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文化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1、經營者向區文化站提出申請;
2、經區文化站初審核,然後由分管文化的辦主任、區領導審核,到文化局、衛生局、公安局、消防大隊、環保局等有關部門審批;
3、有關部門審批後到市文化局審批;
4、獲批准後,可辦理《文化經營許可證》;
5、《文化經營許可證》辦理完畢後,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有關證照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