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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布局法庭文化

發布時間:2022-09-24 16:17:32

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文化建設的意見的內容

一、加強人民法院文化建設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充分認識加強人民法院文化建設的重要性。實踐證明,先進文化具有獨特功能和巨大魅力,能在潛移默化中發揮教育、熏陶、引導、規范、凝聚、激勵等作用。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興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高潮,激發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為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近年來,人民法院在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物質文化等方面進行了許多有益探索,為推動人民法院科學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也要看到,人民法院文化建設目前仍然存在重視程度不夠、發展不平衡、重點不突出、與審判執行工作聯系不緊密、未能形成長效機制等問題。各級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要求,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文化建設,切實採取有力措施解決存在問題,充分運用先進文化力量強化價值觀念、打牢思想基礎、激發隊伍活力、宣傳法院工作、樹立法院形象。
(二)人民法院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按照司法工作特點和文化建設規律,深入挖掘、不斷充實法院工作的文化內涵,大力加強人民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物質文化建設,為人民法院科學發展提供精神動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障。
(三)人民法院文化建設的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幹警的主體地位,用科學理論引導人、先進文化熏陶人、高尚精神鼓舞人,促進幹警全面發展;堅持全員參與,強化幹警的主人翁意識,動員和組織廣大幹警積極發揮才智為法院文化建設做貢獻;堅持聯系實際,遵循貼近審判、貼近法官、貼近基層的要求,把文化建設落實到法院工作各個方面,務求取得實效;堅持繼承創新,注重發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借鑒其他行業先進文化,吸收國外法治文化的有益成果,堅決抵制腐朽文化的消極影響,以創新的思路和方法,不斷探索法院文化建設的新內容和新載體。
二、大力弘揚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
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在司法領域的集中體現,是人民法院精神文化的本質內涵,是人民法院文化的精髓和靈魂。要把加強對司法核心價值觀的研究、教育和實踐,作為人民法院文化建設的首要任務,突出抓緊抓好,確保融入思想、體現行為。
(一)加強理論研究。要以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和方法論為指導,將司法核心價值觀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司法價值體系的研究范疇。要採取召開研討會等多種形式,深入探求和闡釋司法核心價值觀的科學內涵、重要意義和實踐要求,為宣傳教育和貫徹落實提供理論支持。
(二)開展教育培訓。要在全體幹警中廣泛開展司法核心價值觀教育活動,引導廣大幹警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金錢觀和地位觀。要把司法核心價值觀納入幹警培訓內容體系,保證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要重點搞好對主要領導幹部、新任領導幹部和一線幹警的培訓。
(三)開展特色實踐活動。要將培育司法核心價值觀與審判執行、法院改革及隊伍建設緊密結合起來,適時組織開展主題實踐活動,引導廣大幹警做到學與用、知與行相統一。要利用演講競賽、徵文活動、書畫攝影展、歌詠比賽、文藝匯演等廣大幹警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弘揚司法核心價值觀,切實增強感染力,確保深入人心。
(四)確立法院精神。要緊緊圍繞司法核心價值觀,結合本院優良傳統、當地文化特色、法院工作和隊伍實際,總結、提煉法院精神,積極宣傳和展示法院精神文化風貌。
(五)開展法官宣誓活動。要根據司法核心價值觀,建立並推廣實施法官宣誓制度。法官應當以公開宣告誓詞的方式,鄭重承諾對黨和國家的忠誠、對人民的熱愛、對法律的尊崇和對職責的堅守。
(六)加強對外宣傳。要充分利用現代大眾媒體和傳播手段,向全社會廣泛宣傳司法核心價值觀,不斷擴大社會影響力。要積極對外宣傳人民法院踐行司法核心價值觀的各種舉措和重要成果,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三、加強司法職業修養,樹立良好職業形象
良好的司法職業修養和職業形象,是司法核心價值觀的具體體現,是人民法院行為文化建設的主要目標。要以司法職業道德、行為規范建設為重點,大力加強行為文化建設,培養和樹立司法公正、清正廉潔、一心為民、規範文明的職業形象。
(一)加強職業道德建設。要充分發揮司法職業道德建設對培育司法良知、塑造法官行為的重要作用,積極採取有力措施,不斷強化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對法律的忠誠和對公平正義的信仰與追求。要努力營造崇尚和遵守職業道德的文化氛圍,積極探索建立司法職業道德評價體系,採取誡勉談話、警示教育、道德評議等多種形式,增強司法職業道德的約束力。
(二)嚴格規范司法行為。要高度重視司法行為的制度化建設,以明確的制度規范約束和指引幹警言行,嚴格規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語,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的長效機制,努力塑造規范、文明的司法行為文化。要教育和引導幹警遵守司法禮儀,規范司法言行,講究司法文明,改進司法作風,樹立司法形象。要組織開展檢查活動,加強對幹警司法行為的監督和考核。
(三)切實維護司法公正。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立案、刑事審判、民商事審判、行政審判、審判監督、執行等重要崗位的辦案規范和標准,嚴格規范廣大幹警的職權行使和職務言行,確保實現公平正義,樹立司法公正形象。要教育和引導幹警在執法辦案中,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做到實體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努力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
(四)增強司法廉潔意識。要按照「從嚴治院」的要求,積極培育司法廉潔文化,嚴格執行「五個嚴禁」等紀律規定,切實做到警示教育到位和監督管理到位,不斷提高廣大幹警拒腐防變的能力,增強反腐倡廉意識,努力形成廉榮貪恥的思想道德基礎和文化氛圍。
(五)落實司法為民措施。要持續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增強廣大幹警對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論認同、感情認同和實踐認同。要堅持深入群眾調查走訪、開展巡迴審判、送法到基層,推行首問負責、服務承諾、文明接待等制度,把司法為民的要求落到實處。
(六)抓好典型示範。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積極培育和大力表彰法院系統先進典型,努力營造學習先進、趕超先進的良好氛圍。要廣泛開展向宋魚水、陳燕萍等重大典型以及身邊先進典型學習的活動,加大宣傳力度,發揮先進典型的引領和示範作用,全面提升法院隊伍的職業修養和職業形象。
四、努力營造崇尚學習、積極進取、特色鮮明的文化氛圍
營造崇尚學習、積極進取、特色鮮明的文化氛圍,是人民法院文化建設的重要任務,是建設學習型法院的重要保障。要把加強學習型法院建設和人民法院文化建設緊密結合起來,互為促進,相得益彰,為提高廣大幹警的司法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一)大力加強學習型法院建設。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建設學習型社會和學習型政黨的精神和要求,大力加強學習型法院建設。要在法院大興學習之風,引導廣大幹警牢固樹立全員學習、終身學習的理念。要教育幹警改進學風,著眼於做好本職工作和提高司法能力,真正做到學以致用。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學習制度,努力形成加強學習的長效機制。
(二)廣泛開展「愛讀書、讀好書、善讀書」活動。要引導廣大幹警把讀書作為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徑,養成良好的讀書習慣,豐富知識儲備,優化知識結構,提升文化品位。緊密結合法院工作實際開展讀書活動,成立讀書興趣小組、組織讀書會等,促進讀書活動的深入開展。
(三)切實加強圖書館(閱覽室)建設。要把圖書館(閱覽室)建設作為建設學習型法院、提高隊伍素質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切實抓緊抓好。要專門設立「法官書架」,根據法院工作實際需要,科學配備、及時更新法律業務和其他各類圖書,為廣大幹警工作和學習提供良好條件。
(四)抓好法院刊物和網路建設。要積極創辦具有特色的法院刊物,為廣大幹警總結交流思想體會、工作方法和辦案心得提供重要平台。要在法院內網上開設法院文化建設專欄,為廣大幹警加強學習、參與文化建設提供有效載體。有條件的法院,要加強與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新聞媒體的合作,設立宣傳人民法院工作的專欄、專題節目等,積極向社會傳播和展示法院文化。
(五)加強院史(榮譽)室建設。要利用專門場所,設立院史(榮譽)室,集中展示法院發展歷史、工作業績、所獲獎勵和榮譽以及先進典型的優秀事跡。要組織幹警特別是新進人員到院史(榮譽)室參觀學習,接受思想教育,激發集體榮譽感和歸屬感。要確立「法院開放日」,邀請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人士參觀訪問院史(榮譽)室,加深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加強審判和辦公場所的文化形象塑造。要按照「規模適當、莊重實用、布局規范、功能齊全」的要求,規劃和建造審判庭和辦公場所,努力塑造體現人民法院文化的物質環境。要重點加強立案、信訪等文明窗口建設,認真落實各項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努力營造尊重和方便人民群眾的良好氛圍。要按照「科技強院」的要求,合理配置辦公設施,不斷提高辦公科技含量,逐步改善辦公條件,積極推廣電子化辦公,為廣大幹警創造便捷、寬松、和諧的工作環境。
(七)加強法院公用區域的文化氛圍烘托。要利用辦公樓大廳、走廊、接待室等公用區域,精心打造「文化長廊」、「文化牆」,懸掛、張貼法律名言、廉政警句以及反映法院工作理念的文字標識和廣大幹警創作的反映時代精神、法官風貌的各類作品。有條件的人民法院要設立電子滾動屏(觸摸屏),及時顯示和宣傳人民法院文化理念和文化實踐活動。
(八)加強文體場所及設施建設。要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籌措資金,建立和完善文體活動場所,配置相關器材和設施,為廣大幹警緩解工作壓力、養成良好生活情趣、保持身心健康提供良好條件。要組織成立各類文體協會、文藝團體和興趣小組,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健身運動和文藝活動,不斷豐富廣大幹警文化生活。
(九)注重人文關懷和精神疏導。要建立和落實領導幹部聯系幹警、日常交流談心等制度,暢通與幹警的溝通渠道。要在「從嚴治院」的同時,堅持「從優待警」,盡可能滿足幹警合理需求,幫助幹警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要科學合理地設定工作指標和考核標准,落實國家關於幹部休假的規定,定期組織幹警體檢,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緩解幹警身體和心理壓力,培養積極樂觀、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心態。有條件的法院,可以聘請專職心理師為一線法官做心理調適,從多方面為幹警鼓勁減壓。
五、切實加強對人民法院文化建設的組織領導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級人民法院要結合實際開展法院文化建設,研究制定加強法院文化建設的具體規劃和措施。要成立法院文化建設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及時研究解決文化建設的工作安排、人員配備和經費保障等問題。要將文化建設納入法院管理體系,作為評價法院整體工作的重要指標,保證文化建設目標的實現。要重視制度建設,切實加強對各個工作環節的規范管理,確保文化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二)明確責任,形成合力。各級人民法院政治部門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做好文化建設的規劃、指導和督促檢查等工作;其他各部門和黨群組織要積極落實法院文化建設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調開展相關工作,確保形成職責清晰、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加強示範和指導。要總結推廣各地法院文化建設的新鮮經驗,樹立榜樣。最高人民法院適時推出「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各高級人民法院要在本轄區內加強法院文化示範建設,以點帶面,整體推進人民法院文化建設工作全面發展。
(四)加強經費保障。要切實加大對文化建設的投入,撥出專門經費用於開展文化活動、建設文體場所等,確保投入比例隨經濟增長逐步提高。

⑵ 簡單的法庭如何布置

布置如下:

1、國徽;

2、法官席;

3、書記員席;

4、公訴人席、原告及其代理人席;

5、被告及其代理人席;

6、證人席;

7、犯罪嫌疑人席;

8、旁聽席;

9、服裝;

10、法槌;

11、投影;

12、話筒;

13、音響。

法庭可分為

部門法庭(如民事庭刑事庭)、某事的臨時法庭、基層法庭(縣級法院的鄉鎮級基層單位),以及特別法庭(tribunal)。其中,特別法庭是指為某類事情特別設立的裁判機構,可以是某法院的子屬級單元,也可以是獨立機構如國際海洋法法庭(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

⑶ 西方國家與中國大陸法庭的位置是如何擺設的

一. 法庭的布置 在法庭的整體布置上,以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為例,中國法庭的布置主要是根據1993年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法庭的名稱、審判活動區布置和國徽懸掛問題的通知》中所規定的內容即: 「審判活動區正中前方設置法台,法台的面積應滿足審判活動的需要,高度為20至60厘米。法台上設置法桌、法椅,為審判人員席位。審判長的座位在國徽下正中處,審判員或陪審員分坐兩邊。法桌、法椅的造型應莊重、大方,顏色應和法台及法庭內的總體色調相適應,力求嚴肅、莊重、和諧。法台右前方為書記員座位,同法台成45°角,書記員座位應比審判人員座位低20至40厘米。審判台左前方為證人、鑒定人位置,同法台成45°角。法台前方設原、被告及訴訟代理人席位,分兩側相對而坐,右邊為原告席位,左邊為被告座位,兩者之間相隔不少於100厘米,若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較多,可前後設置兩排座位;也可使雙方當事人平行而坐,而向審判台,右邊為原告座位,左邊為被告座位,兩者之間相隔不少於50厘米」。 而西方的法庭布置在我看來相對於我國要細致一些。首先是法官的座位,位於法庭的正前方的中間,並且也是整個法庭的位置最高處;法官位置的左側是書記員的位置,右側是證人席,而其正前方是法庭辦事人員的席位;整個法庭的左側是陪審團的席位,通常有十四個座位,供十二個陪審員和二個候補陪審員使用;而無論民事還是刑事審判,當事雙方都坐在法庭中間並面對著法官;另外,法警的位置靠近被告人,為的是防止被告人逃逸或制止其的暴力行為;在當事人座位的後方,便是旁聽席了。 在西方人的眼裡,法院並不是單純的國家機器,更不是專政機關,而是一種制度,一種理念,一種信仰,一種文化。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不同之處體現在包括法院建築設計和法庭布置的方方面面,從中也體現出中西方兩種大為不同的法律價值觀。相比之下,中國的法院在建築和法庭布置上所體現的,更多的是一種以國家公權力裁決民事,刑事案件的居高臨下的國家調整性,而西方的法庭則更多的給人以運用單純的公正的判決,還當事雙方以本來的公平的平民性。糾其原因恐怕還要從雙方的法律發展史和固有的法律觀念上去尋求解答,在此不再贅述。 二. 法袍 對於中國的法官來說,法袍還是近幾年才出現的新鮮事物,自建國之始,長久以來我國的法官們一直是以頭戴大蓋帽,身穿配有肩章的軍裝式制服的形象出現在老百姓的面前。軍裝式制服成為法官作為國家公務員和國家強制力的實施者的一種外在表現。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同時發布了一項通告,宣布法官和檢察官將更換軍裝式制服,並以西裝式的文官制服代替,法官則在開庭時還要加披法袍。軍裝式制服的廢止,說明了中國法官的定位在走向文官制,日漸擺脫國家專政的形象,回歸其司法的本位。 西方的法官們在開庭時身著法袍的傳統由來以久。在西方的著裝文化中,黑色是一種十分莊重的色彩,有資格身著黑袍的一般只有三種職業:牧師、法官、學者。而法官身穿的黑色法袍,象徵著智慧、公正、良知和道德,人們相信身穿法袍的法官是公正的裁判。 如果說軍裝式的法官制服象徵著國家強力和上級對於下級的絕對的支配的話,那麼文官式的法袍則體現了一種莊重的,令人產生發自內心的敬畏的法律精神。而這就是兩者的最大區別。 三. 法槌 說到法槌,乍看之下似乎是西方法律文化的產物,其實不然。我國古代便以有了自己的「法槌」——驚堂木。驚堂木曾經是古代上至一品大員,下到七品縣官們升堂的必備之物。然而在建國後的法庭上,法官們的手裡突然變的空盪盪的。在司法改革的過程中,給法官一柄法槌提上了改革者的議事日程上來。根據調查,我國第一次使用法槌開庭審理的案件是 2001年9月14日,廈門思明區法院開庭審理的一起受賄案。當時擔任審判長的陳國猛法官敲響了中國大陸庭審的第一槌。不到4個月,法槌的使用便從廈門推廣到了全國。2002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文,決定從2002年6月1日起全國法院統一使用法槌。 在西方的法庭上,一直有使用法槌來維護庭審秩序的傳統。西方的法官們普遍認為:法槌是法官開庭時的一件道具,它象徵著國王的權杖,代表著司法的權威,維護著法庭的秩序。 【建議和結論】 通過這次的社會調查,我通過對法院的設置、法庭的布置、法袍、法錘等方面的情況的調查和研究,以及通過中西方在法庭布置和細節上所體現的法律文化差異進行的比較找到了一些中西方在法院、法庭、法官等方面的不同,我得出的調查結論是:中西方法庭的布置和細節都極其鮮明的表現了其在各自的法律文化圈中的特色,雙方在法律文化和法庭文化上的發展歷程都是以本文化體系內的法律傳統為基礎,兼收了其他不同法律文化的經驗,發展而來。其所不同的是西方的法庭文化由於其本身的根基深厚,因此在它的發展過程中,繼承傳統的部分大於吸收外來的部分。而中國的法庭文化,由於歷史的原因以及現在我國正處於司法改革時期的特殊的情況,因而造成了吸收外來的部分大於繼承傳統的部分。同時西方的法庭文化乃至法律文化有著悠久而堅實的文化底土的培育,而作為處於改革時期的中國的法庭文化所欠缺的這是象西方那樣的深厚的法制文化底土的滋養。其次相較於西方法庭在案件審理中所體現的民本主義,中國法院在現階段的案件審理中仍不免於表現出殘存的官本位主義,特別是在國家公訴的案件中。而我認為這正是在中國法制思想仍無法廣泛傳播,無法深入每個公民內心的症結所在。通過此次的調查和比較分析,我感到我國法制建設的出路應在於向公民宣示法律的公正和權威,使法律的公平,正義的觀念深入人心,舍棄「官本位」,通過持續不斷的司法改革,將法律的民本主義踐行到底。

⑷ 如何提升法官格局 塑造法院氣質

人民法院改革的總體思路:
(一)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
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從維護國家法制統一、體現司法公正的要求出發,探索建立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司法管轄制度。到2017年底,初步形成科學合理、銜接有序、確保公正的司法管轄制度。
1. 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劃的重大民商事、行政等案件,確保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調整跨行政區劃重大民商事、行政案件的級別管轄制度,實現與最高人民法院案件管轄范圍的有序銜接。
2.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法院。以科學、精簡、高效和有利於實現司法公正為原則,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構建普通類型案件在行政區劃法院受理、特殊類型案件在跨行政區劃法院受理的訴訟格局。將鐵路運輸法院改造為跨行政區劃法院,主要審理跨行政區劃案件、重大行政案件、環境資源保護、企業破產、食品葯品安全等易受地方因素影響的案件、跨行政區劃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和原鐵路運輸法院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3. 推動設立知識產權法院。根據知識產權案件的特點和審判需要,建立和完善符合知識產權案件審判規律的專門程序、管轄制度和審理規則。
4. 改革行政案件管轄制度。通過提級管轄和指定管轄,逐步實現易受地方因素影響的行政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規范行政案件申請再審的條件和程序。
5. 改革海事案件管轄制度。進一步理順海事審判體制。科學確定海事法院管轄范圍,建立更加符合海事案件審判規律的工作機制。
6. 改革環境資源案件管轄制度。推動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建設。進一步完善環境資源類案件的管轄制度。
7. 健全公益訴訟管轄制度。探索建立與檢察機關提起的公益訴訟相銜接的案件管轄制度。
8.繼續推動法院管理體制改革。將林業法院、農墾法院統一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系,理順案件管轄機制,改革部門、企業管理法院的體制。
9. 改革軍事司法體制機制。完善統一領導的軍事審判制度,維護國防利益,保障軍人合法權益,依法打擊違法犯罪。
(二)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
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尊重司法規律,確保庭審在保護訴權、認定證據、查明事實、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實現訴訟證據質證在法庭、案件事實查明在法庭、訴辯意見發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到2016年底,推動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促使偵查、審查起訴活動始終圍繞審判程序進行。
10. 全面貫徹證據裁判原則。強化庭審中心意識,落實直接言詞原則,嚴格落實證人、鑒定人出庭制度,發揮庭審對偵查、起訴程序的制約和引導作用。堅決貫徹疑罪從無原則,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進一步明確非法證據的范圍和排除程序。
11. 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機制。彰顯現代司法文明,禁止讓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訴人穿著識別服、馬甲、囚服等具有監管機構標識的服裝出庭受審。強化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的制度保障。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強化控辯對等訴訟理念,禁止對律師進行歧視性安檢,為律師依法履職提供便利。依法保障律師履行辯護代理職責,落實律師在庭審中發問、質證、辯論等訴訟權利。完善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司法監督,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健全冤假錯案的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
12.健全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在立法機關的授權和監督下,有序推進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
13. 完善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明確被告人自願認罪、自願接受處罰、積極退贓退賠案件的訴訟程序、處罰標准和處理方式,構建被告人認罪案件和不認罪案件的分流機制,優化配置司法資源。
14.完善民事訴訟證明規則。強化民事訴訟證明中當事人的主導地位,依法確定當事人證明責任。明確人民法院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的條件、范圍和程序。嚴格落實證人、鑒定人出庭制度。發揮庭審質證、認證在認定案件事實中的核心作用。嚴格高度蓋然性原則的適用標准,進一步明確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權的條件和范圍。一切證據必須經過庭審質證後才能作為裁判的依據,當事人雙方爭議較大的重要證據都必須在裁判文書中闡明採納與否的理由。
15. 建立庭審全程錄音錄像機制。加強科技法庭建設,推動庭審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建立庭審錄音錄像的管理、使用、儲存制度。規范以圖文、視頻等方式直播庭審的范圍和程序。
16. 規范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明確人民法院處理涉案財物的標准、范圍和程序。進一步規范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中查封、扣押、凍結和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推動建立涉案財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涉案財物信息公開機制。
(三)優化人民法院內部職權配置
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優化人民法院內部職權配置,健全立案、審判、執行、審判監督各環節之間的相互制約和相互銜接機制,充分發揮一審、二審和再審的不同職能,確保審級獨立。到2016年底,形成定位科學、職能明確、運行有效的法院職權配置模式。
17. 改革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人民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加大立案信息的網上公開力度。推動完善訴訟收費制度。
18. 完善分案制度。在加強專業化合議庭建設基礎上,實行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案件分配製度。建立分案情況內部公示制度。對於變更審判組織或承辦法官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公示。
19. 完善審級制度。進一步改革民商事案件級別管轄制度,科學確定基層人民法院的案件管轄范圍,逐步改變主要以訴訟標的額確定案件級別管轄的做法。完善提級管轄制度,明確一審案件管轄權從下級法院向上級法院轉移的條件、范圍和程序。推動實現一審重在解決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二審重在解決事實和法律爭議、實現二審終審,再審重在依法糾錯、維護裁判權威。
20. 強化審級監督。嚴格規范上級法院發回重審和指令再審的條件和次數,完善發回重審和指令再審文書的公開釋明機制和案件信息反饋機制。人民法院辦理二審、提審、申請再審及申訴案件,應當在裁判文書中指出一審或原審存在的問題,並闡明裁判理由。人民法院辦理已經立案受理的申訴案件,應當向當事人出具法定形式的結案文書;符合公開條件的,一律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
21. 完善案件質量評估體系。建立科學合理的案件質量評估體系。廢止違反司法規律的考評指標和措施,取消任何形式的排名排序做法。強化法定期限內立案和正常審限內結案,建立長期未結案通報機制,堅決停止人為控制收結案的錯誤做法。依託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發揮案件質量評估體系對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服務、研判和導向作用。
22. 深化司法統計改革。以「大數據、大格局、大服務」理念為指導,改革司法統計管理體制,打造分類科學、信息全面的司法統計標准體系,逐步構建符合審判實際和司法規律的實證分析模型,建立全國法院裁判文書庫和全國法院司法信息大數據中心。
23. 完善法律統一適用機制。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指導方式,加強司法解釋等審判指導方式的規范性、及時性、針對性和有效性。改革和完善指導性案例的篩選、評估和發布機制。健全完善確保人民法院統一適用法律的工作機制。
24. 深化執行體制改革。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建立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法律制度。加大司法拍賣方式改革力度,重點推行網路司法拍賣模式。完善財產刑執行制度,推動將財產刑執行納入統一的刑罰執行體制。
25. 推動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明確司法救助的條件、標准和范圍,規范司法救助的受理、審查和決定程序,嚴格資金的管理使用。推動國家司法救助立法,切實發揮司法救助在幫扶群眾、化解矛盾中的積極作用。
26. 深化司法領域區際國際合作。推動完善司法協助體制,擴大區際、國際司法協助覆蓋面。推動制定刑事司法協助法。
(四)健全審判權力運行機制
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嚴格遵循司法規律,完善以審判權為核心、以審判監督權和審判管理權為保障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落實審判責任制,做到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到2015年底,健全完善權責明晰、權責統一、監督有序、配套齊全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
27. 健全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機制。選拔政治素質好、辦案能力強、專業水平高、司法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擔任主審法官。獨任制審判以主審法官為中心,配備必要數量的審判輔助人員。合議制審判由主審法官擔任審判長。合議庭成員都是主審法官的,原則上由承辦案件的主審法官擔任審判長。完善院、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擔任審判長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的工作機制。改革完善合議庭工作機制,明確合議庭作為審判組織的職能范圍,完善合議庭成員在交叉閱卷、庭審、合議等環節中的共同參與和制約監督機制。改革裁判文書簽發機制。
28. 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按照權責利相統一的原則,明確主審法官、合議庭及其成員的辦案責任與免責條件,實現評價機制、問責機制、懲戒機制、退出機制與保障機制的有效銜接。主審法官作為審判長參與合議時,與其他合議庭成員權力平等,但負有主持庭審活動、控制審判流程、組織案件合議、避免程序瑕疵等崗位責任。科學界定合議庭成員的責任,既要確保其獨立發表意見,也要明確其個人意見、履職行為在案件處理結果中的責任。
29. 健全院、庭長審判管理機制。明確院、庭長與其職務相適應的審判管理職責。規范案件審理程序變更、審限變更的審查報批制度。健全訴訟卷宗分類歸檔、網上辦案、審判流程管控、裁判文書上網工作的內部督導機制。
30. 健全院、庭長審判監督機制。明確院、庭長與其職務相適應的審判監督職責,健全內部制約監督機制。完善主審法官會議、專業法官會議機制。規范院、庭長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監督機制,建立院、庭長在監督活動中形成的全部文書入卷存檔制度。依託現代信息化手段,建立主審法官、合議庭行使審判權與院、庭長行使監督權的全程留痕、相互監督、相互制約機制,確保監督不缺位、監督不越位、監督必留痕、失職必擔責。
31. 健全審判管理制度。發揮審判管理在提升審判質效、規范司法行為、嚴格訴訟程序、統一裁判尺度等方面的保障、促進和服務作用,強化審判流程節點管控,進一步改善案件質量評估工作。
32. 改革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合理定位審判委員會職能,強化審判委員會總結審判經驗、討論決定審判工作重大事項的宏觀指導職能。建立審判委員會討論事項的先行過濾機制,規范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范圍。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和涉及國家外交、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復雜案件外,審判委員會主要討論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完善審判委員會議事規則,建立審判委員會會議材料、會議記錄的簽名確認制度。建立審判委員會決議事項的督辦、回復和公示制度。建立審判委員會委員履職考評和內部公示機制。
33. 推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落實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拓寬人民陪審員選任渠道和范圍,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確保基層群眾所佔比例不低於新增人民陪審員三分之二。進一步規范人民陪審員的選任條件,改革選任方式,完善退出機制。明確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職權,完善隨機抽取機制。改革陪審方式,逐步實行人民陪審員不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加強人民陪審員依法履職的經費保障。建立人民陪審員動態管理機制。
34. 推動裁判文書說理改革。根據不同審級和案件類型,實現裁判文書的繁簡分流。加強對當事人爭議較大、法律關系復雜、社會關注度較高的一審案件,以及所有的二審案件、再審案件、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案件裁判文書的說理性。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當事人爭議不大的一審民商事案件和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的一審輕微刑事案件,使用簡化的裁判文書,通過填充要素、簡化格式,提高裁判效率。重視律師辯護代理意見,對於律師依法提出的辯護代理意見未予採納的,應當在裁判文書中說明理由。完善裁判文書說理的剛性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建立裁判文書說理的評價體系,將裁判文書的說理水平作為法官業績評價和晉級、選升的重要因素。
35. 完善司法廉政監督機制。改進和加強司法巡查、審務督察和廉政監察員工作。建立上級紀委和上級法院為主、下級法院協同配合的違紀案件查處機制,實現紀檢監察程序與法官懲戒程序的有序銜接。建立法院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依法規范法院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為。
36. 改革涉訴信訪制度。完善訴訪分離工作機制,明確訴訪分離的標准、范圍和程序。健全涉訴信訪終結機制,依法規范涉訴信訪秩序。建立就地接訪督導機制,創新網路辦理信訪機制。推動建立申訴案件律師代理制度。探索建立社會第三方參與機制,增強涉訴信訪矛盾多元化解合力。
(五)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
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依託現代信息技術,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增進公眾對司法的了解、信賴和監督。到2015年底,形成體系完備、信息齊全、使用便捷的人民法院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建立覆蓋全面、系統科學、便民利民的司法為民機制。
37. 完善庭審公開制度。建立庭審公告和旁聽席位信息的公示與預約制度。對於依法應當公開審理,且受社會關注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已有條件范圍內,優先安排與申請旁聽者數量相適應的法庭開庭。有條件的審判法庭應當設立媒體旁聽席,優先滿足新聞媒體的旁聽需要。
38. 完善審判流程公開平台。推動全國法院政務網站建設。建立全國法院統一的訴訟公告網上辦理平台和訴訟公告網站。繼續加強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網站建設,完善審判信息數據及時匯總和即時更新機制。加快建設訴訟檔案電子化工程。推動實現全國法院在同一平台公開審判流程信息,方便當事人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在線獲取審判流程節點信息。
39. 完善裁判文書公開平台。加強中國裁判文書網網站建設,完善其查詢檢索、信息聚合功能,方便公眾有效獲取、查閱、復制裁判文書。嚴格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實現四級人民法院依法應當公開的生效裁判文書統一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
40. 完善執行信息公開平台。整合各類執行信息,推動實現全國法院在同一平台統一公開執行信息,方便當事人在線了解執行工作進展。加強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力度,充分發揮其信用懲戒作用,促使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完善被執行人信息公開系統建設,方便公眾了解執行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41. 完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公開制度。完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和案件辦理程序,確保相關案件公開、公正處理。會同刑罰執行機關、檢察機關推動網上協同辦案平台建設,對執法辦案和考核獎懲中的重要事項、重點環節,實行網上錄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從制度和技術上確保監督到位。建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信息網,實現三類案件的立案公示、庭審公告、文書公布統一在網上公開。
42. 建立司法公開督導制度。強化公眾對司法公開工作的監督,健全對違反司法公開規定行為的投訴機制和救濟渠道。充分發揮司法公開三大平台的監督功能,使公眾通過平台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成為人民法院審判管理、審判監督和改進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43. 完善訴訟服務中心制度。加強訴訟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完善訴訟服務大廳、網上訴訟服務平台、12368司法服務熱線。建立網上預約立案、送達、公告、申訴等工作機制。推動遠程調解、信訪等視頻應用,進一步拓展司法為民的廣度和深度。
44. 完善人民法庭制度。優化人民法庭的區域布局和人員比例。積極推進以中心法庭為主、社區法庭和巡迴審判點為輔的法庭布局形式。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完善人民法庭便民立案機制。優化人民法庭人員構成。有序推進人民法庭之間、人民法庭和基層人民法院其他庭室之間的人員交流。
45. 推動送達制度改革。推動建立當事人確認送達地址並承擔相應法律後果的約束機制,探索推廣信息化條件下的電子送達方式,提高送達效率。
46. 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繼續推進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糾紛解決機制與訴訟的有機銜接、相互協調,引導當事人選擇適當的糾紛解決方式。推動在征地拆遷、環境保護、勞動保障、醫療衛生、交通事故、物業管理、保險糾紛等領域加強行業性、專業性糾紛解決組織建設,推動仲裁製度和行政裁決制度的完善。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商事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推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進程,構建系統、科學的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
47. 推動實行普法責任制。強化法院普法意識,充分發揮庭審公開、文書說理、案例發布的普法功能,推動人民法院行使審判職能與履行普法責任的高度統一。
(六)推進法院人員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堅持以審判為中心、以法官為重心,全面推進法院人員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努力提升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分類科學、分工明確、結構合理和符合司法職業特點的法院人員管理制度。
48. 推動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法官單獨職務序列。健全法官助理、書記員、執行員等審判輔助人員管理制度。科學確定法官與審判輔助人員的數量比例,建立審判輔助人員的正常增補機制,切實減輕法官事務性工作負擔。拓寬審判輔助人員的來源渠道,探索以購買社會化服務的方式,優化審判輔助人員結構。探索推動司法警察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司法行政人員管理制度。
49. 建立法官員額制度。根據法院轄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人口數量(含暫住人口)、案件數量、案件類型等基礎數據,結合法院審級職能、法官工作量、審判輔助人員配置、辦案保障條件等因素,科學確定四級法院的法官員額。根據案件數量、人員結構的變化情況,完善法官員額的動態調節機制。科學設置法官員額制改革過渡方案,綜合考慮審判業績、業務能力、理論水平和法律工作經歷等因素,確保優秀法官留在審判一線。
50. 改革法官選任制度。針對不同層級的法院,設置不同的法官任職條件。在國家和省一級分別設立由法官代表和社會有關人員參與的法官遴選委員會,制定公開、公平、公正的選任程序,確保品行端正、經驗豐富、專業水平較高的優秀法律人才成為法官人選,實現法官遴選機制與法定任免機制的有效銜接。健全初任法官由高級人民法院統一招錄,一律在基層人民法院任職機制。配合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改革,健全預備法官訓練制度。適當提高初任法官的任職年齡。建立上級法院法官原則上從下一級法院遴選產生的工作機制。完善將優秀律師、法律學者,以及在立法、檢察、執法等部門任職的專業法律人才選任為法官的制度。健全法院和法學院校、法學研究機構人員雙向交流機制,實施高校和法院人員互聘計劃。
51. 完善法官業績評價體系。建立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符合規律的法官業績評價機制,完善評價標准,將評價結果作為法官等級晉升、擇優遴選的重要依據。建立不適任法官的退出機制,完善相關配套措施。
52. 完善法官在職培訓機制。嚴格以實際需求為導向,堅持分類、分級、全員培訓,著力提升法官的庭審駕馭能力、法律適用能力和裁判文書寫作能力。改進法官教育培訓的計劃生成、組織調訓、跟蹤管理和質量評估機制,健全教學師資庫、案例庫、精品課件庫。加強法官培訓機構和現場教學基地建設。建立中國法官教育培訓網,依託信息化手段,大力推廣網路教學,實現精品教學課件由法院人員免費在線共享。大力加強基層人民法院法官和少數民族雙語法官的培訓工作。
53. 完善法官工資制度。落實法官法規定,研究建立與法官單獨職務序列配套的工資制度。
(七)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推動完善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各項制度,優化司法環境,樹立司法權威,強化職業保障,提高司法公信力。到2018年底,推動形成信賴司法、尊重司法、支持司法的制度環境和社會氛圍。
54. 推動省級以下法院人員統一管理改革。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推動建立省級以下地方法院人員編制統一管理制度。推動建立省級以下地方法院法官統一由省級提名、管理並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機制。
55. 建立防止干預司法活動的工作機制。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推動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審判執行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按照案件全程留痕要求,明確審判組織的記錄義務和責任,對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批示、函文、記錄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介質存儲、專庫錄入、入卷存查機制,相關信息均應當存入案件正卷,供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詢。
56. 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合理確定法官、審判輔助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和工作標准。明確不同主體、不同類型過錯的甄別標准和免責事由,確保法官依法履職行為不受追究。非因法定事由,未經法定程序,不得將法官調離、辭退或者作出免職、降級等處分。完善法官申訴控告制度,建立法官合法權益因依法履職受到侵害的救濟機制,健全不實舉報澄清機制。在國家和省一級分別設立由法官代表和社會有關人員參與的法官懲戒委員會,制定公開、公正的法官懲戒程序,既確保法官的違紀違法行為及時得到應有懲戒,又保障其辯解、舉證、申請復議和申訴的權利。
57. 完善司法權威保障機制。推動完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藐視法庭權威等犯罪行為的追訴機制。推動相關法律修改,依法懲治當庭損毀證據材料、庭審記錄、法律文書和法庭設施等嚴重藐視法庭權威的行為,以及在法庭之外威脅、侮辱、跟蹤、騷擾法院人員或其近親屬等違法犯罪行為。
58. 強化訴訟誠信保障機制。建立訴訟誠信記錄和懲戒制度。依法懲治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行為,將上述三類行為信息納入社會徵信系統。探索建立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受害人損害賠償之訴。
59. 優化行政審判外部環境。健全行政機關負責人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引導、規范行政機關參加訴訟活動。規范司法建議的製作和發送,促進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60. 完善法官宣誓制度。完善法官宣誓制度,經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任命的法官,正式就職時應當公開向憲法宣誓。
61. 完善司法榮譽制度。明確授予法官、審判輔助人員不同類別榮譽的標准、條件和程序,提升法院人員的司法職業尊榮感和歸屬感。
62. 理順法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關系。科學設置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機構,規范和統一管理職責,探索實行法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和審判權的相對分離。改進上下級法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機制,明確上級法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部門對下級法院司法行政事務的監管職能。
63. 推動人民法院財物管理體制改革。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推動省級以下地方法院經費統一管理機制改革。完善人民法院預算保障體系、國庫收付體系和財務管理體系,推動人民法院經費管理與保障的長效機制建設。嚴格「收支兩條線」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收取的訴訟費、罰金、沒收的財物,以及追繳的贓款贓物等,統一上繳省級國庫。加強「兩庭」等場所建設。建立人民法院裝備標准體系。
64. 推動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按照科學、精簡、高效的工作要求,推進扁平化管理,逐步建立以服務審判工作為重心的法院內設機構設置模式。
65. 推動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加快「天平工程」建設,著力整合現有資源,推動以服務法院工作和公眾需求的各類信息化應用。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主要業務信息化覆蓋率達到100%,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分別達到95%和85%以上。
參考資料:

⑸ 法院要進行文化建設,要怎麼弄,怎麼布置法院文化牆,法院文化長廊

我在法院搞的文化建設,一共分為四個版塊。
第一:廉政文化。主要是廉政語言展示,我們是讓每一位院領導都寫了自己的廉政格言,上牆。
第二,責任文化。主要是責任建設方面。弄出一塊地方,讓庭長以上的領導全部在上面簽字,請大家監督履責情況。
第三:法官文化。主要是文學作品,攝影作品,業余文化生活等。這個可豐富一些。
第四:光輝歷程。主要是法院或法官近年來獲得的榮譽、發展歷程等。
這些還要看你的法院是基層法院還是中級法院。如果是基層法院,就按這四方面,結合自己的實際布置就好了。可以多弄一些照片放上去。如果是中級以上法院,還要弄得再大氣一些。
從布置方面來講,可以找廣告公司設計一下,他們一般都會幫忙的。

⑹ 美國法庭的設施布局是什麼

法官的位置最高,且居於法庭正中,其高度大致使得法官坐著的時候,也比站著的律師和檢察官高出一頭。法官座位背後的牆上不像聯邦法庭,有一塊刻著「我們信仰上帝」的牌子,而是賓州的徽標,邊上是美國國旗和賓州州旗,法庭後面還有一道門,打開就是法官自己的辦公室。

在很少的情況下,法官會把辯護律師和檢察官同時叫進辦公室,要麼商量不便向旁聽者和陪審團公開的問題,要麼責備檢察官或律師。有些法庭有陪審員席位,那是在被告人不認罪並要求由陪審團審判的時候才會使用。

(6)如何布局法庭文化擴展閱讀

美國的法庭跟中國的很不一樣:首先它是法官個人的法庭,美國憲法規定,法官任職是終身的,除非瀆職或辭職,不受退休和政黨更替的限制。因此每個法庭都會有一些法官個人的風格體現出來,比如有的法官會掛一幅自己的肖像。

法庭里除了檢察官、辯護律師和當事人外,所有的人員都為法官工作,包括速記員、書記員和法官助理。著名中國法專家柯恩教授,年輕時就曾經擔任過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沃倫先生的助理。

中美法庭最大的不同,還是被告人的位置。全美國的法庭,都不像中國那樣,將被告人單獨置於一種包圍的環境中,而是讓被告人跟自己的律師坐在一起(律師和檢察官百分之九十的時間是站著的,尤其是跟法官說話的時候),與檢察官並排面對法官。這種設計,當是基於普通法根深蒂固的無罪推定的法律傳統。

⑺ 模擬法庭的布置

1、國徽
2、法官席
3、書記員席
4、公訴人席/原告及其代理人席
5、被告及其代理人席
6、證人席
7、犯罪嫌疑人席
8、旁聽席
9、服裝、法槌、投影、話筒、音響等

⑻ 三種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的法庭布置圖是怎樣的

基本相同,只有兩種布局。第一:高台下是書記員的位置,原告和被告分布在兩邊。證人席也在高鐵站台對面,通常在監獄椅子後面。第二類:高平台分為兩部分,靠近兩部分的是辦事員和證人席,分別位於左側和右側。遠處是原告和被告,肩並肩。刑事法庭的犯人坐在中間,被職員的座位、證人席和被告席包圍著。
法律分析
簡易法庭中間有三張桌子,主審法官坐在中間,兩邊有法官。左邊有一張桌子。書記官的兩側是原告和被告。左邊是被告,右邊是原告。正前方是禮堂這取決於是什麼樣的訴訟。刑事訴訟的席位安排不同於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不變的部分是主審法官在法庭禮堂的正對面,法官和人民陪審員在主審法官的兩側。書記官坐在法官的座位前。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在法官席的兩側,一方是原告席,另一方是被告席。證人席通常面向法官。翻譯的座位不是固定的。刑事訴訟:在法官席的兩側,一邊是檢察官席,另一邊是辯護人席。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原告的席位通常與辯護人的席位一起。如果人數較多,可單獨安排。刑事訴訟的被告人坐在面對法官的方向上,在聽眾席和法官席之間,緊靠第一排聽眾席。證人席通常在中間。翻譯的座位不是固定的。聽證程序:核查雙方和代理人的身份。原告人應陳述事實、理由和要求。(投訴的簡要說明)。被告(被上訴人)的陳述(同上)。原告(上訴人)援引證據(闡述自己的證據)和盤問(表達對另一方證據的意見)。被告(被上訴人)提供證據和盤問。法庭辯論。(雙方就爭議點發表了更詳細的意見)。法院組織調解。法院的審判庭至少需要四張桌子、六把椅子和禮堂里的幾把椅子。審判席在法庭前面,國徽掛在牆中央,書記員席在審判席前面,原告席在審判席右側下方,被告席在審判席左側下方,原告席在被告席對面。通常情況就是這樣。民事訴訟是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之間、法人與法人之間的訴訟,行政訴訟的當事人必須是行政機關,刑事訴訟分為自訴和公訴;公訴是檢察機關提起的訴訟,自訴是被害人或者與被害人有親屬關系的人提起的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 第三十八條 海警機構辦理海上發生的刑事案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本法的有關規定行使偵查權,採取偵查措施和刑事強制措施。

⑼ 簡單的法庭如何布置

不知道你室內的面積有多大?有多簡單;是調解性質的還是?還是嚴肅性質和嚴格規劃的?一般照你的字面意思來理解的話我想大概有個30-50平方左右的房間嗎?若是小的,一張大桌子,4-5把椅子即可。座椅擺放當然是座子是主位,椅子放對立。如有空間,放置圓形茶幾和雙對立沙發1+2+2沙發,來布局。主桌位一般為實牆體,可以背對小窗,但要有一定距離大於2米。

⑽ 求一篇關於法庭文化建設的論文!

法院文化建設存在的不足、困難及對策

摘要:在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的浪潮中,各地法院要怎樣努力才能進一步擴大法院文化建設的成果,真正立足本地實際、借鑒經驗、革故鼎新,發揮特色,把本地區法院的文化建設抓實抓好,從而真正打造好「法院文化」這一品牌,形成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的大格局?本文試總結出全國法院文化建設共同存在的兩點宏觀不足和八點具體困難,並給出提綱式的對策,以期對各地法院文化建設有所裨益。
關鍵字:法院文化 不足 困難 對策

當前,隨著我國司法改革的不斷深入,全國法院各項工作的進一步推進,各地法院的文化呈現如火如荼之勢。在這種形勢之下,各級人民法院積極投身到法院文化建設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績,如河南鞏義、山東東營、上海等地,尤其是地處邊疆的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所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果值得借鑒。但是,全國法院文化建設工作與當前迅猛發展的形勢,與人民群眾的期望還存在很多不適應的地方:有的法院對文化建設重視程度不夠,缺乏有力的組織領導;有的法院文化建設缺乏主動,內容老套,毫無新意;有的法院對文化建設消極對待、引導不力…… 從總體上看,全國法院的文化建設還缺乏必要的統籌規劃,缺乏整體推進的意識,還處在各自為陣,法院文化建設如何多管齊下,突破「瓶頸」,值得我們的理論和實務界深思。
一、當前全國法院文化建設面臨的兩點宏觀不足
談到個體法院文化建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就必須從全國法院文化所共同面臨的問題談到,只有從宏觀上對法院文化建設有一個總的認識,才能夠避免「一葉障目,不見泰山」的現象出現。筆者認為,當前全國法院文化建設存在歷史和現實兩個方面的困難。
歷史的困難在於:我們沒有真正的法院文化的歷史傳統。中國作為一個具有五千年封建文明的國家,創造了豐富的中華文明和華夏文化,與此同時,由於歷史的原因,中國也缺失現代法治的歷史淵源和積淀,到清王朝覆滅時,我國還沒有形成現代意義的法院,法院文化更是虛無飄渺。人治社會、儒家文化的浸染讓中國的法院文化在歷史的塵埃中喑啞無語。雖然建國後尤其是我國「以法治國」、「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等方略的適時提出,為法院文化建設鋪設了快車道,但是由於時間短、任務重以及當前外來思潮沖擊等因素的影響,我國法院文化建設依然任重道遠。
現實的困難主要來自法院內部:法院文化產生的土壤是法院,脫離了法院和法官來探究法院文化的不足,其結果必然是試圖在沙灘上建蓋堅固的大廈。首先,從法院的管理體制行政化問題上講,我國的司法管理體制很大程度上實行以行政權為核心的行政化管理體制。法官的管理仍然帶有很濃的行政色彩,姑且不論庭室領導的指令所蘊涵的強制物語權,單是法官的審判職稱的評定與行政職務掛鉤這一點,就值得質疑。在我國上下級法官遴選制度尚未真正建立的情況下,一名基層法院法官如果不擔任行政職務,那麼直到其退休也只能是一級法官。而直接進入高級法院、最高法院工作的年輕法官由於所處法院授予的行政職級的不同,可能很短的時間就能達到更高的法官等級。試想,在一個千軍萬馬擠行政職務這一「獨木橋」的法院,要試圖讓法官保持一個超脫、平和的心態來參與法院文化建設和司法精神的塑造必然是困難的。其次,從司法地方化的角度來看。由於地方行政掌控了法院的財物核撥等重要許可權,法院乃至法官的切身利益與地方利益就有了割捨不掉的牽扯,出現了法院很大限度依賴地方行政的危險。正是這種危險,導致全國各地出現了地方政府給法院分配招商引資指標、抽調法院法官參加計劃生育、烤煙生產等工作等怪現狀。再次,從法官的非職業化角度來說,法官之所以為法官,即是這一職業本身的特殊性所決定。遺憾的是,法官的非職業化現象仍然比比皆是:雖然《法官法》實施已整整十年,但是法官的審判津貼仍可望不可及,實踐中收入落後於工商、稅務等部門的公務員;法官職業保障並未得到真正落實,法官在辦案時稍有理解偏差,就會有很大的職業風險,例如廣東法院的法官莫兆軍被追究一案。法官的職業保障不到位,待遇的偏低,風險大,不足以使社會產生對法院的認同感,不足以形成法官職業本身的尊榮感,不足以吸引優秀的法律人才到法院工作,也就不足以產生我們期待以久的體現法律、法院、法官精神的優秀法院文化。
二、法院文化建設面臨的八大具體困難及對策
問題一:重物質文化建設,輕精神文化建設。
現象: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法院的物質文化建設搞得轟轟烈烈,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如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加大審判法庭的建設、購置新的辦公設備,更新公務用車,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過去法院物質建設的落後現象。但是,很多法院正是在忙於改善物質條件的同時,卻忽視了法院的精神文化這一「軟實力」的建設,沒有深刻認識到精神文化建設的重要意義,認為精神是「花瓶效應」,是「務虛工程」,正是在這種錯誤思想的指引下,部分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設了無蹤跡,造成法院、法官主流文化和精神的缺失。
對策:法院是社會正義的守護神,是社會糾紛的最終裁判者,難以想像沒有法院文化和法治理念的法院如何肩負起司法為民這一神聖職責。為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各個法院可以參照山東東營、上海等地文化建設的經驗,並結合自身的實際,為自己所用。在另一個方面,同樣是地處西部的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法院文化建設的大潮中,積極整合資源,形成整體合力,從而達到法院文化建設的整體推進。雲南高院的主要做法是:從整體上策劃一個法院文化建設方案,由高級人民法院牽頭,成立雲南省法院文化建設領導小組,將各級法院的文化建設擬定一個實施綱要,指派各級法院由一名院領導具體負責,將法院物質文化建設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實施法院建設物質與精神的良性互動,用外在動力對全省法院文化建設進行助跑,在短短大半年時間里,取得了《以法律的名義》專題片、《雲南高院賦》等一系列成果,掀起了全省范圍的文化建設高潮,完成在西部法院文化建設的系統性領跑和推進。
問題二:法官業績考評的不科學、不合理
現象:當前,部分法院法官的業績考評缺乏一個科學化、系統化的評價標准,法官的考核依然是按照公務員考核的「德、能、勤、績、廉」標准,但是在實際中,由於法官職業的特殊性,完全按照公務員考核的標准,還不能適應法院的工作考核效應甚至容易流於形式。這種考核標准,導致部分法官對無法不能對自己進行一個正確的定位,也不利於法院對法官進行一個正確的評價,而這種情況對法院文化的直接影響是法官對法院文化沒有積極性,缺乏基於法官尊榮感、自豪感而產生的原動力。
對策:當前,無論是西部地區還是東部法院的法官都面臨一個問題,這就是收入相對較低,工作壓力大。要注意法院考評機制的量化和細化,將傳統的「人管人」機制相「制度管人」的機制發展;要引導和培養法官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精神;要從肯定評價的前提定位出發激勵法官崇德敬業;要改「相馬」為「賽馬」,大膽獎勵那些公正廉潔、司法為民的、將法院文化精髓貫穿於日常工作中的法官,從而激發廣大法官參與法院文化建設的積極性。同時,西部地區法院又有其特殊性,由於地理條件的限制(例如雲南寧蒗等地有的地方辦一個案件要步行一個星期),單純用公務員考核標准或者要求象發達地區法官一樣用結案數等指標來考慮是不現實的。西部法官業績的考評應當借鑒發達地區的經驗,但是又要與本地實踐結合,積極建立一套符合本地法院審判工作和法官職業色彩的考評機制。
問題三:沒有明確具體的法院文化建設方向和目標
現象:明確法院文化的目標和方向,是法院文化的發展的前提。法院文化的建設毫無目標,沒有法院文化的科學定位,導致法院文化建設的隨心所欲和盲目混亂。
對策:當前,放眼全國法院文化建設成效明顯的法院,無一不是確定了明確發展目標。具體體現是根據本地的實際,總結出本院的預案訓和院賦,並在此前提條件下在指定具體的發展措施。如河南鞏義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忠誠、公正、奉獻;厚德、清廉;自律」的院訓。中國廣大地區同樣是一個具有豐富的文化底蘊,文化底蘊的深厚和廣大法官對法律的奉獻就是一個取之不竭的寶藏。問題的關鍵在於,我們要從法律、法院、法官的角度出發,從本地的實際出發,充分考慮廣大法官無私奉獻、公平高效的精神品質和群體精神,從而提煉出具有本地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目標,總結出溶匯著本地法院、法官熱情的院訓和院賦。
問題四:法院文化建設還沒有形成合力,長效機制尚未形成
現象:當前各地法院文化建設還存在剃頭挑子一頭熱的現象,還存在文化建設只是政治宣傳、綜合行政部門重視而審判業務部門不重視的現象。法院文化建設還不能做到多個部門形成合力,全體法官共同參與、長效建設機制共同構建的良好現象。審判人員中「合力」的文化建設意識還比較淡薄,認為只要把案件質量把好就是萬能的錯誤思想還在佔有很大市場。
對策:各省高院可以考慮組織一次專門的教育培訓活動,以引起全省法官的廣泛關注。各級法院黨組要做到充分動員,保證做到法院全員參與先進法院文化建設。法院黨組應當承擔起領導職責,充分發揮幹部管理部門、教育培訓機構、調研宣傳部門、行政管理部門、黨團組織的職能作用,發揮資深法官和高學歷人員的智力優勢和資源優勢,群策群力,使法院文化建設形成人員、制度等多種因素的合力,從而進一步構建起法院文化建設的長效機制。
問題五:法院的學習宣傳行政化、會議化和單一化
現象:法院的學習宣傳是法院文化建設的重要途徑之一。當前,部分法院的宣傳學習仍然停留在讀讀文件、開開例行會議等傳統的學習教育方面。這種方式的行政化、會議化和單一化,很難充分調動廣大法官參與法院文化建設的熱情,而這種方式最大的危險在於:可能將我們寄予極高期望的法院文化建設流於形式。
對策:學習宣傳是靠職業化、理性化、德性化內在心理主動勃發並促進升華的。為此,我們的法院文化建設在宣傳教育這一問題上,還要注意到:法官也是活生生的人,也有豐富的情感,我們不能將法官這一豐富的群體局限在僵化死板的模式中。所以,我們的法院文化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要做的有血有肉、生動活潑,學習可以是經典閱讀、電影觀看、攝影采風、法官沙龍、法官博客的方式,前兩年被稱為法制類影視精品的《大法官》,其成功的重要原因就是人物形象鮮活,事跡生動感人。總之,要從廣大法官最關心的問題著眼,從最貼心的事情入手,要最大限度地寓教於樂,最大限度地激發法官群體的活力,讓他們變法院文化建設的被動為主動。
問題六:法院文化和社會公眾的認可程度還有一定的差距
現象:由於社會公眾的整體素質、法院文化工作本身的缺位等復雜因素,法院的文化建設同社會公眾的認可程度還有一定的差距。這一現象,在偏遠地區尤為突出,很多群眾甚至一些領導幹部連法院本身的組成、職能等都還沒有一個正確的認識,至於更高層次的認識更是無從說起。雖然我們可以認為因為歷史、物質等條件的限制,導致公眾素質的不足,但是這畢竟也從另外一個角度凸現了當前法院文化建設任務的艱巨性。
對策:法院文化本身除了內部的文化特色,更重要的是法院文化的外部特色。所以,除了通過司法活動向社會公眾展示法院、法官的精神內涵和文化特質外,我們還要注重用多種方式向社會公眾進行展示和潛移默化的影響,使各地的法院文化成為當地精神的代表。如可以採取巡迴開庭、定期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溝通,邀請市民參觀法院文化建設等方式,使社會公眾了解法院工作、支持法院審判並最終樹立法治理念。
問題七:法官的綜合素質離先進文化法院的要求還較遠
現象:先進的法院文化建設,必然要求有高素質的法官群體,由於條件限制,部分法院法官的綜合素質離先進法院文化的要求還較遠。具體表現在:各級尤其是西部法院的法官學歷層次還不高,法官斷層現象相當嚴重,部分基層偏遠的法院甚至出現只有幾名法官的現象;由於待遇偏低,許多大學畢業生不願到艱苦的法院工作,在職的工作人員通過司法考試,相當一部分選擇跳槽做收入較高的律師職業等,導致法院人才的大量流失;在職的部分法官有相當部分是部隊轉業、特殊時期招工招干進入法院,缺乏法律職業背景;法官續職培訓的機會較少,法律專業知識陳舊,其他領域的知識更是少得可憐,憑經驗辦案的人員大有人在。如此等等,形成法院文化建設的「瓶頸」問題。
對策:法院文化要抓好,法官的整體素質不容忽視,因為法官是法院文化建設的主體。為此,應當千方百計創造條件,制定政策,鼓勵法院法官積極提高整體素質。如:加大對中、基層法院的投入,改善法官待遇,暢通進人、出人的渠道,吸引優秀人才進入法院工作;加大培訓力度,使法官培訓系統化、深入化和制度化;鼓勵法官積極參加學歷考試和其他領域知識的學習;建立法官的逐級遴選制度,使這一方式成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制度;要以法律事業感召人,用法院的情感吸引人,用法院領導的人格魅力感動人。
問題八:部分法院的科技化、信息化程度較弱
現象:由於相對偏僻的地理位置和相對落後的經濟形勢,導致了部分法院的科技化、信息化程度較弱。由於信息資源的缺乏,一些法院的相當部分法官還停留在「低頭拉車」而不「抬頭看路」的落後狀態。許多法院沒有開通互聯網,相當部分的法官不懂電腦的運用,甚至在西部偏遠的法院,連電視的收看都還成問題,這在當今信息化的時代,對給拓寬法官的視野、增加法官的知識積累的要求造成了極大的障礙,也與法院文化建設的與時俱進的要求格格不入。
對策: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法官的素質勢在必行。各地法院要積極爭取資金,加大法院基礎設施的投入,大力進行信息化建設。如:開通互聯網,實現法院內部的三級聯網;積極利用網路、電視、電台、報刊雜志等媒介,拓寬廣大法官的視野;建設好法院網等法院的對外網站,將法官的注意力充分吸引到上面來;定期和先進法院進行信息的交流。總之,要在創造條件的前提下,讓東西部法院法官充分享受到同樣的優勢資源,從而提高自身素質,達到法院文化所蘊含的要求。
總之,面對建設全國一流的法院文化的目標,我們相信:只要各地法院法官齊心協力,對症下葯,法院文化建設必將大有作為,打造出彰顯本地法院精神特質和現代司法理念的法院文化,建設者辛勤的汗水,一定會在中國這片神奇土地上澆灌出法院文化的燦爛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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