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型演出活動怎麼報批,需要什麼資料
申請流程:
(一)申請舉辦大型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必須在活動舉辦前20日向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依法填寫《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申請表》。
(二)預計參與人數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向活動舉辦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的治安部門提出申請;人數在5000人以上的,向市公安局治安總隊提出申請。
(三)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依法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在7天內向申請者作書面說明。
1、在對活動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如實記錄後,承辦者和場地單位負責人必須在《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檢查記錄》上簽章。
2、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責成承辦者進行整改,並向其傳發《大型群眾性活動責令整改通知書》
需先准備的相關材料:
1、法人及其他組織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代表和安全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是否具有舉辦上述活動合法資質的證明材料(如舉辦文藝演出必須具有文化部門頒發的演出資格證);2個或2個以上承辦者的聯合承辦協議。
3、相關主管部門的同意批復文件材料;場地主管單位同意使用其場地的協議;演員簽約合同(外國機構或人員必須提供文化部或體育總局的批復文件)。
4、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含應急救援預案);與專業保安公司簽訂的安保力量聘請協議書。
5、活動場地內搭建物的結構安全證明和消防部門驗收證明。
申請舉辦大型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必須在活動舉辦前20日向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依法填寫《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申請表》。
(1)文化演出需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第十二條大型群眾性活動的預計參加人數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動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實施安全許可;預計參加人數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動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實施安全許可;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實施安全許可。
第十三條承辦者應當在活動舉辦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許可申請,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辦者合法成立的證明以及安全責任人的身份證明;
(二)大型群眾性活動方案及其說明,2個或者2個以上承辦者共同承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還應當提交聯合承辦的協議;
(三)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工作方案;
(四)活動場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動場所的證明。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有關主管部門對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承辦者有資質、資格要求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資質、資格證明。
第十四條公安機關收到申請材料應當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對受理的申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日內進行審查,對活動場所進行查驗,對符合安全條件的,做出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做出不予許可的決定,並書面說明理由。
㈡ 怎麼辦理演出許可證
一、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主要內容有什麼?其實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包含了幾個內容,屬於演出的范圍的有音樂、戲劇、舞蹈、雜技、魔術、馬戲、曲藝、木偶、朗誦、民間文藝、模特、服飾等現場文藝表演活動。
二、屬營業性演出的方式有:
1、售票或者包場的;
2、支付演出單位或個人報酬的;
3、以演出為媒介進行廣告宣傳或產品促銷的;
4、有贊助或者捐助的;
5、以其它經營方式組織演出的。任何單位舉辦公益性演出、募捐義演及節慶演出活動,如需通過以上方式進行演出,應當委託演出公司承辦,並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營業性演出團體進行演出的審批需要持《演出證》副本原件和《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國辦演出團體除外)、演出節目資料(節目內容、藝術種類、廣告稿、劇照海報小樣)、演出合同文本(應當載明有關《條例》和文化部令第25號《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規定的事項)、演出經紀公司代理演出審批的,還需要提供本公司的《演出證》副本。
三、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申請材料:(部分材料)----需先變更經紀人
1、申請書(申請表);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已成立公司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章程、驗證報告)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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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辦理注意事項!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內資公司,在注冊地文局辦理即可;但是中外合資的,中方必須佔51%以上,辦理由當地文化局報文化部審批;
2.公司有兩年以上的演出舉辦經歷方可辦理外國人來華演出審批;
3.公司辦理了演出經紀機構許可證後方可簽約藝人。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辦理流程:
1.企業向當地的文化局申請《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2.演出管理經辦人負責受理轄區內申請人的申請資料,並對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報主管演出局領導;
3.主管演出管理經辦人根據局領導意見作出批准與不批准決定;
4.批準的,頒發證書,申請人領證。
證書案例:
㈣ 文化證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二)、所申請事項的申請書;
(三)、經營場地情況材料;
(四)、消防意見書;(網吧、娛樂業)
(五)、環保評估意見書;(娛樂業)
(六)、文化市場法規培訓合格證。
文化部關於實行《文化經營許可證》制定的規定:
為了加強文化市場管理,嚴格執行文化經營許可證制度,現就各種文化經營活動實行《文化經營許可證》制度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凡通過舉辦各種文化活動取得收入或利用文化場所取得收入的經營活動,均為文化經營活動。
二、凡開辦文化娛樂、美術品、音像、演出、業余文化藝術培訓等文化經營活動,在申請工商登記注冊前,必須報經所在縣市以上(含縣市)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准,領取《文化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
三、《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有效期滿後,持證單位或個人須向原發證部門申請核驗換證
四、《許可證》的式樣,由文化部統一規定印製。《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為懸掛式,副本為折疊式。
五、按規定取得《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必須依法經營,並接受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
六、按規定取得《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在經營活動中要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注重社會效益,向人們提供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生活。
七、《許可證》只限申報經營的單位或個人使用,不得轉借、出租或出售。
八、各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許可證》的管理,嚴格按條件審批發放。
九、以前的有關規定,凡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十、本規定由文化部負責解釋。
十一、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
第九條 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者營業執照和章程;
(三)資金來源、數額及其信用證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文件;
(五)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
(六)業務發展報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對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核發《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從事經營的,應當於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續辦。
第十條 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60日內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備案,並提交下列文件:
(一)備案報告書;
(二)章程;
(三)資金來源、數額及其信用證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文件;
(五)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
(六)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㈤ 文化演出許可證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去文化部或者各地文化局辦理,填寫申請書(申請表)。無論是國外來華演出,還是大陸、港澳台的演出,都屬於營業性演出。營業性演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售票或者接受贊助的,支付演出單位或者個人報酬的,以演出為媒介進行廣告宣傳或者產品促銷的,以其他營利方式組織演出的方式為公眾舉辦的現場文藝表演活動,以上表演活動需要通過相關文化單位審核通過頒發許可證件——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一條 依法登記的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申請從事演出場所經營活動,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
(三)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同、章程;
(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五)合資、合作經營各方協商確定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的人選名單及身份證明;
(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中外合資、合作經營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的董事長或者聯合委員會的主任應當由中方代表擔任,並且中方代表應當在董事會或者聯合委員會中居多數。
㈥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怎麼申請什麼條件
營業性演出是指以盈利為目的、通過售票或者接受贊助的,支付演出單位或者個人報酬的,以演出為媒介進行廣告宣傳或者產品促銷的,以其演出的方式為他盈利的方式組織公眾舉辦的現場文藝表演活動,以上表演活動需要通過相關文化單溫審核通過頒發許可證--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以下業務需要辦理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1、經紀公司2、演出機構3、演出團體4、直播平台
操作流程:
1、注冊並登錄文化部部系統;
2、熟悉辦理包括企業基礎材料和專業報告材料;
3、整理填報許可資質所需材料;
4、提交許可申請材料;
5、文化廳(文化局)審批;
6、不予批准或退回修改(註:重新提交材料);
7、予以批准;
8、提交紙質材料
9、預約並領取許可證書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辦理條件
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必須要有演出經紀
實際辦公地址(不需要核查)
3名以上專職演出經紀人員 (演出經紀職格證)
㈦ 文化傳播公司要承辦演出活動,需要什麼資料需要經過什麼部門審批
需要文化廳的審批
一、 取得「組織文化藝術活動」許可。
二、取得演出證。
三、牽扯到明星的話要到區內的文化局報批活動內容及藝人。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對營業性演出的管理,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繁榮社會主義文藝事業,滿足人民群眾文化生活的需要,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而制定的法規。
(7)文化演出需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營業性演出的管理,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繁榮社會主義文藝事業,滿足人民群眾文化生活的需要,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營業性演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為公眾舉辦的現場文藝表演活動。
第三條
營業性演出必須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豐富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
第四條
國家鼓勵文藝表演團體、演員創作和演出思想性藝術性統一、體現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受人民群眾歡迎的優秀節目,鼓勵到農村、工礦企業演出和為少年兒童提供免費或者優惠的演出。
第五條
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營業性演出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公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主管營業性演出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營業性演出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營業性演出的監督管理工作。
㈧ 舉辦商業演出,要辦理什麼手續,走什麼程序
應當向當地文化局進行咨詢和審批。
商業活動臨時演出審批程序(需在演出日前3個工作日提出申請)
1、 申請單位到鎮文化部領取臨時演出申請表;
2、 填寫申請表後到鎮城監部門、消防部門加意見;
3、 到鎮文化部門審核後,送市文化局審批;
4、 獲批准後,核發《臨時演出許可證》;
5、 持證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演出手續。
(8)文化演出需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商業演出活動策劃流程:
1.首先制定出可行的活動實施的計劃:如活動推進表,活動物料項目推進表,前期廣告投放宣傳,依據市場部的資料分析組織進行活動策劃。
2.確立明確活動方案(包括備選方案)
3.與各種媒體溝通整合:如軟硬新聞、商品廣告、有償新聞、媒體支持等。主要洽談對象包括:當地各大報紙期刊雜志、廣播電台、電視台、網路等。
4.采購部門與供應商進行洽談,對象包括:廠家、省包、國包及與公司業務需求緊密相關的其他個人或單位。洽談內容有:商品價格、商品供貨數量、供貨條件、贊助費用、文藝活動、供應商獨立活動、廣告贊助。
5.市場部提出相關廣告策劃方案、活動方案及費用預算,內容包括時間、地點、活動形式、宣傳、媒體、廣告和宣傳品設計方案、公司配合部門、單項費用預算和總額費用等內容。由市場部組織公司主管總經理、銷售部、執行部及相關部門對廣告策劃的方案、費用預算、廣告及宣傳品設計方案進行評審。
㈨ 我想辦一個話劇演出 請問大家需要什麼手續,怎麼去辦 具體點·謝謝了
應當向當地文化局進行咨詢和審批。
如果成立話劇團(營業性演出單位),需要先審批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再辦工商營業執照。
商業活動臨時演出審批程序(需在演出日前3個工作日提出申請)
1、 申請單位到鎮文化部領取臨時演出申請表;
2、 填寫申請表後到鎮城監部門、消防部門加意見;
3、 到鎮文化部門審核後,送市文化局審批;
4、 獲批准後,核發《臨時演出許可證》;
5、 持證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演出手續。
下面就常見的營業性演出來答復
根據(一)《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2005年7月7日國務院令第439號發布);
(二)《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2005年8月30日文化部令第34號發布)第三十二條
在程序和手續上,各地規定大同小異,一般來說20個工作日可審批,營業性演出包括社會福利性募捐演出需向當地文化部門(文化局)提出申請,程序和申請資料如下:
舉辦演出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演出活動必須由具備演出經營或演出經紀資格的公司承辦;
2、有固定演出場所;
3、參與演出活動的演職人員必須證件齊全;
4、有格式規范的演出合同;
5、演出節目內容符合《條例》規定的要求;
6、募捐演出的收入,除必要的成本開支外,必須全部交付受捐單位,主辦單位和演(職)員不得從中提取報酬。
申請人應該提交的全部材料:
1、承辦單位經營資格證明文件;
2、演出場地使用證明;
3、參與演出的演職人員演出資格證明文件;
4、演出合同(演出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事項:①演出時間和場次;②演出地點;③主要演員和節目內容;④演出票務安排;⑤演出收支結算方式;⑥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
5、演出節目內容資料;
6、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許可程序:
一、受理
1、崗位責任人:局文化市場管理科受理人員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按照許可的法定條件、標准,查驗申請材料是否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事項是否屬於行政主體的職權范圍,許可申請是否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決定是否受理。
同時,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分別作出處理;
(1)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
(2)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做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4)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5)申請事項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應當出具書面憑證。
3、時限:即時
二、審查
(一)初審
1、崗位責任人:局文化市場管理科初審人員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按照許可條件及標准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內容進行合法性、真實性審查;
(2)提出初審意見,交文化市場管理科負責人復審。
3、時限:10個工作日
(二)復審
1、崗位責任人:局文化市場管理科科長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按照許可條件和標准,對申辦材料及初審意見進行復審;
(2)提出復審意見,對符合許可條件的,提出同意的書面審核意見,報主管局領導決定;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提出不同意的書面意見及理由,與申報材料一並退回初審人員。
3、時限:5個工作日
三、決定
1、崗位責任人:分管局領導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按許可條件及標准對申辦材料進行審定;
(2)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在審批表上簽署同意的審批意見;對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簽署不予許可的意見和理由。
3、時限:2個工作日
四、送達與公示
1、崗位責任人:局文化市場管理科工作人員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公示審定結果,如無異議,及時、准確告知申請人辦理結果;
(2)對准予行政許可的,工作人員及時將批准文書發放給申請單位;
(3)對不予行政許可的,制定並送達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說明理由,並將申請材料一並退還當事人,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出行政訴訟的權利;
(4)按要求將審批形成的文字材料整理歸檔。
3、時限:3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