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要先向哪個部門申請
摘要 需要是傳統文化的表現形式;向行政區域文化行政部門申報,流程需要提交申報的材料等待篩選,具體如下:
② 申請非遺在哪個部門申請
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可根據逐級申報的原則,向單位或居住地所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提出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申請。
申報條件:
(一)具有突出貢獻的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
(二)具有展現廣大人民群眾文化創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體中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
(四)具有鮮明特色,在當地有較大影響。
申報者須提交以下資料:
(一)申請報告:對申報項目名稱、申報者、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
(二)項目申報書:對申報項目的歷史、現狀、價值和瀕危狀況等進行說明;
(三)保護計劃:對未來十年的保護目標、措施、步驟和管理機制等進行說明;
(四)其他有助於說明申報項目的必要材料。
申報流程:
(一)各街道根據申報單位和申報人的意願,對具備條件的申報項目進行篩選,提出推薦名單,經街道辦事處同意後報送區文化新聞出版局。
(二)區文化新聞出版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經評審通過後對各街道所申報的項目進行公示。
(三)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項目進行匯總、篩選,經同級人民政府核定後,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中央直屬單位可直接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
③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怎麼申請
1、滿足申請非遺傳承人的要求,文化要求具有傳承價值,且個人能完整地掌握非遺項目的傳統知識或特殊技能,項目需滿足至少100年傳承歷史,項目具有較大影響等條件。2、按辦理流程進行申請,需要提供申遺項目的視頻、照片、資料及文獻,提供完整系統的傳承計劃和目標,提供有效的擔保單位,尋求一位行業專家推薦。3、提交的審核需要經過非遺中心審批和認定,從國家級到市縣級各級評判標准不同,最終得到的政府補貼每年的份額也不相同。4、如果個人在辦理過程中有任何疑問,也可以尋求相關辦理機構的協助,幫助快速申遺,幫助完善資料和處理流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第二條本法所稱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三)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四)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五)傳統體育和游藝;(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④ 非物質文化遺產申請流程是什麼怎麼申請
一、 申報條件
(一)具有突出貢獻的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
(二)具有展現我縣廣大人民群眾文化創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體中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
(四)具有鮮明特色,在當地有較大影響。
二、申報材料
(一)申報報告:各鄉鎮文化站向縣(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提出申報縣(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名單,並對申報項目名稱、保護單位、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
(二)項目申報書:包括項目簡介、基本信息、項目說明、項目論證、項目管理、保護計劃。
(三)輔助資料:包括錄音、錄像資料、代表性圖片、證明材料、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各街道辦事處同意申報的函件。
(五)申報材料要求:
1、項目申報書內容充實、表達准確,項目簡介簡明扼要、重點突出;
2、錄像片要將項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徵與價值、最關鍵的內容與環節介紹清楚,並達到技術要求;
3、項目申報書和項目簡介一律以A4紙印製,一式5份;電子文本(Word格式)光碟2份。所有申報材料及輔助資料將全部歸檔,不再退還。
三、申報程序
(一)各鄉鎮根據申報單位和申報人的意願,對具備條件的申報項目進行篩選,提出推薦名單,經鄉鎮政府同意後報送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經評審通過後對各街道所申報的項目進行公示。
(4)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何申請擴展閱讀:
第一條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規范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申報和評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二條「國家保護名勝古跡、珍貴文物和其他重要歷史文化遺產」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非物質文化遺產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
第三條非物質文化遺產可分為兩類:
(1)傳統的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等;
(2)文化空間,即定期舉行傳統文化活動或集中展現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場所,兼具空間性和時間性。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包括:
(一)口頭傳統,包括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
(二)傳統表演藝術;
(三)民俗活動、禮儀、節慶;
(四)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
(五)傳統手工藝技能;
(六)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第四條建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目的是:
(一)推動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與傳承;
(二)加強中華民族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認同,提高對中華文化整體性和歷史連續性的認識;
(三)尊重和彰顯有關社區、群體及個人對中華文化的貢獻,展示中國人文傳統的豐富性;
(四)鼓勵公民、企事業單位、文化教育科研機構、其他社會組織積極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
(五)履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增進國際社會對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促進國際間的文化交流與合作,為人類文化的多樣性及其可持續發展作出中華民族應有的貢獻。
⑤ 如何申請非物質文化傳承人
根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的規定,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程序是:申報者向所在行政區域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由文化行政部門逐級上報--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匯總、篩選,經同級人民政府核定後,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申報(中央直屬單位可直接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
--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核後將合格的申報材料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評審後提出推薦項目,提交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通過媒體將推薦項目進行30天的社會公示--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和公示結果,擬訂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名單,
經部際聯席會議審核同意後,
上報國務院批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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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非物質文化遺產流程是什麼?怎麼申請?
法律網路案例關注2019-12-13 15:15
佛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佛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根據國家、省、市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精神,在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領導下,推動全市的「非遺」保護工作
1、負責全市的非遺保護工作
2、統籌、協調各區做好普查、建立名錄和申報工作
按照國家級和省級評審原則與標准,該市經過深入普查、規范申報,現共有非物質文化遺產13項國家級名錄,23項省級名錄,47項市級名錄;國家級傳承人8人(已去世1人),省級傳承人21位,市級傳承人61位。
3、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培訓、交流活動,積極打造文化特色品牌,推進傳承、利用和發展
4、注重宣傳普及工作,在全市營造良好的保護氛圍,拍攝專題片、舉辦展覽和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 。現建有《佛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展覽廳》
1、研究、普查調研、文本撰寫工作人員。
2、聯絡、協調、采訪、文字記錄、攝影記錄、錄音、錄像以及所有材料的檔案工作人員。
3、電子製作,包括錄像申報專題片製作、圖片掃描、文字輸入、復印等各種輔助材料製作的工作人員。
1、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規劃和工作規范,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認定、申報、保護和交流傳播工作,負責與國家、省、區各級保護工作機構的溝通、協調工作;
2、完成普查和每兩年一次的申報省級、國家級工作,建立市、區、鎮(街)各級保護名錄;
3、收集、整理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各類資料,建立包括文字、錄像、錄音、照片等方面的資料檔案和資料庫;
4、負責對全市保護工作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逐步建立一支參與保護工作的專業隊伍;
5、成立各類民間藝術培訓基地,加強瀕危、重點項目的指導、協調;
6、策劃舉辦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活動;
7、完成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系列叢書的編撰和出版工作;
8、做好宣傳發動,增強全社會的保護意識,推動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利用和發展。
非物質文化遺產申請流程是什麼?怎麼申請?
根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的規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程序是:申報者向所在行政區域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文化行政部門逐級上報--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匯總、篩選,經同級人民政府核定後,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申報(中央直屬單位可直接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核後將合格的申報材料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評審後提出推薦項目,提交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通過媒體將推薦項目進行30天的社會公示--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和公示結果,擬訂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名單,經部際聯席會議審核同意後,上報國務院批准、公布。(一)申報條件已列入街道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並符合下列標准:1、具有一定的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2、具有展現中華民族文化創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3、具有在一定群體中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4、具有鮮明特色,在街道內有較大影響。(二)申報材料申報材料應包括:1、 申報報告:街道級文化行政部門向區文體局提出本街道申報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名單,並對申報項目名稱、保護單位、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同時附街道辦事處意見。2、 項目申報書:包括項目簡介、基本信息、項目說明、項目論證、項目管理、保護計劃、街道級文化行政部門審核意見。3、 輔助資料:包括錄音、錄像資料、代表性圖片、證明材料、授權書,以及其他有關資料。4、街道辦事處同意申報的函件。5、已正式公布街道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文件。(三)申報程序1、街道級文化行政部門根據申報地區或單位的意願,組織專家對具備條件的街道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進行篩選、論證。2、經街道辦事處同意後報送區文體局。(四)工作要求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准備,做好第二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申報工作。2、依靠專家,認真篩選、論證申報項目,確保項目質量,並重點關注下列項目:(1)「中華老字型大小」所涉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2)民族傳統醫葯、飲食、民俗等有關項目;(3)有利於增強海峽兩岸和海外華人文化認同的有關項目。3、明確具體承擔申報項目保護與傳承工作的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4、制定詳實、具體可行的五年保護計劃,有地方配套經費預算。5、申報材料要求:(1)項目申報書內容充實,表達准確,簡介簡明扼要,重點突出。(2)10分鍾錄像片(限DVD)要將項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徵與價值、最關鍵的內容與環節介紹清楚(所有的文字解說均須打上字幕),並達到技術要求。(3)項目申報書和項目簡介一律以仿宋_GB2312四號字體A4紙列印、一式8份;電子文本(word格式)光碟2份。(4)照片統一為R-5格式,並附數碼電子光碟一式二份。所有申報材料及輔助資料將全部歸檔,不再退還,各自自留備份。
⑥ 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根據申報單位的意願,組織專家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中具備條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進行篩選、論證、評審,提出推薦名單,報省級人民政府同意。 中央直屬單位推薦的申報項目,應在徵得申報項目所屬地區同意的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報主管部門同意。 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或中央直屬單位,登陸文化部網站,進入司局子站——非物質文化遺產司,點擊進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申報平台」,將申請報告、省級人民政府或中央直屬單位的主管部門同意申報的文件原件、已正式公布的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文件、申報項目清單上傳至申報平台並組織申報單位網上提交項目申報書、申報錄像片等材料。 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或中央直屬單位登陸上述申報平台對申報單位提交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後,將審核結果網上提交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截止時間為2013年11月30日。 推薦申報期間,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應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某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建議進行認真研究,按照相關程序妥善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將保護、保存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國家扶持民族地區、邊遠地區、貧困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
第七條 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負責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宣傳,提高全社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識。
第九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第十條 對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⑦ 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需要什麼條件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