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省紀委能管省文化廳嗎
能管的。
省紀委是可以調查正廳局級、副廳局級幹部的。
省紀委的調查范圍是省管黨員領導幹部,即該領導幹部由省委組織部主管,其使用、任命權在省委組織部的。
❷ 有沒有在江蘇文化廳辦理過文網文的,交流一下業務發展報告里用戶糾紛處理方式要怎麼寫
可以辦理的,文網文在文化廳辦理,辦理時間是30-40個工作日。
文網文分為七大類:游戲文網文、動漫文網文、音樂文網文、藝術品文網文、展覽文網文、比賽文網文、網吧文網文。其中網吧文網文停辦,游戲文網文暫停辦理。
企業辦理文網文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公司注冊資金100萬以上
3、公司屬於內資企業
4、網站域名證書
5、八名計算機相關人員畢業證
6、公司名下3名員工社保
企業辦理文網文需要准備的材料有:
1、營業執照副本
2、法人及股東身份證
3、公司章程(需要最新的,工商局加蓋檔案查詢章)
4、8名計算機相關人員畢業證、身份證
5、公司人員身份證、及人員的手機、郵箱
6、公司座機、法人手機、郵箱
7、網站域名證書(公司名義購買)
8、部分省份需要1-3名網路安全員
證書案例
❸ 如何處理好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文化開發的關系
摘要 近年來,隨著民族文化旅遊的興盛,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的矛盾也日益凸現。不合理的旅遊開發會給旅遊地的民族文化帶來許多消極影響和負面效應,如民族文化的表面化、庸俗化、商業化等。強調在保護中開發,結果是既開發不好也保護不了,強調在開發中保護,結果是只開發不保護。在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過程中,如何處理好保護與開發的關系,如何與旅遊結合是一個需要認真思考、慎重對待的問題,既要考慮民族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又要有利於旅遊的經濟開發。因此,為了進一步探討貴州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這一問題,有效解決貴州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的矛盾,貴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和貴州省民族研究學會於2005年9月25日在貴陽花溪共同舉辦了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研討會。
❹ 山東省文化廳怎樣處理莘縣豫劇團
原來的聊城地區豫青年劇團(莘縣豫劇團)還有嗎?聽莘縣文廣新局趙張申局長說砍了是真的嗎?太可惜啦,,,,,,趙是不作為的領導?查查吧 ||||
❺ 黑龍江省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管理,豐富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保障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黑龍江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在本省境內從事下列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執行本規定:
(一)舞廳、歌廳、卡拉OK廳經營活動;
(二)音樂餐廳、音樂茶座、音樂酒吧經營活動;
(三)桌(台)球、保齡球、彈子球、電子游戲室經營活動;
(四)游藝廳、游樂場以及公園內的各類游藝項目的經營活動;
(五)其他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第三條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從事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管理,守法經營。第四條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是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規定的實施。
各有關部門應各司職責,協助文化行政部門做好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文化娛樂經營活動實行《文化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制度。
《許可證》的樣式,製作、發放與使用的管理,由省文化廳規定。第六條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審批、簽發《許可證》的許可權,由省文化廳統一規定。第七條申請開辦各類文化娛樂經營活動,應具備有關規定條件。第八條申請開辦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應持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文件或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證明及有關證明材料,按規定的管理許可權到文化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許可證》。
需辦理其他營業手續的,憑《許可證》向有關部門辦理手續後,方可營業。第九條舞廳、歌廳、卡拉OK廳、音樂餐廳、音樂茶座、音樂酒吧的伴奏、演唱人員,須按省有關演出規定,辦理《演出許可證》手續。第十條開辦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應掛證經營。《許可證》不得私自轉讓、轉借、租賃、塗改。第十一條經營舞廳、歌廳、卡拉OK廳、音樂餐廳、音樂茶座、音樂酒吧的單位或個人,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舞廳不得接待未成年人;
(二)禁止舞廳向顧客出售白酒類飲品;
(三)演奏(唱)人員應著裝整潔,佩戴標識。演奏(唱)曲目應以國家文化、音像、出版部門正式出版發行的唱片、音帶、歌曲集、激光視盤和國內電台、電視台播放的節目為准;
(四)禁止接待醉酒者、精神病患者,禁止攜帶槍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劇毒品和惡臭物者入內;
(五)禁止在娛樂場所內搞傷風敗俗或違法犯罪活動。第十二條經營桌(台)球、保齡球、彈子球、電子游戲室、游藝廳、游樂場以及公園內開辦的各類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桌(台)球、電子游戲經營活動不得在中小學校周圍二百米內設置。除節假日外,不得接待中、小學生;
(二)未經文化行政部門批準的游戲機電路板不得使用;
(三)出售游藝籌碼必須收取現金,不得用游藝籌碼兌換現金。第十三條各類文化娛樂經營場所實行負責人代班、工作人員佩戴標識制度。第十四條從事文化經營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歇業或改變經營方式,應按原批准程序辦理相應手續。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內容反動、淫穢、色情、封建迷信的文化娛樂經營活動和利用文化娛樂活動進行賭博或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第十六條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各類宣傳廣告,須按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核准後始得發布。第十七條參加各類文化娛樂活動的消費者,應自覺遵守和維護公共場所秩序。第十八條從事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按規定向文化行政部門繳納文化市場管理費。第十九條文化市場管理人員執行公務時,應出示《黑龍江省文化市場稽查證》。
持證者有權按照規定執行處罰,有關責任人不得抵制或拒絕。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由各級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處罰:
(一)違反本規定轉讓(借)、租賃、塗改《許可證》或無證經營的,予以取締經營活動,沒收全部經營物品和非法所得;
(二)違反本規定接待未成年人進入舞廳,責令其改正,並按每接待一人對經營者處以五十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三)舞廳向顧客出售白酒類飲品,沒收違章經營物品和非法所得;
(四)違反本規定演奏(唱)非國家文化、音像、出版部門正式出版發行和電台、電視台播放節目的,責令其改正,並沒收其非法經營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以當日非法收入二倍罰款,屢教不改或造成惡劣影響的,吊銷《許可證》;
(五)違反本規定接待醉酒者、精神病患者、攜帶搶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劇毒品和惡臭物者入內的,按每接待一人處以五十元罰款;情節嚴重的或造成惡劣影響的,吊銷《許可證》;
(六)違反本規定無負責人代班、工作人員或伴奏演唱人員不佩戴標識的,對負責人或當事人處以五十元罰款;
搞傷風敗俗活動的,制止其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七)違反本規定在中小學校周圍二百米內設置檯球、電子游戲機經營網點的,責令其停止經營,逾期遷移,逾期不遷或不停止經營的,沒收其全部經營設備和物品並吊銷《許可證》;
非節假日接待中小學生的,按每接待一人處以五十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八)違反本規定使用未經文化行政部門批準的游戲機電路板,出售籌碼收取實物或以籌碼兌換現金的,沒收經營物品和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處以當日非法收入三倍至五倍的罰款,並吊銷《許可證》;
(九)違反本規定從事內容反動、淫穢、色情、封建迷信活動及利用文化娛樂活動進行賭博或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扣押其非法經營物品,吊銷《許可證》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違反本規定不按期繳納管理費的,按每日5%加收滯納金;
(十一)違反本規定抵制或拒絕文化市場稽查人員執行公務的,處以有關責任人三十元罰款,並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❻ 親屬吃空餉被處分他竟四處告狀這人是誰
這名廳長臉皮太厚:親屬吃空餉被處分, 他竟四處告狀。
日前,遼寧省政協原常委、省文化廳原廳長周連科因犯受賄罪、貪污罪一審獲刑17年。
周連科也是遼寧賄選案中一員,曾收受時任沈陽市委副書記蘇宏章送來的2萬元購物卡和一根金條,從而將手中的選票投給了蘇宏章,幫助後者成功升為副省級。
《檢察風雲》雜志披露,遼寧拉票賄選案曝光後,在組織找周連科調查核實時,其竟矢口否認收蘇宏章購物卡和金條一事。原來,當時他怕自己平靜的退休生活被打破,故而極力掩蓋、迴避。
在接受紀律審查期間,此人口頭表示積極配合調查,實則推三阻四,說假話作偽證,訂立攻守同盟。周連科還欺騙組織,說已經與妻子離婚,暗地裡卻仍然縱容妻子非法斂財。
在掌握確鑿證據的基礎上,周連科很快被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官方查實,2010年至2012年,他在擔任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和省文化廳廳長期間,侵吞公款公物摺合人民幣共計340餘萬元。
此外,從1998年至2016年,周連科先後索取、收受企業家張某和金礦老闆梁某財物共計589萬余元。
❼ 文化局對網吧的管理有哪些
文化局對網吧審批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原則
按照《公安部、工信部、文化部、工商總局<關於開展無照經營網吧整治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13】2042號)、《省公安廳、省通管局、省文化廳、省工商局<關於開展無照經營網吧整治工作的通知>》(雲公網【2013】244號)、《省文化廳〈關於調整網吧市場准入與規劃布局的通知〉(雲文市【2013】39號)》及《市文化局〈關於網吧布局和規劃的通知〉》(玉文發【2014】39號)精神和要求,嚴格遵循公開透明、規范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審批程序標准化、過程透明化、行為可監督、結果可核查。除秀山街道辦事處外,全縣各鄉鎮(街道)的所有行政村(社區)只要符合設點要求和辦理條件的,可以申報單體網吧或連鎖網吧。秀山街道辦事處轄區內只能新增連鎖網吧門店,原則上不再增設單體網吧。
在未取得通海縣文化事業局《同意籌建通知書》和《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之前,任何單位或個人禁止籌建和開設網吧。
二、辦理條件
1、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樓(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網吧);
2、嚴格執行《雲南省文化廳關於調整網吧市場准入與規劃布局的通知》(雲文市[2013]39號)文件對新設網吧的市場准入標准,即:在縣(市、區)級城市社區新開設的網吧,其計算機台數不得低於100台;在鄉鎮新開設的網吧,其計算機台數不得低於50台;每台計算機佔地面積不少於2平方米(實際經營面積不含附屬用途的佔地面積,如辦公室、洗手間、服務部、收銀台、外走廊等)。
3、符合設點要求籌建網吧的建築物必須要持有縣級國土和住建部門出具的合法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4、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營業場所;
5、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
6、有固定的網路地址和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計算機等裝置及附屬設備;
7、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取得從業資格的安全管理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8、有企業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
9、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
10、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省市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連鎖網吧
1、籌建階段
(1)書面申請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省、市文化部門同意XX有限公司設立網吧門店的同意函;
(3)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籌建初審申請表和承諾書(由縣文化局提供);
(4)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經營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從業資格證明文件;
(6)營業場所的房屋證明文件(原件和復印件)或者租賃意向書(附出租人的房屋證明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7)營業場所的建築平面圖、計算機和攝錄像設備設計分布圖。
2、最終審核階段
(1)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2)公安信息網路安全部門出具的信息網路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3)經營管理技術系統安裝證明文件;
(4)D.ISP接入意向書(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
(5)營業場所建築平面圖、計算機和攝錄像設備分布圖。
❽ 山東省政府批轉省文化廳《山東省文藝演出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文藝工作者肩負著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光榮職責,文藝演出必須堅持以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共產主義思想教育人民群眾,給人以健康的、積極的、豐富多彩的、有高尚情操的藝術享受。要十分注意演出的社會效果,自覺抵制「一切向錢看」和把文藝演出商品化的錯誤傾向。第二條文藝演出應由文化主管部門統一管理。未經文化主管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自行組台對外營業演出,更不得自行出省聯系演出。
各級文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演出劇(節)目的審查,凡文化部明令禁演的劇(節)目,一律不準演出。
文藝演出(包括專業、業余、團體或個人)中不得有違反四項基本原則或反動、色情、恐怖、殘忍、摧殘少年兒童等內容。如有發現,各級文化主管部門應予勸陰或責令其停止演出。情節嚴重的,要追查責任,嚴肅處理。第三條全省文藝演出應按下列規定統一管理:
1.省直藝術表演團體(包括藝術院校、大專院校藝術系)或專業藝術人員組台的營業性演出,均由省文化廳統一調度、安排,並出具演出介紹信。
2.地、市級藝術表演團體的演出,由所在地、市文化主管部門統一調度、安排。地、市間藝術表演團體的交流演出,由交流雙方地、市文化主管部門協商安排,並出具演出介紹信。
3.縣屬藝術表演團體的演出,由所在縣文化主管部門統一調度、安排,主要為本縣廣大人民群眾服務。與外縣或外省毗鄰縣進行交流演出,應由所在縣文化主管部門與有關縣或外省毗鄰縣文化主管部門協商安排,並出具演出介紹信。
4.全省各專業藝術表演團體(包括藝術院校、系)或專業人員組台出省巡迴演出,須經地市文化主管部門介紹,由省文化廳批准,並出具演出介紹信,方可與有關省、市、自治區文化主管部門聯系,安排演出。
5.全省各藝術表演團體,都要認真貫徹執行文化部「立足本地、面向農村」的指示,上山下鄉為農民服務,根據有關規定,積極完成深入工礦和農村的演出任務。
6.國外藝術表演團體或個人來我省演出,由省文化廳統一安排,並根據不同情況,採取公開售票、內部售票、組織有關人員觀摩等多種形式,以保證劇場秩序和演出效果。
7.藝術表演團體或專業藝術人員在我省營業演出所發的廣告和消息、均須經當地文化主管部門同意並出具演出證明,由報社和電台統一辦理廣告業務。第四條外省藝術表演團體(包括多單位組台演出)或專業藝術人員來我省交流演出,須經所在省、市、自治區文化主管部門介紹,並事先徵得我省文化廳同意,由我省文化廳出具演出介紹信,統一安排演出。第五條對未經批准私自拼湊或多單位組台的營業性演出,各級文化主管部門有權沒收其演出收入,追回私分錢款;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人員,給以罰款或其他處分。第六條民間藝人的演出,由當地文化主管部門按文化部《關於民間藝人管理工作的若干試行規定》進行考核、登記、管理。符合規定條件的,發給演出證;未經考核的,一律不準搞營業性演出。民間藝人的演出,一般只限於本縣范圍。第七條全省所有劇場、影劇院及具備演出條件的文化宮、文化館、俱樂部、體育館、禮堂、公園等場所,均須經所在地、市文化主管部門會同公安部門核准並發給文藝演出營業證明,方可對外營業演出。
劇場、影劇院及其他演出場所都要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做好治安保衛、消防安全、清潔衛生等工作,維護公共秩序,嚴禁打架、斗毆、吹口哨、起鬨等擾亂演出秩序的行為。違者,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處以罰款;情節嚴重者,由公安、司法部門依法處理。第八條各劇場、影劇院應以戲劇演出為主,兼放電影。要優先安排全國和省巡迴演出計劃內藝術表演團體的演出,在不影響計劃內演出的情況下,可適當安排計劃外藝術表演團體的演出。
安排計劃外藝術表演團體的演出,應按文化部《全國藝術表演團體巡迴演出工作管理條例》規定收取演出管理費。
為促進藝術表演團體上山下鄉,到社、鎮劇場、影劇院等場所演出,可免收演出管理費。
本辦法自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❾ 甘肅省文化、娛樂市場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文化、娛樂市場的管理,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文化事業,滿足人民群眾對文化生活的需求,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依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在我省境內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藝術產品,營業性的文化娛樂活動的場所,都屬於文化、娛樂市場管理的范圍,它包括:
(一)各類藝術表演團體、個人所進行的營業性演出;
(二)文化系統的音像出版、發行、復錄、放映的日常工作;
(三)各類美術作品(包括繪畫、書法、攝影、雕塑、工藝製品,下同)的展覽、銷售及營業性的文物展覽;
(四)各類營業性的文化娛樂場所及文化娛樂活動;
(五)各類電影影片的發行、放映;
(六)國家允許的文物商品的經營活動;
(七)營業性的業余文化藝術培訓;
(八)其它文化藝術經營活動。第三條加強文化、娛樂市場管理,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開放搞活、扶持疏導、面向群眾、供求兩益」的方針,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支持健康有益的,允許無害的;抵制低級庸俗的;禁止和取締內容反動、淫穢和宣揚恐怖兇殺、封建迷信的作品和經營活動,保障社會文化市場健康發展。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要努力促進本行政區域內的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支持文化市場的開放和繁榮,加強文化市場的管理,保護國營、集體和個人依法經營文化藝術產品和文化娛樂活動的合法權益,保護人民群眾正當的文化娛樂活動。第五條凡參與文化、娛樂市場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接受文化市場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依法開展經營活動。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負責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文化市場的管理工作。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是文化市場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文化、娛樂市場管理的日常工作。工商、稅務、公安行政部門負責文化、娛樂市場經營的登記發照、稅務徵收、場所治安管理,協同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對文化市場經營活動實施監督檢查。第七條文化、娛樂市場實行分級管理的原則。省直機關所屬單位、中央駐甘肅單位、駐甘肅部隊、國外獨資或合資企業、涉外單位開辦的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由所在地、市、州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管理,也可委託縣、市、區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管理;其他單位和個人開辦的文化娛樂經營活動,按上述規定,由縣、市、區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管理。省文化行政部門對全省文化、娛樂市場主要是加強宏觀管理和指導。第八條文化、娛樂市場管理部門的具體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指導和監督、檢查文化、娛樂市場經營活動;
(三)辦理文化、娛樂市場管理的有關事宜;
(四)負責文化、娛樂市場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
(五)對違反文化、娛樂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第九條文化、娛樂市場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必須秉公執法,公開辦事程序和有關規定,不得參與文化市場經營活動;不得收受賄賂,營私舞弊。管理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應出示證件。第十條文化、娛樂市場管理部門,可向文化、娛樂市場經營單位和個人收取適當的管理費,用於文化、娛樂市場的管理工作。收費辦法及標准由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制定。第十一條省內從事營業性演出的團體和個人,經所在地的縣以上(含縣下同)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同意,經省文化廳審批核發《營業演出許可證》後,方可進行營業性演出。
省內非專業演出的單位一般不得組織營業性演出,如有特殊原因需組織營業性演出的,組織者應向演出地的縣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省文化廳審核批准並領取《臨時營業演出許可證》後,方可演出。第十二條鼓勵和支持省內外藝術表演團體和個人巡迴演出,進行文化藝術交流。
省外藝術表演團體來我省境內演出和我省文藝團體在省內巡迴演出,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藝術表演團體巡迴演出的規定,須持《營業演出許可證》和省級文化主管部門的介紹信,經接待演出地的縣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同意並辦理有關手續,方可演出。第十三條凡在我省境內進行臨時性搭班組台營業演出的省內外演員,須持有所在單位介紹信,經演出地的縣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同意並辦理手續後,方可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