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理解制度作為文化的載體
1、制度是文化的載體。進一步說,把文化作為一種新的管理方式研究,制度與文化屬於兩個不同的管理層次和兩種不同的管理方式。
2、制度更多地強調外在監督與控制,是企業倡導的文化底限,即要求員工必須作到的。文化更多地強調價值觀、理想信念和道德的力量,強調內在的自覺
② 怎麼通俗的理解,技術、制度、文化這三個層面的文化屬性
謝謝邀請:
既然要通俗易懂的來說技術,制度,文化這三個層面,那我們就只言區別,不說什麼「文化屬性」,因為這個詞沒有幾個人聽得懂,更沒有幾個人說的明白。
技術
技術,一般是指人與自然相處的過程中積累起來的並可以在人類生存,生活,發展方面得以應用的經驗和知識,也報包括機器設備等操作方面的方法技巧。可以簡單粗暴的理解為自然科學,國家科學院。在通俗一點就是傳統意義上的高中文理科分科後的理科。
制度
制度,常常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准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以及思想,思想其實可以說是在傳統的所謂「制度」之上的,像儒釋道思想等。也可以簡單粗暴的理解為社會科學,國家社科院。再通俗一點就是傳統意義上的高中文理分科後的文科。
人們一般可能認為制度是在技術層之上的,其實不然,兩者是相互影響的,人類前行中的兩條腿。
假如人們只顧技術不管價值觀念的認同及制度的約束,大家很可能會目空一切,人人向錢看,就像一個武藝高強卻沒有武德的打手只會到處挑起事端;就像沒有道德及倫理底線的科學家終要害人害己;就像最先進的武器落入恐怖分子之手時帶來的只能是死傷和恐怖。
相反人們只管制度與思想觀念,對科學技術嗤之以鼻,認為只是小把戲,那麼恐怕就要悲劇如清朝晚清政府和民眾了,落後就要挨打,封建制度瞬間崩塌,嗚呼哀哉,國人經歷百餘年的抗爭才拜託屈辱的站了起來……
所以兩者是相輔相成的缺一不可,只有兩條退不偏不倚的走路,才能走得穩,走的好。
文化
文化是以人為核心,在人類活動范圍及發展階段不斷變化的過程中,為了自身生存、生活、發展的需要,從無到有,無意中或者主動的創造出來的,有形的和無形的,各種新事物或者理論制度及人文素養等的總和。技術,和制度自然也是被文化涵蓋在內。
同時文化,會因為時間和地域等客觀因素的區別有所不同,更會因為其所具有的功能、使用的領域、經歷的歷史等因素的差別而各異,文化包羅萬象,類目龐雜。人與文化相互影響:人可以創造文化,也可以毀滅文化;文化里有精華亦有糟粕,能使人進步向上,幫助人更好的生存,生活,發展,同樣可以使人失去理智,誤入歧途,一蹶不振地走向滅亡。
文化與文明,二者既非同一概念,亦非同意、相近,「文化」客觀一點來講是一個中性詞,而文明是一個褒義詞,;文明之於文化就如同「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道理,更准確一點來說,文明是對文化去除糟粕毒瘤後的提純提取,是從量到質的飛躍和升華。人類唯有客觀且理智的去創造和使用文化,發現並及時剔除文化中的糟粕和毒瘤部分,才能更好的走向文明,創造文明。
一點淺見,僅供參考。
③ 制度,文化和機制三者的關系
制度,通常是指社會制度,是指建立在一定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基礎上,反映該社會的價值判斷和價值取向,由行為主體(國家或國家機關)所建立的調整交往活動主體之間以及社會關系的具有正式形式和強制性的規范體系。制度按照性質和范圍總體可分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與具體規章制度三個基本層次。根本制度是同生產力發展的一定階段相適應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統一體,如政治、經濟、文化制度等。基本制度是社會的具體組織機構,如外交、金融、稅收、政黨、軍事、司法、教育、科技、保障制度等。具體規章制度是各種社會組織和具體工作部門規定的行為模式和辦事程序規則,如公務員考試制度、學位管理制度、勞動工資制度等。
文化,是相對於經濟、政治而言的人類全部精神活動及其產品。是智慧群族的一切群族社會現象與群族內在精神的既有,傳承,創造,發展的總和。文化既包括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具有意識形態性質的部分,又包括自然科學和技術、語言和文字等非意識形態的部分。
機制,通常指制度機制,機制是從屬於制度的。機制通過制度系統內部組成要素按照一定方式的相互作用實現其特定的功能。制度機制運行規則都是人為設定的,具有強烈的社會性。如競爭機制、市場機制、激勵機制等。
文化是軟的,制度是硬的,只有文化沒有制度,文化無法落地,只有制度沒有文化,制度就太生硬,應該兩者有效的結合,正向中國的文化,一陰一陽,一軟一硬。
公司里的各種規章制度都是有其價值取向的,你有什麼文化,就會定出來什麼樣的機制,所以,你的所有制度都會受其影響。而且只有有了機制,才能保障文化更好的落地,而光喊口號式的文化宣貫是靠不住的。所以,一家公司的所有規章、制度、流程、手冊等,所有的這些機制,都從不同的側面體現著公司的文化,並保障著文化的更加完美的表現。
有很多的機制,但是,這些機制不會100%的被落地執行,最終執行的機制,才是落地的機制。那些才是極致真實的、最終的表現,他們就是制度。
④ 制度和法律屬於文化嗎,如果不屬於,怎麼解釋呢
文化是一個群體(可以是國家、也可以是民族、企業、家庭)在一定時期內形成的思想、理念、行為、風俗、習慣、代表人物,及由這個群體整體意識所輻射出來的一切活動。傳統意義上所說的,一個人有或者沒有文化,是指他所受到的教育程度。後者是狹義的解釋,前者是廣義的解釋。另有人以此為名。
廣義:人類作用於自然界和社會的成果的總和,包括一切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 狹義:指意識形態所創造的精神財富,包括宗教、信仰、風俗習慣、道德情操、學術思想、文學藝術、科學技術、各種制度等。
制度和法律是屬於文化的.
⑤ 文化制度是什麼
文化制度是指一國通過憲法和法律調整以社會意識形態為核心的各種基本關系的規則、原則和政策的綜合。文化制度包括教育事業、科技事業、文學藝術事業、廣播電影電視事業、醫療、衛生、體育事業,新聞出版事業,文物事業,圖書館事業以及社會意識形態等方面。
就其內容而言,文化制度大致包括三個層次:第一層次即最廣泛意義上的文化,是指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第二層次的文化則特指人類在一定歷史階段所創造的精神財富;其本質即我們通常所說的精神文明,只不過文化是相對於政治、經濟而言的;一般而言,從政治、經濟、文化三個方面能夠比較清楚地說明一個國家的性質,而從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兩個方面卻很難達到這個目的——要達到說明國家性質的目的,還必須加上制度文明。第三層次即最狹義的文化則限指文學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特定的社會事業。
⑥ 什麼是制度文化 制度文化的特徵
制度文化是人類為了自身生存、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主動創制出來的有組織的規范體系。主要包括國家的行政管理體制、人才培養選拔制度、法律制度和民間的禮儀俗規等內容。是文化層次理論要素之一。所謂文化層次理論包括精神文化、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是人類在物質生產過程中所結成的各種社會關系的總和。社會的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經濟制度以及人與人之間的各種關系准則等,都是制度文化的反映。作為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中介,制度文化在協調個人與群體、群體與社會的關系,以及保證社會的凝聚力方面起著不可或缺的顯著作用,深刻地影響著人們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
概括起來,制度文化有五大基本特點:
第一,制度文化的內涵包括各種成文的和習慣的行為模式與行為規范。
第二,制度文化凝聚了社會主體的政治智慧,並通過社會實踐的延續而世代相傳,從而成為人類群體的政治成就。
第三,制度文化的基本核心,是由歷史演化產生或選擇而形成的一套傳統觀念,尤其是系統的價值觀念。
第四,制度文化作為一種系統或體系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是人類活動的產物;另一方面,它又必然成為限制人類不規范活動的因素。
第五,制度文化以物質條件為基礎,受人類的經濟活動制約。因此,人類在社會實踐中逐步形成的制度文化,因地域、民族、歷史、風俗的不同,而異彩紛呈,表現為多樣性。
制度文化的特點表明,制度文化是一個不斷運動、變化著的活的過程。制度文化與物質文化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的關系。一方面物質文化的發展推動著制度文化的發展;另一方面制度文化對物質文化又具有強大的反作用,它可以推動、也可以阻礙物質文化的發展。正如鄧小平同志所說的那樣:「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
⑦ 什麼是制度文化
文化作為一個復雜的整體系統 ,包括了物質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三個子系統。換言之 ,文化結構是由物質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組成的。制度文化是文化有機整體或者是復雜整體的一個部分。制度文化作為文化整體的一個組成部分 ,既是精神文化的產物 ,又是物質文化的工具 ,一方面構成了人類行為的習慣和規范 ,另一方面也制約了或主導了精神文化與物質文化的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