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體育文化
體育文化,大而言之,指體育運動本身所蘊含的、圍繞體育運動所形成的一切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總和。小而言之,又可指體育運動某一方面的文明因素。體育文化的主體是人類,是人類特有的社會文化現象和文明的成果,泛指人類在體育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
2. 文化體育服務包括哪些方面
文化體育服務,包括文化服務和體育服務。
文化服務,是指為滿足社會公眾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種服務。包括文藝創作、文藝表演、文化比賽,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檔案館的檔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質遺產保護,組織舉辦宗教活動、科技活動、文化活動,提供游覽場所。
體育服務,是指組織舉辦體育比賽、體育表演、體育活動,以及提供體育訓練、體育指導、體育管理的業務活動。
3. 什麼是體育文化
體育文化,大而言之,指體育運動本身所蘊含的、圍繞體育運動所形成的一切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總和;小而言之,又可指體育運動某一方面的文明因素。
4. 什麼是文化體育產業
文化體育業,指經營文化、體育活動的業務。文化業包括表演、播映、經營游覽場所和各種展覽、培訓活動,舉辦文學、藝術、科技講座、講演、報告會,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的借閱業務等。[1]
文化體育業的應稅營業額是指納稅人經營文化業、體育業取得的全部收入,其中包括演出收入、播映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經營游樂場所收入和體育收入。
體育產業是指為社會提供體育產品的同一類經濟活動的集合以及同類經濟部門的綜合。
(4)什麼叫文化體育擴展閱讀
體育產業作為國民經濟的一個部門,具有與其他產業相同的共性,即注重市場效益、講求經濟效益,同時又具有不同於其他產業部門的特性。其產品的重要功能還在於提高居民身體素質、發展社會生產、振奮民族精神、實現個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文明的全面進步。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這一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
5. 體育文化是什麼
「體育文化是指人通過體育活動在改造客觀世界、在調節自身情感、在協調群體關系的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時代特徵、地域風格和民族樣式。廣義而言,體育文化是指為豐富人類生活,滿足生存需求,以身體為媒介,把滿足人類需求的身體活動進行加工、組織和秩序化,形成獲得社會承認的、具有獨立意義和價值的文化。它包括精神文化(體育觀念、意識、思想、言論等)和行為文化(體育行為、技術、規范、規則等)兩大部分;狹義而言,體育文化是將生產於社會生活的體育作為有價值的活動加以肯定,並賦予一定的知識文化內涵,從而使體育由自然活動變成文化活動。它包括與藝術、宗教、學術、文化娛樂以及傳播媒介等有關的體育活動和體育作品,如體育舞蹈、藝術體操、武術、體育攝影、體育雕塑、體育建築、體育音樂、體育文學、體育研究、體育大眾傳播等
6. 什麼是體育文化
體育文化,大而言之,指體育運動本身所蘊含的、圍繞體育運動所形成的一切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總和;小而言之,又可指體育運動某一方面的文明因素。
起源背景
體育文化起源的歷史背景
自古以來,人們把文化分為東方文化和西方文化;世界文化又大致可分為四大體系,即漢文化體系、阿拉伯和伊斯蘭文化體系和歐洲文化體系。在這四大文化體系中除歐洲文化外,其他三大文化體系都在世界的東方。由於地域等多種因素,即使是上述三大體系的文化,各地區同樣也呈現出不同的文化特徵,但也存在相互交叉、認同的現象。
人類對文化的研究開始與19世紀中葉。許多研究資料表明,東方文化有著極其悠久的歷史和深刻豐富的內涵。黑格爾在評論世界文化發展時指出,當黃河、長江流域已經孕育精美輝煌的古代文化時,泰晤士河、密西西比河、萊茵河上的居民還在黑暗的原始森林裡徘徊,這表明了東方文化有著悠久的歷史。然而,在幾百年的歷史演變中,東方文化發展緩慢,甚至停滯不前。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東方文化滯後於西方文化。
體育的歷史與人類歷史一樣悠久,在人類文明的歷史長河中,體育文化是一個逐漸發展的過程,是人類整個文化的重要組成內容。然而人類在與自然的斗爭中,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對體育文化的認識處在不知不覺之中。
7. 體育文化 名詞解釋
體育文化,廣義是指人類在歷史發展進程中,在體育方面創造的一切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總和;狹義往往是指有關體育的精神文明或觀念文化。而體育文化工作則是指體育宣傳報道、體育賽事轉播、體育報刊書籍、體育音樂電影等操作層面的活動。
8. 文化體育到底是什麼
文化體育業是指經營文化、體育活動的業務。其徵收范圍包括文化業和體育業。
9. 簡述體育文化的含義和表現形式
含義:體育文化,廣義是指人類在歷史發展進程中,在體育方面創造的一切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總和;狹義往往是指有關體育的精神文明或觀念文化。而體育文化工作則是指體育宣傳報道、體育賽事轉播、體育報刊書籍、體育音樂電影等操作層面的活動。
體育文化表現形式有:
1、田徑、體操、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舉重、游泳、自行車、巧固球等。各國、各地區還有自己特殊的民族傳統項目,如中華武術,東南亞地區的藤球、卡巴迪等。
2、鍛煉小組、運動隊、輔導站、體育之家、體育活動中心、體育俱樂部、棋社,以及個人自由體育鍛煉等。開展群眾體育活動應遵循因人、因地、因時制宜和業余、自願、小型、多樣、文明的原則。
3、球類游戲、活動性游戲、旅遊、棋類以及傳統民族體育活動等。
(9)什麼叫文化體育擴展閱讀:
體育文化內涵:由於體育概念本身有豐富的內涵,以及人們對文化概念的多種界定,人們對體育文化認識也多有不同。一般認為體育文化是由三個層次或三個子系統組成的結構——功能體系[1]。
1、體育文化的深層結構:與體育有關的哲學思想、價值判斷、健康觀、審美觀、意識形態等等構成的思想體系,其功能是決定體育文化具體形態的存在依據、發展原則和發展方向。
2、體育文化的中層結構:由一系列與體育有關的制度和組織要素構成的組織體系,決定著體育文化的組織結構和操作效率。
3、體育文化的表層結構:將深層的體育觀念通過中層組織結構付諸實踐的操作體系,表現為體育文化的外部形態和外在特徵,如具體的健身行為、運動競賽、體育設施的設計等。
人的一切社會行為包括體育行為都是有目的、有意識的,因此體育文化深層結構是一切體育行為的根本原因;處於中層的結構組織體系是連接體育思想與體育行為的中介;表層的操作體系則是體育思想體系的具體物化過程。這種物化的結果,又具有對體育思想體系進行修正的反饋功能。
10. 文化體育業包括哪些
1、文化業,指經營文化活動的業務,包括表演、民間藝術、武術、體育等表演活動的業務。
(1)表演,指進行戲劇、歌舞、時裝、健美、雜技、民間藝術、武術、體育等表演活動的業務。
(2)播映,指通過電台、電視台、音響系統、閉路電視、衛星通信等無線或有線裝置傳播作品以及在電影院、影劇院、錄像廳及其他場所放映各種節目的業務。
(3)其他文化業,指經營上列活動以外的文化活動業務,如各種展覽、培訓活動,舉辦文學、藝術、科技講座、演講、報告會,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業務等。
2、體育業,指舉辦各種體育比賽和為體育比賽或體育活動提供場所的業務。
對文化優育業適用稅目的稽查,應注意以下幾種情況:
(1)經營游覽場所的業務,比照文化業征稅。經營游覽場所的業務指公園、動物園、植物園及其他各種游覽場所銷售門票的業務。
(2)有線電視台收取的「初裝費」,屬於「建築業」稅目征稅范圍;廣告的播映屬於「服務業——廣告業」稅目征稅范圍。
(3)以租賃方式為文化活動、體育比賽提供場所,不屬於文化體育業稅目的征稅范圍,而應歸入「服務業——租賃業」稅目的征稅范圍。
(4)文化業、體育業與娛樂業原本屬於同一稅目,文化體育是新稅制改革時從「娛樂業」中分解出來的新稅目,兩者之間相互關聯,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交叉。如文化體育業的游覽與娛樂業的游藝,體育業與娛樂業中某些體育項目的交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