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傳統文化尤其是孝道,婦道真的那麼重要嗎
甄鵬:孝道可以休矣
三綱中的「君為臣綱」、「夫為妻綱」破除得差不多了,留下一個最頑固的「父為子綱」。「哀哀父母,生我劬勞。」人們普遍認為:父母對子女有投入,所以需要子女回報。這幾乎成了討論親子關系的起點,也構成了孝道淵源的基礎。
隨著現代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人們已逐漸不需要子女來養老。既然生養孩子要付出大量的投資,那人為什麼還要生孩子?顯然,投入和回報的社會規律無法解釋,只能從人的生物屬性上尋找原因。人生養孩子首先是繁衍後代、將自己的基因遺傳下去的需要。孔融老早就提出「父母於子無恩論」。生養孩子完全是為了自己,多苦多累都是應該的。那麼孝道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養兒防老」,在古代社會,主要依靠家庭來養老。父母養育子女,子女反過來贍養父母。即便在現代社會,這也是法律上的明文規定。自古至今,恐怕沒有人對親子之間的互養義務提出異議。可惜,這不是孝道的全部內容。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不辱,其下能養。」尊親也不是大問題,難就難在孔子說,孝即「無違」。春秋時衛國有個公子叫急子,父親要殺他,他束手就戮,說:「為人子者,以從命為孝。棄父之命,即為逆子。」(《東周列國志》第12回)
「父慈子孝」的話都是幌子,「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子女只能無條件地服從父母。孟子說了,「父母之不我愛,於我何哉?」有人以現代科學術語解讀孝道,說什麼孝倫理是社會契約;子女老了也會變成父母,所以親子兩代人是平等的當事人。法律上的當事人都是確定而具體的人,沒聽說當事人可以變來變去。這種轉變理論非常危險。多年的媳婦熬成婆,出於補償心理會變本加厲地對待後來者,造成了一代代的家庭悲劇。
人們常說,父母之愛是最無私的。這話要辯證地看。對子女而言,父母之愛確實無私;對社會整體而言,父母之愛最自私,因為父母只愛特定而狹隘的對象——其子女。父母對子女的關愛出於一種動物本能,目的是讓自己的基因有更多的存續機會。當一個父親發現其子女非其親生時,會非常惱怒並會危及整個家庭。「自私的基因」理論很好地解釋了此現象。當然,有的父母對非親生子女也很好,其原因很可能是把「非親生子女」當作「親生子女」的「替代」。
人們常說,「不養兒不知父母恩」。我有了孩子後,很累很辛苦。但我絲毫沒有覺得自己對孩子有什麼恩典,反而感謝女兒帶給我無窮的歡樂。要求回報的愛不是真正的愛。孩子無法選擇是否出生和何時出生,也無法選擇父母。剛出生的孩子是一片空白,父母完全主導了未來的親子關系。感情是雙向和自願的。如果父母對孩子好,孩子怎會對父母不好?如果父母對孩子不好,孩子怎會真心對父母好?孩子剛記事的幾年是建立親子關系最重要的階段,一旦錯過了後期難以彌補。奉勸所有的父母,無論多忙也一定要親自帶孩子。
「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為先。」「孝」真的有這么重要嗎?社會認定的惡人可能很愛父母,例如春秋時的宋國大將南宮長萬。他殺了國君,推著車載著自己80多歲的老母一塊逃亡。社會認定的好人可能不愛父母,例如美國偉大的開國總統華盛頓就不喜歡他的母親。親子關系只是一個人社會關系中的一部分。儒家顯然誇大了親子關系的重要性,「以孝治天下」沒有任何依據。
孔子說:「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儒家和統治者推崇孝道,是為了培養忠臣。所謂「立身」也是做給父母看的。「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連自己的身體都不能做主,何談人的獨立性?一個人,在家給父母當奴才,在單位給上級當奴才,在朝廷給皇帝當奴才。這是一脈相承的。孝文化就是奴才文化。「二十四孝」中的「埋兒奉母」違背基本人倫,「嘗糞憂心」令人作嘔,「卧冰求鯉」則荒誕不經……
許多人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還美其名曰是「為了孩子」。法大的楊帆教授就說:「我爹是愛我才打。」楊帆新浪博客2009年11月8日)當然楊教授是在打比方,說的不是他親爹。問題是,你是受虐狂,不記恨你爹打你,你的兄弟姐妹接受嗎?再說了,你爹不光打你,還打別人家的孩子,他們接受嗎?
「普通中國人通常只關心他們的家庭和親屬,中國的文化是建立在家族血緣關繫上而不是建立在一個理性的社會基礎之上。中國人只在乎他們直系親屬的福址,對與自己毫不相關的人所遭受的苦難則視而不見。毫無疑問,這種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道德觀勢必導致自私、冷酷。這種自私和冷酷已經成為阻礙中國社會向前發展的最關鍵因素。」這段文字來自網路,雖然是假的美國蘭德公司報告,卻入木三分。
對於中國式的家庭溫情,龍應台說:「我更不忍心聽人宣揚五代同堂的美德。在那個和諧的表面之下,有多少半夜的嘆息、破碎的夢想、解體的個人意志,一切都為了一個抽象的理想、一個原本造福個人而往往犧牲個人的制度。」(《難局》)
孝道可以休矣!我曾指出,中國傳統文化的最大弊端就是缺乏平等性。孝道是單方面的,意味著不平等。廢除孝道,提倡大愛。愛有很多種,其中就包括親子之間的愛。為什麼現在經常說,要和孩子做朋友?因為朋友之間的關系最平等。廢除孝道,決非不讓子女盡義務,而是讓親子關系回歸自然。
「婦道」已經不提了,孝道還有必要存在嗎?
(來源:《山東大學報》)
再論《十道》之婦道
在中國傳統文化里,「婦道」,就是為婦之道,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做女人的道理。
婦道的理論基礎,是天道觀的陰陽說。《黃帝內經》提出:「男陽女陰」,從根本上確立了男女的區別。在傳統的「五倫」當中,又進一步提出「君臣有義,父子有情,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其中「夫婦有別」是「男陽女陰」觀點的現實應用。
「男陽女陰」和「夫婦有別」,決定了在家庭當中的夫婦的分工,叫做「男主外,女主內」。
大約在距今5000年前,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採集業發展為種植業。採集業便於發揮婦女的優勢。種植業則更需男子大顯身手。男子成為種植業的主力,成了家庭財富的主要創造者,父系家庭便應運而生,「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成員的分工由此開始。
所謂「男主外」,是說男子在家庭中主要承擔以下任務:一是為家庭創造財富,增加家庭的經濟收入,壯大家庭經濟實力。無論是務農、做工或經商,唱主角的都是男子。二是為家庭增光添彩,提高家庭的社會地位。凡有條件的男子,無不經歷「十年寒窗苦」的刻苦讀書生涯,為的是考取功名,光宗耀祖。三是保衛家庭安全。不僅要防匪、防盜、防火、防各種災害,而且還要周旋於社會各界,或者攀高結貴,或者樂善好施,為家庭的安全創造良好的政治環境、社會環境。
所謂「女主內」,是說女子在家庭中主要承擔以下任務:一是料理家務。堅持勤儉持家,精打細算,量入為出。二是支持丈夫建功立業,做丈夫的堅強後盾。三是孝敬長輩,特別是公婆。四是撫養教育子女。五是處理好與平輩的關系。如叔嫂關系、姑嫂關系、妯娌關系等。六是處理與街坊鄰居的關系。
這樣的分工,是由農耕社會的生力水平決定的,從總體上說,考慮到了男女的不同特點,有利於發揮夫婦雙方各自的優勢。
這樣的分工,決定了丈夫在家庭中的主導地位,妻子則處於從屬的位置。叫做「丈夫帶著妻子走,妻子托著丈夫升」。
這樣的分工,對男子的要求是很高的,對女子的要求可以說更高更嚴更苛刻。對女子的這種要求概括起來就是「三從四德」。
「三從」,即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四德」,即婦德、婦容、婦言、婦功。「婦德」,即婦女德行。要求恪守婦道,從一而終,品德端正,不招惹是非。
「婦容」,即婦女的容貌。要求端莊整潔,穩重大方,舉止有度,彬彬有禮。
「婦言」,即婦女的言語。要求說話看對象,看場合,言之有理、有禮、有度。
「婦功」,即婦女的技能、本領、能力。要求長於相夫教子,精通家務勞動,善於家務管理。
綜上所述,中國傳統文化「婦道觀」的思想內涵主要包括:
第一,「男陽女陰」和「夫婦有別」是「婦道觀」的理論基礎;
第二,相夫、教子、持家,是家庭主婦的主要職責;
第三,「三從四德」是對婦女們提出的嚴格要求和行為規范。
傳統文化「婦道觀」對婦女的這些要求,有利於封建家庭的穩定、社會的穩定,但嚴重束縛了婦女個性的發展,阻礙了婦女走向社會這個大舞台,影響了婦女對社會歷史的更大貢獻。「三從四德」在實踐過程中的極端化、教條化,已成為摧殘婦女身心健康的桎梏。宋代以來提倡婦女足,進一步摧殘婦女生產力,使婦女徹底成為男子的欣賞品。強調婦女必須「從一而終」,「生命事小,失節事大」等,就把傳統文化的「婦道」扭曲為「吃人的禮教」。歷史的教訓是極其深刻的。隨著封建制度被推翻,民主政治建立,農耕經濟轉變為市場經濟,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進程加快,這些封建主義的糟粕是應當徹底批判和剔除的。
㈡ 中國文化對妻子的要求是什麼
「三從四德」
傳統文化告訴我們要做個好妻子,就是在家裡要任勞任怨,溫柔賢惠,對上孝敬父母長輩,對下關心愛護好孩子,中間還要體貼照顧好丈夫,處理好兄弟姐妹之間的關系,家和萬事興!另外在單位要勤勞肯干把工作做好,處理好領導和同事關系,兢兢業業。
㈢ 中國的傳統文化是怎樣規定女子地位的
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女性的地位和權利
中國傳統女性在家庭、社會的地位,說穿了就是沒有地位。相應的,沒有權利而只有義務。鑒於地位、權利緊密相連,很多時候難以做較精準的劃分,故此放到一起來說吧。
(一)男女生來不平等
男孩子出生,叫做「弄璋之喜」;女孩子出生,叫做「弄瓦之喜」。「璋」是美玉,「瓦」是原始的紡錘。
這是很明顯的歧視性描述。「弄瓦」一開始便把女性固定在「內務」的角色上,限制了她們的活動范圍,從而便於進一步控制女性的思想,操縱她們的肉體。
(二)傳統文化中女性沒有獨立身份
《禮記·郊特性》明確規定:「共牢而食,同尊卑也,故婦人無爵,從夫之爵,坐以夫之齒。」這番話先是假惺惺地肯定了夫妻「同尊卑也」,隨即筆鋒一轉,指出婦女沒有爵位,「從夫之爵」而已,連坐席排列都須以丈夫的身份為准。
可以說「婦人無爵」這種下流的思想泛濫成災,充塞著學者們推崇的典籍。
「婦人,伏於人也。」《孟子·滕文公下》:「……無違夫子。以順為正,妾婦之道也。」班昭:「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違,夫固不可逃也。」把丈夫視為天,不得違背,可見女性的身份已卑微低下到了何種程度!此外尚有大量流傳甚廣的俗語,像「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夫從夫,夫死從子」之類。
這些東西都表明了,在「夫為妻綱」的專制之下,傳統女性已淪為男人的附屬品。
(三)傳統文化中女性沒有獨立人格
李敖曾說,中國傳統女性的人格被父權、夫權吸收,沒有獨立的人格可言。這是非常正確的論斷,一點也沒冤枉。《宋史·列傳第二十》里就赫然寫著:「禮,婦人有三從之義,而無自專之道」。
什麼是「婦人無爵,從夫之爵」,什麼「婦人,伏於人也」,什麼「無違夫子」,還有《宋史·禮志》:「又婦人無常秩,各以夫氏為定,夫亡以子為次。」《明史·列女傳》:「婦人之行,不出於閨門。」均是傳統女性沒有獨立人格的表述。
(四)傳統文化中女性沒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女性既然沒有獨立的身份,相應的,自然失去了財產權和繼承權。
《禮記·內則》:「子婦無私貨,無私蓄,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不僅如此,倘若子婦從娘家獲得饋贈,也要「受而獻諸舅姑」。剝削到了這個份上,可謂徹底!
司馬光也說:「凡為子婦者,毋得蓄私財,俸祿及田宅所入,盡歸之父母舅姑。當用,則請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與。」
盡管女性,尤其是大戶人家的女性蓄私財是比較普遍的現象,但一則數額往往不大,二則無「法理」上的依據。第二點是很重要的,它決定了女性擁有「私財」之實,卻無擁有之「權」。這樣的財產是得不到任何保障的。
既然沒有財產權,繼承權也無從談起。家族的財產權一般在父兄手上,女性是無權參與管理的,繼承的時候也沾不到光。更可惡的是,就算有官品的女性死亡,按照《隋書·禮儀志》的說法,她的「棺內不得置金銀珠寶」。可見女人連死了都沒財產!
(五)傳統文化中女性是男人的私產
女性不但沒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她還要淪為男人的私產,並且自訂婚時便如此了。
《禮記·曲禮上》:「女子許嫁,纓。」意思是說女子訂婚後要掛上項鏈,表示已經有所歸屬了。這好比今天戴訂婚戒指,十分正常。但它接著說:「非有大故,不入其門。」規定閑雜人等(主要指男性)如果沒有大事,就別前去叨擾,不能找她出去玩。看來女子一旦訂婚,其地位、人格便是男方的了,為男性利益計就該把她「保護」起來,免受「玷污」。
古人結婚十分注重對方的財產。清代趙翼談及古代婚姻時說:「凡婚嫁無不以財幣為事,爭多競少,恬不為怪。」 這種靠經濟關系維系的婚姻,也可用來從側面證明女性是男人的私產。
關於女子淪為男人的附屬品我們還可以用前面說過的「蓄妻」來證明。蓄,養也,孔子雲:「唯小人與女子難養也。」中國女人是靠「養」的,則其為男性私產,史書上,「鬻妻賣兒」的記載比比皆是。不但如此,堂堂大明律還規定「婦人犯奸者,律從嫁賣」。被戴了綠帽子的男人為維護自己的「尊嚴」,竟可升為人販子,把老婆當賤貨賣掉,拿錢去借酒澆愁!
(六)傳統文化中女性沒有再嫁的權利
女性再嫁的權利是逐步喪失的。
宋以前雖然屢有儒家提倡婦女守寡,卻並未引起多大的反響,收效甚微。《管子》里就有「取鰥寡而合之,予田宅而家之。」可見政府非但不禁止婦女再嫁,倒還有獎勵措施。《史記·外戚世家》也分明記載了平陽公主再嫁衛青的史實,而且還是光明正大的奉旨成婚。漢代名臣陳平的妻子「嘗五嫁夫輒死」,而時人並未因此對她有所鄙夷,也不認為她「克夫」。唐代再嫁的公主有二十七位,其中二十四位嫁了兩次,三位嫁了三次。五代的周祖更是先後娶了四個寡婦。到了宋初再嫁也非常普遍,許多大臣的母親都有再嫁的經歷,比如范仲淹的母親,范仲淹還曾作主把自己的寡媳嫁給門生王陶作續弦。
上述史料證明了女性再嫁由來已久,一向是社會普遍認同的風俗。把夫死不得再嫁的主張推向極致的,是南宋腐儒程顥。他的「格言」是:「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在這位腐儒的腦袋裡,女性的生命竟不如一個空泛的所謂「名節」來的重要!但這種高調反再嫁的傢伙,清朝宋恕揭了他的老底:「其胞侄女仍由正叔主持再適。」
盡管程顥有「徒一時口舌」的嫌疑,這種「與時俱進」的思想卻逐漸成為正統。南宋小朝廷收復中原無力,抵禦外侮無能,壓迫起女性來倒一個比一個厲害,「功德」無量!這是「禮制」具體化、普遍化、專制化的表現。
(七)傳統文化中女性沒有受教育的權利
當然,女性沒有受教育的權利並不是絕對的。貴族階層的婦女就有一定的受教育的權利,歷代不乏「才女」。另外,接受女紅啊、持家啊等教育不但是權利,而且根本是義務。但傳統觀念所反復強調的「女子無才便是德」絕非僅僅停留在口頭上。女紅、持家雖然從廣義上講也算教育,卻只是婦道,遠遠算不上「才」。只有接受了正統的儒家思想的熏陶,方能稱得上。否則任你女紅一流也不過是婦人的分內之事,不足掛齒。一般而言,女性是沒資格享受正規的、有序的儒家教育的,充其量,她只要粗通文墨就足矣。
在剝奪女人受教育權利這方面,充分暴露了古人自相矛盾的觀念,也充分暴露了他們歧視女性的思想和對倫理道德的偽善。按照儒家思想,人性本善,孟子當年並沒有在這四個字前面加上性別之類的限定詞。可傳統觀念里女人卻是天生的禍水,既如此,還算什麼人性本善呢?起碼,人中間有一半就不善嘛!正因為女性天生是禍水,而讀書正是做官發財的壟斷社會資源的途徑,自然要剝奪女性的受教育權利。但儒家不是宣揚自己的那套能感化一切人么?那為什麼還不讓女性在教育界佔有一席之地呢?這不是很矛盾嗎?其實說穿了,就是政治權利、文化權利一定要由男性壟斷,資源決不能「共享」。這樣,他們就能更好的利用、玩弄女性了。
在這樣的環境下,愚昧與無知埋沒了許多優秀的女性,她們之中本會產生比現在多得多的文學家、政治家、軍事家……然而,她們統統被扼殺了,被官僚政治,被男權中心扼殺了。即便偶有出頭如李清照者,生前身後也承受了巨大而繁瑣的壓力。
中國傳統文化中女性的義務和命運
由於沒有地位、沒有權利,全是義務,中國傳統女性就是這樣。我們先通過對所謂「七出」來窺視一番。
(一)所謂「七出」
「七出」是宗法制度的產物,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政治的平和、家庭的常態、子嗣的承繼等功利目的設計的。
「七出」出自《大戴禮記·本命解》,內容如下,並作簡要評析:
1,不順父母去。兒媳不孝順、不侍奉公婆構成離婚的要件。這條看似有理,其實因為只有寬泛的五個字,所謂順與不順毫無標准,可任由夫家做漫無邊際的解釋。因此兒媳盡管孝順,若為公婆所不喜,依然難逃被逐的厄運。《孔雀東南飛》中的焦仲卿夫妻便如此,南宋大詩人陸游的發妻唐婉亦見惡於婆婆,演出了千古神傷的悲劇。另一方面,薄情男子也常利用打著這個招牌來掩飾自己的私慾。什麼在公婆面前「叱狗」、沒有及時為公婆倒水解渴……統統可以成為男子解除婚約的正當理由。
2,無子去。古人認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如果征之具體情況、顧及歷史背景,也不必苛責。但要命的是傳統文化中奉行的完全是「單向主義」。換言之,生不出兒子,罪責全在女性,男人的責任不過是另覓新的生育工具。
3,淫佚去。妻子犯奸構成離婚的要件。不但離婚,犯奸的女性還要拘役、或杖刑、或徒刑、或流刑的懲罰。甚至若被丈夫在捉姦現場殺了,也是罪有應得。按照大明律:「婦人犯奸者,律從嫁賣。」淫佚不僅指女子主動與人通姦、和姦。清律規定,女人倘若讓施暴者得逞,雖遭受凌辱也須以和姦罪論處,不但得「去衣受刑」,且「並從本夫嫁賣」。所以史料上說某某女人以「淫佚」出之,是要具體分析的。
4,嫉妒去。嫉妒是人的通性,男人就一天到晚嫉妒。但奇怪的是男人自己可以看錢財眼紅、看美女垂涎、爭風月吃醋,卻絕不允許女性擁有同等的權利。唐太宗嘗賞二女子與房玄齡,房妻以死相逼,房乃妥協。到了宋代就沒這么客氣了,《宋史·後妃列傳》:「湖熟令袁慆妻以妒忌賜死,使近臣虞通之撰《妒婦記》。」
5,惡疾去。妻子患惡疾,丈夫可以將她逐出家門,且不說人道與否,所謂「惡疾」也是沒標準的,由男人操縱。試問何謂「惡疾」?背上長一個瘡算不算?本來針對「七出」還有「三不去」稍作牽制,然而一遇女性有「惡疾」,「三不去」則毫無意義。
6,多言去。此條是名副其實的「禍從口出」,身為妻子須時時謹小慎微,否則被丈夫抓住話柄,便有被休掉的危險。《漢書·陳平傳》里記載陳平的嫂子因對他頗有微詞,兄長陳伯「遂其婦棄之」。這可真是對「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的最好註解!
7,盜竊去。因為傳統女性沒有財產權、繼承權,不得蓄私財,所以「妻在夫家裡簡直處於奴隸的地位,她要替主人保管財貨,如果看管不周而致遺失,或私自擅主損害夫家及他人的所有權,都可加以『反義』的罪名。」
對「七出」略加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的結論:
第一,「七出」都是「單向主義」的。例如不順父母針對的是女方,至於男方是否孝順岳父母,根本無甚要求。嫉妒、多言暫且不論,所謂「淫佚」就是徹底的單向道德。既然要求女性守節、守貞操,那麼男人也應該做到。然而事實上丈夫可以納妾、嫖娼、偷情、給人戴綠帽子,妻子卻不能因之提出離婚。
第二,除「無子」外其餘幾條都是內容寬泛,沒有大致范圍,而解釋、操作權又均歸男子所有,便逐漸演變成男人玩弄女性的工具。尤其是「多言」,純系捕風捉影,卻能有效的作為丈夫休妻的依據。有相當多的男子即利用瑣碎小事,驅逐妻子。
第三,「七出」直接導致了女性的悲慘命運。例如你要是以「淫佚」遭拋棄,那麼必然無法在社會上立足。也不止「淫佚」,女性只要被休——不管何種理由,就難以存活,等待她的,往往就是死。
(二)傳統文化中女性淪為戰利品
戰爭是男人的「運動」,女性常常是戰爭中首當其沖的受害者,縱觀我們這個「文明古國」的歷史,也不能脫俗。
《漢書·陳涉項籍傳》:「後數日,羽乃屠咸陽……收其寶貨,略婦女而東。」不但官軍;「農民起義軍」也屢有類似行為。如《宋史·前廢帝本紀》「(賊)肆宴園陵,規圖發掘。誅剪無辜,籍略婦女。」《清史·太祖本紀》:「丁未,進擊多羅特部,敗之,多爾濟哈談巴圖魯被創遁,獲其妻子,殺台吉古魯,俘萬一千二百人還。」
有搶的便有搶回的。《明史·太祖本紀》:「乃搜軍中所掠婦女縱還家,民大悅。」他們搶來搶去好不熱鬧,卻從來只把婦女當成私產、玩物看待。縱以搶回的一方論,心裡想的也無非是這是我的財產,我的女人,怎麼能被你搶走?
(三)傳統文化中女性被當作「武器」
「美人計」大家耳熟能詳。此外還有一種「厭勝」之法,亦即「中國人迷信靠詛咒可以壓伏別人,從而制勝」。「厭勝」運用於戰場不止雞血、狗頭、狗屎尿等物,還有女人。
《明史·李錫傳》:「婦人裸體揚箕,擲牛羊犬首為厭勝。」同樣《明史·李枟傳》:「為三丈樓臨城,用婦人、雞犬厭勝術。」
看上去這些婦女算是立功,實則「厭勝」為迷信產物,等於用不吉利的東西加諸敵方,使其倒霉。可見女性之被視為「凶器」,並無變化。
(四)傳統文化中女性被指為「禍水」
中國古代一向是中央集權制,也就是說一切權力由男性掌握,一切資源由男性把持,一切眾生由男性率領,一切天理由男性「發明」,根本沒女人插手的份。既如此,那麼國破家亡的責任理應統統歸男性承擔。但誠如所有的集權者都不會承認自己的錯誤一樣,壟斷世界的男性也從來不承認自己的愚蠢,他們必找出替罪羊來維護自己集權的合法性。這個替罪羊,就是女性。
這種女人是禍水的觀念可謂「源遠流長」。《易傳》:「婦人顓政,國不靜;牝雞雄鳴,主不榮。故房以為己亦在佔中矣。」《漢書·地理志第八上》:「君弱而婦強,為陰所乘,則月並出。」《漢書·五行志》:「妻不順正,茲謂擅陽……婦人擅國茲謂頃。」《明史·後妃列傳》:「明太祖鑒前代女禍,立綱陳紀,首嚴內教。」這是說家政、國政不得為女人所擅,否則家國有難,故要嚴加防範。
《周書·列傳第六》:「今女主臨朝,政歸近習。盜賊蜂起,海內沸騰。」《宋史·孝武帝本紀》:「昔匹婦含怨,山焦北鄙;孀妻哀慟,台傾東國。」《宋史·服妖志》:「何晏服婦人之服,亦亡其家。」《明史·熹宗本紀》:「婦寺竊柄,濫賞淫刑,忠良慘禍,億兆離心,雖欲不亡,何可得哉。」這是婦人干政的可怕結果。連男人穿婦女的衣服都要亡家,可見女人真是禍水啊!
(五)傳統文化中女性終生守節、守寡或做烈女
自南宋程朱理學興盛以來,社會思潮愈加禁錮。其突出的表現是節婦數量的猛增。數據不贅述。我要指出的是,封建社會女子沒有地位,缺乏生存的渠道,死了丈夫已屬萬分可憐,腐儒們還要她守一輩子活寡,真是慘無人道!需要指出的是,不準再嫁不限於已婚女子,只要你訂了婚,即便沒過門未婚夫就死了,你還是不準再嫁,否則唾沫就能把你淹死!這種思想又正好側面證明了前面「傳統女性是男人的私產」的論斷。
如果女性遇到強暴,她唯一的道路便是死。如明史載:「光祖,進士獻策父也,被執,賊捽使跪。叱曰:『吾生平讀書,止知忠義。』遂大罵。賊殺之,碎其屍。妻武偕一妹、一女並獻策妻李赴井死。妾李方有娠,賊剖腹剔胎死。次子定策、孫日曦罵賊死,獨獻策獲存。時被難者共一百三人,城中婦人死節者三十七人,烈女八人。潁州忠烈,稱獨盛雲。」
(六)傳統文化中女性遭受侮辱而無門投訴
《漢書·蕭望志傳》:「陽翟輕俠趙季、李款多畜賓客,以氣力漁食閭里,至奸人婦女」。《明史·食貨志一》:「管庄官校招集群小,稱庄頭、伴當,佔地土,斂財物,污婦女。」而按照大明律、大清律,女性要是被強奸者得逞,一概算作和姦、通姦論處!有法若是,還說什麼呢?!
以上這些事實都說明,中國女人在傳統文化中的地位是卑賤的,權利是缺失的,義務是無窮的,命運是凄慘的。
所以,中國歷史發展到今天,中國女人便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處事之道,尤其是對待男女婚姻這個問題,更是讓很多外國人不理解;我曾經問過一個在中國生活了8年之久的外國小夥子,為什麼不找一個中國姑娘做老婆,他的回答跟我們說法基本是一致的,他說:跟中國姑娘相處太累,她們有太多附加條件,一聽這些條件他就搞不清楚她們是否真的是愛自己嗎?再看看中外的一些徵婚啟示,那完全是不一樣的,中國女人不管到了什麼年齡去徵婚,首先第一條要求就是「事業有成,良好的經濟基礎,有車,有房,穩定的高收入」等,而國外的女人徵婚啟示,主要強調的就是兩方面「愛,情趣和生命價值」,這就是中國幾千年傳統文化對中國女人造成的嚴重危機感,在她們的骨子裡形成了一種男人靠不住,自己是附屬品,因此,在她們的意識里,首先是生存問題,再才是愛,所以物質始終是放在第一,哪怕自己不缺少物質基礎甚至有良好的物質基礎;愛,永遠擺在第二位,甚至把愛人為的拿起來"經營",把愛當成了純商業行為。
說到這里,也許有人會反駁我的朋友,說老外還是喜歡中國女人的,是的,很喜歡,種族差異代來的好奇嘛!但最終中國女人嫁的大多數是年邁的老外,為什麼外國老人願意娶中國女人呢!一是滿足年輕時的好奇,二是他們年紀大了人生經歷給自己磨出了足夠的耐心,三是積累了一些物質基礎,因為有物質基礎,中國女人也願意嫁一個老邁的老外,不過,最後的結局,80%是離婚收場……
這就是可惡的傳統文化,留給中國女人的思想「財富」。
㈣ 中國傳統對於妻子有要求的原因
中國傳統思想「男尊女卑」的影響。
中國傳統女性在家庭、社會的地位,說穿了就是沒有地位。相應的,沒有權利而只有義務。鑒於地位、權利緊密相連,很多時候難以做較精準的劃分.
男女生來不平等。
傳統文化中女性沒有獨立身份。
傳統文化中女性沒有獨立人格.
傳統文化中女性沒有再嫁的權利。
㈤ 星雲法師佛學什麼樣的男人才能讓妻子做個旺夫的女人
老婆發脾氣越多,丈夫就會越衰,老婆越溫柔如水,丈夫就會越旺。什麼原因呢?面相學家根據面相找到旺夫相的女人,比如圓潤,有光澤,柔和等等,都不是根本的原因,也做不到百分百的准確。
現在,我從佛法的角度跟大家談談根本的原因——
傳統文化認為,女人是水做的,而水為財,是故,女人天生就是財命。這里的女人,是指所有的女人,而不是個別的女人。而男人的財,只是掩藏在五行水中,這個水,只是一小部分而已。所以,對於男人來講,有一句話叫「成家立業」。只有成家了,才能立業,所以,男人需要一個女人來旺自己才可以立業,所以一個成功的男人背後總有一個為之奉獻的女人。
我們來看看水的特質是什麼:
1、水總是往低處流
水往低處流,如水女人在家庭關系中,一定肯就下,托起滿家。
自以為婦女能頂半邊天的女強人,失去了水的本分,跟男人爭天,讓男人沒了空間,肯定克夫。因此一般很容易離婚,即使有錢也享受不了。
2、水遇障礙自動拐彎
水是至柔的,水流經過的地方,遇到障礙,會自動拐彎,不會硬碰硬,水就永遠不會受到傷害。面對男人大發雷霆的時候,如水的女人善於以柔克剛,因為只有柔能克剛,剛不能克柔。
所以,如水的女人撒撒嬌,發發嗲,耍耍賴,男人就沒了脾氣。所以如水的女人永遠是一家之主。
以剛性為主的女人喜歡跟男人對著干,這個叫「雞蛋碰石頭」,而且遍體鱗傷的永遠是女人。
我曾經遇到一個硬碰硬的美女,她告訴我說,以前丈夫對自己百依百順,結婚後不久丈夫就有了外遇,我告訴她,百依百順,只能依你順你有限的次數,不能依你順你一輩子。
只有你做了真女人,男人才會對你全心全意一輩子。
3、水能滋潤萬物
萬物的成長不留痕跡,如水的女人,總能找到男人的好處,不動聲色的誇獎男人,贊美男人,口吐蓮花,讓男人感覺自己是個英雄,充滿了力量,下定決心一定要保護自己柔弱的妻子,如此兩個人的關系才能親密無間。
反之,女人經常挑男人的毛病,男人的心越來越涼,越來越沒信心,覺得自己是個笨蛋,覺得自己是個廢物,只能越來越走下坡路。
北京一個女人問我說,她丈夫找的小三,既沒有她漂亮,也沒有她學歷高,錢也賺的沒她多,她搞不懂自己的老公看上小三哪一點了?我告訴她,你老公喜歡對方的溫柔體貼愛語,她啞口無言。
旺夫的意義在於:一個圓滿的家庭,需要女人做好自己的本分,也需要男人做好自己的本分,不要讓自己的女人受委屈,讓自己的女人受委屈便是讓自己的財富受委屈,那麼財富怎麼會入你的口袋?
㈥ 為什麼說娶個好媳婦,可旺三代
賢妻良母是我國傳統文化里的完美女性形象,包含賢惠、勤勞、寬容、善良、善解人意、通情達
理、尊老愛幼等,而當代更注入了知書達禮、有思想、有品位、有能力等內涵。與賢妻良母相反的是惡婦、蠢妻、俗妻,包含自私自利、好吃懶做、貪圖虛榮、不擇手段、心胸狹窄、鼠目寸光、脾氣暴躁、刻薄刁鑽、思想淺薄、愚昧無知、歧視甚至虐待公婆等等內容。
當然,改變社會風氣需要媒體的正確引導,除了提倡國人通過自我教育來提高修養,還要養成男人愛娶賢妻良母,女人爭做賢妻良母的良好風尚。如此一來,除了個別男人存有「美人床上死,做鬼也風流」的自私自利觀念,顧家的大多男人還是能做到娶妻賢為上的,百姓家旺則國自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