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促進鄉鎮綜合文化站的建設,加強對鄉鎮綜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發揮鄉鎮綜合文化站的作用,根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中的鄉鎮綜合文化站(以下簡稱「文化站」),是指由縣級或鄉鎮人民政府設立的公益性文化機構,其基本職能是社會服務、指導基層和協助管理農村文化市場。第三條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縣級文化行政部門負責對文化站進行監督和檢查,縣文化館、圖書館等相關文化單位負責對文化站開展對口業務指導和輔導。第二章規劃和建設第四條文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全國文化站建設規劃和標准,並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五條文化站建設應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建設規模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應納入當地城鄉建設規劃,優先安排用地指標,無償劃撥建設用地。
各級人民政府應對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的文化站建設予以重點扶持。第六條文化站應位於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於群眾參與活動的區域,一般不設在鄉鎮人民政府辦公場所內。
文化站的選址、設計、功能安排等應徵得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同意。第七條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間應包括:多功能活動廳、書刊閱覽室、培訓教室、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點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動場地、宣傳欄等配套設施。第八條文化站應配置開展公共文化服務必需的設備、器材和圖書等文化資源,並有計劃地予以更新、充實。
文化站設施和設備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資產登記及相關手續,依法管理,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第九條因鄉鎮建設規劃需拆除文化站或者改變其功能、用途的,應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擇地重建。鄉鎮人民政府在作出決定前,應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並徵得縣級文化行政部門同意,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第三章職能和服務第十條文化站的主要職能是,開展書報刊借閱、時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藝演出活動、數字文化信息服務、公共文化資源配送和流動服務、體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動等。第十一條文化站通過以下方式履行職能,開展服務:
(一)舉辦各類展覽、講座,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傳遞經濟信息,為群眾求知致富,促進當地經濟建設服務。
(二)根據當地群眾的需求和設施、場地條件,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和廣播、電影放映活動;指導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樂部等)和農民自辦文化組織建設,輔導和培訓群眾文藝骨幹。
(三)協助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等文化單位配送公共文化資源,開展流動文化服務,保證公共文化資源進村入戶。
(四)在縣級圖書館的指導下,開辦圖書室,開展群眾讀書讀報活動,為當地群眾提供圖書報刊借閱服務。
(五)建成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開展數字文化信息服務。
(六)在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指導下,搜集、整理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展示、宣傳活動,指導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
(七)協助縣級文化行政部門開展文物的宣傳保護工作。
(八)受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委託,協助做好農村文化市場管理及監督工作。發現重大問題或事故,依法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上報。第十二條文化站應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服務規范,並根據其功能、特點向公眾開放,保障其設施用於開展文明、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文化站應在醒目位置標明服務內容、開放時間和注意事項。第四章人員和經費第十三條文化站應配備專職人員進行管理,編制數額應根據所承擔的職能和任務及所服務的鄉鎮人口規模等因素確定。第十四條文化站站長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具備相當於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熱愛文化事業,善於組織群眾開展文化活動,具備開展文化站工作的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文化站站長由鄉鎮人民政府任命或聘任,事先應徵求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意見。第十五條文化站實行職業資格制度,文化站從業人員須通過文化行政部門或委託的有關部門組織的相應考試、考核,取得職業資格或崗位培訓證書。
文化站從業人員可根據本人的學歷條件、任職年限、工作業績和業務水平等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② 文化站工作制度
一、圖書管理員崗位職責
1、圖書管理員應嚴格執行圖書管理的規章制度。
2、圖書管理員要樹立為所在地村民服務的思想,鑽研業務,掌握圖書管理業務的基本技能,制定和執行書屋的管理工作。
3、具有完善的出版物進出登記台帳,保證出版物的有效使用,防止出現私分、人為毀壞、丟失出版物想像。做好讀者的圖書出借和閱讀工作,經常研究讀者的學習借閱情況,不斷改進工作方法,簡化借閱手續,提高圖書流通率,充分發揮圖書在陶冶讀者思想品德和增強讀者學習文化科學知識方面的作用。
4、有計劃、有原則地選購圖書,訂閱期刊,及時添購新書籍,書櫃,保證圖書經費的合理使用。
5、按照圖書編目的要求,對藏書分類編目,新買的書刊及時分編上架,投入流通,不無故積壓。
6、經常宣傳新書內容,開展讀書活動,做好書刊鑒別工作,嚴禁內容不健康的書刊出借和閱覽。
7、愛護圖書財產,定期查庫,帳物要清,經常保持圖書館、閱覽室和資料整潔通風,做好防蟲、防潮、防火、防盜等安全保護工作。
8、定期做好報紙、雜志的裝訂和保管工作,及時修補損壞的書籍雜志。
9、對讀者做好愛護圖書和遵守閱覽室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並建立培養一支讀者管理圖書的服務隊伍。
二、讀者閱覽制度
1、讀者閱覽必須統一安排在閱覽室借閱書刊,就地閱覽。
2、借閱時須檢查刊物有否缺損,如發現應及時向工作人員說明,以明其責。
3、要愛護書刊,不得在書上批註劃線,更不得挪剪其中圖片、資料等,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4、不得將書刊帶出室外,不得將包帶進室內。
5、閱覽室是公共場所,應注意文明禮貌,室內要保持安靜、清潔,不得高聲喧嘩,不得隨地吐痰、亂拋紙屑雜物。
三、農家書屋借閱制度
1、農家書屋陳列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等出版物全部實行開架借閱,在書屋內讀者可自行取閱,每次取閱一冊(盤、盒),閱畢放回原處。
2、外借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等出版物,須憑本書屋借書證或身份證、學生證等有效證件辦理借閱手續。辦理外借登記手續後,方可帶出室外。未辦理外藉手續私自帶出室外的圖書等出版物,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3、報紙、工具書只供現場閱讀及查閱,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憑借書證辦理借閱登記手續,外借時間不超過3天。
4、借閱圖書、期刊、音像製品每次限借2冊(盤、盒)以內,每次借閱時限不超過15天。
5、借閱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要按期歸還,如需續借,應按規定重新辦理借閱登記手續。
6、自覺愛惜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等出版物,不得折頁、勾畫圈點、撕割,如有遺失、損壞,按定價1至、5倍賠償。
四、農家書屋管理制度
1、每日按時開放,滿足讀者要求。
2、凡讀者來閱覽或借閱書刊,持借書證辦理借閱手續。必須遵守「圖書室閱覽制度」、「農家書屋借閱規定」和「書刊賠償制度」。
3、借閱者要愛護書刊,不得在書刊上批畫、撕剪,不得損壞或丟失,否則按規定賠償。
4、圖書室工作人員按計劃購買圖書並進行登記、分類、編號、上架排放和整理。
5、每次借書不得超過規定借閱的時間。規定在圖書室內閱覽的圖書、報刊或其他資料,不得拿出室外。
6、建立圖書目錄索引卡片,以便查閱。
7、圖書室須保持清潔、安靜和應有的照明度。
8、密切配合科研、教學等各項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定期介紹新書刊內容。
五、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上級文化部門和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崗位責任制度,做到出勤、出力。
2、實行簽到制度。每個工作日上下班分上午、下午兩個工作時段進行考勤,上班和下班都要簽到。上下班時間以鎮政府規定為准。
3、要按時簽到。不準他人代簽,不得逾期補簽。
4、每天考勤由站長或帶班人員負責,考勤簽到情況每周一統計,每月一總結,半年一初評,年底一總評,獎勤罰懶。
5、考勤結果將按照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崗位責任制和崗位人員聘用制的規定,予以獎懲兌現。
六、文化站衛生保潔制度
1、文化站的衛生保潔要做到制度化、經常化,要定時清理,始終保持清潔狀態。
2、工作人員上午要提前10分鍾上班,打掃室內外衛生,整理內務。節假日前要集中開展一次衛生突擊活動。
3、文化站牆壁上和室內通道不準隨意亂貼亂掛。各功能室及辦公室門窗及玻璃要干凈、明亮,無灰塵、無污漬,窗檯干凈整潔,窗檯外無雜物。
4、活動設備和器材、桌椅、文件櫃等處無灰塵、無污漬,干凈整潔;微機顯示屏、主機、鍵盤上無灰塵污漬。
七、文化站財產登記保管制度
1、文化站配備的桌椅、電腦、投影儀、電視機、攝像機、樂器、報刊圖書等財物都要進行登記造冊,並報鎮政府備案。
2、站內所有公共財物的使用管理,實行站長負責制,專人保管制,損壞遺失照價賠償制。
3、所有設施、財物一律不準擅自外借或人為損壞,不得占為己有。否則,因外借、損壞、遺失的,嚴格追究責任,由保管人、當事人按原價賠償,堅決杜絕出現公共財物遺失現象。
4、要愛護公共財物,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微機、電視、投影、攝影等科技產品要嚴格按照技術規程操作,不得隨意拆卸。出現故障時應由懂技術的工作人員或專業人員進行維修,確保財產安全和正常使用。
八、文化站工作人員行為規范
1、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模範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提倡敬業奉獻。
2、努力鑽研業務,不斷更新知識,掌握本職崗位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文化知識和工作技能,適應工作的需要。
3、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對待工作,總結經驗,掌握規律,不斷改進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4、實行掛牌辦公,服務熱情周到,積極引導社會團體和廣大群眾參與各項文化娛樂活動。
5、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脫離工作崗位,工作時不辦私事。
6、行為儀表舉止規范,提倡文明用語,做一個有較高素養的文化人。
7、保持文化站內外環境整潔、衛生,愛護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8、認真執行關於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做到嚴守法紀,秉公辦事,不以權謀私。
九、文化站站長崗位職責
1、負責文化站的全面工作,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制定全鎮文化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並負責落實和具體實施。
2、負責文化站的日常性工作,認真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積極開展自身業務活動,開展重大文化活動。
3、負責抓好全鎮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及文化隊伍的建設。
4、協助縣級文化行政部門開展文物的宣傳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保護工作。
5、受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委託,協助做好農村文化市場管理及監督工作。發現重大問題或事故,依法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上報。
6、負責幫助指導、督促檢查各村、居委會開展文化活動。
7、負責本站工作人員的管理。
十、文化站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在站長的領導下做好分工內的文化業務工作。
2、具體負責文化站日常開放運行工作,做好接待群眾、上網服務管理、電視及投影視頻使用服務、圖書館登記整理、環境衛生、值班安全等日常事務。
3、積極開展群眾性文體活動,搞好活動的策劃組織工作。
4、具體指導和督促各村委、居委的文化室、圖書室、「農家書屋」、健身場所等村級文化建設和文體活動。
5、負責監督轄區內的文化市場,配合上級文化部門做好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保護工作。
6、完成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文化站首問負責制度
1、辦事群眾到文化站進行文化娛樂活動或反映情況,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員為首問負責人,應熱情接待前來群眾,負有為其服務的責任。
2、屬於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內的事項,首問負責人可以辦理或服務的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或服務;應由本單位其他工作人員辦理或服務的,首問負責人要將群眾帶到相應工作人員辦公室,或告知相應工作人員的辦公室位置。
3、對前來群眾請求事項,能馬上辦理的立即給予辦理,不能馬上辦理的應告知辦理期限,不能辦理的,應耐心說明情況。
4、不屬於首問負責人所在單位職責范圍的事項,要明確地告知承辦部門及聯系方式;屬於業務不明確或首問負責人不清楚承辦部門的事項,要及時向上一級領導匯報,幫助落實承辦部門,並告知前來群眾。
十二、文化站服務承諾制度
1、保證文化站正常開放運行,積極開展文化陣地活動,熱情周到接待來訪群眾。
2、舉辦各類展覽、講座,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傳遞經濟信息,為群眾求知致富,促進當地經濟建設服務。
3、根據當地群眾的需求和設施、場地條件,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和廣播、電影放映活動;指導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樂部等)和農民自辦文化組織建設,輔導和培訓群眾文藝骨幹。
4、協助縣文化部門配送公共文化資源,開展流動文化服務,保證公共文化資源進村入戶。
5、在縣級圖書館的指導下,開辦圖書室,開展群眾讀書讀報活動,為當地群眾提供圖書報刊借閱服務。
6、在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縣級支中心的指導下,搞好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建設,開展數字文化信息服務。
7、在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指導下,搜集、整理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展示、宣傳活動,指導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
8、協助縣級文化行政部門開展文物的宣傳保護工作。
9、受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委託,協助做好農村文化市場管理及監督工作。發現重大問題或事故,依法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上報。
十三、文化站向公眾開放服務制度
1、要結合自身功能特點和當地群眾生產、生活、學習的規律和實際需要,保持經常性向公眾開放服務。
2、要在醒目位置標明服務內容、開放時間、注意事項。
3、重大節慶或傳統節日開展的文化活動,要提前做好宣傳,便於群眾參與。
4、工作人員要恪守職責,熱情接待,搞好服務。
5、搞好站內設施保障,積極開展文明、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十四、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室工作制度
1、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室是公益性的文化信息服務場所,必須堅持社會效益第一的原則,不得實行經濟承包、掛靠經營等方式變相經營,不得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活動,除收取必要的成本費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2、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室主要為群眾提供電子文獻的閱讀和查詢,有關信息、多媒體資料的瀏覽和查詢等服務。
3、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室管理人員負責做好本室相關工作。
4、工作人員按章操作使用本室設備及聲像資料;本室設備及聲像資料僅限室內使用,一律不外借。
5、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室的計算機光碟機讀盤要求嚴格,請務必使用正版且無劃痕的CD、VCD、DVD光碟,盡量避免非法讀盤的情況出現。
6、不得在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室播放、收聽、收看、拷貝有關淫穢、迷信、反動等不健康的內容或向他人發送惡意的挑釁的郵件和商業廣告。
7、讀者和觀眾不得對本室計算機的軟體設置做任何更改。要愛護室內一切設備,自覺維護設備安全,人為原因造成設備損壞,必須賠償損失。
8、不隨地吐痰,禁止吸煙,禁止在聲喧嘩。舉止文明,保持室內安靜衛生。
9、工作人員下班前,要按操作規程關閉電腦、電源,關好門窗,注意安全。交接班時,要做好設備檢查和交接登記。
十五、圖書閱覽室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樹立「服務第一,讀者至上」,全心全意為讀者服務的思想。
2、負責圖書、報刊雜志的管理及裝訂修補等維護保養工作。如有丟失、損壞圖書及超期未還者,要按有關規定索賠。
3、負責辦理書刊的借閱、流通及各項統計工作。室內藏書及各種物品每半年定期清點一次。
4、負責圖書目錄的檢查、維護和指導讀者使用圖書目錄,書刊排架要准確整齊、便於檢索。
5、負責解答讀者提出的咨詢問題。
6、負責搞好室內衛生和安全保護工作。
十六、圖書閱覽室圖書雜志閱覽規定
1、圖書閱覽室是為群眾提供讀書、學習的場所,是傳播精神文明的陣地。圖書內容應健康向上,格調高雅。
2、讀者要自覺做到文明禮貌,自覺接受管理人員的管理,愛護室內一切設施。
3、要保持室內安靜及室內衛生,不要大聲喧嘩、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雜物。
4、本室圖書、報刊雜志開架閱覽,每人限取一份,閱後請放回原處,不得擅自帶出。讀者要自覺愛護書報資料,如發現撕、割或偷盜圖書資料者,將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賠償。
5、群眾可在自願的基礎上,將自己收藏的圖書捐獻出來提供給廣大群眾閱讀。
十七、圖書閱覽室借閱規定
1、圖書閱覽室的圖書憑借書證借閱。
2、辦理借書證需持個人身份證、1張1寸免冠照片,並交納押金50元。辦證後,讀者可免費借閱,如讀者不再借閱,則收回借書證、退還全部押金。
3、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每次限借圖書2冊,借期30天,逾期每冊交逾期費0.5元/天。如圖書損壞或遺失,按書價雙倍賠償。
4、圖書閱覽室圖書外借。報刊雜志只限閱覽,概不外借。
十八、多功能廳管理制度
1、管理人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預防和杜絕火災、被盜、騷亂鬧事等危及安全的事故發生。
2、管理人員要嚴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職責。
3、多功能廳的設施設備,注意防火、防盜、防非法操作。
4、管理人員要定期對燈光、音響、線路等電器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電器設備安全有效地工作,做到防患於未然。
5、各套設備只能由站內工作人員使用,其他人員一律不得擅自操作。嚴禁私拉電線、亂接插座、私自安裝其它電器設備。使用設備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超負荷運行。
6、多功能廳所有設備一律不準外借,如有發現,管理者承擔物品損壞或遺失造成的所有責任。
7、場內嚴禁吸煙和明火,嚴禁攜帶一切易燃品和危及安全的化學葯品入內。
8、其他單位使用多功能廳開展活動,要事先到文化站辦公室履行手續,經站長批准後方可使用。
9、每次開展活動,管理人員必須提前半小時到場,做好安全檢查和准備工作後方可開放。對手續不全和沒有事先安全教育的使用者,管理人員有權拒絕開放。
10、開展活動時,管理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格操作規程。
11、場內禁止吸煙、隨地吐痰、亂扔瓜果皮殼等不文明行為,嚴禁隨口吐棄口香糖。不聽勸阻者,請其離開活動場地。
12、使用單位開展活動,必須安排至少三名專職人員現場值班維持秩序。文化站至少要有兩名工作人員在現場負責管理服務工作。如果使用單位沒有按照規定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職責,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則由使用單位承擔相關責任。
13、開展活動時,如發現安全意外情況,要及時組織人員撤離,同時啟動應急程序,妥善處理。場地使用完畢後,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設施、設備,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十九、文體娛樂室管理制度
1、本室要按時向公眾開放。
2、保持室內良好的衛生環境,嚴禁在室內吸煙,嚴禁隨地吐痰、亂扔任何雜物。
3、文明禮讓,嚴禁大聲喧嘩、吵鬧及爭搶活動器材。
4、要愛護公共設施,嚴禁違規使用器材。故意損壞設施,要照價賠償。
5、嚴禁將活動器材拿出室外運動,如有丟失,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照價賠償
6、進入本室活動者,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二十、科技培訓室管理制度
1、管理及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每天必須做好室內清潔衛生和整理、准備工作,營造良好的培訓環境。
2、認真解答並處理好學員提出的問題,虛心學習,禮貌待人。做好每天的工作記錄和值班交接手續。
3、定期檢查及維護培訓室設備,做好培訓室的設備登記和管理工作。
4、充分發揮培訓設備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做到有專職操作人員,有活動記錄,有應用效果。
5、定期組織農業實用技術、科普和各類文藝培訓,及時傳遞市場信息,隨時接待群眾咨詢。
6、加強安全管理,防火、防盜、防病毒、防違規操作,確保投影儀、電腦等設備及系統安全。
7、加強設備管理,節約使用材料,出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正常工作運轉。
8、各類培訓班開班前,必須以各種形式告知廣大群眾,提高群眾知曉率。
二十一、參訓人員管理規定
1、參訓人員必須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入室,無關人員禁止入內。參訓人員要自覺服從培訓管理人員的安排。
2、保持培訓室整潔衛生,不準亂丟廢紙或其它雜物,嚴禁吸煙和高聲喧嘩。
3、要自覺遵守培訓紀律要求,遵守培訓室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守則。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使用有關設備,遇有設備故障應立即報告。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或損壞設備者,給予嚴肅處理,並按規定進行賠償。
二十二、書畫創作展覽室管理制度
1、保持室內的整潔,不準亂丟廢紙或其它雜物。使用水調顏料或墨汁注意不要弄臟桌子和地面。
2、在本室創作者,離開本室之前要將照明、風扇關掉,關好門窗,注意安。
3、室內的筆墨紙硯及字帖等物品,原則上供書協、美協會員以及書畫愛好者創作使用。其他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隨意使用。所有物品不準帶出室外私自使用。
4、本室展覽的書畫作品,供觀眾參觀學習交流,作者或他人未經允許不得隨便摘取拿走。
5、展覽要保持清潔衛生,牆壁或走廊內不準亂貼、亂掛、亂塗、亂畫。
6、管理人員要做好參觀人員的接待、服務和參觀人次的登記工作。
③ 什麼叫文化大院
農村文化大院是以農戶為依託、農民為骨幹、文化為主題、服務為宗旨的農村綜合文化信息傳播點。目前全村有4個文化大院,依託農家樂的形式建立。
文化大院基本條件是:有2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活動場地,有桌凳和統一制定的書櫃,有3種以上報紙,有一套10人以上的文體活動器材,有固定的戶外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欄等。此外,區文明辦為文化大院配置了電腦。
④ 鄉村文化室有什麼作用
有利於提高村民的文化素養和審美情趣。
鄉村文化室的建設,有利於聚焦鄉村振興戰略,提升農民精神風貌,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有助於推動鄉村振興,也能助力城鎮化成為記得住鄉愁的城鎮化,讓現代化成為有根的現代化。
放眼全國,無論文化下鄉,還是保護古村落,或是移風易俗,都需要實心實意、真抓實干,避免重物質輕精神。惟其如此,才能在鄉土文化的豐厚土壤中開出各有特色的文明之花。
(4)文化大院怎麼經營擴展閱讀:
鄉村振興文化為魂,絕非虛言。正如習近平總書記今年兩會在山東代表團強調的,「要推動鄉村文化振興,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和公共文化建設,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深入挖掘優秀傳統農耕文化蘊含的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范」。
這些年,遼寧在鄉村文化建設中,一手抓村容村貌,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設,「里子」和「面子」相互促進。譬如盤山縣,建設「圖說我們的價值觀」主題道路和主題廣場,5萬米的宣傳牆訴說著我們這個時代的核心價值觀,成為當地農村一景。
當鄉土文化回歸並為鄉村振興提供動力,當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構築成文明的底色,鄉村就永遠充滿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