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商品的特點
文化商品是指文化產品消費者在交換過程中所得到的文化精神產品的文化娛樂服務的總和。文化商品具有雙重屬性 ,同時又具有其特殊性。文化商品的雙重屬性表現在它具有商品屬性和社會意識形態性 ,文化商品的三個特殊性是指文化商品消費的永恆性、文化商品的復雜性和創新性。文化商品作為一種特殊商品進入文化市場必然要同時發揮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文化必然要表現經濟化趨勢
2. 什麼是文化產品應包含那幾個層次,各自是什麼系
文化產品的含義 :廣義的文化產品是指人類創造的一切提供給社會的可見產品,既包括物質產品,也包括精神產品;狹義的文化產品專指精神產品, 純粹實用的生產工具、生活器具、能源資材等,一般不稱為文化產品。
文化的要素主要包括:精神要素、語言和符號、規范體系、社會關系、物質產品。
①精神要素
即精神文化。它主要指哲學和其他具體科學、宗教、藝術、倫理道德以及價值觀念等,其中尤以價值觀念最為重要,是精神文化的核心。精神文化是文化要素中最有活力的部分,是人類創造活動的動力。沒有精神文化,人類便無法與動物相區別。價值觀念是一個社會的成員評價行為和事物以及從各種可能的目標中選擇合意目標的標准。這個標准存在於人的內心,並通過態度和行為表現出來。它決定人們贊賞什麼,追求什麼,選擇什麼樣的生活目標和生活方式。同時價值觀念還體現在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和非物質產品之中。產品的種類、用途和式樣,無不反映著創造者的價值觀念。
②語言和符號
兩者具有相同的性質即表意性,在人類的交往活動中,二者都起著溝通的作用。語言和符號還是文化積淀和貯存的手段。人類只有藉助語言和符號才能溝通,只有溝通和互動才能創造文化。而文化的各個方面也只有通過語言和符號才能反映和傳授。能夠使用語言和符號從事生產和,創造出豐富多彩的文化,是人類特有的屬性。
③規范體系
規范是人們行為的准則,有約定俗成的如風俗等,也有明文規定的如法律條文、群體組織的規章制度等。各種規范之間互相聯系,互相滲透,互為補充,共同調整著人們的各種。規范規定了人們活動的方向、方法和式樣,規定語言和符號使用的對象和方法。規范是人類為了滿足需要而設立或自然形成的,是價值觀念的具體化。規范體系具有外顯性,了解一個社會或群體的文化,往往是先從認識規范開始的。
④社會關系
文化建設具有不同於經濟建設的特殊要求,文化產品具有不同於物質產品的特殊屬性。文化生產的目的是「在全社會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培育四有新人、提高全民素質。
3. 文化產品有哪些啊
文化產品是傳遞思想、符號和生活方式的消費品,包括書籍、雜志、多媒體產品、軟體、錄音帶、電影、錄像帶、視聽節目、手工藝品和服裝設計。
廣義的文化產品是指人類創造的一切提供給社會的可見產品,既包括物質產品,也包括精神產品;狹義的文化產品專指精神產品, 純粹實用的生產工具、生活器具、能源資材等,一般不稱為文化產品。文化是文科學研究的基本問題之一。廣義的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的總和。狹義的文化專指語言、文學、藝術及一切意識形態在內的精神產品。
文化的一般特徵
主要有:
1、文化是由人類進化過程中衍生出來或創造出來的。
2、文化是後天習得的。
3、文化是共有的。
4、文化是一個連續不斷的動態過程。
5、文化具有民族性和特定的階級性。
6、文化是社會實踐的產物。
4. 什麼是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文化產業基本上可以劃分為三類:
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
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的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
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文化旅遊等)。
(4)文化產品是什麼意思啊擴展閱讀:
范圍
根據以上定義,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范圍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5. 文化產業是什麼
文化產業」是阿多諾和霍克海默在《啟蒙辯證法》( 1947 年)一書中率先使用的概念。他們特別強調:「文化產業必須和大眾文化嚴格區分開來。文化產業把舊的面熟悉的東西熔鑄成一種新的特質。在其各個分支中,那些適合大眾消費的產品,那些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消費特性的產品,或多或少地是按計劃生產的。某些分支具有相同的結構,或者至少說是彼此互通,它們被置於一個幾乎沒有差別的系統之中。正是通過技術手段以及經濟的和管理的集中化,這一切才有可能實現」。應該說,文化產業的大規模發展使審美的商品屬性昭然若揭,並使審美生產與消費呈現出規模化的效應。[1]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再次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6. 什麼是公共文化產品
公共文化產品是以基本文化生活權利為目的、向公民提供的文化產品。
以政府部門為主的公共部門提供的、以保障公民的用來滿足人的公共文化需求的產品和服務就叫做公共文化產品。
公共文化產品提供方式大致有四種:一是由政府提供,二是由社會組織提供,三是由企業提供,四是由政府部門、社會組織、企業共同提供。
7. 什麼叫中國文化產品
通俗講:就是以創意為核心,科技為載體,工業化生產標准,滿足人類精神需要的產業,就是文化產業。
具體來說: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8. 文化產品有哪些
文化產品有旗袍、剪紙、中國結、紫砂壺、青花瓷等。文化產品,廣義的文化產品是指人類創造的一切提供給社會的可見產品,既包括物質產品,也包括精神產品;狹義的文化產品專指精神產品,純粹實用的生產工具、生活器具、能源資材等,一般不稱為文化產品。文化是文科學研究的基本問題之一。廣義的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的總和。狹義的文化專指語言、文學、藝術及一切意識形態在內的精神產品。
詞源:
「文化」一詞在西方來源於拉丁文cultura,原義是指農耕及對植物的培育。自15世紀以後,逐漸引申使用,把對人的品德和能力的培養也稱之為文化。在中國的古籍中,「文」既指文字、文章、文采,又指禮樂制度、法律條文等。「化」是「教化」、「教行」的意思。從社會治理的角度而言,「文化」是指以禮樂制度教化百姓。漢代劉向在《說苑》中說:「凡武之興,謂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後加誅」。此處「文化」一詞與「武功」相對,含教化之意。南齊王融在《曲水詩序》中說:「設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遠」。其「文化」一詞也為文治教化之意。文化一詞的中西兩個來源,殊途同歸,今人都用來指稱人類社會的精神現象,抑或泛指人類所創造的一切物質產品和非物質產品的總和。歷史學、人類學和社會學通常在廣義上使用文化概念。
9. 文化產品與文化商品的聯系與區別是什麼
文化產品是可見的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文化商品是用於交換的文化勞動產品或文化勞動服務
10. 什麼是視聽文化產品
文化產品就是指看的見卻摸不到的,通常是指比如報章、雜志、小說,音樂、電影等之類的。視聽文化產品是指影像、電視、電影、DVD、音像、廣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