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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文化設施的管理

發布時間:2022-07-28 06:13:47

A.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有關問題的決議

一、提高認識,確保實現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目標。基層文化設施是人民群眾開展文化活動的基本場所,是傳播先進文化、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要陣地。搞好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是文化強省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政府履行在文化領域公共職能的重要體現。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文化建設重要性的認識,把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管理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各級政府任期目標和年度工作目標考評體系,納入財政預算,作為評價地區發展水平、發展質量、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省轄市沒有市級圖書館的,要在2010年底前按國家規定建設標准建成並投入使用;省轄市市級文化館沒有達到國家規定建設標準的,2010年底前按國家規定的標准完成改擴建工程並投入使用。二、完善機制,加大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投入。基層文化設施建設要以政府為主導,以公共財政為支撐。各級財政要統籌規劃,加大對基層文化建設投入,確保基層公益性文化基礎設施和重大群眾文化活動等基層重點文化建設的資金需求。各級財政對文化建設的投入增幅不低於同級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新建、擴建、改建城市居民住宅區,從其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1%,用於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各級政府可採取以獎代補、項目補助等形式,對行政村文化活動室、社區文化中心建設給予扶持。各級政府要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對社會公益性文化活動、項目和文化設施建設等進行捐贈。捐贈人按稅法等有關規定享受優惠。三、做好基層文化設施建設規劃。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人口結構、環境條件以及文化事業發展的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規定,科學制定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發展專項規劃並納入城鄉規劃。城市新區建設、舊區改造,城市居民住宅區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劃和建設相應的文化設施。要嚴格執行國家文化設施建設用地標准和有關規定,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使用國有土地的,經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建設預留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佔基層文化設施的建設預留用地或者改變其用途。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基層文化設施建設預留用地的,調整後重新確定的預留用地不得少於原有面積。四、加強基層文化設施管理。基層文化設施管理單位應當完善服務條件,建立健全服務規范,將文化設施的服務內容、服務方式、服務對象、監督方式等向社會公開,保障基層文化設施用於開展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動。禁止擅自變更基層文化設施的性質、功能,因特殊原因確實需要變更的,要按規定程序報批。禁止挪用、佔用基層文化設施,政府投資興建的基層文化設施被挪用、佔用的,由當地政府負責限期收回,並恢復其文化服務功能。禁止隨意拆除基層文化設施,因城鄉建設確實需要拆除的,應該在原址建設,確實不能原址建設的,必須堅持先建設後拆除或者建設拆除同步進行的原則擇地重建,建築面積和佔地面積須達到國家規定的建設標准,建設所需費用由造成遷建的單位承擔。五、加強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地方立法和監督工作。要結合我省實際,加快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的地方立法,為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提供法制保障。各級人大常委會要依法做好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的監督工作,通過聽取和審議政府的專項工作報告、開展執法檢查、組織代表視察等形式,督促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做好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工作。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認真執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加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建立健全基層文化設施建設考核等配套管理辦法,形成全社會共同重視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的良好局面。

B. 如何提升基層文化環境,增強基層文化引力

基層文化建設總體要求是:始終堅持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大力弘揚民族優秀文化,摒棄落後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十五」期間,以社區和鄉鎮為重點,全面加強文化陣地、文化隊伍、文化活動內容和方式的建設,努力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快推進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文化設施是開展群眾文化活動、傳播先進文化的重要陣地,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投資力度,加快文化設施建設,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就近、經常和有選擇地參加文化活動的需要。城市要在搞好群藝館、文化館、圖書館建設的同時,加強社區和居民小區配套文化設施建設,發展文化廣場等公共文化活動場所。切實加強文化設施的管理和利用。完善群藝館、文化館、圖書館必要的設備和裝備,加強對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通過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完善綜合服務功能,不斷提高文化設施利用率。要防止文化設施被擠占、挪用,要堅決收回被擠占、挪用的文化設施。機關、學校、部隊、企業的內部文化設施,凡有條件對社會開放的,要採取多種方式開放內部文化設施,為群眾開展文化活動提供方便。要加強對城鎮大型露天文化活動場所的管理和使用,各級文化部門要搞好活動的組織和安排。
積極推進基層文化機構人事制度改革。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和科學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要採取有效措施,鼓勵和吸引優秀人才到基層文化機構工作。
大力培養和發展民間文化隊伍。(鼓勵社會文化團體、民辦文化類非企業單位的發展,發揮民間一人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文化信息網路服務體系,加快網路服務平台建設,提高資源共享水平。要有計劃有步驟地整合和開發現有圖書、音像、信息等文化資源,以發展數字文化網路為突破口,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快捷、豐富的經濟信息和文化服務。
積極繁榮社區文化。利用街道、社區的文化設施,引導群眾參與文化活動。推進農村文化活動方式的創新。 繼續發展民間藝術之鄉、特色藝術之鄉和民族民間文化生態保護區,繼承和發展民族民間傳統特色藝術。
要確保文化事業經費的增長不低於當年財政收入的增長幅度;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安排應向基層文化建設項目傾斜;保證有影響的重大群眾文化活動的經費投入;切實搞好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有關專項資金制度;鼓勵對社會公益性活動、項目和文化設施等方面的捐贈。有關部門要對現行文化經濟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新聞媒體要加強對現行文化經濟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要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鼓勵社會力量投資文化建設,逐步形成政府投入為主、社會多渠道籌資為輔的文化建設投入格局。

C. 黑龍江省公共文化設施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公共文化設施的管理,促進我省公共文化設施的建設與發展,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公共文化設施的規劃、建設、保護、使用和管理活動,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公共文化設施,是指由政府投資的博物館、圖書館、科技館、檔案館、群眾藝術館、文化館(站)、美術館、文化宮、青少年宮、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等具有公益性質並為公眾提供文化服務或者供公眾進行文化活動的非營利場所。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公共文化設施的規劃、建設與管理工作,增加對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的投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第五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有保護公共文化設施、支持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的義務,對危害公共文化設施的行為,應當及時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報告。第六條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共文化設施的管理與監督,對單位和個人興辦的文化設施的規劃、建設、使用和管理進行指導並組織實施本規定。
農墾、森工主管部門負責墾區、林區內公共文化設施的管理與監督,業務上接受省文化行政部門的指導與監督。
計劃、建設、國土資源、財政、科技、檔案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公共文化設施的規劃、建設、保護、使用和管理工作。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建設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公共文化設施建設項目,組織、協調、監督有關部門做好公共文化設施的建設工作。第八條 公共文化設施的布局、種類、數量和規模,應當根據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人口結構、自然環境、資源條件、歷史沿革,兼顧公眾文化活動的方便與需求,統籌安排,合理規劃。
大中城市公共文化設施應當基本配套;小城市、農墾和森工小城鎮、鐵路等大中型企業應當建設專項或者綜合性公共文化設施;鄉鎮和城市街道應當建設綜合性公共文化設施。
城市新建居民住宅區,應當按照住宅區規模和人口數量,配套建設供住宅區居民使用的文化設施。擴建、改建居民住宅區,應當適當建設公共文化設施。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城鄉建設總體規劃中確定公共文化設施的建設用地,並嚴格按照規劃要求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用地的用途。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公共文化設施用地的,依照法定程序辦理。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屬於應由政府承擔的各類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管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增加對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的資金投入。第十一條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投資、捐資建設和經營管理公益性文化設施或者營利性文化設施。
捐資興建公共文化設施的,可以對所捐建公共文化設施留名紀念。第十二條 公共文化設施所有權人或者管理者負責公共文化設施的管理、維護和保養,保證其正常使用,對危舊公共文化設施及時維修,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第十三條 公共文化設施應當對社會開放,方便公眾活動,不得無故閑置。
公共文化設施管理者在保證文化活動正常開展和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開辦適合本設施特點的有償文化服務和文化產品經營活動。
公共文化設施主場地不得租作他用。公共文化設施管理者將閑置的附屬場地出租供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從事商業、生產加工、倉儲、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的,應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並辦理相關手續。第十四條 公共文化設施供公眾使用時,可以適當收取門票或者服務費;門票價格和服務費標准,按物價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公共文化設施的門票,應當對現役軍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實行優惠。第十五條 單位內部的文化設施,具備條件的應當向社會開放,擴大社會使用面。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應當建立本地區的公共文化設施管理檔案,接受檔案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並逐級登記造冊報省文化行政部門備案。第十七條 因城鄉建設確需拆除公共文化設施的,應當原址重建,不得低於原面積、原標准;確實不能原址重建的,應當在徵得公共文化設施主管部門同意並經同級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易地重建。
原址重建的,拆遷人應當向公共文化設施管理者提供過渡使用設施和拆遷補償。
易地重建的,應當嚴格控制將城市中心區域內的公共文化設施遷建到城市中心區域外。從區位好的地段遷入區位差的地段的,拆遷單位在易地重建時必須改善條件,該設施建成後應當由其主管部門負責驗收。

D. 如何加強街道的文化建設

1.進行基層文化設施完善,為加強基層群眾文化建設打下堅實基礎
要想搞好群眾文化建設,基礎的文化設施必不可少。因為基層文化設施是人民群眾享受文化生活、進行文化活動的必要場所,是基層群眾文化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的中堅力量。與此同時,在經濟迅猛發展的今天,人們對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導致基層文化設施存在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因此,我們必須加大對基層文化設施的建設力度,搞好俱樂部、圖書室、文體活動室等文化設施的建設。同時,各地還應採取政府、企業投資、社企共建、民辦以及租賃等多種方式籌措相關文化設施建設的專項資金,推動群眾文化建設的進一步完善。
2.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壯大提高基層文化隊伍
(1)實施「政團合一」改革,提升現有文化服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在實際的文化建設中,各地主管部門與藝術團體應加強合作,形成合力,不斷提升文化服務人員的綜合素質,推動群眾文化建設的開展與實施。具體而言,各地主管部門與藝術團體應採取聯合辦學、定向委培等方式,有計劃地將一批現有演職人員送至專門的藝術職業學院進行系統培訓,形成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文化服務人員的綜合素質。
(2)加強內部管理,完善專業文化隊伍建設。各地主管部門應深入研究與制定文化單位從業人員的資格條件,嚴把人員入口關,配齊、配足相關的工作人員。同時,各部門還應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崗位責任制,對相關的從業人員進行嚴格考核,進一步完善文化隊伍建設,提高相關人員的業務素質。3.建立激勵機制,壯大民間文化活動團隊。在群眾文化建設過程中,各地應充分發揮老年體協和專業文藝團體退休人員、民間藝人的龍頭作用,鼓勵他們建立更多的業余文化團隊。同時,各地還應在一定程度上,對業績突出的民間文藝團隊及個人給予一定的補貼和獎勵,不斷激發他們參與文化建設的積極性。此外,對於那些在各類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優秀人才,各地主管部門還應採取多種方式,組織專業人員對他們進行輔導培訓,進而不斷壯大民間文化活動團隊。
3.充分利用多種空間,拓展群眾文化的主陣地
要想更好地進行群眾文化建設,我們就必須充分利用多種空間,拓展群眾文化的主陣地。比如,校園文化、廣場文化、企業文化、街頭文化等,這些都可以成為新時期群眾文化建設的活動空間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有效載體。

E. 如何加強文化市場管理

改革開放以來,文化市場蓬勃發展。文化市場這幾年也以極快速度在豐富起來,經營項目日臻多樣化、現代化。到目前為止,已基本形成包括歌舞娛樂市場、演出市場、網路文化市場、音像市場以及新興文化娛樂項目在內的綜合性文化市場體系。就拿我區來說,這些文化經營項目如雨後春筍般地出現,一方面極大地豐富了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諸如網吧接納未成年人及超時經營、有的電子游戲室不時出現利用賭博機賭博、公共娛樂場所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也應運而生,並且已引起了人民群眾的廣泛關注。面對這些新情況,新問題,如何來抓好文化市場管理工作,努力打造出繁榮、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場,對於基層文化市場管理者來說,應在以下幾個方面作出努力。
一、文化市場日常管理,必須突出三個注重
1、要注重雙向溝通。管理是雙向行為,有效管理離不開被管理者的配合支持。高壓式的管理方式,不能完全從根本上解決所有問題,有時適得其反,甚至形式對立。因此,管理者必須自覺主動地加強與被管理者的溝通。政府管理部門與經營者最好的溝通方式就是服務,最有效的管理方式就是在服務中管理。
2、要注重全過程管理。文化市場的管理,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定期整治必要、有效,但不重視全程管理,鞏固不了整治成果。單純依靠運動式的集中整治和簡單化的行政管理,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文化市場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全過程管理是推動文化市場繁榮與規范的根本出路。
二、文化市場須和諧管理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類文明的進步,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觀念日益深入人心。和諧發展,包含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當然也包括對文化市場的管理。文化市場管理從總體上說屬於人民內部矛盾的范疇,這一特點決定了對文化市場理可以實現和諧管理。即多用經濟的方法、民主的方法、教育疏導的方法來解決違法違規的問題。所謂和諧管理就是要求管理者遵循法律的規定,在充分尊重和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依據法定程序所進行的非歧視性的、理性化的、合乎正常感情的管理行為。因此,它具有了文明管理、人性化管理的內涵。要求在管理活動中「知民情、察民意、體民憂、保民安、保民利」,注重對行政相對人合法權利和社會、家庭、個人和諧關系的保護。因此,只要管理者管理的出發點正確,真正做到「依法、有理、有利、有節」的工作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支持,也會更加有效。
三、樹立以服務管理為基礎的管理理念
管理就是服務,服務是最好的管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本身就是一對矛盾。「吆三喝四」式的粗暴管理,只能加劇矛盾和對立,影響管理效果;「撒手不管」,必然導致市場秩序的混亂,繁榮文化市場就無從談起。既要管得住、管得好,把握住文化市場的發展方向,又要經營者順心、順氣,消除「管理就是罰款」的錯誤認識,配合管理,必須把「重管理」變成「重服務」。
四、深入開展法律、法規宣傳,為文化市場管理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文化市場管理涉及法律、法規很多,老百姓又知之不多,了解甚少。因此,要採取各種形式,通過廣泛途徑,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地開展法律、法規宣傳。特別是要進一步加大對行政相對人的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從而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讓廣大公民、法人、其他組織都明白自己的權利義務,既有利於文化管理部門依法行政,更有利於行政相對人監督行政行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此外,要在普法宣傳中克服形式主義,認認真真打好基礎,扎扎實實抓出成果,讓更多的單位和居民理解和支持文化部門的工作,從而為文化市場管理奠定起廣泛而堅實的群眾基礎。

F.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黑龍江省公共文化設施管理規定》的決定(2011)

一、第三條修改為:「本規定所稱公共文化設施,是指由各級人民政府或者社會力量舉辦的,向公眾開放用於開展文化活動的公益性的博物館、圖書館、紀念館、科技館、檔案館、群眾藝術館(文化館)、鄉鎮綜合文化站、美術館、文化宮、青少年宮、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文化活動室)等建築物、場地和設備」二、第六條第一款修改為:「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共文化設施的管理、監督和指導,並組織實施本規定」

第三款修改為:「發展和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財政、科技、檔案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等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公共文化設施的規劃、建設、保護、使用和管理的相關工作」三、第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投資、捐資建設和管理公共文化設施」四、第十三條修改為:「公共文化設施應當對社會開放,方便公眾活動,不得無故閑置。

按照國家規定免費開放的博物館、紀念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和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不得出租場地」五、刪去第十四條。六、第十七條改為第十六條,第一款修改為:「因城鄉建設確需拆除公共文化設施的,應當原址重建;確實不能原址重建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決定前,應當組織專家論證,並在徵得上一級文化行政部門同意,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易地重建。重建時,建設面積和標准不得低於國家相關標准」

增加一款,作為第四款:「遷建工作應當堅持先建設後拆除或者建設與拆除同時進行的原則。遷建所需費用由造成遷建的單位承擔」

增加一款,作為第五款:「新建、改建、擴建公共文化設施,應當符合文化功能需求」七、第十八條改為第十七條,第二款修改為:「政府舉辦的公共文化設施確需改變文化用途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決定前,應當組織專家論證,並徵得上一級文化行政部門同意,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八、第十九條改為第十八條,修改為:「由政府舉辦的公共文化設施出售、轉讓或者作為資本投資的,應當徵得公共文化設施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國有資產和土地資產管理規定履行有關手續」九、第二十條改為第十九條,修改為:「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佔用公共文化設施的,應當徵得公共文化設施管理者同意,並及時歸還,連續佔用時間不得超過六個月」十、第二十二條改為第二十一條,第二項修改為:「未經同意擅自佔用公共文化設施或者連續佔用公共文化設施超過六個月未及時歸還的」。十一、第二十三條改為第二十二條,修改為:「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下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開展與公共文化設施功能、用途不相適應的服務活動的;

(二)違反本規定出租公共文化設施的」

此外,對部分條文的順序和個別文字作了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黑龍江省公共文化設施管理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後,重新發布。

G. 怎樣做好班級文化建設

如何加強班級文化建設?

班級文化是以校園文化為背景,以輔導員、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全體學生組成的班級成員為主體,在工作、學習、生活等各個領域中具有班級特色的活動方式和活動結果,是班級所有成員所共有的信念、價值觀、態度的復合體,是通過開展實踐活動而創造出來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它是校園文化中的亞文化,受校園文化和社會文化的影響和制約。因此,可以這樣理解班級文化:它是在不同社會文化、校園文化、家庭文化的浸染滲透下,對班級成員在學習和交往過程中所形成的理想信念、價值取向、生活態度、思維方式、行為方式等的集中反映。它是一個多元文化的交匯處與結合部,在多種文化的交流和對話中,蘊藏著不可低估的教育潛力。
1班級文化建設的內容
班級文化按照其表現形式,可概括為班級物質文化、班級制度文化、班級精神文化等多種文化形式。班級行為文化是指班級文化中的行為部分,主要包括班級成員的學習活動、言行舉止、活動方式、交往方式和行為習慣等。班級制度文化是指班級文化的制度部分,包括班級中各種有形和無形的規章制度、行為規范等。班級精神文化是指班級文化的觀念部分,包括班級的理想信念、心理認知、價值取向、情感意志等。這三項內容有機地構成了班級文化建設的整體工程。
(1)班級物質文化。班級物質文化屬於班級文化的硬體,是班級文化中的實體部分,對高等學校來說,主要是指班級成員生活的宿舍環境、班級宣傳欄、班級網路建設、自辦刊物等。它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是班級的顯性文化。班級物質文化建設體現在班級環境的美化、班級文化設施的優化、班級衛生狀況的潔化等方面。它是班級文化建設的基礎工程。
(2)班級制度文化。是指經班級全體師生共同認可而形成的一種的規范結構體系,藉此調節、規范師生們的行為,以保證絕大多數師生的利益。它屬於班級文化中軟體的固化,是班級的表層文化。包括班級的各種規章制度、班級管理模式和組織方式、道德行為規范和行為方式等。班級制度文化建設體現在班級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級各類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規章制度的執行檢查等一系列過程,是班級文化建設的行為工程。
(3)班級精神文化。是被班級全體成員認同的共同文化觀念、價值觀念、生活信念、思維方式等。它屬於班級的意識形態,是一個班級本質、個性、精神面貌的集中反映,是班級的內核文化。班級精神文化具體體現為班風、班級人際關系等。班級的精神文化是班級文化中的核心,也是班級文化建設所要營造的最高目標。一個班級的精神風貌,就是由班級文化中的精神文化直接體現的。班級的精神文化建設,是班級文化建設的靈魂工程,可以從其思想核心基礎(價值觀的建設)、主要內容(班級主流精神的建設)、表現形式(班級輿論、制度文化和活動文化的建設)來進行探討。
現階段班級文化建設,應密切結合十七大報告中關於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具體內容,將重點主要放在核心價值觀、和諧文化、學習文化、誠信文化等方面。
2班級文化建設的措施
班級文化要形成自己的特色,在班級文化建設的過程中,要注重形成氛圍,廣泛動員每位同學積極參與班級建設,通過充分醞釀,精心設計集體活動,彰顯班級特定的文化價值。此外,還通過不斷地反饋、評價與深入建設,形成良好的建設機制,逐步將班級文化建設納入到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1)形象塑造。班級成員的言行傾向、人際環境、班級風氣等都可以作為班級形象的主體標識。班級形象塑造可以通過物質文化的設計體現出來。物質文化作為班級理念和班級制度的外化。我們可以通過班徽、班旗、班級口號、班歌、班訓等的設計,應用到寢室布置、標語懸掛、圖片張貼、宣傳欄建設、班級網路建設、班級公約、班級自辦刊物等方面,成為班級的特有標志,讓人以最直觀的方式,感受到班級的文化氛圍。
其次,班級形象作為一種表層實體文化,分為學生個體形象和班級整體形象兩個層次。這兩個層次無疑是學生內在精神理念的外化和制度規范的結果。有什麼樣的班級理念和班級制度,就會呈現什麼樣的班級形象。優秀的班級理念、合理的班級制度不僅全方位地塑造學生的個體面貌,還可以使個體面貌趨於一致而形成良好的班級整體形象。這種班級整體形象易於得到班內學生的自我認可,並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學生注意自身素質的提高和班級形象的保持。在促進校園文化建設的同時,又可以反作用於班級文化建設。無疑一個健康和諧的校園文化土壤,才會生長出絢麗奪目的班級文化之花,結出成為祖國棟梁的果實。
[案例]導入CI理論,塑造班級良好形象
管理學中的CI理論是CIS(Corporate Identify System)的簡稱,中文意思為企業識別系統。它主要是一種視覺形象系統,即對組織機構的一切可視事物進行統籌設計、管理和傳播,使組織機構的形象要素個性化和統一化,以達到強化整體視覺形象的目的。它包括視覺特徵識別、行為特徵識別、理念特徵識別等三個方面。它在企業管理中運用非常普遍,像麥當勞,其標志『M』、紅色店面外觀以及統一的服飾等,讓消費者無論身處何地都能印象深刻,准確識別,效果非常好。
某學院藉助該理論,全方位、多角度地進行導入。班級通過共同設計自己的班徽、班級口號、班級幸運數字、班級顏色、班級經營理念、班級制度管理、班級常用手勢等等,並將它們廣泛應用到室內布置、網站建設、宣傳欄、班級刊物、信紙、服裝、旗幟等方面,使其成為班級的獨特標志。通過反復宣傳,使之滲透到班級所有成員的思想和行動中,擴大了對班級形象的宣傳,也有效增強了同學們的集體榮譽感和歸屬感。
(2)輿論烘托。首先,通過加強班級文化陣地如宣傳欄、班級網路、班級自辦刊物等的建設,樹立良好的班級輿論。大家可以在第一時間里了解師生對某一事件的共同態度和看法,使正氣得到弘揚,錯誤得到批評,有利於形成良好輿論氛圍。其次,讓班會成為班級輿論的舞台。開好班會,讓學生的意願、建議、看法都可以在班會上提出來,並在班會上經民主協商形成集體意志,對班委會、團支部的工作起指導作用,讓每位學生既是受教育者,又是教育者,可以充分發揮學生自主管理、自主教育、自我提高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讓學生們愛上班會,這樣既有利於班級正確輿論的形成,又有利於輔導員充分把握輿論動向。通過輿論烘托,使弘揚正氣、抑制不良風氣的班級文化逐步形成。
(3)典型示範。首先,良好的班級形象可以作為高校精神文明建設的示範,帶動其他班級建立相應的班級文化,從而形成健康的校園文化。其次,班幹部是同學們的表率,輔導員的得力助手,是班級文化建設的引領者和倡導者,他們對於班級文化的態度直接影響普通同學的態度。因此,一方面要在班幹部的思想上下功夫,要求他們深刻領會班級文化內涵,處處起模範帶頭作用,並時常向他們傳授工作方法,提高其工作藝術。另一方面還要給班幹部足夠的鍛煉機會和空間,讓其在班級文化導入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第三,還可以樹立班級榜樣,通過榜樣的示範作用,引領班級文化的精神和價值取向。通過班級和優秀個人的典型示範,創建優良班級文化。
(4)共同打造。文化活動是班級文化的載體,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班級文化活動,既陶冶了學生的道德情操,引發學生的創造潛能,同時也提供給學生展示才能和個性的機會。要爭取人人參與班級文化活動。只有班級成員人人參與,共同承擔建設責任,才會更加認同班級文化。同時,要群策群力,在充分了解學生的興趣和愛好,尊重學生的人格和意願,力爭活動有層次、成系列、上檔次的同時,引發學生思考,寓教於樂,增強班級文化建設的實效性。
班級,是學校管理的基本單位,是學校教育的主陣地;輔導員要充分認識到班級文化建設的重要意義,通過班級環境、制度、活動和陣地的建設以及骨幹力量的培養,形成健康的班級文化,使這個隱性課程為培養和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發揮其應有的功能。
[案例] 開展「魅力班級」評選,塑造班級特色文化
某校開展的「魅力班級」評選活動是一個以班級為參與主體的活動,通過班級文化打造,展示班級魅力、秀出班級精彩。旨在豐富學生班級活動和課餘生活,大力開展校園學風和文化建設,努力營造校內濃厚的學術氛圍的同時,為全校優秀班級搭建一個自我展示的平台,並在加強各院系班級凝聚力和集體榮譽感的過程中,在全校范圍內樹立「魅力班級」榜樣,彰顯學校班級的新風貌,新風尚,倡導全校各班級對優秀班級的關注和學習。通過成果展示和評選活動,有力地宣傳了新時代大學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將推進班級文化建設融入發揚校園文化的光榮傳統中,為校園文化建設增添新的活力,創造新的內容。

H. 如何加強對高校文化陣地的建設和管理

一、通過加強學校物質文明建設,形成學校的物質文化
在校園文化建設中,物質文化是推進學校文化建設的必要前提,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重要的支撐。校園物質文化,屬於校園文化的硬體,其每一個實體,以及各實體之間結構的關系,無不反映了某種教育價值觀。完善的設施、合理的布局、各具特色的建築和場所,能使人心曠神怡、賞心悅目,有助於陶冶校園人的情操,塑造校園人的美好心靈,激發校園人的開拓進取精神,約束校園人的不良風氣和行為,促進校園人的身心健康發展。
校園物質文化既是校園文化的物質載體,又是校園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要重視提高學校物質建設的文化品位,根據教育特點、區域特點、時代特點, 吸納中外文化的精華,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在建設規范化、標准化的基礎上,形成自己獨特的文化風格。

二、通過全員參與,開展各種創建活動,形成學校的行為文化
校園行為文化是師生文明素質的表現,是校園文化建設的最終體現,表現在學生的文明行為、教師的教育行為、學校的管理行為以及學校人際關系等方面。
校園行為文化既是學校文明程度的體現,也是學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體現。學校要認真落實《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積極開展「文明修身」工程,在學生中開展修道德之身、修心靈之身、修健康之身、修溢美之身、修創新之身,引導學生開展基礎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體育美育活動和科技創新活動,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創新型人才。要重視師德建設,增強廣大教師爭做光榮的人民教師的責任感、使命感,激發廣大教師嚴格自律,恪盡職守,樹立人民教師良好師表形象。學校要依法治校,通過民主管理,調動每一位教職工的積極性,及時地排除和避免教職工之間、師生之間、學生與學生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形成一個團結、和諧、統一的集體。

三、通過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形成學校的制度文化
校園制度文化作為校園文化的內在機制,包括學校的傳統、儀式和規章制度,是維系學校正常秩序必不可少的保障機制,是校園文化建設的保障系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建立起完整的規章制度,才能規范師生行為,保證校園各方面工作和活動的開展與落實。
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既是廣大師生的行為准則,又是校園文化的重要內容和表現形式。學校要建立健全科學的管理制度,使學校各項工作有章可循,體現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學校重大事項的決策和實施,要按章辦事、不徇私情,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促進廣大師生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四、提煉辦學育人理念,形成學校獨特的精神文化。
校園精神文化是校園文化的核心,是學校的靈魂,主要包括校園歷史傳統和被全體師生員工認同的共同文化觀念、價值觀念、生活觀念等意識形態,是一個學校本質、個性、精神面貌的集中反映。
校園文化建設不是孤立的建設活動,而應把它定位為各類創建活動的集合,與各級規范化學校、各類示範學校、各級文明學校、花園式學校、綠色學校等的創建工作結合起來,把它作為提高學校管理層次,體現學校辦學特色,推動學校不斷向更高層次邁進的有效載體;應重視發揮師生的主體作用,採取有力措施,調動廣大師生全員、全程、全方位自主參與校園文化建設的積極性,讓師生在主動參與中得到鍛煉,提升知識品位、文化修養及價值觀念,實現師生和學校共同發展,共同提高,為學校的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I. 如何做好基層文化建設工作,直接關繫到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繼承與發揚

所述資料對做好基層文化建設工作的啟示有四點:

一是做好文物的修繕工作。文物的修繕應以保持布局完整和突出民族風情為原則,在利用現有條件和歷史文物資源的基礎上進行,並注重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完善。
二是注重文物傳承和申遺。給予文化遺產繼承人支持,加大對文化遺產的傳承並積極推進對具備申報非遺條件的文物的申報和保護。
三是注重提高村民文化素質。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動員和引導群眾多讀書,如播放農業科技電影、開展農家書屋讀書活動、在社區宣傳欄宣傳《論語》等傳統文化,來豐富村民文化生活,提高其文化素質。
四是加強社區文化管理工作。由專人專職負責村文化站的日常管理,制定文化站管理制度,提高村文化站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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