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保護本民族文化
1、建立健全法律法規,以保證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保護工作 ;
2、出台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有力地推動民族地區的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工作健康有序地發展。 拓寬渠道,增加投入,為民族地區文化的發展提供物質保證民族地區文化發展的速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物質投入的多寡。由於民族地區經濟發展 水平較低,對文化發展的投入受到限制, 所以要拓寬渠道,增加投入,開源節流,首先要依靠民族地區的努力。各地要牢固樹立自力更生興文化的思想,根據自己的情況,動腦筋,想辦法,增加對民族地區文化的投入;
3、舉辦大型活動和設立文化藝術政府獎,推動文化工作創新,由國家民委主辦的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以豐富多彩的文藝形式,集中反映了全國各地 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民族團結、政治穩定的大好形勢,展現改革開放以來民族文藝戰線的 精神面貌和巨大發展。
㈡ 貴州民族在分布,語言文字,文化及宗教信仰方面的主要特特點
貴州民族主要有漢族(62%)、苗族(12%)、布依族(8%)、侗族(5%)、土家族(4%)、彝族(2%)、仡佬族(2%)、水族(1%)等18個民族,後來又陸續遷入藏、維吾爾等民族,約有48個民族成分。3個少數民族自治州、11個自治縣、253個民族鄉。
在語言上:以本民族語言為主,以苗族方言土語最多,各方言下面又分為若干方言和土語。彝族和水族在解放前有自己的文字。水族文字是一種從右向左書寫的單音節方塊表意文字,因有的文字有如倒寫或反寫的。
在文化及宗教信仰方面:貴州的宗教信仰也是多元的,除中國本土的道教而外,世界三大宗教的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都在貴州傳播。
(2)如何保護貴州少數民族傳統文化擴展閱讀
貴州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與發展:
90年代以來,貴州傳統民族文化受到很大沖擊,許多傳統文化迅速消失,狀況令人擔憂。如何從傳承弘揚的高度來充分認識貴州民族文化,對於貴州各級政府至關重要。因為,隨著大規模的城鎮化,民族文化將隨著村落的消失而滅亡。因此,保護貴州傳統的民族文化對於傳承世界文明有著積極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在貴州少數民族中,普遍信仰的是「自然宗教」,主要是自然崇拜,圖騰崇拜,祖先崇拜和農業祭祀,都發端於原始的信仰,現在統稱為「民間宗教」。
㈢ 國家如何保護傳統文化
傳統文化的保護措施主要有:
1、區別對待中國傳統文化優劣,有利於社會前進的腳步。
2、以時代的角度,以比較的觀點和方法看問題。
3、繼承、借鑒與創新,並主動融入世界文化,是中國今後文化發展必由之路。
傳統文化的保護措施主要傳承:
1、有一定的文化積累。
2、明確方向。即與社會發展趨勢相一致,與以人為本、以民為本的價值觀相一致。
3、要有寬松環境。要允許磨擦事物存在、發展,不能視新事物為洪水猛獸,要鼓勵不同思想文化自由交鋒。
4、勇氣和意志。需要整個民族的勇氣和意志。
㈣ 國家對少數民族的文化有什麼保護政策
擴大民族地區廣播影視覆蓋面,對設施維護進行適當補助等。
鞏固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建設成果,擴大民族地區廣播影視覆蓋面,對設施維護進行適當補助,確保長期通、安全通。提高少數民族語言廣播影視節目製作能力,加強優秀廣播影視作品少數民族語言譯制工作。
提高民族地區電台、電視台少數民族語言節目自辦率,改善民族地區尤其是邊遠農牧區電影放映條件,增加播放內容和時間。推出內容更加新穎、形式更加多樣、數量更加豐富的少數民族廣播影視作品,更好地滿足各族群眾多層次、多方面、多樣化精神文化需求。
(4)如何保護貴州少數民族傳統文化擴展閱讀:
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相關要求規定:
1、大力推進民族地區縣級圖書館文化館、鄉鎮綜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農家書屋工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等建設,保障民族地區基層文化設施有效運轉。
2、地廣人稀的民族地區配備流動文化服務車和相關設備,建設和完善流動服務網路。大力推進數字和網路技術等現代科技手段的應用和普及,形成實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國家實施各項重大文化工程時,切實加大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傾斜力度。
3、加大對民族類新聞媒體的扶持力度,加快設備和技術的更新改造,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傳播能力,擴大覆蓋面和受益面。
㈤ 貴州省民族民間文化保護條例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民族民間文化的保護,繼承和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保護的民族民間文化是指:
(一)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
(二)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民間文學、戲劇、曲藝、詩歌、音樂、舞蹈、繪畫、工藝美術等;
(三)民族民間文化傳承人及其所掌握的傳統工藝製作技術和技藝;
(四)集中反映各民族生產、生活習俗和歷史發展的民居、服飾、器具、用具等;
(五)具有民族民間文化特色的代表性建築物、設施、標識以及在節日和慶典活動中使用的特定自然場所;
(六)保存比較完整的民族民間文化生態區域;
(七)具有學術、史料、藝術價值的手稿、經卷、典籍、文獻、契約、譜牒、碑碣、楹聯等;
(八)具有民族民間代表性的傳統節日、慶典活動、民族體育和民間游藝活動以及具有研究價值的民俗活動;
(九)民族民間文化的其他表現形式。第三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第四條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作實行保護為主、合理開發、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民族民間文化的保護工作。
民族宗教事務、公安、工商、建設、規劃、教育、旅遊、環保、體育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配合文化行政部門做好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作。第七條在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者個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搶救與保護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對本地區的民族民間文化進行普查、搜集、整理和研究,保護研究成果,提倡資源共享,鼓勵開展民族民間文化的交流與合作。
需要保密的傳統工藝製作技術,有關部門應當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依法實施保密管理。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對於瀕危的有重要價值的民族民間文化遺產,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搶救。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民族宗教事務等部門對於徵集、搜集的民族民間文化資料,應當進行系統的整理、歸檔,逐步建立信息查詢系統。重要的民族民間文化資料、實物應當長期保存。
整理、出版民族民間文化資料,應當尊重民族風俗習慣,保持其原有內涵和風貌。第十一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收藏的民族民間文化資料、實物,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
國家依法徵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藏的民族民間文化資料和實物時,應當以自願為原則,合理作價,並且由徵集部門發給證書。
鼓勵單位或者個人將民族民間文化資料、實物捐贈給國家的收藏、研究機構;受贈單位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獎勵,並且發給證書。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負責擬定本行政區域內限制攝影、錄像、錄音的民族民間文化資料和實物名錄,報同級人民政府公布。
對限制攝影、錄像、錄音的民族民間文化資料和實物進行攝影、錄像、錄音的,必須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批准。第十三條國外、境外團體、個人以研究或者營利為目的,到本省進行民族民間文化考察活動的,應當報省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批准。第十四條經省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認定的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民族民間文化資料和實物,除經依法批準的以外,一律不得出境。第三章推薦與認定第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命名為貴州省民族民間文化傳承人:
(一)熟練掌握某種民間傳統技藝,在當地有較大影響或者被公認為技藝精湛的;
(二)在一定區域內被群眾公認為通曉本民族或者本區域民族民間文化形式和內涵的;
(三)形成了只有本人和徒弟才有的特殊技藝的;
(四)大量掌握和保存本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原始文獻、資料和實物,並且有一定研究成果的。第十六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團體,可以申請命名為貴州省民族民間文化傳承單位:
(一)掌握某一民族民間文化表現形式的技能或者開展相關研究;
(二)以弘揚該民族民間文化表現形式為活動宗旨;
(三)堅持經常開展以民族民間文化為內容的活動;
(四)保存關於該民族民間文化表現形式的資料或者實物的。
㈥ 談談你對少數民族文化保護和傳承的認識
少數民族文化是中華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一種少數民族文化的丟失,都是中華民族文化的巨大損失。隨著我國現代化步伐的不斷加快,民族文化(包括漢族本身)也正面臨著嚴峻的生死考驗。很明顯,在過去的一段時期內,我們只看到了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卻忽視了文化的保護和傳承,以至於端午節被韓國申遺成功等一系列慘痛的民族文化流失現象的產生。因此,我們在加快發展社會經濟的同時,必須重視對民族文化特別是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保護和發展,因為相對於漢族文化而言,少數民族文化顯得更脆弱,更需要人們的重視和保護。
1 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
任何一種文化,如果得不到很好的傳承,那它面臨的將是從地球上消失的厄運。因此,做好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了。而據了解和分析,目前我國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情況不容樂觀。
首先,年輕一代的「現代化」觀念嚴重阻礙了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年輕一代是民族的未來,是國家的希望。這在很大程度上是肯定了年輕一代在傳承民族文化上的關鍵作用,任何文化只有在不斷地一代一代往後傳承才能保持和發展。目前,我國的民族現狀是,民族的不斷融合,逐漸形成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這一方面有利於民族的團結和社會的穩定,但另一方面也對本民族特別是少數民族文化產生一定的沖擊,這主要體現在少數民族年輕一代的「現代化」上。少數民族的孩子越來越多地進入「漢區」接受教育和工作,長期地處於外族文化的影響之中,一些所謂的先進觀念的輸入使得不少少數民族的年輕人逐漸丟棄了一些本民族的文化和傳統。很明顯的例子就是外來服飾的傳入,很多少數民族的年輕人在家裡也不經常穿本民族服裝了,只有在一些特殊的民族節日才穿本民族的服飾。年輕一代觀念上與本民族文化傳統越走越遠的狀況必須引起廣大民族工作者的重視,民族的未來不容輕視。
其次,外來「先進文化」的強大沖擊。有一種說法認為落後文化總會被先進文化吞噬。我不太贊同,因為文化本無先進與落後、優秀與卑劣之分,每一種文化都有自身的獨特之處,都有自己存在的意義和價值,我們不能用本位的和階段性的價值觀去評判文化的優劣,更無權決定某一種文化的存亡。或許在若干年後,一些所謂的落後的文化也可能會產生巨大的積極意義。所以,我們首先要在觀念上重視每一種文化,在當今的少數民族地區,很多外來的觀念和技術擠佔了本民族文化傳統的發展空間,如手機、電腦和一些生產器械等,已經將很多少數民族傳統的東西擠進了歷史的盒子里,人們只有在歷史的記載中才能看到了,這是很不利於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的。
第三,一些政策性的偏差也阻礙了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國家政策對民族文化的傳承也產生了重大的影響。當然,這種影響有積極的也會有消極的,這里我只用一個例子來進行說明,就是普通話的全面推廣。這一舉措是應該得到肯定的,它有助於民族間的交流和團結,有助於各少數民族更好地學習先進知識和掌握先進技術。然而,這也有一些負面的影響,其中之一就是普通話擠佔了一些少數民族語言的生存空間,普通話的推廣使越來越多的少數民族人民(主要是年輕人)不再重視本民族語言,甚至一些少數民族同胞已經完全不會說本民族的語言了,民族語言的消亡是民族文化的巨大損失。因此,我們有必要考慮消除一些政策性的不良影響,保證少數民族文化的良好傳承。
目前,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問題已經不得不重視了,因為當前威脅少數民族文化傳承的因素太多了,如果我們不能保證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我們中華民族的未來將會缺失幾分色彩而顯得單調和無力,我們更無顏面對千秋萬代的子孫。
2 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
正如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一樣,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也面臨著嚴峻的形勢,很多少數民族文化傳統已經或者正在消亡。我們不應該在失去之後才懂得珍惜,對於少數民族文化我們要時刻注意保護好,否則我們將再也找不回它們。
對於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最近幾年國家已經採取了一些比較有效的措施,民族研究的專家學者們也在不懈地努力著。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個人覺得還有一些可以改進的地方。
2.1 增加資金投入。由於少數民族分布零散,點很多,並且大多數分布在比較偏遠的不發達地區,再加上各民族文化各具特色,這就決定了對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成本必然會高,沒有足夠的資金投入是不行的。
2.2 增加技術和人才投入。對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它涉及方方面面,再加上各少數民族地區和文化的特殊性,沒有強大的技術支撐,對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便無從談起。另外,沒有研究就更談不上保護,研究就是最好的保護。而目前,任何研究都離不開專業人才,因此,可以這么說,專業人才隊伍的建設是保護少數民族文化的根本。
2.3 我認為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一點,就是要不斷地提高全民對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意識,特別是少數民族同胞本身對本民族文化的保護意識。因為據我了解,在很多地方不是政府對民族文化保護的投入不夠,而是普通民眾(包括當地人)對當地文化傳統的保護意識不強,任何人為的破壞對文化傳統都有可能是致命的。從大的來說,秦始皇「焚書坑儒」,使中華文化元氣大傷;從小的來說,人不小心打碎了一件民族珍品,也是民族文化的重大損失。因此,人們對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意識將在呵大程度上決定了少數民族文化保護工作的成敗。
對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是一件復雜的工作,但在某種意義上說,這又是一件很簡單的工作,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成為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者,我們每個人對少數民族文化保護工作做出一點貢獻,就是整個保護工作的一個巨大進步了。
3 少數民族文化的發展
任何一種文化都不會停滯不前,因為發展是社會的要求,是時代的要求。少數民族文化的發展也是不可阻擋的。然而,發展是不能盲目的,發展需要有正確的方向,否則就有可能走向消亡。因此,如何促進少數民族文化發展和把握好發展的方向,也是廣大民族工作者必須認真研究的問題。
新中國成立以後,十分重視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廣大少數民族同胞也過上了好日子。但是,在看到成就的背後,我們也看到了隱藏著的一些問題。例如一些民族跨越式進步的同時顯得過急了,以至於把一些傳統的文化和習慣留在了跨越前而沒能帶進新時代,這些傳統的文化和習慣的好壞我們先不討論,單從民族文化的可持續發展來看,這就是一種損失,或許當人們想從以前找回一些什麼的時候,卻發現那些東西已經走得很遠很遠了。
我想我們促進少數民族文化的發展不應該是「推倒重建」式的,而更應該注重可持續的發展,因為文化終歸是民族的根,丟掉了傳統文化,民族的發展又從何談起?因此,我認為,促進少數民族文化的發展,應該從保護少數民族文化開始。
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保護和發展,是民族文化工作的三大重任,不管我們是不是民族工作者,我認為我們都有責任和義務承擔起這三大重任,這是中華民族發展的需要,更是我們每一個人自身發展的需要。中華文明失去了各少數民族文明也就無所謂中華文明了。我們要保護和發展中華文化就從保護和發展少數民族文化開始。
㈦ 有哪些方法可以保護民族文化多樣性,守住這份民族遺產
1.正確認識民族文化尤其是少數民族傳統文化在今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
2.處理好保護與開發的關系。
3.利用現代技術,建立少數民族民族資料庫。
4.重視對非物質文化的保護、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注重文化的傳承。
請採納,謝謝
祝你學習進步!~
㈧ 保護和傳承少數民族文化 我國做了哪些工作
長期以來,黨和政府對於保護、傳承和弘揚少數民族優秀文化一直採取積極的態度,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以保護、傳承和弘揚,概括起來大體上有四點:
第一,制定法律法規保護少數民族的傳統文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都有繼承、保護、傳承少數民族優秀文化的重要條款。2010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明確指出,國家扶持民族地區、邊遠地區、貧困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這對保護、傳承、弘揚少數民族的優秀文化也是至關重要的。
第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保護、弘揚少數民族的傳統文化。我國政府對少數民族地區建立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的工作是非常重視的,今年民族地區可望達到縣縣有文化館和圖書館的目標。同時,還撥出了大量資金,支持民族地區加強廣播電視建設,凡是通電的地方,都可以看到電視、聽到廣播。2001年至2010年我國開展的「萬里邊疆文化長廊」建設,也是民族地區文化保護的基礎建設。
第三,大量培養少數民族文化人才,為保護和弘揚少數民族優秀文化提供人才保障。民族院校和民族自治地方,都辦有專門培養少數民族文化人才的基地。在中央和民族自治地方,都有專業的少數民族文藝表演隊伍,像北京就有中央民族歌舞團這樣非常著名的演出團體。民族自治地方每年把一些優秀的、有培養前途的表演方面的人才送到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專院校進行專門的培訓,像大家知道的藏族藝術家才旦卓瑪就是上海音樂學院培養出來的,像著名的苗族女高音歌唱家宋祖英就是中國民族大學藝術專業培養出來的。一大批傳承、弘揚少數民族優秀文化的骨幹隊伍正在茁壯成長。
第四,組建機構,從組織上保證少數民族優秀文化的傳承和弘揚。國家有關部門都建立了民族文化的專門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少數民族優秀文化的保護,像我們國家民委有文化宣傳司,專門承擔這方面的任務。民族語言的翻譯、民族出版物,這方面我們的機構也比較多,在北京就有民族語言翻譯中心,各民族地區都有民族語文的翻譯機構。在出版方面,我們國家現在有37家民族出版社,用26種少數民族語言來出版各種圖書。此外,我們每隔四五年,還要組織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少數民族文藝匯演,這也是我們弘揚少數民族優秀文化的重要載體。
㈨ 如何保護與傳承少數民族的傳統文化
1,繼承、借鑒與創新,並主動融入,是中國今後文化發展必由之路。
文化的建設,必須堅持繼承、吸收、創新。主要是有價值的東西,反映事物本質和規律,一些高尚品質。但反對無限拔高。中國傳統文化是在特定時期形成的,必定有其時代局限性,任何誇大其辭,都是錯誤的。
2,以時代的角度,以比較的觀點和方法看問題。
中國傳統文化是在漫長的古代歷史中形成的,是以封建社會文明為其背景。而西方文化,嚴格地說,是在文藝復興之前才逐漸形成,是以資本主義文明為背景的。
一個是封建色彩濃厚的文明,一個是資本主義色彩濃厚的文明,這就決定了中國傳統文化不可避免地存在落後性,在許多方面存在著薄弱之處,但也不能一味否決,而在於能否取其精華。
3,區別對待中國傳統文化優劣,有利於社會前進的腳步。
優:民本思想,商周時代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的說法。荀子說:「水則載舟,水則覆舟。 精神境界,孟子「我善養吾浩然之氣」,
杜甫「會當臨絕頂,一覽眾山小」。還有「位卑不肯忘憂國」、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等。
4,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新中國成立60年來,尤其是改革開放30年來,少數民族的傳統文化保護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
為我國民族文化的健康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在國家的支持下,朝鮮族農樂舞成功被列入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5,保護和利用相結合,對於保護和傳承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在深入調查、科學研究的基礎上進行保護。要研究科學、有效的保護技術與方法,
否則會因為保護不當而遭受損失。實施整體保護原則,對少數民族傳統文化自身及生存空間兩個層面實施全方位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