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什麼意思
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歷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標志,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物質文化遺產」相對,合稱「文化遺產」。
2020年12月,隨著「太極拳」和「送王船——有關人與海洋可持續聯系的儀式及相關實踐」的申遺成功,中國已有42個項目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名冊),位居世界第一。非物質文化遺產之所以要保護,不是因為好看,而是因為有用。如果「非遺」是中看不中用的東西,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就跟古董和藝術品收藏沒有什麼區別了。
㈡ 什麼叫做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歷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標志,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物質文化遺產」相對,合稱「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歷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標志,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物質文化遺產」相對,合稱「文化遺產」。
㈢ 非物質文化遺產指什麼
非物質文化遺產指的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對某地區文化傳承有重要意義的行為或表現,如民俗、文化、信仰、傳統、知識和語言等各種非物質形式的智慧財產。
若是物質形式,則依《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規定的世界遺產評定準則而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中的各項文化和自然遺產,是教科文組織的另一項不同的計劃。
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
20世紀下半葉以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逐漸成為一個國際性問題。尤其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
2003年9月29日至10月17日,教科文組織大會第32屆會議在巴黎舉行。10月17日會議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以下簡稱公約),這是一項關於非物質遺產保護的重要的國際公約,也為各成員國制定相關國內法提供了國際法依據。公約的宗旨如下:
1、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2、尊重有關群體、團體和個人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3、在地方、國家和國際一級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相互鑒賞的重要性的意識;
4、開展國際合作及提供國際援助。
公約規定,在滿30個國家申請加入公約後,公約才能生效。2006年1月20日,羅馬尼亞成為第30個締約國。根據公約34款,它於3個月後生效。6月29日,與會的45個締約國經投票選舉產生了由18個國家組成的首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
根據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5個方面:1、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2、表演藝術;3、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4、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5、傳統手工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級非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在2005年訂定《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建立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06年正式發布518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將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劃分為十大類:民間文學、民間音樂、民間舞蹈、傳統戲劇、曲藝、雜技與競技、民間美術、傳統手工技藝、傳統醫葯、以及民俗。此名錄每兩年更年一次,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在縣、市、省三級名錄逐級申報、評審。
㈣ 非文化物質遺產是什麼意思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人類以口傳方式為主,具有民族歷史積淀和廣泛代表性的民間文化藝術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包括:口頭傳統,以及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
傳統表演藝術(含戲曲、音樂、舞蹈、曲藝、雜技等);民俗活動、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56個民族在長期生產生活實踐中創造的豐富多彩的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智慧與文明的結晶,是聯系民族情感的紐帶和維系國家統一的基礎。
隨著全球化趨勢的加強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發生巨大變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受到沖擊。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迫在眉睫。
㈤ 什麼是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激發人類的創造力。公約所定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方面:1、 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2、表演藝術;3、 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4、 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5、傳統手工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三)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四)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五)傳統體育和游藝;(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凡屬文物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㈥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什麼意思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以人為本的活態文化遺產,它強調的是以人為核心的技藝、經驗、精神,其特點是活態流變。突出的是非物質的屬性,更多的是強調不依賴於物質形態而存在的品質。
但在物慾橫流、精神空間被嚴重擠壓的當今社會,「非遺」同樣不可避免地在申報過程中被不同程度地物化。如何避免非物質文化遺產過度物化包裝的態勢、突破物質形態的藩籬和局限、保持「非遺」的非物質特徵,是尊重本民族祖先留下的遺產的必要態度。
(6)簡述什麼是非文化遺產擴展閱讀: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大的特點是不脫離民族特殊的生活生產方式,是民族個性、民族審美習慣的「活」的顯現。依託於人本身而存在,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段,並以身口相傳作為文化鏈而得以延續,是「活」的文化及其傳統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過程來說,人的傳承就顯得尤為重要。
非遺資源是我國重要的優秀文化,在文化傳承和民族智慧的延續方面都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和價值,因此,對其進行建檔保護不是最終的目的,最終是要對其進行廣泛傳播,將優秀的文化在我國以及世界范圍得到共享和利用。
㈦ 什麼是非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及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 非物質文化遺產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間文學、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即定期舉行傳統文化活動或集中展現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場所,如歌圩、廟會、傳統節日慶典等)。 非物質文化遺產又稱無形文化遺產,主要指人類以口頭或動作方式相傳,具有民族歷史積淀和廣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間文化遺產,它曾被譽為歷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記憶的背影」。它包括民間傳說、習俗、語言、音樂、舞蹈、禮儀、慶典、烹調以及傳統醫葯等。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大的特點是不脫離民族特殊的生活生產方式,是民族個性、民族審美習慣的「活」的顯現。它依託於人本身而存在,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段,並以身口相傳作為文化鏈而得以延續,是「活」的文化及其傳統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過程來說,人就顯得尤為重要。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確定文化特性、激發創造力和保護文化多樣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相互寬容、協調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而於1998年通過決議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評選。這個項目的申報有三個基本條件,一個是藝術價值,一個是處於瀕危的狀況,還有一個是有完整的保護計劃。而每兩年才審批一次,每次一國只允許申報一個。從2001年開始,該評選已進行了兩次,共批准了47項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其中包括我國的崑曲和古琴以及新疆的木卡姆和與蒙古國聯合申辦的蒙古長調。
㈧ 非文化遺產是什麼意思(簡單少字)
非文化遺產應是指物質遺產,如已故人房產,地產,存款等,對國家來說如長城,故宮,希望你能理解,希望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