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護世界文化遺產的幾種方法
1、落實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將文化遺產保護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城鄉規劃。要建立健全文化遺產保護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成立國家文化遺產保護領導小組,定期研究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大問題。統一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文化遺產保護協調機構。
要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定期通報制度、專家咨詢制度以及公眾和輿論監督機制,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要充分發揮有關學術機構、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2、加強執法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法律法規建設,推進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積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立法進程,爭取早日出台。抓緊制定和起草與文物保護法相配套的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
抓緊研究制定保護文化遺產知識產權的有關規定。要嚴格依照保護文化遺產的法律、行政法規辦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作出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各級文物行政部門等行政執法機關有權依法抵制和制止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決定和行為。
嚴厲打擊破壞文化遺產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重點追究因決策失誤、玩忽職守,造成文化遺產破壞、被盜或流失的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充實文化遺產保護執法力量,加大執法力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因執法不力造成文化遺產受到破壞的,要追究有關執法機關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隊伍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重點文化遺產經費投入。抓緊制定和完善有關社會捐贈和贊助的政策措施,調動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機構和專業隊伍建設,大力培養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所需的各類專門人才。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科技的研究、運用和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水平。
4、加大宣傳
營造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認真舉辦「文化遺產日」系列活動,提高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
各級各類文化遺產保護機構要經常舉辦展示、論壇、講座等活動,使公眾更多地了解文化遺產的豐富內涵。教育部門要將優秀文化遺產內容和文化遺產保護知識納入教學計劃,編入教材,組織參觀學習活動,激發青少年熱愛祖國優秀傳統文化的熱情。
各類新聞媒體要通過開設專題、專欄等方式,介紹文化遺產和保護知識,大力宣傳保護文化遺產的先進典型,及時曝光破壞文化遺產的違法行為及事件,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在全社會形成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
與此同時,國務院有關部門也要切實研究解決自然遺產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加強自然遺產保護工作。
(1)如何保護文化遺產和歷史教育擴展閱讀
基本方針
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要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要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
堅持保護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堅持依法和科學保護,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與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總體目標
通過採取有效措施,文化遺產保護得到全面加強。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較完備的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
到2015年,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保護文化遺產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㈡ 怎樣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
(聯合因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大會 第十七屆會議於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通過)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大會於1972年10月17日至11月21日在巴黎舉行的第十七屆會議。注意到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越來越受到破壞的威脅,一方面因年久腐變所致,同時變化中的社會和經濟條件使情況惡化,造成更加難以對付的損害和破壞現象;
考慮到任何文化或自然遺產的壞變或丟失都有使全世界遺產枯竭的有害影響;
考慮到國家一級保護這類遺產的工作往往不很完善,原因在於這項工作需要大量手段而列為保護對象的財產的所在國卻不具備充足的經濟、科學和技術力量;
回顧本組織《組織法》規定,本組織將通過保存和維護世界遺產和建議有關國家訂立必要的國際公約來維護、增進和傳播知識;
考慮到現有關於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國際公約;建議和決議表明,保護不論屬於哪國人民的這類罕見且無法替代的財產,對全世界人民都很重要;
考慮到部分文化或自然遺產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因而需作為全人類世界遺產的一部分加以保護;
考慮到鑒於威脅這類遺產的新危險的規模和嚴重性,整個國際社會有責任通過提供集體性援助采參與保護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文化和自然遺產;這種援助盡管不能代替有關國家採取的行動,但將成為它的有效補充;
考慮到為此有必要通過採用公約形式的新規定,以便為集體保護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文化和自然遺產建立一個根據現代科學方法制定的永久性的有效制度;
在大會第十六屆會議上,曾決定應就此問題制訂一項國際公約。
於1972年11月16日通過本公約。
㈢ 談談我們應如何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問題。
在現在經濟快速發展中國,我們號稱文明古國,但是除了那些死的建築,博物館里的文物,現實在中國人的生活里,哪還有傳統文明的影子,現在保存這些文化鮮活性卻在台灣、日本、韓國、新加坡,不在中國大陸,我們把誠信,節義,禮儀,四書五經看作四舊掃到垃圾堆里,聲稱建立一個新社會,不去想現在這個樣子,造假我們中國無人能敵,能吹牛,見利忘義,我們沒有什麼信仰,精神空虛,彼此不信任,一盤散沙。也難怪會發生亞洲某國和我國「爭奪」端午節一事。這樣的我們算是在擔負起的保護我們自己的歷史文化遺產的責任嗎?
社會在發展,保護與發展之間的就是一對矛盾,經濟發展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能不能協調永遠是個問題。
近幾年來,房地產業興起,國內許多城市開始了對舊城區的改建和更新工作。城市的新陳代謝是必須的,繼承和發展是一對矛盾,保護與發展之間的也是一對矛盾,不要認為大高樓、大馬路、大廣場才是國際化大都市,路面寬、樓房高就一定會帶來無限商機,也不要認為名城保護就是落後、保守、懷舊,應該認識到這是對歷史的尊重。這就需要我們去認真研究,如何調和這些矛盾,然後去做好這些城市的歷史名城保護和舊城改造工作。
建築是了解文化、了解人類文明進程的一把鑰匙。在歐洲,每一個城市本身就是藝術,它的每一座建築物,每一棟房子,每一個廣場,每一座橋,甚至每一段欄桿,每一塊石頭,都是精心設計和修造的。很多古跡100多年或幾百年的時間里一點都沒有改變,為什麼歐洲的歷史文物保存至今那麼完好?這真的讓我們得好好的反思啊。就象最近炒得轟轟烈烈的俄羅斯的「聖彼得堡聯邦大廈」事件,現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已經發出最後通牒了,如果聖彼得方面真的不顧新建築對會整個聖彼得堡的文化和歷史名城的城市建築風格的所造成的影響,就把「聯邦大廈」建起來,那麼他們就會把聖彼得堡從「世界歷史遺產名錄」中刪除,看看西方人對自己的歷史的保護是多麼的苛刻。我們不能從這件事中得出什麼心得嗎?能不能在協調「經濟發展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這個問題上找到一些思路呢?
但是在我們很多地方進行的對舊城區的改建和更新工作信奉的觀念好像都是日新月異、不破不立。城市中的歷史建築想拆就拆,那一天突然想到這個建築的價值時,再蓋個假的。然後告訴人家,我們的城市是有悠久歷史的城市,是有文化底蘊的。似乎是這樣的!但我覺得時間會證明我們現在這樣的舉動會警示我們的後人,我們的歷史文化是很容易被破壞的。後人如何看我們今天的行為?這也是個我們應當思考的問題。
我們在進行舊城改建的時候,所要採取的應當是搶險和補充性質的方法,特別注意維護古建築的原有風格和環境風貌,這是文物保護的重要課題。而不是採取翻新和建休閑旅遊場所為重點性質的改造方法。對古城的旅遊資源的開發,也一定要增強對其的保護(這個是最重要的)。發展旅遊業必須以文物保護為前提。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從旅遊角度上說,文物亦是一種不可再生的旅遊資源,從旅遊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觀點來看,利用文物旅遊資源的前提條件,是做好文物資源的保護。當把這些古城古建築開發成可供遊玩的旅遊資源後,可以利用這些旅遊上的收入對其進行進一步的修繕和保護,同時在這旅遊資源的強大利用下,房地產開發投資商也會望而卻步,不再干預這片土地,自然也就得到很好的保護了。也更增加了其壽命。
以上關於歷史和文化的保護基本都是對我們的物質文化遺產方面的進行分析的。可我們的歷史和文化除了這些物質文化遺產,還包括有更為重要的東西——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既是民族精神的載體,又是民族精神和傳統文化的象徵,是一個民族得以傳承的血脈。「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方面:1、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2、表演藝術;3、社會風俗、禮儀、節慶;4、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5、傳統手工藝。這樣看來,非物質文化遺產基本都是農業社會的產物。我上文中提到的「亞洲某國和我國「爭奪」端午節一事」中的「端午節」就是屬於這一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大的特點是不脫離民族特殊的生活生產方式,是民族個性、民族審美習慣的「活」的顯現。它依託於人本身而存在,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段,並以身口相傳作為文化鏈而得以延續,是「活」的文化及其傳統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過程來說,人就顯得尤為重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本特性,決定了我們的保護是為了發展。沒有保護難以發展;沒有發展弘揚,保護就失去了重要的意義。
我覺的我們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時,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認識、健全保護工作機制、強化宣傳教育,喚起人們的保護意識。然後做好人才培養和傳承的,民間技藝的傳承很多都是家族封閉式遺傳,而民間技藝的學習又是件苦差事,所以,後備力量普遍不足。甚至有的項目只有幾個人懂,一旦這幾個人去世;這一項目就可能永遠消失。我們在加速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人才培養的同時,還要鼓勵更多的青年人學習、整理民間技藝。並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資金投入,還要吸引民間資本的介入,調動全社會參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積極性。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於復興中華民族文化具有重要戰略意義。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非常嚴峻的挑戰,它在與城市化和全球化的進程進行一場艱巨的抗爭。所以有的專家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需「與時間賽跑」。
總之,我國的歷史和文化的保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牽涉到人民生活和生存的方方面面,牽動著當地居民的心路情感體驗。需要我們共同努力,營造一個和諧的氛圍是很重要的。
㈣ 怎麼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歷史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長期形成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傑作,毀之不再生,催之不可成。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讓她們在今天現代化中繼續發光,正是一種現代文明的象徵。保護歷史文化遺產與現代化建設似乎是一對矛盾,但實踐證明兩者完全可以共存共榮,互相促進。-二百年前,歐洲人在產業革命初期也曾大肆破壞古建築古城堡,不過他們很快覺醒,從法律制度和市民意識上著手,嚴加保護。今天,一批批中國人去法國、英國、義大利等國,看到的是古與今、舊與新之間的和諧生輝,古城區的原汁原味,幾乎看不到拆房擴路的"舊城改造",然而那裡照樣遊人如織,環境優美,經濟發達。可是,我們不少人考察回來後只記住高樓大廈,忘記了保護歷史。中國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這些年文物保護成績是顯著的,同時對文物"建設性破壞"的情況也令人吃驚。中國現有21處世界遺產中,浙江還是空白。其實浙江是文物大省,杭州、紹興、定海、塘棲等地的古城區,原先足以與平遙、麗江媲美,甚至更有優勢。她們躲過了自然災害、政治運動,卻倒在現代化建設的誤區中,真是上對不起祖宗,下對不起子孫後代,實在令人遺憾。搶救歷史文化遺產確實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了!最近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了《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從法律上築起了又一道保護的"屏障"。只要我們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歷史文化遺產就會得到很好的保護。
為什麼歷史文化遺產的破壞屢禁不止呢?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處理好如何看待"政績"的問題。客觀上,"父母官"有壓力,總想在任期內改善群眾生活條件和市容市貌。這當然是好事。我們不但不反對,而且要盡力支持,問題是怎樣正確認識並把握"政績"。我認為,建設新城是政績,保護古城、留住中華民族的優秀遺產也是政績,後者做起來更不容易,更需要有遠見。紐約、香港歷史很短,是在海島、沙灘上建成的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倫敦、巴黎、羅馬歷史悠久,精心呵護古城,同樣可以成為著名的國際大都市。周庄、西塘等江南6個古鎮,今天名聲大振,成為旅遊熱點,其實浙江原來條件更好的古鎮有不少,但都被以"破舊"、"落後"等借口一一拆毀掉了。這些古鎮雖然面貌一新,但沒有特色和知名度,也沒有遊人和吸引力。城市化進程中必須注意保護歷史,堅持特色,而百城一面、千街一面正是現代化的一忌。杭州是有2200多年歷史的古城,有層層疊疊的歷史積淀,不能將精華與糟粕一起扔掉,在古城區內不宜採用深圳、上海浦東等新興城市的辦法。仇保興同志到杭州上任不久,就與其他市領導在記者來信中批示緊急保護河坊街及其附近地區,保古城建新區,進而將西湖申報世界遺產提上議程,邀請國內外專家獻計獻策,這適合時代潮流,符合民心,我看這就是一大政績。
對外開放使我們意識到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和艱巨性,然而,我們不少人在觀念、行為上仍處於一種蒙昧或自然滿足的狀態中。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和西湖申報世界遺產,是杭州在21世紀進一步對外開放,成為國際性的風景旅遊城市的關鍵性步驟。因此,從現在起,有關的各項工作就應當按世界遺產的標准來衡量,與世界接軌。踏踏實實,一步一步努力,再大的困難也會變小,再小的希望也會增大,直至成功。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利在當代,功在千秋。
http://www.zjol.com.cn/node2/node2352/node2354/node15917/userobject12ai146874.html
http://www.china.org.cn/chinese/TR-c/17392.htm
http://www.xkdesign.net/bbs/dispbbs.asp?boardid=24&id=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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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如何保護文化遺產和如何進行歷史教育的建議
歐洲人文化保護意識高,要不為何人家藝術水平高呢?一個國家,來確定他的價值,不光要看礦藏,自然景區,還要看這個國家的文化考察價值,比如我們中國,文化挖掘就很多,一個古墓穴,都要挖掘展示,名寺古剎,都有參觀價值,當然要保護拉
㈥ 如何保護古代文化遺產
1繼承和發揚光大
2申請一套合理的保護制度體系
3向全民灌輸古代文化遺產的重要性,號召全民做起,人人做起
㈦ 如何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歷史遺產是一種保護性而非開發性的資源應通過制定發展規劃處理好發展和保護的關系。
保護也不是說一點都不能動、保護下來不用,保護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發揮它的作用。各地的歷史文化和自然遺產都成為豐富的旅遊資源,給當地帶來了良好的經濟效益。但歷史遺產是一種保護性的資源,而非開發性的資源,保護是第一位的。要合理利用,利用得不好不僅會影響保護,甚至造成破壞,要防止「殺雞取卵」式的利用。 對歷史遺產的利用要考慮長遠利益,過度開發將導致滅頂之災。
㈧ 如何保護文化遺產和如何進行歷史教育請你提出建議。
如何保護文化遺產
最好的辦法是加法制及執行力度,對於破壞和侵佔文物及文化遺產,以及工作不利者,尤其是政府不作為,要嚴懲。美國選總統可以扎椰子,那是他們民族的傳統法律,我們這樣一個古老國家,為什麼不能啟用株連九族極刑類的傳統刑罰。當然,這里的九族不是指無辜者,只要相關,都要重懲。
拆古跡,真壞文物的領導,上下細查,秋後也要算帳,當殺必殺。可以採用網上投票方式。連超級女聲這樣混蛋的事情都能以投票定義中國歌唱藝術(當然是毀滅),為什麼正當的不能?!所以,加大法制力度,重視宣傳教育,政府官員收藏視為貪污(因為,許多領導不敢收錢,改收文物),相關文物的工作人員家中有文物也同樣處理。
如何進行歷史教育
實地觀察體驗了解
讓他們親身感受一下文化遺址的重要
明確一點那就是歷史文化遺產對於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有多麼重要。欲亡其國先亡其史,可見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性,他可以加強人的民族自豪感,也可以以史為鑒加強人的民族緊迫感。我國有五千年的歷史文化遺產這是我們值得驕傲的,是每一個中華兒女的驕傲。但是我們也有百年的屈辱史,為此我們的祖輩付出了血的代價,我們每一個中華兒女都應該記住那血的教訓----落後就要挨打,他時刻鞭策著每個中華兒女的心田,讓我們更努力的去奮斗,不讓那屈辱的歷史重演。
㈨ 保護文物和歷史文化遺產該怎麼辦
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措施:
1,要建立和完善保護文化遺產的法律體系;
2,各級政府要把保護人類文化遺產同環境保護、生態保護、經濟發展的整體規劃結合起來,根據各自歷史和自然環境的實際狀況,對每一處文化遺產都要制定出相應的保護措施,規范保護程序,建立和健全保護機構,落實保護責任制,促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健康有序地進行;
3,各級政府要加大對保護文化遺產的資金投人;
4,要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
5,是要切實加強無形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