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弘揚中國文化,人人有責,中國有哪些不可丟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位居第一位,中國有很多不可以丟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些都是祖先所留下來的,許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都面臨著後繼無人的情況,像皮影戲如今就是很少數的人見過,很少人學到了,在許多的地方根本就是看不到,還有可能的就是不知道皮影戲是什麼的人也有。
我國有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今還面臨著失傳的危險,真的是令人痛惜,像戲曲,樂器,畫像,文言,還有許多手藝人的東西,已經有許多在歷史的長河中消失殆盡,我們應該弘揚中國文化,使之不會消失。
『貳』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和了解
「我們搞文化遺產保護的人最怕聽到的兩個詞就是打造和開發……」這是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委員會副主任烏丙安先生在中國藝術研究院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生班開班式上的一句坦言。如烏先生所述,博大精深的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正面臨著來源於不當開發的巨大威脅。這樣的憂慮不僅來源於烏丙安先生,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副主任田青老師和著名博物館學專家蘇東海先生也都在不同的場合表現出了十分相似的擔憂。田青老師在其《傳統與現代化》主題學術講座中談到:「中國的現代化是在對傳統的極度憎惡中開始的,所以中國的現代化進程也是在對傳統嚴酷破壞的基礎上開始的。」蘇東海先生更是在城市文化研討會上明確指出:「城市的高速建設將會導致文化遺產的快速消失」。面對諸位先生前輩的擔憂和感嘆,作為一名文化遺產工作者,我們不得不十分謹慎的重新審視各種形式的「打造」、「開發」與文化遺產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之間的關系,我們也不禁要問一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真的形成了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嗎?
一、不同角度的不同觀點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在歷史上創造並傳承至今的,具有重要歷史價值、藝術價值、科學價值、文化價值的具有知識性、技藝性和技能性的文化事項。比如民間文學、表演藝術、傳統節日、傳統儀式和生產生活知識等都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漫長的歷史給我們留下了豐富的遺產,面對這筆巨大的文化財富站在不同的角度往往會有不同的認識。
站在遺產工作者的角度上看: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先民族文化的傳承與延續,妥善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於客觀認識歷史、開展文化創新、保護文化多樣性、重建社會秩序都有著重要的意義。由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具有實物形態,使其較之有形的文物(可移動文物和不可移動文物)在識別、保護方面都有一定的難度;同時又由於非物質文化遺產活態傳承的特性,也使其在歷史變革與時代沖擊時比有形文物更加脆弱,比有形文物更容易消逝。正是因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在保護上的這種困難性和其本身的這種脆弱性,對它的保護才顯得更加的急需和緊迫。
站在旅遊和經濟工作者的角度上看: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先民留給今人和後人的一份寶貴財富,其中蘊藏著豐富的文化價值和經濟價值。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過程中,應當鼓勵各方對非物質遺產的活用,從民俗表演到旅遊開發,從工藝品銷售到文化創意發展,多手段全方位的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文化價值和經濟價值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弘揚傳統文化、振興民族藝術的同時也為開發人文旅遊景觀、刺激地方經濟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開發破壞和保護桎梏
前文的兩種觀點看似有較大的分歧,但細細想來卻各有其合理之處。筆者認為站在一個客觀的角度上,以上兩種觀點都是正確的,保護遺產與開發遺產同樣都可以對遺產傳承發展起到促進作用。但是在實踐中基於不同的認識往往會引發不同的行動,對遺產、對社會、對國家都會產生不同的結果。不論是遺產工作者還是經濟工作者,面對祖先遺留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只要我們心態正常、方法得當,不論是保護行動還是開發行動都會是對遺產有利的活動,但如果不能端正心態或使用不正常的方法則往往會給珍貴的文化遺產造成一些不良影響有些甚至是不可消除的。
1、開發破壞損害遺產
開發活用非物質遺產本無可厚非,但是在最近我們卻總能聽到因為開發活用不當給遺產造成不良影響的例子。從民樂改良增加交響樂指揮,到邦子演員穿上歌劇演出服,我們不難發現由於開發者熱情過高,又不了解遺產的文化內涵,在開發的過程中盲目的追大求全,導致經過「開發」的文化遺產已經失去了應有的韻味。民間小戲像京劇大戲,民族音樂像西方交響樂。本來極具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正在快速的向主流文化和西方文化趨同,而文化趨同的過程往往正是文化遺產消失的過程。從雲南石林的天天「三月三」,到民俗村裡的隨意「拉郎配」,我們又發現一些開發者只看到了遺產之中的經濟價值,對於文化遺產背後的文化價值缺乏應有的重視,導致開發過後的文化遺產形式與內涵分離,文化遺產中蘊藏的風俗、信仰反而在文化遺產保護大潮中快速消失,如此一來經濟開發也就成了經濟糟蹋。
2、過度保護桎梏社會
經濟開發可能給遺產造成開發性的破壞,這一點也許不難理解。但是僅僅按照遺產保護的工作規范對遺產進行保護就完全利於遺產發展嗎?我想這個問題的答案也不盡然。文化遺產是一種活態的遺產,它需要由傳承人代代相傳,隨著時代的變遷,傳承人所生活的社會也不斷發展,遺產也會發生變化。如果遺產工作者僅是教條、機械的對遺產進行保護,不注意隨著社會發展改變保護手段,並且總是希望遺產處於一個歷史的時間點,與遺產有關的一切都一承不變,那麼這種保護就成為了一種過渡的保護。過渡的保護是不現實的,比如我們不能為了保護一個民族地區的民族習俗就讓當地的女孩子不去上學,比如我們不能為了保護船工號子就讓河流上的航運交通停止使用機械動力而恢復拉纖。像這樣的過渡保護往往會桎梏經濟甚至是社會的發展,並且也往往不會被社會所接受。
三、合理利用與傳承發展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文化事項,它也要尊重事物的發展規律。不論是開發還是保護,只要違背了事物的發展規律,也總會變得不切合實際。《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提出了「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方針,同時明確指出:「正確處理保護和利用的關系,緊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真實性和整體性,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誤解、歪曲和濫用。」「合理利用、傳承發展」這給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工作提出了一個基本方針,在這個大方針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之間的矛盾也似乎並非不可調和。適度的保護與合理的開發會相輔相成的促進文化遺產的傳承發展。但在適度保護與合理開發的過程中還有一些要點值得注意:
1、 不能將開發置於保護的對立面上
要走出保護與開發「非黑即白」的二元論怪圈,保護可以是為了開發而保護,開發也可以是為了保護而開發。不能盲目的將開發置於保護的對立面上,單純為了保護而禁止開發或為了開發而拒絕保護。開發者要有效利用保護者的工作成果,依照文化傳統進行傳承性的開發,而保護者則應當針對開發者的工作給出有效建議,以便開發工作在合理的范圍內進行。
2、 可以利用遺產開發當代文化產品但要與遺產加以區分
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都來源於民間,來源於生活並非為表演和旅遊而設計,在需要進行商業演出和旅遊開發時就難免會對遺產的部分內容進行變更,比如為了增強視覺效果在民間戲劇中加入聲光電元素,為了增強音響效果在民間音樂中加入新式樂器的伴奏,為了提高製作效率在民間手工藝製作過程中加入現代工藝等等,經過這樣的變更原本非為商業演出和旅遊開發需要的文化遺產,就成為了一種既具有全新形式,又帶有遺產元素,適合商業演出和旅遊開發的當代文化創意產品。為了經濟開發需要而利用傳統文化遺產開發當代文化創意產品是應當給予支持的,因為它一方面帶動了經濟增長,另一方面也擴大了遺產的社會影響。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種當代文化創意產品應當在推廣時與傳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加以區分,讓當代創意產品的受眾對於其改動內容有明確的認識,防止對於遺產的誤解。
3、 要允許遺產的自然發展但不能人為干預其發展
如前所述,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活態的遺產,需要由傳承人代代相傳,隨著時代的變遷,隨著傳承人所生活的社會不斷發展,遺產也會隨著時代發生變化。比如在部分傳統的苗族村落,火把節中的火把早已被工業文明的手電筒所取代;又比如在部分原來生產力落後民族地區,隨著先進生產工具,人們已經在一些傳統手工藝使用原來沒有的電動工具。這些都是遺產的自然發展,是社會變革的必然結果。對此遺產工作者要持一種相對寬容的態度,不能過度的干預。但是文化遺產的自然發展也要尊重自然歸律,不能人為的「拔苗助長」加速其變化,防止「邦子演員穿上歌劇演出服」的鬧劇重演,防止對於遺產的歪曲。
4、 通過科學記錄的方式保護遺產的現狀並努力保護遺產的活態傳承
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來源於生產力不發達的民族地區和農村,當今在這些地方正發生著快速的社會變革。在社會變革中人們思考的往往不是如何保護文化遺產,而是如何擺脫落後文化的束縛。當他們有朝一日過上他們盼望的「幸福生活」時,他們會發現他們的傳統文化已經消逝,一些與時代發展「不適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已經消亡。面對這種情況遺產工作者不可能人為的阻礙社會變革,讓遺產的傳承人選擇他們不願接受的生活。我們應該做的是積極的通過多媒體的科學記錄方式保護對於遺產記憶,通過收集與遺產有關的作品、工具保護遺產的現狀,並通過改善傳承人生活狀態努力保護遺產的活態傳承。盡可能真實的保持文化遺產的原貌,讓後人更加真切的了解遺產的全貌,防止以後可能發生的對於遺產的濫用。
看到今天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一領域中保護與開發之間的辯駁,使我不禁想起城市建設與文物保護之間的矛盾,一面是具有悠久歷史又現實岌岌可危的文物建築,另一面是生活在近乎是危房的文物建築中渴望改變生活又經濟拮據的居民,面對這一對矛盾,因為我們的一些城市管理者沒有做出正確的選擇,一些文物建築永遠的離開了我們,一些曾經的文化名城正在變成與西方大都市面貌相仿的「水泥森林」。面對這一切,我想說我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再也不能走文物保護、舊城保護的老路,要從開始就做好規劃。特別是我們這些遺產工作者更是不能愧對這份歷史的重託。
1949年解放軍解放北平之前,曾向古建專家梁思成先生求教,讓他在北京城地圖中劃出一些具有重要歷史價值的建築,人民解放軍會對把這些建築視為雷池禁區一樣絕不加以破壞,在戰爭中對這些建築的所在區域寧可增強傷亡,也要用步槍、用手榴彈去打,決不使用炮擊。58年後的今天,這個故事被人們傳為佳話。而我們今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者正是要拿出58年前梁思成先生的氣度為我們國家文化建設標出重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雷池禁區。而我們的領導幹部也應當拿出58年前人民解放軍的風骨,寧可花費更大的成本,也絕不破壞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愧對歷史,愧對祖先。
『叄』 有哪些民間藝術衰敗
衰敗的民間藝術很多,比如吹糖人、皮影戲、猴戲等。可自行查閱詞條「非物質文化遺產」。我國目前共有37項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民間藝術,還有數不清的民間藝術也亟待保護。
吹糖人:
是舊時北京的一個行業,北京話為「吹糖人兒」,漢族民間手工藝品之一。小販們肩挑挑子走街串巷,挑子一頭是一個帶架的長方櫃,櫃子下面有一個半圓形開口木圓籠,裡面有一個小炭爐,爐上的一個大勺里放滿了糖稀(據說是麥芽糖溶化所得)。
皮影戲:
皮影戲,又稱「影子戲」或「燈影戲」,是一種以獸皮或紙板做成的人物剪影,在蠟燭或燃燒的酒精等光源的照射下用隔亮布進行演戲,是中國漢族民間廣為流傳的傀儡戲之一。表演時,藝人們在白色幕布後面,一邊用手操縱戲曲人物,一邊用當地流行的曲調唱述故事,同時配以打擊樂器和弦樂,有濃厚的鄉土氣息。
猴戲:
猴戲,古老的漢族表演藝術之一。漢代畫像石中百戲圖里有猴戲形象。民國時期的戲曲舞台上,孫悟空戲——俗稱「猴戲」深受歡迎。先期演猴戲具有獨特風格,在臉譜、扮相、表演各有不同的,是郝振基、楊小樓、鄭法祥;後期為蓋叫天、李萬春、李少春。中國猴戲做出貢獻的有很多很多名家,北派的有楊小樓、郝振基、李萬春、李少春,南派猴王有鄭法祥,蓋叫天、張翼鵬、張二鵬父子,郭玉昆,筱王桂卿等。
『肆』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建議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獨一無二的、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一旦消亡或流失,就永遠無法恢復或再生。應當認識到,民間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雖然很豐富,但也很脆弱,在經濟全球化的沖擊下,大多處在瀕危狀態中,政府目前要做的工作是藉助這次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東風,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到對非物質遺產保護的修復上來,精心呵護民間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鼓勵民間自發地培育和發展出多層次、多樣化的文化生態環境。對於同一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多重申報主體,政府應耐心聽取專家論證,理清不同申報主體之間的利益訴求,協調好相互之間的關系。其次,從學者這個層面來說,應將理性的學術化的訴求轉化為具體的感性的調查研究,切實做好對民間非物質遺產保護項目的普查工作。非物質遺產保護工作者一方面要拋棄一切學理上的先入之見,放下架子,深入民間,尊重民間的習俗和做法,尊重民間的首創精神,不能採取拔苗助長或移花接木的方法,用科學主義和理性主義的方法強行將民間的思路和做法納入自己的學術框架。另一方面,又要因勢利導,將民間的素樸的文化訴求逐漸上升到文化自覺的高度,讓民眾充分認識到本土的民間智慧和地方性知識,在全球化時代所具有的價值和文化意義。總之,無論是政府還是學界都應清楚認識到,非物質遺產保護的真正主體和主人是民間,是大眾,政府和學者都是為大眾服務的。政府應做和能做的工作是給民間提供一個寬松的環境和一定政策和財政上的扶持,而不是以是否有利可圖為標准,強行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占為己有,作為自己政績工程的一部分。學者應做和能做的工作是深入民間進行客觀的調查,而不是帶著科學主義和理性主義的成見或偏見,
『伍』 中國瀕臨失傳的非物質文化有哪些
1;新華社福州10月12日專電 福建永安大腔戲2006年5月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但這一福建省內山區的小劇種面臨著失傳的命運。
大腔戲有戲劇「活化石」的美譽。專家認為,大腔戲的遭遇其實是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的共同問題。大腔戲的保護需要政府部門加強保護力度,盡快起草和施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以立法的方式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2;華網呼和浩特3月22日電(記者 李惠子)中國聲樂專家22日說,被稱為「天籟之音」、「蒙古族民間音樂活化石」的「呼麥」演唱藝術正面臨人亡藝絕,拯救行動「時間緊迫」。
「目前,中國能唱呼麥的大約只有100多人,其中包括處在初級階段的學生。」內蒙古廣播電視藝術團男低音歌唱家、著名呼麥演唱家胡格吉勒圖對記者說。「呼麥」又名「浩林·潮爾」,是蒙古族古老的民族歌唱形式,純粹利用人的發聲器官,同時唱出兩個聲部,形成罕見的多聲部形態,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奇特「喉音藝術」。
2005年底,中國文化部已將呼麥列入第一批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推薦項目名錄。 3; 中國的文化源遠流傳,可是到了現在,那些古老的文化卻即將離我們越來越遠了,有的甚至失傳,面對這種情況,令國人反省。
膠片電影取代了皮影戲,機械化生產取代了零散工匠,鬧鍾取代了敲鍾人......時代的更迭,給生活換了新容顏,最接近自然的手工操作被進步搶走了接力棒。只有在偏遠的鄉村裡,還有人續寫這些古老的生活。
皮影戲
皮影戲又名「燈影戲」、「土影戲」。傳說漢武帝時,皮影戲最先流傳於河北、陝西等地,皮影的造型各異、風格多變,曲目也很多。清乾隆時,法國神父將皮影戲帶到了法國,稱「中國皮影」。後來傳至歐洲其它國家,曾轟動一時。
皮影戲里表演者操縱的皮質人形,即皮影,是用羊皮或驢皮製作的。操作時,先把皮子刮薄,雕出形象,再染色、上油,最後通過燈光照射,在幕上映出皮影人的影像。
修船匠
船,起源於何時,很難考證。從原始人的獨木舟到今天漂洋過海的萬噸巨輪,人們在水上的行走歷程,漫長又偉大,承載了人類幾千年的文明。木船,帶著曾經的輝煌,披著昔日的榮耀,在不斷更新的制船材料與工藝中,在日益發達的陸上與航空交通里,逐漸退隱江湖,淡出人們的生活。
修船匠,原本四海為家,做點鋸木、出料、釘邊、車眼、調漿、修縫這類的活計。現在,已近乎失業。
做桿秤
桿秤在我國有著久遠的歷史。據古籍記載,遠古時期有個商人叫陶朱公,受打水的橫桿啟發,發明了十六兩制桿秤。桿秤有骨桿、木桿、金屬桿;秤砣有石砣、金屬砣;提繩有二提繩、三提繩。計量單位,由夏商時期使用銖和兩,發展到周朝時期銖、兩、金、均、石。直到解放後,改為十兩一斤。
製作桿秤工序繁瑣,大小程序加起來估計有三四十道。桿秤的桿,一般用硬木晾放一年左右,出桿成型,刨光打磨,才能彈線、定星位、安提繩。如今,電子秤已經大行其道,偶爾才能撞見桿稱略顯黯淡的身影。
打花帶
男耕女織的年代,紡線、織布、綉花、縫衣、打花帶等針線活是婦女的必修課。針線活的優劣,似乎成了評判女孩是否勤勞與賢惠的重要標准。東南的苗族婦女,幾乎人人會打花帶。花帶是她們服飾的點綴,更是背孩子的重要工具,送情人的重要信物。
打花帶既可用一把椅子、一雙手、幾根花線的輕裝操作,也可以自製簡陋工具,專業打造。
銅匠
人類使用銅器的歷史達六千年,從前居家過日子的生活用品,用的大多是銅器。銅盆、銅勺、銅鏟、銅鎖是最常見的,大門的吊環也是銅的,箱子、櫥子的櫃門都要用銅的拉手,殷實的大戶人家,還要在櫃門釘上圓形的銅皮,在四角包上角銅,刻上吉祥的圖案。
銅匠,挑著一擔子銅器、銅皿,和著錚錚琮琮悅耳的金屬聲,翻山越嶺,吃著百家飯,走街串巷,干著手藝活。做銅活,修銅器,風光體面。現在,隨著材料種類的豐富、機械化生產的普及,手工銅匠少了用武之地,逐漸被人們淡忘。
修算盤
算盤,又稱「中國的計算機」,是中國人發明的一種計算工具。古人用小木棍進行計算,稱「算籌」,用算籌作為工具的計算叫「籌算」。後來,隨著生產的發展,用小木棍進行計算受到了限制,於是,人們又發明了更先進的計算器——算盤。算盤後來陸續傳到了日本、朝鮮、印度、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
今天由於電子計算器盛行,算盤逐漸退出實用領域。
畫年畫
在我國,春節貼年畫由來已久。每逢春節,家家戶戶都會張貼鮮艷悅目的年畫,增添新春佳節的祥和氣氛。唐以前,年畫多為手繪門神;隋代後期,有了木版年畫;到了宋代,木刻取代了畫像。清代,由於繪制技術和雕刻技術都有很大發展,木刻年畫進入了顛峰時期。江蘇蘇州桃花塢、天津楊柳青、山東濰坊楊家埠等地的木版年畫名滿天下。
編草鞋
草鞋,是由稻草編織而成的。編織草鞋在很多地方不叫編,而叫「打」。打草鞋的工具有鞋耙(一種打草鞋的工具)、圍腰和木槌。
編草鞋時,打草鞋的老人腰間繫上草繩,坐於鞋耙的一端,將事先挫好的草繩結成四股,一頭栓在腰間,一頭扣在鞋耙上,邊編織,邊用榨子、木棰把它敲落實。鞋底板兩頭橢圓,前寬後窄,恰好合腳。草鞋前後還各安有兩排耳紐,一根細繩將耳紐貫穿起來,套在腳上。如今,草鞋早已失去了實用價值,多為人們旅遊紀念和懷舊悅耳之用。
畫糖畫
賣糖畫的小攤販,挑著糖擔子,內有一爐一鍋一石板,一鏟一凳一轉盤。他們的轉盤上畫了一圈小動物,你轉到什麼,他就會用糖給你畫個什麼動物,所以糖畫又叫轉糖。師傅在製作糖畫時,將煉制後的紅糖(或白糖)置於銅瓢內加熱熔化,然後以銅勺為筆,以糖液作墨,凝神運腕,在光潔的大理石板上抖、提、頓、放、收,時快時慢,時高時低,隨著縷縷糖絲飄下,諸如飛禽走獸、花鳥蟲魚、神話人物等形象便栩栩如生呈現在你的眼前。
『陸』 非遺傳承的意義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珍貴的、具有重要價值的文化信息資源,也是歷史的真實見證。保護和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於實現可持續的經濟、文化全面協調發展意義重大。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
保護非遺文化遺產能夠幫助各族人民廣泛汲取民族精神養分,文物有著無可代替的作用,保護非遺文化遺產就是保護了各族人民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的歷史根基。
保護非遺文化遺產,保持民族文化的傳承,是連接民族情感紐帶,增進民族團結和維護世界文化多樣性和創造性,促進人類共同發展的前提。
中國的非遺
1、端午節
端午節與春節、清明節、中秋節並稱為中國民間四大傳統節日,其起源涵蓋了古老星象文化、人文哲學等方面內容,蘊含著深邃豐厚的文化內涵。2006年5月,國務院將其列入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9年9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正式批准將其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2、京劇
京劇,是中國五大戲曲劇種之一,場景布置注重寫意,腔調以西皮、二黃為主,用胡琴和鑼鼓等伴奏,被視為中國國粹,中國戲曲三鼎甲「榜首」。 京劇走遍世界各地,分布地以北京為中心,遍及中國,成為介紹、傳播中國傳統藝術文化的重要媒介。在2010年11月16日,京劇被列入「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3、皮影戲
皮影戲,又稱「影子戲」或「燈影戲」,是一種以獸皮或紙板做成的人物剪影以表演故事的民間戲劇。據史書記載,皮影戲始於西漢,興於唐朝,盛於清代,元代時期傳至西亞和歐洲,可謂歷史悠久,源遠流長。2011年,中國皮影戲入選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4、中醫針灸
中醫針灸是針法和灸法的合稱,是基於中國醫學和科學傳統產生的寶貴遺產。針灸具有鮮明的中國文化特色與地域特徵,中國於2010年11月16日申請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成功。
5、篆刻
篆刻藝術,是書法(主要是篆書)和鐫刻(包括鑿、鑄)結合,來製作印章的藝術,是漢字特有的藝術形式。篆刻興起於先秦,盛於漢,衰於晉,敗於唐、宋,復興於明,中興於清。迄今已有三千七百多年的歷史。2009年10月入選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
『柒』 中國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困境有哪些
非遺保護的現代困境及原因
隨著城鎮化的發展和文化的變遷,各地區傳統文化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沖擊,瑤族長鼓舞更是經受著傳承主體困境、傳承環境困境和傳播路徑困境的考驗。
(一)傳承主體困境及原因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強調其「活態性」,核心是傳承文化的人,但如今傳承人斷層狀況異常突出,長鼓舞處於後繼乏人、舞藝失傳的狀態。截止到2013年,清遠市級以上非遺代表傳承人共有67人,其中國家傳承人僅1人,連南的省級傳承人有9人,省級以上傳承人平均年齡64.2歲, 占總人數的近七成,連南「鼓王」唐橋辛二公如今也已經74歲,部分項目面臨「傳承無人」的困局,傳承主體陷入困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 城鎮化的發展和現代文化的沖擊
隨著城鎮化進程加速和新興生活方式的盛行,社會分層的存在及社會流動的可能性,年輕人的人生觀和職業觀有了很大改變,以至於當前非遺傳承人斷層現象非常嚴重,導致非遺保護受阻。社會分層使得社會成員在財富、權力和聲望方面有高低之分而且處於較高位置者更可能實現自己的願望,那麼「人往高處走」就是社會成員普遍的價值觀念,社會流動的可能性更大,傳承人的流動也是社會流動的一種,直接地影響到非遺保護的持續性。部分非遺傳承人的轉行則是為了上向流動,能夠較多的獲取自己所期望的資源的機會,是對促進自身及家庭更好發展的渴望。因此很多年輕人進城打工,他們很少跳長鼓舞,進入城市接觸的更多是現代舞蹈,如節奏勁爆的爵士舞、舞姿絢爛的國際交際舞等。瑤族一般都會選取傳承老人以「傳、幫、帶」的形式傳承長鼓舞,但如今傳承人年事已高且人數極少,傳承人的培訓經費也比較少,很多培訓活動無法正常開展。
此外,根據勢能理論,瑤族文化應歸類為低勢能范圍文化,易被漢族文化、西方文化、流行元素等強勢文化輻射和滲透以致發生文化變遷,使其外延逐漸擠壓,內延逐漸被吞噬[3](p2)。在全球化大背景下,世界文化逐漸變為單一性的發展,人們的價值觀、生活方式逐漸變得一致,且現在的年輕人越來越多的將城市人的生活方式、行為習慣帶回家,認為家鄉的一切都是「土」的。外來新思想及現代強勢文化的沖擊使得瑤族青年人淡化了「少數民族」的身份意識,扭曲了非遺本身所具有的文化身份認同功能,對傳統文化失去興趣或拒絕接受,其文化認同受到文化變遷質的影響,長鼓舞已漸漸地處於「人亡藝息」的狀態。
2.教育方面的忽視和人力資源的匱乏
教育是向上流動的助推器,所謂「學而仕則優」,學業優秀的人更能獲得進入更高社會階層的機會,因此很多瑤民為了獲取向上流動的機會,讓孩子把重心放在文化課上,而對非遺關注則少之又少。長鼓舞傳承主體困境一方面原因也在於瑤民對教育的忽視。其一,家庭教育的忽視。學校雖然有編寫《瑤族長鼓舞》等課本,開設校本課程,聘請老藝人來教學,但很多家長覺得孩子以後要高考,留在大城市工作,必須得把精力放在文化課學習上,父母的影響導致大多數學生學習長鼓舞的興趣和熱情不高,學生只是應付式的學習。其二,學校教育的忽視。學生繁重的課業和教學內容,一定程度剝奪了學生學習長鼓舞的時間。而且學生大多是寄宿在學校,長鼓舞的傳承是一般孩童待在父母身邊耳濡目染、言傳身教中學會繼而傳承下來的,寄宿制學校的發展也剝奪了孩子待在父母身邊學習長鼓舞的機會。
3.經費投入的不足和文化主體的缺失
瑤族地方經濟本身不夠發達,沒有專項保護資金和多元的資金來源渠道來投入長鼓舞的傳承和保護工作,用於保護的資金大多數來源於政府的撥款和瑤民表演得來的部分收入,且社會參與度不夠高,只有政府進入,嚴重影響了長鼓舞的開發利用。長鼓舞是以人為主體的舞蹈,必須用錄影等音響設備來保存,經費投入不足,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瑤族地區技術力量薄弱,專業技術人員缺乏,設備落後,影響長鼓舞保護工作。並且缺乏多學科的交融碰撞,造成研究視角比較狹窄,方法措施不夠多樣化。
此外,現階段對非遺的保護大多數是在政府主導之下的自上而下的保護過程,政府掌握著對文化資源的操縱權,造成文化主體間性缺失和文化的原真性及認同感難以得到真正體現[4](p41-45)。造成如此的原因主要在於主位觀點與客位觀點差異的不了解與忽視。主位研究和客位研究是美國人類學家哈里斯提出來的,主位觀指盡可能的從當地人的視角去理解文化, 客位觀指研究者以文化外來觀察者的角度來理解文化[5](p36-38)。因此傳承人的看法與意見就是主位的,政府、專家學者的觀點則是客位的,由於地位、動機、價值判斷的差異,主位與客位的觀點往往有著較大的差異。如果不重視傳承人主位意見,太側重客位看法,實行地方式的「宏大敘事」,就會造成瑤民缺少管理文化資源的權利,喪失「發言權」,導致瑤民在長鼓舞的保護過程中主體性缺少和參與性不足、文化自覺意識的逐漸缺失。
(二)傳承環境困境及原因
良好的媒介環境有利於民間文化的傳承,呈現出一種傳播機構在運作管理中的整體氣氛,是參與者參加大眾傳播活動的行為方式匯合後形成的一種習慣模式。傳承環境是媒介與社會長期交往互動中形成,是一種無形的巨大的教育力量和影響媒介主體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但當前連南地區傳承環境有所變化,人們重經濟、輕文化的思想和世人欣賞水平逐漸世俗化、舞台化等風氣影響了長鼓舞的傳承,神聖性有所下降,使之缺乏民族內涵,民族精神受到污染,原因在於:
旅遊業能夠促進對外文化交流和當地文化的拯救與發展,但也帶來很多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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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文化傳承與旅遊開發間的矛盾。旅遊業的發展使得傳統文化過度商業化,跳長鼓舞不再是祭祖的需要,更多的偏向於謀生手段,其性質和作用都發生了很大的偏離。且在本地發展旅遊業的基本上是漢族人在經營,他們為了謀求經濟利潤,不斷的改造傳統文化,使其盡可能的符合遊客腦海中的「異者幻想」和「他鄉」期待,帶有強烈的功利色彩和短期效應,缺少文化內涵和可持續發展。外來遊客也只關注表演形式,很少了解文化蘊含的民族精神。其二,傳統價值觀發生變化。外來人的進入,將自己的價值觀念、生活方式也帶入瑤族地區,對瑤民產生「示範效應」,民風淳樸、與世無爭的他們逐漸認同外界金錢社會,爭強好勝和競爭心加強。同時也可能使瑤民產生自卑心理和排外情緒,喪失民族個性,民族精神受到污染。
(三)傳播路徑困境及原因
文化的傳承還有賴於傳播路徑。傳播路徑可根據媒介的表現形式不同而有聲、光、電、字等,也可根據媒介工具的不同分為報刊DM傳單、廣播電視、互聯網、移動平台、口口相傳等。傳播中路徑越廣泛,就越容易傳播流傳。但是目前長鼓舞的宣傳大多數是政府主導下的線下活動,如一些表演節目、節慶節日,世人對長鼓舞的認識大部分是靠這些節目、節日了解的,很少在線上推廣,連南政府官網也很少關於長鼓舞的描述,瑤民自身也不善於宣傳,傳播路徑非常狹窄,形式非常單一,使其處於「處在深閨人未知」的狀態。
導致傳播路徑困境的主要原因在於瑤族地區文化符號紊亂,文化符號是一個地區具有象徵意義和文化內涵的載體,但瑤族地區民族符號多樣化但並不個性突出,很少為世人所知,這既不利於當地民族文化符號的保存與發展,更不利於經濟的持續增長[6](p1)。文化符號,如長城就是中國的符號,凝結著深厚的文化內涵和象徵意義,賦予自身特定的民族身份。瑤族地區文化符號紊亂,沒有打造出突出的特色文化精髓,品牌意識淡薄,一說民族舞蹈苗族的蘆笙舞、傣族的孔雀舞聞名遐邇,長鼓舞卻比較鮮為人知,不利於推廣,導致當地旅遊業發展緩慢。
綜上所述長鼓舞作為非遺的典型代表,經受著各種困境的考驗,推而廣之,非遺保護也面臨很多困境。因此,我們做出人為的努力來保護非遺是合理且必不可少的,重點在於該實施什麼對策來更有效的保護非遺。
『捌』 有哪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已經消亡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分別於2001年、2003年、2005年、2009年命名了四批世界非物質遺產,這四批都沒有消亡。
『玖』 晉城市消失或面臨消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渠頭村位於澤州縣巴公鎮,是一個有著4200多口人的大村,也是我的家鄉。我近日回去看了一下,聽一些長輩們講了一些渠頭過去的事和現在面臨的問題。我想了很多,然後決定親自去尋找那些消失的或者正在消失的老渠頭印象。我騎著電動車,在古香古色的老巷中穿梭著(實際上現在保留下來的古巷已不多),幸運的是我還是找到了很多古跡。
要說到渠頭村的古跡,不得不提到「五廟」,「七十二閣」,「古墓」,「龍渠民居」,「影壁牆與舍利塔」。我找到了其中大部分遺跡,看到他們現在破敗的樣子,感慨萬分,忽然想到了自己有朝一日也會像它們一樣被歷史遺忘。
[一]先說「五廟」,五廟即三觀廟,關帝廟,祖師廟,山宗嶺廟和王爺廟。其中三觀廟,關帝廟,祖師廟在村中呈一字型排列,關帝廟在村中心;山宗嶺廟在村西北角,王爺廟在村東北角。五廟中山宗嶺廟的地位最高,其正殿供奉著關公,不知為何會叫山宗嶺廟,而不是傳統的關廟。每年的六月初六就是渠頭村的山宗嶺廟會(現在已經超出廟會的范疇,叫物資交流大會),當天周圍的坡頭,板橋等村的村民也會面向山宗嶺(這些村都圍繞著山宗嶺)燒香跪拜。每逢廟會最神的莫過於當天的暴雨,每年的廟會這一天都會下,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其次是王爺廟,供奉著龍王爺,女媧娘娘,還有葯王,每年二月十二也會有廟會。我在其門匾上發現四字「清河~祠」(第三個字不認識,繁體字) ,立匾於乾隆三十二年,刻有關於吏部任命官員的一些內容。
另外三座廟了解很少,只知道關帝廟在解放後一直作為村裡交儲公糧的場所,三關廟現在已改為民居,祖師廟幾將坍塌。我去三關廟門口看石碑記(清光緒二年秋.民國二年夏修廟,真弄不清在這樣的國難時候,人們卻把精力都用來修廟來乞求神靈的庇佑了)的時候,從裡面傳出陣陣搓麻將的聲音,真是諷刺。
[二]再說「七十二閣」,這里的閣指小型的城樓。七十二閣我知道的大部分是聽來的,因為其資料和實體在文革時候幾乎被毀盡,目前只留有三座閣。當我找到這三座閣時,感到既幸運又無奈。聽老人們講,古時候這七十二閣將渠頭村分為七十二個區域,晚上閣門緊閉,人們不得踏出閣門一步。我想就是因為這樣的管理體制才保證了渠頭村世世代代的安全,然而也是因為這成為了文革時被破壞的對象。我找到的第一閣是「極拱」,三層樓高,這里的古建築保存的還是很完整的。其他兩閣不做詳細介紹了。
[三]「古墓」。渠頭村東有三座東北西南走向一字排開的墓。韓公墓,乾隆三十年立,它的規模應該很大,墓碑前十米還有一個牌坊。第二座因碑文模糊不清,難以辨認,只隱約看到是同治年間立的。張公墓,咸豐年間立,它東側就是王爺廟,可惜的是在其旁邊發現了一個盜洞。
另外我小時候曾親眼在韓公墓北的小丘陵上見過一個古墓,我把燒著的紙從盜洞口扔下去,清楚的看到這個墓有一間房那麼大,先是看到北側的牆上放著一個蠟台,然後在墓正中間發現一口黑色棺材。當時嚇的一身冷汗,爬起來就往家跑,整整一個星期都處在驚恐之中。
還有村西的影壁牆後面,因為是煤礦采空區,地面裂逢,裂出一口石頭棺材,沙石做的,刻有花紋。市文物局下來查看,結果棺材裡面是空的,於是此事作罷。那口石棺如今也不知道被哪家修房打地基用了,可悲!
[四]渠頭民居。渠頭的地理位置是極好的,西靠山嶺--山宗嶺,北面和南面也是小山丘,東面是河--發源於莒山,十分符合五行風水說。所以很早就有人開始在此定居,最早可到五代。《五代史》有詳細記載:北漢末劉崇居中軍,將台設渠頭村(即巴公原之戰);其繁盛時期應該是明清,現村中的建築多為清代建造。最高出現過五層高的民居,後渠頭建中心廣場拆除了。民居多為套式和單一四合院。門面主要有三種(因知識有限,不能詳細論述)。
民居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下面的石牌坊,這是典型的套式院落。一個大牌坊內有很多小家,住著的多是同姓的宗親。這個牌坊的石雕很漂亮,歷史價值很高。
每家門前的護門石又是不同的,有的是獅子,有的是圓形石雕,有的直接採用福壽等刻字。
[五]影壁牆。渠頭原名龍渠鎮,因村中有股清澈的泉水而得名。又形似硯台,古時為風水寶地,人傑地靈。晉城電視台曾經報道過渠頭影壁牆和大陽舍利塔的傳說,大意如下:過去大陽窮而渠頭富,大陽請風水先生把脈。渠頭富裕,而且村子中間低四周高,形狀就象一隻硯墨池。大陽風水先生就讓大陽人沖著渠頭修了一座高塔,塔上插上一支筆,意思就是要蘸走渠頭的好風水。果然,之後大陽代代高官厚祿。而渠頭開始衰敗。渠頭也請風水先生。先生說,對著大陽塔修個影壁,影壁上安個太陽就能將大陽的那支筆燒毀。果然應驗。大陽得知,將那支筆用大鍋扣了起來。
如今渠頭影壁牆和大陽塔仍然矗立著,天氣晴朗的時候,從渠頭影壁牆後依稀可以看到大陽塔。
轉載的,希望對你能有幫助。。
『拾』 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激發人類的創造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三)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四)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五)傳統體育和游藝;(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凡屬文物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述
「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歸屬
關於「非遺」,往往側重於個別少數民族的、特別是瀕臨消亡的人口基數小的民族文化的搶救,這當然是「非遺」保護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同時也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能不能突破個別民族、局部區域、特定時間、某個行業的「非遺」,在中華民族的宏大敘事中,去發掘對56個民族的大家庭成員有普遍影響,在全國大部分地區普遍覆蓋,不分男女、貧富、行業、信仰等差別在全社會廣泛適應的「非遺」呢?
「非物質」——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徵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以人為本的活態文化遺產,它強調的是以人為核心的技藝、經驗、精神,其特點是活態流變。突出的是非物質的屬性,更多的是強調不依賴於物質形態而存在的品質。但在物慾橫流、精神空間被嚴重擠壓的當今社會,「非遺」同樣不可避免地在申報過程中被不同程度地物化。如何避免非物質文化遺產過度物化包裝的態勢、突破物質形態的藩籬和局限、保持「非遺」的非物質特徵,是尊重本民族祖先留下的遺產的必要態度。
「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性質
「非遺」,都有著濃厚的文以化人的禮樂作用,大部分是先輩在勞動、生活中產生的對憂樂、生死、婚配、祖先、自然、天地的敬畏與態度的表達,是滿足人的自然需求、社會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活態文化。其實用性,也表現在以人為本的基礎上。但現實保護中,我們對遺產的文化品質在不斷消解,功利性目的越來越突出,甚至「非遺」的留存、申報乃至保護,都有著強烈的利益驅動,不僅是個人的需要,還有當地政府的助推,使得申遺工作變成了本地的廣告、旅遊的宣傳、增值的途徑。更有甚者,「非遺」的申報就是一個異化的過程、商品化的過程、去神聖化的過程、從文化常態中剝離的過程。沒有經濟利益的沖動,有多少人會從文化本位上關注「非遺」?
「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淵源
「非遺」是先輩通過日常生活的運用而留存到今天的文化財富。根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在歷史的長河中自然生成又不斷發展流變至今,雖然隨著族群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但對遺產的文化認同感和歷史感是始終不變的。今天的「非遺」,如何保留遺跡的自然狀態和真實性而減少人造的成分、如何繼續保持日常性而減少節慶性、如何增強實用性而減少表演性、如何體現民間性而減少官方性,這才是還原前人的遺產對今天後人的作用,失卻了這種作用,遺產就成了包袱。特別是今天看到的「非遺」,大部分是農耕時代形成並在相對封閉落後的地方保存下來,能否在現代化的大潮中繼續發揮作用、如何避免被現代性同化而發揮作用,是有資格繼承遺產的孝子賢孫必須考慮的問題。
「保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態度
「保護」一詞用於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就說明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脆弱性。任何事物都有產生、成長、延續、消亡的過程,「非遺」的未來,同樣在這樣一個動態的過程中。「非遺」自身如果沒有足夠的生命力繼續發展下去,我們今天的保護就成了對「非遺」的臨終關懷。當一個「非遺」不能讓後人自覺傳承而需外力被動留存時,我們不能不考慮其維持的時間有多久?當一個「非遺」要靠項目申報的方式來保護而自身難以維系時,我們不能不想到有多少沒有被列入申遺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我們沒有關注到的偏遠村落苟延殘喘直到停止呼吸並隨著歲月漸漸流失?現代化的沖擊,商品化的影響,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失去了原有存在土壤和社會環境,也就慢慢走向消亡。當一個文化項目被裝進保護的溫室里,供後人從外部考察、觀看、品味的時候,也許已經是一種憑吊了!
「名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價值的認同
我們基於西方的學術理念、按照西方文化分類方式和程序進行申報,也因為符合西方的價值評判標准而被列為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在這個過程中,「非遺」本身可能被肢解,系統的整體性可能被碎片化、活態性演變成標本化而走失了「非遺」原來的模樣。
非物質文化遺產之所以要保護,不是因為好看,而是因為有用!如果「非遺」是中看不中用的東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就跟古董和藝術品收藏沒有什麼區別了。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今天,非物質的無形的遺產更加重要,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包含著難以言傳的意義、情感和特有的思維方式、審美習慣,蘊藏著傳統文化的最深的根源,保留著形成該民族文化的原生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