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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改革中文化局怎麼改革

發布時間:2022-07-28 16:44:25

1. 《上海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內容

不再保留市政府交通辦公室、公用事業管理局和區、縣工業局,其職能分別劃歸相關機構。
不再保留市政管理委員會。市政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與建設委員會合並,組建建設和管理委員會。
不再保留水利局。組建水務局。原由水利局承擔的水資源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局承擔的供水及城市規劃區地下水開發和利用管理、市政工程管理局承擔的市政排水和污水處理管理等職能,由水務局承擔。
不再保留醫葯管理局。組建葯品監督管理局。原由醫葯管理局承擔的葯品生產流通領域中的監管職能和衛生局承擔的葯政、葯檢職能,由葯品監督管理局承擔。
民族事務委員會與宗教事務局合並,組建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
文化局與廣播電影電視局合並,組建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房屋土地管理局與地質礦產局合並,組建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原由計劃委員會承擔的國土管理職能劃歸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組建城市交通管理局。原由市政府交通辦公室承擔的公路運輸和內河客運管理、市政工程管理局承擔的軌道交通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局承擔的城市公共客運和出租汽車客運管理等職能,由城市交通管理局承擔。
計劃委員會更名為發展計劃委員會。
計劃生育委員會更名為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更名為市政府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
體育運動委員會更名為體育局。
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更名為信息化辦公室,既是市政府的直屬機構,又是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
專利管理局更名為知識產權局,由事業單位改為行政機構,為市政府直屬機構。
物價局的職能並入發展計劃委員會,發展計劃委員會掛物價局牌子。
市政府接待辦公室的行政職能並入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掛市政府接待辦公室牌子。
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掛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牌子。
農林局調整為部門管理機構,由農業委員會管理。
糧食局調整為部門管理機構,由商業委員會管理。
園林管理局調整為部門管理機構,並更名為綠化管理局,由建設和管理委員會管理。
市政工程管理局調整為部門管理機構,由建設和管理委員會管理。
在環境衛生管理局基礎上組建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原由市政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的市容管理職能劃歸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由建設和管理委員會管理。
市政府參事室調整為部門管理機構,由市政府辦公廳管理。
檔案局歸口市委系統。
保留市政府辦公廳、經濟委員會、商業委員會、教育委員會、科學技術委員會、公安局、國家安全局、監察委員會、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農業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衛生局、審計局、政府外事辦公室、環境保護局、統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旅遊事業管理委員會、新聞出版局(掛版權局牌子)、城市規劃管理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民防辦公室(掛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協作辦公室、僑務辦公室、法制辦公室、研究室、監獄管理局。

2. 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歷次改革

1951年12月,政務院作出《關於調整機構緊縮編制的決定(草案)》,進行了建國以來第一次精兵簡政工作。其主要內容有:(1)調整緊縮上層,合理充實下層;(2)合並分工不清和性質相近的機構;(3)精簡機構,減少層次;(4)明確規定幹部與勤雜人員的比例;(5)要求劃清楚企業、事業機構和行政機構的編制和開支;(6)嚴格編制紀律。這次機構改革以加強中央集權為中心內容。到1953年底,政務院工作部門增加到42個。
1954年,隨著中國政權組織形式的確定和各級政權機關的建立,從當年底開始,用了一年多的時間,對中央和地方各級機關進行了一次較大規模的精簡。中央一級機關的精簡包括:(1)在劃清業務范圍的基礎上,調整精簡了機構,減少了層次;(2)各級機關根據業務需要,緊縮了編制,明確了新的編制方案;(3)妥善安置精簡下來的幹部。地方各級機關也進行了精簡,專員公署和區公所分別是省、縣政府的派出機關,精簡比例較大。以後,隨依法成立的國務院開始增設機構,到1956年,機構總數達81個,形成了建國以來政府機構數量的第一次高峰。 1960年到1964年,為了貫徹國民經濟調整的方針,進行了建國後的第三次較大機構改革。
一是先後在中央和地方各級機關進行了兩次比較集中的幹部精簡運動。第一次是1960年7月至1961年9月,主要集中在中央一級機關。這次幹部精簡以事業單位為重點,對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同時進行精簡。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在機構方面,中央各部門司局級機關減少15%,事業單位減少26%;行政機關精簡1.6萬餘人,事業單位精簡6.5萬餘人。第二次精簡從1962年2月至1964年,范圍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級機關。經過近兩年時間的努力,中央國家機關在1961年精簡的基礎上,又精簡了1萬人。全國共精簡81萬人。精簡下來的幹部大多數充實到基層和生產第一線。
二是中央收回五十年代後期下放給地方的權力並恢復被撤銷的機構,到1965年底,國務院的機構數達到79個,為建國後的第二次高峰。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開始了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與此相適應,從1982年開始,首先從國務院做起,自上而下地展開各級機構改革,這次改革歷時3年之久,范圍包括各級黨政機關,是建國以來規模較大、目的性較強的一次建設和完善各級機關的改革。這次改革不僅以精兵簡政為原則,而且注意到了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發展可能對政府機構設置提出的新要求,力求使機構調整為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提供有利條件,較大幅度地撤並了經濟管理部門,並將其中一些條件成熟的單位改革成了經濟組織。
1981年,國務院的工作部門有100個,達到建國以來的最高峰。臃腫的管理機構已不能適應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亟待改革。在同年12月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國務院決定,從國務院各部門首先做起進行機構改革,限期完成。
1982年3月8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問題的決議。這次改革明確規定了各級各部的職數、年齡和文化結構,減少了副職,提高了素質;在精簡機構方面,國務院各部門從100個減為61個,人員編制從原來的5.1萬人減為3萬人。
這次改革,在領導班子方面,明確規定了各級各部的職數、年齡和文化結構,減少了副職,提高了素質;在精簡機構方面,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辦事機構從100個減為61個;省、自治區政府工作部門從50~60個減為30~40個;直轄市政府機構稍多於省政府工作部門;城市政府機構從50~60個減為45個左右;行署辦事機構從40個左右減為30個左右,縣政府部門從40多個減為25個左右;在人員編制方面,國務院各部門從原來的5.1萬人減為3萬人;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人員從18萬人減為12萬餘人。市縣機關工作人員約減20%;地區機關精簡幅度更大一些。改革之後,國務院各部委正副職是一正二副或者一正四副,領導班子平均年齡也有所下降,部委平均年齡由64歲降到60歲,局級平均年齡由58歲降到54歲。 這次改革歷時三年,是建國以來規模較大、目的性較強的一次建設和完善行政體制的努力。通過精簡各級領導班子和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加快了幹部隊伍的年輕化,是一個很大的突破。但是,由於當時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在農村,對於行政管理沒有提出全面變革的要求,所以政府機構和人員都沒有真正減下來。這次改革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加快了幹部隊伍的年輕化,但沒有觸動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沒有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
1982年的政府機構改革,其歷史性進步可用三句話來概括:一是開始廢除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二是精簡了各級領導班子;三是加快了幹部隊伍年輕化建設步伐。 1998年3月10日,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政府行政管理體系,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建設高素質的專業化行政管理隊伍,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中國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體制。
改革的原則是: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轉變政府職能,實現政企分開;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調整政府組織結構,實行精兵簡政;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調整政府部門的職責許可權,明確劃分部門之間職責分工,完善行政運行機制;按照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強行政體系的法制建設。
1998年改革的目的與目標高度協調。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是目的,盡快結束專業經濟部門直接管理企業的體制是目標。1998年改革歷史性的進步是,政府職能轉變有了重大進展,其突出體現是撤銷了幾乎所有的工業專業經濟部門,共10個:電力工業部、煤炭工業部、冶金工業部、機械工業部、電子工業部、化學工業部、地質礦產部、林業部、中國輕工業總會、中國紡織總會。這樣,政企不分的組織基礎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消除。眾多的工業專業經濟部門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些工業專業經濟部門可以說是資源配置的載體,是落實經濟計劃的依託。但是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這類部門的存在不利於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不利於充分發揮企業的微觀經濟主體地位。在一定意義上說,撤銷工業專業經濟部門就是取消了國家與企業之間的「二道販子」,消除了政企不分的組織堡壘。
根據改革方案,國務院不再保留的有15個部、委。包括:電力工業部、煤炭工業部、冶金工業部、機械工業部、電子工業部、化學工業部、國內貿易部、郵電部、勞動部、廣播電影電視部、地質礦產部、林業部、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組建新的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將原國防科工委管理國防工業的職能、國家計委國防司的職能以及各軍工總公司承擔的政府職能,統歸新組建的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管理)、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為了加強國務院對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改為國務院高層次的議事機構,總理兼主任,有關部長任成員,不再列入國務院組成部門序列)。
新組建的有4個部、委: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
更名的有3個部、委:國家計劃委員會更名為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科學技術委員會更名為科學技術部;國家教育委員會更名為教育部。
保留的有22個部、委、行、署:外交部、國防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監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事部、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水利部、農業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文化部、衛生部、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
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由原有的40個減少到29個。包括國家政務部門12個:外交部、國防部、文化部、衛生部、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民政部、司法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監察部、審計署;宏觀調控部門4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專業經濟管理部門8個: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水利部、農業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和資源管理部門5個:教育部、科學技術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
從1998年開始,國務院機構改革首先進行,隨後中共中央各部門和其它國家機關及群眾團體的機構改革陸續展開;1999年以後,省級政府和黨委的機構改革分別展開;2000年,市縣鄉機構改革全面啟動。截至2002年6月,經過四年半的機構改革,全國各級黨政群機關共精簡行政編制115萬人。 2003年的政府機構改革,是在加入世貿組織的大背景之下進行的。3月6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啟動了改革開放以來的第五次大規模的機構改革。3月10日,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方案特別提出了「決策、執行、監督」三權相協調的要求。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29個組成部門經過改革調整為28個,不再保留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其職能並入新組建的商務部。
改革的目的是: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改進管理方式,推進電子政務,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改革目標是,逐步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點是,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健全金融監管體制,繼續推進流通體制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建設。這次改革重大的歷史進步,在於抓住當時社會經濟發展階段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
根據方案,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展改革委」),其任務是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設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國資委」),以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設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銀監會」),以加強金融監管,確保金融機構安全、穩健、高效運行;組建商務部,推進流通體制改革;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重組為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原屬於國家經貿委管理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改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同時,將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更名為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08年3月1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聽取了華建敏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3月15日,會議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了這個方案。
國務院機構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著力優化組織結構,規范機構設置,完善運行機制,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組織保障。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主要內容包括:(一)合理配置宏觀調控部門職能。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進一步轉變職能,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集中精力抓好宏觀調控。財政部要改革完善預算和稅政管理,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完善公共財政體系。中國人民銀行要進一步健全貨幣政策體系,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的統籌協調,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二)加強能源管理機構。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組建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能源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及機構,與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的核電管理職責進行整合,劃入該局。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由國家能源局承擔。不再保留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三)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四)組建交通運輸部。將交通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的職責,建設部的指導城市客運職責,整合劃入交通運輸部。組建國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國家郵政局改由交通運輸部管理。保留鐵道部,繼續推進改革。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五)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職責整合劃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建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六)組建環境保護部。不再保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七)組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不再保留建設部。(八)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改由衛生部管理。明確衛生部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
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27個。這次國務院改革涉及調整變動的機構共15個,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
這次改革突出了三個重點:一是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促進科學發展;二是著眼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三是按照探索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要求,對一些職能相近的部門進行整合,實行綜合設置,理順部門職責關系。 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情況一覽表改革前改革後改革前改革後外交部外交部監察部監察部國防部國防部民政部民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財政部教育部教育部公安部公安部科學技術部科學技術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水利部水利部國家安全部國家安全部農業部農業部司法部司法部商務部商務部國土資源部國土資源部文化部文化部建設部(裁撤)住房和城鄉建設
部 (新建) 衛生部衛生部交通部(裁撤)交通運輸部(新建)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信息產業部
(裁撤) 工業和信息化部
(新建)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人事部(裁撤)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新建) 審計署審計署勞動保障部
(裁撤) 環境保護部(新建)鐵道部鐵道部國防科工委
(裁撤) - 2013年2月28日,全會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貫徹黨的十八大關於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目標的要求,以職能轉變為核心,繼續簡政放權、推進機構改革、完善制度機制、提高行政效能,穩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對減少和下放投資審批事項、減少和下放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和認定、減少專項轉移支付和收費、減少部門職責交叉和分散、改革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善和加強宏觀管理、加強基礎性制度建設、加強依法行政等作出重大部署。 兩會新華網快訊:2013年3月1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決定,批准了這個方案。
這次國務院機構改革,重點圍繞轉變職能和理順職責關系,穩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實行鐵路政企分開,整合加強衛生和計劃生育、食品葯品、新聞出版和廣播電影電視、海洋、能源管理機構。
(一)實行鐵路政企分開。將鐵道部擬訂鐵路發展規劃和政策的行政職責劃入交通運輸部。組建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承擔鐵道部的其他行政職責。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鐵道部的企業職責。
不再保留鐵道部。
(二)組建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將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職責劃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由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管理。
不再保留衛生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三)組建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保留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承擔。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加掛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新組建的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准制定。農業部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將商務部的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劃入農業部。
不再保留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單設的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四)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不再保留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
(五)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
為加強海洋事務的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海洋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國家海洋發展戰略,統籌協調海洋重大事項。國家海洋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國家海洋局承擔。為推進海上統一執法,提高執法效能,國家海洋局以中國海警局名義開展海上維權執法,接受公安部業務指導。
(六)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
不再保留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這次改革,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其中組成部門減少2個,副部級機構增減相抵數量不變。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5個.

3. 請問最新的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2008國務院機構改革預案

改革後 :

現狀

一、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保留
二、國務院組成部門(22個)、部管的國家局(10個)
1.外交部[僑務局]:外交部、國務院僑辦
2.國防部:國防部、國防科工委(撤消)軍工部分
3.發展改革委[統計局]:發展改革委、國防科工委軍轉民部分、統計局(降為副部級單位)
4.教育部:保留
5.科技部:保留
6.民族事務部[宗教局]:國家民委、宗教局
7.公安部:保留
8.監察部:保留
9.民政部:保留
10.司法部[法制局]:司法部、國務院法制辦
11.財政部:保留
12.勞動保障部:保留
13.國土資源部[海洋局]:國土資源部[測繪局海洋局]、水利部水資源部分
14.建設部:保留
15.交通部:保留
16.能源部:發改委能源部分、國防科工委核電部分、水利部水電部分、電監會
17.農業部[林業局]:農業部、水利部農村水利部分、林業局、[糧食局]
18.商務部[質檢局]、[知識產權局]:商務部、信息產業部電子工業部分、質檢總局、知識產權局、[煙草局]
19.文化部[新聞出版局]:文化部[文物局]、新聞出版總署(版權局)
20.衛生部:衛生部[中醫葯局]
21.環境部:環保總局
22.審計署:保留

三、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1個)
1.國資委:保留

四、國務院直屬機構(16個)
1.人民銀行:人民銀行[外匯局]
2.情報總局:國家安全部
3.人事總局:人事部[外專局]
4.計生總局:人口計生委
5.鐵道總局:鐵道部
6.民航總局:保留
7.海關總署:保留
8.稅務總局:保留
9.工商總局:保留
10.廣電總局:保留
11.安全監管總局:保留
12.食品葯品監管局:保留
13.旅遊局:保留
14.國家航天局:[國家航天局]
15.國務院參事室:保留
16.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保留

五、國務院辦事機構(2個)
1.國務院港澳辦:保留
2.國務院研究室:保留

六、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16個)
1.新華社:保留
2.中科院:保留
3.社科院:保留
4.工程院:保留
5.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保留
6.行政學院:保留
7.地震局:保留
8.氣象局:保留
9.郵政局:[郵政局]
10.銀監會:保留
11.證監會:保留
12.保監會:保留
13.電訊監管委員會:信息產業部(撤消)電信部分
14.社保基金會:保留
15.自然科學基金會:保留
16.體育聯合會:體育總局

2008年的機構改革能夠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所突破
1.在相同或相近的領域,整合分散的行政職能和機構,積極推行大部委制,以減少交叉和重復設置,將外部協調轉為內部協調,從而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效率。
可以考慮:
(1)將現存國家發改委的經濟運行局、產業政策司和產業規劃司並入商業部,組建工商一體化管理的經濟貿易部,同時將國資委下屬的十大行業總會移交給該機構管理。
(2)在工商局、技術監督局、新聞出版總署、知識產權局以及現屬商業部的公平交易局、產業損害調查局和市場流通司的基礎上組建國家公平交易和反壟斷委員會。
(3)在現有國家能源辦的基礎上組建國家能源部,負責對石油、天然氣、電力、煤炭、核能、水電等各相關產業的綜合發展和市場監管。
(4)考慮到鐵路改革的難度,可先將交通部和民航總局重組為大交通部。
(5)在衛生部、教育部、計生委、勞動社會保障部、民政部的基礎上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成立醫療機構監管局,同時把食品葯品監管局的職能擴展到農葯,這兩個局可直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但屬相對獨立的監管機構;
(6)調整國務院直屬機構,把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體育總局和旅遊局並入文化部,組建大文化部。
(7)把林業局納入農業部或國土資源部。
2.必須強調的是,負責行業監管或有監管職能的部委,其監管的職能應該與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部委以及資產管理機構的職能相對獨立,做到監與資、監與政策分開。同時在需要價格監管的產業,應該將國家發改委的價格監管職能分散到相應的監管機構。所有的監管機構都不應該設置為事業單位。
3.加快行業(商)協會管理體制的改革,將這些協會組織與其他社團組織分開管理,由新組建的經濟貿易部及地方經濟貿易部門負責其審核登記。4.加快行政事業單位改革,使它們中的大多數轉制為企業、社會中介組織或民辦非企業組織。
5.將食品葯品監管、安全生產監管、環保等監管機構實行中央垂直監管,保證其足夠的行政資源,加強其執法能力。
同時:在人大法工委、中編辦、國務院法制辦和國務院行政審批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基礎上,立即建立臨時行政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組織跨經濟學、政治學、法學、公共行政學和社會學等方面的專家抓緊時間研究改革方案,根據合理合法的原則徹底梳理現有的行政職能,進而在效能的原則下據此提出行政機構調整的方案以及必須盡快修改和完善的實體法。

三、政府機構改革的目標。
(一)部門設置。一個基本不變即國務院組成部門不變。二個並入即葯監局並入衛生部、進出口檢驗檢疫並入海關。二個增加即增加能源發展部和國家預防腐敗局。二個提升即環保總局升格為國家環保部、安監總局升格為安全生產部。二個撤銷即撤銷國家工商總局和質檢總局。
(二)職能調整。
1、工商總局的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管和市場監管歸商務部,法人登記歸稅務總局,流通領域的食品監管歸衛生部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2、質檢總局的進出口檢驗檢疫歸海關,生產領域的產品質量監管歸商務部,特種設備安全歸安全生產部,生產許可證歸環境保護部,認監委成為保監委的模式進行3c認證,食品歸衛生部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3、食品檢測中心歸衛生部,工業產品檢測歸商務部,特種設備檢測中心歸安全生產部,計量測試中心歸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4、發改委的能源節能和規劃規能源發展部。十七大即將召開,新的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即將出台,相信在國務院第二個任期內政府機構改革必然完成,必將進一步推動社會的發展和和諧社會目標的初步實現。

4. 廣電局,文化局,體育局合並後是什麼性質的事業單位

三個行政性質的事業單位,合並後還是行政性質的事業單位。

廣電局: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3〕14號),設立的新聞、出版、廣播、電影和電視領域的國家管理部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為正部級單位,是國務院直屬機構。

文化局:

主管當地文化藝術事業,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訂當地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章和管理辦法,綜合管理當地社會文化事業,圖書館事業,歸口管理當地文化市場、文物事業、電影發行和放映、對外文化藝術交流。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地方性新聞出版、著作權的管理規章和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辦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體育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體育總局,其前身是1952年11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1998年3月24日改組為國家體育總局。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19次會議通過成立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並任命賀龍為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主任。

1954年改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運動委員會」,1998年改組為國家體育總局。中央體委、國家體委及後來的國家體育總局都致力於「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在普及群眾體育的同時,大力發展競技體育,大大提高了我國的運動技術水平,推動了我國體育事業的蓬勃發展。

拓展資料:

行政事業單位:

一、是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統稱,因為中國特有的政治體制,經常是行政和事業單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門如房管局、規劃局等,有的地區是行政單位,但有的地區是事業單位,所以老百姓統稱政府部門為行政事業單位,很多地方政府發文也以此為統稱,如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縣屬行政事業單位等。

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其履行的是執法監督和社會一些管理職能,如部門所屬的執法監督、監管機構等。

行政事業單位是國家財政部門撥款發工資,一般是全額財政撥款。

行政事業單位 網路

5. 事業單位改革延期三年

事業單位改革是延期三年了。
事業單位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不屬於行政機構。事業單位的名字中通常帶有「中心」「館」「院」之類的字眼。如,檔案館、文化館、福利院,等等。2011年,黨中央和國務院印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指導意見》(中發〔2011〕5號),啟動了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改革目的是:解決一些事業單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機制不活等問題。由於疫情原因,事業單位改革是延期三年了。
個別事業單位履行的是行政職能,也就是「事業局」問題,如文化局,作為事業單位卻要擔負文化執法任務,而執法應該由行政機構來做。此外,有的事業單位在承擔公益事業的同時,還開展有面向市場的服務,如「XX檢測站」之類的單位,一些工作都是面向群眾的收費項目,這也容易導致市場混亂以及廉政問題。這些,都是「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表現。
拓展資料:
1.事業單位改革的大致方向:
1)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基本完成):這類事業單位的改革,在2019年的黨政機構改革中已基本完成。一般是將其行政職能剝離,採取新建機構或劃入其他部門的形式來實施。
2)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公益一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如公立小學、初中。公益二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如公立高校、醫院。
3)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改革: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有的地方的非正式叫法也叫公益三類。這類事業單位的改革主要是要轉企改制。就是單位改為企業來運作,人員從事業編制改為合同制職工。

6. 事業單位正在改革,請問文廣新局是否劃到企業性質的

文廣新局局機關是行政單位,只有其下屬單位中部分為事業性質。其局機關本身就是根據機構改革方案新設立的政府組成部門,所以局機關不會改制為企業,但下屬的如文化館、藝術團、劇院、電影公司等可能性較大。可能要剝離出去成為企業,但無論怎麼改,文廣新局作為一級行政機關對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政管理的職能不會改變。要不誰來審批呢?

7.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怎麼樣

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根據該方案,改革後,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8個,副部級機構減少7個,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具體調整情況如下:

7、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

8、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不再保留國家林業局。

9、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

10、調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隸屬關系。

11、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

國務院組成部門以外的國務院所屬機構的調整和設置,將由新組成的國務院審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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