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稅目中的文化體育業指的是哪些
本稅目包括文化業和體育業。
1、文化業。
有線電視台收取的「初裝費」,屬於「建築業」征稅范圍;廣告的播映屬於「服務業」征稅范圍。
廣播電視有線數字付費頻道業務按「文化體育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經營游覽場所的業務。指公園、動(植)物園及其他各種游覽場所銷售門票的業務。出租文化場所屬於「租賃業」征稅范圍。
2、體育業。以租賃方式為體育比賽提供場所的業務,屬於「租賃業」征稅范圍。
❷ 文化體育業的徵收范圍包括哪些內容
文化體育業是指經營文化體育活動的業務。其具體的征稅范圍包括以下兩大類:
1、文化業。包括:
(1)表演:進行戲劇、歌舞、時裝、健美、雜技、民間藝術、武術、體育等表演活動的業務;
(2)播映:通過電台、電視台、音響系統、閉路電視、衛星通信等無線或有線裝置傳播作品以及在電影院、影劇院、錄像廳及其他場所放映各種節目的業務。
(3)其他文化業:各種展覽、培訓活動、文學、藝術、科技講座及演講、報告會、圖書、雜志、報紙及其他資料的借閱業務等。
(4)游覽場所的業務:公園、動(植)物園及其他各種游覽場所銷售門票的業務。
2、體育業。包括舉辦各種體育比賽和為體育比賽或體育活動提供場所的業務。但以租賃方式為體育比賽提供場所的業務,不屬於體育業征稅范圍,而是屬於服務業征稅范圍。 文化體育業稅目適用3%的營業稅稅率。
❸ 文化體育服務包括哪些方面
文化體育服務,包括文化服務和體育服務。
文化服務,是指為滿足社會公眾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種服務。包括文藝創作、文藝表演、文化比賽,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檔案館的檔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質遺產保護,組織舉辦宗教活動、科技活動、文化活動,提供游覽場所。
體育服務,是指組織舉辦體育比賽、體育表演、體育活動,以及提供體育訓練、體育指導、體育管理的業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