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文旅局是做什麼的
文旅局的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文化、體育、文物、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研究制定全市文化、體育事業、文化產業、文博事業、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監督實施。
2、負責市域范圍內文化、體育、文物、旅遊方面工作;實施文化、體育、文物、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保護;負責文化、體育、旅遊、文物建設項目的申報;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推廣;指導全市文化旅遊產品的創新和開發;收集、編纂文化旅遊史和大事記。
3、負責全市公共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和體育事業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協調指導全市文化旅遊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設;(協調推進社會住宿旅遊標准化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均等化。
文化和旅遊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政府信息公開、聯絡接待等工作。承擔局系統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各處室、所屬單位工作。負責有關地方誌的編纂工作。
2、研究室:統籌本市文化和旅遊的規劃、計劃編制、實施情況評估等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政策、規劃研究和發展形勢分析,擬訂文化和旅遊綜合性政策。統籌協調文化和旅遊重要政策調研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
以上內容參考 華陰市人民政府-文旅局主要職責
② 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干什麼的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起草歷史文化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文化事業、旅遊業和文物、廣播電視發展政策、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旅遊、文物、廣播電視生產經營行業監管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事業、旅遊業信息化、標准化建設和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擬定全市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建設,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方向。
四、加快文化事業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負責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負責開展文化事業、旅遊業的對外交流合作;積極推介文化、旅遊項目和產品。
五、負責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負責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利用工作;指導、推進全市文化事業、旅遊業重點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
六、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七、指導、推進全域旅遊發展;指導旅遊品牌創建、景區建設、旅遊產品開發;負責全市旅遊線路推廣、產品營銷工作;負責旅遊投訴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開展旅遊咨詢服務;負責對經營旅行社業務、旅行社經營行為以及導游、領隊等旅遊從業人員服務行為的監督檢查。
③ 文化旅遊局有哪些權力運行
掌管文化旅遊多方面領域。
對於旅遊企業來說,旅遊局的權利都集中在行業管理科的表現,在導游管理景區服務質量管理酒店星級管理旅遊投訴等等,掌管文化旅遊多方面領域,是旅遊城市的主管部門。
文化廣電旅遊局是由文化局、廣播電影電視局、旅遊局三局合並而成的一個大局,下轄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劇團、樂團、文化稽查支隊,廣播電台、電視台、有線網路公司(有的已經獨立經營),旅遊公司等。
④ 文旅局是做什麼的
1、文化旅遊局主要負責文化遺產、旅遊事業單位的經費和財務管理、監督;計劃和指導重點文化設施的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機關的國有資產;制定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規章制度,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和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文物和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所屬單位的黨建設工作。
2、研究旅遊產業發展方針、政策和計劃,研究解決旅遊產業經濟運行的重大問題,組織和制定旅遊產業法規、規章和標准,監督實施。特別是節假日旅遊、旅遊安全、緊急救援旅遊和旅遊保險等工作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的調整,保證旅遊工作正常運行。研究制定國際旅遊市場的開發戰略,組織國家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宣傳活動,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工作。
3、培養和改善國內旅遊市場,研究和指導國內旅遊發展的戰略措施,監督和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遊客投訴,維護遊客合法權益。組織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制定和監督旅遊工作者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⑤ 文旅局管理哪些部門
【法律分析】
文化旅遊局是政府行政管理機關。
市文化旅遊局負責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經費和財務的管理、監督;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法規,扶持和促進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文化系統勞動人士管理體制改革;負責系統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十七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旅遊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旅遊資源豐富的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旅遊發展規劃。對跨行政區域且適宜進行整體利用的旅遊資源進行利用時,應當由上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或者由相關地方人民政府協商編制統一的旅遊發展規劃。
⑥ 文旅局管理哪些部門
文旅局管理以下部門:
1、公共文化股:組織、指導、協調群眾文化活動,指導文化館(站)、圖書館(室)、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等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組織、指導重點文化藝術創作生產,對優秀文化藝術作品進行扶持,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和發展,指導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
2、規劃發展股:審核、會簽、申報經營旅遊業相關的旅行社、車隊、賓館、農家樂、娛樂場所、購物店面,負責轄區內旅遊商品的開發、旅遊項目、旅遊商品定點生產企業、旅遊景區、星級賓館和文化旅遊項目資金的申報工作,負責文化旅遊業和本系統的招商引資和項目服務工作。
3、廣電新聞出版股(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廣播電視的審核和管理工作,制定新聞出版行業、文化娛樂行業、音像製品發行行業和互聯網文化服務行業的總體發展規劃,監督指導文化市場的圖書印刷、報刊出版、印刷行政執法工作。
⑦ 文化局管理范圍有哪些
文化局管理范圍是全國文化事業,具體包括文化藝術事業、圖書館事業、歸口管理文化市場、文物事業、電影發行和放映、對外文化藝術交流。
文化局管理主要職能任務是:
1、依法對文化市場進行監督管理,對文化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調查並作出處理;
2、負責對音像製品、文化娛樂、電子游戲、美術品等經營項目的審批、發證和年審換證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掃黃打非」活動和文化稽查活動,凈化文化市場;
4、負責對當地行政區域內的營業性演出經營的審批、發證和年審換證工作。聯系辦理當地演出團體出省和出(出境)進行營業性演出和文化交流的有關手續。依法查處營業性演出活動中的違法、違章行為;
5、負責對當地行政區域內文物保護、管理和文物經營活動,依法查處文物保護、管理和文物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章行為;
6、負責對文化執法人員和文化經營業主進行培訓、學習和掌握國家有關法律和文化市場管理的法規、規章,提高執法人員和依法行政水平和經營業主的守法經營和自我保護意識。
【法律依據】
《文化市場稽查暫行辦法》
第三條 文化市場稽查的范圍是:
(一)營業性文藝演出(含時裝、健美、氣功表演和民間藝人的演出活動);
(二)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檯球、電子游戲及其他各類游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三)美術品收售、展銷、拍賣等經營活動,有贊助的美術品比賽;
(四)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和放映;
(五)文物經營活動;
(六)電影發行、放映;
(七)書刊經營活動;
(八)經營性文化藝術培訓;
(九)其他文化經營活動。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前款第(四)、(六)、(七)項規定范圍內的稽查職責分工,按省級國家權力機關或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
⑧ 文體旅遊局的工作范疇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體育、旅遊、文物博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社會文化、體育、旅遊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管理社會文化、體育、旅遊事業,指導轄區內城鄉文化、體育、旅遊等事業單位以及群眾文體旅遊組織的業務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公共文體旅遊設施的建設、開發和管理工作,指導開展專業性、群眾性文化體育旅遊活動。
(四)負責轄區內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
(五)負責轄區內文體旅遊產業的協調發展,組織開展產業研究、產業規劃、招商引資、項目審批、項目管理、產業開發等工作;負責文化體育表演與競技項目、旅遊文化項目和廣播電影電視領域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的創新與發展工作。
(六)負責對外文化體育旅遊宣傳推介交流工作。
(七)負責制定社會文體旅遊事業的行業行規,規范和提高文化、體育、旅遊等行業機構和社會團體的服務能力、服務水平。組織、協調、指導轄區內旅遊景區(點)的開發建設、管理使用和創優評級工作。
(八)負責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指導和發展轄區內的體育競賽工作、體育經營項目和體育彩票事業。
(九)負責組織和指導轄區內文化、體育、旅遊、文物博物等行業的職稱評審、人才培養和再教育學習培訓工作。
(十)承辦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⑨ 文旅局管理哪些部門
管理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
文旅局屬於行政單位,其工作職責是負責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經費和財務的管理、監督;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法規,扶持和促進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建設。
文化旅遊局是政府部門行政管理學行政單位。市文化旅遊局承擔文化藝術、珍貴文物、度假旅遊機關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和會計的管理方法、監管;整體規劃、具體指導全省關鍵文化藝術設備基本建設;管理處行政機關和直屬機構的國有資產處置;制訂全省文化創意產業建設規劃和政策法規。
負責全市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文化系統勞動人士管理體制改革;負責系統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