臨場判斷和處理犯規問題的一個難點。
區別帶球撞人和阻擋應依據以下八個原則:
1.防守球隊員不考慮時間和距離的因素。
2.防守隊員必須面對持球的進攻隊員。
3.防守可側移或後撤,允許一腳或雙腳瞬間離開地面。
4.防守隊員必須建立合法的防守位置。
5.防守隊員必須是首先站好位置,並且接觸必須是發生在軀幹部分。
6.隊員有權落在他跳起的同一地點。
7.隊員有權落在他跳起前對方沒有占據的其他地點。
8.隊員對從地面到頭頂上的這部分空間擁有權利。
要准確地判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除了掌握上述的理論根據之外,還必須做到和注意以下幾點:
一、克服"持球有理"和掌握"進攻有理"的吹判方法。
二、不要被防守隊員的假象所迷惑。有時持球隊員運球突破時,輕微地碰了一下防守隊員。有的防守隊員則以倒地、雙手捂胸、抱肚,或大喊大叫的假象,來迷惑裁判員。
三、兩個裁判員要加強分工配合,特別是兩裁判員對持球突破隊員與防守突破隊員發生犯規伺時鳴哨時,要加強視線上的聯系,必要時兩裁判員要商定後再作出正確的宣判,以避免盲判的不一致而造成比賽的混亂.
四、必須牢記和運用下列原則:
(1)防守隊員必須建立合法的防守位置。
(2)防守隊員可以側移或後撤來保持合法的防守位置。
(3)防守隊員必須是首先站好位置,並且接觸必須是發生在軀幹部分.
(4)隊員有權落在他跳起的同一地點.
(5)隊員有權落在他跳起前對方沒有占據的其他地點。
(6)隊員對從地面到頭頂上的這部分空間擁有權利。
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是籃球比賽中臨場裁判員經常碰到的問題,是裁判員臨場判斷和處理犯規問題的一個難點。如果不能准確地掌握判斷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的尺度,把帶球撞人犯規吹判成阻擋犯規,或者把阻擋犯規吹判成帶球撞人犯規,容易引起教練員和運動員的不滿。如果這種反判出現在比賽的關鍵時刻,直接影響球隊的勝負時,還可能因此而導致球場風波。
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是持球隊員與防守持球隊員在進攻和防守時,由於採取了不合理的位置、不正確的身體姿勢、不正當的起動方法和非法的動作而造成錯誤的身體接觸而產生的侵人犯規。要准確的判斷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首先要明確規則對持球隊員進攻時和防守持球隊員在防守時的技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