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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文化傳播這個名字怎麼樣啊

發布時間:2023-01-01 20:17:52

㈠ 主播用哈利波特這個名字侵權嗎

如果主播用哈利波特這個名字盈利了,那就是侵權的。
名譽侵權指的是文學作品、通告文字、行為語言或其他形式對當事人產生了名譽上的消極影響所構成的一種違背人權的行為,行為人要負法律責任。
《哈利·波特》是英國作家J.K.羅琳於1997~2007年所著的魔幻文學系列小說,共7部。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學校()為主要舞台,描寫的是主人公——年輕的巫師學生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前後六年的學習生活和冒險故事;第七本描寫的是哈利·波特在第二次魔法界大戰中在外尋找魂器並消滅伏地魔的故事。

㈡ 我要開文化傳播公司,想起名字,我想有金有水格局的名字.

我要開文化傳播公司,想起名字,我想有金有水格局的名字.

鴻銘 鴻鑒

有馬有關的文化傳播公司起名

馬蘇

公司起名字,兩個字,一個帶草字頭,一個是三點水(文化傳播公司)

榮潮

想給公司起個有意義點的名字,我是做文化傳播公司的 業務主營通信。

啟航
怎麼樣
一個新的開始

誰能幫我起一個文化傳播公司的名字,優雅一點 急!謝謝了

天翼

注冊公司時動畫公司跟文化傳播公司有沖突嗎名字一樣

這個核名一下就知道了。一般來說,同個地方是不允許重名的。異地就允許重名。

請有才之士幫文化傳播公司起名,最好帶個「銘」字,謝謝

華銘
中華文化
銘記、銘刻、座右銘

公司主要做比賽活動、節目製作、專題片方面。起名字叫**文化傳播公司還是**文化傳媒公司好?

叫傳播還是傳媒不是你說了算的,是工商局能不能批下來的問題,你做的業務還是叫文化傳播公司比較好,而且也容易批,傳媒沒有你想的這么好批的

思格成文化傳播公司怎樣?

我只知道名氣挺大的,沒具體了解過,應該還可以吧!

請各位幫忙給在下的文化傳播公司取個名字

九天

㈢ 哈利波特為什麼要叫哈利波特呢

「Harry」這個名字其實在英國是一個很普通的名字,並沒有多大的意義,在聖經中「Potter」這個姓也許是指埋葬外鄉人的「波特曠野(potter's field)」。

「Harry」是J.K.據說是羅琳最喜歡的男孩名字,如果她有一個兒子的話,她將用這個名字給她的兒子命名。
雖然J.K.羅琳在有了兒子後並沒有履行自己的諾言,她的兒子叫大衛。 當然,雖然哈利的名字很普通,但是用這么普通平常的名字,他的身上卻背負著如此重大的使命和傳奇的命運,可能這是羅琳運用的一種反襯手法吧。

㈣ <哈利波特>為什麼那麼火~`

為啥大家喜歡哈利波利,一喜歡就是這么多年,我分析的是因為這類型的書其實很少,並且拍的那麼經典的也很少,雖然現在也有這類型的書跟電影了,但是畢竟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所以更容易讓人記住。

再有就是哈利波特講的是一個小人物,突然擁有了某種能力,然後法力很大,怎麼說呢,大家都有一種想法,就覺得自己會不會某天也跟男主一樣,本來是一個平凡的人,但某天醒過來突然就變成了天才,誰都想奇跡發生在自己身上,所以才會對哈利波特這么受歡迎。

㈤ 哈利波特四個學院分別代表什麼

哈利波特四個學院分別代表如下:

一、格蘭芬多

格蘭芬多是四個學院中最出名的一個學院,也是《哈利·波特》原著中的哈利波特鐵三角就讀的學院,其中格蘭芬多代表勇敢,也代表了火,代表動物是獅子,而獅子也是萬獸之王,是勇敢和冒險的象徵,格蘭芬這個名字就是獅鷲的意思,是希臘神話中一種半獅半鷹的動物。

二、拉文克勞

拉文克勞代表智慧,象徵著四大元素中的風,象徵動物是鷹,由羅伊納·拉文克勞創建,拉文克勞喜歡聰明的學生,在劇中,哈利的初戀女友秋·張和好友盧娜·洛夫古德都是這個學院的學生。拉文克勞這個名字直譯過來是渡鴉之爪的意思,意為對知識的貪婪。

三、赫奇帕奇

赫奇帕奇代表正義,它的院訓就是正直,忠貞,城市,不畏艱辛,象徵元素為土,代表動物是獾。這個學院的人大多具備勤勞誠懇的品質,赫奇帕奇學院喜歡研究與食物相關的魔咒,也是四大學院中擁有最多學生的一個學院。

四、斯萊特林

斯萊特林代表了精明,這個學院的傳統就是有野心,精明,重視榮譽,審時度勢,明哲保身,利益至上,代表動物是蛇,象徵元素是水,雖然斯萊特林聽上去很邪惡,在原著中也總是貶低其他學院,為眾人不喜,但是哈利曾告訴自己的兒子「邪惡的不是學院,是巫師」,因此他認為自己的兒子進入斯萊特林也沒什麼。

哈利波特魔法覺醒學院選擇建議

1、對宿舍採光要求不高的玩家可以選擇斯萊特林學院;

2、喜歡暖色調的玩家可以考慮選擇格蘭芬多學院或者赫奇帕奇學院;

3、喜歡冷色調的玩家可以選擇拉文克勞學院;

4、最後建議各位還是在測試頁面中填寫20道選擇題後,根據結果選擇自己最心儀的學院。

㈥ 用現代企業經營的觀點分析《哈利波特的魔與道》的商業運營模式,知識產業文化,產業鏈的問題!謝謝啦

哈利·波特品牌征服的啟示

我們人類的語言是如此多種多樣,而人類在不同階段語言也是不一樣的。在人文化生存的年代,人們的語言是傾聽;在技術化生存階段,人們的語言是卓越;在數字化生存階段,人們的語言是速度;而在品牌化生存的全新年代,人們的語言是征服!

品牌,是正確的商業語言。當消費者徜徉於商場,從貨架上選購商品時,他們面對的是大大小小的品牌,而並非不同的企業。消費者才不會管你這家企業是做了6sigma,還是上了 ERP!因此,品牌是更加徹底的客戶化的思維。它完全站在消費者的角度討論消費決策過程、決策機制和決策模式。

品牌具有大眾文化節點的特殊意味。實際上,品牌就是大眾口味的提煉和升華版本。一個個大大小小、色彩斑斕的品牌是商業社會中的閃亮結點,就像從夜空中俯瞰城市所看到的萬家燈火一樣。當然這些亮點是注意力的亮點。

品牌的訴求相對穩定,否則就不能稱其為一個真正的品牌,而只是隨波逐流的過客。但大眾口味常變,所以真正的品牌,要麼具備快速符合大眾口味的能力,要麼符合人們潛意識中相對恆定的價值訴求。我們看到,在商業社會中,大部分的品牌都不幸成為大眾文化的匆匆過客。根據哈佛商學院的研究,商業的新點子只有 20% 能獲得投資轉化為商品,而這些投資中只有 20% 能最終成功。

藝術如果做得太深奧,欣賞的人就少了,所謂曲高和寡,正如達利的抽象畫少有一般大眾能欣賞的一樣。因為絕大多數品牌面對的是一般大眾,所以品牌沒有必要做得太深奧、太抽象。高深到不可理解的地步,效果往往要打折扣。品牌的理想狀態是既能成為大眾文化的有機部分,又能建立自身的傳統,成為永恆的價值和追求。比如說賓士、柯達、可口可樂和哈雷摩托,就是既傳承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長遠嚮往,又具備把握時代脈搏的創新精神。

品牌,是對注意力的征服

品牌和消費者是一種動態的互動關系。品牌和消費者的力量消長和力量對比無時無刻不在發生。當消費者購買強勢品牌,實際上是將自身的選擇權交給了強勢品牌;同時,他們會質疑弱勢品牌。在強勢品牌面前,消費者覺得自己像陷入情網的少年,被它的力量所征服,被它的魅力所迷惑;在弱勢品牌面前,消費者又覺得自己像個智者,舒適地、志得意滿地對品牌指手劃腳。由此我們可以看到爭當市場領導者的重要性。

其實,品牌是品質的符號和象徵。那麼什麼可以品牌化呢?我們看看如下的概念是不是已經成為品牌。

人物:格林斯潘、斯皮爾伯格、米蘭·昆德拉。

事件:嬉皮士運動、存在主義思潮、文藝復興。

地方:加勒比地區、長城、澳大利亞黃金海岸。

活動:奧林匹克、財富論壇、世界盃足球賽。

組織:歐洲綠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諾貝爾獎委員會。

服務:波士頓管理咨詢、個人理財產品、四季酒店的星級服務。

技術:企業資源計劃 ERP、奔騰晶元、克隆。

概念:後現代主義、國際化、生產外包。

思想:全面質量管理 TQM、加里哈默競爭戰略、學習型組織。

經過精心打造,張揚的人物、前衛的思潮和創新的產品都成為了卓越品牌。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凡是需要溝通並且可以溝通的事物都可以品牌化。人類已經進入到注意力制勝的全面品牌化時代。

什麼成就品牌

品牌思維,正對傳統的量化邏輯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戰。中國頂尖的經濟學家,跨入無人之境後最想做的事情是評點唐詩宋詞;中國頂尖的公眾人物,再次出現在公眾面前時津津樂道於西方交響樂;萬眾矚目的富商,功成名就後卻醉心於打打鬧鬧地拍電影。如果說一個人功成名就之後,心智必會貼近快樂與夢想,那麼,真正的品牌從一開始就像一個功成名就的人,它就是快樂與夢想。

品牌的征服,實際上是改變了人們的認知。這個邏輯過程是什麼樣的呢?請看下面的品牌征服的模型(參見圖 1-2),征服的邏輯過程是這樣的:認知的變化、行為的變化、偏好的變化、習慣的變化、忠誠的變化和認知的再次變化。

索尼、迪斯尼、范思哲、3M、百威、李維斯、英特爾,這些我們耳熟能詳的超級品牌,無一不是產生於激情和夢想。我們能用標桿學習之類的管理工具重復同樣的夢想嗎?即使可行,我們為什麼要做這么乏味的事情呢?更何況激情、亢奮、直覺、驚訝和情愫這些夢想的元素是不能用量化的語言來描述的。你大概不能說你做了一個三西格瑪的夢、還是六西格瑪的夢吧。

打造品牌,依靠的是直覺而不是空洞的分析,是藝術而不是陳舊的公式,是激情而不是完美的計劃。我們生活在現在,但我們已經活在未來。品牌,是酷時代的通用話語。酷經濟,不是用國民生產總值來衡量經濟發展水平,是用國民生產「酷」值。酷經濟的指標是快樂程度、散熱效果、不確定的美感和快感模式等。

怎樣將品牌建立在夢想的基礎之上呢?將概念變成一個神話、一個寓言或者一個傳說是個不錯的選擇。微軟在講故事,GE 在講故事,牛津和哈佛也在講故事。很多品牌都有許許多多的故事:它們的歷史、它們正在做什麼、它創始人的傳奇經歷等。比如蘋果電腦就通過故事讓其創造性和叛逆性的核心品牌文化具備了某種近似宗教的特徵。

從一開始,蘋果就是一家特立獨行、不守規矩的公司。蘋果電腦的 CEO 就是一個膽大妄為的夢想家,蘋果電腦的產品永遠代表了「前沿和創新」。而它的專賣店的前衛環境則進一步強化了蘋果品牌的夢想文化,其最新推出的 iPod 和 iTune 等創新產品更是將這種文化推向頂峰。所以,其實品牌的語言是征服,用快樂與夢想征服消費者的心靈。

我想說,從現在開始,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家、管理者和學者用品牌的語言來溝通。如果我們在不久的將來,發現在幾乎所有的管理語境里,大家都一擁而上,拿著品牌說事兒,就像熱熱鬧鬧去趕大集一樣,那我們一定不要覺得太奇怪,因為品牌是人類文明發展到今天所必然出現的潮流。在出現人聲鼎沸的熱鬧場景之前,我們確實有必要讓自己正確理解品牌。

目前全球的青少年都過早地接觸成人的文化。哈利·波特的出現,幫助青少年重拾自己童年時應有的想像力和樸素的正義感。即使是成年人,也迫切需要這種回歸童年的感受。哈利·波特就好像很多人在童年時夢想成為的偶像,所以,這個品牌講述的故事非常容易深入人心。

品牌,就是征服心靈

在哈利·波特這個品牌的核心訴求裡面,好玩是第一位的,其他的都是附屬目標。比如這個魔法小子的道德品質,他的善良、勇敢、友誼、勤奮等都是附屬的價值。好玩是文化,我們看看西方的教育體系就可以理解這一點。在西方的學校裡面,老師會使出渾身解數,讓學生覺得好玩,西方教育的娛樂性是我們在中國所想像不到的。

比如在英國的小學裡面,當老師講到固體、液體和氣體的區別時,他會讓小朋友們站成一排,緊緊地靠在一起,你貼著我,我貼著你,吵吵嚷嚷地擠成一團,他說:ok,這是固體;然後他讓這些小朋友站開一些,彼此間留一些空隙,然後說:這是液體;最後他只留兩三個小朋友站在上面,彼此間的空隙很大,然後他說:ok,這是氣體。在小朋友們嘻嘻哈哈的笑聲當中,三種物理狀態的區別一目瞭然。他就是用這種方法來說明固體、液體和氣體的主要區別是在於分子間的空隙不同,導致了物理特性的不同。

哈利的學生生涯充滿了奇趣的學習,巫術老師們會煞有介事地教會他們很多神奇的東西,穿牆走壁、上天入地等,非常好玩。我相信每一個英國或者美國的學生在看哈利的時候都會想像自己也正在這個魔法學校中學習魔法,而不是學習數理化。所以這個品牌征服的是心靈,是孩童們心靈深處的渴望,也是童心未泯的成人們內心深處的渴望。這和我們看泰坦尼克的浪漫愛情時將自己的放到那個驚心動魄、盪氣回腸的場景中有什麼實質性的區別呢?不過是哈利這個小子將這一切演繹得淋漓盡致,讓人慾罷不能。

《哈利·波特》一書的作者羅琳女士的一席話頗為耐人尋味:兒童讀物不是教科書,其目的不是要教會孩子們什麼特定事物。這不是文學的特性。人們確實能從文學中得到一些東西,但可能只是教你如何開懷大笑,而並非每次都像打你一個耳光一樣讓你吸取教訓。

孩子們肯定能從《哈利·波特》里學到一些東西。這本書的構思並不復雜,但矛盾跌宕起伏,懸念叢生,充滿童趣。主人公哈利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物,在孩子看來,和自己差不多。哈利的主題是什麼?是魔法和邪惡。難道這不是我們在現代社會中天天所看到的東西嗎?我們看到無數的商業成就、社會現象和人際關系就像魔法一樣神奇,同時我們也看到邪惡的事情,不論我們願意不願意看到,ok!看到了之後,我們都希望能有一個像哈利這樣的厲害小子去打敗惡魔,或者乾脆自己就是那個到處飛的魔法小子,去鏟除邪惡。

所以哈利的真正魅力可能正是在於我們從中看到了現實世界的影子,它是魔幻世界,也是現實世界的映射版本。我們都知道《傳奇》、《魔獸》這樣的電腦游戲有無數的粉絲,那我們也可以理解哈利·波特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粉絲。

讓品牌成為一種現象

經過作者、文學經紀人、出版社、電影製片人,以及一系列營銷高手的運作,《哈利·波特》不僅家喻戶曉,還形成了一個超乎想像的財富鏈。《哈利·波特》系列一共 7 本,前 5 本累計銷售量已經超過 2.7 億冊,如果以平均每冊 20 美元的價格計算,其市場價值已達 50 多億美元。

這一切如果沒有一套完善的商業營銷機制,單靠作品本身的影響力是根本達不到的,所以羅琳在接受采訪被問到為何成功時就常常說:「這個問題我回答不上來,因為我做夢也沒有想到會這么成功。」關鍵是哈利已經成為一個文化現象,就像中國的很多很多現象一樣。很多人都在談論他。人們都從不同角度談論著這個魔法小子,越多人探討這個品牌,這個品牌的力量就越大。

經過品牌運作,哈利已經成了一個社會現象,媒體長篇累牘地對其進行報道,我們所知道的幾乎所有西方大媒體都對哈利現象進行了報道和深入分析。比如《金融時報》、《經濟學家》、《時代周刊》、《商業周刊》、《新聞周刊》、《紐約時報》等。電視里充斥著哈利的各種信息,雜志上成天都在討論著哈利的下一個冒險。

讓品牌成為一種現象,是品牌的至高境界。某某現象說明了人們的普遍關注,這種知名度對於一個品牌來說是一步,也是關鍵的一步。比如我們說的超女現象、奧運現象等,都是引起人們普遍關注的現象。一個品牌成為現象是需要經過精心包裝和打造的。

復雜的世界需要簡單

品牌本身就是一種將復雜性簡單化的產物。因為品牌是價值的集合體。每一個麥當勞快餐廳都是價值的綜合體,每當我們在街上看到麥當勞的快餐廳時,我們很清楚自己可以從裡面獲得什麼:干凈、整潔的環境,優良的服務,新鮮的食品,等等,從而大大簡化我們的決策過程。如果一個品牌很大程度上簡化了我們的決策過程,那一定是因為它是一個強勢品牌,它的價值和訴求非常持續,並且清晰。這在品牌裡面非常重要。

同樣的,哈利的出現符合人們對神秘的嚮往,不僅僅是小孩和青少年,每一個人都或多或少的有這種慾望。人們都是很好奇的。人們都在追求快樂。復雜的世界裡,我們需要考慮的事情太多太多,如果有這么一個小孩,他聰明,勇敢,打壞蛋,幫助別人,那麼人們怎麼會不喜歡他呢。其實哈利的主要情節並不復雜,所展現的價值也很簡單,那就是勇敢、友善和進取。這些人類的簡單價值觀通過魔法的形式表現出來,就是非常有魅力的故事。

口碑就是一切

既然復雜的世界需要簡單,那我們就應該將自己的主張簡單化。少就是多,也就是說越簡單的信息越是容易傳播,簡單的東西都是好傳播的。我們都知道電影的營銷特別注重口碑傳播,一部新電影往往就看它首映過後幾周內的表現。如果表現不佳,也就意味著這幾周的口碑十分不佳,這部電影可能將很快轉為 DVD 銷售,迅速退出影院市場。

所以說泛娛樂化的品牌需要泛娛樂化的營銷,這種營銷一定是口碑為主的營銷。這些書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歸因於任何市場機制或宣傳費用都無法買到的東西。《哈利·波特》是典型的口碑暢銷商品,它的力量建基於讀者對家人和朋友的推薦。它也是在正確的時機提供了正確的方法。孩子們總是喜歡羅琳女士如此擅長講述的幻想冒險故事,成年人也喜歡故事中的懷舊之情,她這種現代方式的逃避主義品牌立即引發了人們的共鳴。

但是最重要的是,就連羅琳和布魯姆斯伯里出版社也都承認,他們的財富歸功於故事中那些魔法的鼎力相助。「喬羅琳講故事的技巧固然無庸置疑,」布朗先生總結說,「但歸根到底是她走運了。」

快樂,力量無窮大

哈利的所有魔力在於市場營銷,這是一種快樂營銷。布魯姆斯伯里出版社在推銷哈利·波特品牌方面很有一套,特別是對那些最難討好的男孩讀者們做得很成功;同時,羅琳女士堪稱一位最機敏的市場推銷人,她的書就運用了市場推廣的手法,例如出現在購物商場打上品牌的掃帚柄,以及琅琅上口的口號。她對孩子們想要什麼東西有那麼一種直覺。

經過改編的電影也進一步加速了哈利·波特品牌的風行。時代華納對一部電影約5000 萬美元(合 2700 萬英鎊)的宣傳費使圖書業的促銷預算相形見絀,並有助於吸引更多的讀者。票房收入也使零售商的銷售顯得微不足道:根據電影票房數據分析網站 Boxofficemojo 的統計,迄今為止《哈利·波特》 3 部電影的收入就超過了 14 億英鎊。書商們自認為是他們創造了哈利·波特奇跡,但是他們並未充分意識到,其實他們應該感謝華納。布朗先生懷疑,這樣將反過來使羅琳女士的寫作手法更接近電影,她對故事情節的鋪設都瞄準了電影改編版本。

伴隨電影一起蜂擁而至的還有大量「哈利·波特」商品。對孩子們及其備受煩擾的父母而言,哈利·波特可能是目前市場上被利用得最多的品牌之一,隨處都是「哈利·波特」的書籍及其副產品。然而在今天各種大型特許經營的潮流中,「哈利·波特」在特許經營方面實際上利用率甚低。

就全球來講,兒童電影的商品銷售特許證通常會簽發多達數百個,但是華納僅為哈利·波特電影發出 75 個。其中部分原因是羅琳女士的堅持,她對品牌的使用保留控制權,並否決她認為不適當的這類特許證。而布魯姆斯伯里出版社也保持了剋制,除成人和特別裝訂版本外,它不願讓各種副產品降低該書的聲譽。

反面的聲音

因為哈利的故事中充斥著妖魔鬼怪,所以西方的基督教團隊對此表示擔憂。有人就在英格蘭的基督教電台中說:哈利電影中所用的語言有時候是很「strong」的,strong 這個詞在這里指的是「不太恰當」的意思。而且有些畫面過於刺激感官,比如那些怪獸的造型和一些正邪交戰的場面。所以基督教組織建議父母先看電影或者小說然後再將小孩納入進來,認為這樣更加恰當。

實際上,當我們看到連基督教的機構都討論哈利的影響,這足以證明哈利已經遠遠不僅僅是一個魔法小孩,更是一個文化現象。它超乎現實生活經驗,又讓人感到熟悉親切。

一本兒童讀物,首印 500 萬冊依然供不應求的事實,使其成為書界的一個奇跡,也使其他暢銷書在一夜之間黯然失色。當人們驚喜地發現《哈利·波特》使西方那些沉溺在電視、電腦面前的孩子們重新喜歡上了看書的時侯,我們不禁想追問,中國現代兒童文學,何時能贏得如此眾多的小讀者。

立體的整合營銷

英國在 19 世紀就提出了「快樂的作品給孩子以愉悅」,而我們的一部分作家至今仍沒有真正思考過現在的孩子需要什麼,只是一味地走「告訴你一個道理」的老路子,用成人的標准去衡量孩子。中國現代兒童文學並沒有反映真正的兒童生活,而只是反映了成人理解的兒童生活,或是希望兒童過的一種生活的狀況。這種虛偽的關愛阻礙了兒童文學的發展。中國現代兒童文學到了回顧與反思的時候了。

《哈利·波特 4》全球首映,首映前 3 天票房全世界超過一億美元。哈利·波特已經像米老鼠、加菲貓一樣,出現在成千上萬種商品上。哈利·波特帶來的市場到底會有多大,實在難以估量。美國華納兄弟公司的電影在這個過程中起了關鍵作用,如果沒有英國難以計數的書店的推廣,沒有網路上鋪天蓋地的討論、新聞和報道,哈利是不會這樣盡人皆知的。這個品牌是通過電影院、玩具店、超市、報紙、雜志、音像店等渠道共同打造而成的。

打造中國故事品牌

為什麼不打造中國自己的強勢故事品牌?一個哈利成為英國出口的最大宗商品,是最近幾年英國重要的文化品牌,將英國的影響力擴散到世界各地。很多很多年前,一個國家的影響是通過軍事和政治手段實現的,現在的時尚是通過文化。看看風靡世界的韓國電視劇《大長今》!未來的世界是文化主導的世界,未來商業的力量一定出自文化的力量!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文化的就是商業的。它的意思就是說:越是民族的東西越是具有差異化和獨特性,這是一個卓越品牌最基本的特徵。不然匯豐銀行也不會說自己是「全球營銷,當地智慧」。

中國故事品牌之殤

一個故事品牌打造成像哈利·波特這樣也是到了相當境界了。但哈利的驚人成功幾乎讓我們自己忘了我們中國也是有大量的強勢故事品牌的。嫦娥奔月、誇父追日、哪吒鬧海、大鬧天宮,它們哪一個不具備大品牌的風范?我們這些充滿神奇想像力的文化品牌哪裡去了?而我們似乎還沾沾自喜於西方世界十分了解我們的傳統、追求和文化呢。錯了。實際情況是,大多數西方人除了長城、烤鴨和李小龍之外,對中國可以說是一無所知。

羅琳是有天才的,她直覺地知道人們需要什麼。看看:童心、魔法、文化、學校、風景、冒險、蘇格蘭,她將這些時尚和流行元素很好地結合進了哈利的故事中,讓我們如痴如醉,欲罷不能!

孩子的天性是追求快樂,「讓孩子快樂,讓孩子玩」是兒童文學的一個重要目標,而這個目標的基礎是作家與小讀者的平等,作家不應擺出居高臨下的姿態,而是應該站在兒童的立場上,「用兒童的眼睛去看,用兒童的耳朵去聽,特別是用兒童的心靈去感受,這才是兒童文學成功的關鍵」,即「兒童本位」。

每當我們看到一些電視節目中一些小孩模仿大人的口氣說「我們應該為了什麼什麼而讀書」這種虛偽的腔調時,就覺得很不舒服。孩子的天性是非功利的,孩子天生都應該是快樂的。將成人社會的約束綁在兒童的身上,讓他們感覺自己好像是為了功利性的目的而努力,那其實是對他們心靈的很大傷害。

「西遊記」,尤其是「大鬧天宮」的故事,「三個和尚」,「小蝌蚪找媽媽」,這都是中國的優秀故事品牌。但是它們今天在哪裡?中國故事都過早地凋謝了。它們沒有像哈利·波特這樣被作為一個品牌去經營。國內一些作家已經受到「哈利·波特」的啟發,紛紛決定把自己作品中的形象打造為品牌。比如中國作家「童話大王」鄭淵潔就和長春電影集團公司簽約,將其全部作品的影視拍攝權授予了長影集團,並以其作品中的代表形象皮皮魯、魯西西、舒克、貝塔等創造童話動漫影片,以打造中國版「哈利·波特」。

好玩的力量

中國的很多故事裡面會出現大量的教條,很多可愛的卡通形象會在搞了一些很酷的事情之後忽然對道德發表一些看法,這是很可笑的。我們的故事需要輕松一些,不一定是搞笑,但是娛樂感和輕松感是非常重要的。人們需要的是快樂,不是索然無味的教條。西方的故事中從來都充斥著大量幽默元素。我們的故事品牌需要更加輕松,更加酷一些。

不僅僅是故事品牌,所有的品牌都是為了滿足人的需要而出現的,品牌的征服也是因為它滿足了人們心靈深處的渴望而具備了征服的力量。從遠古的凱撒、成吉思汗,到近代的拿破崙和巴頓,再比如說:哈利·波特。僅僅從營銷的角度來理解「哈利·波特」的驚人成功顯然是不足的,一個品牌,尤其是一個時代產物的品牌,是深深打上了這個時代的烙印的。哈利·波特就是這樣一個打上了深刻娛樂文化烙印的品牌。

英國的娛樂文化由來已久,比如 BBC 裡面受到普遍歡迎的《Who Wants to be millionaire?》(誰想成為百萬富翁?)就是一個長盛不衰的節目,其他的比如《Who's the weakest link?》(誰是最弱的連接?)、《Survivor》(倖存者)、《Blind date》(和誰約會)等節目都是娛樂文化的典型。

泛娛樂化的世界需要泛娛樂化的形象。美國出版了一本《寫給哈利·波特的信》,這本書收集了來自十幾個國家的孩子寫給哈利·波特的信。從中可以看到它對孩子的吸引力不光是離奇的魔法世界,還有一個同樣重要的原因是這個魔法世界和現實世界有很多共同之處。這種將現實與魔幻巧妙雜糅在一起的寫法,能使孩子產生真實感、親切感,又能使他們得以擺脫現實束縛,進入到充滿奇妙故事的想像世界。

中國的品牌,尤其是故事品牌,是可以借鑒哈利·波特的品牌手法迅速崛起的。牢記一點:品牌是征服,不是對消費者需求的臣服。如果在你的詞典里還是過時的「顧客是上帝」,那麼你等著被市場淘汰吧!在我看來,消費者並不是上帝。如果你的顧客表現得像個上帝,那是因為你的產品不夠差異化,很可能他可以從離你200米遠的另一家店裡買到它。
你好,敖哥!!!!!

㈦ 《哈利波特》中為什麼不能說出伏地魔說出會怎樣

「伏地魔」這個名字被食死徒下了咒語來保護,一旦有人說出就會打破魔法屏障,造成擾動,方便食死徒追蹤,因此伏地魔被稱為那個連名字都不能提的人。

相關介紹:

伏地魔的原名是湯姆·馬沃羅·里德爾,他的法名「伏地魔」源自法語Voldemort:「vol」有「飛行、偷」的意思;「de」是前置語,相當於英語中的「of」;「mort」的意思是死亡,所以有「飛離死亡」或「偷走死亡」的意思。

在開始霍格沃茨魔法學校的學習生活幾年後,湯姆就開始使用「伏地魔」這個名字。

(7)波特文化傳播這個名字怎麼樣啊擴展閱讀

相關背景:

湯姆瘋狂的崇拜純血統,希望有一天當他成為「世界上最偉大的巫師」時,可以讓「全世界的巫師都害怕提到他的名字」。他背地裡廣招人馬集聚勢力,在校內同一些狂熱追隨自己的同學成立了幫派(這個幫派就是食死徒的前身),但湯姆並未把他們當作朋友,而只是當作僕人和工具使喚。

湯姆雲游各地結交其他黑巫師,進一步研究黑魔法,因為過度接觸魂器開始變得面目全非,讓人再也認不出那個優秀英俊的男孩,並且開始公開使用「伏地魔」的名號。

十年過後他重出江湖,再次去霍格沃茨申請當黑魔法防禦術教師——他的真正意圖的是去繼續探索霍格沃茨的秘密和在學生中招募追隨者,並且想將戈德里克·格蘭芬多的寶劍製作為第六個魂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伏地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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