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交警辦案時,當事人可以拍照取證嗎遇到交警執法車主可以錄像
為啥拍照?為什麼取證?如果是拍交警 那是人民監督執法 有什麼不可以
您好,隱私權的主體應為自然人,隱私權不包括法人。隱私權的目標是保持人的心情舒暢、維護人格尊嚴,而且,隱私權是一種人格權,是存在於權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權利,亦即以權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為標的之權利。交警在公共場合進行執法,群眾對其進行拍照沒有侵犯其隱私權。
公民對執法過程錄音拍照,甚至錄像,這樣做是否違法呢?對此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的段萬金律師表示,這在法律上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
首先,公民用手機拍攝執法機關的行為不違反任何法律規定。任何執法機關在執法的時候除涉及國家秘密之外,任何公民和組織均有權以各種方式進行監督,而且,如果發現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有權提出質疑、曝光,以讓社會大眾知曉,如果違法行為是針對自己或影響到自己利益的,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其次,交警強行刪除拍攝內容是違法的。如果交警的執法是正當的和合法的,對於公民的拍攝,不應當有任何疑惑或顧慮,交警根本沒有權力對拍攝的手機或相機進行檢查甚至刪除圖像,這種檢查和刪除行為從法律上講也是一種行政行為,但是是一種違法行政行為。針對這種違法行政行為,公民有權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要求確認這種行為違法,並公開賠禮道歉。
交警辦案可以拍照嗎? - : 拍照或錄像是案件取證的一個合法手段,當然可以了
交通事故的辦案人員可以私自錄像嗎 - : 警察依法採集證據,如詢問筆錄、現場事故照片、視頻等都是合法行為,是案件重要的證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定前當事人一方對條款不懂可以拍照讓別人看嗎? - : 當然可以,簽字一定要明明白白,因為簽字就得認.但一般交警提供的印刷體是固定格式,不會有坑
交警勘查事故現場時,當事人應當做什麼? : 咨詢:交警勘查事故現場時,當事人應當做什麼? 解答:( 1 )辦案民警勘察事故現場、製作事故現場圖,要求你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簽字時,你應當簽字.如你對辦案民警繪制的現場圖有異議應當當場提出並在簽字時註明; ( 2 )辦案民警向你詢問事故情況時,你應當如實向公安機關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的經過,不得隱瞞事實; ( 3 )辦案民警因調查取證需要對你進行酒精、***測試時,你應當積極配合;即使你沒有喝酒、吸毒,也應當接受測試; ( 4 )因搶救傷者的需要,辦案民警指定你(車主或車輛單位)預付醫葯費的,你(車主或車輛單位)應當積極配合. (本文為2010年11月26日呂淮波律師根據網路資料整理)
交警勘查事故現場時當事人應當做什麼? : ( 1 )辦案民警勘察事故現場、製作事故現場圖,要求你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簽字時,你應當簽字.如你對辦案民警繪制的現場圖有異議應當當場提出並在簽字時註明; ( 2 )辦案民警向你詢問事故情況時,你應當如實向公安機關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的經過,不得隱瞞事實; ( 3 )辦案民警因調查取證需要對你進行酒精、測試時,你應當積極配合;即使你沒有喝酒、吸毒,也應當接受測試; ( 4 )因搶救傷者的需要,辦案民警指定你(車主或車輛單位)預付醫葯費的,你(車主或車輛單位)應當積極配合.
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如何保全有利證據? :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應當採取合理的搶救措施、及時報警、保護現場、通知保險公司,以免因延誤時間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無法認定或難以認定,並在事故發...
警察辦案當事人能錄像嗎 - : 治安糾紛類可以,刑事偵緝類案件最好別,許多偵查手段屬於保密的.
在辦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過程中能拍下本人簽字內容嗎? - : 在辦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過程中能拍下本人簽字,但沒有意義,事故認定書會給自己一份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八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中國有法律規定警察在辦案的時候市民不可以攝像或者牌照嗎?: 除了稽毒警以及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的警種,沒有其他特殊規定
警察辦案 市民可以拍照嗎 - : 最好不拍.很多原因,比如辦案警察的身份不宜公開——特別是緝毒和反黑的,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不宜公開,比如案件涉及國家秘密,比如採取技偵手段等等.至於上面說在不阻礙辦案的前提下可以拍,何為不阻礙辦案?誰來界定?還是警察界定.如果非要找依據,《警察法》 第三十五條 和《保守國家秘密法》.
❷ 警察辦案拍照用的是什麼型號的單反相機
尼康d90。
我們分局治安大隊和派出所都用這個。
❸ 公安派出所申請配置照相機的報告
分局裝備科(處):
我所因民事糾紛和案件的現場取證、相關證據取證、突發事件處理的需要,需添置取證器材單反相機一台(具體相機型號、配件自填)。
請審批。
某某派出所
年月日
❹ 孫美琪疑案照相機怎麼用
點擊桌上相機。
點擊寫字桌上的照相機,照相機碎裂開,獲得匿名信的線索。相近是用來獲得線索的。雙反式相機這個線索位於劉青春卧室的書桌上面,出現場我都愛帶著它,很多照片回來仔細分析還能分析出很多案件細節,為偵破後面的案件提供線索。一起接一起的案件,可忙壞了刑警劉青春。劉青春是孫美琪疑案第11個DLC,是整個系列的靈魂人物。
❺ 取證工具.取證工具用什麼好
要看取什麼證,一般來說錄相機比較全面,錄像是時裡面最好還要有證人,但證人不能是親屬,或有其他密切關系的人,主要是利益關系等。再就是錄音工具了。
❻ 警察在發案現場勘查時,是用什麼儀器提取罪犯的足跡,指紋,以及一些相關物證的!
尼康p330卡片照相機,伸縮式鏡頭、五倍光學變焦、兩倍數碼變焦、1200W像素、光學防抖、只能變焦,是您居家旅行、刑偵取證首選利器呀、尼康在手,證據你有!
❼ 辦案用購置哪款單反相機和鏡頭好還有攝象機
辦案的話可以看看尼康的機器 銳度比較好 配備一個70-300VR鏡頭(監視用,3800元) 取證的話 配備一個50MM 1.8D(拍攝近物 細節 700元)鏡頭 看看尼康的D300S 或者 D700 外帶再配一個閃光燈(室內 夜晚取證用)
攝像機的話就看佳能 索尼 松下的吧 分快閃記憶體DV和硬碟DV 根據你描述的使用環境還是買硬碟DV吧 錄像時間比較長 而且錄像數據比較安全 不會像快閃記憶體DV可能會有丟失文件的情況 但是比快閃記憶體DV費電 可以多買一塊電池備用 最好買帶夜視功能的(辦案需要麼)
❽ 執法部門應該用什麼相機拍照取證
執法部門都應該有相應的數碼相機來進行拍照取證,也可以用數碼智能手機來進行拍照取證
❾ 掃黑風暴中第一集薛梅拿出來的相機是證據嗎
掃黑風暴第一集中,薛梅拿出來的相機很有可能會成為證據,如果是高明遠不想要的話,那麼相機應該隨著薛梅一起被殺手老寧給埋掉了。老寧准備告訴高明遠薛梅的埋屍地點的時候,高明遠打斷了,自己並不想知道。但是卻讓老寧拿回了證據,由此可見,高明遠沒有打算消滅掉證據,很可能是被雪藏了。因此這個證據有可能會被麥佳發現,然後得知父母死亡的真相。

三、相機可能會成為證據。
麥佳的身份,只有老寧,高明遠和鄭毅紅,老寧已經死了,高明遠和鄭毅紅應該是不會告訴麥佳真相的,所以麥佳只能從視頻中發現自己父母死亡的真相,所以我覺得這段視頻很有可能會成為麥佳指控高明遠的證據。從官方公布出來的細節中,我們也能推測中,麥佳以後變得強大起來了,所以很有可能會指控高明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