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物質"及其文化
一、物質,還是文化?
什麼是「物質文化」?「物質文化(Material Culture)」這個術語涵蓋了相當廣闊的范圍。它究竟是一種文化門類,還是一種物質形態,是一種特殊的研究對象,還是一種研究方法?
如果從定義上看,對於「物質文化」的理解首先和我們對於什麼是物質的理解息息相關。如果按照我們已經習慣的西方思維方式,把物當作人的對立面,那麼物質文化,顧名思義,應該是客體本身的文化或保留在客觀物體上的文化。在這種物與人的對立中,物體即使有文化,也是外在於人的。比如在今天,人與物的對立常常是人與商品的對立,商品雖然有文化的維度,但卻不是為了發揮人性,而是為了物質本身的再生產。在這種對立中,人往往被當作是「個體」的自然形態,而物則被當作是「商品」的自然形態;人是富於個性和特性的,而商品則相反,是生產的結果。在這個意義上,「物質文化」也就基本和今天所說的「商品文化」相重合。換言之,物作為外在於人的存在,隨著商品化的深入和強迫性消費的出現,在晚期資本主義社會已經以空前的規模進駐了人的日常生活。其結果,就構成了鮑德里亞在《消費社會》中對於「物的時代」的精彩概括:「我們生活在物的時代:我是說,我們根據它們的節奏和不斷替代的現實而生活著,在以往所有的文明中,能夠在一代一代人之後存在下來的是物,是經久不衰的工具或建築物,而今天,看到物的生產、完善和消亡的卻是我們自己。」①
鮑德里亞這段話清楚地表明,物質文化的問題首先是物與人的關系問題。而在鮑德里亞這里,物質文化是一種非人的、無生命無情感無個性的、因而富於壓迫性的物質環境。持這種看法的顯然不是鮑德里亞一人,在法蘭克福學派的傳統中,對於人和非人也有類似的界定。
⑵ 物質文化的組成與特點
物質文化,是指為了滿足人類生存和發展需要所創造的物質產品及其所表現的文化,包括飲食、服飾、建築、交通、生產工具以及鄉村、城市等,是文化要素或者文化景觀的物質表現方面。
組成:
①精神要素,即精神文化。它主要指哲學和其他具體科學、宗教、藝術、倫理道德以及價值觀念等,其中尤以價值觀念最為重要,是精神文化的核心。精神文化是文化要素中最有活力的部分,是人類創造活動的動力。沒有精神文化,人類便無法與動物相區別。價值觀念是一個社會的成員評價行為和事物以及從各種可能的目標中選擇合意目標的標准。這個標准存在於人的內心,並通過態度和行為表現出來、它決定人們贊賞什麼,追求什麼.選擇什麼樣的生活目標和生活方式。同時價值觀念還體現在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和非物質產品之中。產品的種類、用途和式樣,無不反映著創造者的價值觀念。
②語言和符號。兩者具有相同的性質即表意性,在人類的交往活動中,二者都起著溝通的作用。語言和符號還是文化積淀和貯存的手段。人類只有藉助語言和符號才能溝通,只有溝通和互動才能創造文化。而文化的各個方面也只有通過語言和符號才能反映和傳授。能夠使用語言和符號從事生產和社會活動,創造出豐富多彩的文化,是人類特有的屬性。
③規范體系。規范是人們行為的准則,有約定俗成的如風俗等,也有明文規定的如法律條文、群體組織的規章制度等。各種規范之間互相聯系,互相滲透,互為補充,共同調整著人們的各種社會關系。規范規定了人們活動的方向、方法和式樣.規定語言和符號使用的對象和方法。規范是人類為了滿足需要而設立或自然形成的,是價值觀念的具體化。規范體系具有外顯性,了解一個社會或群體的文化,往往是先從認識規范開始的。
④社會關系和社會組織。社會關系是上述各文化要素產生的基礎。生產關系是各種社會關系的基礎。在生產關系的基礎上,又發生各種各樣的社會關系。這些社會關系既是文化的一部分,又是創造文化的基礎。社會關系的確定,要有組織保障。社會組織是實現社會關系的實體。一個社會要建立諸多社會組織來保證各種社會關系的實現和運行。家庭、工廠、公司、學校、教會、政府、軍隊等都是保證各種社會關系運行的實體。社會組織包括目標、規章、一定數量的成員和相應物質設備在內,既包括物質因素又包括精神因素。社會關系和社會組織緊密相聯,成為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⑤物質產品。經過人類改造的自然環境和由人創造出來的一切物品,如工具、器皿、服飾、建築物、水壩、公園等,都是文化的有形部分。在它們上面凝聚著人的觀念、需求和能力。
一般特徵:
①文化是由人類進化過程中衍生出來或創造出來的。自然存在物不是文化,只有經過人類有意無意加工製作出來的東西才是文化。例如,吐痰不是文化,吐痰入盂才是文化;水不是文化,水庫才是文化;石頭不是文化,石器才是文化等。
②文化是後天習得的。文化不是先天的遺傳本能,而是後天習得的經驗和知識。例如,男男女女不是文化,「男女授受不親」或男女戀愛才是文化;前者是遺傳的,後者是習得的。文化的一切方面,從語言、習慣、風俗、道德一直到科學知識、技術等都是後天學習得到的。
③文化是共有的。文化是人類共同創造的社會性產物,它必須為一個社會或群體的全體成員共同接受和遵循,才能成為文化。純屬個人私有的東西.如個人的怪癖等,不為社會成員所理解和接受,則不是文化。
④文化是一個連續不斷的動態過程。文化既是一定社會、一定時代的產物,是一份社會遺產,又是一個連續不斷的積累過程。每一代人都出生在一定的文化環境之中,並且自然地從上一代人那裡繼承了傳統文化。同時,每一代人都根據自己的經驗和需要對傳統文化加以改造,在傳統文化中注入新的內容,拋棄那些過時的不合需要的部分。
⑤文化具有民族性和特定的階級性。一般文化是從抽象意義上講的.現實社會只有具體的文化,如古希臘文化、羅馬文化、中國古代文化、中國現代文化等。具體文化受到諸多條件的制約,其中最主要的是受自然環境和人們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制約。如有石頭,才有石器文化;有茶樹,才有飲茶文化;有客廳和閑暇時間、才會有歐洲貴族的沙龍文化。文化具有時代性、地區性、民族性和階級性。自從民族形成以後,文化往往是以民族的形式出現的。一個民族使用共同的語言,遵守共同的風俗習慣,養成共同的心理素質和性格,此即民族文化的表現。在分裂為階級的社會中,由於各階級所處的物質生活條件不同,社會地位不同.因而他們的價值觀、信仰、習慣和生活方式也不同,出現了各階級之間的文化差異。
⑶ 物質文化與非物質文化有什麼區別
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別:
一、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性質不同
物質文化遺產具有「物質」性,非物質文化遺產則具有「非物質」性。「物質」性和「非物質」性是兩種文化遺產最本質的區別所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由於非物質性,可稱為非物質或無形遺產,這是存在的基本特徵之一。
物質文化遺產是歷史文化的物質載體,無論是不可移動的,還是可移動的文化遺產和文化財產,都是用一定的物質材料建造、創造、製作的,離開了物質材料,它們就不復存在。由其所具有的物質性,它們又是以一定的形態(形式、形狀)生存於一定的環境中。
二、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所存在的領域不同
非物質文化遺產存在於人類的精神領域中,即存在於人們的口頭傳說和表述中,存在於傳統工藝技能操作實踐中。而物質文化遺產則存在於人們的物質世界中,即以一定的物質形態存在於一定的環境之中。前者是一種技能,後者則是一種物質的本身。
三、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方法不同
文化遺產有什麼樣的特性就有什麼樣的保護方法,這是它們各自的特性決定的。物質文化的生命已經終止在一個歷史點上,而且凝固在一個物質外殼之中,因此是按一個歷史物的特徵來保護。一般採取考古發掘,整理歸檔、收藏修復、展示利用等。
將其既有的物質形態保存下來,使之永續存在。而非物質文化遺產正活在生活中,存在於不同的介質之中,因此,是按一個現實物的特徵來保護。一般採取傳承、建立傳承中心、建立傳承人保障制度、教育等方法進行保護,並傳承給下一代。
(3)什麼是物質文化擴展閱讀:
物質文化遺產的界定范圍
聯合國《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對物質文化遺產的界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規定,屬於下列各類內容之一者,可列為文化遺產:
1.文物: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建築物、雕刻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的成分或結構,銘文、洞穴、住區及各類文物的綜合體;
2.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因其建築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單獨或相互聯系的建築群;
3.遺址:從歷史、美學、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共同傑作以及考古遺址地帶。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
1.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
2.傳統美術、(梅花篆字)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
3.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
4.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
5.傳統體育和游藝;
6.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凡屬文物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物質文化遺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物質文化遺產
⑷ 急!什麼是物質文化遺產
物質文化遺產物質文化遺產是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其包括:
1、古跡: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建築物、碑雕和碑畫、具有考古性質的成份或構造物、銘文、窟洞以及景觀的聯合體;
2、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在建築式樣、分布均勻或與環境景色結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單立或連接的建築群;
3、遺址:從歷史、審美、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人類工程或自然與人的聯合工程以及包括有考古地址的區域。
文化遺產的主要影響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確定文化特性、激發創造力和保護文化多樣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相互寬容、協調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而於1998年通過決議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評選。這個項目的申報有三個基本條件,一個是藝術價值,一個是處於瀕危的狀況,還有一個是有完整的保護計劃。而每兩年才審批一次,每次一國只允許申報一個。從2001年開始,該評選已進行了兩次,共批准了47項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其中包括中國的崑曲和古琴以及新疆的木卡姆和與蒙古國聯合申辦的蒙古長調。
⑸ 企業文化中的物質文化指的是什麼
實際上,企業的物質文化建設是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內涵。要說明這個問題,首先需要從對物質文化的理解來說起。從一般意義上說,"物質文化"是一個有點矛盾的詞彙。我們可以確信,從嚴格的修辭學意義上說,"物質"不是"文化","文化"也不是物質。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物質又是人類文化進步的產物,物質的生產和使用過程中,無所不在地蘊涵著人類的創造性文化;而文化呢?文化不是物質,但是,看看人類文明演進的過程,如果離開了物質的具象來談文化,自然也有很多東西無法說清楚。 有專家認為,物質文化的基本定義是:"反映人與自然的物質轉換關系的物質文化,是由'物化的知識力量『所構成,包括人類對自然加工時創制的各種器具,是可觸知的具有物質實體的文化事物,即人們的物質生產活動方式和產品的總和。"我們理解,這裡面有幾層意思是: 1.物質文化中的"物質"是由自然物質轉化而來的。賈載明先生說:"所謂自然物,是指客觀自然生成,人沒有對其產生作用的一切物質。野花、野草屬於自然物,原始森林的樹也屬於自然物,石頭和泥土仍然是自然物。" 2.這種物質的轉化過程,是人類對自然"作用"的結果。經過人類的勞動之後,自然界的物質就變成了文化物。"所謂文化物,是指人(或人們)應用自己的思維、智慧(或應用他人的文化成果)對其自然物加以改造、改變、更新及利用的那部分物質。" 3.人類在對自然物質施加影響的過程中,使用了知識和技能。這種知識、智慧和技能是人類特有的,是人類文化進化的結果,而且是持續進步的。 4.人類在物質文化進步的過程中,創造了物質,同時也使用了物質。這些創造和使用的物質,都蘊涵著人類的文化創造。 5.有人類創造的物質進步的過程,也是人類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不斷進步的過程。 由上面的幾點簡單的理解,我們可以將企業物質文化研究的重點放在兩個方面,即"人化"和"化人":人化,是指物質是人通過對自然界的改造產生的,物質是人類文化進步的結果。同時,文化是人創造的,是人類改造自然的結果。化人,是指一種文化一旦形成,就會對身處其中的人類產生一種的約束和導向作用,使人對這一類的文化產生一種依附感和歸屬感。 由此進一步延伸,我們來總結一下企業物質文化建設的內容: 1.企業的建築物及其內部規劃、建設與管理風格。作為一種物質的存在,企業的各種建築物對企業成員的影響很大,比如,在一個破舊不堪的廠房工作和在一間高檔寫字樓里工作,人的感受是明顯不同的。此外,車間或者宿舍的管理水平如何,對員工行為養成的影響也很大,所有企業生產管理中十分倡導6S;又如,在一家老闆是軍人出身的私營企業,員工的宿舍管理家像一座兵營,等等。 2.作為歷史遺存的企業建築物。這一方面的內容雖然也屬於企業建築物,但這里所指的不是現代的建築物,而是有久遠歷史的建築,比如天津達仁堂的廠區里,就保留了企業早年的建築,看到這樣的建築,會讓人對企業產生一種肅然起敬之感。 3.以VI系統為主的企業物質形象展示。這是大部分企業都比較關注的方面,不再多說。 4.企業的產品、服務及其展示方式與過程。作為生產型企業來說,主要的物質文化建設方式就是企業產品形象的設計、展示以及顧客對其感知。而作為服務型企業來說,經營場所、服務用具等的設計及其管理,以及服務員工的服飾等等,都是物質文化建設的重要要素。 5.承載企業歷史的博物館、展示館等。一些有歷史積淀的企業,為了弘揚企業文化和企業精神,強化外部宣傳,為建設以系列展示為主的企業博物館或者展示館(廳)。
⑹ 企業文化中的物質文化指的是什麼
企業文化中的物質文化也叫企業文化的物質層,是指由職工創造的產品和各種物質設施等構成的器物文化,是一種以物質形態為主要研究對象的表層企業文化。相對核心層而言,它是容易看見、容易改變的,是核心價值觀的外在體現。
企業物質文化是組織文化的表層部分,它是組織創造的組織的
物質文化,是一種以物質形態為主要研究對象的表層
組織文化,是形成組織文化精神層和制度層的條件。優秀的組織文化是通過重視產品的開發、服務的質量、產品的信譽和組織生產環境、生活環境、文化設施等物質現象來體現的。
企業物質文化內容
一、企業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
企業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成果,它是企業物質文化的首要內容。
二、企業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
企業創造的生產環境、企業建築、企業廣告、產品包裝與產品設計等,它們都是企業物質文化的主要內容。
物質文化就是以物質形態為載體,以看得見摸得著體會到的物質形態來反映出企業的精神面貌。如金色拱門標志的麥當勞,以其標准化的生態作為其物質的核心內容。
更多詳情歡迎聯系
瑞方人力
一起討論
⑺ 什麼叫物質文化啊
所謂物質文化,是指其中凝聚、體現、寄託著人的生存方式、生存狀態、思想感情的物質過程和物質產品。
⑻ 物質文化是什麼意思
所謂物質文化,是指其中凝聚、體現、寄託著人的生存方式、生存狀態、思想感情的物質過程和物質產品。
所謂非物質文化就是指人們的精神家園
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
物質文化遺產主要是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包括可移動文物和不可移動文物。不可移動文物是指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築。可移動文物是指歷史上各時代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代表性實物等,分為珍貴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貴文物分為一級文物、二級文物、三級文物。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包括:在民間長期口耳相傳的詩歌、神話、史詩、故事、傳說、謠諺;傳統的音樂、舞蹈、戲劇、曲藝、雜技、木偶、皮影等民間表演藝術;廣大民眾世代傳承的人生禮儀、歲時活動、節日慶典、民間體育和競技,以及有關生產、生活的其他習俗;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與上述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場所等。
⑼ 什麼是物質文化
根據「物質文化主要是指與人類生活和生產活動相關的文化要素」的說法,凡是人類創造的用於滿足人類生活與生產的物質需求的都為物質文化。生活上物質需求包括「衣、食、住、行」四個方面,而生產需求包括「生產資料和產品以及技術」等。總之,那些人類創造出來的物質財富以及為創造物質財富提供的由人為創造的物質條件都是物質文化。根據「甚至錯誤地認為,精神文化是指抽象的、沒有物質形態的文化內容。實際上精神文化不一定沒有物質形態,街頭雕塑就是一例」的說法,不管有沒有物質形態,只要人類創造文化的目的是為了滿足精神需求的文化都是精神文化。也就是說文化的判斷依據是人類創造這種文化的目的和該文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往往是不可分割且可以因功能發改變而相互轉化。衣服是物質文化,但如果說衣服的款式、飾物等應該為精神文化。演員表演的戲服、法官宣判時的著裝、T台上模特兒身上的時裝、博士服等盡管也是衣服類,但由於其功能已經不是滿足於人們生產和生活的物質需求,而是為表達某種思想而創造的,應該視為精神文化。長城和故宮作為建築是物質文化,因為人們創造這類建築是為了防衛和居住的物質需求。但隨著時代的發展,這些文化原有的功能已經沒有了或不能發揮出來,但已被人們當作了中華民族的像征,成為精神文化了。化所具有的功能來決定,並不由其具不具備物質形態來決定。
⑽ 物質文化是什麼意思
社會學與其他人文科學研究的基本問題之一。廣義的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的總和。狹義的文化專指語言、文學、藝術及一切意識形態在內的精神產品。
詞源 「文化」一詞在西方來源於拉丁文cultura,原義是指農耕及對植物的培育。自15世紀以後,逐漸引申使用,把對人的品德和能力的培養也稱之為文化。在中國的古籍中,「文」既指文字、文章、文采,又指禮樂制度、法律條文等。「化」是「教化」、「教行」的意思。從社會治理的角度而言,「文化」是指以禮樂制度教化百姓。漢代劉向在《說苑》中說:「凡武之興,謂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後加誅」。此處「文化」一詞與「武功」相對,含教化之意。南齊王融在《曲水詩序》中說:「設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遠」。其「文化」一詞也為文治教化之意。文化一詞的中西兩個來源,殊途同歸,今人都用來指稱人類社會的精神現象,抑或泛指人類所創造的一切物質產品和非物質產品的總和。歷史學、人類學和社會學通常在廣義上使用文化概念。
文化概念的界定 文化一詞尚無統一的定義。在近代,給文化一詞下明確定義的,首推英國人類學家E.B.泰勒。他於1871年出版了《原始文化》一書。他指出:「據人種志學的觀點來看,文化或文明是一個復雜的整體,它包括知識、信仰、藝術、倫理道德、法律、風俗和作為一個社會成員的人通過學習而獲得的任何其它能力和習慣。」
英國人類學家B.K.馬林諾夫斯基發展了泰勒的文化定義,於20世紀30年代著《文化論》一書,認為「文化是指那一群傳統的器物,貨品,技術,思想,習慣及價值而言的,這概念包容著及調節著一切社會科學。我們亦將見.社會組織除非視作文化的一部分,實是無法了解的。」他還進一步把文化分為物質的和精神的,即所謂「已改造的環境和已變更的人類有機體」兩種主要成分。
用結構功能的觀點來研究文化是英國人類學的一個傳統。英國人類學家A.R.拉德克利夫—布朗認為,文化是一定的社會群體或社會階級與他人的接觸交往中習得的思想、感覺和活動的方式。文化是人們在相互交往中獲得知識、技能、體驗、觀念、信仰和情操的過程。他強調,文化只有在社會結構發揮功能時才能顯現出來,如果離開社會結構體系就觀察不到文化。例如,父與子、買者與賣者、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系,只有在他們交往時才能顯示出一定的文化。法國人類學家C.列維—斯特勞斯從行為規范和模式的角度給文化下定義。他提出:「文化是一組行為模式,在一定時期流行於一群人之中,……並易於與其它人群之行為模式相區別,且顯示出清楚的不連續性」。英國人類學家R.弗思認為,文化就是社會。社會是什麼,文化就是什麼。他在1951年出版的《社會組織要素》一書中指出,如果認為社會是由一群具有特定生活方式的人組成的,那麼文化就是生活方式。美國文化人類學家A.L.克羅伯和K.科拉克洪在1952年發表的《文化:一個概念定義的考評》中,分析考察了100多種文化定義,然後他們對文化下了一個綜合定義:「文化存在於各種內隱的和外顯的模式之中,藉助符號的運用得以學習與傳播,並構成人類群體的特殊成就,這些成就包括他們製造物品的各種具體式樣,文化的基本要素是傳統(通過歷史衍生和由選擇得到的)思想觀念和價值,其中尤以價值觀最為重要。」克羅伯和科拉克洪的文化定義為現代西方許多學者所接受。
上述各種文化定義,互有長短,反映了近現代人類學家、社會學家和社會心理學家對文化認識的歷史過程。
文化的要素 主要包括:①精神要素,即精神文化。它主要指哲學和其他具體科學、宗教、藝術、倫理道德以及價值觀念等,其中尤以價值觀念最為重要,是精神文化的核心。精神文化是文化要素中最有活力的部分,是人類創造活動的動力。沒有精神文化,人類便無法與動物相區別。價值觀念是一個社會的成員評價行為和事物以及從各種可能的目標中選擇合意目標的標准。這個標准存在於人的內心,並通過態度和行為表現出來、它決定人們贊賞什麼,追求什麼.選擇什麼樣的生活目標和生活方式。同時價值觀念還體現在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和非物質產品之中。產品的種類、用途和式樣,無不反映著創造者的價值觀念。
②語言和符號。兩者具有相同的性質即表意性,在人類的交往活動中,二者都起著溝通的作用。語言和符號還是文化積淀和貯存的手段。人類只有藉助語言和符號才能溝通,只有溝通和互動才能創造文化。而文化的各個方面也只有通過語言和符號才能反映和傳授。能夠使用語言和符號從事生產和社會活動,創造出豐富多彩的文化,是人類特有的屬性。
③規范體系。規范是人們行為的准則,有約定俗成的如風俗等,也有明文規定的如法律條文、群體組織的規章制度等。各種規范之間互相聯系,互相滲透,互為補充,共同調整著人們的各種社會關系。規范規定了人們活動的方向、方法和式樣.規定語言和符號使用的對象和方法。規范是人類為了滿足需要而設立或自然形成的,是價值觀念的具體化。規范體系具有外顯性,了解一個社會或群體的文化,往往是先從認識規范開始的。
④社會關系和社會組織。社會關系是上述各文化要素產生的基礎。生產關系是各種社會關系的基礎。在生產關系的基礎上,又發生各種各樣的社會關系。這些社會關系既是文化的一部分,又是創造文化的基礎。社會關系的確定,要有組織保障。社會組織是實現社會關系的實體。一個社會要建立諸多社會組織來保證各種社會關系的實現和運行。家庭、工廠、公司、學校、教會、政府、軍隊等都是保證各種社會關系運行的實體。社會組織包括目標、規章、一定數量的成員和相應物質設備在內,既包括物質因素又包括精神因素。社會關系和社會組織緊密相聯,成為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⑤物質產品。經過人類改造的自然環境和由人創造出來的一切物品,如工具、器皿、服飾、建築物、水壩、公園等,都是文化的有形部分。在它們上面凝聚著人的觀念、需求和能力。
文化的一般特徵 主要有:①文化是由人類進化過程中衍生出來或創造出來的。自然存在物不是文化,只有經過人類有意無意加工製作出來的東西才是文化。例如,吐痰不是文化,吐痰入盂才是文化;水不是文化,水庫才是文化;石頭不是文化,石器才是文化等。
②文化是後天習得的。文化不是先天的遺傳本能,而是後天習得的經驗和知識。例如,男男女女不是文化,「男女授受不親」或男女戀愛才是文化;前者是遺傳的,後者是習得的。文化的一切方面,從語言、習慣、風俗、道德一直到科學知識、技術等都是後天學習得到的。
③文化是共有的。文化是人類共同創造的社會性產物,它必須為一個社會或群體的全體成員共同接受和遵循,才能成為文化。純屬個人私有的東西.如個人的怪癖等,不為社會成員所理解和接受,則不是文化。
④文化是一個連續不斷的動態過程。文化既是一定社會、一定時代的產物,是一份社會遺產,又是一個連續不斷的積累過程。每一代人都出生在一定的文化環境之中,並且自然地從上一代人那裡繼承了傳統文化。同時,每一代人都根據自己的經驗和需要對傳統文化加以改造,在傳統文化中注入新的內容,拋棄那些過時的不合需要的部分。
⑤文化具有民族性和特定的階級性。一般文化是從抽象意義上講的.現實社會只有具體的文化,如古希臘文化、羅馬文化、中國古代文化、中國現代文化等。具體文化受到諸多條件的制約,其中最主要的是受自然環境和人們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制約。如有石頭,才有石器文化;有茶樹,才有飲茶文化;有客廳和閑暇時間、才會有歐洲貴族的沙龍文化。文化具有時代性、地區性、民族性和階級性。自從民族形成以後,文化往往是以民族的形式出現的。一個民族使用共同的語言,遵守共同的風俗習慣,養成共同的心理素質和性格,此即民族文化的表現。在分裂為階級的社會中,由於各階級所處的物質生活條件不同,社會地位不同.因而他們的價值觀、信仰、習慣和生活方式也不同,出現了各階級之間的文化差異。
文化是由各種元素組成的一個復雜的體系。這個體系中的各部分在功能上互相依存,在結構上互相連結,共同發揮社會整合和社會導向的功能。然而特定的文化有時也成為社會變遷和人類自身發展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