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在重慶江津珞璜恆大國際文化城填了簡歷,怎麼沒有通知我上班呢
那說明有可能還沒有開始正式上班呢
㈡ 重慶有哪些著名的歷史人物
1、榮慶
榮慶(1859—1917年),字華卿,號實夫,鄂卓爾氏,蒙古正黃旗人,1859年12月31日,榮慶出生於重慶。他為人「持躬謹慎」,穩健隨和。
榮慶以科甲入仕途,曾經歷了甲午戰爭、義和團運動、戊戌變法和辛亥革命的風雲變幻的四十多年。他的祖父、父親均曾在朝為官,後來其父染瘟疫身亡,不久他的祖父也去世了,榮家從此家境蕭條,日漸敗落。
2、竹禪
竹禪(1824~1901),俗姓王,法名熹,清代著名書畫大師、佛學大師、古琴大師, 曾為慈禧太後作畫、傳戒。
四川省梁山縣(今重慶市梁平縣)仁賢鄉人,雙桂堂第十代住持方丈,擅長書畫、金石雕刻、繪畫自成一格,水墨人物、山水、竹石,別成一派,題畫詩亦佳,多為禪機佛語,與「揚州八怪」齊名,居清中晚期書畫名家之首。
㈢ 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 江津校區如何
哎!這個學校怎麼說呢?畢業不好分配工作!建議樓主去讀重慶航天科學技術學院!裡面培養飛行員!前提應屆高中生! 重慶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江津校區
江津校區概況:
江津校區是重慶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於06年12月8日與江津區人民政府簽定整合江津師范學校成立的新學院。學院位於重慶白沙鎮。學院佔地255畝,建築面積2.7萬平方米,現有95名在職教職工,其中研究員級教師一人,副高級職稱20餘人,中級職稱13人,學科帶頭人5人,骨幹教師12人,特級教師1人,獲全國曾憲梓獎金3人,全國先進教師和優秀班主任5人,省部級勞模 3人。白沙鎮是重慶市歷史文化名鎮,是千里川江上一個著名的商貿集散水運碼頭,緊靠萬里長江通達四海,北面有成渝鐵路聯結成都和重慶,南面有四通八達的公路網通向本區南部的鄉鎮、渝南、川南和雲貴,2008年渝滇高速公路通車後,距重慶主城僅73公里40分鍾路程,交通非常方便。
學院坐落在白沙鎮,北臨長江,驢溪河環繞,背靠馬項埡 ,形成天然半島,白沙大橋將學院與白沙鎮相連,既獲得天府之國的物寶天華,又享有巴渝幾水的人傑地靈。學院三面環水、古木參天、綠樹成蔭,環境優美、空氣清新,是學生學習生活理想之地。學院教育、生活、文化設施齊備完善,建有功能一流的多媒體教室、語音室、計算機室、電子閱覽室、圖書館,建有三層學生食堂,閉路電視、電話、網路接入學生公寓,建有標準的田徑運動場、足球場、星光大道、文化長廊等設施。
原江津師范學校,是一所久負盛名的省屬重點中等師范學校。始建於1904年,辦學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具有相當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至今,已為國家培養一萬五千多名人民教師,遍布巴渝大地,學校已經成為享譽八方的培養園丁的搖籃。學校是江津區干訓中心、師訓中心、教育科研中心、信息資料中心和遠程教育中心、重慶市兒童文學校園。
重慶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江津校區歷史沿革
重慶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江津校區的前身是江津師范學校(前身)1904年(清光緒三十年)就幾水書院改設的江津縣立師范專習所。
1906年改在江津中學堂附設師范班。
1914年開辦師范講習所。
1924年更名為江津縣立國民師范學校,學制三年。
1931年改稱鄉村師范學校,旋即改在江津中學附設鄉村師范科。
1933年,鄉村師范科分設立江津縣立簡易鄉村師范學校,學制四年。江津縣行政討論會決定委託四川平民教育促進會江津實驗區代辦,校址暫設在白沙鎮東獄廟內,江津中學附設的鄉村師范班旋即並入。
1934年9月遷入「平教實驗區」在驢溪半島上建成的新校舍,學校於此不間斷辦學至今。
1946年更名為江津縣立師范學校,學制三年。
1950年更名為川東區江津師范學校。
1952年定名為四川省江津師范學校。
1956年增設函授師范教育部,為江津、江北、巴縣、綦江等縣培訓提高在職小學教師。
1957年綦江師范學校停辦並入。
1958年附設建成師范班,1959年增設幼師和藝術師范班。
1960年,應屆中師畢業生分語文、史地、數化、體育等科培訓初中教師。同年附設農業中學幹部培訓班。
1962年,永川師范停辦並入。
1964年,作為四川省的試點,改為半農半讀師范學校。
1969年更名為四川省江津地區江津師范學校。
1972年至1982年間,曾舉辦文史、數理、數化、理化、音樂、體育、美術、英語等專業班,培訓初中師資。
1978年恢復四川省江津師范學校名。
1981年定為四川省首批辦好的重點師范學校。
1997年重慶成立直轄市,學校更名為重慶市江津師范學校。
1999年8月,經江津市委、市政府決定,江津教師進修校與江津師范合並,實行一套一班子、兩塊牌子。合並以來,開辦了幼師函授、小教專科和專升本函授三個層次的學歷班,共有學員二千餘人,開辦中小學校長崗位培訓班和提高班已培訓五百餘人,計算機全員培訓已培訓六千餘人。開展「重慶市繼續教育實驗區」的實驗研究工作已近結題,多個省級研究課題正在籌備開題和研究之中。
2001年2月,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重慶市教委、江津區人民政府決定我校與重慶師范大學聯合舉辦「3+2」普通專科,培養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在全重慶市招生。我校「3+2」專科開設了中文、數學、英語、計算機等四個專業,招生自始至終涉及重慶十多個縣市。
2006年12月由隸屬國防科工委中國航天科技集團的重慶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整合江津師范學校組建了重慶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江津校區.
2007年9月江津校區將入住部分高職(專科)專業一年級新生以及五年一貫制中專段學生。
學院組織沿革
1983年4月30日和7月17日,原航天工業部下發(83)航計字第0591號和(83)航計字第0936號文,批准成立「航天工業部西南職工大學」。
1984年5月22日經國家教育部(84)教成字026號《關於職工大學、職工業余大學備案的復函》同意備案,並於1984年正式招生。學校性質為成人高等專科學校。
1989年3月經原航天工業部批准,更名為「西南航天職工大學」。
1999年7月26日,教育部教發[1999]104號文,同意在西南航天職工大學與重慶電子工業學校基礎上建立重慶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成為重慶市第一所獨立設置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由重慶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門領導管理。
2003年4月16日,重慶市人民政府渝府[2003]105號文,批准由原西南航天職工大學繼續使用「重慶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校名,將原重慶電子工業學校更名為重慶電子科技職業學院。
2008年3月2日,重慶市人民政府渝府[2008]27號文,批准重慶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更改校名為「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2008年4月11日,教育部教發[2008]13號文,批准重慶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更名為「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
㈣ 報考森林公安有什麼要求
報考森林公安的要求有:
森林公安新錄用民警一般要求公安學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進行招錄,包括筆試、體檢和體能測評、面試 、考察(政審)等流程。
錄用後非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的新錄用人員,必須接受三個月以上的森林公安專業培訓,經培訓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實行國家公務員的工資制度,並享受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以及保險福利待遇。
(4)重慶江津森林公安招什麼文化的人擴展閱讀
森林公安要求熱愛森林公安事業,遵紀守法、樂於奉獻,廉潔奉公,政治審查合格。"忠誠、為民、公正、奉獻、廉潔"是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
森林公安是國家林業部門和公安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武裝性質的兼有刑事執法和行政執法職能的專門保護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生態安全、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森林公安機關和廣大森林公安民警牢記「以警為榮,以林為業」和「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理念,忠實履行法律職責。
㈤ 想知道: 重慶市 江津雙福工業園區公交線路的信息
先乘419路到毛線溝,在毛線溝始發站乘487路到巴福,過了九江大道收費站,你給司機說在東風小康下車就行了
419
重慶火車北站[龍頭寺汽車站] - 北城中央[龍頭寺汽車站] - 泰山大道中段 - 北回歸線[小區] - 市民政局[老乾中心] - 市公安局[轉盤] - 紫荊路[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大門] - 東和皇冠中學 - 黃泥磅立交(皇冠東和) - 無專廠(轉盤) - 紅土地(金科花園) - 大灣 - 北橋頭[黃花園大橋] - 雙溪溝[黃花園] - 石板坡[北橋頭] - 菜園壩火車站廣場 - 菜園壩水果市場 - 菜園壩皮革市場 - 黃沙溪 - 苗圃[嘉華隧道南] - 袁家崗[重醫一院](單向) - 袁家崗 - 謝家灣[華億超市] - 謝家灣 - 楊家坪[國美電器] - 前進路[楊家坪](單向) - 楊家坪西郊[80中] - 九龍坡區府[動物園] - 動物園輕軌站[毛線溝轉盤] - 毛線溝
487
毛線溝 - 大堰輕軌站[水碾] - 綠雲石都[東區] - 恆勝集團(立交橋口) - 巴國城[市舞蹈學校] - 紅獅[火炬大道] - 格力路 - 創業路(格力廠西門) - 重慶電大 - 雙山電站[外語學校B區] - 半山小學 - 齊團小區[畔山林語] - 隆鑫園 - 人和場[華岩] - 華福大道北[起重機廠] - 西城綠錦小區[陽光小鎮] - 恆大雅苑[小區] - 民安華福[公租房] - 美每家[家居賣場] - 石龍村 - 三一重工 - 灣塘村 - 跳蹬[路口] - 跳蹬三號橋 - 大渡口森林公園[洞口] - 九龍坡區公路局[監控站] - 觀音河大橋[石板鎮路口] - 華福路口[九江大道] - 康福德高考試中心[巴石派出所](招呼站) - 巴福(西場口) (30站)
㈥ 本人四川人,大專警察院校畢業。我能報考重慶公務員省考嘛謝謝各位幫忙回答。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您好這位考生,中公教育很高興為您服務!
按照2013年重慶下半年公務員考試公告,大專警察院校不能報考重慶公務員考試。
以下是2013年重慶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僅供參考:
根據重慶市公務員局《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相關要求,2013年下半重慶市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8月26日,考試時間為9月28日
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公務員局
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我市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重慶市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對象
本次招錄對象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一)在報名開始日(2013年8月26 日)前取得國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函授)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在報名開始日(2013年8月26日)前戶口已在重慶市轄區內的人員;
(二)在報名開始日(2013年8 月26 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77年 8月26 日至1995年8月26 日期間出生)。其中,報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醫職位除外)、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監獄人民警察職位(獄醫、心理矯正職位除外)的,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1982年 8月26日至1995年8 月26 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醫職位和監獄人民警察獄醫、心理矯正職位的,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其中,報考監獄人民警察獄醫職位的,如在報名開始日(2013年8月26日)前已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放寬至40周歲(1972年 8月26日至1995年8 月26 日期間出生)】;
3.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 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
(二)其它要求:
1. 招錄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其中,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工作的經歷,以及在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及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3年8月底。
2.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2008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4)現役軍人;(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6)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7)事業單位人員被解聘未滿5年的;(8)我市2011年、2012年、2013年選派大學生在2013年8 月26日前未解除選派協議的;(9)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10)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此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報考人民警察職位:(1)受過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辭退的;(4)近三年內曾受記大過及以上處分的;(5)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3.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4.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迴避關系的職位。
三、招錄方式
招錄採取筆試、體能測評【限報考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和監獄人民警察(獄醫職位除外)的考生,即附件2中有體測比例要求的職位,下同】、面試、體檢、考察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按報考的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競爭,分別錄用。
四、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錄職位、指標、擬任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
招錄職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3年下半年修訂)》(詳見附件3)。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一律實行網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
1. 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3年 8月26日9:00至9月 1日24:00期間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准考證列印」欄,或通過「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的「公招公務員報名入口」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用第二代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請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准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並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名確認、下載列印准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2. 初審報名資格。有關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路上填報的信息資料,對照職位報考條件,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並在報考人員報名後的2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未通過初審的,應說明理由。有關區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應及時下載並列印通過資格初審人員的報考信息表,供現場復審報名資格和考察時使用。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應及時下載並列印本人的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使用。
3.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填報報名信息後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未審核通過的,可在2013年9月3 日24:00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職位,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職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疑問,可電話咨詢招錄區縣、市級部門,聯系電話見附件1、2。
4. 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後,須在2013年9 月5 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定,公務員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確認參考。網路報名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路提示的操作步驟進行。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考試考務費。在報名確認繳費時,上述城鎮家庭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後於2013年9月5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下同)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三樓301房間)申請辦理免繳考務費手續。也可先進行網上繳費,在筆試開考前的工作日憑上述證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減免考試考務費。
5. 列印准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並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人員,於2013年9月23日9:00- 9月27日24:00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准考證列印」欄,或「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的「公招公務員准考證列印入口」列印本人准考證(使用A4紙列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並在考試當天持本人准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准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列印准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所有職位招錄指標與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該職位面試比例(詳見附件1、2)及以上的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或取消招錄指標。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即面試比例)而被取消招錄的職位,由市人事考試中心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徵得本人同意後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
(一)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分值100分。筆試時間為2013年9 月28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0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在「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目下的「招考公告」欄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載。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市公務員局統一劃定。
(二)現場復審報名資格
現場復審報名資格在2013年11月4日至11月9日之間進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體能測評)比例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照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詳見2013年10月底「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目下的「重要通知」欄發布的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及有關事宜公告)到自己報考職位所在的招區縣人力社保局或市級部門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公告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本人畢業(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錄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同時提供初審通過後的考生報名信息表和《2013年下半年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表》(附件4)。此外,在職人員還應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許可權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若提供確有困難的,經招錄區縣人力社保局或市級部門同意,可在考察之前提供);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附件1、2中要求為「少數民族」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少數民族證原件及復印件。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局核准,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在2013年11月5日至 11月9日之間進行。體能測評人選依據體能測評比例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在筆試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若進入體能測評最後一名報考人員的成績出現並列,則並列人員均進入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前,體能測評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規定人數時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局核准,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報考各區縣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考生的體能測評,由當地區縣人力社保局牽頭分別與當地公安局、林業局組織實施,對於招錄指標較少的區縣,也可以委託其他區縣代為組織實施;報考監獄人民警察考生的體能測評,由市司法局具體組織實施。報考監獄人民警察獄醫職位的考生,不進行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准(暫行)》、《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2012〕81號)執行。體能測評年齡的計算時間為體能測評當天。體能測評的3項全部達標的為合格,其中一項不達標的為不合格。體能測評結束的當天公布體能測評結果,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節。體能測評結束後,不再遞補人選進行體能測評。
(四)面試
面試在2013年11月10日進行,由市公務員局統一組織,各區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具體實施。面試人選依據面試比例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在筆試(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進入面試最後一名的成績出現並列,則並列人員均進入面試。若達不到招錄職位面試比例的,則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的公式重新計算確定招錄指標(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捨五入法處理),但至少應保留該職位1名招錄指標;出現招錄職位減少指標的情況時,招錄區縣、市級部門應當場告知該職位參加面試的考生。
面試工作按照《重慶市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2009〕151號)執行。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若某一職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則保留該職位1名招錄指標,但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還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當天同類面試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面試結束後,以考生筆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其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招錄單位在面試結束的當天向應試人員公布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選名單。上述成績和名單也可於面試結束2日後在「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內的「專業測試面試體檢」欄查詢。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體檢在2013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之間進行。體檢人選依據總成績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從高分到低分以招錄指標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最後一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依次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上述各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後加試一場面試並按加試面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若其中1名考生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則該名考生直接確定為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按照《關於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關於轉發〈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7〕113號)、《關於轉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49號)、《關於轉發〈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准(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和《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政策規定執行。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按照《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准》的規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准》未作規定的職位或項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執行。報考其他職位的,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執行。報考公安人民警察獄醫、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路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範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和監獄人民警察獄醫、信息通信、金融財會、心理矯正職位的,按照「單側矯正視力低於5.0,不合格」的標准執行。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二)考察。體檢合格者,由招錄有關單位按照《重慶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渝人社發〔2010〕57號)、《關於做好我市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渝公局發〔2011〕2號)等規定對其進行考察,並做出考察結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及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並再次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准確、完整,是否具有應該迴避的情形等。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錄用程
序,必要時,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延長30日。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局核准,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遞補人選出現總成績並列的,按本公告確定體檢人選的原則處理。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區縣、市級部門同時通過張榜、本區縣(市級部門)網路、「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目下的「擬錄用公示」欄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報考單位、招錄職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所學專業、准考證號、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及各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等。公示時要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八、錄用審批與試用
錄用審批前,若出現擬錄用人員不符合招錄條件或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等情況時,其缺額經市公務員局核准,可按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其他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遞補人選出現總成績並列的,按本招錄公告確定體檢人選的原則處理。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新錄用的公務員,由招錄區縣、市級部門發放《公務員錄用通知書》,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從新錄用公務員到招錄機關報到之日起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是面向社會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社會關注,政策性強。各招錄區縣、市級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原則,嚴格程序,照章辦事。在招錄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考試錄用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錄工作順利進行。
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按《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26號)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對違反有關規定和工作要求,給考錄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招錄機關,要給予通報批評;影響特別惡劣的,給予停考1年的處理。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調離考錄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的處理。
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並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各類報考人員應完成相應的各個招錄環節、程序。除因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條件的人選放棄體檢、考察、擬錄用公示的,2年內(即2013年至2014年)內不得報考我市公務員。試用期內主動申請放棄和考核不合格等取消錄用資格的,3年內(即2013年至2015年)不得報考我市公務員。報考人員被錄用為公務員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5年內(即2013年至2017年)不得報考我市公務員。
上述人員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
(一)公共科目合格分數線、各職位進入面試(體能測評)最低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和名次,以及現場復審報名資格、面試(體能測評)、體檢報到等招錄環節的具體時間、地點,請於2013年10月底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首頁「公務員考錄」欄目,或「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目下的「重要通知」欄查詢。
(二)為方便考生選擇報考職位及招錄單位審查專業,我們擬定了《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3年下半年修訂)》(附件3),供考生及招錄單位參考。
(三)為方便考生報考和社會各界了解本次考試錄用相關程序規定,我們編寫了《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2013年下半年修訂)》,請在正式報名前在「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內的「報考指南」欄下載學習。
招錄過程中,對《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2013年下半年修訂)》沒有涉及或者沒有解答的有關問題,
4.涉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直接按附件1、2中的聯系電話咨詢相關招錄區縣、市級部門。
(四)招錄公告中規定的面試、體檢、考察及違紀違規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內的「政策法規」欄查詢。
本公告由重慶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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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森林公安是干什麼的
森林公安是國家林業部門和公安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武裝性質的兼有刑事執法和行政執法職能的專門保護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生態安全、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多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和林業、公安部門的領導下,森林公安機關和廣大森林公安民警牢記「以警為榮,以林為業」和「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理念,忠實履行法律職責,有力地打擊了各類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為生態建設和林業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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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的職責
1、保護生態安全,維護林區穩定
改革開放40年來,全國森林公安機關以「保護生態安全,維護林區穩定」為己任,長年戰斗在廣袤林區、邊遠山區和打擊涉林違法犯罪的一線,為保護自然生靈和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穩定無私奉獻,成功破獲了大批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重特大案件。
打擊處理了大批違法犯罪人員,收繳了大量林木樹木和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有力地打擊了獵殺、倒賣、走私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違法犯罪活動,有效地遏制了盜伐、濫伐森林,哄搶、盜竊林木以及亂征濫占林地等現象。
為林業轉型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支撐,為彰顯中國責任、保護生態安全、維護林區穩定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2、保護野生動物
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相關議題是國際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全球野生動植物保護運動呈現政治化、高層化、外交化等趨勢,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已上升為代表國家意志、維護國家形象的重要行動,森林公安工作迎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
為此,森林公安主動出擊,以每年1-2項的頻次,掀起一波又一波專項行動,破獲一大批大案要案,摧毀一個個涉林違法犯罪團伙。
1999年,著名的「可可西里一號行動」一舉打掉17個盜獵團伙,成為藏羚羊保護的里程碑,贏得國際社會的高度評價。森林公安尤其重點關注涉及虎、豹、象、犀牛、熊等珍稀瀕危物種和團伙犯罪的大案要案,深挖徹查,樹立了森林公安執法權威。
為保持高壓嚴打態勢,森林公安組織的各類專項行動更是從未間歇,「可可西里一號」「南方二號」「天保行動」「候鳥行動」「綠盾行動」「飛鷹行動」等一系列專項行動成功遏制了涉林違法犯罪的囂張氣焰,做到了哪裡有涉林違法犯罪行為,哪裡就有森林公安利劍出鞘。
3、保護動物製品
森林公安還會同國際刑警組織,開展了「老虎行動」「旋梯行動」等專項行動,組織和參與了多次執法檢查及查沒象牙銷毀活動,連續主導和組織實施了「眼鏡蛇1號、2號、3號行動」。
中國森林公安榮獲CITES秘書長嘉獎、克拉克·巴文野生生物執法獎、斯巴魯生態保護獎、「中國邊境野生生物衛士」等一系列榮譽。可以說,在野生動植物保護領域,我國光輝的國家形象和全球矚目的執法成就背後,森林公安這支生態尖兵立下了赫赫戰功。
為加強生態保護,促進森林公安事業健康發展,2005年,在國務院的關心推動下,我國從根本上解決了森林公安的政法專項編制、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和民警過渡為公務員問題等制約森林公安生存和發展的重大瓶頸問題。
2010年,中央財政建立了森林公安經費轉移支付政策,中西部森林派出所房建工程加快推進,市縣森林公安業務技術用房納入國家規劃,森林公安警務保障持續增強。
從高寒禁區的白山黑水到天涯海角的熱帶雨林,從車水馬龍的東部沿海到人煙稀少的西部內陸,都有了森林公安隊伍的長年駐防和守望。
㈧ 為什麼考森林公安的人不多
因為這個工作環境就是在森林那裡,人煙稀少,不是大城市,而且作為公安要重點是捕捉壞人的有一定的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