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古村落旅遊的開發與保護該如何進行
古村落旅遊的開發與保護-綠維創景-指出,要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首先需要了解古村落旅遊開發的特點,包括以下幾點:
1、旅遊開發處於初級階段:古村落的旅遊開發相對較晚,除少數幾個古村落外,一般都是在20世紀90年代以後順應我國旅遊業的迅速發展而得到開發的,還處於初級階段,主要表現在古村落的民居旅遊點往往都是只經過簡單處理後就開門接客,旅遊經濟效益在部分古村落雖然初見成效,但旅遊開發的帶動作用還不是很明顯,總體來說對飲食、住宿、購物等的發展未帶來很大影響,門票收入是其旅遊收入的主要部分,通過旅遊開發獲得收益的也還只是極少數的村民。
2、具有獨特的旅遊資源:古村落至少是民國以前建村,保留了較長歷史沿革,即建築環境、建築風貌、村落地址未有大的變動,具有獨特的民俗民風。我們目前所見的古村落跟遺址不同,它是農村鄉土環境的重要活見證,是鄉村建設和發展的歷史縮影,也是傳統文化的凝固和遺跡。古村落可以使人從現代都市的喧囂中走出來,進入一種田園牧歌式的古老空間,去感受「小橋、流水、人家」那種恬靜、淳樸、和諧的自然情調,領略東方文化的獨特神韻。濃厚的鄉村文化和古村落建築特色交織在一起,使古村落旅遊具有顯著的吸引力。
3、古村落一般由於地理位置比較偏遠幽靜,交通不太發達,因此與其他知名度高的人文旅遊勝地相比遊客數量不多,現代社會的喧囂和商業氣息都還沒有進來,古村落里的居民大部分仍照常生活,民俗風情都保留的較為完整。但同時,也由於古村落里的生活方式與現代社會迥異,基礎設施也不太完善,這在一定程度上給遊客帶來了諸多不便,再加上交通的不便,這些都給古村落的旅遊開發和宣傳帶來困難。
4、古村落旅遊資源的易損性決定了古村落旅遊開發還要注意保護和開發相結合。古村落對外開放後,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現代生活的刺激,古村落的居民也在向現代化生活邁進,這會使古村落發生很大改變。而保護古村落,目的是正為了延續古村落的獨特價值。 古村落的保護應立足於古村落歷史的悠久性,古村落的完整性,建築的鄉土性,環境的協調性和典型文化的傳承等方面進行全面的保護,這樣,傳統古村落的價值才不會受很大的影響。「以游興村,以游保村」,旅遊收入的增加,也使當地政府有更多的資金投入古村落的修繕和環境的整治,這也是古村落旅遊的生命力所在。
Ⅱ 旅遊開發對傳統文化傳承的利弊
利:
1、旅遊業的興盛使得許多瀕臨失傳的傳統精神文化和物質文化在旅遊大潮的觸動下得到復甦,並已融入旅遊市場,得到了重構和新生。
2、旅遊業的興盛促進了當地經濟發展,改善了當地人民生活從而使當地民眾由衷地產生了維護傳統文化的責任心和使命感,保護傳統文化的自覺意識不斷增強。
弊:
1、隨著旅遊的發展,在異族文化的強力沖擊下,接待地的原有的文化風貌發生了一定的變化,從衣著、建築及生活方式到語言文字等都與外來者日益趨同,當地固有的傳統文化被逐漸沖淡、同化。</更多關於旅遊開發對傳統文化傳承的利弊,進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c8bfa61636489640.html?zd查看更多內容
Ⅲ 在旅遊開發中如何對待民俗文化
在旅遊開發中如何對待民俗文化?
近年來,隨著民族文化旅遊的興盛,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的矛盾也日益凸現。不合理的旅遊開發會給旅遊地的民族文化帶來許多消極影響和負面效應,如民族文化的表面化、庸俗化、商業化等。強調在保護中開發,結果是既開發不好也保護不了,強調在開發中保護,結果是只開發不保護。在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過程中,如何處理好保護與開發的關系,如何與旅遊結合是一個需要認真思考、慎重對待的問題,既要考慮民族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又要有利於旅遊的經濟開發。因此,為了進一步探討貴州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這一問題,有效解決貴州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的矛盾,貴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和貴州省民族研究學會於2005年9月25日在貴陽花溪共同舉辦了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研討會。
出席這次會議的人員有貴州民族學院、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貴州省旅遊局、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貴州省文化廳、黔東南州旅遊局的領導,貴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和貴州省民族研究學會有關專家,貴州單一民族研究學會的代表共80餘人。與會的有關領導和專家學者暢所欲言,緊扣民族文化保護和旅遊開發這一主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採取專家發言、專家點評的方式,活躍研討會的氣氛,多角度地為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問題獻計獻策。現將此次研討會的主要內容綜述如下:
一、存在問題
研討會上,各專家學者認為,貴州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貴州省民族文化旅遊開發存在若干誤區
l、對貴州省民族文化總的家底不清楚,許多搞貴州省民族文化旅遊開發的專家各有一大套,但都是不甚了了,知其然而已。2、對貴州省民族文化旅遊資源中,什麼是可以開發的民族文化資源,什麼是不能開發的民族文化資源,什麼是要講究方式方法才能開發的民族文化資源,什麼是應該嚴格禁止開發的民族文化資源,大多沒有弄懂。3、貴州省民族文化旅遊開發的所謂市場運作。這是商人的智慧,在這種商人的智慧中,不論什麼民族,什麼文化,什麼保護,只要政府給他特許權,只要可能,都可以進行交易。4、為了旅遊開發,對貴州省民族文化進行所謂的包裝。對民族文化事象亂取名字,亂作所謂商品性的解釋,把這種包裝稱為所謂的「創意」。5、偽民俗現象嚴重。有幾種表現:第一,是基層的文化人從根源上製造出偽民俗。第二,是為了迎合旅遊者的口味,在原有的民俗的基礎上「瞎編」的偽民俗。第三是所謂的開發者為了降低成本,自己想當然的編造。第四,是為迎合某些旅遊者獵奇的心理和低級趣味,有意誇大民俗文化中某些部分,如性、暴力、血腥、奇婚異俗等等。6、掠奪性開發。一個地方「熱」了,旅遊團隊一來,吃了,喝了,住了,看了,玩了,最後走了。一個旅遊過程完成,村民們以自己的民族文化作為這場「生意」的資本投進去,與旅遊組織「合夥」做這場「生意」。民族文化可以說是這場「生意」的基本本錢,但村民們卻拿不到利潤的10%,可以說這是對民族文化的掠奪。7、扶貧性開發。有時侯,貴州省的民族文化旅遊開發是打著「扶貧"的旗號來進行的,看某個地方窮途末路,沒什麼指望,就搞一下民族文化旅遊開發。這種指導思想下的民族文化旅遊開發,投資的基礎是同情,而不是正常情況下的理性認識。結果是「自己熱鬧」一陣完事,既浪費了金錢,也影響了旅遊開發的形象。8、干涉性開發。在貴州省的民族文化旅遊開發中,過多地干涉當地的民族文化的正常進行和旅遊地民眾的生存和發展權利。9、理不順開發與保護的關系。面對一個民族文化事象,弄不清楚它的文化性質,也弄不清楚它其中能開發什麼,不能開發什麼,自然也就理不順正常的開發與保護的關系。
(二)原生態文化保護模式的局限性
l、知識產權保護模式的局限性:現行法律、法規沒有保護原生態文化的規定,也沒有現成的法律保護體系。2、物質文化遺產申報保護模式的局限性:保護面較寬,有17個方面。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要求,又成為圈地式的保護,不利於與外界的交流。3、生態民俗文化區保護模式的局限性:城市化現象嚴重,民族文化特徵不突出。4、生態博物館保護模式的局限性:凝固、定格與發展相沖突。5、民俗民間習慣法保護模式的局限性:僅對社區內的人起制約作用,對社區以外的人起不到制約作用。6、旅遊開發保護模式的局限性:開發者、管理者缺乏對民族文化旅遊資源知識的了解,政府有關部門往往也是想當然。
(三)民族旅遊開發給民族社區帶來的負面影響
l、古雅淳樸的民俗民風商品化。2、社會價值觀的改變。3、社會道德風尚的退化。4、流失了某些傳統技能及工藝品設計圖案包含的意義。
二、對策建議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民族文化旅遊開發的研究,具有更加重要的意義。在可持續發展、文化多樣性保護和生態旅遊等思潮的影響之下,民族文化旅遊產品的開發和學術研究,都會面臨許多機遇和挑戰。如何使旅遊業的發展和當地社區的傳統文化的保護和發展相一致?如何使旅遊業的發展和當地民族社區社會發展相互促進?如何通過保護民族社區的傳統文化和自然環境資源以促進旅遊業在該社區得以持續發展下去?這是民族地區旅遊開發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因此,結合貴州實際,與會的專家學者提出了以下幾方面的建議:
(一)很好地認識民族傳統文化與旅遊開發之間的關系
必須基於對文化內涵及文化特性的最充分的理解,在此基礎上,根據文化具有消減性、傳承性、變異性等特徵,清醒地認識到文化保護的兩條基本途徑:一是對於那些不能適應時代發展的即在現代化過程中很可能消減的文化質因素,應該對其實行靜態的保護方式,也對這些文化質因素加以挖掘、收集、整理,然後以文字、文物、圖片、遺址、錄音錄象帶等形式保護起來;二是對於那些能適應時代發展的文化質因素則應對其進行動態的保護,即對其加以整合,並在專家、政府有關部門的引導下,用現代的主體價值觀之一——市場,來生成一種基於傳統又有所發展創新的文化。科學合理的民族文化旅遊開發就是對民族文化的動態保護。這兩條途徑必須同時並舉,否則文化的保護就是殘缺的、不完全的,未來的人們也很難從立體的角度去全方位地認識一種文化,更難體會到文化多樣性的歷史韻味。
(二)實現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保護和傳承民族原生態文化
1、對於那些脆弱的原生態文化要採取積極的保護措施。要全面貫徹執行《貴州省民族民間文化保護條例》,並落實到旅遊開發的每一項環節,實行保護為主、合理開發的原則。
2、旅遊開發要多發掘多滲透本民族傳統文化的內容,盡可能讓都市服飾和現代歌舞遠離各個民族風情旅遊景點,還這些景點傳統的民族風情旅遊。3、強化民族傳統美德教育,讓那些遠道而來的遊客真切感受到各民族人民朴實善良、熱情友好。
(三)正確處理好民族文化旅遊開發的主客體之間的關系
與一般的開發項目不同,民族文化旅遊開發投資大,投資論證評估難,開發涉及政府、投資商、民族文化主體以及科研等部門的方方面面,這些方面缺一不可,因此一定要擺正主次關系。政府的角色應該主要在於旅遊景點的宏觀布控,在於給予資金項目支持、政策引導、媒體宣傳以及動用其職能有效地協調各方面的關系等;投資商則是出開發資金,並對景區的開發和利用進行管理;民族文化主體是開發的關鍵因素,應該主動自覺地配合好政府、科研部門和投資商挖掘、開發本地區本民族文化質因素;科研部門則應充分利用自己文化研究的優勢,對開發對象進行論證並給予科學的定位,在開發、經營過程中繼續觀察指導,在理論上進行適時的修正並指導開發經營活動。
(四)正確認識民族傳統文化與現代化的關系
面對現代文明的強烈沖擊,民族傳統文化的現代化備受人們的關注。現代化是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的一種過程,因此不存在要不要「現代化」的問題,現代化是傳統文化必然的存在形式;由於民族傳統文化的生存環境是變化著的,產生於特定生存環境的民族文化也就不可避免地要隨之產生變異,要想「原汁原味」地加以保護既不可能也不應該,只能保留它的神韻。雖然出現了旅遊業開發到哪裡,哪裡的傳統風貌會急劇改變,從而令旅遊者大失所望的現象,但也應該認識到,當地的居民趨於現代化的生活方式、趨同現代化文化,是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並非是人為能改變的。不能因為開發民族文化旅遊,就要求所有的社區居民一律保持傳統面貌,希望其生活方式永遠守舊。但是,通過旅遊業合理、科學的開發,既可保持民族文化特色,又能滿足現代人旅遊的需要;文化的現代化必須以民族文化為基礎,弘揚民族傳統文化的精華,剔除其糟粕,在繼承民族傳統文化的基礎上,吸收外來文化的優秀成分。
與會者認為,旅遊發展對民族文化的影響到底有多大?如何減少旅遊者的進入對旅遊地民族文化的剝蝕,民族社區的居民對旅遊發展的態度、示範效應和憎畏感的演化過程,以及其他旅遊人類學問題,都需要著手進行認真的適度超前的研究。因此,作為從事民族研究的科研工作者,需要建立特定的概念體系,來規范涉及民族文化旅遊開發和管理的學術研究,使各自獨立的研究能夠交流到更加廣泛的領域,並發揮其更大的應用效益,同時增加民族學、旅遊學、資源學等學科的學術積累。
Ⅳ 旅遊開發與遺產保護
旅遊開發與遺產保護
旅遊是文化性很強的經濟活動,遺產地則是歷史文化的遺存,旅遊和遺產地這種文化上的天然聯系,決定了兩者必須有效地結合。發展旅遊是弘揚遺產地價值並為保護遺產地提供經濟支撐的重要途徑,而利用遺產地則是發展旅遊的一個重要資源渠道,兩者不應該對立,而應該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注重水資源保護和環境容量的控制
水是古鎮的命脈,是古鎮旅遊的基本載體,水體保護與整治已成為迫切的需要。目前旅遊發展比較成熟的一些古鎮都已啟動水體保護工程,如紹興人將整治河道與發展旅遊掛起鉤來,通過疏浚河道、河道兩岸25公里綠化帶工程等一系列措施,使環城河「水清可游,岸綠可閑,景美可賞」,充分挖掘出水鄉文化的內涵;周庄2000年加大古鎮保護工作力度,投入6000萬元實施古鎮三線(供電線、電訊線、電視線) 入地工程,啟動了污水處理工程;角直自1990年以來,關閉了建在古鎮上的造紙廠、電鍍廠、漂染廠等污染企業,並將12個污染較重的企業從古鎮區遷到新區進行治理,還投入2 500萬元興建熱電廠、工業污水處理廠和生活污水處理廠,使古鎮環境得到了凈化,美化。其他未開發或正在開發的水鄉古鎮應借鑒這些成功的經驗,在開發之初做好規劃,不要等到水體被污染後才去治理。
另外,環境容量也是一個突出的問題。高客流量,即使古鎮保護工作做得很好,也毋庸置疑會對古鎮水體乃至整個環境氛圍造成破壞。而如此同時,有些古鎮遊客相對較少。因此,在旅遊旺季時,政府和旅遊企事業單位聯合做好遊客的分流工作,是保護水鄉古鎮的有效手段。
對於垃圾問題,首先需要制訂古鎮環境保護條例,對綜合開發的小鎮要將吃、住、娛,停車場等設施放置在古鎮的核心保護區之外,對保護區以內的經營者要規范其行為,嚴禁污染源的出現;其次是配備必要的排污系統,做好垃圾處理工作,並且增設符合古鎮格調的垃圾箱。再次,改變古鎮傳統的能源結構,逐步摒棄不利於環保的生活方式,改柴禾、木材、煤等燃料為少污染的清潔型能源。
古建築保護
古鎮的建築是古老的見證,是古鎮旅遊的重要看點之一。所以,古建築保護迫在眉睫。
(1) 採取措施,如塗抹防腐劑、防蛀劑,添置消防設施,防蛀、防火,減少自然風化,禁止人為破壞。
(2) 古鎮的管理者也要不斷學習旅遊專業知識和文物保護專業知識,防止「好心做壞事」,因為有的領導熱衷搞某某一條街、修賓館、飯店、建「面子工程」等。
(3) 古建築確因年久失修,需要修復時,也要修舊如舊,動作盡量慢,改一些,修一些,補一些, 古建築維修是使其延年益壽,而不是返老還童,要採用原材料、原工藝、原式樣,要注意自然、歷史、人文的和諧,還古鎮以「古氣」,萬不可煥然一新,富麗堂皇。
(4) 「廢墟文化」保護。當今世界文化提倡「廢墟文化」保護。所謂廢墟文化強調的就是原汁原味的文化,羅馬挖掘了一個「羅馬廢墟」,挖掘出來什麼樣就原樣保留成什麼樣,北京的「圓明園」就是典型的「廢墟文化」保護,如果對圓明園進行修建使其恢復原樣,那麼它所包含的知識和信息就會部分丟失。「廢墟文化」是任何復原品都無法取代的,所以古鎮要強調「廢墟保護」。有人覺得古鎮破舊,沒有吸引力,經過裝飾、修復後與遊客見面可能會更好,孰不知遊客正是沖著古鎮的古老而來,所以保護古鎮不僅要保護有形建築,也要保護無形建築———「廢墟文化」。
尋求傳統與商業的最佳契合點
1 部分空心化
在確保民居建築安全的前提下,允許原先的住戶繼續留住,對一些安全狀況堪憂的古居民應立即遷出原住戶,另闢新居加以安置;對留在古鎮的居民,政府給予一定的補貼,但嚴禁他們私自翻修古民居。這樣的話,就不至於使古鎮成為靜態景觀,既維護了古鎮的生命力,又改善了居民們的住房條件。新區和老區要有聯系,也要有區別。新區應受老區的約束,如建築高度要控制,要離開古鎮區一定距離,若在位置和高度方面處理不當,就會對水鄉古建築景觀形成破壞 。因此,一定要注意城鎮外部環境與空間輪廓或稱天際線的處理,注意城鎮的群體風貌和空間結構的完整性。
2 社區參與
在古鎮旅遊中,通常只有很少一部分居民能從旅遊開發中得到實惠,大部分的居民只會覺得旅遊開發給自己帶來諸多不便,長此以往,必然會引起當地居民對遊客的反感和對旅遊的厭惡情緒。所以社區參與是影響旅遊業能否長期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充分調動起居民保護古鎮的積極性,古鎮的意蘊與文脈才能真正延續下去。
3 大力挖掘民俗風情,提高古鎮的文化品位
我們開展水鄉特色旅遊,需要大力開發的,就是這些創造於民間,傳承於社會,並世代延續承襲的民俗風情,因為它們是反映古鎮歷史、體現古鎮生活和傳統文化最形象最直觀的窗口。
此外,旅遊商品銷售是旅遊業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旅遊商品銷售與古鎮旅遊的開發和保護不存在本質上的沖突,其關鍵就在於如何在商品銷售中融入古鎮所特有的文化氣息。因此,江南古鎮旅遊商品的開發要求開發者要進行准確的規劃、協調,要根據每個古鎮的特點,大力發展有地方韻味、反映各地風土人情旅遊商品。
Ⅳ 在旅遊中就如何對待我國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
提高旅遊者的自身素質,導游多提醒著是國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
近年來,隨著民族文化旅遊的興盛,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的矛盾也日益凸現。不合理的旅遊開發會給旅遊地的民族文化帶來許多消極影響和負面效應,如民族文化的表面化、庸俗化、商業化等。強調在保護中開發,結果是既開發不好也保護不了,強調在開發中保護,結果是只開發不保護。在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過程中,如何處理好保護與開發的關系,如何與旅遊結合是一個需要認真思考、慎重對待的問題,既要考慮民族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又要有利於旅遊的經濟開發。因此,為了進一步探討貴州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這一問題,有效解決貴州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的矛盾,貴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和貴州省民族研究學會於2005年9月25日在貴陽花溪共同舉辦了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研討會。
出席這次會議的人員有貴州民族學院、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貴州省旅遊局、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貴州省文化廳、黔東南州旅遊局的領導,貴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和貴州省民族研究學會有關專家,貴州單一民族研究學會的代表共80餘人。與會的有關領導和專家學者暢所欲言,緊扣民族文化保護和旅遊開發這一主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採取專家發言、專家點評的方式,活躍研討會的氣氛,多角度地為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問題獻計獻策。現將此次研討會的主要內容綜述如下:
一、存在問題
研討會上,各專家學者認為,貴州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貴州省民族文化旅遊開發存在若干誤區
l、對貴州省民族文化總的家底不清楚,許多搞貴州省民族文化旅遊開發的專家各有一大套,但都是不甚了了,知其然而已。2、對貴州省民族文化旅遊資源中,什麼是可以開發的民族文化資源,什麼是不能開發的民族文化資源,什麼是要講究方式方法才能開發的民族文化資源,什麼是應該嚴格禁止開發的民族文化資源,大多沒有弄懂。3、貴州省民族文化旅遊開發的所謂市場運作。這是商人的智慧,在這種商人的智慧中,不論什麼民族,什麼文化,什麼保護,只要政府給他特許權,只要可能,都可以進行交易。4、為了旅遊開發,對貴州省民族文化進行所謂的包裝。對民族文化事象亂取名字,亂作所謂商品性的解釋,把這種包裝稱為所謂的「創意」。5、偽民俗現象嚴重。有幾種表現:第一,是基層的文化人從根源上製造出偽民俗。第二,是為了迎合旅遊者的口味,在原有的民俗的基礎上「瞎編」的偽民俗。第三是所謂的開發者為了降低成本,自己想當然的編造。第四,是為迎合某些旅遊者獵奇的心理和低級趣味,有意誇大民俗文化中某些部分,如性、暴力、血腥、奇婚異俗等等。6、掠奪性開發。一個地方「熱」了,旅遊團隊一來,吃了,喝了,住了,看了,玩了,最後走了。一個旅遊過程完成,村民們以自己的民族文化作為這場「生意」的資本投進去,與旅遊組織「合夥」做這場「生意」。民族文化可以說是這場「生意」的基本本錢,但村民們卻拿不到利潤的10%,可以說這是對民族文化的掠奪。7、扶貧性開發。有時侯,貴州省的民族文化旅遊開發是打著「扶貧"的旗號來進行的,看某個地方窮途末路,沒什麼指望,就搞一下民族文化旅遊開發。這種指導思想下的民族文化旅遊開發,投資的基礎是同情,而不是正常情況下的理性認識。結果是「自己熱鬧」一陣完事,既浪費了金錢,也影響了旅遊開發的形象。8、干涉性開發。在貴州省的民族文化旅遊開發中,過多地干涉當地的民族文化的正常進行和旅遊地民眾的生存和發展權利。9、理不順開發與保護的關系。面對一個民族文化事象,弄不清楚它的文化性質,也弄不清楚它其中能開發什麼,不能開發什麼,自然也就理不順正常的開發與保護的關系。
(二)原生態文化保護模式的局限性
l、知識產權保護模式的局限性:現行法律、法規沒有保護原生態文化的規定,也沒有現成的法律保護體系。2、物質文化遺產申報保護模式的局限性:保護面較寬,有17個方面。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要求,又成為圈地式的保護,不利於與外界的交流。3、生態民俗文化區保護模式的局限性:城市化現象嚴重,民族文化特徵不突出。4、生態博物館保護模式的局限性:凝固、定格與發展相沖突。5、民俗民間習慣法保護模式的局限性:僅對社區內的人起制約作用,對社區以外的人起不到制約作用。6、旅遊開發保護模式的局限性:開發者、管理者缺乏對民族文化旅遊資源知識的了解,政府有關部門往往也是想當然。
(三)民族旅遊開發給民族社區帶來的負面影響
l、古雅淳樸的民俗民風商品化。2、社會價值觀的改變。3、社會道德風尚的退化。4、流失了某些傳統技能及工藝品設計圖案包含的意義。
二、對策建議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民族文化旅遊開發的研究,具有更加重要的意義。在可持續發展、文化多樣性保護和生態旅遊等思潮的影響之下,民族文化旅遊產品的開發和學術研究,都會面臨許多機遇和挑戰。如何使旅遊業的發展和當地社區的傳統文化的保護和發展相一致?如何使旅遊業的發展和當地民族社區社會發展相互促進?如何通過保護民族社區的傳統文化和自然環境資源以促進旅遊業在該社區得以持續發展下去?這是民族地區旅遊開發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因此,結合貴州實際,與會的專家學者提出了以下幾方面的建議:
(一)很好地認識民族傳統文化與旅遊開發之間的關系
必須基於對文化內涵及文化特性的最充分的理解,在此基礎上,根據文化具有消減性、傳承性、變異性等特徵,清醒地認識到文化保護的兩條基本途徑:一是對於那些不能適應時代發展的即在現代化過程中很可能消減的文化質因素,應該對其實行靜態的保護方式,也對這些文化質因素加以挖掘、收集、整理,然後以文字、文物、圖片、遺址、錄音錄象帶等形式保護起來;二是對於那些能適應時代發展的文化質因素則應對其進行動態的保護,即對其加以整合,並在專家、政府有關部門的引導下,用現代的主體價值觀之一——市場,來生成一種基於傳統又有所發展創新的文化。科學合理的民族文化旅遊開發就是對民族文化的動態保護。這兩條途徑必須同時並舉,否則文化的保護就是殘缺的、不完全的,未來的人們也很難從立體的角度去全方位地認識一種文化,更難體會到文化多樣性的歷史韻味。
(二)實現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保護和傳承民族原生態文化
1、對於那些脆弱的原生態文化要採取積極的保護措施。要全面貫徹執行《貴州省民族民間文化保護條例》,並落實到旅遊開發的每一項環節,實行保護為主、合理開發的原則。
2、旅遊開發要多發掘多滲透本民族傳統文化的內容,盡可能讓都市服飾和現代歌舞遠離各個民族風情旅遊景點,還這些景點傳統的民族風情旅遊。3、強化民族傳統美德教育,讓那些遠道而來的遊客真切感受到各民族人民朴實善良、熱情友好。
(三)正確處理好民族文化旅遊開發的主客體之間的關系
與一般的開發項目不同,民族文化旅遊開發投資大,投資論證評估難,開發涉及政府、投資商、民族文化主體以及科研等部門的方方面面,這些方面缺一不可,因此一定要擺正主次關系。政府的角色應該主要在於旅遊景點的宏觀布控,在於給予資金項目支持、政策引導、媒體宣傳以及動用其職能有效地協調各方面的關系等;投資商則是出開發資金,並對景區的開發和利用進行管理;民族文化主體是開發的關鍵因素,應該主動自覺地配合好政府、科研部門和投資商挖掘、開發本地區本民族文化質因素;科研部門則應充分利用自己文化研究的優勢,對開發對象進行論證並給予科學的定位,在開發、經營過程中繼續觀察指導,在理論上進行適時的修正並指導開發經營活動。
(四)正確認識民族傳統文化與現代化的關系
面對現代文明的強烈沖擊,民族傳統文化的現代化備受人們的關注。現代化是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的一種過程,因此不存在要不要「現代化」的問題,現代化是傳統文化必然的存在形式;由於民族傳統文化的生存環境是變化著的,產生於特定生存環境的民族文化也就不可避免地要隨之產生變異,要想「原汁原味」地加以保護既不可能也不應該,只能保留它的神韻。雖然出現了旅遊業開發到哪裡,哪裡的傳統風貌會急劇改變,從而令旅遊者大失所望的現象,但也應該認識到,當地的居民趨於現代化的生活方式、趨同現代化文化,是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並非是人為能改變的。不能因為開發民族文化旅遊,就要求所有的社區居民一律保持傳統面貌,希望其生活方式永遠守舊。但是,通過旅遊業合理、科學的開發,既可保持民族文化特色,又能滿足現代人旅遊的需要;文化的現代化必須以民族文化為基礎,弘揚民族傳統文化的精華,剔除其糟粕,在繼承民族傳統文化的基礎上,吸收外來文化的優秀成分。
與會者認為,旅遊發展對民族文化的影響到底有多大?如何減少旅遊者的進入對旅遊地民族文化的剝蝕,民族社區的居民對旅遊發展的態度、示範效應和憎畏感的演化過程,以及其他旅遊人類學問題,都需要著手進行認真的適度超前的研究。因此,作為從事民族研究的科研工作者,需要建立特定的概念體系,來規范涉及民族文化旅遊開發和管理的學術研究,使各自獨立的研究能夠交流到更加廣泛的領域,並發揮其更大的應用效益,同時增加民族學、旅遊學、資源學等學科的學術積累。
Ⅵ 如何處理好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文化開發的關系
摘要 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文化開發看似一各矛盾的話題,事實上並不矛盾。
Ⅶ 如何保護傳統文化
一、首先就是要構建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
1、一是要審視傳統文化,取其精華,去其糟粕。
2、二是要挖掘優秀傳統文化的思想價值。
3、三是要堅守住傳統文化的基本元素。
4、四是要建立傳承的保障機制。
二、傳承傳統文化的精神理念,進行系統性的文化教育
既包括由國家組織的小學、中學、大學及以上的國民教育,也包含了具備基礎教育功能和高等教育功能的非行政教育。制定相關教育制度,將傳統文化融入日常教育,保障教育階段傳統文化的有效傳承。
三、結合當前新時代的要求,賦予傳統文化現代意義
結合當前新時代的要求,對傳統文化賦予現代的意義,推動文化創新發展,對傳統文化做出當代表述,為文化發展開辟出更大的空間。
只有調整適應當前時代的變化,推進傳統文化創新創造,才能使得優秀傳統文化始終與當代文明相互映襯,相互協調,成為新時代的新動力。
當代中國文化之間存在割裂現象,傳承與弘揚方式較為單一
1、全球經濟、文化交融發展,外來文化的影響已經滲透到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面,這對我國傳統文化形成了強烈的沖擊。特別是在一些青少年群體中,存在盲目追求西方文化,鄙棄民族文化的現象。
2、二是對優秀傳統文化認知存在偏差。廣大群眾的文化敬畏感逐漸喪失,也導致了整個社會的文化素養集體退步,對傳統文化的珍視感日益減弱。
3、三是傳統文化沒有與當代文化有機結合。對傳統文化的現實意義解讀不夠,使得傳統文化與當代文化出現割裂現象。
4、傳承手段較為單一。一是我國傳統文化的傳承中,社會參與度不高,多是由政府實施的傳統文化「包辦傳承」。
Ⅷ 民俗旅遊資源的開發原則有哪些
1、特色性原則。
這是指發揮「唯我獨有」的民俗風情資源優勢,充分體現本國、本地區、本民族的特色,創造「獨一無二」的民俗風情旅遊項目。只有在開發特色民俗風情旅遊資源和特色上下功夫,才能在劇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勝。所謂特色,就是「你無我有」,「獨一無二」的民俗風情。如何判定某一民俗風情旅遊項目具有獨特性,可以參照旅遊資源主要質量指標;珍稀度是指世界范圍內旅遊資源賦存的價值水平,包括絕無僅有的、罕見的、珍貴的人文景觀和文化遺跡;古悠度指在一定范圍內旅遊資源形成的歷史年代,它產生時間越早,歷史古悠程度越大,特色層次也越多;奇特度是指旅遊資源與人們生活、現實環境的差別程度。由於旅遊者出遊的重要心態就是求異、求新。因此,奇特度愈強烈,資源特色層次則愈多,對旅遊者吸引力也愈大;規模度指旅遊資源在同類的雄偉、磅礴程度,可構成一系列旅遊極極值,它們或是同類風景面積范圍最大者,或是建築體態最高,最長者,或是同類資源數量、層次最多者等。這種「最」型資源是不同范圍的景觀極值,其特色層次和吸引力比一般資源都要多;完整度是指旅遊資源的保存完好程度。一般而言,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越是完整保存下來的旅遊資源,其特色層次比保存不完整或只剩下遺址的資源高;審美度或稱觀賞度,是指同一類旅遊資源的藝術表現程度。一般來說,其藝術審美價值越多的旅遊資源,其特色層次也越多,旅遊吸引力也就越大;組合度指不同旅遊資源構景因素組合配套的程度,包括單位面積上資源組合密度、豐度、和諧度。凡是旅遊資源組合最集中、最豐富、最協調的地方,其資源總體特色層次也最高,對遊人的吸引功能也最大。以上旅遊資源評價的七個標准體系,是一個完整的相互聯系的評價系統,應用時必分別判斷,綜合比較,以此為客觀、科學的依據,開發出具有特色的民俗風情旅遊項目和產業,有特色的民俗風情旅遊項目或產業才會具有生命力。如蘇州組織除夕寒山寺聽鍾聲的這一有特色的旅遊項目;新疆的歌舞表演,一般都安排在葡萄架下,遊人一邊品嘗著新鮮、甜蜜的葡萄,一邊飲著葡萄美酒,欣賞著活潑優雅的歌舞;北京仿膳飯庄經營清宮風味菜點而聞名遐爾,每年接待客人約十萬人次,其中有許多國家元首、貴賓;雲南的竹樓賓館等。
總之,獨特性要求我們在開發民俗風情旅遊產品時,要有創新精神,在旅遊線路、活動、景點的設計時,要有創新的、唯我獨有的設計構思,有觀念上的更新,有創新的勇氣和膽略,有創新的風險精神。而且,獨特性還要因地制宜,不能離開自身的人文優勢和自然優勢,不僅要挖掘蘊藏著獨具特色的民俗風情旅遊,更重要的是利用本地區獨特的條件創造性地開發新的民俗風情旅遊特色產品。
2、保護性原則。
在這里, 保護性原則有兩重含義:其一是指對民俗風情旅遊資源的保護;其二是指對人類生存空間的保護。民俗風情旅遊資源是人類社會的巨大財富,但是,人們面對它時,不是加倍珍惜、妥善保護、而是熟視無睹,淡然處之,甚至還進行破壞性、掠奪性地開發。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把保護旅遊和生存環境看作旅遊發達興旺的生命線。正如瑞士旅遊局局長瓦爾特?勒先生指出的那樣:「破壞了名勝古跡,就失掉了旅遊業賴以生存的屬性和環境」。因此,在開發民俗風情旅遊資源時,必須以保護為前提。
如開封要建「宋街」的消息傳到海外後,正在加拿大講學的東南大學朱光亞副教授火速給該市領導來信指出,開封文物很多,如能保護利用現在的文物,就能吸引很多遊人了。按古人標准建街,滿足不了現代人的要求的。然而,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宋街」還是建起來了,而且就壓在宋代宮殿遺址上面。在優美的風景名勝區亂修亂建工藝粗糙、形式和格調庸俗低下的廟宇及神魔鬼怪塑像、組織封建迷信活動,這是對清幽美麗的環境造成了干擾、污染、甚至破壞。北京城作為500 年前經過精心構思總體規劃而成為一個世上罕見的整體建築,它明快、勻稱,從發展旅遊業的角度看,這古城風貌本身就是一項十分誘人的旅遊資源。然而現在,城牆沒有了,許多古建築不存在了,代之而起的是當代世界上司空見慣的、火柴盒式的群樓。再如沈陽故宮周圍的大樓和住宅,都屬於類似情況。
因此,保護和搶救民俗風情旅遊資源是開發、利用的前提,沒有保護的開發是掠奪性、破壞性的開發,沒有搶救即將消亡的民俗風情旅遊資源的先決條件,開發和利用民俗風情旅遊資源也就等於一紙空文。
3、參與性原則。
隨著旅遊者階層的擴大,旅遊知識的增長, 識別能力的提高,越來越多的旅遊者要求旅遊生活能有文化的吸引、運動的內容乃至冒險的趣味,要求參與其中而不是從旁觀賞。民俗風情旅遊最大的優勢是旅遊者能親身體驗民風民俗,參與民間活動,感受濃郁的人情味,而不是「走馬觀花」。因此,我們在開發民俗風情旅遊項目時,應該讓遊客在美景中參與到故事中去,當一次「神」,做一次「仙」,過一次異常的生活,讓人留連忘返。筆者曾在以色列訪問過一個阿拉伯人居住的村莊,那裡沒有秀麗的風景,也沒有更多可供觀賞的人文景觀,僅有一個很小展示的早期阿拉伯人生活、勞動用具的陳列室,一個破舊的帳蓬,給人展示阿拉伯人過去的居住方式,在這個極其簡陋、酷熱的帳蓬中,熱情的主人邀請客人們跳舞,唱歌,娛樂,並讓客人們品嘗阿拉伯人特有的食物:一種特製的大餅和極其苦澀的咖啡,但就是這樣的參與性活動,給我們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我們認為那一天游覽項目,就是在這個阿拉伯人的小村莊最有趣、最難讓人忘懷。又如浙江省有關單位組織的教育團,主要面向美國知識階層,旅遊內容包括各種有關中國文化的講座,參觀絲織廠,與青少年活動中心的孩子們聯歡,去富陽「農家樂」作客等,深得客人好評。
在民俗風情旅遊項目的開發中,應多注意開發那些能讓人試一試、嘗一嘗、置身於異國情調、異地風情中,傳統的博物館的展示方式遠遠沒有讓人參與到活動項目中去那麼親切、那麼激動人心。當今,博物館也一改過去那種「請勿觸摸」、「嚴禁攀登」的老規矩。如日本的人類學博物館、英國的喬維克海盜中心遺址博物館,以及我國丁村民俗博物館等,在這些博物館里,旅遊者可以重溫人類的歷史,體驗生活的艱辛。我們知道,歷史的最大特點就是它的過去性,它既不能直接觀察,也不能重復試驗,所以歷史只能在博物館里「重演」。
4、文化性原則。「文化是明天的經濟」。 在開發民俗風情旅遊資源時,在建設民俗風情旅遊項目時,要高度重視其文化內函。即要有較高的起點和要求,充分開發、利用優秀的民俗文化,摒棄民俗文化中落後、反動的成分。所以,首先要鑒別、評定民俗風情項目的內涵和表現形式是否確實屬於民族優秀文化;其次,如果是屬於優秀文化的民俗風情,還要科學的實事求實地評定其水平和價值,達到一定水平和品味的,至少在一個地區范圍內是最好的或一流的,並在更大范圍內也有一定吸引力的,才予以肯定和進行恰當地開發建設。文化是旅遊的靈魂,它們之間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人類文化群體的生存環境包括自然環境、生物環境和文化環境三部分,其中文化環境是各文化群體以自己的方式所創造的,它與自然環境、生物環境從一開始就受到文化習尚的再塑和重塑,同時也使人類旅遊行為獲得更深層次的內涵,促使旅遊與文化在深度和廣度上的進一步結合。旅遊與文化的有機聯系及其作用機制,將使現代旅遊產業意識具有比以經濟為尺度的意識更深刻和更全面。現在有的旅遊營業者,對旅遊文化的戰略意義認識不足,他們只是把旅遊業視為一本萬利的「搖錢樹」,結果造成風景名勝和文化遺產的不同程度破壞。可見,旅遊開發者和經營者,必須具有一定旅遊文化意識,把旅遊產業視為文化性很強的經濟事業。特別是隨著旅遊業的深度開發,以文化旅遊為內涵的旅遊將會超越觀光為特點的旅遊。近來我國許多旅遊區、點、和企業,都在不斷注入文化游樂內容,其中有的已形成文化游樂型產業。即使是以自然觀賞為主的旅遊點,融入文化旅遊內涵,將取得純自然風景無法取代的社會效應。
因此,是否具備旅遊文化意識,將成為民俗風情旅遊興衰的動力,也是發展文化型旅遊事業的導向戰略。這就要求有專門的研究人員和機構去從事研究和發掘,無論是按地區或類別,要較為全面而深入地研究,無論從科學還是文學、史學、藝術和社會學等方面都要下大功夫系統挖掘,但有的旅遊企業開發不遵循市場需求規則,並且日益表現出重經濟輕文化的不良現象。沒有文化或文化品味不高的旅遊產品、項目是不會給投資者帶來效益的。
5、鄉土性和古樸性的原則。
民俗風情是反映本土性的民風民情、民族文化、民俗生活、民族歷史傳統等,它具有區域性,傳統性和古樸性。如果在開發民俗風情旅遊資源時,不遵循這一原則,將民俗風情庸俗化或「洋化」,這就會導致傳統文化及其特色的喪失。如某些旅遊景區,不是致力發展民族地方特色的文化娛樂產品,而是照抄照搬、相互重疊,導致出現過多的歌舞廳、KTV、現代娛樂場所等。 為了經濟效益亂拉客,有的甚至出現「三陪」等違背旅遊地傳統文化、為社會道德所不容的招待手段,拋開自身的鄉土性、古樸性,追求所謂的「現代化」;另一種傾向是「洋化」,民族歌舞、民俗活動、工藝美術品出現了「洋化」特徵,而缺少了鄉土性、古樸性的原汁原味。筆者曾碰到一個德國漢堡民族博物館的人類學家蘇姍女士,為舉辦一個中國文化藝術節,專程到中國尋找一個民族歌舞團前去德國漢堡民族博物館演出,看了當地的許多民族歌舞團的表演,她都不滿意,原因是民族歌舞團的舞蹈員都芭蕾化了,不是正宗的中國少數民族民間舞蹈,少了的正是鄉土性和古樸性。
在開發民俗風情旅遊資源時,我們應當展現當地的歷史和現狀特色,不僅內容而且格調、造型、色彩都要有濃郁的古樸性,給人以親切、真實、淳樸、鄉土、異地色彩、懷古思念的心理感受、把繼承傳統和移風易俗結合起來,寓個性、特色於共性和發展進化之中。當然,提倡鄉土性、古仆性不是把民間習俗不加提煉、不作選擇地全盤托出,而應當是標志生產力發展、經濟繁榮、社會進步、民族進化的精華和進步的足跡。
Ⅸ 如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旅遊開發
摘要: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寶貴的文化財富,涉及內容主要以口頭傳統、表演、手工技藝、社會風俗和禮儀等。這些無形的文化遺產較之於有形遺產來說更容易遭到扭曲和破壞。因此,它作為一種旅遊資源更應該得到正確地開發。本文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出發,探究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通過論述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的意義,闡述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的一些構想,最後強調在旅遊開發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逐漸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人們都在積極討論怎樣才能更好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這場討論中旅遊開發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利用旅遊開發能夠繼續保持文化遺產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單純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物質部分陳列在博物館供人欣賞並不能感受到其真正的內在精神。旅遊是人類社會的一種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是旅遊者在旅行和暫時性停留中所引起的一切現象和關系的總和。適當的旅遊開發能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功能得到延續,並促進社會的整體發展。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及特性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
在國際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作出明確定義的組織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社區、群體或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重要組成部分的各種實踐、表演、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實物、工具、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同時也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容作出了具體的界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②社會實踐、禮儀、節慶活動;③表演藝術;④傳統手工藝;⑤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在國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作出明確定義的是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具有權威性且代表中國政府意見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該辦法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實物、器具和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並指出其范圍主要包含:口頭傳統,包括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及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通過對國內外主要的代表性組織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可以看出,雖然在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的具體敘述上有所差別,但只是中西文化表述上的差異,在實際所包括的內容上並沒有什麼區別。都認為應該包含一個國家的民間傳統和民俗禮儀等,注重在一個國家發展中對於其主要文化的一種傳承和體現,這對於理解非物
質文化遺產和對其進行旅遊開發具有重要意義。
通過大量的研究可以看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性主要體現在:(l)傳承性﹙繼承與發展的性質﹚;(2)存儲上的易逝性(指容易遭到破壞和遺失);(3)利用上的可持續性(指價值不因物理損耗而減少);(4)地域性(指有地域上的限制性)。非物質文化遺產除上述主要特徵之外,還具有綜合性、藝術性、多元性等特徵,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徵進行全面綜合的把握,有利於更深入地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與發展。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的意義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蘊藏著珍貴的文化內涵,是全人類文明的瑰寶。旅遊從本質上而言是一種文化行為,旅遊者靠文化去與自然景觀交流,與人文景觀對話,沒有文化的旅遊是蒼白乏味的旅遊。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不但能更好地促進旅遊者與旅遊資源的交流,也能更好地提升旅遊者對於傳統文化的理解,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能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重要的旅遊資源
非物質文化遺產涉及民間傳說、口頭傳統、民間歌舞、地方戲曲、民俗節慶還有傳統手工藝品等各個方面,內容豐富多樣,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資源是一定地域內人們智慧的結晶,文化內涵豐富,旅遊價值高。這為區域旅遊資源的開發奠定了基礎,通過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可以促進人們更加深入地體驗地方傳統文化的精神!
Ⅹ 談談如何利用民族文化特色開發旅遊資源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民族文化旅遊開發的研究,具有更加重要的意義。在可持續發展、文化多樣性保護和生態旅遊等思潮的影響之下,民族文化旅遊產品的開發和學術研究,都會面臨許多機遇和挑戰。如何使旅遊業的發展和當地社區的傳統文化的保護和發展相一致?如何使旅遊業的發展和當地民族社區社會發展相互促進?如何通過保護民族社區的傳統文化和自然環境資源以促進旅遊業在該社區得以持續發展下去?這是民族地區旅遊開發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因此,結合貴州實際,與會的專家學者提出了以下幾方面的建議:
(一)很好地認識民族傳統文化與旅遊開發之間的關系
必須基於對文化內涵及文化特性的最充分的理解,在此基礎上,根據文化具有消減性、傳承性、變異性等特徵,清醒地認識到文化保護的兩條基本途徑:一是對於那些不能適應時代發展的即在現代化過程中很可能消減的文化質因素,應該對其實行靜態的保護方式,也對這些文化質因素加以挖掘、收集、整理,然後以文字、文物、圖片、遺址、錄音錄象帶等形式保護起來;二是對於那些能適應時代發展的文化質因素則應對其進行動態的保護,即對其加以整合,並在專家、政府有關部門的引導下,用現代的主體價值觀之一——市場,來生成一種基於傳統又有所發展創新的文化。科學合理的民族文化旅遊開發就是對民族文化的動態保護。這兩條途徑必須同時並舉,否則文化的保護就是殘缺的、不完全的,未來的人們也很難從立體的角度去全方位地認識一種文化,更難體會到文化多樣性的歷史韻味。
(二)實現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保護和傳承民族原生態文化
1、對於那些脆弱的原生態文化要採取積極的保護措施。要全面貫徹執行《貴州省民族民間文化保護條例》,並落實到旅遊開發的每一項環節,實行保護為主、合理開發的原則。
2、旅遊開發要多發掘多滲透本民族傳統文化的內容,盡可能讓都市服飾和現代歌舞遠離各個民族風情旅遊景點,還這些景點傳統的民族風情旅遊。3、強化民族傳統美德教育,讓那些遠道而來的遊客真切感受到各民族人民朴實善良、熱情友好。
(三)正確處理好民族文化旅遊開發的主客體之間的關系
與一般的開發項目不同,民族文化旅遊開發投資大,投資論證評估難,開發涉及政府、投資商、民族文化主體以及科研等部門的方方面面,這些方面缺一不可,因此一定要擺正主次關系。政府的角色應該主要在於旅遊景點的宏觀布控,在於給予資金項目支持、政策引導、媒體宣傳以及動用其職能有效地協調各方面的關系等;投資商則是出開發資金,並對景區的開發和利用進行管理;民族文化主體是開發的關鍵因素,應該主動自覺地配合好政府、科研部門和投資商挖掘、開發本地區本民族文化質因素;科研部門則應充分利用自己文化研究的優勢,對開發對象進行論證並給予科學的定位,在開發、經營過程中繼續觀察指導,在理論上進行適時的修正並指導開發經營活動。
(四)正確認識民族傳統文化與現代化的關系
面對現代文明的強烈沖擊,民族傳統文化的現代化備受人們的關注。現代化是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的一種過程,因此不存在要不要「現代化」的問題,現代化是傳統文化必然的存在形式;由於民族傳統文化的生存環境是變化著的,產生於特定生存環境的民族文化也就不可避免地要隨之產生變異,要想「原汁原味」地加以保護既不可能也不應該,只能保留它的神韻。雖然出現了旅遊業開發到哪裡,哪裡的傳統風貌會急劇改變,從而令旅遊者大失所望的現象,但也應該認識到,當地的居民趨於現代化的生活方式、趨同現代化文化,是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並非是人為能改變的。不能因為開發民族文化旅遊,就要求所有的社區居民一律保持傳統面貌,希望其生活方式永遠守舊。但是,通過旅遊業合理、科學的開發,既可保持民族文化特色,又能滿足現代人旅遊的需要;文化的現代化必須以民族文化為基礎,弘揚民族傳統文化的精華,剔除其糟粕,在繼承民族傳統文化的基礎上,吸收外來文化的優秀成分。
與會者認為,旅遊發展對民族文化的影響到底有多大?如何減少旅遊者的進入對旅遊地民族文化的剝蝕,民族社區的居民對旅遊發展的態度、示範效應和憎畏感的演化過程,以及其他旅遊人類學問題,都需要著手進行認真的適度超前的研究。因此,作為從事民族研究的科研工作者,需要建立特定的概念體系,來規范涉及民族文化旅遊開發和管理的學術研究,使各自獨立的研究能夠交流到更加廣泛的領域,並發揮其更大的應用效益,同時增加民族學、旅遊學、資源學等學科的學術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