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南陽宛城區拆遷范圍
法律分析:1.2021高新區拆遷村
前不久,南陽市原西環路拆遷工作迎來最新進展,高新區許庄社區區域房屋徵收指揮部發布公告,決定限期對許庄社區原西環路紅線內的建築物開始徵收。
2.2021卧龍區拆遷村
光武路(車站路至工業路段)道路規劃范和劉庄瓦房庄城中村項目遺留房屋,所有建築物,構知物屋附屬物。
3.2021鄧州拆遷村
根據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土地徵收啟動公告〔2021〕第4號通知,擬徵收部分土地,涉及都司鎮都司社區、林扒鎮林扒社區、十林鎮十西社區、汲灘鎮汲灘社區、穰東鎮穰西社區、杏山旅遊管理區張崗村、腰店鎮黑龍村、張村鎮張北社區、高集鎮高集村、白牛鎮邵營村、張樓鄉小丁村、裴營鄉大丁村、湍河街道辦事處槐樹社區、丁屯社區、許庄社區、老李庄社區集體土地。
4.2021宛城區拆遷村
東至百里奚路,西至規劃新野路,南至麒麟社區區間道,北至建設西路。
5.2021向崗區拆遷村
東至十二里河,南鄰焦枝鐵路線,西至新312國道,北至新中州路。
6.2021鼎盛社區拆遷村
示範區商務中心區CBD區域(原引鳳庄部分區域),計劃徵收總戶數為200戶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貳』 南陽拆遷范圍
法律分析:徵收拆遷范圍是麒麟社區區間道以北、光武路以南、百里奚路以西、規劃新野東路等地。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叄』 南陽新區三期拆遷范圍
許庄社區原西環路紅線內的建築物開始徵收。
拆遷補償方式有貨幣補償還有產權交易,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但是因為建設項目工程性質和被拆遷人的不同,房屋拆遷不得適用不同的拆遷制標准。若被拆遷人選擇房屋貨幣補償補償金額,按照房地產市場的估價進行確定。
『肆』 2023年南陽市高新區拆遷范圍
許庄社區。
南陽市原西環路拆遷工作迎來最新進展,高新區許庄社區區域房屋徵收指揮部發布公告,決定限期對許庄社區原西環路紅線內的建築物開始徵收。
主要有貨幣補償和產權交易,除國家規定的以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因建設項目,工程性質和被拆遷人的不同,房屋拆遷不得適用不同的補償安置標准。
『伍』 南陽市拆遷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拆遷補償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縣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論。國家規定的拆遷補償標准如下: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陸』 南陽卧龍崗規劃,會不會拆遷啊
有一部分會拆遷的,具體請參看下面的規劃
南陽市卧龍崗文化旅遊產業集聚區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三、核心區范圍
核心區位於南陽市中心城區西南部,東至車站南路,西至北京路,北至武侯路,南至唐灣路,總用地面積約176.46公頃。核心區現狀用地情況見附表1《用地現狀匯總表》。
四、功能定位和規模
1)功能定位
核心區定位為三國文化體系的核心節點之一、是集中體現卧龍孔明智慧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南陽城市以文化展示與體驗為龍頭、融文化創意、文化會展、文化娛樂、文化觀光與度假於一體的具有高度文化內涵的新型文化旅遊目的地與服務基地。
2)人口規模
規劃核心區居民人口容量為1.0萬人,服務人口0.8萬人。外來遊客預計容量600萬人/年。
3)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與建設容量
核心區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為176.13公頃。總建築面積控制在185萬平方米以內(包括現狀保留建築)。
六、土地使用規劃
1)綠地與廣場用地(G)規劃
規劃綠地與廣場用地面積為41.50公頃,占核心區建設用地的23.56%。
規劃公園綠地39.54公頃,包括生態修復的卧龍崗生態公園、1個區級公園、4個社區公園和帶狀綠地。
規劃防護綠地0.14公頃,為基礎設施提供安全防護。
規劃廣場用地1.82公頃,共三處,用於安排以遊憩、紀念、集會等功能為主的城市公共活動場地。
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A)規劃
規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面積為32.69公頃,占核心區建設用地的18.56%。
規劃圖書展覽用地6.17公頃,保留漢畫街西側的漢畫館,於卧龍路北側、關張路東側地塊建設文化館,集中展示卧龍文化。
規劃文化活動用地0.73公頃,位於武侯祠東入口,作為旅遊服務管理中心。
規劃醫院用地7.30公頃,為保留的八六七醫院等。
規劃文物古跡用地18.49公頃,為文物保護單位武侯祠及十三烈士墓的本體范圍。
3)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規劃
規劃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面積為32.71公頃,占核心區建設用地的18.57%。包括文化創意、文化休閑、和配套的旅遊中心、餐飲及零售商業用地等。
規劃藝術傳媒用地14.14公頃,主要布置文化創意園區。
規劃配套零售商業用地16.71公頃,餐飲用地1.86公頃,為核心區配套設置文化休閑、餐飲服務、文化主題商業街區、書畫一條街等項目。
4)居住用地(R)規劃
規劃居住用地總面積為33.46公頃,占核心區建設用地的19.00%,主要為保留及改造小區,為文化旅遊產業配套,位於卧龍路兩側的外圈層地塊。
規劃二類居住用地26.61公頃,商住混合用地6.85公頃。
居住小區共三個,共容納居住人口1.0萬人。
核心區設置幼兒園1處,位於卧龍路南側居住地塊內。
5)道路與交通用地(S)規劃
規劃道路交通用地面積35.43公頃,占核心區建設用地的20.12%。
道路用地面積為33.60公頃,為主幹道、次幹道、支路等城市道路。
社會停車場庫用地面積為1.83公頃,用於布置獨立地段的公共停車場喝停車庫,主要位於漢畫館及重要商業設施的主入口處。
6)公用設施用地(U)規劃
規劃公用設施用地面積0.34公頃,占核心區建設用地的0.19%。
7)非城市建設用地規劃
核心區保留特殊用地0.34公頃,為現狀部隊,用地未計入城市建設用地。
『柒』 南陽市四改一拆范圍
法律分析:1.2021高新區拆遷村前不久,南陽市原西環路拆遷工作迎來最新進展,高新區許庄社區區域房屋徵收指揮部發布公告,決定限期對許庄社區原西環路紅線內的建築物開始徵收。2.2021卧龍區拆遷村光武路(車站路至工業路段)道路規劃范和劉庄瓦房庄城中村項目遺留房屋,所有建築物,構知物屋附屬物。3.2021鄧州拆遷村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捌』 2022年南陽市下半年拆遷項目是什麼
法律分析:南陽市城市建設(宛城區)項目。為實施公共利益,落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擬徵收土地位於規劃新東路以東、醫聖祠路以北和光武路以南、孔明路以西區域(以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以實際為准)。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河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20〕16號)進行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按照《南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國家建設徵收土地地上青苗和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宛政〔2018〕14號)據實補償,社保標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1〕49號)進行補償。如徵收土地時補償標准調整,按最新標准執行。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第十八條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