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跟一家文化傳媒公司簽了合同,現在後悔了怎麼辦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㈡ 文化傳媒公司勞動合同範本
法律分析:1、甲乙雙方身份信息。2、工作內容。3、工時制度。4、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6、違約責任。7、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8、雙方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㈢ 我跟一家文化傳媒公司簽了合同,現在後悔了怎麼辦。
你只要是不想幹了,提前一個月知會一聲用人單位,寫個辭職報告,就可以走了。走的越早,他在你身上所謂的培訓和包裝成本越少,如果你確實不想待了,最差的就是賠點他的包裝成本。當然,一般的培訓是不用賠的,只是你所說的包裝費用,我理解這是一個專項的資金,既然要你自己湊齊,公司在你身上應該沒花多少。
具體參照法條如下: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㈣ 我公司詩歌文化傳媒公司 想擬一份與藝術團簽約的合同 應該怎麼弄
演出項目合作協議書
甲方: 劇院(簡稱甲方)
乙方: 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共同投資及運作交響史畫《情海天涯》全球首演,及隨後雙方合作國內外演出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大型演出項目名稱:交響史畫《情海天涯》
大型演出項目及慶典宴會時間:
2011年10月10日晚 19:00—20:30
2011年10月10日晚 20:30—21:30
大型演出項目地點: 廣場
故宮大型演出項目場次: 場(全球10場)
故宮大型演出項目性質:商業演出,全部為贈票
甲方權益和義務
交響史畫《情海天涯》是由甲乙雙方投資製作完成,甲方具有使用權。
本次全球首演由甲方作為主辦方與故宮博物簽訂共同主辦協議書,並共同申請文化部及向北京公安局申報演出許可等有關報批程序。乙方為全球巡演合作單位。甲方與乙方共同申請文化部演出立項批復文件,演出許可等有關報批程序。
甲方負責本次首演期間節目製作、編導、排練、宣傳、首演,演職人員的邀請簽約等和費用支付。
甲方負責在首演期間,在故宮召開兩次以上新聞發布會,一次書畫筆會。在故宮首演之前節目、舞蹈攝制工作,公安、消防、醫務、首演、當晚宴會等費用,向故宮博物院及其它部門支付費用工作及協調。
甲方負責邀請中央電視台、CNC新華電視台、廣播電台、網路媒體進行直播和錄播工作。
甲方全權負責使用乙方為本次全球首演活動支付的有關所需費用人民幣壹仟伍佰萬元整。(不需向乙方報請,審核,交付清單。查看等事宜)
甲方為回報乙方對本次全球首演資金投入,同意本次全球首演,乙方在招商工作中所得商品實物,贊助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協調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招商贊助回報條例按甲乙雙方商定內容為准,只選一家企業為獨家贊助商和符合本次活動的相關企業作為戰略合作夥伴,贊助回報條例內容附後)
甲方為回報乙方對本次全球首演資金投入,甲方將本次首演席位860席位票中,將345席位票贈給乙方(其中有5張貴賓票),有乙方邀請人員參加。其餘席位票由中國歌劇舞劇院和故宮博物院使用。甲方負責三方按照比例均勻分配本次演出及宴會前後席位。
甲方為回報乙方對本次全球首演資金投入,同意在今後國內外演出中,去除演出和運作等費用,純利潤的70%歸乙方,純利潤的30%歸甲方。以及今後圍繞本演出項目的一切商業開發所得,均按乙方佔有70%,甲方佔有30%,進行利潤分配,稅費部分各自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辦理。今後對演出項目所進行的演出節目的修改、包裝、項目營運虧損所需費用均按30%由甲方支付,70%由乙方支付執行。
在首演與巡演過程中,為了回饋獨家贊助商和符合本次活動的戰略合作夥伴企業,甲方在開始演出前和中間休息(演出與宴會轉換)期間為合作企業編排部份適合現場氣氛的企業文化宣傳節目。
乙方權益和義務
、 交響史畫《情海天涯》是由甲乙雙方投資製作完成,乙方具有使用權。乙方同意投資本次全球首演,有關所需費用人民幣壹仟伍佰萬元整,並按照約定,保證資金准時到位。
、 乙方作為本次全球首演協辦單位,有權五位領導成為故宮全球首演組委會領導成員,全程參與本次全球首演及其它活動,並了解工作進度,協助甲方工作。,
、 乙方獨家對本次全球首演進行招商工作,只選擇一家有實力的企業作為獨家贊助商和符合本次活動的相關企業成為戰略合作夥伴,並保證其企業合法真實性。(由甲方開具授權乙方獨家招商文件)
、 乙方招商所得實物和贊助收入歸乙方所有,其所得稅等由乙方向國家稅收部門交付。
、 乙方與本次首演獨家贊助商或戰略合作夥伴簽署協議,按照甲乙雙方商定贊助條例內容執行。
、 乙方在本次全球首演活動中可以拍攝,在故宮、釣魚台、人民大會堂開新聞發布會、記者采訪、活動討論會、排演、紀實記錄、首演等花絮,但只作為資料收藏,巡演宣傳播出,如有其它用途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 乙方可以就首演活動期間開贊助企業或者戰略合作夥伴協議簽字新聞發布會、節目排練。首演無償提供飲品,並保證安全和承擔飲品使用責任。
、 乙方協助甲方對節目單設計,可以邀請著名畫家參與為節目單作畫,節目單中有獨家贊助商或戰略合作夥伴二頁廣告宣傳,及鳴謝有關支持單位,節目單費用由乙方支付。
、 乙方派人參加活動,需遵守有關演出和活動場所有關規定,其人身安全、保險由乙方負責。
、 乙方同意所支付給甲方的費用由甲方全權負責使用。甲方獨家授權乙方《情海天涯》是甲方全球巡演的合作夥伴,乙方全面負責巡演招商贊助工作。在今後國內外演出中,乙方作為巡演的全程主辦單位,甲乙雙方協商聯手推動,演出去除演出和運作費用,純利潤30%歸甲方,純利潤的70%歸乙方,以及今後圍繞本演出項目的一切商業開發所得收入和產品,均按甲方佔有30%,乙方佔有70%進行利潤分配和物品分配,稅費各自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辦理,今後本演出項目進一步修改和包裝所需費用,均按甲方支付30%,乙方支付70%執行。
付款方式及賬號
、 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次全球首演費用50%,即人民幣 萬元整。
、 第二次支付:在本次全球首演前三個月(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
、 第三次支付:在本次全球首演前一個月(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
、 甲方指定開戶銀行:
九、今後國內外演出市場計劃和知識產權
1、 甲乙雙方共同打造「情海天涯」之旅遊文化品牌,計劃國內外演出第一年為50場演出,第二年國內外演出80場,及以後隨著品牌影響力和知名度,逐步增加演出場次,力爭五年內達到500場,具體合作細節,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2、 鑒於甲方已同音樂作品創作人簽署了音樂作品獨家使用權協議,甲方同意乙方以後免費使用本次首演所產生的演出名稱:交響史畫《情海天涯》和映像資料、照片、音樂、節目單進行國內外演出市場運作和宣傳,商業開發之用,甲乙雙方所進行的一切商業開發,由此而派生的知識產權,歸甲乙方雙方共同所擁有,甲乙雙方各佔有50%版權。
十、違約責任
、 本協議簽訂之後,甲乙雙方共同執行,相互監督,相互協商,如乙方沒有按三次約定時間支付本次首演費用給甲方,甲方將視為乙方自動退出本次全球首演和今後演出市場運作,先前支付給甲方費用不再退還,並賠償甲方人民幣叄仟萬元整。
、 如甲方不經乙方同意,不按照本協議規定條款退出本次全球首演,退還乙方給予甲方的前期費用人民幣壹仟伍佰萬元整,另外賠償乙方人民幣叄仟萬元整。
、 如發生自然災害、戰爭、政令、動亂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次首演活動取消,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乙雙方可以協商進行延期或改地進行全球首演。
、 特殊約定:如遇特殊原因本次活動不能在預先場地舉行,將改為在新東方廣場進行全球首演,在條件許可時在原場地補演一場。
十一、本次大型演出項目合作協議書時效期為五年(自2011年 月 日到2016年 月 日)合作協議到期前,甲乙雙方協商參照國家合同法規定,辦理續簽手續事宜。
十二、本合同協議書未經事宜,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作協議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一、贊助條例回報方案
二、 大型節目交響史畫《情海天涯》節目情況說明
甲方: 舞劇院 乙方: 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蓋章) (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2011年 月 日 簽署日期:2011年 月 日
㈤ 文化傳播公司購銷合同
需要改文化傳播公司的購銷合同可以去網路文庫那裡下載。復制過來的版本,都是排版混亂不清的。
㈥ 合同的種類共分為多少個種類,具體有哪些
您好,在法律基礎知識考試中常考的合同種類有如下幾種:
雙務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之間相互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合同。
單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只享有權利,另一方只承擔義務的合同。
有償合同,即需要支付代價的合同。
無償合同,即不需要支付代價的合同。
諾成合同是指,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還需要交付標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的合同,只要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以上就是對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