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食品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後傳承打算怎麼寫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您的問題我已收到,看完會及時回復,追問後,因為單子太多會依次回答,不會不回答的,請耐心等待!
Ⅱ 文化遺產日的活動方案
為了確保活動能成功舉辦,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活動方案,活動方案是從活動的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我們該怎麼去寫活動方案呢?以下是我幫大家整理的文化遺產日的活動方案(通用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xx年6月11日是我國第11個文化遺產日。為在全社會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宣傳,倡導文化遺產保護理念,提高全民參與意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按照《文化部辦公廳關於xx年文化遺產日前後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展示活動的通知》(x非遺函〔xx年文化遺產日活動的通知》(辦政函〔xx年文化遺產日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振興傳統工藝,讓文化遺產融入現代生活。
二、活動內容
(一)適時組織參加文化部主辦的全國文化遺產日有關宣傳展演活動。
(二)舉辦主場活動。xx年6月11日上午,自治區文化廳、固原市人民政府主辦,固原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承辦,在固原市區博物館廣場舉辦全區xx年文化遺產日主場活動,活動主要內容有:對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督查情況進行通報;表彰非遺保護先進單位、先進工作者,資助優秀傳承人和傳承基地;固原市級非遺傳承人授牌及發放以獎代補經費;文化遺產特色藝術演出;文化遺產法律法規及《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xx〕17號)的宣傳、文化遺產保護成果圖片展;代表性傳承人技藝表演展示;文物基礎知識講解、品鑒等。
(三)舉辦分場活動。各市、縣(區)文化局,xx文化館(非遺保護中心)、xx博物館、固原博物館等單位,要根據行業特點和區域特色,在文化遺產日期間設立活動分場,認真組織開展宣傳、展演、講座、咨詢、走訪調研等系列活動。
三、活動要求
(一)固原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和其他市、縣(區)文化局要緊扣本次文化遺產日主題,結合實際,創新方式,分別制定並實施好主場和分場活動方案。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充分發揮社會文化組織和文化志願者的積極作用,嚴格落實安全保障措施,確保活動順利開展。請固原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於6月3日前分別將主場活動方案報自治區文化廳公共文化與非遺處和自治區文物局。
(二)請五市文廣局分別推薦4名非遺保護先進工作者,2個先進保護單位(文化館、非遺中心),2個優秀傳承基地(自治區級),於6月3日前將推薦表報自治區文化廳公共文化與非遺處。
(三)各市、縣(區)要把文化遺產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宣傳作為文化遺產日活動的重要內容,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採取開設專欄、制播專題片、采訪報道、印發資料、傳送信息等方式做好宣傳工作。
(四)請各市、縣(區)文化局,xx文化館、xx博物館、固原博物館、xx考古研究所、xx岩畫中心於5月27日前將確定的活動統計表分別報文化廳公共文化與非遺處、自治區文物局。
一、活動背景
為文化遺產日,按照國家文物局要求,展開以「讓文化遺產活起來」為主題的宣傳活動。住建部、文化部、財政部、國家文物局等中央各部門和市政協等最近一直在關注和推動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工作,宣傳活動以傳統村落的保護利用為重點。
二、宣傳口號
保護遺產留住鄉愁
三、活動地點
主會場設在房山區水峪村(新公布的全國歷史文化名村)。
四、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政協文史學習委、市文物局、市文化局、市旅遊委、市農委、市規劃委、市住建委、市財政局、市檔案局、房山區政府等
協辦單位:北京市文物保護協會
各區縣文化委員會
各世界文化遺產地
協辦媒體:中國文物報、北京日報、北京晚報等
五、活動規模
主會場約100人
六、主會場活動思路
擬邀請國家文物局、市政府、市政協文史委、市委宣傳部等領導出席,邀請市屬相關委辦局及區縣文化委員會、傳統村落負責人(屆時請市農委代為通知)、房山區有關領導和部門(屆時請房山區文化委員會代為通知)、新聞媒體。活動主要內容為:
1、水峪村非物質文化遺產「女子中幡」展示
2、展示北京市傳統村落保護利用成果
3、啟動北京市傳統村落公益攝影大賽
4、展示傳統村落書畫家作品和水峪村文化遺產傳承人的感人故事
5、北京市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工程啟動(宣布領導小組專家組成立,宣布水峪村修繕工程開工)
(活動後,交流傳統村落保護利用經驗,組織與會人員和各郊區縣實地考察交流水峪村保護利用情況)
七、其他宣傳
1、聯合北京市文物保護協會組織開展一系列宣傳活動,活動主要內容為專題講座、文物鑒定等。
2、組織全市各區縣文委和有關文博單位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張貼、懸掛相關宣傳旗幟、標語、海報等,免費發放宣傳材料,舉辦專題展覽、講座等宣傳咨詢活動,鼓勵社會各界了解文化遺產、關心文化遺產。
3、通過網路、報紙等媒體進行宣傳,聯合中國文物報等開設遺產日宣傳專欄,聯合xx日報、xx晚報設立宣傳專版。
今年6月XX日是我國第xx個「文化遺產日」。今年「文化遺產日」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動的主題是「非遺保護與城鎮化同行」,主題口號為「非遺傳承,人人參與」。為推進非遺保護和傳承,大力弘揚我省優秀的傳統文化,充分展示近年來我省非遺保護工作取得的豐碩成果,提高全社會的保護意識,促進城鎮化進程中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廣大社區和民眾中更好地傳承發展,現就組織好xx年「文化遺產日」非遺宣傳活動通知如下:
一、積極參加省里組織的「文化遺產日」系列宣傳活動
「文化遺產日」期間,省文化廳將舉辦一系列非遺宣傳展示活動,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進社區;第四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xx年度山東省非遺保護十大亮點工作、十大模範傳承人頒證授牌;系列展演展示活動;專家講座等。各地文化行政部門要根據省里的通知要求,積極做好參加省文化廳組織的各項調演活動的准備工作。相關活動方案另行通知。
二、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遺產日」活動
「文化遺產日」期間,各地文化行政部門要以宣傳貫徹《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為重點,圍繞「非遺保護與城鎮化同行」的主題,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精心謀劃,創新方式,積極發動文化館、圖書館、美術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機構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學術研究機構、保護機構及文藝表演團體,舉辦形式多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展演、論壇、講座、咨詢等活動,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進社區、進鄉村、進校園;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台、電視台、網路等新聞媒體,並通過印發宣傳材料、粘貼宣傳海報等方式,集中、全面、深入地宣傳非遺保護與城鎮化的密切關系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讓人民群眾了解、認知我省瑰麗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自覺參與非遺保護工作。
三、有關要求
各地組織「文化遺產日」相關活動,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好相關工作方案;要突出主題,注重效果,充分發揮各級代表性傳承人和社會組織、民間團體、廣大非物質文化遺產志願者的積極作用,增強群眾的廣泛參與性;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確保活動安全開展。
為做好今年「文化遺產日」的宣傳工作,請各市文廣新局於5月15日前將本市「文化遺產日」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活動總體方案及活動情況(見附件)以電子版的形式發送至指定郵箱。省里將對各市活動進行梳理,對重點活動將通過《大眾日報》等主流媒體進行發布、宣傳,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一、開展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展示活動
各地文化行政部門要圍繞貫徹落實《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黨的十八大精神,以「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振興傳統工藝」為主題,精心策劃,創新方式,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展示活動。倡議因地制宜開展非遺項目的展示、展演活動;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江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的宣傳活動;開展非遺進校園、進社區,組織非遺專題講座、競賽等知識普及活動。
要充分發揮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及文藝表演團體等的作用,在城鎮街區、鄉村邊寨、校園廣場等舉辦各具特色的活動,讓人們感受身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台、電視台、網路等媒體,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報道,彰顯人民群眾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主體地位,營造全社會關注和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良好氛圍。
二、有關要求
1、請各設區市力爭使「文化遺產日」宣傳展示活動在全省有個普遍效應。
2、各地組織「文化遺產日」活動要貫徹落實黨和國務院的相關精神及八項規定相關要求,突出主題,講實際、重實效,嚴禁鋪張浪費;認真落實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活動安全順利開展。
3、各設區市文廣新局於5月25日前將本設區市「文化遺產日」非遺宣傳展示活動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報送至省文化廳社文處。活動結束後,各設區市將「文化遺產日」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動情況、亮點和經驗反饋至文化廳社文處。
4、為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產傳人的特殊作用,做好傳承人的保護與服務工作,促進非遺的保護和傳承。省文化廳20xx年6月將繼續開展非遺傳承人關愛工程,組織國家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體檢活動(詳見附件2),以此出自提升傳承人和民族民間藝術家對自身健康的認知,建立傳承人身體健康狀況檔案,讓他們能夠及時發現病症,對症治療,為傳承人的身體健康保駕護航,更好地為非遺保護工作做出應有的貢獻。
20xx年6月13日是我國第xx個「文化遺產日」。為切實做好各項宣傳活動,特製定本方案。
一、活動宗旨
通過豐富多彩的文化遺產保護宣傳展示活動,普及文化遺產保護知識,增強全社會的.保護意識,營造全民共同參與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為提高全民族的文化自覺、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園、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和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二、活動主題
今年文化遺產日活動的主題是:「保護文化遺產,促進科學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活動的主題是:「弘揚民族藝術,延續中華文脈」。
三、時間安排
20xx年6月9日至6月20日
四、活動內容
(一)召開市文博考古學會年會和全市從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30年老同志座談會。
時間:6月9日-10日
地點:市會議中心會議室、市陽光大廈五樓會議室
內容:開展學術研討和學會換屆會員會議,頒發榮譽證書,回顧總結座談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二)舉辦焦作市慶祝第10個全國「文化遺產日」暨全市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儀式。
時間:6月13日上午8:30
地點:東方紅廣場中心舞台
內容:擬請市領導頒發第二批國家級、第二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匾牌和第二批國家級、第一批省級、第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獎牌及證書。儀式前組織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展演。各縣市區主管領導,文化局局長、分管文物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的副局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任等參加儀式。在東方紅廣場西側舉行焦作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展(現場發放宣傳單、咨詢)。
(三)舉辦第十個全國「文化遺產日」文物陳列及圖片展覽。
時間:6月13日至13日(9:00—17:00)
地點:市博物館及各縣市開放博物館、紀念館。
內容:組織觀眾參觀「配合基本建設出土文物精品展」;發放物質、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品;開展文物鑒定項目服務活動,由市博物館負責組織文物專家免費對文物進行鑒定,增強民眾的文物保護意識。
(四)召開慶祝全國第十個「文化遺產日」暨表彰xx年度焦作市區優秀業余文物保護小組、優秀業余文物保護員大會。
時間:6月13日上午9:30—12:00
地點: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老君廟戲樓。
(五)召開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現場會。
時間:6月13日上午10:00
地點:武陟縣大封鎮駕部村
內容:總結前段時間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工作,武陟縣和駕部村做典型發言。與會人員觀看駕部村文藝演出。各縣(市)區文化局主管副局長、文化館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任)參加。
(六)全市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有條件開放的文化遺產景區優惠或免費開放。
時間:6月13日至13日
內容:焦作市博物館《文物精品展》及石刻藝術展、沁陽市博物館、朱載堉紀念館免費開放;武陟縣嘉應觀、孟州市韓園、博愛縣月山寺、市區葯王廟等將對社會優惠或免費開放。
(七)啟動高新區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田野調查工作。
(八)啟動省保單位許衡墓、北朱村民居維修保護工作。
(九)會同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省文物局、陝西省古跡遺址保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專家重走焦作大運河段,考察勘察編制規劃。
(十)在《焦作日報》開辟文化遺產、「文物普查成果」或「大運河申遺考古新發現」專欄,採取發表署名文章、答記者問等一系列方式進行宣傳。
(十一)出動宣傳車進行巡迴宣傳。
五、宣傳材料
印製彩色宣傳冊和宣傳資料;製作宣傳版面和宣傳標語。
六、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文化(文物)局、市直文博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宣傳活動的領導,結合新中國成立xx周年紀念活動,認真制定本地區、本單位文化遺產日宣傳活動方案,並有效組織實施,確保各項宣傳活動落到實處。
(二)各縣市文化(文物)局、市直文博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大眾媒體,開展特色突出、形式新穎的宣傳活動。要加強宣傳形式和手段的創新,不斷增強文化遺產宣傳的感染力和吸引力,進一步調動地方政府和社會各方面參與文化遺產日活動的積極性。各級文化、文物系統幹部職工要盡職盡責,以高漲的熱情和務實的作風,扎實開展好各項活動。
(三)各縣市文化(文物)局、市直文博單位要高度重視「文化遺產日」期間文物安全保衛工作,制定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採取有力措施,確保活動期間群眾人身安全和文物安全。
(四)各縣市文化(文物)局要對活動情況進行總結,並在活動結束後一周內將活動情況分別上報市文物局和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為響應「20xx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的活動主題:「文化遺產的傳播與傳承」,堅定文化自信傳承中華文明,呵護文化遺產講好中國故事,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共享時代美好生活,傳承中華傳統文化、發揮博物館社會教育職能,在文化遺產日期間,洛陽博物館將於20xx年6月9日期間開展文化遺產日主題系列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1、環境氛圍營造:
製作以文化遺產日宣傳口號為內容的靜態頁面,在洛陽博物館南門大屏幕、聶泰路口大屏幕循環播放。
時間:6月8日起
2、志願服務——講解員、志願者定時免費講解
洛陽博物館宣教部講解員與洛陽博物館志願者在遺產日當天將為觀眾提供定時的免費講解,使觀眾更詳細的了解文物背後的故事。
時間:6月9日全天
地點:洛陽博物館一樓大廳集合
3、網路直播「我從哪裡來之二里頭珍寶篇」
採用傳播能力更強的網路直播形式進行「我從哪裡來之二里頭珍寶篇」製作播放,由社科院二里頭工作隊趙海濤隊長和洛陽博物館高級講解員組成的團隊,帶領網上觀眾深入二里頭遺址探秘、欣賞二里頭遺址出土的珍貴文物並解答網友關心的問題,公眾可關注洛陽博物館新浪「洛陽博物館1958」並收看在線直播。
時間:6月9日上午9:00
直播地點:二里頭遺址與洛陽博物館
收看途徑:洛陽博物館新浪「洛陽博物館1958」
4、流動博物館宣講走進雲集圖書館
雲集圖書館是一家集書店、生活美學、飲品甜點、文化交流為一體的復合空間,安靜的環境中藏著大量書籍並擁有書友群體。洛陽博物館宣講團將外派高級講解員走進雲集圖書館以「文化遺產守護者」的身份進行文物精品的宣講。
Ⅲ 非遺文化進校園活動方案
為有力保證活動開展的質量水平,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活動方案准備工作,活動方案是活動的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制定活動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非遺文化進校園活動方案(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指導思想
為了傳承和保護好我州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繼承優良傳統文化的基礎上,培養全校師生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的興趣,形成具有鮮明特色的校園文化,為廣大師生創設優良的人文環境與和諧的發展氛圍,我校決定在全校范圍內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活動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傳承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為重點,以豐富多彩、積極向上的校園文化活動為載體。
二、活動目標
在全校師生中營造人人知曉「非物質文化遺產」、人人熱愛「非物質文化遺產」、人人學習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濃厚氛圍。通過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增強師生對當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自豪感、榮譽感,培養學生對當地傳統文化的興趣,更好的傳承、弘揚地方非物質文化遺產,深化學生愛祖國、愛家鄉的教育。通過活動,激發廣大師生學習優秀地域文化的熱情和積極性,豐富和活躍校園文化生活,促進和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通過活動,打造學校特色,促進學校校園文化建設。
三、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職責分工
1、學校少先隊大隊部負責牽頭,指導活動全面地開展。
2、少先隊大隊部負責進行有計劃的宣傳報道。宣傳內容主要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及保護意義;我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括;我州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的普查成果、保護措施、取得的成就;我州國家、省、市、區縣等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介紹;國家、省及我州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政策法規、相關知識等。
3、教導處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進課堂活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要與新課程實施相結合,與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相結合。通過開設校本課程,組織學生學習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知識,引導學生接受鄉土鄉情的教育。
4、總務處負責活動的硬體環境創設及所需場地、器材的配備,確保經費投入。
五、活動安排
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學習階段
結合校園文化建設,進一步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宣傳力度,全面普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形成人人知、人人愛、人人學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良好局面。
1、認真學習《傳統文化》上開設的宣傳專題專欄,提高師生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及「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的認識。組織學生學習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知識,引導學生接受鄉土鄉情的教育。
2、搞好校內宣傳,營造學習非物質文化遺產氛圍。充分利用校園廣播站、黑板報、宣傳欄、宣傳橫幅、國旗下演講等形式,介紹非物質文化遺產基本知識及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意義、目的和方法,激發師生學習「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熱情。
(二)組織實施階段
從2015年3月起由香格里拉縣文化局牽頭邀請專門的指導教師,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課堂活動,保證每周一節活動課。在學習「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的同時,根據實際不定期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學習展示活動。
(三)活動安排階段
舉行各種文化活動,秉承傳統文化意識,開展各種校園活動。例如,舉辦製作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手抄報競賽活動、開展黑板報競賽、六一節表演我州非物質文化遺產鍋庄舞等。
(四)總結提高階段
認真做好總結,在20xx年6月12日舉辦一次「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成果展示活動。
六、活動要求
學校各科室要分工明確、協調工作。各年級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學校的要求,精心組織開展活動。學校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出台措施,把「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列為學校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
「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形式要多樣,要做到「四個結合」:校內與校外、課內與課外相結合;活動開展與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相結合;活動開展與學生課余文化生活和興趣愛好相結合;活動開展與學校文化建設相結合。
一、「非遺」校園之指導思想
圍繞「非遺文化充滿校園」的主題,「弘揚民族文化,延續中華文脈」的目的,以組織建設為抓手,在繼承優良傳統文化的基礎上,按照學校德育處要求,對學生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培養我班學生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的興趣,幫助形成具有鮮明特色的校園文化,創設優良的人文環境與和諧的發展氛圍,以豐富多彩、積極向上的校園文化活動為載體,努力創建「教師有特色,學生有特長,學校有特色」的優質學校。
二、「非遺」校園之活動目標
用兩年的時間在班級內營造人人知曉「非物質文化遺產」、人人熱愛「非物質文化遺產」、人人學習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濃厚氛圍。通過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增強師生對當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自豪感、榮譽感,培養學生對當地傳統文化的興趣,更好的傳承、弘揚地方非物質文化遺產,深化學生愛祖國、愛家鄉的教育。通過活動,激發廣大師生學習優秀地域文化的熱情和積極性,豐富和活躍校園文化生活,促進和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通過活動,打造學校特色,促進學校文化建設,把「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
三、「非遺」校園之班級理念
在學校的大環境下制定了「學會做人,自強不息;學會仁義,寬容豁達; 學會傳承,人格出眾。」的班級理念。讓班級充滿活力,充滿人情味,充滿積極進取,樂觀向上的文化氛圍,讓班級成為每一位學生溫馨的家。
四、「非遺」校園之班級活動策略
策略一:環境營造,建立「非遺」特色班級
每學期開學初按照學校要求改善教室環境,積極營造濃厚的班級文化,發揮環境育人的熏陶作用。外牆走廊使用「非遺」插板做底版張貼學生假期萬里行小報,室內主題牆主要布置兩大板塊內容:規范部分(學校統一要求部分)和班級特色(品格教育、班級理念、學生剪紙或假期小報作品等),兩邊側牆和柱台擺放學生的繪畫、剪紙、書法等作品,讓盡可能多的學生都參與進來。
策略二:打造人文班級,營造國學氛圍
從本學年開始堅持「四個一」,即每日一讀,每日一背,每周一課,每期一賽。每天利用早讀或午會時間堅持集體誦讀經典國學(要求:一二年級《三字經》、《千字文》;三四年級《弟子規》、《增廣賢文》;五六年級《論語》、《大學。中庸》。)每日精選一篇經典讓學生進行背誦學習,每周上一節經典賞析課,講解國學經典,賞析詩詞名篇,利用「五一」、「國慶」分別組織一次經典誦讀比賽,「四個一」並行推進。預期通過誦讀國學經典能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提高人文素養、人生修養。
策略三:「非遺」活動進課堂
我校「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形式多樣,需做到「四個結合」:校內與校外、課內與課外相結合;活動開展與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相結合;活動開展與學生課余文化生活和興趣愛好相結合;活動開展與學校文化建設相結合。組織學生學習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引導學生接受鄉土鄉情的教育。做好校內宣傳,帶學生參觀學校校園,營造同學們學習非物質文化遺產氛圍。通過興趣小組、黑板報、宣傳橫幅等平台充分介紹非物質文化遺產基本知識、意義、目的,激發學生學習「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熱情,讓學生更好的感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魅力,大力鼓勵我班學生積極參加學校的「非遺」社團課,對已經在社團內的學生盡量培養他們更加濃厚的興趣,陶冶情操,希望能讓其親身體會到中華民間藝術之精髓,使其盡量發展成為他們的特長。
具體活動安排:
1、古箏學習的學生爭取家長的支持和配合,要求學生能每天堅持練習,成立班級小樂隊,推選優秀學生代表班級、學校參加演出。
2、瓷胎竹編、剪紙、麵塑、花葉畫學生力爭一學期開展一次作品展,讓學生體驗豐收的喜悅。
3、每逢傳統節日時布置學生搜集了解相關節日信息,傳統民俗習慣,民間活動,利用班會課在班上進行交流,以此來播種「非遺」精神。
4、每期的運動會上鼓勵學生和家長積極參加傳統民間游戲、體育活動:劃龍舟、滾鐵環、踢毽子等。
策略四:「非遺」基地參觀學習
為了使學生能更好地學習本土文化,感受非遺技藝的奇妙之處,預計開展課外學習實踐活動,每學期組織學生走出校園,參觀走訪「非遺」基地,了解學習至少一至二次,讓孩子們更多的接觸「非遺」文化。可在家校活動時組織學生去這些地方:
1、歷史文化地: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中心、成都金沙遺址、武侯祠博物館、杜甫草堂博物館、水井坊博物館。
2、生態環保:成都植物園、白鷺溪濕地公園、海昌極地海洋世界、西江月農業生態園
3、科技創新:四川科技館
4、藝術:成都畫院書畫博物館。其中白鷺溪濕地公園、海昌極地海洋世界本班學生已經去過,在參觀走訪的過程中培養了學生們吃苦耐勞的意志品質,增長了知識,學生們更加熱愛生活。這樣有意義的活動我們還將繼續開展下去。
開設「非物質文化遺產」課堂,組織學生學習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知識,引導學生接受鄉土鄉情的教育;邀請非物質文化遺產專家及學者講授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知識;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進校園、進課堂進行技藝傳授;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產成果展示、展演活動;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優秀戲曲進校園專場演出;編寫非物質文化遺產教材、宣傳冊;組織開展非遺課外學習實踐活動。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圖片巡迴展
具體內容:現場展板展示80個世界級、國家級、省市級非遺項目,展板圖文並茂、簡潔明了,使學生直觀、全面了解溫州非遺概況。
非遺學堂
具體內容:開設學生喜愛並易學的非遺手工技藝課程,如甌窯、米塑、剪紙、彩扎、泥塑、臉譜彩繪等,由傳承人現場教授,學生在親自動手中,體驗項目製作過程,初步掌握技藝。
手工技藝現場展示
具體內容:邀請我市代表性傳承人進校園,現場展示非遺技藝,使學生在觀看中了解非遺技藝的精湛,在與傳承人的交流中體會製作的不易。
木偶戲演出
具體內容:生動有趣的木偶戲廣受學生的喜愛,在木偶戲表演中,學生可增加對傳統戲劇的認識與了解,感受溫州傳統戲劇魅力。
非遺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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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觀非遺館(含貝螺館)並體驗
具體內容:非遺館以豐富的展陳方式,展出我市150多項上千件非遺的精品。參觀時,由非遺館講解員全面介紹非遺項目,包括貝螺等,並參加「非遺學堂」體驗課,體驗甌窯、米塑等非遺項目製作。
一、活動宗旨
紀念第六個文化遺產日。主題是:依法保護,重在傳承。
二、活動內容
(一)廣泛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宣傳活動。 《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要重點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宣傳活動。
1、在文化館大樓、主要街道(鄉鎮)的顯要位置懸掛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及貫徹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宣傳標語。
2、舉辦學習座談會。組織工作人員、項目傳承人以及社會各界人士深入學習討論、座談,深刻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學習領會《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主要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全面推進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3、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台、電視台、網路等新聞媒體,並通過印發宣傳材料、粘貼宣傳海報、宣傳車等方式,集中、全面、深入的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讓廣大人民群眾珍愛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自覺參與依法保護工作。
(二)開展各類形式活動紀念文化遺產日。
1.6月11日在文化廣場舉辦紀念第六個文化遺產日宣傳活動啟動儀式,組織宣傳、文廣系統,教師、學生、老幹部、群眾代表參加。邀請縣級領導講話,邀請新聞媒體采訪。
2.6月11日組織以「依法保護,重在傳承」為主題的群眾簽名活動,讓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融入我們日常生活。
3.6月11日—6月15日全天對外免費開放「非物質文化遺產陳列廳」讓廣大v視台、《新會昌周刊》、宣傳欄、宣傳車宣傳有關文化遺產知識,公布省、市、縣三級的保護名錄,提高全民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形成「人人了解非遺,人人參與非遺保護」的氛圍。
5.6月11日—6月15日在文化廣場、舉行文化遺產圖文展。
6.6月9日—10日舉行部分非遺項目傳承人授課活動。
三、活動組織
為了順利、有序開展好第六個「文化遺產日」活動,成立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許永春
副組長:許伶青、梁玲娜
成員:張麗萍、池海瑛、羅廣洲、黃振榮、謝海燕。活動領導小組下設5個工作組,做好活動的具體工作:
1.綜合協調組:梁玲娜。
負責協調有關文化遺產日活動工作。
2.宣傳資料組:張麗萍、黃振榮。負責收集、整理宣傳資料,組織宣傳計劃。
3.展覽組:黃振榮、羅廣洲、謝海燕。負責展出圖文並茂的宣傳版畫。
4.廣場宣傳組:張麗萍、池海瑛、羅廣洲、黃振榮、謝海燕。
負責組織好文化廣場系列宣傳活動,組織好教師、學生幹部、群眾代表參加。准備好音響,撰寫縣級領導講話,接待新聞媒體采訪。
5.後勤組:池海瑛、黃振榮。負責後勤工作。
一、 活動主題及意義
以「人人都是文化遺產的主人」為主題,圍繞貫徹落實《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突出人民群眾在非遺保護工作中的主體地位。展示我縣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傳承非遺項目,增進社會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宣傳定邊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讓非遺項目融入我們日常生活中,提高我縣非遺知名度,弘揚我縣文化特色品牌。
二、 主辦單位
xxxx文化館
三、活動時間、地點
xxxxx
四、 具體安排
1、 設置拱門、橫幅等宣傳標語,發放《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冊》等宣傳資料。
2、 現場剪紙、刺綉藝人創作展演,發放剪紙、刺綉作品。
3、 搭建舞台,現場展示定邊說書。
4、 霸王鞭現場展示。
5、 道情皮影戲現場展示。
6、 電視台、媒體做相關宣傳報道。
五、「文化遺產日」活動經費預算
1、非遺項目展示演出: 20000元
2、搭建平台:展示定邊剪紙、刺綉等非遺項目 4000元
3、演出主持:2人 2000元
4、場地布置(舞台背景製作、拱門、橫幅): 2000元
5、宣傳費(電視台、媒體等):2000元
6、宣傳冊、單印刷製作:1000冊x10元=10000元
7、其他雜支:2000元
合計:肆萬貳仟元整(42000.00元)
Ⅳ 我們應該如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首先,從政府層面來說,應將「政績訴求」上升為政治訴求,從建立可持續發展的和諧社會的高度來看待非物質遺產保護工作,認識到非物質遺產保護與我國的國家文化安全和民族認同息息相關。各級地方政府都應該在聯合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這兩個文件的基本框架內,架構自己的具體的非物質遺產保護思路。而不是從本地區、本單位乃至個人的短期行為和政績需求出發,來考慮非物質遺產保護保護問題。為此,各級立法機關必須加強和加快非物質遺產保護的立法工作,明確職責和分工,確定具體的保護體制和法規,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列入政績考核中。
更為很重要的是,各級政府應該認識到文化問題的特殊性。目前有不少省份提出打造「文化大省」的口號。動機也許不錯,但方法卻大可商榷。因為文化從來就不是打造出來的,而是一個自然生長的活態過程。文化是一棵樹,不是一架機器,需要的是細心的照料和精心的呵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獨一無二的、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一旦消亡或流失,就永遠無法恢復或再生。應當認識到,民間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雖然很豐富,但也很脆弱,在經濟全球化的沖擊下,大多處在瀕危狀態中,政府目前要做的工作是藉助這次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東風,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到對非物質遺產保護的修復上來,精心呵護民間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鼓勵民間自發地培育和發展出多層次、多樣化的文化生態環境。對於同一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多重申報主體,政府應耐心聽取專家論證,理清不同申報主體之間的利益訴求,協調好相互之間的關系。
其次,從學者這個層面來說,應將理性的學術化的訴求轉化為具體的感性的調查研究,切實做好對民間非物質遺產保護項目的普查工作。非物質遺產保護工作者一方面要拋棄一切學理上的先入之見,放下架子,深入民間,尊重民間的習俗和做法,尊重民間的首創精神,不能採取拔苗助長或移花接木的方法,用科學主義和理性主義的方法強行將民間的思路和做法納入自己的學術框架。另一方面,又要因勢利導,將民間的素樸的文化訴求逐漸上升到文化自覺的高度,讓民眾充分認識到本土的民間智慧和地方性知識,在全球化時代所具有的價值和文化意義。
總之,無論是政府還是學界都應清楚認識到,非物質遺產保護的真正主體和主人是民間,是大眾,政府和學者都是為大眾服務的。政府應做和能做的工作是給民間提供一個寬松的環境和一定政策和財政上的扶持,而不是以是否有利可圖為標准,強行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占為己有,作為自己政績工程的一部分。學者應做和能做的工作是深入民間進行客觀的調查,而不是帶著科學主義和理性主義的成見或偏見,改造甚至扭曲非物質文化遺產為己所用。從根本上來說,政府和學者的目標是一致的,即從加強民族凝聚力和重構民族精神的大局出發,調動民間參與文化自我建設、自我修復的積極性,建立起一個豐富多樣的、和諧發展的、良性互動的文化生態環境,從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的文化復興,為保護全人類的文化多樣性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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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揚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第一條為了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管理,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在揚州世代相傳並被公認為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其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下列非物質文化遺產:
(一)揚州八怪傳奇故事、史可法傳說、揚州古街巷傳說等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
(二)揚州剪紙、揚州玉雕、揚派盆景、古琴藝術、揚州民歌、儺舞、揚劇、杖頭木偶戲、揚州清曲、揚州彈詞、揚州評話等傳統美術、音樂、舞蹈、戲劇和曲藝;
(三)雕版印刷技藝、揚州漆器髹飾技藝、揚州園林營造技藝、茶點製作技藝、揚州炒飯製作技藝、金銀細工製作技藝、揚州毛筆製作技藝等傳統技藝;
(四)揚州中秋拜月、十五巧板等民俗、傳統體育和游藝;
(五)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第三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領導,建立保護工作機制,統一協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並列入預算,明確使用范圍,加強管理、監督,確保專款專用。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獎勵。第四條文化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工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構負責具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發展和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教育、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劃、城鄉建設、檔案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明確有關機構和人員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第五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文化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
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全面掌握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存續狀況,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及相關資料庫。第六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及時將體現優秀傳統文化,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列入名錄予以保護,並向社會公布。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從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中遴選項目,向上一級文化主管部門推薦列入上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備選名錄,將尚不具備入選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條件,但具有保護價值、有待發掘整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列入名錄。第七條市文化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有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編制揚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
編制揚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應當公示,廣泛徵求公眾意見,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三十日。
揚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第八條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良好職業素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庫,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獻、典籍、資料的整理和研究等工作。
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從專家庫中遴選相關專家,組成專家評審小組、專家評審委員會,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重要事項的決策咨詢和論證評審工作。第九條文化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認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保護單位、代表性傳承人,並向社會公布。
保護單位、代表性傳承人的條件、權利、義務以及認定程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的規定執行。
文化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有關規定製定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管理辦法。
文化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指導保護單位,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規劃、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應當每年向文化主管部門報告履行保護職責情況和項目傳承情況。
Ⅵ 雲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繼承和弘揚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
(一)傳統口傳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文字等;
(二)傳統音樂、舞蹈、詩歌、戲劇、曲藝、雜技、美術、書法等;
(三)傳統手工技藝、醫葯和歷法;
(四)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
(五)傳統體育和游藝;
(六)集中反映各民族生產、生活的傳統民居建築、服飾、器皿、用具等;
(七)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手稿、經卷、典籍等文獻和譜牒、碑碣、楹聯等;
(八)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上述規定中屬於文物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四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長遠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注重其真實性、整體性和傳承性。
涉及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有關的管理、開發、利用、經營等活動,應當尊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形式和內涵,禁止以歪曲、貶損等方式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其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
(三)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認定、記錄並建立檔案;
(四)組織評審、推薦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和認定代表性傳承人;
(五)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宣傳活動;
(六)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經費,並監督使用;
(七)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進行處罰;
(八)開展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有關的其他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財政、民族事務、宗教、旅遊、住房城鄉建設、環境保護、教育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並對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各民族風俗習慣。第二章保護名錄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名錄,並明確保護責任主體。
保護責任主體應當制定保護措施,定期向當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保護情況。第八條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名錄分為國家級、省級、州(市)級和縣(市、區)級四個等級,按照逐級推薦的程序,由下一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向上一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推薦。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對擬列入本級或者擬推薦為上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名錄的項目進行評審。
評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評審後擬列入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項目及其保護責任單位,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並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日。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公示結果,擬定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名錄及其保護責任單位,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第十一條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保護責任單位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收集該項目的實物、資料,並登記、整理、建立檔案;
(二)推薦該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三)保護與該項目有關的實物和場所;
(四)開展該項目的研究、展示和宣傳活動;
(五)為該項目傳承及相關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六)制定該項目的保護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七)其他應該履行的職責。
Ⅶ 非遺五年保護計劃怎麼寫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07
Ⅷ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怎麼寫
中華民族不僅有燦爛的文化,更有令人矚目的遺產。遺產,《辭海》上解釋為歷史上遺留下來的精神財富和物質財富。而冠以文化二字,則說明與文化相關。而前面又修飾以民族、民間四字,更加明確其意思是指散落在民間,流傳在民間,而又被人民大眾喜聞樂見的民間文藝、民間舞蹈、民間文學、民間音樂、民間節日、民族服飾、少數民族英雄史詩、話本等物質的和非物質的文化形態(狀態)。
文化遺產是一個民族的特質。既向世界宣告其曾經的輝煌,也向世界證明其精神之本。中華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眾多的,有許許多多已經進入了世界文化遺產的行列,諸如莫高窟、都江堰、黃山等等,隨著遼寧一宮兩陵、牛河梁文化遺址、五女山古城等一批文化古跡相繼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的進一步展開,在遼寧乃至全國興起了一股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熱潮。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①學者保護。②政府保護。③世界保護。
Ⅸ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辦法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應當注重其真實性、整體性和傳承性,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保護、保存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隊伍建設和專業人才的培養;協調處理本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的重大問題。
省人民政府應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豐富的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在資金、人才等方面給予扶持。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的有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助做好本轄區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時,應當妥善保存相關實物和資料,建立、完善調查檔案及相關資料庫,及時組織專家對調查信息進行甄別、整理。
鼓勵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依法進行調查。第六條境外組織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應當與境內非物質文化遺產學術研究機構合作進行,並由境內合作機構提交下列資料向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申請: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申請書;
(二)境外組織及境內合作機構資質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三)雙方合作協議;
(四)調查方案,包括調查人員、時間、目的、內容、方式、對象及研究成果的最終用途。
境外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應當向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交調查申請、個人身份證明、調查方案。
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書面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第七條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應當按照批準的方案進行;需要變更方案的,應當重新提交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批准;調查結束後,應當及時向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交調查報告和調查中取得的實物圖片、視聽資料、電子檔案等資料復製件及擬攜帶出境的實物、資料清單。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制定保護規劃,對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進行有效保護。
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可以向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申請或者建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從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中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推薦列入上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組織專家評審小組和專家評審委員會,對推薦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進行評審。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專家庫,為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提供專業咨詢和評審論證。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將擬列入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通過公眾媒體予以公示,聽取公眾意見。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二十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根據專家評審委員會的審議意見和公示結果,擬訂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一條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因客觀環境改變等原因不能活態存續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後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准,退出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並向社會公布。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在確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同時,明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
保護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具備該項目相對完整的資料,具有實施該項目保護規劃的能力和開展傳承展示活動的場所,並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並實施該項目保護計劃,每年向確定該項目的文化主管部門報告保護情況;
(二)全面收集、保管該項目的實物、資料,並登記、整理、建檔;
(三)培養和推薦該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並為傳承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四)保護該項目所依存的場所;
(五)組織開展該項目的研究和展示、展演活動;
(六)配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