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文旅局是做什麼的
文旅局的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文化、體育、文物、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研究制定全市文化、體育事業、文化產業、文博事業、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監督實施。
2、負責市域范圍內文化、體育、文物、旅遊方面工作;實施文化、體育、文物、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保護;負責文化、體育、旅遊、文物建設項目的申報;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推廣;指導全市文化旅遊產品的創新和開發;收集、編纂文化旅遊史和大事記。
3、負責全市公共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和體育事業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協調指導全市文化旅遊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設;(協調推進社會住宿旅遊標准化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均等化。
文化和旅遊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政府信息公開、聯絡接待等工作。承擔局系統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各處室、所屬單位工作。負責有關地方誌的編纂工作。
2、研究室:統籌本市文化和旅遊的規劃、計劃編制、實施情況評估等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政策、規劃研究和發展形勢分析,擬訂文化和旅遊綜合性政策。統籌協調文化和旅遊重要政策調研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
以上內容參考 華陰市人民政府-文旅局主要職責
B. 文旅局全稱是什麼
文旅局全稱是文化和旅遊局。
以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為例,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簡稱市文化和旅遊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市文化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文化和旅遊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擬訂本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遊方面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依法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統籌規劃本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3、管理本市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及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旅遊設施建設,參與國家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本市旅遊對外宣傳和推廣活動,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負責制定本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以上內容參考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官網-法定職責
C. 文化旅遊局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
文化旅遊局是政府公務員單位。
市文化旅遊局主要負責: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經費和財務的管理、監督;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法規,扶持和促進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文物回、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本市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 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文物保護事業和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推進全市文化、旅遊和文物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文物行業信息化、標准化建設。
(四)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均等化,深入推進文化惠民工程。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對文化市場進行行業監管。
D. 文旅部的全稱
文旅局全稱是文化旅遊局文化旅遊局是政府行政管理機關,主要職能是研究擬定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等問題。文化和旅遊部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遊法律法規草案。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管理全國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國家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國家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一、文化和旅遊部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安全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擬訂文化和旅遊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人事司。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有關駐外文化和旅遊機構、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
法律依據:
二、文旅局是一個行政單位。
1、管理、監督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的資金、財務;
2、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3、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
4、起草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法規,支持和推動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建設;
5、負責全市文化、文物、旅遊等行業統計工作;
6、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建工作;
7、研究擬定全市文化藝術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
8、推進文化系統職工管理體制改革;
9、負責系統人事及機構編制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三條 各級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依照本法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以下稱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
E. 文旅局的全稱是什麼
文旅局全稱是文化旅遊局。
文化和旅遊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遊法律法規草案。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國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國家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國家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文化和旅遊部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安全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擬訂文化和旅遊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人事司。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有關駐外文化和旅遊機構、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
F. 文旅局全稱是什麼
文旅局全稱是文化和旅遊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是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
相關信息:
為增強和彰顯文化自信,統籌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和旅遊資源開發,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和中華文化影響力,推動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融合發展,方案提出,將文化部、國家旅遊局的職責整合,組建文化和旅遊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不再保留文化部、國家旅遊局。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 2018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批准設立。
G. 文旅體局是什麼單位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10
H. 文旅局全稱是什麼 文化旅遊局簡介
1、文旅局全稱是文化旅遊局。
2、文化旅遊局是政府行政管理機關。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文化系統勞動人士管理體制改革;負責系統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3、研究擬定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研究解決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旅遊業的法規、規章及標准並監督實施。
4、協調各項旅遊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特別是假日旅遊、旅遊安全、旅遊緊急救援及旅遊保險等工作,保證旅遊活動的正常運行。
5、研究擬定國際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國家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推廣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工作。
6、培育和完善國內旅遊市場,研究擬定發展國內旅遊的戰略措施並指導實施,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7、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組織旅遊統計工作。
8、研究擬定旅遊涉外政策,負責旅遊對外交流合作,代表國家簽訂國際旅遊協定,制定出境旅遊、邊境旅遊辦法並監督實施。
I. 文旅局是做什麼的
1、文化旅遊局主要負責文化遺產、旅遊事業單位的經費和財務管理、監督;計劃和指導重點文化設施的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機關的國有資產;制定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規章制度,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和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文物和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所屬單位的黨建設工作。
2、研究旅遊產業發展方針、政策和計劃,研究解決旅遊產業經濟運行的重大問題,組織和制定旅遊產業法規、規章和標准,監督實施。特別是節假日旅遊、旅遊安全、緊急救援旅遊和旅遊保險等工作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的調整,保證旅遊工作正常運行。研究制定國際旅遊市場的開發戰略,組織國家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宣傳活動,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工作。
3、培養和改善國內旅遊市場,研究和指導國內旅遊發展的戰略措施,監督和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遊客投訴,維護遊客合法權益。組織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制定和監督旅遊工作者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J. 文化旅遊局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
文化旅遊局是政府公務員單位。
市文化旅遊局主要負責: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經費和財務的管理、監督;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法規,扶持和促進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文物回、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本市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 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文物保護事業和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推進全市文化、旅遊和文物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文物行業信息化、標准化建設。
(四)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均等化,深入推進文化惠民工程。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對文化市場進行行業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