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文化站屬於什麼單位
法律分析:文化站是國家設立,政府舉辦的,鄉、鎮、城市社區、街道辦事處、區公所一級的最基層公共文化事業機構。屬於政府系列單位。是向廣大人民群眾進行宣傳教育,研究文化活動規律,創作文藝作品,組織、輔導群眾開展文體活動,普及科學文化知識,並提供活動場所,公益性的文化傳播與管理的文化事業機構。文化站建設是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重要工程之一,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是國家設立,政府舉辦的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工作和協助管理轄區文化市場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是集書報刊閱讀、宣傳教育、文藝娛樂、科普培訓、信息服務、體育健身等各類文化活動於一體,服務於當地群眾的綜合性公共文化機構。隸屬縣、區文體局主管,下設在鄉、鎮、城市社區。法人編制,獨立預算核算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一條 文物分為不可移動文物和可移動文物兩大類。
㈡ 事業編制是什麼樣的編制
算俗語說的長期工
㈢ 長城文化保護站可以走什麼專技崗
文物保護研究崗。長城文化保護站要以長城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十四五」規劃為契機,認真謀劃和儲備一批長城保護項目。該項目人員可以走文物保護研究崗,專技崗指的是專門從事某種技術崗位的工作,現在尤指事業單位編制的專業技術人才崗位。
㈣ 什麼是事業編制事業編制有哪些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都屬於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外,還有部分事業單位的經費,採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
事業編制的員工,只要在工作中沒有大的過錯,沒有原則性的問題,大部分都會工作到退休,但是也能感受到對於這樣的似乎少了對工作的熱情,有太大的工作動力,之前的一勞永逸。
現在將被打破,轉為合同制之後,相信會激發很多人的上進心,因為只有自身優秀,自己有價值,努力且上進,才能夠更好的勝任工作,不被社會所淘汰。
既然選擇了這個行業和這份工作,就應該積極上進,或許在前進的道路上會遇到一些困難,但是也要有戰勝困難的勇氣,這樣才能夠讓自己進步,創造自己的價值。
㈤ 文物保護管理所是全額還是差額
全額撥款單位。
如果是博物館之類的可能是差額撥款。文物管理所是文化事業單位。
主要工作是文物的保護和管理。負責宣傳貫徹上級關於文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承擔轄區內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安全監測、科技保護、日常巡查及四有檔案工作。
承擔轄區內文物古跡、歷史文化遺址保護區的推薦和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申報的輔助工作。
㈥ 什麼是事業編制事業編制有哪些
相關如下: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實施單位:
事業編制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的單位。
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外,還有部分事業單位的經費,採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
㈦ 文物局是什麼單位
文物局是行政單位。其主要職能是研究擬訂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劃,制定有關的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大型博物館的建設及博物館間的協作、交流;研究處理文物保護的重大問題;對查處盜竊、破壞、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專業性意見;承辦國務院和文化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八條
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主管全國文物保護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擔文物保護工作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文物保護工作。
文物局有哪些部門
1、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2、政策法規司。承擔擬訂文物事業發展規劃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參與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承擔組織文物保護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3、督察司。擬訂文物行政執法督察、案件查處和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文物行政執法督察,文物和博物館安全防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文物違法舉報管理和文物安全部門協作。組織查處和督辦文物違法重大案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和督辦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
4、文物古跡司。協調、指導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和重大項目的規劃編制與實施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工作;承辦確定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工作;承擔文物保護有關審核、審批事務及資質、資格認定管理工作;承擔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和保護管理監督的相關工作;
5、考古司。協調、指導重大考古項目、調查和課題的規劃編制與實施工作;指導全國考古和考古出土文物工作,負責協調考古出土文物的移交;承擔古遺址、古墓葬保護管理利用工作;承擔考古有關審核、審批事務及資質、資格認定管理工作。
㈧ 文物管理所是什麼單位
文物管理所是本行政區范圍內行使文物保護管理職能的全額撥款股級事業單位。文物管理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文物保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縣境內的文物收藏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縣境內的文物古跡、歷史文化遺址保護區的推薦、公布和縣(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等。
運用文物法規(見中國文物法規)保護管理文物,是文物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以法制管理文物的必然途徑。它主要包括國家制定的法律、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文物法規、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保護管理文物的規范性文件,以及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重要規章、制度等。
為了切實進行文物管理,達到保護文物、發揮文物作用的目的,必須採用相應的管理手段。文物管理手段,概括地說,主要有法律(法規)手段、行政手段、經濟手段、教育手段和技術手段。
1、法律(法規)手段
法律(法規)手段是保護管理文物的強制措施,是以法制管理文物行政手段是用行政干預保護管理文物,是人民政府經常採用的手段。
2、經濟手段
經濟手段基本可分兩方面,一方面是對文物重點保護項目在經費上給予支持,以保護重要文物不受損壞;另一方面是對損壞文物或違犯文物法規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經濟處罰等。
3、教育手段
教育手段主要是利用多種形式和途徑向公眾宣傳文物知識、文物法規,有計劃地培養文物專門人才,有計劃地培訓文物幹部等。
4、技術手段
技術手段主要是推廣現代科學技術在文物保護中的應用,同時又要嚴格控制違背保持文物原狀的新工藝和新材料的使用,交流國內外文物保護技術情報,組織推廣文物保護科技成果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文物保護,正確處理經濟建設、社會發展與文物保護的關系,確保文物安全。
基本建設、旅遊發展必須遵守文物保護工作的方針,其活動不得對文物造成損害。
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海關、城鄉建設規劃部門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應當依法認真履行所承擔的保護文物的職責,維護文物管理秩序。
第十五條 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市、縣級人民政府劃定必要的保護范圍,作出標志說明,建立記錄檔案,並區別情況分別設置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管理。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記錄檔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應當根據不同文物的保護需要,制定文物保護單位和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的具體保護措施,並公告施行。
㈨ 文化局屬於什麼性質的單位
文化局是國家行政單位
文化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研究制訂當地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章和管理辦法
三、綜合管理當地社會文化事業:文化藝術事業、圖書館事業、歸口管理文化市場、文物事業、電影發行和放映、對外文化藝術交流。
四、依法查處文化經營活動,營業性演出活動中的各種違法違章行為,依法查除各種違反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
(9)文化保護所是什麼編制擴展閱讀
文化局的紀律要求:
1、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文化經營活動。
2、依法行政、文明稽查。執行公務時必須兩人以上,並出示稽查證件。
3、秉公辦案,不徇私枉法。不得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向經營單位或個人索取或變相索取財物。
4、不得為被查處的文化經營當事人說情,更不得袒護、包庇。
5、扣押的非法財物,必須填寫《扣押或查封財物清單》,並按規定登記入庫,不得私人佔有或外傳(借)。
6、不得泄漏案情和稽查活動安排,並為舉報和投訴者保密。
㈩ 什麼是事業單位編制,事業編種類分為什麼
1.編制的分類編制通常是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確定,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根據編制調配人員,財政部門據此撥款。編制通常分為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都是行政編制。一般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體分為編制人員和非編制人員(非編制人員就是本單位自行外聘的人員,就象企業聘用一樣,由單位自行規定其待遇,付給其工資,與地方財政沒有關系)。所以,非編制人員的待遇不一定比編制人員差。2.事業編制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經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適用單位主要有: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外,還有部分事業單位的經費,採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事業單位考試,一般指以增進社會福利,滿足社會文化、教育、科學、衛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種事業單位不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與價值不直接表現或主要不表現為可以估量的物質形態或貨幣形態。事業單位是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的首先事業單位包括一些有公務員工作的單位,是國家機構的分支。事業單位考試,又稱事業編制考試,這項工作由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委託省級和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並交用人單位成績名單,部分單位自行命題組織實施。目前尚無全國和全省統一招考,最多市、縣級各個單位統一招考,一般規模大的採取網路報名,人數少則現場報名。招考公告發布在各級人事、人才網站上,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佔一半,分數有的4/6開,一般無最低分數線。2、事業單位簡介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2、411號令),事業單位不屬於政府機構,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1)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也稱為全供事業單位,也就是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是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這種管理形式,一般適用於沒有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單位、衛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業單位,即人員費用、公用費用都要由國家財政提供(2)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按差額比例,財政承擔部分,由財政列入預算;單位承擔部分,由單位在稅前列支,如醫院等。差額撥款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這些單位的人員工資構成中固定部分為60%,非固定部分為4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差額撥款單位要根據經費自主程度,實行工資總額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點的管理辦法,促使其逐步減少國家財政撥款,向經費自收自支過渡。(3)自主事業單位又稱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作為事業單位的一種主要形式,由於不需要地方財政直接撥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鬆對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有不斷膨脹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