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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罰分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2-07-10 03:46:46

Ⅰ 籃球在什麼情況下罰球罰幾個幫忙詳細說明一下

投籃時犯規球沒進則有投籃隊員罰球,三分線外投籃罰3次,三分線內則罰2次;投籃球進犯規只罰1次,投籃照樣得分;防守違例罰球1次;技術犯規罰球2次,違反體育道德犯規罰球2次。

違反規則的行為而未構成犯規統稱違例。宣判違例後球成死球。其罰則除干擾球和罰球時的違例外,都判違例隊失去球,裁判員將球直接遞交或將球放在可處理處,由對方在違例地點最近的邊線外擲界外球。

當隊員在場上持著一個活球,其一腳或雙腳超出本規則所述的限制向任方向非法移動是帶球走。當一名隊員持球時跌倒和滑動在地面上或躺或坐在地面上獲得控制球是合法的。如果而後該隊員持著球滾動或試圖站起來是違例。

(1)籃球罰分有哪些擴展閱讀:

:控制球隊的隊員在前場不得使球回到他的後場(中線屬後場)。最後觸球的前場控制球隊的隊員使球回到他的後場,又被該隊的隊員首先觸及了球,為球回後場違例。

罰則:由對方隊員在違例的就近地點擲界外球。擲界外球的隊員只能將球傳給前場任一隊員。

擲界外球:擲界外球的隊員在可處理球時,5s內未將球擲出;擲球時腳踏過界線;擲球離手前,從裁判員指定的地點沿邊線移動超過正常的一步;擲球離手後,在球接觸場上隊員前,球觸及界外;都為擲界外球違例。

Ⅱ 籃球判罰規則是什麼

NBA籃球比賽規則
1.比賽時間
每場比賽分兩個半時共4節,每節12分鍾。加時賽為5分鍾。
在第一節和第二節、第三節和第四節之間休息130秒。兩半時之間休息15分鍾。在第4節和加時賽之間和任何加時賽之間休息100秒。
在第一節、第二節和第三節的最後一分鍾期間,投籃成功後應停止比賽計時鍾。在第四節和加時賽的最後兩分鍾期間,投籃成功後應停止比賽計時鍾。
2.球隊
比賽時,每隊由5名隊員組成,場上隊員不得少於5名。
如果隊員第六次侵人犯規,而且該隊已無有資格的替補隊員,該隊員應留在場上,並應登記一次侵人犯規和全隊犯規;還要判罰該隊一次技術犯規。所有後來發生的侵人犯規(包括進攻犯規),應照此處理。
如果只有5名合格的隊員,其中一名隊員受傷必須離場或被驅逐,他應由最後一名因6次侵人犯規而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來替換。每一次需要替換受傷或被驅逐的隊員時,均應照此倒轉的順序處理。任一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再進入比賽,應判罰一次技術犯規.
3.比賽開始
第一節比賽和加時賽應以在中自跳球開始。
第二節和第三節比賽應由第一節比賽開球後失掉球權的隊在端線擲界外球開始。
第四節比賽應由第一節比賽開球後獲得球權的隊在端線擲界外球開始。
4.死球、活球、壓力球
當出現下列情況時球成死球:
爭球;
球停留在球籃上或卡在籃圈與籃板之間;
任一節時間終了;技術犯規的罰球;
侵人犯規(拳擊犯規、非賽犯規);
多次罰球中的第一次罰球;
場上違例(帶球走,3秒,10秒,24秒等);
打架犯規;
疏漏的鳴哨;
投籃或罰球成功後;
在隊員佔有界外之前。
下列情況球成活球:在任何跳球中,裁判員拋球時;擲界外球隊員可處理球時;罰球隊員可處理球時。
下列情況球成活力球:球被一名跳球隊員合法拍著時;球離開擲界外球隊員的手時;球離開罰球隊員的手時。
5.替換
替補隊員應向記錄員報告他和被替換隊員的姓名和號碼,並置身於記錄台前的替換區內。如不向記錄員報告,則罰款25美元。記錄員應在球成死球時就鳴哨宣告替換(投籃成功後除外),替補隊員需經裁判員招手才能進人比賽。替換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的時間為30秒鍾。
在多次罰球的第一次罰球後,不論罰中與否,允許替補隊員進入比賽。
替補隊員不得替換罰球人員或跳球隊員,除非受傷隊員要求替換,這時應由對方教練員在罰(跳)球一方的球隊席上挑選替補隊員。受傷隊員不能再上場比賽。替補隊員一旦進入比賽就得留在場上,直到下一個死球時才允許替換。
如果是以不符合體育道德的行為造成隊員受傷,而且不能執行罰球,他的教練員可指定該隊任一合格的隊員來執行罰球。受傷隊員也可再上場比賽。
6.暫停
(l)20秒暫停
每隊每半時有權請求一次20秒暫停。每場比賽(包括加時賽)共可請求兩次20秒暫停。
隊員請求20秒暫停,只有當球成死球或該隊控制球時才給予。隊員要喊出:「20秒暫停」。
在20秒暫停期間,球隊只可替換一名隊員。如果請求暫停的隊替換一名隊員,對方隊也可替換一名隊員。
如果在半時(包括加時賽)中請求第二次20秒暫停,應予允許,但要登記一次常規暫停。
如果20秒結束時比賽不能繼續進行,也應登記一次常規暫停。
(2)常規暫停(100秒)
每隊有權請求7次要登記的常規暫停。限定每隊在第四節中不得超過4次暫停;在第四節的最後兩分鍾內不得超過3次暫停。在加時賽內,允許每隊3次暫停。
隊員請求100秒暫停,只有當球成死球或該隊控制球時才給予。隊員要喊出:「暫停」。
每節比賽必須有兩次暫停。如果每節比賽剩下6分59秒時沒有任一隊叫暫停,記錄員應在第一次死球時採取強制暫停,這一暫停登記在主隊名下。在每節比賽剩下2分59秒時沒有任一隊叫第二次暫停,記錄員應在第一次死球時採取強制暫停,這一暫停登記在該節先前沒有登記的隊的名下。
允許有追加的暫停,但要判罰一次技術犯規。主教練員可以在比賽中止時,請求20秒或100秒暫停.
7.24秒鍾規則
當某隊在比賽中獲得新的球權時,或在擲球入界中當球在場上被隊員合法觸及時,24秒鍾計時器將開動。擁有球權的隊必須在獲得球後的24秒鍾內投籃。完成投籃的條件是:
(1)在24秒鍾結束之前,球必須離開隊員的手;
(2)球離開隊員的手後,球必須與籃自接觸。
如果在24秒鍾內球未接觸籃圈,為24秒鍾違例。
籃球中分為犯規和違例.當對一個隊員的犯規滿六次後,將被罰下,如果在六犯只前該名隊員被吹了兩次技術犯規也將被罰下.當每一節全隊累計犯規到四次後,第五次犯規將會造成對手的兩次罰球.違例則沒有罰下的吹罰,只是將球權交給對方
8.犯規
(1)進攻犯規
在球成活球後,進攻隊員與對方發生非法的接觸.(就是防守隊員已經站在合理沖撞區之外,兩只腳沒有移動,進攻隊員將其撞倒後就是進攻犯規.與其對應,如果防守隊員的腳步移動的話,就是防守犯規.)是進攻犯規。
進攻隊員侵人犯規,如不是肘部犯規、拳擊犯規,也不是惡意犯規,應按如下罰則處理:不判給進攻隊得分;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人犯規;不登記該隊全隊犯規(隊員第六次侵人犯規,並且該隊已無有資格的替補隊員除外)。
(2)移動擋拆犯規
當執行擋拆戰術是,擋拆的隊員應當站定,腳步不能移動,同時應離防守隊員一個身位的距離,否則被吹移動擋拆犯規
(3)無球權犯規
在球成活力球後,在雙方球隊均未擁有球權時與對方發生非法的接觸,是無球犯規。
隊員侵人犯規.如不是拳擊犯規、惡意犯規、也不是肘部犯規,而且發生犯規時雙方球隊均未擁有球權,應按如下罰則處理: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人犯規;登記犯規隊一次全隊犯規;如果全隊犯規罰則未出現,判給對方隊在靠近犯規地點的邊線擲界外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判給被侵犯的隊員一次罰球加一次罰球。
如果判了防守隊一次無球權犯規,接著投籃(罰球)成功,應判給被侵犯的隊一次罰球,使有可能得3分或4分。這條規定適用於:不管是對哪個進攻隊員犯規;不管全隊犯規罰則是否出現。
如果判了進攻隊一次無球權犯規,接著進攻隊員投籃成功,不計得分。
(4)全隊犯規
每節比賽每隊的全隊犯規超過4次,加時賽每隊的全隊犯規超過3次,要判一次罰球加一次罰球。
如果每節前10分鍾全隊犯規未滿4次,或加時賽前3分鍾全隊犯規未滿3次,允許該隊在最後兩分鍾內有一次全隊犯規不用加罰。
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發生侵人犯規,判給兩次罰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也不判給增加的罰球;如投籃成功,判給一次罰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也不判給增加的罰球。也就是說,在成功的兩分投籃中最多可得3分,在成功的3分投籃中最多可得4分
9.違例
(1)走步:持球走三步以上為走不
(2)干擾球:當對手投出的球到達最高點後開始下降時,防守方碰到球則被吹為干擾球,吹罰進攻方直接得分,球權交給防守方.
(3)三秒違例:
防守三秒:指防守隊員站在三秒區內在起附近1米處左右沒有進攻隊員,其又在三秒區內停留的時間超過三秒的話就被視為防守三秒如果兩次三秒違例的話還要進行一罰一執的處罰。
進攻三秒:指進攻隊員在無球或有進攻動作或意圖的情況下在三秒區停留時間超過三秒的話被視為進攻三秒,並進行交換球權的處罰!
(4)發球五秒違例:
發界外球時,應當在五秒內發出,否則被吹罰違例,將球權交給對方
(5)八秒半場違例:
即當一次進攻開始的時候,從後場拿球後,要在8秒鍾之內將球運過半場到達前場,不然就發生帶球8秒
(6)兩次運球違例:即第一次運球後,持球,然後再一次開始運球則被吹違例,將球權叫給對方.
(7)翻腕:現在NBA吹得很緊的一條違例,運球時不準將手心與地面的垂直角度超過90度統稱為翻腕,其實就和兩次運球的吹罰差不多,運球時,單手托住球,在一次運球.
NBA官方裁判手勢
圖解:NBA官方裁判手勢 20-second Time-out,20秒暫停

24-second violation : 24秒違例



NBA規則變化史
1946-47年(1947年1月11日)
取締區域防守 ——NBA聯賽開始時使用大學規則,允許區域防守,但規定在賽季開始後的3個月內禁止使用區域防守。
1950-51
增加籃板球統計類別。 1951-52 罰球區從6英尺增加到12英尺 ——改變緣於喬治·米坎具有絕對優勢。
1953-54
每節比賽,球員犯規次數限制在2次,如果超出,則將該球員罰出該節比賽。——此規則由於不能阻止比賽後期的犯規,現已廢除。
1954-55
引進24秒投籃鍾。 任何一節比賽,只要球隊犯規5次,則將被處以罰球。
1964-65
罰球區從12英尺增加到16英尺 ——變化緣於威爾特·張伯倫具有絕對優勢。
1973-74
增加搶斷和蓋帽統計類別
1974-75
處罰採取不當技術性犯規後被逐出的球員,罰金從50美元增加到100美元。
每節比賽暫停次數滿後,到該節比賽結束,不得再要求暫停。
1975-76
球場上發生任何違例情況後,都在邊線發球。
1976-77
肘部擺幅過大和/或過於有力,即使身體沒有碰觸,仍視為違例行為。
如果防守一方將球打出邊界,獲得邊線發球權的進攻一方在投籃時將不再受到投籃時間或5秒(不是10秒)規則的限制。
1977-78
如果教練想在節比賽開始前討論或解釋比賽規則,當執官員可以強制其他教練出席討論。以前規則只允許在賽前討論。所有被比賽官員認為是故意違例的投籃得分均屬無效。
24秒投籃鍾在所有違例情況發生時和區域防守警告後須重置為24秒。
球從下方進籃的情況屬違例。
處罰在比賽期間遠離球隊替補區的球場外休息隊員,罰金從100美元增加到150美元。
處罰賽前熱身期間吊住籃圈的任何球員,罰金25美元。
1978-79
當值裁判從2人增加到3人。
允許界外地滾球;取消控球權損失罰球。
修改防守犯規規則,允許技術性犯規,不再對防守犯規進行一次、二次或多次警告。
半場比賽之後,球員和教練可直接進入更衣室,但不得停留和延誤。以前規則只適用於比賽結束之後。
允許防守一方只要不阻止對手前進,可以保持身體接觸,但在實施這一規則時,嚴禁用手攔擋對方球員。
1979-80
3分線從22英尺增加到23英尺9英寸。
當值裁判從3人減到2人。
如果進攻一方在10秒內帶球過中線,但為防守方球員將球打回後場,這種情況下,進攻一方不再有另外10秒時間帶球過中線。
1980-81
取消22秒受傷暫停時間。無論受傷與否,兩球隊現在每半場均有一次20秒暫停時間,全場則有兩次40秒暫停時間,包括加時賽。
籃板後面添置紅燈,在每節比賽結束哨聲鳴響之際同步點亮。
當執官員應杜絕球員佩戴手、臂、臉、鼻、耳、頭和頸部珠寶飾打球。安全規則規定所有的臉罩及眼或鼻防護物必須與臉型吻合,不能有尖或突出的邊緣。同時,球員使用的所有設備必須適於籃球運動,所有非自然的和旨在增加球員高度或獲取優勢的設備一概不準使用。
任何時候,進攻一方如果被判技術性犯規,24秒鍾將不予重置。以前的規則是不管哪一方被判技術性犯規,24秒鍾都給予重置。
24秒鍾在區域防守警告後應予重置。 新增罰球規定:罰球未抵達籃板時,球員不得轉向或沖出搶球。
1981-82
使用新的「防守犯規准則」進一步闡明區域防守規則。
罰球區投籃成攻後,如果有球員犯規被判單罰球,這種情況下,如果第一次罰球不中,則不允許有另外的罰球。
採用壓力釋放型「可移動」籃圈。
三罰球變為兩罰球;兩罰球變為一罰球。
球員在被裁判召入比賽前,必須到記分榜前8英尺的區域報到。他們以前被要求向「記分員」報到。
後場犯規屬普通犯規,進攻一方超出限制時,將被處以兩次罰球。
1982-83
球出界後,由球隊而不是裁判指定發球人選。
對界內無人碰到的出界球,此球應回到原發球點再發,而不是球出界的地點。
1983-1984
如果20秒暫停被許可,但在同時同一支球隊要求強制暫停,只有強制暫停有效。
某些跳投球的位置需要改變,如雙罰球違例或當球被卡在籃上時。
罰球隊員主罰球時不得假作姿態。
如果投籃動作與犯規哨聲同時發生,且投籃得分,這種情況下,得分有效,不另外罰球。
1984-85
允許加時賽中球隊的暫停次數由兩次增加到3次,不計正常比賽中或以前的加時賽期間暫停的次數多少。
如果進攻一方在前場投籃時遭受犯規失分,則將獲得二次罰球機會,或獲發界外球的權利。
處罰在半場休息及每場比賽結束時不立即離開球場直接回更衣室的教練和球員,罰金由原來的100美元增加到500美元。
處罰比賽期間離開替補區較遠的沒有參加比賽的球員,罰金由100美元增加到500美元。 1988-89 比賽裁判從兩人增加到3人。
1990-91
加重惡意犯規處罰,犯規者除被處以兩次罰球及將界外球的控制權交給對方外,如果搶球意識不明顯或在裁判眼裡碰撞過猛導致被犯規者受傷,還將被逐出場外。被逐出的球員將自動被處以250美元的罰金。
1993年季後賽
任何在場上打人的球員立即逐出場外,至少停賽一場並處以適量罰金。任何打人波及另外一名球員的球員立即逐出場外,停賽1到5場並處以適量罰金,該球員所在球隊也被處以與該球員相同的罰金。任何在比賽期間離開替補區的球員將被處以2500美元的罰金,500美元起底,除此外,所在球隊也將為每一個離開替補區的球員陪罰5000美元的罰金。
1993-94
實施「5分」犯規制。如果球員賽季總犯規分超過5分,那在犯規分超過5分的那場比賽後就自動停賽一場,以後,每多一次犯規,就停賽一場。
1994-95
3分線統一縮短為22英尺。
球員投3分球時被犯規,將獲得三次罰球機會。
比賽期間,擅自離開替補區的球員停賽至少一場,並處以20000美元罰金,而且每被停賽一場,薪金就會減少1/8。
一場比賽連續兩次犯規的球員將被逐出場外。 取消自後場底線到前場罰球線用手攔檔對方球員的處罰。
技術犯規罰金增加到500美元每次。以前,首次技術犯規罰金100美元,第二次150美元。
更改「無阻」制,包括後場接觸。如果球員在清路上籃被對方後衛拉住,則將獲得兩次罰球機會。
球不在界內時,第二次或多次連續暫停的時間限制在45秒。
1996-97
任何要求暫停但已沒有暫停機會的球隊都將被視為技術性犯規,同時失去控球權。
1997-98
距籃板22英尺的3分線長度恢復到23英尺9英寸,但至兩端線的長度仍保持22英尺不變。
後衛不能用前臂阻止在前場欲投籃球員的沖近。在球員雙腳凌空,身體的任何部分沖出邊線或底線豎面時,不允許叫暫停。
「無沖擊區」,以前大小為 2 x 6 英尺,在這個區域,如果二級後衛與對方發生碰撞,不會被判攻擊性犯規。現在,該區域擴大為一個半圓,從球籃中點算起,半徑為4英尺。

Ⅲ 男孩子們都喜歡的籃球比賽中常見的犯規與違例分別有哪些

犯規

越界犯規是指球員在球進入比賽狀態時的犯規,無論是活球還是死球。團隊成員不得通過伸展手臂、肩膀、腿、膝蓋或過度彎曲身體或異常姿勢阻擋、拉動、推動或毆打他人來阻礙彼此的進度,也不得使用任何粗暴的動作。違反上述規定即構成攻擊和犯規。毆打和犯規的處罰規則:在所有情況下,毆打和犯規應根據以下情況進行登記和處理:如果被侵犯的隊員沒有做出投籃動作,被侵犯的隊員應在離犯規地點最近的邊線上投擲一個界外球。

帶球回場 控制球的球員不得將球返回前場的後場,包括將球拋出界外。當球碰到身體接觸中心線或位於中心線後面的隊員時,或者球碰到後場後,球就回到了後場。處罰:對方隊員被判在邊線中點投出界外球。投球出界的球員分別用腳站在中線延長線的兩側,並有權將球傳給場上任何地方的球員。

Ⅳ 籃球比賽里什麼犯規罰球啊

技術犯規時,罰球一次.進攻犯規時候,球進,加罰球一次,三分犯規球未進,罰球三次.單節球隊累計犯規達到四次,以後的所有犯規對方都會罰球兩次,未達到全隊四次犯規時候,只有在對進行投籃或者上籃動作做出的隊員犯規才進行罰球。

籃球基本規則:

1、比賽方法

每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替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規定增加人數。比賽分上下半場,每半場各20分鍾,中場休息10分鍾。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進行延長賽5分鍾,若5分鍾後比數仍相同,則再次進行5分鍾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2、得分種類

球投進籃框經裁判認可後,便算得分。3分線內投入得2分;3分線外投入得3分,罰球投進得1分。

3、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挑出一名跳球員在中央跳球區跳球開賽。

4、選手替換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犯規、爭球、叫暫停時進行。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5、罰球

每名球員各有5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沒有防守的情況下進行投籃,做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後,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後5秒內要投籃。投籃後,球觸到籃框前球員不能踩越罰球線。

6、違例

大致可分為: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腳踢球或以拳擊球。

(4)籃球罰分有哪些擴展閱讀:

運動規則

超時違例

(1)1.3秒鍾規則:某隊控制球時,同隊隊員在對方禁區內停留不得超過3秒鍾。在比賽過程中或控1球後在界外擲界外球的情況下,只要同方隊員在對方禁區內停留超過3秒鍾,裁判員會立即鳴哨,判罰3秒違例。

(2)2.5秒鍾規則:當一個持球隊員被嚴密防守,在5秒鍾內沒有傳球、投球、滾球或運球時,也將宣判違例。過去5秒違例判爭球,現在則由對方隊員就近擲界外球。

(3)3.8秒鍾規則:一個隊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8秒鍾內將球推進到前場,否則判8秒鍾違例,由對方擲界外球。

(4)4.24秒鍾規則:一個隊在場上控制球後,必須在24秒鍾內出手投籃,否則判24秒違例。過去如在24秒鍾內球被對方擊出界外後將重新計算24秒,現在則從邊線擲界外球後不再重新計算24秒,而是在24秒鍾中的剩餘時間內必須出手投籃,否則仍被判為24秒違例,判由對方擲界外球。

一般規定

全隊7次犯規規則和一加一罰球規則:比賽每半時,一個隊的隊員侵人犯規和技術犯規次數累計已達7次,此後這個隊的任何一個隊員再發生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均將執行一加一罰球規則,判給被侵犯的對方隊員罰球一次,如罰球成功,由這個隊員再追加罰球一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籃球規則

Ⅳ 籃球計分規則是什麼

按樓主所問的問題,樓上所說只是一部分:(下面我要講的是記分規則)
(1)紀錄表有4個「累積分」欄,左側成對的兩列方格給A隊紀錄,反之B隊,在中間兩列方格內是每隊的累積分。
(2)對球隊有效的得分,紀錄員畫一「/」線;對有效的罰球要畫一塗實的圓圈「●」,將其累積分紀錄在總得分數上,然後在新的總得分同側(新的/或·的旁邊)的空格內登記投籃或罰球得分隊員的號碼。
(3)隊員投3分時,要畫一圓圈套住該隊員的號碼;如隊員將球投入本方球籃,要紀錄對方得分;當球沒進進球籃而判得分(守方干擾球),要紀錄投籃隊員得分。
1分——罰球得分
2分——兩分區的中籃(包括3分的投籃球在空中上升時被身在兩分區的任一隊員合法觸及成為一個2分投籃,如果中籃只計2分,不計3分)。
本隊隊員無意地使球進入本隊球籃計對方場上隊長2分(不管球是從兩分區中籃還是三分區中籃)。
3分——三分區出手(包括2分的投籃球在空中上升時被身在三分區的任一隊員合法觸及成為一個3分投籃,如果中籃計3分,不計2分)。
不計得分——隊員故意地投球進本隊球籃,這是違例不計得分,判對方發球。
進攻隊員干涉得分或干擾不計得分。一個死球進進球籃不計得分。擲界外球隊員直接投球中籃不計得分,這是違例,判對方發球。
當投籃隊員球還在手中沒有出手時,投籃隊員或者他的同隊隊員犯規,球成死球隨後投中籃不計得分。
24秒信號響、比賽時間終了信號響,球仍在手中,隨後的出手中籃不計得分。
罰球隊員違例不計罰球得分。
投籃隊員違例不計得分(如帶球出界、走步、兩次運球、非法攜帶球等)。

Ⅵ NBA籃球罰球規則

1,什麼時候罰球你可以看下面的。如果在對方單節犯規沒到4次,在你投籃時犯規了,應該可以的。只要不是進攻犯規 都要罰球
2,如果在對方單節犯規沒到4次,在進攻時犯規了,就可以罰球。所謂進攻犯規,只是記一次個人犯規,並不會記入全隊犯規中去,所以即使全隊犯規滿四次,對方也不用罰球,但如果本方投籃不中,對方收下籃板,你在爭搶籃板時對對方犯規了,就要罰球
3,罰球時如果罰球者明顯的故意把球砸向籃板(而不是籃圈)彈回到自己手中,那是違例的,該罰球自動失效,球權交給另一方隊。罰球時如果罰球者把球正常姿態的把球投向籃圈而皮球彈回又恰好被自己抓到,那是有效地籃板,並且後來組織的得分有效
4,NBA罰球規則:
1,是在攻方隊員進攻時,防守隊員侵犯對方隊員時,而且犯規方球隊累計犯規四次以上要罰球,而4次或4次以下發界外球。
2,投籃時犯規球沒進則有投籃隊員罰球,三分線外投籃罰3次,三分線內則罰2次;投籃球進犯規只罰1次,投籃照樣得分。
3,防守違例罰球1次。
4,技術犯規罰球2次。違反體育道德犯規罰球2次。

該罰球隊員:
1、要在罰球線後半圓內就位;
2、可用任何方式投籃,但他必須將球在被別的隊員觸及前從籃圓豐方投進球籃或投籃觸及籃圈;
3、在裁判員將球置於他可處理時,要在5秒鍾內投球離手;
4、在球觸及籃圈前不得觸及罰球線或罰球線前的地面;
5、不得做假動作罰球;
6、當球正在飛向球籃的途中不得觸及球;
7、罰球中,當球與籃圈接觸時不得觸及球籃或籃板;
8、在最後一次罰球之前的任一罰球中,只要球有機會進進球籃,他不得觸及球或球籃。

Ⅶ 籃球罰球1、2、3次怎麼罰的什麼時候罰幾球

投籃犯規罰球:
1.罰一個 進攻隊員投籃投進 同時造成防守隊員犯規 則加罰一球。
2.罰兩個。 進攻隊員投籃(三分線以內)時被犯規 但是沒投進 所以罰兩個
3.罰三個。 類似於罰兩個 進攻方投三分 被犯規 沒投進罰三個 投進就加罰一個。

累計犯規次數罰球:
每節比賽雙方犯規次數累計超過4次 (不含4次) 則進攻方被侵犯時 則罰球兩個。

技術犯規罰球:
一般的技術犯規 像在NBA里的防守三秒 防守方被吹防守三秒 那麼進攻方就罰球一次 罰進或不進 球權都是進攻方的 即由進攻方再次開球進攻。 如果是惡意犯規 比如別人上空藍了 前面沒人防守了 防守隊員從後面硬拉 把人從空中拉下來 這可能就得吹惡意犯規 罰球2次 然後同上 罰進罰不進球權都還是進攻方的

Ⅷ 籃球有哪些犯規規則

指隊員在比賽中違反規則的行為,含有與對方隊員的身體接觸或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包括侵人犯規和技術犯規兩類。對犯規的隊員要進行登記,隨後按規則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在2×20分鍾的比賽中,一隊員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達五次;在4×12分鍾的比賽中,一隊員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達六次,得到通知後必須自動退出比賽。 違例 比賽中,隊員有違反規則的行為但未造成犯規,叫做「違例」。包括帶球跑、非法運球、拳擊球、腳踢球、球回後場、攻防中的干擾球、三秒鍾、五秒鍾、十秒鍾、三十秒鍾以及使球出界和擲界外球、罰球、跳球時違反規則等。對各種情況的違例均有不同的處理和罰則。 侵入犯規 指球進入比賽狀態,活球或死球時與對方隊員非法接觸的隊員犯規。 依據是: ⑴每個隊員都有責任盡可能避免發生身體接觸; ⑵任一隊員只要在佔位時不發生身體接觸,都有權占據沒有被對方隊員占據的位置; ⑶如果發生了身體接觸的犯規,應由造成身體接觸的隊員負責。比賽中,隊員不準通過伸展臂、肩、髖、膝或過分彎曲身體成不正常的防守姿勢或占據不合法的防守位置,以阻擋、阻撓、推人、撞人、絆人來阻礙對方行進。除了搶球附帶地接觸了對方持球人的手以外,不準用手觸及對方。裁判員根據規則對不同情況下發生的犯規進行相應的判罰。動作粗暴或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予以警告或立即取消其比賽資格。 雙方犯規 指比賽雙方2名隊員同時互相犯規。在登記犯規隊員一次犯規後,由雙方犯規隊員在最近的圓圈內跳球重新開始比賽。如果雙方犯規的同時投球命中得分,由得分隊的對方隊員在端線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當一起雙方犯規和另一起犯規同時發生時,登記每一犯規並按罰則處理後比賽重新開始。 技術犯規 指隊員違反運動道德的行為與對手未發生身體接觸的犯規。漠視裁判員勸告,同裁判員談話、接觸沒有禮貌,或使用不尊敬的語言和舉動戲弄對方及故意延誤比賽等,均判作「技術犯規」。場上隊員技術犯規,由對方罰球兩次。犯規性質嚴重或堅持不改者,則取消比賽資格。場外教練員、替補隊員技術犯規時,由對方罰球兩次。無論罰中與否,都由罰球隊在邊線中點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教練員在一場比賽中有兩次技術犯規或由於其本人、助理教練、替補隊員或任何與球隊有關人員違反運動道德,累計被判三次技術犯規,則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並責令其離開球場,由助理教練員或隊長代理其職務。 全隊七次犯規 在2×20分鍾賽制的每半時(決勝期是下半時的繼續),一個隊的隊員侵人犯規和技術犯規累計達七次後,再發生犯規,均判給對方兩罰球。若是控制球隊的隊員犯規時,則登記該隊員一次犯規後,由對方在就近邊線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此規則由國際籃聯於1984年在慕尼黑會議上修定並開始執行。在此之前執行「全隊七次犯規」執行一加一罰球規則。 五次犯規 在2×20分鍾賽制比賽中,隊員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共達五次者,必須自動退出比賽,由同隊隊員替補繼續比賽。 球回後場 也稱「回場球違例」。當控制球的隊球已進入前場後,不得使球回後場;否則判違例。這一限制適用於前場擲界外球、搶籃板球和搶斷球時。宣判球已回後場,有三種情況:⑴球進入後場前最後觸球;⑵球已觸及後場;⑶該隊隊員首先觸及球,球已觸及後場。由防守隊在中線界外延長線處騎跨站立擲界外球。 三秒鍾規則 比賽中,控制球一方的隊員(徒手、持球或運球)在對方限制區內停留超過三秒鍾,即判違例,由對方在就近端線擲界外球。限制區的各線都屬於限制區的一部分,隊員觸及任何一條線都算位於限制區內。三秒鍾的限制在所有擲界外球的情況下均有效。當投籃的球正在空中、搶籃板球或死球時,不受三秒鍾規則限制。 五秒鍾規則 以下三種情況均判五秒鍾違例: ⑴比賽中,持球隊員在五秒鍾內未傳球、投球、滾球或運球時; ⑵擲界外球時,隊員從他可處理球起,五秒鍾內未將球傳給場內隊員時。以上兩種判給對方在邊線擲界外球; ⑶罰球隊員得球後在五秒鍾內未進行投籃,判取消該次罰球權。 十秒鍾規則 比賽中,進攻隊從後場控制活球開始,必須在十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否則將判違例,由對方在邊線擲界外球繼續比賽。此規則由國際籃聯於1948年在倫敦會議上制定並開始執行。1961年後一度取消。1973年重新恢復。從2000年起,又將十秒鍾改為七秒鍾。 三十秒鍾規則 比賽中,一個隊在場上控制活球時,必須在三十秒鍾內投籃,否則被判違例,由對方在就近邊線擲界外球。如在三十秒鍾內球被對方打出界外,不應重新計算三十秒鍾,該隊擲界外球入場後,必須在三十秒鍾的剩餘時間內完成投籃;裁判員為了保護受傷隊員而中止比賽,並由原控制球隊擲界外球,三十秒鍾要連續計算。此規則由國際籃聯於1956年在墨爾本會議上討論通過,並於1957年開始執行。從2000年起,又將三十秒鍾改為二十四秒鍾。 帶球跑 也稱「持球移動」。比賽中,持球隊員合法停步後,已確定了中樞腳,可在投籃、傳球時提起,但必須在落地前將球出手;開始運球時,在球離手前,中樞腳不準離地。否則兩者均判違例,由對方在邊線擲界外球。 干擾球 比賽中,隊員對球籃上空的球進行干擾,即判違例。 包括: ⑴在投籃時,當球在飛行中下落,並完全在籃圈水平面之上時,進攻或防守隊員不可以觸及球; ⑵當球在球籃中時,防守隊員不得觸及球或球籃; ⑶當投籃的球接觸籃圈時,進攻或防守隊員都不得觸及球籃或籃板。其罰則是:如攻方違例,不得分,並將球判給對方在罰球線的延長邊線外擲界外球。守方違例,判給投籃隊員得2分。如在3分投籃區投籃,則判得3分。由守方在端線後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中樞腳 指獲球隊員與地面保持接觸作軸的腳。規則規定,隊員雙腳著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腳作中樞腳。一腳抬起的一剎那,另一腳就成為中樞腳。在移動或運球中接到球,可以按下列情況停步並確定中樞腳:如果一腳正接觸地面,另一腳一接觸地面時,原先那隻腳就是中樞腳;如果雙腳分先後著地,先著地的腳為中樞腳;如果雙腳離地且雙腳同時著地,則任一腳都可以做中樞腳。一腳抬起的一剎那,另一腳就成為中樞腳;一腳著地,隊員可以跳起那隻腳並雙腳同時著地,則哪只腳都不是中樞腳。在比賽中,如持球突破、運球轉身、原地投籃、急停跳投、轉身投籃以及傳球等技術的應用,都必須確定中樞腳。 進入比賽狀態 比賽中,下列情況表明進入比賽狀態: ⑴裁判員進入圓圈執行跳球或進入罰球區執罰; ⑵在擲界外球的情況下,當隊員站在擲界外球地點可處理球時。 球成活球 比賽中,下列情況表明球成活球: ⑴跳球中,球到達最高點後被一名或雙方跳球隊員合法拍著時; ⑵裁判員將球遞交給罰球隊員,該隊員可處理時; ⑶擲界外球,球接觸場內隊員時。 球成死球 比賽中,場上發生任何違例、犯規、爭球等情況而裁判員鳴哨時,即為「死球」,計時員立即撥停計時鍾。當球中籃時也為死球,但只在比賽最後2分鍾和任一決勝期的最後2分鍾內停止計時鍾。 阻擋 侵人犯規的一種。指在比賽中因阻止對方隊員行進的身體接觸而造成的犯規。如防守隊員雙腳同時著地,也面對對手,但兩腳距離過寬,如持球隊員撞及防守隊員的腿部,應判防守隊員阻擋犯規。持球隊員突破騰空時,防守隊員未占據通道,待持球隊員騰空後才移至通道,如發生沖撞,應判防守隊員阻擋犯規。 垂直性原則 比賽時,隊員有權擁有他在場內的地面位置以及其上空(圓柱體)活動。系保護隊員在其所佔之地面和垂直上空的空間。是判斷是否侵人犯規的依據之一。當隊員違反這一原則而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即有可能被判為犯規。如防守隊員超出他的圓柱體將胳臂放在進攻隊員上方,以阻止其垂直起跳或投籃而發生身體接觸時,判防守隊員侵人犯規;進攻隊員倚在位於背後進行合法防守的隊員身上做投籃動作,從而失去垂直位置並造成身體接觸,判進攻隊員撞人犯規。 罰球 比賽中對隊員犯規的一種判罰。隊員在罰球線後不受阻礙的情況下投籃,是籃球比賽得分的組成部分。罰中得1分。以下情況取消罰球隊員的該次罰球權:⑴罰球時腳踩罰球線;⑵在球未觸及籃圈前過早地進入罰球區;⑶在五秒鍾規定時間內球未出手;⑷投出的球沒有觸及籃圈。比賽中,罰球命中率的高低對比賽勝負影響很大,故已為籃球運動技術訓練內容之一。 爭球 比賽時,當雙方各一名或多名隊員各用手緊握住球(不是採用粗野動作),任何一方無法單獨搶到球時,判為爭球。由雙方爭球隊員在就近的圓圈內跳球,繼續比賽。遇特殊情況的爭球,如雙方隊員同時使球出界,或裁判無法判定是誰使球出界,應由兩個有關隊員在就近圓圈內跳球。當比賽中球停在籃圈的支頸上時,就在罰球線上由雙方任一隊員跳球。 跳球 用於比賽開始或在比賽中發生爭球時。雙方各一名隊員站在圓圈內,由裁判員將球垂直拋起,在球到達最高點後由跳球隊員進行拍擊。每一跳球隊員只能拍球兩次。非跳球隊員在球被跳球隊員拍擊前站在圓圈外,待跳球隊員拍擊到球後方能搶球。如雙方跳球隊員均未拍到球而球已觸及地面,應重新跳球。 決勝期 比賽時間終了雙方相等時,延長5分鍾繼續比賽,稱為「決勝期」。必要時可延長幾個5分鍾,直到分出勝負為止。第一個決勝期前,兩隊應重新選擇球籃。以後每增加一次都應互換一次球籃。每個決勝期前休息2分鍾,開始時在中圈跳球繼續比賽。比賽中每隊可請求暫停一次。決勝期是下半時的繼續,故全隊七次犯規規則繼續適用。 暫停 是教練員在比賽中直接向隊員布置新的作戰計劃,解決臨場關鍵性問題的機會。規則規定,對於2×20分鍾的比賽,每隊上半時允許請求兩次暫停,下半時允許請求三次暫停;對於4×12分鍾的比賽,每隊每半時(兩節)的比賽時間內允許請求三次暫停,上、下半時不得挪用。每一決勝期也允許一次暫停。每次暫停的時間為1分鍾。教練員請求暫停時必須親自到記錄員處,做出規定的手勢,明確提出暫停要求。如比賽場有電動裝置,則不必離開席位,可使用電動裝置請求暫停。記錄員在球成死球並停止比賽計時表時,利用信號立即通知裁判員。 換人 也稱「替換」。指替換場上隊員。替換隊員時,替補隊員應向記錄員報告被替換隊員的號碼,坐在替補隊員席上做好替換的准備;待替換信號發出後,經裁判員允許方能入場參加比賽。無論一次替換幾名隊員都應盡快進行,如無故延誤時間,宣判該隊一次暫停。替換五次犯規隊員,被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隊員和因受傷不能參加比賽的隊員,要在1分鍾內完成。 擲界外球 指比賽中某隊獲得控球權重新開始比賽的方法。有端線、邊線和中場線延長線外擲界外球三種。擲界外球的隊員不得違反下列規定:在可處理球時,不得從裁判員的指定地點橫向移動超過大約1米;在球未接觸另一隊員前在場內與球接觸;在球離手前時間超過5秒鍾;球離手時腳踏場地;球離手後球越過籃板傳給場上另一隊員;球觸及界外或停留在籃圈支頸上,或進進球籃;同隊隊員在對方限制區內停留超過3秒鍾等。違反上述規定,將球判給對方在原擲界外球地點擲界外球。 控制球 指隊員拿著或運著活球、或當擲界外球隊員可處理球時,為隊員控制球;該隊的隊員控制球,或球在同隊隊員之間傳遞為球隊控制球。只有當對方控制球、或球成死球後,該隊才失去對球的控制。籃球比賽對控制球的爭奪很激烈,某一隊員、隊獲得控制球,表明這個隊由防守轉為進攻。每次控制球時間為三十秒鍾,都有投籃得分或獲得兩次和三次罰球的機會。

Ⅸ 籃球比賽中犯規與罰球的規則有哪些(要詳細些)

罰球:每名球員各有4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誰都不能阻擋、防守的情況下投籃,是作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給予另一隊的機會。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後,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後5秒內要投籃。在投籃後,球觸到籃筐前均不能踩越罰球線。

犯規:

(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腳踢球或以拳擊球。

(2)跳球違例。

(3)跳球時的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入木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9)籃球罰分有哪些擴展閱讀: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擲界外球;球投進籃筐經裁判認可後,便算得分。 3 分線內側投入可得 2 分;三分線外側投入可得 3 分,罰球投進得 1 分。

Ⅹ 打籃球的全部犯規規則有哪些

1/6 分步閱讀
對場上或球隊席上的球隊成員的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或違例的處罰,是技術犯規。在球成活球前,與對方隊員發生非法的接觸,也可判為技術犯規。

2/6
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
3/6
對任何隊員、教練員或訓練員的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最多可判罰兩次技術犯規。任何違犯者只要有一次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就可被驅逐;有兩次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必須被驅逐。
4/6
在死球期間發生非法接觸,如果在性質上被認為是不符合體育道德的,可判為一次技術犯規;如果接觸是不必要的和過分的,可判為惡意犯規。
5/6
打架犯規
6/6
比賽中或死球期間,隊員、教練員或訓練員打架,要登記技術犯規,不判給罰球,參加打架的人員應立即被驅逐。另根據情況判打架人員不超過20000美元的罰款和停賽。
侵人犯規
1/5
在球成活球後,與對方隊員發生非法的身體接觸,是侵人犯規。
2/5
雙方犯規雙方犯規是指兩名非同隊的隊員大約同時互相發生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的情況。
罰則:不管是侵人犯規或是技術犯規都不判給罰球,只給隊員登記犯規,不登記全隊犯規。如果宣判雙方犯規或打架犯規時某隊擁有球權,應保留球權,在靠近比賽中斷地點的邊線擲界外球繼續比賽。如果宣判雙方犯規或打架犯規時雙方球隊都未擁有球權,或投籃未成功球在空中,應由任何兩個非同隊的隊員在中圈跳球繼續比賽。如果投籃成功,得分有效,在底線擲界外球繼續比賽。如果雙方犯規是作為裁判員意見不同的結果,不計得分,應由任何兩個非同隊的隊員在中圈跳球繼續比賽。
3/5
進攻犯規在球成活球後,進攻隊員與對方發生非法的接觸,對方在位置上並沒有太大的移動,是進攻犯規。進攻隊員侵人犯規,如不是肘部犯規、拳擊犯規,也不是惡意犯規,應按如下罰則處理:不判給進攻隊得分;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人犯規;不登記該隊全隊犯規(隊員第六次侵人犯規,並且該隊已無有資格的替補隊員除外)。
4/5
無球權犯規在球成活球後,在雙方球隊均未擁有球權時與對方發生非法的接觸,是無球犯規。隊員侵人犯規.如不是拳擊犯規、惡意犯規、也不是肘部犯規,而且發生犯規時雙方球隊均未擁有球權,應按如下罰則處理: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人犯規;登記犯規隊一次全隊犯規;如果全隊犯規罰則未出現,判給對方隊在靠近犯規地點的邊線擲界外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判給被侵犯的隊員一次罰球加一次罰球。如果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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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籃球罰分有哪些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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