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香港買台價值5400元人民幣(約6200港幣)的單反相機帶回大陸,過關請問要交多少稅
5000的相機一般過機也沒事,普遍不查相機。只不過你不要把相機包裝盒一起帶過關,別給人一看就知道是新相機就行,到時候即使大陸海關不查,香港海關有時都要攔下你羅嗦幾句。過關的時候低調點,相機放包,其他說明書、配件分開裝。如果不幸被查到,也就是20%左右的稅。
㈡ 我12月4日去香港 我想帶照相機或攝像機 但聽說今年新定了關稅 所有往內地帶的東西都交關稅
「香港購物都要交稅」的說法是不準確的。
大陸居民出境攜帶的照相機、攝像機,復帶入境時,無須征稅。但出境時須填申報單,返回入境時憑此申報單免予征稅。
大陸居民出境後,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部分,入境時,須交稅。即只征超出部分。但單件不可分割的,按該單件的全部價值征稅。比如一個價值6000元的小提琴,須按全部價值交稅。而如果是6000元的化妝品橡春數,只對超出的1000元部分征稅。
要注意,是在境外獲取的物品的總值5000元,就是說所有物品加在一起計,而不是按物品類別分別計。
此外,有20種商品無論價值多少,一律征稅。具體的20種商品及更詳細的旅客攜帶個人物品征稅規定的解析,可以在網上搜「商務部因『蘋果』公開為民請命梁首」這篇報道。
交稅時,是根據行郵稅稅率表和完稅價格表來計算。大部分物品是規定一個固定的完稅價格,而不論實際購買的價格是多少。比如手提電腦,不論你是用8000元買的,還是3000元買的,都是按5000元的固定完稅價格征稅,稅率20%。除非實際森侍價值與固定價格相差3倍或3倍以上。
㈢ 在香港買一台單反回來要扣關稅嗎
1、相機屬於20種不予免稅的商品,也就是說沒有5000元的免稅額,所以是按全價徵收稅款。
見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65號: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櫃)、洗衣機、照相機、復印機、程式控制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數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傢具、燈具和餐料。數碼相機、數碼復印機、IC卡讀入器、閃爍存儲器、移動硬碟和網路攝像頭等產品也納入應屬於上述商品范圍。
2、關於完稅價格,如果你是數碼單反,即使你是6000元購買的,海關也只按5000元計算,稅率是20%,數碼單反收1000元的稅,這個見海關總署2007年25號公告。
3、以上說的是正常情況,是在你主動申報或者被發現的情況下,如果機器沒有被發現就不會收稅,或者被發現了,但遇到了一個好說話的關員,也不會被征稅。
㈣ 從香港買數碼相機帶回得繳納多少錢的稅
不用繳稅,因為海關一般不查的,除非你帶很多,當然官方規定超過5000數碼產品要繳納15%的稅,不過完全不用擔心,實在不行把相機單獨放說是自己用的即可,因為DC根本不用報關,只有單反需要報關,但沒人會管的,完全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