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業炒作是社會文化現象之必然或或然
商業炒作是現代社會文化現象的或然對方辯友今天錯誤的理解了「商業炒作」一詞的含義,把任何一種產品的推介;任何一種廣告的發布都理解為炒作。那按照您的觀點,真是普天之下無所不炒。中央電視台可謂是炒作批發戶,多少世界名牌在這里被爆炒猛炒;北京奧組委更是08炒霸,火炬傳遞是炒作,開幕式直播是炒作,奧組委每一次奧運宣傳還是炒作,請問大家能贊成這種說法嗎?對方辯友今天告訴我們,商業炒作更好的滿足了商家盈利的需要,所以,它就是必然的。可我想告訴對方辯友的是。首先,沒有商業炒作還有其它的宣傳方式。其次,如果沒有商品本身的可用性和高質量,再好的商業炒作也只能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只能使企業做到暫時的雀戲枝頭,難以做到長久的鵬振九天。下面,請允許我再重申一下我方論點:1, 從定義上看, 我方一辯已指出,「必然」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規律與趨勢,而「社會文化現象」在人類勞動中產生,在社會創新中發展,落後文化被先進文化取代才是社會文化現象的內在規律,前進、發展、創新才是文化現象的必然。而為了追求商業利益不顧事實,盲目誇大的商業炒作,其產生就是社會發展的畸形怪胎,又怎能講它是必然呢?2, 從現實上看, 如果承認炒作為必然,那麼多少媚俗的現象都可以借著炒作的東風,披上文化的外衣,大行其道。還有誰會甘心積土成山積水成淵的點滴積累;倘若社會被眼球文化、消費文化、快餐文化所充斥,又有誰會去探尋民族的靈魂,找尋時代的方向。
Ⅱ 辯論賽。辯題:商業炒作是現代社會文化現象之必然(或然)。我方觀點或然,求大神給我一些論據和犀利的問
反方的突破點在偶然上,沒有什麼事情是確定的,承認有新的宣傳方式的出現,承認宣傳是必要的,但是出現哪種宣傳方式是偶然的,商業炒作是偶然間出現後而別借鑒,被模仿導致的.注意不要否認或者說商業炒作是有害的,或者說是錯誤的,不用和正方過度糾纏在商業炒作的利弊這種地方,用辯證唯物論的觀點來講必然與偶然性的關系就可以了~ 這個體不好,太大了,怎麼說都不能完全扣題,所以社會文化現象就照顧不到了~呵呵
Ⅲ 辯論賽: 商業炒作是社會文化現象之必然, 我是正方,不要網上現有的
商業炒作是社會文化現象之必然,
原因有3
歷史悠久,與商共生;從有人類、有智慧、就有互惠、有商業、就有炒作,君不見矛盾之爭,買櫝還珠等等。如此可見炒作是必然!是商業的衍生物,君不見陳子昂那首在當時大有前衛風格的《登幽州台歌》流傳至今,引得古今多少遊人盡折腰。不炒作就不叫商業,就沒有商業。酒香不怕巷子深,不是炒作么!錯!化劣勢為優勢!聰明的炒作。有商業就有炒作,你、要怎麼退出。
欲知後兩條,再給些金幣。
Ⅳ 怎樣理解:商業炒作是現代社會文化現象之必然
商業炒作是一種經濟現象~~ 它是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隨著經濟的發展,人類社會的全面進步,社會文化也隨之進步,商業炒作也就成為了一種社會文化現象,這不難理解。
Ⅳ 商業炒作是現代社會文化現象之必然
在商品經濟社會,利用傳媒的力量將某一話題、概念通過對受眾的不斷灌輸,把不熱的話題炒熱,鮮為人知的概念得以強化,從而達到擴大品牌影響力或直接促銷的作用,這本來是商家慣常使用的做法。可「炒作」同其它任何手段一樣,同樣有手法高明與低下之分。請看以下炒作類型:
有些企業採取「首先挑起爭議」的做法,當然,這些爭議一般並無多大意義,比如前年某飲用水企業挑起的純凈水與礦泉水的爭論。雖然爭了半天最後無果而終,但純凈水的概念因此而在消費者心中留下了印象。
有些企業強化一些可能並不重要的指標,以標榜自己達標而別人不達標抬高自己。如近期的無抗奶炒作,這樣的指標百姓根本不可能搞的清,達標不達標幾乎都有「混水摸魚」的嫌疑。
有些企業從產品可能給消費者帶來的利益角度來炒作,比如保健品或葯品,他不首先說產品如何好,而是先說該產品所治之病是如何如何可怕,通過先把消費者「嚇住」,來擴大市場銷售。
有些企業通過立體化地了解市場空間、專扎消費者「需求穴位」來炒作。比如去年某品牌家用轎車上市之前的概念包裝,就是這種炒作最典型的案例。其成功首先在於把消費者的需求摸的非常透,「牌」也打的恰到好處:第一是性能價格比——帶電動窗、安全氣囊等不少中檔轎車的配置,價位卻只定位於10萬元;第二是價格區間抓的准——此前的國內家用轎車或在七八萬元以下,或在十三四萬以上,惟獨沒有10萬這一擋的車;第三是巧借大品牌的效應——炒作之初基本不提自己的品牌商標,而是大談特談「小別克」,讓別克進而是美國通用的商標先罩住自己……。如此這般,招致媒體趨之若鶩般報道,消費者的胃口被吊的老高。盡管產品上市後與人們的心中所盼並不太一樣,但這樣的炒作並太不招人煩,廠家的目標顯然是達到了。
有了商業行為就會有商業炒作,從這個意義上說,「商業炒作」並非全是貶義。像上面提到的家庭轎車的炒作,應該說就非常高明——「需求空間」找的准而細,把人們能夠感受但沒能說的清的概念全給說出來了,本身就具有相當的新聞價值,又基本沒有對消費者進行誤導,效果當然可觀。反之,將「有抗」、「無抗」作為牛奶的炒作點,就實在有些「沒話找話」。炒作這個概念的人可能不會想到,在消費者無論從概念上還是從手法上都分不清這些「勞什子」的時候,最大可能的選擇,就是誰的都不信。或索性不買,或轉而將目光盯向國外品牌。真的到了那一天,「創造」這個概念的廠家可能會因為「假作真時真亦假」,進而連自己也犧牲掉